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MJ笔神

学校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之才的摇篮,我们要发挥自己的优势,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下面是一些学校经验和心得总结,希望对同学们在学习中有所帮助。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一

管理制度是对组织、机构和单位进行管理的工具,它规范了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机构的设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开展,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大庆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班主任、相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信息上报、舆论宣传、防疫物资筹备、秩序稳定、沟通和协调等工作。

2.校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研判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摸排、统计和掌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近期去向和身体健康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确保疫情不进校园。开学后,对请假师生,学校相关部门问清症状,了解病因,跟踪登记。

5.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配备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校开学时间。统筹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返校途中和上下学防范措施。门卫要强化校门口出入管理和体温监测。必须守住源头,把传染病毒控制在学校之外,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不戴口罩的一切人员禁止入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门卫的工作,严把入门关。

重点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保证正常使用。

食堂要做好学生就餐工作,采取配餐制、学生自带餐具、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延长就餐时间等科学合理的就餐方式,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并引导学生就餐前后洗手消毒。

后勤要做好宿舍出入登记和体温监测、消毒管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宿舍。要暂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得组织聚集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6.学校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疫情防控信心。

7.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8.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既承担疫情防控责任,也承担业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1、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校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礼貌建设的重要资料。良好的学校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4、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坚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5、建立班级卫生职责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午时放学后完成。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午时放学前完成。

6、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7、实行奖惩制度。

每月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对进取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与必须的奖励。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健康工作体系。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分管领导、内设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每年度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三、规范健康教育实施。按照制度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卫生室专业化建设水平,配齐卫生室工作人员;规范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四、落实健康教育内容。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师生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技能,使师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配齐配足心理专兼职教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扎实开展每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周)的各项工作,做好团体辅导和个体辅导工作。

六、做好健康体检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师生健康体检,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普查。体检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健全学生健康档案。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体检异常的学生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掌握就诊结果。学校要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学生的体检数据。

七、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相关知识。

八、培育健康行为习惯。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强化用脑用眼卫生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亮眼操,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

九、做好校园卫生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做好环境消毒、保洁工作,消除卫生死角。

十、保障资金物资供应。设立健康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配齐配足健康工作所需物资。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二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三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xxxx),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四

北京林业大学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北京市委和教育部党组部署要求,构建组织领导、指挥运行、联系指导、管控联动、信息沟通、督查考核六项工作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疫情形势和工作需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综合协调、学生工作、教职工工作、延期开学及特殊类型招生、防护指导和隔离观察点工作、宣传引导、家属区工作、条件保障和安全管理、督查考核等9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的通知》以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等10个专门文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明晰流程、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建立指挥运行机制。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常委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快速指挥决策机制,已先后多次召开校党委常委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动员布署会等,重点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下一步防控工作。各工作小组每天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工作难点和重点,提出工作方案,有关事项及时报党委常委会、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强化各学院主体责任,学院党委抓好落实,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协同推进各项任务,组织教师党支部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建立联系指导机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各学院及时通过“一对一”线上联系的方式,将延期开学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并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学校制定《延期开学工作方案》《心理辅导工作方案》《学生关切问题答复口径》《疫情防护手册》等,为学生在家自学提供课程学习指南,并加强网络信息服务、在线教学指导等教学保障,完善学生关心的就业、出国手续办理等服务流程,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有效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建立管控联动机制。启动校园安保工作一级管控,发布《校园防疫安全管控通告》,关闭部分校门、实行出入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关闭图书馆、教室楼等公共场所,对办公楼宇、宿舍公寓、实验室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协调做好家属区封闭管理、超市物资供应等工作,针对老同志、家属区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关心慰问。同时,及时调整校内用房,建立校内隔离观察点和实验林场备用隔离观察点,配备防控物资,制定隔离观察规范管理流程。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行24小时联动值班制度,统筹总值班室、校医院值班、保卫值班应急联动,强化应急值守。各学院全面掌握每日师生动态及相关情况。根据各工作组每天上报信息,编发《每日通报》,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主体责任,把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全体校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查找工作盲点弱点,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扎实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五

根据宁波《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的通告》,结合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复工复产的关系,现对我市原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33条措施作如下调整:

1.各村(社区)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际开展设卡、巡逻、隔离、执勤、测温等工作。要采取“铁桶”式封闭管理措施,原则上每户家庭(除居家隔离家庭外)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人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外,尽量减少外出。对已复工复岗人员,允许其凭市联防联控办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出入。

2.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如发现有市民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3.对进出自然村和住宅小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和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自行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市民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由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专车接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4.各村(社区)加强出租房排查,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高风险地区人员(经核实已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人员除外);对来自高风险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姚的一律通知其延期返姚;已返姚的一律凭本市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入住。

5.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各行业复工实施细则、《余姚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租赁房屋十六条管理措施》等有关规定,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六

一、值班值守制度执行到位。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二、校园封闭要求宣告到位。

要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板等方式,向社会和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等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如教职工确有返校需求,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三、检测防护用品配备到位。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四、校园入门流程落实到位。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五、值守人员自身防护到位。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六、封闭管理督查指导到位。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七

为了及时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组长:张哲宇,负责向教育局报告;。

副组长:齐明忠,负责小、初、髙、政教及后勤的收集整理。

成员:侯淑琴,负责小学部师生的收集整理上报。

孙宝华,负责初中部师生的收集整理上报。

冯敏,负责高中部师生的收集整理上报。

齐明忠,负责政教员工的收集整理上报。

于瑞东,负责后勤员工的收集整理上报。

王峻峰,兼下设办公室主任。

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疫情报告责任人,上报给主管教导主任;组长为本组教师疫情报告责任人,上报给主管教导主任;政教中层领导为本辖区员工疫情报告责任人,上报给政工校长;食堂经理、超市经理为本辖区员工疫情报告责任人,上报给后勤主管于瑞东董事。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疫情和疑似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五检”工作。

1、如发现学生或者教职工有发烧发热情况,疫情报告人要立即逐级上报;并排查共同用餐、饮水史、密切接触者,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咳嗽,并伴有发热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本部门应到校人数、未到校人员原因、人员健康状况及是否有疑似新冠病例及突发状等信息。学校建立学生“五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疫情早期症状、疑似疫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午检、晚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体测、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记录上。如发现学生有疫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以及疑似疫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疫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疫情的早发现。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八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扎实做好我校新型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示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初定3月x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局部署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布。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

(二)主要职责。

1.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2.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认真做好开学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4.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学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收集汇总学生报到时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安全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策略、措施;。

6.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生活学习的管理与指导,实现延迟开学期间“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河南省教育平台”、“钉钉教育平台”、“全国中小学数字教育平台”、区教育局推送优质课程、微信群发布教学信息,向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教育教学服务,确保推迟开学不停课,让学生在家里也能上好课、学得好。

成立“停课不停学”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红岩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工作负责人、各教研组长为小组主要成员,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1.收看移动、联通机顶盒视频推出的免费课程。从2月1日起,每天8点30视频开始全天候免费推送直播课,涵盖小学阶段各个年级。各班主任把下载方法以及学习方式通过微信群传达到全体学生,并提醒学生按时观看,高年级的学生注意写好课程笔记。

2.登录学习平台学习。从2月10日开始,学生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育平台”,班主任向学生发放登录账号,学生用自己的账号登录相关平台进行学习。

3.借助班级微信群开展在线答疑和在线辅导。各年级各学科教师要借助班级微信群,统一部署本学科具体的学生预习、练习、网络批改和网络反馈等活动,要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进行在线答疑和在线辅导。

4.鼓励能力较强的老师通过微信群、qq群、钉钉app及其他免费网络平台和相关软件工具,为本班级学生搭建任务布置、作业批改,释疑解惑等多种学习平台。

1.拟定计划。在学校总的实施方案指导下,各年级各学科教师要制定本班学习计划,学习计划中明确每一周内学习的课时内容,布置学习任务。

2.自主学习。学生在家长的监督下,根据学科教师的学习计划,依托网上学习资源,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完成学习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练习。

3.释疑解惑。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通过微信群向教师求助。同时教师可根据学生提问较多的问题,或在批阅检测练习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微信群中进行集体解答辅导。

1.教导处要组织网络技术能力强的老师对线上学习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2.各班主任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汇集各学科学习计划,并及时传递给学生,组织学生及时登录学习平台,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及时解决学生学习中出现的问题。

3.各班主任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要将本校在线学习的安排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每位学生家长,取得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在学习过程中,要通过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学习情况,要求家长督促学生按时学习,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引导学生科学安排居家学习和生活。

4.各学科教师要坚持免费为学生提供在线学习服务,严禁以在线学习为由要求学生家长购买设备和网上学习产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志强。

副组长:赵福斗。

常务副组长:张立军。

组员:各班主任、吕保华。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新型冠状病毒,6小时内;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才能复课;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九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该计划。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统筹利用各种网络教学平台和教育教学资源,实施在线授课(听课)、资源点播和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活动,加强防控期间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指导,落实“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工作部署,坚持防控期间“教学标准不降,教学质量不减”的工作要求,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条不紊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实现学生身心健康和有效学习两不误。

(一)准备阶段。

1.落实制定新学期教学工作方案。

各学科教师认真梳理各专业新学期教学任务,做好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情况下新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方案。

2.合理调整和安排教学计划。

根据批准的方案,按照“理论课、必修课、全程课”优先的原则,各教学单位配合教导处做好课程筛选,指定课程负责人和任课教师,制定课程表,并及时通知各课程负责人和任课教师。

3.完成在线选课和线上班级组建。

各任课教师利用空中课堂、微信、钉钉群等平台、系统工具,组织学生在线学习和在线班级组建工作,并将教学计划调整情况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二)延期开学阶段(2月10日至正式开学)。

1.分类推进线上教学。

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微信、钉钉等交流平台开展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分类推进线上教学。调整体育课教学计划,待正式开学后适时开展体育课教学,体育组要做好课程教学准备工作和学生居家健康锻炼的指导工作。

2.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

各班级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课程学习和群组织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推荐优质在线学习资源,引导学生在线自主学习、探究式学习,确保每周至少向学生布置学习任务2次,安排学习作业2-3次,开展集中辅导答疑1次,加强对学生在线学习过程的记录与管理。

(三)正式开学阶段。

1.开展学业评价和学情分析。

通过调研调查、专题汇报、作业检查、考试分析等途径,充分了解、掌握学生学习成效,指导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根据学生学情,统筹调整新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并以此次延期开学为契机,加快对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一)加强领导、统筹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任副组长、相关教师负责人任成员的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内容安排,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并根据教学实效对相关教学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二)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实现“延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是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迫切需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和谐稳定的高度,及时、全面落实教学工作。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本单位教学工作的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压紧压实责任。

(三)强化引导、加大监管。

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教学形式,积极传播正能量。有效发挥课程育人作用,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理性、科学防控疫情,维护学校、社会稳定大局。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监管工作,强化以线上监督为主、线下督查为辅,形式创新、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确保实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质量不降低”的教学工作要求。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

各地要综合运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项目,主要利用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的全员知识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各地要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主要通过线上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基层机构规范、安全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区域防控作用,上级医院和上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必要时组派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防控能力。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切实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1、当发现高度疑似突发重大传染病病例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向疾控中心和公司领导报告。

2、就地隔离患者,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一次性口罩、手套等。

3、疫情传播期间按时对部门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4、重大疫情暴发、流行时,对本部门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封闭或者封存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5、需对本部门员工、顾客、来访者采取体温检测等预防性筛查的,需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其中配备和使用体温计的,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

6、重大疫情尚未解除其间,需加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的防控值班制度。

7、做好舆情监测与控制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公司舆情应对管理部门。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实时状况,全力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应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日报制度,做好信息透明和突发状况的及时通报,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倡议社会公众理解支持。银行网点是相对封闭的场所,应切实做好营业网点环境防护工作,为客户提供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同时,提倡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佩戴口罩,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渡时艰。

3.各单位应关心一线员工。根据网点的实际情况,常备体温测量设备、口罩、免洗洗手液,提供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开门营业前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每天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消毒工作。

4.各单位应注重培养员工防疫安全意识。倡导杜绝外出,减少聚会,要求每名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转发任何一条未经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

5.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扎紧社区(村)疫情防线,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规定,结合我市疫情实际,特制定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如下:

1.各小区(村组)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必须保证所有出入口均有不少于2人值班值守,值守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2.所有进入小区(村组)人员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体温异常人员、“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非本小区人员严控出入,非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进入小区(村组)车辆必须逐车核查登记、消毒,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验码,非本小区车辆一律严控,非必要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4.加强消毒工作,坚持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

5.禁止人员聚集类活动,暂时关闭小区(村组)内的公共活动场所,由社区(村)组织巡逻队伍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检,确保人员不扎堆。

6.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无事不出门,亲友少聚会,严格禁止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7.优化管理网格,在社区、小区、村组、单元门口等显要位置公示网格管理负责人、社区(村)24小时值班电话等信息,确保沟通联络顺畅。

8.加强群防群控,鼓励广大社区工作者、楼门长、单元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居民群众的协调配合,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

9.提倡广大市民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0.各级各部门要严肃纪律规矩,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级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我市中高风险地区清零后自行解除。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由**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

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当地时间2020年1月30日晚,世卫组织who宣布将新冠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pheic。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本轮国内疫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各村高度重视,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站位,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迅速紧张起来、行动起来,高效落实近期疫情防控重点任务:

#01、全面排查。持续做好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额济纳旗、甘肃嘉峪关、酒泉、兰州、北京昌平旅居史的在白人员,19号去过西京医院及周边人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卫检办。

#02、严格管控。对重点地区来尧返尧人员,按照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居家管控、核酸检测、五包一措施。

#03、停止集会。所有集会一律停止;所有培训活动必须报备审批;所有红白喜事简办,执行报备承诺制,参加人员不得超过100人,不得有市域外人员参加。

#04、疫苗接种。一是做好未接种疫苗人员的宣传动员,及时到卫生院接种;二是完成第二针接种满半年的镇村干部及群众,周二(10月26日)在卫生院统一接种加强针;三是做好3—11岁儿童接种准备工作。

#05、严守纪律。所有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离白,确需离白,必须向镇政府报备。

#06、加强宣传。各村组干部发动各村党员干部主动充当宣传员,引导群众佩戴口罩,辖区街道门店严格落实逐人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启动村组广播积极宣传防疫政策,播报疫情动态。

#07、信息畅通。各村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做到信息共享、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有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筹备,保持战时状态。

我院多措并举,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全面动员,全员参加,一场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在这个特别的春节里打响了。

健全严密高效组织体系确保科学有效防控疫情。

医院党委深刻认识做好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春节期间召开2次党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及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研究部署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医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紧急召开党员医生专题动员和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日工作督导制度,每天集中召开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梳理、健全、汇总疫情防控的各项资料,形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资料汇编》,使得各项防控工作有章可循。医院纪委出台疫情防控工作十条禁令,对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履行、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严格督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组建党员突击队实行“六个带头”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

医院党委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勇挑重担、凝心聚力、冲锋在前,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

1月27日,我院所有在潭的党员医生积极响应医院党委的号召,纷纷主动请缨,牺牲休息时间,承担发热门诊值班工作及院外疫情防控工作。湖南省党代表、神经内科大主任、主任医师周利民,更是第一个主动报名,并带头承担发热门诊的值守工作。

2月4日,结合医院实际,医院党委组建党员突击队,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做到“六个带头”,即带头站在防控斗争第一线,带头发扬无私无畏精神,带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顾全大局,带头坚守岗位。医院党委书记任队长,下设三个突击分队,分别为“党员医师突击分队”“党员护士突击分队”“党员综合应急突击分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

构筑“三道防线”严防死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月26日,我院接到市卫健委的安排,要对汽车站往来乘客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当即,多位临床科主任主动请缨,第一时间赶赴湘潭市汽车西站和长途汽车站,圆满完成排查任务。我院当天连夜制定了《关于汽车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的工作方案》,两个监测点每天3个班次,每班3组医务人员,对往来乘客逐一测量体温,并详细询问和记录,一经发现体温异常立即进行妥善处置。同时,加强对乘客的宣传教育,引导做好卫生防护,坚决把好旅客进入关口。

我院作为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保证正常医疗的前提下,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24小时值班制,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流程,及时报告、严密观察、有效预防。

同时,在全院范围内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执行探陪管理制度,严格医院出入口、普通病区、公共区域、重点区域、全院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管理。举全院之力,以饱满的热情和众志成城的决心以及严密的防控措施,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最大的力量。

开展全院培训全员联动做好防控工作。

我院分批分层次以集中学习、科内培训、视频培训、yy直播、微信传达等方式,组织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防控知识、防护用品穿戴、消毒技术等知识的培训,并现场考核培训效果,做到人人知晓和掌握防控知识,确保各项政策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及时关注疫情,快速响应,提前做好了防控物资、药品等的储备,为积极应对疫情,实现新型冠状病毒院内“零感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结合医院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我院作为全国中医药示范单位,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医院专家拟定和调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处方。中药房加班加点把一包包饮片煎成一包包成品,送给奋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增强医务人员的免疫力,保障持续、强有力的战斗力来战胜疫情,守护莲城人民的健康。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志强。

副组长:赵福斗。

常务副组长:张立军。

组员:各班主任、吕保华。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新型冠状病毒,6小时内;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才能复课;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全体师生员工: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14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查,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保健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保健室、学校领导、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体卫科、市卫生局。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科学划定网格区域,分片分网格进行包保,实施全覆盖排查管控,实行网格台账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县处级干部包保到乡镇(街道),乡科级干部包保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党员干部包保到户到人的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制,每名村(居)委会干部或党员干部包保不超过10户,包保责任人要做到一日一询问、一周一到户,全面掌握包保户动向,督促落实网格“五包”责任(包防控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包防控措施落地、包重点人员排查管理到位、包社区健康管理到位、包人员聚集活动管理到位)。

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已返或拟返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重点人群管理台账。以村组、社区为单位,重点排查“三非”人员,非法出入境人员,务工返乡人员,在外求学学生,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边境地区入曲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非”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个人和单位不运送、不留宿、不使用“三非”人员,手机用户新开号、换号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和村(社区)居住证明。各网格要全面排查非法出入境人员,摸清底数,掌握动向,规劝非法出入境人员主动投案,视情节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公安机关要与省和边境州市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推送,加大缉查、巡查、打击力度。

务工返乡人员。人社部门联动社区网格,建立务工人员一人一户一档管理台账,实行返乡情况一周一调度。开展省外稳岗大走访,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致一封信、发一个红包、慰问留守老人、配偶、子女,鼓励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对返乡及节后返岗人员,采取“点对点”接送服务。对返乡人员按属地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在外就学学生。教育体育部门联动社区网格,建立学生一人一户一档管理台账,掌握学生返曲时间和行程,告知学生疫情防控要求,返曲须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返曲12小时内,向村(社区)报告并查验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时纳入网格化管理。

在异地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入境人员。一律居家健康监测14天,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

从疫情高风险地区入曲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3次核酸检测,再居家健康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每7天检测一次)。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14天。

从疫情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一律居家健康监测14天。持有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天、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

从低风险地区入曲(不含农村地区)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入曲第1天必须到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签订承诺书。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影剧院、健身房、酒吧、网吧、娱乐场所、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码亮码、测量体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ktv、酒吧、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暂时关闭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少数民族节日、节庆活动。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严格执行接待挂单报告制度,接待外地人员必须向当地民宗部门报备。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药店严格执行退烧药、抗菌、抗病毒等药品处方或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加强农村地区返乡人员管理。从省外、省内边境州市、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市外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工具从业人员等返回农村地区〔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根据城市建成区范围具体划定〕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倡导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加强农村地区核酸检测。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检测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

严格执行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菌、抗病毒等药品的患者,要实名登记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加强隔离管理。各县(市、区)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在12小时内完成需隔离人员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专人负责等方式,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环境消杀等措施。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制度。市场监管、交通、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流入曲靖的冷链食品稽查打击力度。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每周开展一次采样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严格落实集中管控责任。建立集中监管仓区监管人制度,实行驻场监管、挂牌公示,督促集中监管仓区实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执行报备制度,凡从云南省口岸进口或从省外进入曲靖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货物到达前24小时,向各地集中监管仓区报备。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实行进口冷链食品分区贮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

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负责组织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登记建档,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流程。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冷链食品处置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立即采取封存措施,对涉事货品进行封存,对涉事店铺、仓库进行封控,对涉事场地、环境进行消杀。立即进行人员管控、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货物和环境的人员,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并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对同批次货品、仓库、涉事环境、装卸运输工具进行全覆盖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溯源调查,对涉事货品进货、库存、销售情况开展调查。立即上报核查情况,立即下派工作组指导工作。及时向涉事货品流入、流出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及核查情况,协同开展联防联控。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精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确需举办的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指挥部审批,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控制规模人数并进行人员登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从严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外地,如需外出,必须严格做好全程个人防护,出发前和返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严格遵守防控要求。

坚持“零容忍”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院感防控主体责任,发生院内感染,相关领导一律先免职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医疗机构住院病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民办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部、个体诊所等要落实首诊报告制度,不得接诊不明原因发热或超出机构诊疗能力的患者,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等疑似病例,2小时内必须报告,并负责转诊至就近的规范发热门诊和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转院或离院。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进一步细化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封闭管理方案,制定完善人员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治疗、信息发布等应急预案及工作指南。

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快县级疾控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统筹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外援检测力量,以区域内人口数量为基数制定应急全员核酸检测预案,确保3—5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做好定点救治医院和后备救治医院准备。实行“四集中”救治。市传染病院为全市定点救治医院,市一院北城医院、东城医院为后备救治医院,每个县(市、区)确定1家县级综合医院作为后备救治医院,做好24小时腾空启用方案。

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准备。在现有18个备用集中隔离场所、2100个房间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再确定不低于100个房间的备用隔离场所,每个乡镇准备1个备用隔离场所,并按隔离场所设置的规范要求做好场所检查、专班组建、流程制定等启用准备。

做好应急队伍准备。扩增采样、流调、检测3支队伍,全市培训7000名采样队员,其中:机动采样队员1100名(市级200名、每县100名);培训1000名流调队员,其中:机动流调队员200名(市级20名、每县20名);培训210名检测队员。

做好防控物资储备。按照不低于60天防控需要,以实物、协议和产能综合储备等方式完成政府储备。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储备不低于满负荷3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建立全市政府储备物资统筹调用机制。

各县(市、区)根据接种人数指定具有资质的能满足紧急接种需求的预防接种点,实行定点接种,每个接种点必须做到“八有”:接种人员有资质、有符合要求的冷链设备、有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的急诊急救人员值守、有急救药物和器械、接种现场有救护车、接种场地有醒目接种标识、有行政负责人、有药品监管人员。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疫苗接种的宣传和引导,组织预约接种,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接种效率。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预案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做好从常态化转入应急状态准备,配齐配强值班力量,做好工作衔接,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本行政区域。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发现疫情及时规范报告,严禁迟报、谎报、瞒报,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前做好人员、装备、物资、通信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

举报“三非”人员、非法入境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给予3000元奖励。举报高风险地区入曲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300元奖励。举报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元奖励。公安机关每查获1名“三非”人员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奖励公安部门1000元,社区每排查出1名“三非”人员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奖励社区1000元,每排查出1名高、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奖励社区200元。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公开信、通告公告、告知书、大喇叭、微信群、宣传画、短信和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防护知识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违反防控要求的法律后果,确保防控宣教到业主、到户、到人。指导群众规范佩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相关信息报备,非必要不出行。要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疫情期间非必须,不通过网络快递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购物。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和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正确应对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查处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将冬春季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形式主义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问责。

为提高公司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日常办公管理制度。

抗击疫情,从我做起!望全体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在确保顺利抗击疫情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组长: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防控办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防控办”)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逐一摸排员工信息,随时掌握员工动态,引导员工配合疫情防控,掌握防控知识,做好科学防护。

(一)部门负责人职责。

1.细化部门防控应急预案,负责本部门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负责员工的防护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员工养成良好习惯,抓好个人防护;。

3.督导检查本部门员工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员工不当行为;。

4.负责将公司的防控公告及时下发给每位员工,监测本部门员工舆情,确保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5.督促做好本部门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重点关注每日员工健康状况情况,对出现疑似病例等突发情况要及时正确处置。

(二)公司员工职责。

1.员工是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3.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4.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5.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6.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7.做好工作区域的通风,期间同事们应做好保暖工作;。

8.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9.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10.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身体状况等信息实行“日报告”,工作期间一旦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胸痛、呼吸困难、腹泻、结膜炎等可疑症状,应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医,按照医疗要求执行后续安排,并报公司防控办联系人。

2.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员工和服务人员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不随意走动串岗,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保护自己与他人。

3.减少接收快递和外卖,确需接收的,应在公司外拆开包裹,并将外包装放置在楼外垃圾桶。

4.员工上下班尽量采取自驾、骑行、步行等方式,减少公共交通出行;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办公区出入管理制度。

1.公司对办公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码”制度并检测体温。经测量员工体温高于37.2℃的,由公司防控办将情况进行记录并上报,本人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在做好个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到市指定发热门诊进行复查,按要求做好隔离。

2.前台需加强进门登记管理,杜绝外部人员混入公司。

3.不得带亲友进入公司;访客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登记出发地、交通工具等信息;受访人员接待访客期间,双方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控制时间;访客在前台处经测量体温高于37.2℃的,由前台登记姓名和联系方式,建议其立即到发热门诊进行复查。

4.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要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三)办公会议管理制定。

1.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优先采用视频、电话会议形式。

2.减少参会人员规模,缩短会议时间,座位之间至少间隔1米,参会人员必须戴口罩,会议时间每超过1小时通风1次。

3.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室及设施等实施消毒。

(四)餐饮保障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分餐方式,在岗员工在各自工位上就餐。

2.各部门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五)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办公区域工作时间要加大通风换气频次,通风时员工应注意保暖。

2.每天定时对公司出入口、走廊、楼道、门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3.每天上班前对办公室内进行消毒。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门把手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

4.公司统一在前台大门外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特殊原因确需出行的,升级审批管理,部门用车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司乘人员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2.公务用车每次使用后均应进行车内及门把手消毒,实行“一客一消毒”。

3.公务用车赴医院等场所后,应进行多次消毒确保安全。

(七)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台账,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

2.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前台处接受体温测量,如探访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拒绝其探访。

3.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前台统一负责。

全体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2、成立xx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办公室:xxx兼办公室主任,xxx班主任任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xxxxx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等有关要求,本着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防范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企业的发生和流行,使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疫期防控管理制度如下:

组长:负责:

副组长:负责:

组员:

1.负责:

2.负责:

1.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建立台账。

2.本企业员工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1)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通知其要遵守当地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2)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

(4)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岁及以上)的员工不安排返岗。

(5)对其他地区返渝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6)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3.加强对员工动态排查,发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及时整理相关信息,经由疫情防控管理小组上报至本企业辖区疫情防控及相关管理部门。

1.严把工作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工作。

2.进入工作区域的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的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乘坐、驾驶单位公车均须佩戴口罩,驾驶员必须佩戴手套,结束后洗手消毒。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4.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有交通车的企业,要落实防疫措施,减低乘车人员密度。

1.以网上办公为原则,倡导通过网上平台、网络客户端、手机app等方式开展工作。

2.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3.以采取分散办公为主,确有必要开展多人一起工作的,工作时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工作区域内不随意走动,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确有到访或会客需要的,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5.每日对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6.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至30分钟。

1.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如有会议必要,应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群、qq群等无接触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2.以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大会为原则。如必须召开聚集性大会的,应由会议组织者在向疫情管理小组报备并取得书面许可后,方可开展会议;并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3.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须测量体温、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参会人员须自带水杯。

4.参会人员保持适当间隔,注意会场开窗通风。

5.会议结束后对会场、家具、茶具、话筒等用品进行消毒。

6.员工确需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应尽量避免集中乘车,做到全程佩戴口罩。

1.员工应自备自带餐具,分时段错时取餐后分散用餐,避免扎堆就餐。

2.餐前须洗手,排队、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在工作区域设置清洗餐具处,配备洗手液、洗涤剂、餐厨回收桶等必要用品和设施,及时做好回收、消毒工作。

4.单位食堂须保持空气畅通,后厨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餐厅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餐具及烹饪用品须高温消毒。

6.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避免生食。处理生食和熟食的餐具用品严格分开、严禁混用。

7.坚持健康安全的饮食习惯,建议清淡适口。

1.落实食品采购安全措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2.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或直接用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

3.后勤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4.承担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工作的员工,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及手套,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消毒。

1.全体员工应积极学习疫情防护知识,强化科学防范意识,提升防范防护能力。

2.行政部门应安排保洁人员做好工作区域防护工作,定期对餐厅、食堂、会议室以及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特别注重对门把手、键盘、鼠标等关键部位进行消毒。

3.建议员工多走楼梯少坐电梯,乘坐电梯须佩戴口罩。注重对电梯特别是按键进行消毒。电梯间配备一次性纸巾或消毒液,提倡用纸巾接触按键。

4.全体员工应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常洗手勤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5.全体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毛巾遮住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6.全体员工应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7.全体员工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8.全体员工应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并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1.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须及时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向部门负责人或疫情防控管理小组相关负责人报告病情和就医信息。

2.部门负责人或疫情防控小组相关负责人安排员工就医前应提前通知医院,呼叫救护车或使用专用车辆运送病员,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工作。

3.曾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经历的员工,一旦出现相关症状,立即就医并进行相关信息上报。

4.患病员工就医全程须佩戴口罩,尽可能远离其他人员。

5.就医时须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告知医务人员近期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切实履行好本单位防控责任,组织全体员工落实好防控措施,杜绝疫情输入、扩散、蔓延。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员工坚定信心、严防严控。

3.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积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配合,积极履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4.全体员工应自觉抵制、反驳网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转发来源不明的舆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为体现关心关爱和人道主义精神,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司对因疫情防控没能休假的员工,安排好轮换、补休,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根据***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统一部署,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长**x副组长**x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x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科学划定网格区域,分片分网格进行包保,实施全覆盖排查管控,实行网格台账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县处级干部包保到乡镇(街道),乡科级干部包保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党员干部包保到户到人的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制,每名村(居)委会干部或党员干部包保不超过10户,包保责任人要做到一日一询问、一周一到户,全面掌握包保户动向,督促落实网格“五包”责任(包防控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包防控措施落地、包重点人员排查管理到位、包社区健康管理到位、包人员聚集活动管理到位)。

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已返或拟返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重点人群管理台账。以村组、社区为单位,重点排查“三非”人员,非法出入境人员,务工返乡人员,在外求学学生,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边境地区入曲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非”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个人和单位不运送、不留宿、不使用“三非”人员,手机用户新开号、换号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和村(社区)居住证明。各网格要全面排查非法出入境人员,摸清底数,掌握动向,规劝非法出入境人员主动投案,视情节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公安机关要与省和边境州市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推送,加大缉查、巡查、打击力度。

务工返乡人员。人社部门联动社区网格,建立务工人员一人一户一档管理台账,实行返乡情况一周一调度。开展省外稳岗大走访,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致一封信、发一个红包、慰问留守老人、配偶、子女,鼓励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对返乡及节后返岗人员,采取“点对点”接送服务。对返乡人员按属地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在外就学学生。教育体育部门联动社区网格,建立学生一人一户一档管理台账,掌握学生返曲时间和行程,告知学生疫情防控要求,返曲须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返曲12小时内,向村(社区)报告并查验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时纳入网格化管理。

在异地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入境人员。一律居家健康监测14天,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

从疫情高风险地区入曲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3次核酸检测,再居家健康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每7天检测一次)。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14天。

从疫情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一律居家健康监测14天。持有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天、第7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早晚各测体温一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

从低风险地区入曲(不含农村地区)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入曲第1天必须到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签订承诺书。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影剧院、健身房、酒吧、网吧、娱乐场所、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码亮码、测量体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ktv、酒吧、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暂时关闭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少数民族节日、节庆活动。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严格执行接待挂单报告制度,接待外地人员必须向当地民宗部门报备。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药店严格执行退烧药、抗菌、抗病毒等药品处方或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加强农村地区返乡人员管理。从省外、省内边境州市、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市外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工具从业人员等返回农村地区〔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根据城市建成区范围具体划定〕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倡导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加强农村地区核酸检测。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检测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

严格执行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菌、抗病毒等药品的患者,要实名登记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加强隔离管理。各县(市、区)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在12小时内完成需隔离人员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专人负责等方式,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环境消杀等措施。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制度。市场监管、交通、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流入曲靖的冷链食品稽查打击力度。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每周开展一次采样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严格落实集中管控责任。建立集中监管仓区监管人制度,实行驻场监管、挂牌公示,督促集中监管仓区实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执行报备制度,凡从云南省口岸进口或从省外进入曲靖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货物到达前24小时,向各地集中监管仓区报备。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实行进口冷链食品分区贮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

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负责组织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登记建档,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流程。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冷链食品处置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立即采取封存措施,对涉事货品进行封存,对涉事店铺、仓库进行封控,对涉事场地、环境进行消杀。立即进行人员管控、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货物和环境的人员,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并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对同批次货品、仓库、涉事环境、装卸运输工具进行全覆盖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溯源调查,对涉事货品进货、库存、销售情况开展调查。立即上报核查情况,立即下派工作组指导工作。及时向涉事货品流入、流出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及核查情况,协同开展联防联控。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精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确需举办的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指挥部审批,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控制规模人数并进行人员登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从严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外地,如需外出,必须严格做好全程个人防护,出发前和返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严格遵守防控要求。

坚持“零容忍”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院感防控主体责任,发生院内感染,相关领导一律先免职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医疗机构住院病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民办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部、个体诊所等要落实首诊报告制度,不得接诊不明原因发热或超出机构诊疗能力的患者,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等疑似病例,2小时内必须报告,并负责转诊至就近的规范发热门诊和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转院或离院。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进一步细化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封闭管理方案,制定完善人员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治疗、信息发布等应急预案及工作指南。

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快县级疾控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统筹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外援检测力量,以区域内人口数量为基数制定应急全员核酸检测预案,确保3—5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做好定点救治医院和后备救治医院准备。实行“四集中”救治。市传染病院为全市定点救治医院,市一院北城医院、东城医院为后备救治医院,每个县(市、区)确定1家县级综合医院作为后备救治医院,做好24小时腾空启用方案。

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准备。在现有18个备用集中隔离场所、2100个房间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再确定不低于100个房间的备用隔离场所,每个乡镇准备1个备用隔离场所,并按隔离场所设置的规范要求做好场所检查、专班组建、流程制定等启用准备。

做好应急队伍准备。扩增采样、流调、检测3支队伍,全市培训7000名采样队员,其中:机动采样队员1100名(市级200名、每县100名);培训1000名流调队员,其中:机动流调队员200名(市级20名、每县20名);培训210名检测队员。

做好防控物资储备。按照不低于60天防控需要,以实物、协议和产能综合储备等方式完成政府储备。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储备不低于满负荷3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建立全市政府储备物资统筹调用机制。

各县(市、区)根据接种人数指定具有资质的能满足紧急接种需求的预防接种点,实行定点接种,每个接种点必须做到“八有”:接种人员有资质、有符合要求的冷链设备、有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的急诊急救人员值守、有急救药物和器械、接种现场有救护车、接种场地有醒目接种标识、有行政负责人、有药品监管人员。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疫苗接种的宣传和引导,组织预约接种,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接种效率。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预案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做好从常态化转入应急状态准备,配齐配强值班力量,做好工作衔接,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本行政区域。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发现疫情及时规范报告,严禁迟报、谎报、瞒报,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前做好人员、装备、物资、通信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

举报“三非”人员、非法入境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给予3000元奖励。举报高风险地区入曲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300元奖励。举报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元奖励。公安机关每查获1名“三非”人员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奖励公安部门1000元,社区每排查出1名“三非”人员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奖励社区1000元,每排查出1名高、中风险地区入曲人员,奖励社区200元。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公开信、通告公告、告知书、大喇叭、微信群、宣传画、短信和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防护知识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违反防控要求的法律后果,确保防控宣教到业主、到户、到人。指导群众规范佩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相关信息报备,非必要不出行。要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疫情期间非必须,不通过网络快递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购物。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和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正确应对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查处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将冬春季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形式主义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问责。

xx养老院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制度为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院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敬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敬老院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院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6.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老人中的舆情动态。

(一)严格落实全院封闭管理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院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受新入住老人,必须外出的老人,回到养老院后应密切观察。

2.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拒绝其探访。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检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由专人护送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院。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

(四)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1.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抓好症状人员救治管理1.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去医院就诊排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2.有老人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对该老人单间自我隔离,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暂停探访活动。

(六)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1.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掌握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老人心理疏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老人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搞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1.根据防疫需要,准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2.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

3.针对季节性气候,储备好老人防寒防冻物资,尤其在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

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

全院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

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院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护理人员要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护理工作,切实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当前,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节点,特别是自2月24日起,我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届时,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办事群众等在内的大量人员将流动聚集,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将有所增加。为全面巩固我镇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干部的生命健康,压紧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镇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镇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职工管理。

(1)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与镇卫生院保持信息沟通,及时获得最新的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时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4)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登记,落实因病缺岗追踪,杜绝带病上岗。每日上、下午组织测量体温。职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联系120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外来人员管理。

(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手持体温测量仪、酒精、消毒液等设施。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对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办事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人流控制措施,在大厅门口摆放消毒液、酒精、湿纸巾等设施,群众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为民服务大厅)。

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予以放行;发现发热等症状,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上报;对来自武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登记并上报,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

(2)在镇政府楼下合适场所设置带有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镇政府就餐实行错峰就餐,也可自备饭盒在食堂领取食物后返回各自区域就餐,减少人员接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一)提倡网上预约、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可以采用网上办公、工作指示板等形式。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隔两个位置坐开,并佩戴口罩参会。

(一)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配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擦手纸等设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三)每日2次对桌椅、台面、地面等可使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对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电话、电脑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四)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增加消毒次数,每日不少于6次。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前往超市、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四)关注“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疾病防控知识。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9、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10、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

各地要综合运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项目,主要利用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的全员知识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各地要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主要通过线上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基层机构规范、安全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区域防控作用,上级医院和上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必要时组派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防控能力。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切实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

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

4、外围督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03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1、要防疫情输入,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返平人员,要主动报备所属乡镇、街办,不准隐瞒包庇、心存侥幸。

    2、要防交叉感染,不准聚餐聚会、宴请亲朋邻里。

    3、要移风易俗,不准违规举办红白喜事。

    4、要防疫情扩散,不准违规举办、参与群体活动。

    5、要文明过节,不准互相串门、走亲访友。

    6、要科学对待疫情,不准造谣、信谣、传谣。

    7、要环保生活,不准捕杀、运输、买卖、食用野生动物。

    8、要诚信经营,不准药品医械、生活用品等经营单位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9、要自觉避嫌,不准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平人员不按要求隔离观察。

    10、要遵规守纪,不准不服从管控、不听劝阻,甚至无理取闹、滋事生非。 。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1、配齐配足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一次性医用手套、体体温检测仪(体温计)、消毒柜等防护设备,坐班人员负责管理和分发,并建立台账做好领用与登记。

2、每日上班人员对营业厅内外、客户休息区、办公区域、自助柜员机等网点各个区域和设备进行消毒,日消毒次数不低于3次。并建立台账每日进行登记。

3、网点门口醒目位置张贴“进出银行,请自觉佩戴口罩,谢谢配合”等防疫标语,并建立台账,让保安认真询问和登记进入网点人员状况,了解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并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可进入营业厅,若体温不正常向客户做好解释并婉拒客户进入营业厅。

4、员工上下班要选择步行、骑车或驾车方式。

5、员工进入营业厅内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须先洗手且佩戴一次性手套后方可进入工作场所。若体温不正常,安排回家休息,必要时去医院就诊。

6、员工营业前要对终端、显示器、打印机、点钞机等办公设备进行消毒。营业期间视情况加大消毒频率,一天至少不低于三次。特别是交班,中途换班等情况下要及时对上述公用办公设备做好消毒处理。

7、对库存现金及回笼现金采用紫光灯、消毒液等方式进行消毒,确保柜面付出的现金全部经过消毒处理。

8、网点人员下班后要直接回家,避免班后聚餐,聚会活动,避免到人员集中的场所。

9、每日监督做好全员体温检测,及时了解上岗人员身体状况,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人员调休,分批轮值,确保网点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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