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实用8篇)

时间:2023-10-14 作者:曼珠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实用8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为未来的工作做好准备。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的案例分析,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统一安排,省水文局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水文系统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省水文局领导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杨金春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规范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局财务审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局系统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等工作。各市州水文局和修试所按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拟订工作方案。结合水文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步骤,并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水文系统各单位都已报送上半年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包括各单位动员部署情况、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宣传培训情况、经验做法、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议与意见等情况。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省水文局将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评价结果进行检查督导,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系统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实施好单位内控规范,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单位管理,防范管理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此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全省水文系统干部职工提高对内控管理的认识,形成注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的风气,进一步提高水文各单位的管理水平。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全省水文系统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已上报省水利厅,各单位将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等工作,同时做好迎接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督办检查的准备工作。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统一安排,省局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水文系统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省局领导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杨金春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规范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局财务审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局系统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等工作。各市州水文局和修试所按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拟订工作方案。结合水文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步骤,并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水文系统各单位都已报送20上半年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包括各单位动员部署情况、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宣传培训情况、经验做法、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议与意见等情况。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省局将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评价结果进行检查督导,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系统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实施好单位内控规范,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单位管理,防范管理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此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全省水文系统干部职工提高对内控管理的认识,形成注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的风气,进一步提高水文各单位的管理水平。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全省水文系统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已上报省水利厅,各单位将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等工作,同时做好迎接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督办检查的准备工作。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10月21日,省财政厅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针对一些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重视不够,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措施,相关规定要求不能落到实处等实际情况,省财政厅于8月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四项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促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从而实现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的工作目标。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中,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内控领导机构,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各部门各岗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查找单位经济活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同时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全力按时推进。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修订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

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推进,各市财政局、各部门应当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自2014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合肥市从动员宣传到督导检查等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2014年底,我市有97家一级预算单位制定并上报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文件,上报率达100%,并将内控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决算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常态化的财政监督。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8月20日前上报本县(市)区、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评价。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9月30日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要求,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评分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按照《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监察局合肥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财会〔2016〕201号)精神,市直各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于10月31日前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内控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直各部门可以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部门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四)总结经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11月10日前,向合肥市财政局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县(市)区、本部门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地区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按照《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监察局合肥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财会〔2016〕201号)精神,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各类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9月1日下午,黄山学院召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动员部署和专题培训会。党委书记汪枫,党委副书记、校长汪建利,副校长胡家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军,副校长胡善风出席会议。各院部、部门处级干部和行政秘书,办公室、监审处、财务处、国资处、总务处等部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胡家俊主持。

汪建利作动员讲话并部署工作。他指出,为推进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各院部、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的重点方向和重点内容;各牵头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客观评价工作,全面完成文件规定的主要任务;各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各院部、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工作,通过“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学校如期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胡家俊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院部、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通过评价和自查,明确各业务流程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完善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要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当前制度的“废、改、立”、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及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务求实效。

经管学院副教授王璐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发展过程及框架、内部控制建设流程和方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监督机制等进行了专题培训。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10月20日上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张宁东校长主持召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会议,协调推进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李振秋、周旺、杨清源、王鑫、黄春波出席会议,校内各职能部门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杨清源总会计师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的起草过程、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重点做了解读,要求各部门认真研读工作方案内容和要求,以高度责任感落实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各项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通知》精神,结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实际,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将于11月20日前分三阶段完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并将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为统筹做好该项重大工作,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就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说明和规定,并细化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及任务清单》,明确评价标准、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等细节,确保工作得以协调顺利落实和高质量完成。

参会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做了充分讨论,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宁东校长在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精神,从政治、经济、全局的角度和高度重视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张校长指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多年来呼吁更多获得高校办学自主权,而依法治校、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内部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是获得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为此,各部门要正确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科学发展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工作会议后,为让各职能部门更好更深入了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杨清源总会计师为参会人员做了专题业务培训。他主要围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及任务清单》,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任务类别、评价指标、任务清单、评价材料、工作总结、注意事项、责任分工、配合部门、完成期限等细目进行辅导,并要求各部门认真领会工作要求,确保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10月20日上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张宁东校长主持召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会议,协调推进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李振秋、周旺、杨清源、王鑫、黄春波出席会议,校内各职能部门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杨清源总会计师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的起草过程、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重点做了解读,要求各部门认真研读工作方案内容和要求,以高度责任感落实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各项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通知》精神,结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实际,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将于11月20日前分三阶段完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并将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为统筹做好该项重大工作,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就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说明和规定,并细化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及任务清单》,明确评价标准、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等细节,确保工作得以协调顺利落实和高质量完成。

参会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做了充分讨论,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宁东校长在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精神,从政治、经济、全局的角度和高度重视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张校长指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多年来呼吁更多获得高校办学自主权,而依法治校、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内部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是获得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为此,各部门要正确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科学发展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工作会议后,为让各职能部门更好更深入了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杨清源总会计师为参会人员做了专题业务培训。他主要围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及任务清单》,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任务类别、评价指标、任务清单、评价材料、工作要点、注意事项、责任分工、配合部门、完成期限等细目进行辅导,并要求各部门认真领会工作要求,确保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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