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

时间:2023-12-18 作者:影墨

一个好的月工作总结应该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自身的成长和发展等内容。以下是一些经过认真筛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借鉴。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一

连日来,县林业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深入各宾馆饭店及大型农贸市场进行联合巡查。

据了解,联合巡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检查宾馆饭店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525处,向经营主体和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25条,接受群众咨询350余人次,并安排专车开展巡回宣讲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这次‘清风行动’,禁食野生动物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显著提高了,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二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责任。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三、依法巡查,全面覆盖,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8.5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长效保持。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全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自2019年6月初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方法、行动步骤等做了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一是严查滥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是严查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易受破坏地区,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销售、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车站、窝点等重要部位。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的社会效应,规范了行政审批及执法行为,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本次行动中,我辖区共办理三起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

(一)加强协作、细致摸排。我局森林派出所强化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况;检查宾馆、饭店、农家乐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产品情况,宣传引导餐饮业不出现食用“野生动物”的招牌及“野生动物”菜谱;二是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联合,发挥侦查优势,用无人机低空巡视洪广镇洪广村七队一百亩鱼池、欢乐谷四千亩湿地;三是关注网络舆情,注意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专项行动中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11家,加大对三丁湖、黄河湿地、清水湖、典农河、沙枣林、滨河大道的巡查,收集、排查相关线索。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布《贺兰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有奖征集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精准宣传,结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摒弃滥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等歪风邪气;三是制作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15条,在各乡镇及县城重点区域悬挂,呼吁广大群众保护身边的野生保护动物,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起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能力,使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长期、有效地保护。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四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自觉。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动态清样》“秦岭猎杀濒危野生动物屡打不绝”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韩正同志和胡春华、赵克志等中央领导同志也作出批示,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决心。省、市相继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传达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批示,部署在全省、全市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依法打击、严格监管各项职责,坚决遏制住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了以xx书记任组长,xx区长为副组长,xx同志和我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和六个工作小组,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工作小组的任务都很明确。前一段,公安、林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期,大家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协同,统筹推进。区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设在区公安分局,负责上下工作联络、会议安排、综合材料起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文件收发和档案资料归整等。综合协调组由xx同志具体负责,从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抽调一名文秘能力强的干部集中办公。建立专班联络员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汇报,综合全区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市专班办公室,灵通信息,梳理研究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重大问题提请工作专班研究。

三、突出重点,坚决严查严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是排查和惩处,要把严查非法猎捕杀害、非法贩运、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非法制造传播负面舆情行为作为打击整治重点,排查线索,快侦快办,精准打击。摸排清查工作以林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为主,主要抓好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的日常巡护监管和清缴非法猎捕工具、集贸市场和饭店餐饮行业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贩运野生动物车辆道路管控盘查等,公安部门做好配合。案件侦办等以公安部门为主,林业部门配合做好。

五、督导检查,确保打击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由督导检查组负责,近期对各镇办、各工作小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重点检查安排部署、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专班。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决策部署,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六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个防控工作,我站积极的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广泛宣传,林业员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将重点区域落实到专人。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了细致排查,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查进货来源,二查卫生防疫,三查销售渠道,特别重点监督其做好防疫工作。在做好宣传和监控的同时,做好了应急准备,制定了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得力,保证了我县未出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多年来长期的宣传,使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大大提高,但由于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因此,宣传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才能使野生动物保护融入群众的意识中。我站通过发宣传资料,下乡时主动向群众宣传等形式,长期不懈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主动救护,发现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的就举报。我站又通过这些生动的事实,既对当事人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又向周围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关知识,使群众受到的教育既生动又深刻,大大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在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对野生动物养繁殖、经营依法管理的同时,我站积极、热心地为群众服好务。一是对咨询养殖、经营的进行细致的解答,并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建议;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以最短时间为其审核、上报;三是对合法从事养殖、经营户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从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提供服务。我站的热心服务、受到了养殖、经营户的普遍赞扬。

为了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规范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行为,我站加强了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的管理。经常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检查。检查其进货来源和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督促其合法养殖并完善养殖条件和措施。还对经营市场进行明察暗访,查是否无证经营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我站还加大了对破环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仍四处乱捕蛇、蛙,有的人未经批准违法收购、经营的现象,我站将此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向知情人了解情况,暗布监控哨等,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打击。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收购野生青蛙一件,没收青蛙近两千只予以放生,并对当事人处予追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我站还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对野生动物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驯养繁殖场、市场、餐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规范了市场秩序。

我站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抓好日常事务工作和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了退耕还林迊检联乡工作及其他突击性和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七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16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

针对以上五个难点问题,提出的如下建议: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当前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单凭林业主管部门这几个执法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当前的保护工作。为此,一是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镇(街、区)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镇(街、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拆除、销毁网具,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二、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对于非法生产且流入市场内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管范围内,及时进行查处。

三、针对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鼓励果农不架设捕鸟网具,采用其他方式保护果品,并按照法律规定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正面报道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于个别地区发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个别人的乱捕滥猎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保护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急需在寿光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建议依托具有饲养和医疗救助条件的洰淀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寿光市动物园),设立“寿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市财政提供运转资金及救助设备,无偿使用其办公设施及人工。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八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九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一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二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决策部署,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四

(一)创新举措,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8起,受害面积8.6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远低于省里1‰的控制指标,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加强监管责任,落实辖区责任。筑牢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防范于未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辖区责任制,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各区及时落实辖区责任制,加大投入,及时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通过加大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各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并对森林火灾发生频繁、扑救不力的辖区和单位按照《办法》进行通报和约谈。

3.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增派人手,加大对各类公园、森林旅游景区和重要设施如油库、气站周围林区以及墓园周围的火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元旦和春节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四组对各区开展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4月1日至4月5日期间,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开展了为期5天的防火巡查工作,分组深入到各区墓园、林间等火灾易发地开展巡查。中秋国庆节期间,市森林防火办组织开展全市森林防火督查工作。三是发挥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扑火员、督查员、巡查员和宣传员等“四员”作用,每月2次以上下到各区、街道办和各森林郊野公园开展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4.创新宣传模式,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一是利用城管网站、美丽深圳平台等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二是举办宣传开放日和森林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5月21日在市森林消防基地举办宣传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志愿人士和学生、家长等100对人参与互动,10月31日开展了森林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三是与登山救援协会合作,聘请登山人士作为森林防火志愿宣传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参与制止、劝阻游客野外用火。四是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媒体和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在重要节假日重点开展宣传,发布温馨提示。

5.强化培训演练,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一是有计划开展培训。分期分批对全市森林消防队员、治安巡防员、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和扑救技能的全面轮训,共16期,培训人数900多人。举办了一期全市森林防火一线指挥员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市、区开展现场应急演练。9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开展了全市森林火灾处置应急演习,此次演习启用了无人机及直升机巡查火场,结合森林消防高压水车、水泵等,多种战术联合处置,全方位展示了深圳现有的森林防火队伍及装备实力。同时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多次指导、配合各区(新区)开展森林消防演习和培训。三是开展全市森林消防业务大比武技能竞赛,专业队伍苦练内功,随时准备承担局系统应急抢险任务。四是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市、区森林消防联动协作,指导、联合各区开展开放式演习,让市民参与观摩;建立与城市消防、公安警航大队及公益救援队的联动联系机制;积极协助兄弟城市加强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提供成功经验,推荐、培养骨干人员。

6.推进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作战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上市、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并要求在年底前完善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同时制定了《光明新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将光明新区专业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了局创新试点1+7项目之一并加快推进。

目前,我市十个区(新区)均组建了森林消防专业或半专业队伍,总人数达1500多人。已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有9个区,暂未组建专业队伍的罗湖区,也正向区编办报批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装备方面,通过市应急口立项,市森林防火办购置三台大型水车,进一步提高专业队伍快速反应和扑救山火能力,目前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推进无人机包括配备红外探头、喊话器等在森林火灾巡护、监测和扑救指挥方面的应用。

7.重视值班调度,及时上传下达。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严格执行林火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指挥协调工作。

8.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研判能力。一是细致调研,认真分析,出台《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风险评估研究》;二是探索、研究了一套《森林火灾扑救仿真模拟系统》。为我市森林火灾的预防、队伍培训、演练和火灾扑救提供理论依据和实际指导。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五

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全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应从身边做起的意识,倡议广大群众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

宣传小组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活动集中宣传。在各镇(街道)及涉林村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电子宣传资料、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等,让群众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重要性,自觉抵制食用野味。

当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小组在全区共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电子屏轮播宣传覆盖20余个村(社区)。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于候鸟迁移季节,我区的湿地、滩涂是候鸟迁徙大通道的重要停栖地,该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巡查候鸟迁徙线路,全面清理、收缴各类捕鸟网具,及时解救、放生被困的候鸟,为候鸟创造安全的迁徙环境,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接下来该局还将联合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新局面。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六

监督检查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单位;保护巡查全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884.65公顷)不受破坏;办理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报发证和转报工作;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许可的申报发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管理执法;宣传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加强野保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开展的工作。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优秀17篇)篇十七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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