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

时间:2023-12-21 作者:飞雪

学校是一个知识的仓库,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和资源。接下来是学校中一些重要事项的注意事项,希望你能认真阅读并遵守。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一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远(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二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17年1月6日在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4号)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二)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2016年12月31日在西北大学进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三)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四)播音编导类、表演类专业课校考。

播音编导类、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或联合校考)组织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专业课校考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报省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

2.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效度、信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

3.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产生考试结果的过程可以追溯。实行面试的考试,每个面试评委组的评委不得少于5人,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专业设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委组的,考生参加哪一评委组面试,必须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

4.学校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组考工作。

5.校考合格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2017年度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严禁以最低分并列分数人数较多等理由,超过计划数4倍发放合格证书。

6.实行专业课联合校考的院校,其合格考生信息必须分校报送。

(五)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美术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统考成绩,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省外院校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招收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省内院校联考成绩录取,应在公布招生计划之前向陕西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公布其招生计划时将予注明。公布计划之前未提出而在录取过程中提出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其申请只能在集中录取期间公布征集志愿时受理。

(六)摄影、书法学、中国画专业不列入我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如招生院校要求在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按学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执行。如招生院校要求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可在核对计划时向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

(七)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跨省校考的除外);省外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我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具体考务事宜与西安美术学院联系。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三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均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办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自2010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是由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一种考试方式。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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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四

2017年暑假将至,为让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暑假,根据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工作的有关精神,现下发《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暑假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教职工8月30日上午8:00到校,学生8月31日下午到校。

各系、部要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活动。在安全组织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学生走进社会、走进自然,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和实践能力。坚持不强迫参加、不集体上课、不集中考试、不收取费用的原则,根据学生需要开展个别化学习辅导和答疑解难活动。

各系、部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倡导创新学生自主学习、同学间合作学习、网络课程学习等学习方式。统筹安排学生暑假作业,要保证作业的质量,控制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假期中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以盈利为目的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暑假期间,各系、部要发挥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补课行为,严禁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辅导班、培训班。

学校将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有效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组织党员教师发挥模范作用,面向学生及家长,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中职和成人教育招生工作。各招生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和生源学校联系,力争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任务。同时,积极维护招生秩序,严禁违规招生。

加强暑期安全教育。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放假前,各系、部务必对学生进行暑假安全教育,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利用安全教育平台、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加强学校日常值班。做好在建工程的组织和督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实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暑假期间,教师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省、市、县教育部门组织的研讨培训,普遍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学校将在假期中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把学校的作风建设抓细、抓实、抓好。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五

2017年我省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考点设在广州体育学院。联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38024562、38027983(传真);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编:510500。

(二)考试组织安排。

1.考试的时间及批次安排。

全省体育术科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月20日。

全省考生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报到检录时间及缴交考试费办法另文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和检录,未按时报到并检录的考生禁止参加当年体育术科统一考试。

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所在学校必须指定专门老师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考试中存在的所有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2.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招生办公室、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

3.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由检录人员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

(三)成绩管理。

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并将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六

以前的志愿模式下,部分考生因不服从院校的专业调剂,而被投档院校退档。“专业(专业类)+学校”取消了专业调剂,考生不必担心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了,考生也因此不会存在“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退档”。

另外,

“专业(专业类)+学校”的模式仍然是平行志愿,与原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相比,仍然有一些共同的规则。

第一,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都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先从最高分(位次)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是从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投档。

第二,志愿顺序对考生有先后之分。对考生来说,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96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个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个志愿,以此类推。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并投档,后续志愿立即同时失效。所以对考生来说,精心安排志愿次序非常重要。当然,平行志愿的每一个志愿,对考生来说都是第一志愿,不管被第几个志愿录取都是第一志愿。

第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专业志愿,其余专业志愿即失效。即使考生被投档的专业退档,也不会再参与后面志愿的投档,需要在下一次重新填报志愿。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七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特别是术科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要切实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评定成绩公正、准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法纪教育,坚决杜绝舞弊案件的发生,保证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质量。

(一)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试题由国家统一进行命制,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选报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及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但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的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已被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所兼报专业不再录取。

3.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文科类考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已在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一律不准报考。招生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在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报考材料进行严格认真核查,特别要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进行验证审核。必要时,招生院校要主动商请有关体育行政部门协助核查运动员等级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在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招生院校未履行资格审查责任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高校该专业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文化课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体育专项考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的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制定包含报考条件、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安排、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内容在内的招生简章,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我院高招处备案后向考生公布。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5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安排。

(二)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

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仅限报考语文、外语、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报考该类专业考生可兼报普通高考理科类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其他专业考生相同,但不能在同一批次内兼报。在同一批次内只能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专业志愿。

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仅限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成绩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远(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10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名时间、方式与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相同。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1-10日先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然后凭高考考生号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术科)的报名和考试。

(一)考点设置。

2017年我省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考点设在广州体育学院。联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38024562、38027983(传真);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编:510500。

(二)考试组织安排。

1.考试的时间及批次安排。

全省体育术科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月20日。

全省考生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报到检录时间及缴交考试费办法另文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和检录,未按时报到并检录的考生禁止参加当年体育术科统一考试。

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所在学校必须指定专门老师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考试中存在的所有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2.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招生办公室、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

3.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由检录人员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

(三)成绩管理。

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并将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一)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按考生志愿顺序,提供档案给招生院校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录取批次与普通文理专业同批次进行,并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具体招生院校批次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精神自行确定。各市招生办公室可协助有关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建档、录取等有关工作。各招生院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各招生院校体育专业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录取。严禁以该专业名义录取学生,入学后转其他专业学习。

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术科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除上述要求外,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刊登,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体检工作。体育考生在入学后,各高校要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八

各级招生部门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专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限制学生自主报考学校。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将计入对各地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

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工作。要在文件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媒体上宣传“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网址。各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在平台宣传专栏发布招生信息,宣传本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学生就业情况,扩大影响,吸引考生报考。

二、(略)。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九

(二)凡报考2019年区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社会体育等)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

(三)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800米跑。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四)各地、州、市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于4月5日前确认已缴费考生的信息(单报考生信息由地州、市招生部门负责确认)。

(五)测试点于4月20日前核对考生信息数据,分组生成体育测试准考证。

(六)考生于4月21日起可登录新疆招生网,须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及体育类专业测试诚信承诺书)并承诺。在网上自行打印《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准考证”),凭专业测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

(一)体育类专业测试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成绩是选拔体育专业新生的主要依据,各测试点须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关,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测试工作公平、公正、准确、透明,维护测试信度,反对本位主义思想,杜绝以任何形式放宽测试尺度、降低评分标准的做法。

(二)各考点要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测试流程和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因素。

(三)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坚决查处循私舞弊、弄虚作假事件。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在体育类专业测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其诚信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四)对考试过程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条款按照如下规定依法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为保障测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须指派一名本办干部担任本地区领队,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地区的带队教师及考生。各考点为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指派的地区领队发放统一的领队证,领队负责在考点内协调相关事宜,协助考点做好体育类专业测试工作。带队教师应为考生妥善保管财物,配合地区领队工作,并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领队、带队教师名单须在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测试点(表样见附件4)。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一

报名条件参照《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加试报名。我区设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西格办和西藏民族大学9个报考点。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日。

考生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市地招生办;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逾期不再补报。届时,须向报名点交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考点备查),领取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户籍审查登记表和各类照顾加分登记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http://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注意事项见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领取《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名点盖章有效)。

参加本次艺术加试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普通类考生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二)准考证领取。

我区艺术加试设拉萨和昌都两个考区,考生自主选择考区。凭有效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拉萨考区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纳金校区),昌都考区为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

(三)参加区外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凭登记表参加招生院校艺术加试,相关事宜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二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委会,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17年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录取工作从7月10开始实施。为做好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含省外高职院校中专招生)在青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7月10日至20日。考生档案报送时间:7月29日至8月1日。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限;。

5.家长和考生具有在青户口或居住证。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报名。

(三)报名方法。

省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以中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到户口所在地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报名。报名时携带同底版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贴在《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上。

(四)填报志愿。

选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要填写《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由负责报名工作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还要在“校内其他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同批学校是否服从调剂”栏中明确填写“是”或“否”,不填写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学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家长单位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录取。

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7日。相关招生院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提取考生档案。录取时,严格按照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并且对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志愿内落选生,由省招办调剂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

填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学生的档案,由市(州)或相关考区招办收集,于8月1日前交到省招办,由省招办向招生学校办理提档手续,招生学校按省招办提供的程序录入拟录取学生信息,交由省招办打印录取审批表(一式3份)。

四、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与会考处。

联系人:项英鹿道红。

邮编:810008。

2017年6月12日。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三

山东省根据艺术类专业的不同属性将其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等10个专业类别(见附件1,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个别无法对应另外9个类别的专业使用)。

(一)统考本科专业。

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省统考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1.美术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19年高校美术类一般不组织校考;2020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文学编导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的文学编导类专业外,文学编导类专业原则上均使用统考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3.未达到山东省2019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高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二)校考本科专业。

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之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2019年仍由各招生高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以下分别简称艺术联考或艺术校考)。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三)高职(专科)专业。

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录取时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他类别的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确需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在考点安排专业考试。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四

(二)各市(区)录取新生名单信息务必全面准确,录取新生名单格式见附件1(请使用宽行打印纸)。对不能按照规定格式打印录取名单,或录取名单中信息不全者,省招办将不予备案。

(三)凡在陕招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须到生源户籍所在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在省招办备案。录取通知书只加盖招生院(校)印章,并明确标注学历层次及学制年限,不再加盖省、市两级招办“普通中专录取新生专用章”。

(四)艺术、体育类单独招生录取,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陕西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函〔2009〕6号)要求执行。录取手续由学校所在市(区)招办负责办理,请各有关招生学校在8月15日以前,按照中考报名信息标准,向学校所在市(区)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库(库结构见附件2)。

(五)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三二连读院校)的招生,由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组织进行,同时在录取名单上共同签字确认。新生录取通知书须加盖职业技术学院印章。

(六)委托在陕相关学校代为录取的外省学校,须提前将委托函报送省招办中等教育考试处,同时将委托文件寄往代招学校。代招学校录取人员须持委托学校函件和本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场所报到。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五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以光盘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7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三)成绩管理。

省统考考点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教育考试院汇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后,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一)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规范化管理。

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要加强试题安全和质量管理,加强裁判(评委)、考务等相关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加强过程管理,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加强信息管理,凡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

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要建立由权威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同时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管理;要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建立和完善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实施办法。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统一领导,要针对艺术类考试工作的特殊性,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相互制约。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三)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公开力度。

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维护考生及家长的权益;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要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宣传力度,实现社会的有效监督。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六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招委会成立青海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省级统考工作,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负责具体的考务实施工作。设点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职能小组(包括仲裁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格规范管理。设点高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安全、有序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17年艺术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艺术省级统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并录像。要加强信息管理,凡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四年以上备查;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

(三)严守工作纪律。设点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和参与考评人员信息的保密工作。加强考评人员选聘,各类别专业考评人员(含仲裁小组成员)应由一定比例的省外高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或专家共同组成,并采取现场随机方式产生。严格实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的,不得参与任何考评工作。所有涉题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评人员必须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上岗前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学籍。加强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增强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从今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由省招委办公室公开面向社会征集若干名考生家长,作为社会督考员参与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现场监督,同时每个专业类别考点派出省级巡视员加强考试巡查,以更好服务广大考生和确保省级统考的公平、公开、公正。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考试内容和要求,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加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考试院校名单(13所)。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附件2。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七

申请与受理。地方所属院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

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三种。认证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八

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至22日,报送时必须使用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合格考生信息报送系统(网址:http://),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各院校使用2016年普通院校招生在陕录取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送系统。全部信息通过网络上传结束后,请直接使用本系统打印合格考生名单,由填报人签名并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寄送至陕西省招办备案。

报送要求:

1.专业课校考成绩可在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通用的,必须在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分别报送考生信息。

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2.考生参加多个专业课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按各专业分别报送考生信息;考生一个专业课校考成绩可在多个专业通用的,则每个专业都要报送考生信息。

3.报送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在陕招生计划数4倍。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本、专科均有招生计划时,本科合格人数按不超过本科计划数4倍报送,专科合格人数按不超过该专业本、专科计划数之和的4倍报送。因合格生源不足而不编制来源计划的专业,发放校考合格证的人数不应超过4人。

4.各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建立本校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结构见附件4)。专业代号和专业代号名称必须和网上编制来源计划时对应的专业代号和专业代号名称一致。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信息而导致考生不能填报志愿乃至影响其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报送录取规则。

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以及西安美术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均须填写“2017年陕西省普通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见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7年4月底前传真至029—85360112。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录取必须有综合分计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

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未按时报送“2017年陕西省普通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院校,陕西省招办视其录取规则为“文化课上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据此进行投档。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十九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二)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二十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办法。

1.选择考试类别。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各个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

凡报考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等六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省级统考。凡要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在我省本科a批(2017年合并本科第一、二批为本科a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a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2.填报专业考试类别。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登陆省考试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以及校考选项中选择一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校考的专业,选择相应省级统考开设的考试专业类别;如果所报考校考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

3.网上缴费。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每人160元);仅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须缴纳省级统考考试费。报名费的缴纳均在网上进行,缴费时间截至2017年1月8日17:30分,逾期未缴费的,不予以安排考试。

4.打印准考证。参加艺术省级统考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2日至15日,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或未在网上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汇总21篇)篇二十一

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及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市、县(区)招办,统考、联考及校考考点,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艺术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一)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参与该项工作。各市、县(区)招办,各招生院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二)承担全省统考和联考工作的院校和校考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组织领导。制定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要报省招办备案。

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等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要与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涉密岗位要签订保密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专业课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考试组织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岗到人。

专业课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无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的考试,其考场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要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可实现网上巡查,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环节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确保试题(卷、卡)的绝对安全。

要加强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认真审查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严防违规报考、替考。要加强试题、试卷、答卷(答题卡)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三)组织专业课校考的院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报名审查制度,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对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还要严格审查其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我省统考分数线及考生成绩)以及其他有效证件,防止替考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

组织校考的院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我省政策规定,对在报名、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要在校考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其违纪、作弊事实书面报省招办,这些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四)各考点和校考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在考试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考点和高校应按规定对专业考试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省招办进行后续处理。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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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省内院校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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