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雅蕊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工作的性质、团队成员的能力等。在展示工作方案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一些成功的案例和实践经验,以启发和激发我们的灵感。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一

为了减少手机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保护孩子们的视力,预防孩子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更进一步地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学生成长需求,制定了《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教育为主、处理为辅;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复同意。

2、上学期间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通讯协助,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家长也可以拨打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电话进行联系沟通。

3、如若发现学生私自携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均视为违纪。学校老师有权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当场制止并收缴手机,通报班主任进行情况询问,与家长沟通联系,由学生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家长来校领回手机。

4、如遇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运动会、庆“六一”等),学生必须向班主任申请允许后方可携带使用手机,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由班主任代为保管。

5、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1、学校将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全体师生和家长的认识。

2、学校将制定《关于加强手机管理致和美家长一封信》,指导家长监督学校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各班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交流《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公约,督促学生自觉执行。

4、学生如需联系家长,可借助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学校也设立了学生临时联系需求电话(门卫传达室);家长如需联系学生,还可以通过qq、微信、拨打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电话等方式。

5、若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班主任有义务进行教育引导,通知家长领会手机;违规3次以上,报学校学生部,由学生部主任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报分管法制副校长予以训诫。

1、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得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2、使用手机仅限于查询资料、沟通交流,浏览健康向上的网页和app,帮助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要求浏览内容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消息,不涉及金钱操作,不得私自进行网购。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二

通过对20xx年1月以来全区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含职高、公办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学生伙食价实相符、吃得营养健康。

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20xx年8月)。

1.加强领导。在君山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负责学生食堂业务管理的教育局班子成员,在其办公室中增加负责学生食堂业务管理的股室负责人。由分管计财工作的局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计财股负责整治日常工作,安全体卫股负责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审计股负责食堂财务审计。各区直学校、中心学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2.宣传启动。召开会议启动部署专项整治。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局计财股0730-8155001,局办公室0730-8155088,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0-8155016),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工作舆论氛围。区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要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于9月18日前报局计财股。

(二)全面整治(20xx年9月—11月)。

1.全面自查。各学校对标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自查20xx年1月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xx年9月30日前各学校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计财股。

2.重点解剖。选取区职高、市16中、钱粮湖中学、许市中心小学等4所学生食堂进行全面解剖;每个镇(办)要选取一所中学、一所小学进行重点解剖,并将重点解剖单位取得的经验推广全区,以点带面,以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重点解剖学校发生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责任人,形成有效震慑,并报送专项材料。

3.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将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督导、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区直各学校、各中心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情况。区纪检监察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4.严格问责。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总结评估(20xx年12月—20xx年1月)。

各股室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区专项整治办将牵头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围绕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修订完善加强和规范学生食堂管理相关制度,以及监督执纪问责有关措施,以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巩固深化(20xx年2月-12月)。

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1.明确整治要求。开展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是事关维护民利、赢取民心的一项德政工程,是区委区政府坚持优化发展教育的题中之义。各校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学生食堂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办好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的学生食堂。

2.落实工作责任。区专项整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进行典型案件通报警示,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局计财股要认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督导室要将专项整治纳入今明两年学校年终考核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督导,联合发改、财政、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进行正面引导、负面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坚持挺纪在前,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交代问题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可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全面整治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局相关股室的领导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三

为贯彻落实《郴州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教整治﹝20xx﹞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学生食堂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以《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要求为依据,着力整治全县公办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经营管理学生食堂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食堂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相关规定,切实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学生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伙食价实相符、吃得营养健康。

(一)重点对象。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严肃查处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以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20xx年8月)。

1.成立机构。成立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局长欧阳华任组长,副局长吴志强、李辅忠、肖晋、县纪委县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谭剑、主任督学彭瑶军、副主任督学杨火茂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办公室、计财股、督导室、安稳办、基教股、教育科学研究所、营养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在教育局作风办,由曾武任办公室主任,刘文标、宋建平、黄福超、周学永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专项整治办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案件查处指导组。综合协调组由计划财务股牵头,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牵头,案件查处指导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牵头。各成员股室和各工作小组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计财股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学生食堂收支情况的审计调查、推进和完善学生食堂建设和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调度和部署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等;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在相关媒体的新闻报道等;督导室负责将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纳入县教育行政管理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等;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负责指导各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和调查处理,明确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违纪违规政策界限,按照干部权限问责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协助计财股抓好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营养办负责制定学校学生食堂食品、食材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安稳办负责学生食堂食品、食材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导督促各学校制定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2.制定方案。制定下发《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整治(20xx年9月至11月)。

1.自查自纠(20xx年9月10日-9月30日)。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专项整治办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全部清退。违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收缴上交县财政账户(由县教育局计财股指定)。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经营管理情况,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进行自查自纠。9月1号之后,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和《关于20xx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郴发改发﹝20xx﹞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2.问题核查(20xx年10月8日-10月15日)。县专项整治办对全面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落实。

3.汇总分析(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各学校专项整治办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0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

4.实地检查(20xx年10月21日-11月10日)。县专项整治办深入各学校明察暗访和实地检查自查自纠和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剖析学校;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实行挂牌督办;对一些重点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协同县发改、县财政、县审计、食药监管等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督查和暗访,并通报督查和暗访结果。

5.责任追究(20xx年10月21日-11月30日)。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实、整改不力、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导致本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在20xx年9月1日后,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重点整治问题或未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处理案件随查随报,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三)建章立制(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规范巩固(20xx年2月至12月)。

1.建立联动责任机制。建立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各中小学校为责任主体,校长负责制的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教育局联系局领导和联系股室分片包干责任机制。

2.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建立中小学学生食堂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实施学生食堂阳光管理。

3.健全工作问责机制。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对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不力,对挤占、侵吞、克扣学生伙食费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4、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中小学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改善学生用餐环境。加大学校基本公用经费保障力度,严禁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挤占、挪用学生食堂经费。

(一)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食堂管理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员为监督责任人。各级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把握时间节点。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要按照工作步骤确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快查快结。

(三)注重整治实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学生食堂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工作预期目标。

(四)认真吸取教训。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要从本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学生经营管理中损害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真正做到从个案问题中找出带有普遍性问题,查办一个案件找准全行业风险点,治理一个层面推动治理多个层面。

(五)及时报送信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各职能股室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各学校专项整治办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实施方案,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学校为单位填报《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伙食费收支情况自查统计表》、《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伙食费收支情况自查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将报表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确保情况明、数字准、内容实。各学校专项整治办于20xx年12月前报送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四

为加强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转发省各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食为政首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大对校园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整治,持续增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经营,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宝权为组长,副局长王殿林为副组长,各分局负责人和各餐饮稽查队长为成员。

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和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餐饮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食杂店等。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米、面、油、肉(水产品)等食品(食用农产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贮存情况,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治理,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能力加工食品,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查责任是否落实。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学校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2.查制度是否健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晨检、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洗消毒,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留样、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虫鼠害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查记录是否齐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对相应工作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记录,每日晨检记录,留样记录以及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检查记录。

4.查培训考核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统一培训,是否定期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并保存有相关记录,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

5.查整改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专项整治要求,对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查行为是否规范。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核准的餐饮服务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2)查健康证明。看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对检查中发现的聘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及健康证明过期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查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情况。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如实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义务的、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食品及食品仓储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4)查环境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内外环境不整洁的,冷冻、冷藏、消毒、保温等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餐具的清洗、消毒未得到有效落实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5)查贮存场所,看贮存场所内是否有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如发现有使用上述食品或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6)查食品加工场所,看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看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制售冷荤凉菜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行为。检查中如发现使用三无、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7)查工用具。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安全、无害、清洁。尽量减少塑料容器的使用,防止塑化剂迁移。鼓励学校食堂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用具。

(8)查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看是否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在检查中如发现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及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馒头、面条等)加工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9)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查学校食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情况,看学校食堂是否专门购置食品留样柜,留样盒、留样量、留样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品种是否齐全,是否如实建立留样记录。

(11)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使用自备井水的学校食堂,要查看水质检验报告,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要督促其将自备井水进行送检。

(二)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管。

1.各餐饮稽查队要对学校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又称小饭桌)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摸底统计的信息应包括小餐桌的基本信息如:小餐桌名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小餐桌地点、就餐学生数量、是否依法取得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有独立的加工、操作、用餐场所、是否有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记录建立是否完善、是否落实留样制度等。

2.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桌,要依法查处取缔。对取得许可证的小餐桌参照上述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内容要求进行监管。

(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工作。

1.各分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的监管。要逐户建立监管档案。检查时要如实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一份存入为其建立的监管档案内。

2.查主体资格,看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是否持有并悬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及营业执照;证照核定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许可项目及经营条件。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3.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

5.查销售食品,看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尤其要重点检查儿童喜欢购买的小食品,如“五毛”、“一元”及师生家长及公众反映强烈的辣条、小饮料等油炸食品、面制品等食品。

6.查散装食品,是否有防护设施,在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规定内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7.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并符合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是否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销售食品。

8.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食品。

9.查向学校周边地区批发配送食品的食品供货商,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销售的食品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如实向购货方开具销售凭证、是否有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行为等。查看“一票通”使用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应责令改正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及依法应直接查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一)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做到检查无死角,隐患无遗漏,自查有成效。

(二)各分局、稽查队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以利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分局、稽查队要结合此次整治,务必逐校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在检查时务必强化监管痕迹,以防范监管风险和监管责任。

(四)各分局、稽查队要围绕整治重点内容,结合辖区,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要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各分局、稽查队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如履薄冰的思想,坚决杜绝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率,加强监管痕迹管理。

局党委要求在此项整治工作中,各分局稽查队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以上。整治期间,要务必加强监管痕迹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照片、责令通知书、行政指导(约谈)、学校食堂自查表、处罚决定书等要及时归档保存。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分局、稽查队要建立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网格包保监管责任制,做到对辖区内每所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明确。要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稽查队要通过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聘请学生家长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等方法,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采取展板、广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防控,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各稽查队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分局稽查队在20xx年4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食品监管分局。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五项管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xx年,扎实做好“五项管理”实施工作,围绕“全覆盖、齐步走、抓督察、常态化”,在本学期(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全面落地,形成落实“五项管理”浓厚氛围,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从20xx年起,全市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保驾护航。

(一)分层分类,加强全面宣传。

1.加强教育系统宣传。市、区教育局和全市中小学校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教职工培训会等,加强对“五项管理”的宣传解读,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深刻领会“五项管理”本质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要求特别是“不可为”事项,切实做“五项管理”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2.加强学生和家长宣传。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校园宣传、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宣传“五项管理”政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支持配合做好“五项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宣传。市、区教育局通过专题布置会、座谈会、约谈会等,面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宣讲“五项管理”相关要求,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各区教育局)。

4.加强社会公众宣传。市、区教育局和全市中小学校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面向社会宣传“五项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形成协同育人合力,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更优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宣传部、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二)对标对表,加强精细管理。

1.加强作业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13号),坚守“严控各年级书面作业量;教师对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教师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底线要求,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把严禁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教研室,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2.加强睡眠综合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11号),全市中小学校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防止过重学业挤占睡眠时间,家校协同为保障中小学生正常休息、充足睡眠留出足够时间。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健康睡眠习惯,倡导形成科学的学习与生活方式。探索实施中小学生午睡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3.加强手机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全市中小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具体管理办法,堵疏结合,保护中小学生视力,让中小学生在校专心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采取在校内设立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完善家校实时对话机制等可行措施,服务中小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4.加强体质健康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厅函〔20xx〕16号),全市中小学校上好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足开齐开好体育课,保证中小学生每天30分钟大课间活动时间和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大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落实每学年2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夯实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建好中小学生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5.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全市中小学校履行课外读物推荐主体责任,按照管理规范做好课外读物遴选、审核等工作,严防问题读物渗透校园,筑牢“防火墙”。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中小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结合文明校园建设、书香校园建设、经典诵读活动等,鼓励中小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市、区教育局全面掌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建立推荐报备制度,遴选和培养一支承担读物内容把关的专业队伍,支持指导中小学校精选课外阅读内容,改进阅读方法,提高中小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推动育人方式创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宣传部、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教研室,全市中小学校)。

6.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中小学生留作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教学、组织考试,确保校内校外同频减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各区教育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三)抓常抓长,加强机制建设。

1.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在20xx年“作业管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率100%、上报率100%”“对违规办学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查处率100%”等事项纳入全市教育绩效目标管理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继续将“五项管理”有关事项纳入年度全市教育绩效重点目标,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管理刚性约束和柔性激励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

2.推行双线督查机制。将“五项管理”督查作为市教育局领导成员带队、处室对口包区督查的重点内容和相关部门常规督查的重点内容,以督促改,以督促效。各区教育局健全完善相应督查机制,确保“五项管理”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各区教育局〖〗)。

3.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将“五项管理”有关要求纳入市、区基础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校建设、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日报制度(“黑名单”公布制度)等,定期分析、研判、通报“五项管理”有关监测结果,对问题突出的区、校列入重点督办,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体卫艺处、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

4.畅通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并公布市、区、校三级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市教育局监督电话xxx(负责作业、睡眠、手机管理)、xxx(负责课外读物管理)、xxx(负责体质健康管理)、xxx(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并通过市教育局政务网和武汉教育微博面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5.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将“五项管理”推进落实过程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过程,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力量,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适时把各方面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上升为协同育人的制度规范,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五项管理”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负责人主抓、基教部门牵头,办公室、宣传、发展规划、教师、体卫艺、教科研、继教培训等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架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瞄准主攻方向,有序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全市中小学校要把“五项管理”作为“一把手”主抓的系统工程,推出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以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扎牢责任链条,有力推动“五项管理”要求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各班级和各环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精准施策,强化指导。

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五项管理”的专业性和中小学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指导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做好“五项管理”相关工作。要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着力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五项管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要将“五项管理”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以训强能。市、区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经常性组织开展相关教研活动,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提高育人质效。

(三)完善评价,强化督导。

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要将“五项管理”作为教育督导年度重点工作。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将“五项管理”纳入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点内容予以全面推进,强化评价导向性,充分运用督导结果推动各区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将“五项管理”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重要内容予以重点跟进,按照要求,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常态化,推动“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六

根据教体文〔20xx〕1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升我市教育评价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对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总结,特此,本学校制定了落实“五项管理”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学生“五项管理”,看似小事,但都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学校要站在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高度,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五项管理”,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也是学校提质发展的必然要求。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

(三)强化督导问责。学校校长是“五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学校“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实行督导检查,对未认真开展“五项管理”或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上报。学校在开展“五项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梳理总结。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领导、班主任。

作业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读物管理负责人:领导。

成员:班主任。

体质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手机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睡眠管理负责人:班主任。

将“五项管理”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xxx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督导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逐项抓整改落实。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将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教研工作,积极转变教师思想观念和家长教育观念,不断向课堂要效率;为杜绝学生作业完成不了,学校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增强学生作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做到少而精,从源头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2、重视学生睡眠情况。我校在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同时,认识到课堂的高效率,还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视力,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学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智能电话手表、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家长需要提前填写书面申请书,交班主任老师审核同意,报德育处备案,方可带手机进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4、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7、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8、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而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商河县韩庙镇明德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a.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b.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大现金的红包等。

“学生入校禁用手机”和“学生正确使用电话手表”,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八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了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大王镇实验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校不允许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经级部申报、学校德育处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级部或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周末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如果学生未经审批,将手机私自带入校园,学校将实施对手机强制管制措施,学期结束学生离校时,方可归还学生。

2、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班级日常管理,如有学生违反规定私自带入校园,甚至私自带入教室,分别给班级管理当月总分中扣5分、10分。学生经审批带入校园,服从管理的,只可用于接打电话,不得用于接打电话外之用途。学生经审批将手机带入校园的,由学校德育处统一管理、记录、保存(需准备专用办公桌可上锁的抽屉)。

3、便捷通话需求。学校积极向学生开放校内公共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指导班主任建立家长与学生沟通热线、积极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4、加强教育引导。学校将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5、形成育人合力。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教育引导学生适度使用手机,但不得沉迷网络和游戏;周末、节假日,居家使用手机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防止过度使用影响视力、影响晚间睡眠。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九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xx〕8号)的相关要求,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厅的相关要求,做到“六个明确”,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学生手机规范管理,有效预防电子产品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负面影响,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

各中小学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坚持“管”“教”结合,帮助学生提高信息素养和手机自我管理能力。通过致信、座谈、家访等方式,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各中小学要明确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具体办法和保障措施。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申请,进校后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各中小学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手机统一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通过学校公用电话、办公室电话、班主任热线等途径,有效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的设计、布置、批改、讲评等常规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各中小学要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为手机远离校园、学生远离手机创设有利的环境。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类活动,挖掘学生个人特长,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指导家庭细致规划环境布置,引导孩子养成阅读、艺术、运动、实验等多方面的兴趣,鼓励孩子参加劳动,引导孩子“走下网络”,防止孩子形成手机依赖。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把监督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调研和督导,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常态开展、要求落实到位,合力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校内专心学习,放置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特制定xxx中心小学关于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构建学生健康成长体系,树立素质教育的新观念,保护学生的视力,为学生在校内专心学习,放置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教育,将学生手机使用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养成非必要不把手机带入学校、带入学校即统一管理的习惯。

2、进一步明确具体的保管学生带入的手机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装置,确保手机的保管使用工作得到监控和实效。

3、探讨家校沟通的合适的方法,将试用手记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和家长沟通到位,共同做好本项工作,一起履行职责,加强对孩子试用手记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

三、组织领导。

1、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和班主任分工协调的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组员:各班班主任。

2、教务处负责进行督查、德育处进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少先队值日队员加强巡查和监督工作、总务处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各班主任要督促本班的学生执行贯彻本方案要求。

四、具体工作要求。

1、有限带入校园。

各班主任通过多种手段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细化管理措施。

各班级应将手机管理纳入班级日常管理,明确不得把手机带入教室,如果带入由本班班主任统一保管(可由班主任暂时锁在自己办公桌抽屉)。通过校内公共电话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加强教育引导。

德育处、各班主任等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4、做好家校沟通。

德育处、各班主任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督促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5、强化督导检查。

学校分管领导要指导各班级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各部门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手机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五项管理""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抓手,是推动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促进金中学生身心健康和培养良好习惯的有效举措。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身体缺锻炼、读物需指导等问题,学校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五项管理”,以实现与立德树人共融、与学校发展共振、与学生成长共行,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金中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协同育人、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我校“五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学校专门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副校长。

党委副书记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五项管理”日常工作。

各部门、级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一)作业管理。

1、学校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学生在校期间的作业时间安排在19:00——21:35,节假日髙考科目作业时间每天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科以内,作业总量不超过2。5小时/天。

2、学校将科学设计作业,各年级组、学科组、各班级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老师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创新作业类型。

3、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不让孩子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教师不用手机在班级qq群、微信群、钉钉群布置家庭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不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不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二)睡眠管理。

1、根据我校为全寄宿制学校的特点,早上上课时间为7:50。

2、学校和家长需了解科学睡眠知识,重视孩子睡眠管理,确保学生应达到8小时。学生在校期间的作息时间为:中午午休时间为13:00——14:00,晩上就寝时间为23:00——6:30。

3、家长尽可能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孩子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不熬夜、不玩电子游戏,养成良好睡眠习惯。建议学生在家期间不晩于22:00就寝,不早于7:00起床,保障睡眠达到8小时。

4、教师、家长要每天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及时加强沟通。

5、学校定期对孩子睡眠状况进行调查、监测,请家长务必积极配合。

(三)手机管理。

1、根据我校为全寄宿制高中的特点,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学校已为每间寝室配备有固定电话,用于学生与家长联系。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监护人同意、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报备学校后方可带入。

2、学校将在各班级设置手机保管处,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节假日离校时领取归还。带入校园的手机,学生每次使用需经班主任联系监护人,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3、上课期间,如监护人要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进行联系沟通,在均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可直接拨打学校每日值班联系电话。

4、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孩子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应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减少孩子使用手机时间,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读物管理。

1、学校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非新华书店购买的课外读物。

2、学校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每天按时向学生开放,将定期推荐优秀图书给孩子阅读。

3、学校每学年参照《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校园、班级读书角,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孩子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4、学校信息中心需加强对学校网络进行监管,严防非法读物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网络安全教育,严禁利用电子设备打游戏、qq聊天、浏览不健康网页。

5、学校将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教辅等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问题教辅等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要索票索证,确保所购读物为正版书籍;要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五)体质管理。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每周开展2节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落实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保障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学校每学期开展体育节等活动,家长要积极支持、鼓励孩子参加学校体育活动。争取体育活动人人有项目,个个都参与,在活动中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

3、学校保障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定期组织孩子进行视力检查、体质健康监测,并及时将孩子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

4、家长要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孩子1—2项体育运动兴趣爱好。要保障孩子在家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5、如孩子存在不适合参加体育活动或者存在体质异常的情况,家长要及时如实告知班主任和学校,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各级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推进“五项管理"落在实处。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对“五项管理”享有监督权,对存在问题的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1、在无流行性的`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

2、在流行性的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周消毒一次。(每一天放学后)。

3、食堂餐饮具每餐消毒,持续洁净。

4、饮水器隔天消毒,持续洁净。

学校所有教室、走廊、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功能室、垃圾库、下水道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进行全方位消毒。

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消毒员工作时,务必带好卫生帽、卫生手套、卫生口罩。

1、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2、每一天有专人负责督促各教室、寝室的通风。

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消毒记录登记表,后勤处负责督促资料完成和工作落实。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小学生文明使用网络的素养,让小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为小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全面有效落实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学校规范学生电子产品、手机使用管理工作。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培养学生文明使用网络的素养,引导学生正确树立健康合理的上网观念,手机使用理念,形成自觉健康使用电子产品的意识,做手机的主人,筑牢思想的防火墙。

学校建立健全了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有明确保管人、保管装置;学校有公用电话、安置在教导处,有专人接听、传达信息,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特殊情况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办公柜统一保管,不许带入教室,影响班级上课。

(一)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家校协同育人。

把加强小学生手机管理当成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大事来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学生家长教育学生正确、理性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过度使用手机。要做好家校沟通工作,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学校规范学生电子产品、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不健康的手机使用行为,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要加强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使用手机的利弊,解决学生的思想症结,教育引导学生在适当的时机和场合合理使用手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小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教育引导工作。

(二)细化管理办法,完善健全制度机制。

依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和要求,把手机管理列入学校的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细则,把它列入常规管理的重要部分,做到有章可循。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年级部、班主任、各任课教师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要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间领取并使用。

要加强日常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明确学校各岗位教职工的育人责任,将预防学生手机上网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加强午间、课后等时段管理,规范学生使用手机。

(三)优化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以活动为载体,优化活动设计实施,让学生从做中学,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寓教育于活动。要通过建设优秀班集体的方式,开展科技、社会调查、参观、访问、文艺、体育活动,挖掘学生个人特长,锻炼学生的胆识和交际能力,培养学生高雅的情趣,让孩子放下手机去做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事情。各个家庭也要细致规划环境布置,积极购置书画、音乐、体育器材、科学实验工具,引导孩子养成阅读、艺术、运动、实验、社交等多方面的兴趣,要利用户外运动、家务劳动、社交活动等分散其注意力,防止孩子形成手机依赖。

(四)深化日常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知。

“常规管理也是一种教育手段,要讲清道理,让学生自觉遵守,而不是强迫学生执行”。处置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必须把握好尺度,应公开公正,让学生明明白白。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从而实现对手机的有效管理。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班主任、教师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不要简单粗暴的处理、极端激烈的训斥,在教育时要提高教育技巧,采取说理的方式,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正确使用,以人性化管理的思维保证制度的坚决执行。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新规落实到位。

要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加强对教师岗位责任的落实,及时解决班级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把监督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确保学生手机管理落实到位。

手机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共同重视,视力下降、影响注意力、过度沉溺等弊端正威胁着小学生的身心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引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护学生视力,防止学生沉迷网络何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信教体普字[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小学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管理办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宣传到位。

各班要召开班会,学习宣传教育部已经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校园内禁止学生使用手机,学生不得将手机、游戏机等电子设备带入校园。

2、个别管理。

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登记好相关信息,如:学生班级、姓名、手机品牌、手机号码,并上交到班主任处保管,如需要用手机必须说明情况,在班主任指导下使用。

3、违规处理。

如发现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后交学校统一保管,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班主任一个星期内通知学生家长到校认领,同时共同教育学生并签署保证书;如再次违规携带手机入校园,被发现收缴后交学校政教处保管至学期结束,放假前一周内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同时取消该生学期末的评先评优资格。

4、服务保障。

为保障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正常沟通,学校在门卫室安装有固定电话,经学生申请班级老师签署同意后可免费使用;如家长确有急事需要联系学生可以拨打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电话。

1、学生在家里原则上不准用手机,家长或监护人监管好。

2、特殊情况需要用手机的,要报告教师及家长,不准用来玩游戏。

3、严格限制学生使用手机的时间,平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一律不准用手机,星期六、星期天每天1次,每次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在使用手机时,必须由家长全程陪同、指导。

4、手机在家庭的.使用范围:给爸妈打电话、用来阅读文章、观看学习视频、查找学习资料等。

1、加强教育引导。各校各班要通过主题班会、网络游戏危害警示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对待手机,充分认识到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不断提高自我管控能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

2、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班主任可以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班级微信群等渠道让学生家长清楚了解学校对手机管理的办法,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和网络的监管,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职责。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三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xx〕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xx〕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xx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xx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xx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xx年4月成立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底或20xx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四

针对xx学校的实际情况,经过我们现场考察以及根据校方的要求,为确保学生能够正常学习与生活、按时作息、及时上课,我们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的物业管理分为三大块: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1、成立有校方参与的共管机制。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以及物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协调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物业管理运作,物业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向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上阶段的物业管理情况,增强沟通,促进了解,有利于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

2、从专业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意见,与校方联手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使学生在宿舍有一个行为规范,便利于管理。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着制服、标志明显。

4、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编排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表,我们所有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务紧急事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

4、抓好消防工作,把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校方合作在学生宿舍每层楼设置灭火器、紧急备用灯、张贴禁烟标志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好学生的防火监督教育工作。

5、24小时全面监管。保安与舍管不间断24小时巡逻,保障学生不受侵害,保障宿舍楼内公共设施完好,保障宿舍楼内的治安环境,保障学生人身与物品安全。

6、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来访登记,来访人员经被纺人确认后,本校人士可入内,校外人士须在保卫处等待。

(2)男女生不得互相串宿舍。

(3)按校方规定开关宿舍大门,非规定时间一律拒绝进入宿舍。

(4)每天查寝,对外宿、缺寝人员以及熄灯后点蜡烛、讲话者进行登记,及时回报给校方。

(5)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时间报校方。

(6)开展意见调查,物业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我们能够提供及时、周到、方便的物业管理服务。

6、员工服务态度:员工以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热情服务,做到文明礼貌、谈吐文雅、遵章守约、移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

7、我方不承担因学生自身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

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学生上课后,清洁工再进行清扫。

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的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3、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决不因人而异,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者采取典型暴光或让其清理干净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开其不文明行为以儆效尤。

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楼梯的标准是: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悟迹等;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1、建立巡视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巡视水电及公共设施。巡视内容:

(1)检查学生生活区公共排污、排水管道有无杂物,发现后做好记录,落实清理工作。

(2)检查生活区内路灯及楼梯照明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3)检查有无损毁公共设施,包括门窗、床铺、桌子、室内照明、电线等,如有上述情况,立即进行维修,如属人为破坏,立即进行制止并视破坏情节轻重报校方后给予一定的处罚。

(4)检查各类管道电线有无破损、断裂、生锈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保证各类管道电线正常使用。

(5)检查学生生活区大门、围墙等设施是否完好。

(6)配电部分电缆沟(竖井)无水渍、杂物、鼠害,楼层配电箱外观美观、完好、清洁、开关运行无影响等。

2、水电工24小时值班,并把每个水电工的紧急联系方式脚校方一份,以务出现突发事件后联系。

3、宿舍楼内所有因维护不善而损坏的财物由我方承担,但我方不承担大修、更新换旧以及新投入设施项目的费用。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3号)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视力,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制定《青阳实验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到校。

2、凡师生员工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到校,一律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德育处详细登记、保管,同时经学生签字确认,并由家长来校领取手机、签订承诺书。

3、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联系家长,可以借用教师手机拨打电话;如果家长有事找学生,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任课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果学生有紧急情况,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4、确实因特殊情况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校长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时找班主任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由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归还学生。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责任自负。

7、“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纳入学生及班级考核,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手机、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及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8、学生在家如需使用手机,必须在家长督促和指导下使用,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

9、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0、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起试行。本管理办法由本校校长室、德育处负责解释。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六

依据国家、省市围绕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庄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育人方式变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切实减轻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1.作业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庄河市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作业管理。

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研体系建设,深化教学标准的研修与使用,用好《大连市中小学学生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和教学方式。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大力倡导因材施教,积极建构针对不同学生实际、不同教学内容的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推进减负提质各项工作。

各学校都要制定作业管理工作方案、作业评优制度、作业公示制度。落实校长主体责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是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统筹,科学控制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的要求;二是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三是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工作内容,要指导教师从作业设计理念、作业内容的类型、作业批改与反馈、作业书写与数量等维度引导基层教师开展作业实践探索,力求系统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覆盖德智体美劳各学科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四是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以适应不同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五是坚决克服机械的、无效的作业,杜绝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作业,加强作业批改、反馈、讲解、答疑等工作。六是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2.睡眠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及午休时长的规定,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整改。同时,学校要正确引导舆论,不得强制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暗示或明示学生和家长刻意延后到校时间,保障学生“随到随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各中小学要积极做好家校协同,将科学睡眠宣传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内容,通过学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家委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消除家长顾虑,形成家校合力。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各学校做好家校沟通工作,把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告知每个家庭、每名学生,争取理解与支持,学校要准备必要的手机统一保管装置。同时要将学生使用手机作为学校德育工作重要内容,将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纳入行为习惯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文明绿色上网。把学生使用手机的要求列入学生行为规范,将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纳入网络安全教育,纳入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科学管控学生非在校时间使用手机,引导学生科学利用网络资源,防止学生沉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

4.读物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在先期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选用课外读物全面排查工作。各学校要注重内容管理和推荐方式的管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学校、教师指定购买书店或强制购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同时,要针对正在开展的全市中小学课外读物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全面净化校园育人环境,净化师生思想。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要指导学校落实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要严格按程序做好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工作,学校要组织专门小组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5.体质健康管理。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要落实每天“阳光体育1小时”、“每天两次大课间活动”。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要切实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1.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完善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管理具体举措、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和家庭在管理中的责任,“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

2.要进一步强化家校社协同。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努力构建家校社共育的良好工作局面。学校要开展个性化的学生睡眠家庭指导,加强校内和课堂内的观察,重点关注睡眠问题学生,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分析原因。要高度重视做好家庭内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家庭指导工作,防止学生沉迷网络行为,要严格落实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的要求,并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

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七

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原则上任何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各一份。经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存入学校手机保管柜,禁止带入课堂。

二、老师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老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须及时制止,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等信息,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至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因学生违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三、严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年级组、班主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做以下处理:

1、没收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寄宿生取消寄宿资格;

2、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省;

3、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4、取消该学生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

5、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严肃处分态度恶劣的学生。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配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分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况下手机使用管理。确因学习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并用于学习的,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教练)签字,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需拍照宣传,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机的作业。老师须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七、保障学生正常通话需求。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由学校与相关通讯部门配合,在校园内安装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方便学生与家长通话。

八、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周会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九、做好家校沟通。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会、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十、本规定从20xx年2月2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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