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领军计划学校名单 领军人才个人工作计划(大全5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书香墨2023年领军计划学校名单 领军人才个人工作计划(大全5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领军计划学校名单篇一

6月19日至24日,“20xx山东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在济南举行。此次培训活动是我人生中又一次成长的欣喜历程,也是我律师生涯新的起点和展望。能够有幸作为聊城青年律师代表参加青训营,是我的幸运和荣耀,感谢省律协的组织和认可,感谢聊城市律协的信任和推荐。

青训营为期五天,每一位学员的闪光点和团队的协作精神都在我心底不断涌动,一种把青训营深刻的内涵和优秀精神进行传递的责任感油然而生。

开营前,律协领导、各班委的积极组织和安排,从学习到生活,从拍摄到宣传,无微不至。随着各地学员的陆续到来,19日下午两点顺利开营。

说到第一天,总想说说这几位我接触到的同学。刚走近一楼大厅,就看到接待处站着一个帅气的男生,他就是穆潇,这个热情的大男孩积极地参与学员接待工作,帮助同学们尽快办理入住手续;中午吃饭时,魏德臣律师得知我未带律师袍,让他的同事邮寄过来给我。

还有一位同学令我印象深刻。她就是我们的生活委员孙丽茹律师。报到的第一天吃完午饭后,因还有两位同学未到,孙律师和服务人员沟通,给两位未到的同学留好饭菜。虽然这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但在我的心底已泛起了涟漪。她的善良、热心、责任感动了我。

开班仪式上,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山东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张书记分析了山东律师业的现状,介绍了省律师协会近年来的具体工作,并对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了意见。

开营仪式结束后,青训营的培训课程也就正式拉开了帷幕······

5天的培训课程紧张又丰富,高水准的专家讲座给我们青年学员带来一场听觉上的知识盛宴。

学员共分为四个小组,围绕青训营的课程安排,我们开始了每天的晨间训练、早间微论坛、拓展训练、业务分享沙龙、演讲比赛、排练文艺演出等活动。我有幸成为张玉亮组长带领下的一小组的成员,我们小组“领导”多,让司法之花在雪域高原更美盛开的班长刘鹏燕,笑容甜美、深入学员生活、传达信息的宣传委员梁平妮,山东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临时党支部书记穆潇……我们小组“开心果”多,有温文儒雅、冲在前方的组长张玉亮,有幽默又不失正义感的教授董桂武,有成熟稳重又不失热心的帅气厨长韩涛,有爱帮助人并且业务超强的蒋玉军,有稍有严肃但很有内涵的同桌李强,有积极向上、热情善良有担当的美女律师刘攀,有话语不多但内心善良、唱歌好听的长跑能手曲文丽,有带着眼镜但充满了正能量、爱心洋溢的王玉顺,有以“最能喝”而闻名全班的文体负责人李政,有年级轻轻但口才超棒的可爱组员曲晨伟,有略微害羞但非常善良、积极做事的年龄最小学员张瑞。我们一起准备微论坛、准备演讲、排练节目;我们一起拓展,一起参加“颠球”游戏、一起做饭、一起打真人cs、一起跨过“高空断桥”……鼓励、信任、支持、正能量满满、笑声不断,让我们深深的感受到了团队精神与协作精神。

五天的培训,还有很多优秀的学员,我不能一一列举,但他们优异的业务能力、深入的见解、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次青训营不仅让我收获了知识,收获了来自青春的正能量,更收获了友谊,青训营每一位学员身上的闪光点都是我努力奋进的方向。

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的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新时代,新征程,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一定进一步坚定信仰,不忘初心,用实际行动坚守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领军计划学校名单篇二

填写注意事项

1、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均用中文填报,姓名和有海外留学或大公司工作经历的,请将海外大学或公司名称翻译成中文后填写。

2、出生日期的填写请精确到日,格式如2012.02.10。

3、来吴时间可以营业执照或到该企业的时间为准。

4、学习和工作简历,应从远到近的时间顺序填写,每段经历要有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要写到目前所在吴江企业的时间和职务为止。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中,专利权属是指该专利的所有人是谁,填具体的人或企业名称,与项目关联性就是指和此次申报的这个项目有无关联,有就填有,没有就填无。

6、以往所从事工作的经历和业绩,主要写以往有成功创业经历或有较大工作成果的经历,重点反映创业经历与以往工作业绩。来吴实施创业项目、成果水平等这一项,首句应直截了当写出实施项目的名称,如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的研发与产业化,;高速率保偏光收发模组组件研发及产业化等。然后描述技术先进性水平如何?接着围绕实施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以及近五年中的创业设想与目标,如项目的进展、成果的产出、专利的申报、产品的市场前景、人员招聘、融资意向、预期实现的经济效益以及企业发展等情况简要描述。

7、在填写所创(领)办企业基本情况的时候,“公司股本结构”这一栏请如实填写,此处填写的金额,一定要有验资报告、章程等附件材料内容相一致。如果有些企业有融资意向,但是尚未按照新的融资情况更新注册登记的,则还是要按照原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填写,但是可以进行说明,并附融资意向书等附件。

8、在填写项目实施情况时,要注意企业特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特点、水平和优势,最好要有数据的定量说明和比较说明,不要只简单地用文字重复,要有创新性。

9、关于附件材料的说明。

按照申报通知中的要求,附件材料一共分为四大类,一是人才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是必需提供的,同时如果有职称、资质证明、担任过重要岗位的职务证明等最好也一并附上。二是人才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申请书、授权书等,同时也可以增加以往承担过的重大项目、获得过的重要奖励等等能证明人才能力和业绩的材料。三是关于已创业企业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以上三项缺一不可)。其中验资报告要全,不要只附首页验资说明,主要看个人出资情况,如验资报告看不出个人出资,一定要附有个人出资的佐证材料。四是能证明实施项目先进性的材料,包括目前企业已申请的专利的证明材料、查新报告、检测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合同)等等。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实施的项目专利是属于母公司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必须要有专利授权或转让书。

领军计划学校名单篇三

中职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高技能人才技能传承、经验交流、技术创新、技术转化的平台,也是“批量”培养能工巧匠的“摇篮”。抓住发展机遇,鼓励中职院校以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形式与企业合作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是培育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中职教育的发展,不断增大投入,优化政策环境,并将之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整体战略规划。结合自身定位。中职教育应以立德树人和培育工匠精神为根本,坚持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因此。鼓励中职院校以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形式与企业合作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是培育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

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应以弘扬并传承“工匠精神”为目标。以服务教学、服务专业建设、服务生产为落脚点。做好顶层设计。增大经费投入、丰富工作内容、推广建设经验。有序开展工作。

做好顶层设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是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明确要求落实的重要事项。涉及到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诸多利益关系。因此。必须在政府用孀龊枚ゲ愎婊设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建设原则和模式、主要功能、技能大师评审条件和程序、后续管理和运行、政策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加以明确。尤其是要提出新思略,鼓励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价值实现及代际传承推广机制。

组建工作团队,为技术技能传承提供支持和保障

技能大师选聘和评审要严把质量关。要把全国性技能大奖获得者、部分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作为工作室的带头人。中职院校要将本校专业带头人、技能领军人才、专业骨干教师等纳人工作室,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团队。同时,技能大师工作室也可吸收企业高技能人才并邀请其他院校专家、学者加盟进站,借以聚集强大的人力资源,巩固提升工作室技术科研能力,力争成为市级、省级甚至是国家级专业教学和技术技能发展高地。

开展“名师出高徒”活动,促进师资水平稳步提升

技能大师应把提升工作室团队整体素质放在优先地位加以认真研究。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深入实施“名师出高徒”活动。活动应结合中职院校实际,充分考虑专业教育教学和团队个人专业特点。计划内容可包括如下几点:定期为中职院校师生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讲座。使之及时了解和掌握专业发展方向和企业需求特点;与中职院校教师结成师徒对子,一对一拜师学艺;深度参与中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关注教师和学生专业成长关键环节,提供面对面答疑解惑;担任技能大赛技术指导,手把手传承专业“绝活”等,借以融合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促进中职院校出现更多的高级职称人才、专业带头人和专业技能领军人才。

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和教学改革,助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

中职院校人才培养面向企业,必须时刻保持对企业专业需求的敏感度。而技能大师出身于企业,能第一时间感知随时的专业需求变化。是实现学业就业无缝对接的天然中介,更以其先天优势成为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技能大师工作室应认真研究企业技术特点和技术标准。针对不同技术要求,在校企合作谈判、订单培养协议签订、专项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实施等教育教学中。以指导者和参与者的身份为校企合作和教学改革做出贡献。也可在企业专训班实训课题、实习进度及实习考核标准中严把质量关,提高学生技能考核通过率。

勇于技术攻关,努力践行“工匠“精神

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方面应积极参与中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对课程体系建设、实习实训教学模式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着重关注专业人才培养的实效性,另一方面,还要把精力重点放在全方位参与科研课题研究。专业技术攻坚克难、创新提升,为企业生产发展除难解惑上。技能大师要带头积极参与技术技能课题研究、勇于承担企业技术难题攻关。深入开展技术革新、技能创新等活动。总结、评估和带头应用推广先进操作法、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节省资金,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拓展工作室社会服务平台,有效发挥引领作用

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构建工作室建设服务保障机制

应从政府、企业、院校等多渠道筹措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用于对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技能推广等活动补助。也可用于领衔人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此外,还应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中职院校要与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签订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并做好平时考核工作,推行实行动态管理。工作室领衔人超过建设周期的,不再从事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或离开申报单位的。不再保留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

领军计划学校名单篇四

(试 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郑州市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是郑州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加强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郑州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宗旨是:贯彻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战略,对郑州市重点学科、优势产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进行遴选和重点培养,加快形成一支创新能力强、领军作用突出、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前沿技术问题,提升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 科技领军人才将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郑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理、工、农、医、工程技术等专业中进行选拔。主要对象是在我市优势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的优秀高级专家。第四条 本计划重点支持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制药、新材料、汽车制造、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现代农业等领域和各类前沿技术。

第五条 郑州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技局,人员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 申请者条件

第六条 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三)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岁以下。

(四)申请者应在郑州市有固定工作单位或与驻郑州市的聘用单位签定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该项计划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郑州市从事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五)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或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国内或国际前沿的人才。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权,且其技术成果国内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推动作用的人才。

(3)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

(4)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

(5)省优秀专家、郑州市拔尖人才;

(6)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

(7)获得博士学位5年以上并同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人员;(8)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主要技术负责人。

(六)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 申请与推荐

第七条 郑州市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限以当年度正式通知为准。

第八条 申请者须按申报通知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郑州市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和《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通过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在郑州市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只能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第九条 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对申请者严格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 评审与批准 第十条 评审工作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第十一条 科技领军人才评审机构是科技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分别负责评审。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1、评审计划资助的人选;

2、参与对获资助者所取得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评议;

3、研究计划资助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并实行评审组组长负责制。评审组设组长1人,组员若干人。

评审组的职责是:

1、评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资助候选人;

2、参与对获资助者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和所取得的研究成绩的评议。第十三条 评审程序: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审定—公示—批准。

第十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提交专业组评审: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资助范围;

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

4、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5、经费预算不符合规定;

6、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已获得市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

7、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者。

第十五条 专业组评审实行会议评审方式。每位被评审者须由两位以上评审组成员阅审,评审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建议资助的候选人,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时对条件相近者应适当考虑学科的合理布局。建议资助的候选人必须获评审组成员到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方为有效。专业组评审结果汇总后,由阅审人填写评审意见,组长签名。

第十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专业评审组推荐资助的候选人情况进行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提交评审委员会的建议资助候选人与规定指标之比不超过1.5∶1。评审委员会实行会议评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委员到会,评审结果方为有效。评审委员会评审时,资助候选人须到会答辩。评审委员会实行投票表决制,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七条 市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实行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为公示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获资助者名单。

第五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八条 市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每年评选10人进行重点培养。

第十九条 获资助者所在部门和单位应认真落实申请书所列的科研用房、设备、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条件,支持并督促获资助者认真进行研究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第二十条 获资助者于资助计划实施开始,每年12月1日前应认真填写《进展报告》,一式两份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在资助期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获资助者的研究工作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所在单位通报,并作为今后拨款的依据。不参加中期评估或中期评估不合格者,中止拨款。

第二十二条 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获资助者应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并附主要论文、专著、研究成果以及获科技奖励、专利申请、应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有关材料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审核评议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郑州市科技领军人才”荣誉称号。

第二十三条 获资助者发表、出版与计划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专利申请等,均应标注“郑州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字样,英文为“innovation scientists and technicians troop construction projects of zhengzhou city”。

第二十四条 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获资助者不得替换。连续一年以上出国、调离本科研岗位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获资助者无法继续进行研究工作时,获资助者及其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中止资助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由评审委员会主任核准中止资助,并向领导小组通报。

第二十五条 获资助者如有违反道德规范,或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或触犯刑律,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后,由评审委员会主任核准撤销其资助,并向领导小组通报。

第二十六条 因故中止、撤销资助的,获资助者必须及时撰写阶段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和郑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军计划学校名单篇五

3月29日,清华大学2017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简章发布,相比2016年招生简章内容变化不大。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和领军计划的对比分析,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普通自招招生 各类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格外突出的学生;
领军计划 学习成绩格外突出的学生,清华暑期综合营表现突出(取得“良好”或“通过”资格)的相关学生,对综合素质也做相应的考量;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和领军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形式、测试科目及测试时间均相同:

强调:

清华普通自招、“领军计划”和“自强计划”都是清华自主命题,去年三项自主选拔的笔试是同一场考试,也就是考同样一套试题。今年如果仍然维持去年的形式,那同时参加清华自主招生、“领军计划”或“自强计划”的考生,初试都只用考一次笔试即可。

专业测试、体质测试
包括综合面试、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测试(部分学生)、体质测试。

2017年开展特色选拔测试的学科/专业及拟认定人数如下:

1.经济与金融(国际班)、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拟认定不超过20人;

2.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拟认定不超过10人;

3.医学实验班、临床医学(协和)、药学:拟认定不超过20人;

4.英语(含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拟认定不超过5人;

5.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拟认定不超过10人。

值得一提的是,清华普通自招和领军计划,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都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清华普通自主招生和领军计划的选拔程序稍不同:

自主招生 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

初评 “优秀”的学生,可不用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初评“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初评“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即为淘汰。对于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领军计划 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档

初评“优秀”的学生,可不用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初评“良好”的学生可以同时参加初试和复试,也就是说初评“良好”的学生哪怕笔试表现不好,也可以参加复试。

初评“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初试通过后,才能进入复试。

“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即为淘汰。

清华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即领军计划的考核实际上按不同省份分文理科考核的。

1、领军计划不占用限报指标!不占用限报指标!不占用限报指标!

2、所以优秀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清华的自主招生和领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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