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

时间:2023-11-09 作者:雨中梧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及时反馈并考虑各方意见,以便提高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可持续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xx〕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由各级财政补助,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育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来源是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及学校事业收入返还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的资金等。

第五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分摊机制,按不低于省制定的基准定额标准足额将公用经费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中,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科学分配学校公用经费,适当向办学规模小、条件薄弱的学校和教学点倾斜,保证学校基本需求、扶持薄弱学校发展。要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教学活动的特点,及时、足额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水电、邮电、网络、交通差旅、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和学科竞赛等,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安防和后勤设备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支出等资本性项目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外单位摊派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设立“小金库”“账外账”存放和管理公用经费。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应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学校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完善办学条件的项目支出。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购置原则按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学校教师培训费应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3、学校要按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不能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3%。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按月编制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计划,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后严格执行。要加强实物消耗核算,规范经费审批、实物管理等程序,建立资产和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资产和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内部控制,明确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学校会计科目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校事业支出明细表》规范设置,公用经费支出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准确反映学校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分析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并主动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规范学校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核管理,确保经费支出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十五条各级财政、教育、审计和纪检部门应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对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公用经费,或虚列支出套取公用经费以及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二

引导语: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医院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卫计委下发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武山县中医医院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旨在通过加强财务和预算问题管理,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制,医院所有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医院应成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强化内部预算管理。将预算全过程管理中的各项责任细化并分解到领导班子、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执行人等各个岗位,落实问责制度。预决算数据及报告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同时,要建立预算执行分析与考核机制,通过对资金支出过程及其效果的分析,建立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内部各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医院经济运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是加强支出、结余管理。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加强人员支出核算,单设科目核算人员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发放情况。内部绩效考核分配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化验、检查等收入挂钩,核定医院工资总额增量时也不得与上述各项收入挂钩。医院年度收支出现亏损,须在编报部门决算和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对出现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本的措施,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逐步完善医院成本定额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和成本管理的依据。

四是建立健全定期财务报告制度。医院要按照预算管理的级次,每半年向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报送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财务报告,其中下半年的财务报告以年度财务决算形式报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季报送财务报告。2017年底,医院要实行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五是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医院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社会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以经专业机构审计核实后的财务报告为基础,重点公开医院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并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增加信息公开内容。 六是规范总会计师及财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总会计师管理制度。医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同时明确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直接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负责。医院上报年度部门预决算及相关财务报表时须经总会计师签字。制定医院财会人员队伍培养方案,方案要明确培养范围、培养年限、培养方法及经费来源,推进财务管理人员培养工作,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养。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三

引导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bai,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wu、挪用。

第三条 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七条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十一条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 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二十一条 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

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九条 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 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s、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三十五条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单位为开展业

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

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二条 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四

4、部门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理财原则。部门预算管理要贴合xx法律法规,体现xx和我市有关方针政策;

(二)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随意夸大或隐瞒;

(四)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部门预算管理职责

3、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和绩效评价;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xx和上一级xx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状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

1、部门预算的编制主体是镇xx,镇xx负责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报本部门预算;

13、镇xx应将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资金细化到使用单位和具体用途;

14、镇xx和预算单位根据xx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将部门预算中应实行xx采购的项目,编制xx采购预算草案。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五

局机关的预算业务应当坚持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架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业务全面工作。

局办公室接收市财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数据后,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开始预算编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预算编制工作,局长对总体预算进行部署。

2、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对各自业务进行预算编报,提出下年度将开展的项目、内容;要召开的会议、培训等。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4、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解细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讨论对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是否存在异议。

2、业务科室按会议决定进行预算调整。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提出单位预算建议数。

4、财政部门审批,确定最后的预算控制数。

5、办公室向各科室下达最后的预算控制数,各科室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办公室要及时进行预算公开。

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额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据批复预算,编制本科室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汇总形成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下一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5、办公室进行国库申报。

6、财政部门审批后国库指标发布。

7、办公室额度分配及发布。

8、各科室执行预算。

(二)预算调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分管领导审核。

3、办公室审核。

4、领导小组审批(不需要财政审批)或财政审批。

5、办公室调整预算。

6、执行预算。

四、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办公室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组织编制单位决算报表与绩效评价工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进行决算公开。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4、《关于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条: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

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个性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xx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7、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状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9、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以各业务部门为单位成立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以下以业务部门代指),组织开展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审批下达的预算,利用分配到的经济资源开展业务工作,完成工作目标。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1、带给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推荐数;

3、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

6、执行其他相关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原则、资料、方法、要求部署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编报工作,提出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四)财务部门将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对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应按要求对业务事项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计划的科学性及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立项评审。

第十一条: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草案,由财务部门在“一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同级财政部门在“一下”阶段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在控制数额度内对需要进行压缩或调整的项目重新细化调整,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调整后的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草案在“二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业务部门要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改变资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项目实施进度及批复的预算,编制本部门的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报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

(二)业务部门按批准后的用款计划组织经济活动和项目建设,需要办理xx采购和投资评审的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财务部门在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限额内按单位财务制度的具体规定支付资金。

第十六条:由于外部环境、xx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或根据实际需要务必增加的支出,应办理预算追加调整。

(二)报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透过后,由财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本着勤俭节约、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认真研究提出意见,经部门预算管理委员会群众研究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分别报上级部门。

第十七条: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财务部门应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重点通报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预算项目执行状况。预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审议预算执行阶段性报告,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和单位实际经济业务进行年终决算,编制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决算编制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决算编制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对决算报表资料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会计账簿的相关数据是否一致、与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带给的对账数据是否相符、是否贴合报表间、报表内各项目间的逻辑关系。审核人员审核后要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加强决算分析工作,重点分析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资金和实物资产使用状况、各项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到达既定的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推荐,构成分析结果报告,报送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和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一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根据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各自的职能分工及项目建设状况,思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门具体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实现预算目标的需要测算资金投入、编制预算,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随同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部门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贴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

第二十四条: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将预算执行的效果和效率纳入业务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和奖惩范围。财务部门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并按要求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业务部门,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给予优先思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业务部门,应进行整改,并对以后年度的项目立项和预算分配从严把关和控制。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预算编制流程图:

(二)预算批复下达流程图:

(三)预算执行环节流程图:

(四)决算和绩效评价环节流程图: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七

为了规范学校会计行为,保证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全面提高学校财务运行质量,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内部制度,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及时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

第三,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效益原则并在法定范围内进行。

安徽农业大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原则是:

在既定目标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原则。即:制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财务管理的要求,合乎财务规范,针对学校的特点,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利于控制和检查。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权行事。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并相互制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1)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2)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权限失控、决策失误和徇私舞弊。

3、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对帐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做到帐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对财务负责人的稽核。

1、是否支持、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对单位重要经济业务是否编制详细的预算或计划,是否及时或定期反馈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3、会计岗位的设置和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轮岗,对二级财务机构是否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委派制。

4、是否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5、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作出处理。

对二级财务的稽核。

1、会计核算是否按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2、会计指标是否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3、会计核算是否及时,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是否清晰明了。

4、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处理基础,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支出是否相互配比。

5、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6、以下内容对二级财务同样有效。

对现金出纳业务的稽核。

1、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2、现金日记数字准确,逐笔记帐。

3、是否有现金坐支、白条抵库现象,现金存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银行出纳业务的稽核。

1、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正确填开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银行票据,不得根据他人要求将应转帐支付和电汇支付改现金支付或银行汇票支付。

2、银行存款日记帐日清月结,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总帐核对相符。

3、各帐户余额真实、准确,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4、及时办理银行票据的结算与交换,发现问题及时查找。

5、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及相关印章,做到票据和印章分开放置。

对审核、制单业务的稽核。

1、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与经费项目相符。

3、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4、记帐凭证是否摘要清楚、数字准确、科目正确,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对复核业务的稽核。

1、记帐凭证编号是否连续、对记帐凭证的改正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及时复核和传递记帐凭证。

3、记帐凭证未传递前是否妥善保管。

4、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对记帐业务的稽核。

1、帐户设置是否合理、有序。

2、是否根据记帐凭证及时、准确地登录入帐,登录是否有疏漏。

3、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是否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

4、月末是否及时结帐、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是否根据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编报有关报表。是否将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所要数字及时反馈。

6、是否及时帮助对帐目有疑问的单位和员工核查清楚、不推诿。

对工资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月准确、及时地发放工资、代扣相关款项。

2、是否按月做好工资数字备份,并将工资册及相关资料装订存档。

3、是否及时做好工资统计表并交制单人员填制记帐凭证。

4、是否按照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及时汇缴税务机关。

学生收费及助学金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年级、专业分别核实、准确收费。

2、对学生缴费系统是否定期维护。

3、对收取的学费是否及时缴存专户并定期核对,如有差错是否及时处理。

4、是否定期清理学生欠费。

5、是否及时发放助学金,并根据相关部门书面通知及时对助学金作出调整。

对专控业务的稽核。

1、是否定期报送专控及社会集团购买力报表。

2、是否建立专控及社会集团购买力统计台帐。

对公积金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在编人数准确计算及时调整职工公积金并按月交纳。

2、是否按规定支取和返还职工公积金。

3、是否定期核对公积金存款,做到帐帐相符。

对医疗保险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准确计算并扣缴职工医疗保险金。

2、是否随人员变动和工资增加及时调整医疗保险金。

对票证管理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及时购入财政发票并进行编号登记。

2、是否建立和完善发票领用审批、登记手续。

3、发票存根交还时,是否及时查验,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4、是否定期核对库存发票,催交长期领用未交发票。

5、是否按时整理发票存根并送财政厅核销。

6、是否按期办理收费年检及妥善保管收费证可证和发票准购证。

对财务文档、财务档案管理的稽核。

1、是否对会计资料及时装订、归类整理并编号立卷。

2、是否建立查档借阅登记、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

3、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移交学校档案室。

4、收发文是否登记编号并送阅及催办,是否及时归类整理并移交学校档案室。

对外汇管理业务的稽核。

1、是否按规定办理外汇审批手续。

2、是否及时合法地办理结汇用汇手续和外币转换业务。

3、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及时登记入帐。

4、月末是否结帐、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八

为了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各学校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

1、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合理编制学校预算。2、严格按有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如作业本费等代收费项目)。3、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防止国有资产流失。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6、对学校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严格履行“专款专用”。7、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真实、客观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学校及上级部门进行管理与监督提供依据。

1、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全部纳入学区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3、各学校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财务机构及相关岗位,成立学校理财小组。

监控,以确保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原则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四、收入管理。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各类收入。各项收入均须按规定纳入学校账户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不得隐匿、转移、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收到现金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学校银行统一帐户,不得坐收坐支,杜绝私存,任何资金都不得在财务管理体制外循环。

2、学校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设置票据使用台账,负责票据的购领、登记和核销工作,票据作废时写“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3、预算外收入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4、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增加的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应按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五、支出管理。

差旅、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购置等费用;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按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安排。

3、各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公用经费支出。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护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五是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购置。

4、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进行维修,要编制预算,各校伍佰元以上、两仟元以下的购置、维修项目,要报学区审批。三仟元以上购置、维修项目,须呈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5、专项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它用,并实行独立核算,按实列报。

6、学校经费不准开支的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7、加强学校现金的管理。

准坐收坐支,及时报帐。报帐会计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年度终了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作为会计档案归挡。

8、各项经费支出参照标准。

(2)取暖费21%,主要用于取暖费用等支出;。

(3)差旅费3%,主要用于教师出差等支出;。

(4)培训费5%,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等支出;。

(6)其它支出5%,除上述支出外,如临时聘用人员、厨师工资、垃圾清运费;。

六、财务报批制度。

1、依据《会计法》规定,中小学在公用经费支出中所得会计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专用章,经办人签字,内容真实完整。

再由学区领导审批。

3、差旅费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武威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4、会议费使用要求。

(1)学校承办教育局、学区、校际之间的会议和教研活动,以及校内的大型活动会议,会议费用须凭会议通知、会议人员签到册报销。

(2)学校内部自行召开的会议,不能报销会议费用。

5、学校大宗物品采购。

学校教育仪器设备等大宗物品需经教育局统一集中采购的项目,应在每年1月和6月底之前将采购项目计划上报乡学区,由乡学区集中汇总后,由上级部门按照有关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进行集中采购,费用由学区统一从各校账户上支付。若学校自行采购,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要严格执行个案采购制度,采购时报相关部门批准,学区凭政府采购审批表予以报销。

7、教师培训费使用要求。

根据区教育局规定,教师培训费支出不得低于公用经费的5%,并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资料费等。校长、教师外出培训学习须附教育局通知或相关文件报销。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和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四条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滚动预算管理。

第五条根据管理层次和需要的不同,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学校预算两种。部门预算指是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上报主管部门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是指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侧重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与部门预算在收支口径和总量上保持一致。

第六条学校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一级预算主要是指学校层面预算,二级预算主要是指二级单位根据一级预算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的预算。学校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采用合理方法科学、及时编制预算方案。

第七条经国家和学校批准的预算,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九条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

第十条预算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一条年度预、决算草案,重大预算安排和调整等事项须提交学校校务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负责对学校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向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一级预算,指导和监督二级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

(二)组织和监督学校预算的`执行;

(三)提出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

(四)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务会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各预算单位(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是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其职责包括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本单位的预算收入,提出本单位预算支出建议;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和监督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三章预算的收支范围。

第十五条学校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三)科研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条上述规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地方配套经费、资产盘盈收入等。

第十六条学校预算支出包括人员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一)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社保、购房补贴等)、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工资、补贴、抚恤金等)、福利费、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学生奖助学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学教辅、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项目经费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有规定用途的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财政专项、科研专项和校内自筹专项。财政专项主要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工程、统筹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建设经费等。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应当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本年度收支进行预测,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预算。

第十八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学校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财政政策相衔接。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合法合规组织收入,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二十条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在保证学校事业发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或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学校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条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部署,包括预算布置,单位申报,调研、分析与汇总,专题论证,编制预算草案等五个阶段。

(四)专题论证。对于基本建设工程、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事项,应组织项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额合理性等论证,必要时应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五)编制预算草案。计划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对各二级单位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在学校一级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第五章预算审查、批准和下达。

第二十四条预算审查和批准。计划财务处向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对预算编制与执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修改后的方案按有关规定提交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二十五条预算下达。预算审定后,由计划财务处向预算单位下达预算通知。预算通知应明确经费额度、经费使用范围及经费管理要求等。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积极组织预算收入,计划财务处要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及时、足额上缴学校,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缓收,各单位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七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预算方案未经批准前,计划财务处按上一年度同期预算支出的数额安排本年度必须支付的支出预算。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未经批准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准预支。

第二十八条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质及相应政策,将学校可统筹部分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调节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按有关规定经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后可列赤字,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第二十九条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预算执行与绩效奖励挂钩,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建立盘活财政存量、统筹自筹专项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一条财政专项结转和结余资金按国家规定执行,自筹专项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按预算申报计划或时间节点任务情况,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可结转下一年,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第七章预算调整。

第三十二条学校预算一经确定,当年内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在预算年度内遇到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因学校工作计划调整、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涉及学校全局的临时事项等情况,必须及时增加预算的,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动用预备费。

第三十三条计划财务处在每年10月底完成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预算调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

(二)需要调入预算调节基金;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

(四)支出结构、用途变化;

(五)其他调整事项。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确因事业发展需要追加预算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追加经费理由、额度并编制详细支出预算,加盖部门公章,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研究分析提出初审意见,单笔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单笔金额在30至10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报校长审批,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学校校务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审批。

第八章决算。

第三十五条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编制决算草案。编制决算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组织并部署。

第三十六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七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

第三十八条决算草案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审计部门审查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九章预算监督及绩效考评。

第三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预算、决算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下列内容: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三)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四)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五)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四十条审计处对学校和各部门的预算执行与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下列内容:

(一)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审计处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

(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审计处对学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尤其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评价项目绩效,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条审计处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预算绩效奖惩制度,将预算执行和绩效考评的情况作为各单位的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南大学预算管理制度》(中大财字〔〕20号)同时废止。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和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四条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滚动预算管理。

第五条根据管理层次和需要的不同,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学校预算两种。部门预算指是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上报主管部门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是指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侧重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与部门预算在收支口径和总量上保持一致。

第六条学校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一级预算主要是指学校层面预算,二级预算主要是指二级单位根据一级预算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的预算。学校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采用合理方法科学、及时编制预算方案。

第七条经国家和学校批准的预算,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九条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

第十条预算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一条年度预、决算草案,重大预算安排和调整等事项须提交学校校务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负责对学校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向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一级预算,指导和监督二级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

(二)组织和监督学校预算的执行;

(三)提出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

(四)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务会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各预算单位(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是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其职责包括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本单位的预算收入,提出本单位预算支出建议;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和监督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学校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三)科研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条上述规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地方配套经费、资产盘盈收入等。

第十六条学校预算支出包括人员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一)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社保、购房补贴等)、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工资、补贴、抚恤金等)、福利费、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学生奖助学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学教辅、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项目经费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有规定用途的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财政专项、科研专项和校内自筹专项。财政专项主要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工程、统筹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建设经费等。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应当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本年度收支进行预测,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预算。

第十八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学校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财政政策相衔接。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合法合规组织收入,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二十条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在保证学校事业发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或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学校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条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部署,包括预算布置,单位申报,调研、分析与汇总,专题论证,编制预算草案等五个阶段。

(四)专题论证。对于基本建设工程、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事项,应组织项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额合理性等论证,必要时应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五)编制预算草案。计划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对各二级单位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在学校一级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第五章预算审查、批准和下达。

第二十四条预算审查和批准。计划财务处向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对预算编制与执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修改后的方案按有关规定提交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二十五条预算下达。预算审定后,由计划财务处向预算单位下达预算通知。预算通知应明确经费额度、经费使用范围及经费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积极组织预算收入,计划财务处要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及时、足额上缴学校,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缓收,各单位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七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预算方案未经批准前,计划财务处按上一年度同期预算支出的数额安排本年度必须支付的支出预算。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未经批准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准预支。

第二十八条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质及相应政策,将学校可统筹部分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调节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按有关规定经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后可列赤字,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第二十九条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预算执行与绩效奖励挂钩,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建立盘活财政存量、统筹自筹专项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一条财政专项结转和结余资金按国家规定执行,自筹专项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按预算申报计划或时间节点任务情况,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可结转下一年,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第三十二条学校预算一经确定,当年内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在预算年度内遇到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因学校工作计划调整、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涉及学校全局的临时事项等情况,必须及时增加预算的,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动用预备费。

第三十三条计划财务处在每年10月底完成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预算调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

(二)需要调入预算调节基金;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

(四)支出结构、用途变化;

(五)其他调整事项。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确因事业发展需要追加预算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追加经费理由、额度并编制详细支出预算,加盖部门公章,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研究分析提出初审意见,单笔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单笔金额在30至10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报校长审批,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学校校务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审批。

第三十五条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编制决算草案。编制决算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组织并部署。

第三十六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七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

第三十八条决算草案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审计部门审查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预算、决算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下列内容: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三)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四)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五)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四十条审计处对学校和各部门的预算执行与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下列内容:

(一)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审计处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

(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审计处对学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尤其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评价项目绩效,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条审计处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预算绩效奖惩制度,将预算执行和绩效考评的情况作为各单位的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南大学预算管理制度》(中大财字〔2002〕20号)同时废止。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十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学校预算管理、保障教育经费正常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学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综合管理。

3、财务预算坚持“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的原则,不做赤字预算,做到民主理财、厉行节约、接受监督、服务教学、服务学生,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

4、学校财务预决算具有严肃性,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

二、预算项目。

1、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2、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从财政渠道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由财政负担的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包括学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捐赠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3、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人员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校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标准直接发给个人。人员支出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补贴、抚恤和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支出。

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其中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费、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实验实习费、文体活动费、水电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专项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购置等费用。项目支出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和实际需要编报。

项目支出包括校舍购建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以及其他改善办学条件等费用。

1、学校秋季开学,提出下年度的发展目标、任务与要求,是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的依据。

2、学校各处室、部门按工作任务提出年度需求预算,经本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财务管理办公室汇总编制。

3、每年10月,财务管理办公室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财务预算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

4、为应对学校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财务室按学校综合预算支出总额的1%设立学校的总预备金。需动用总预备金时按预算外立项程序审批,并从严控制。总预备金缺额时应及时补足。

5、预算草案由财务室上交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通过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经校长(党委)会议审核批准,形成正式预算方案,由校长审核签署上报,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预算执行。

2、学校各处室、部门的活动,涉及到经费,按照预算确定的标准、项目、金额等执行,各部门要精打细算,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杜绝超支或擅自改变用途。

3、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原则上不受理预算外立项申请。对确因情况变化或特殊原因需调整预算的,超过2万元及以上者,由相关处室、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长(党委)会议审核;2万元以下,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长审核决定。

4、各项经费使用,按学校财会制度规定的审批报销程序开支。学校预算项目确需调整的,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执行。

五、编制决算。

1、在预算年度终了时,学校财务室应当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编报年度决算草案,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上交校长(党委)办公会审核批准,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决算包括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决算表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编制决算草案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帐表相符、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3、学校编制决算,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汇总形成部门决算草案报市级财政部门。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十二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局机关的预算业务应当坚持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业务全面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预算业务编制、实施管理工作。

局办公室接收市财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数据后,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开始预算编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预算编制

1、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预算编制工作,局长对总体预算进行部署。

2、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对各自业务进行预算编报,提出下年度将开展的项目、内容;要召开的会议、培训等。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4、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预算审批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解细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讨论对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是否存在异议。

2、业务科室按会议决定进行预算调整。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提出单位预算建议数。

4、财政部门审批,确定最后的'预算控制数。

5、办公室向各科室下达最后的预算控制数,各科室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办公室要及时进行预算公开。

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额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据批复预算,编制本科室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汇总形成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下一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5、办公室进行国库申报。

6、财政部门审批后国库指标发布。

7、办公室额度分配及发布。

8、各科室执行预算。

(二)预算调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分管领导审核。

3、办公室审核。

4、领导小组审批(不需要财政审批)或财政审批

5、办公室调整预算。

6、执行预算

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办公室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组织编制单位决算报表与绩效评价工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进行决算公开。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十三

1、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镇级部门预算(以下称: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批和分解下达、执行、决算和绩效评价等管理活动。

3、镇部门预算由镇人大、镇政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镇财政部门即镇财政所,预算单位包括镇府本级、镇属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

4、部门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理财原则。部门预算管理要贴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市有关方针政策;。

(二)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随意夸大或隐瞒;。

(四)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部门预算管理职责。

1、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状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和绩效评价;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状况。

3、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和绩效评价;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状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

1、部门预算的编制主体是镇政府,镇政府负责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报本部门预算。

2、镇政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文本。主要包括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部门职能、机构、编制、人员、部门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计划等状况。

3、部门本级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的收支要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并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相应的功能收支分类科目。

4、部门收入预算编制,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指标,结合部门发展计划和履行职能需要,参考历年收入以及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变化状况,按照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财政拨款和补助收入,应当充分思考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参考本部门前两年预算和决算状况合理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当结合收入计划安排、相关收费项目政策以及单位性质和需求状况综合编制;其他各项收入要根据历年收入完成状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编制。

5、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应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努力保障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与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收入挂钩。

6、基本支出预算分为人员支出预算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主要采取定员定额的方法编制。定员定额标准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综合思考财力状况及部门支出需要,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分类分档制定。

7、人员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8、人员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和人员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在职人数以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编制为依据,超过编制的按编制数核定,没有超过编制的按实有人数核定。离退休人数原则上据实核定。人员支出定额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标准,综合思考下一年度正常晋职晋级等因素核定。

9、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范围的预算,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福利费等等(以当年政府支出分类目录为准)。

10、公用支出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在职人数、资产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由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综合思考部门职责、级别、工作量、占有资源和正常运转需要,以人或资产为计算对象分类分档制定。

11、项目支出预算是镇政府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项目按照预算安排时限划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和具体用途划分为城镇综合管理类、城镇基本建设类、农村农田水利类等。

12、项目支出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实行逐级申报审核制度。镇政府要对相关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根据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项目轻重缓急,按照财政部门明确的资金规模组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财政部门对镇政府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进行审核论证,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草案。

13、镇政府应将项目支出预算推荐草案资金细化到使用单位和具体用途。

14、镇政府和预算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将部门预算中应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强化学校预算调控的职能,保证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江苏省省属院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并按规定程序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批准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

第三条学校及其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的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

第四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与财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合理划分预算级次,确立预算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并明确各自职责权限。

第五条学校必须按管理层次,建立校内经济责任制,构建多层次经济责任体系,确保预算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和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组织预算实施,监督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七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九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财经管理领导小组及党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的规章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方针、原则;审议、批准学校预算编制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审查、批准学校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财务处和各业务部门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执行部门。财务处具体负责学校预算的编制,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各业务主管部处负责编制本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

三、预算编制原则与要求。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学校预算要体现综合预算的要求,所有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全面反映各项事业计划和任务的需要。

(二)稳妥性原则:学校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编制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安排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要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安排项目支出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预算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学校预算要协调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重点性原则:学校预算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学校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需要。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真实准确:学校预算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编制收支预算,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各类资源的基本信息。

(二)科学规范:学校预算编制的程序设置和时间安排要力求合理,预算编制的方式方法要妥当完善,各项测算要有理有据。对安排的项目,要开展可行性论证,并分轻重缓急,严格排序遴选,科学规范地进行预算编制工作。

(三)公正透明:学校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各项政策、标准和方法要公开透明,结果应做到公平公正。

(四)及时明晰:学校预算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不断细化收支项目,及时编制。

学校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草案,实行“两上两下”的编报审核程序:

(一)学校根据下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省级部门预算有关规定,汇集有关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基础信息资料、各项收入预测资料、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资料等,编制预算草案,经学校审议后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即“一上”)。

(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学校报送的“一上”资料后,下达下年度财政拨款数和收支预算总控制数(即“一下”)。

(三)学校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收支预算总控制数,按照规定的编制方法,编制预算收支计划,经学校审议后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即“二上”)。

(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学校“二上”预算计划进行全面审核。省人大审议批准省级年度预算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年度部门预算下达学校执行(即“二下”)。

(一)学校校内预算根据省财政对高校预算的编制要求,各业务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预算,并附文字说明,按规定时间报学校财务处。

(二)学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和学校综合财力的可能,参照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各业务部门草拟的本年度收支计划,编制本年度学校内部预算草案。

(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下年度财政拨款数和收支预算总控制数(即“一下”)后,财务处再编制正式预算报财经管理委员会和党委会,经批准后按规定工作程序向各部门下达正式预算通知单。

五、预算编制的内容与方法。

预算收入是学校完成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的财力保证,包括财政拨款、非税资金、其他资金以及债务资金等。

(一)财政补助收入:核算学校从各级财政部门得到的各类事业经费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核算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获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核算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所获得的收入,主要是按标准收取的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核算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核算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核算学校获得的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对外投资收益等。

第十七条收入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要根据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在参照近年实绩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各项增减因素,科学合理地测算。

(二)债务资金预算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从学校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和财务状况的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债务规模,防范财务风险。

(三)学校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可根据经济责任制和管理需要,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校内各有关预算单位,确保预算收入的实现。

支出预算是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的货币表现,其结果是分析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依据。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事业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三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是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一)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全校人员工资、津贴,学生的生活补贴、奖贷学金、困难补助等经费支出;全校教职工各种福利保障等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人员经费的编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标准和人数计算。

(二)教学业务费支出是学校用于教学、科研及其他事业活动的业务性支出。教学业务费支出的编制按照“条块结合、统一定额”的原则进行安排,根据各二级学院、系承担学校教学任务及学生类别和人数,按各类生均定额标准进行核定。

(三)行政经费支出是指学校公用支出和行政机关公务费,公用支出按往年支出情况和本年度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公务费依据各部门定编人员及各项定额计算核定。

(四)专项支出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专项支出,按当年财力分轻重缓急进行确定。

第十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编制支出预算要遵循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省级部门预算有关规定,统筹协调好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量力而行地安排项目支出。

(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应依据基础信息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政策和定员定额标准。

(三)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对备选项目进行分类、排序、可行性论证和效益分析,严格遴选。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五)根据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学校要按规定预留机动经费。

(六)学校在编制支出预算时,要依据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和有关办法,将支出预算指标分解到校内各预算单位,并明确管理责任。

六、预算的执行。

(一)经法定程序批复下达的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二)学校要积极稳妥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收入按计划实现。非税资金要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上解国库。

(三)学校执行支出预算要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需动用预留机动经费的,要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四)学校要在校内各部门建立起经费管理主要领导负责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五)学校使用项目经费必须按规定先申报用款计划,要严格按预算安排的内容、额度和进度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内容,突破预算。要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充分发挥投入效益。

(六)学校必须严格遵照上级下达的部门预算功能科目及经济科目类、款、项构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一)校内预算经批准后,非经规定程序不得改变,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学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二)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在校长领导下,财务处组织实施学校年度预算。各部门应按经费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在核定的预算指标内管理好本单位的收支。

(三)各部门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各项收入,不得截留、挪用和拖欠。

(四)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必须对预算指标周密计划,妥善安排。对专项拨款必须保证专款专用,各部门不允许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五)学校财务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一会计核算,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实时控制,并定期对学校预算收支情况进行考核和分析。

七、预算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不利方向变化,影响预算指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当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办学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时,方可申请调整预算。

第二十三条调整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向财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执行的调整幅度。

第二十四条财务处应当对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党委会审议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的预算调整事项,学校在进行调整决策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算调整事项应当是预算执行单位无力承担的预算外事项。

(二)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三)预算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八、决算编制。

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年度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财务决算,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全面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形成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十七条学校要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控制,确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体系完整、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编报及时。

第二十八条学校年度财务决算须经学校法人核签后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九、预算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评价学校各项事业目标的完成情况、取得的财务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学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学校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学校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施监控。学校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预算监督。

第三十一条学校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目标、任务、绩效挂钩的资源分配机制,结合办学实际,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情况追踪问效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文档为doc格式。

优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4、《关于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

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个性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6、听取预决算执行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善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推荐数,进行综合平衡,构成预算草案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5、组织业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对同级财政。

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指标分解、细化调整。

6、将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单位预算分解细化后的预算指标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业务部门。

7、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状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8、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追加调整申请,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9、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10、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以各业务部门为单位成立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以下以业务部门代指),组织开展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审批下达的预算,利用分配到的经济资源开展业务工作,完成工作目标。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1、带给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推荐数。

2、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对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岗位。

3、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

4、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工作计划的调整及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

5、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时按要求解决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执行其他相关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原则、资料、方法、要求部署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编报工作,提出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一)业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经济活动资料,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合理测算,提出预算推荐数。

(二)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推荐数,根据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资金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后,上报财务部门审核。

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一般性支出等政策要求,是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等合规性要求进行审核,并构成本部门预算草案。

(四)财务部门将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对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应按要求对业务事项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计划的科学性及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立项评审。

第十一条: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草案,由财务部门在“一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同级财政部门在“一下”阶段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在控制数额度内对需要进行压缩或调整的项目重新细化调整,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调整后的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草案在“二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业务部门要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改变资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

(一)财务部门重点对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在预算指标范围内、是否贴合规定的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是否贴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是否提交相应的文件和单据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业务部门按批准后的用款计划组织经济活动和项目建设,需要办理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的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财务部门在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限额内按单位财务制度的具体规定支付资金。

第十六条:由于外部环境、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或根据实际需要务必增加的支出,应办理预算追加调整。

(一):业务部门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追加理由、推荐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及所带来的影响等资料,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二)报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透过后,由财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本着勤俭节约、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认真研究提出意见,经部门预算管理委员会群众研究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分别报上级部门。

算执行分析会议,审议预算执行阶段性报告,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五章:决算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和单位实际经济业务进行年终决算,编制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决算编制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决算编制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对决算报表资料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会计账簿的相关数据是否一致、与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带给的对账数据是否相符、是否贴合报表间、报表内各项目间的逻辑关系。审核人员审核后要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加强决算分析工作,重点分析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资金和实物资产使用状况、各项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到达既定的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推荐,构成分析结果报告,报送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和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一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根据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各自的职能分工及项目建设状况,思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门具体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实现预算目标的需要测算资金投入、编制预算,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随同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部门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贴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

第二十四条: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将预算执行的效果和效率纳入业务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和奖惩范围。财务部门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并按要求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业务部门,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给予优先思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业务部门,应进行整改,并对以后年度的项目立项和预算分配从严把关和控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预算编制流程图:

(二)预算批复下达流程图:

(三)预算执行环节流程图:

(四)决算和绩效评价环节流程图:

相关范文推荐

    专业船舶内装心得体会(案例17篇)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对自己的感悟和经验总结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加深理解,提升自我反思能力,我觉得写一篇心得体会很有必要。下面是小编精选的

    热门中央一号文件要点速读心得体会(模板18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中总结的一种宝贵财富,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以下是一些名人对于心得体会的分享,他们的观点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淡水资源短缺是

    精选培训的通知大全(19篇)

    通过通知的发布,我们可以及时了解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进展,以便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通知范文,希望对大家在撰写通知时有所帮助。各部门:为进一步

    最新学校活动的心得体会(模板22篇)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经验的总结和感悟,通过总结心得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改进自己的表现和取得更好的成果。总结心得是对自己经验的梳理和

    实用评估师评估工作的心得(汇总23篇)

    工作心得是对我们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记录方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工作心得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风险评估师是指专门负责企业

    实用广告公司制作安装合同(通用21篇)

    广告语言简洁明了,富有表现力,能够准确传达产品或服务的核心卖点,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欣赏几则优秀的广告案例,从中学习和借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

    专业税务严管厚爱心得体会范文(19篇)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经历一段时间后,对所获得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记录的一种方式。它是对自己的思考和反思,同时也是对他人分享的一种交流形式。心得体会

    最热写做家务的心得体会大全(15篇)

    心得体会是对所做过的事情的回顾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接下来是几篇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第一段:家务的意

    热门四年级数学教案设计意图范文(16篇)

    通过编写教案,教师可以合理安排每个课时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想要写一篇完美的四年级教案吗?不妨看看以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范文,或许能给您一些启发。

    最新申请书部长(通用16篇)

    如何在申请书中突出个人优势和特点,让招聘者或评委对你的申请留下深刻的印象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无论是求职申请书还是学校申请书,这些范文都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