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担保物权申请书(汇总5篇)

时间:2023-09-26 作者:梦幻泡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担保物权申请书(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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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篇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________________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_银行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__银行有限公司已就该案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已就该案与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该案达成和解,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清偿义务,___________公司股东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申请人申请将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篇二

委托代理人:方明星,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xx

申请事项:xx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x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20xx)第x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20xx年7月1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20xx年7月17日起至20xx年7月17日止),借款期内的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另外,被申请人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盛景华庭x幢xxx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予申请人(苏房他证园区字第xxxxxx),作为担保被申请人按期归还申请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后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作出(20xx)苏中证民内字第xxxxxx号公证书。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篇三

1.课题研究的意义

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担保物权竞合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然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物权法不可能详尽地规定各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各学者对物权法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物权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使得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本文即就担保物权竞合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此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认识。

2.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所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担保物权竞合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竞合。

本文对担保物权竞合的常规处理原则和我国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具体处理办法也予以详细介绍。其常规处理原则一般包括:设立在先原则、法定优先原则等;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则列举部分竞合情形,并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如《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这是对同种抵押权竞合的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异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这种异种担保物权竞合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本文对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予以浅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现有物权法规定不完善之处,作者也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理解。

3.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题的重点是在于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情形的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其大致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种抵押权竞合的处理办法。异种担保物权大致可分为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或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处理办法;《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效力。本文对具体的竞合情形均加以分析。

本课的难点是分析我国物权法的不完善以及争议之处。对于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符合我国的法治现状以及我国的国情。与此同时,要提出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还需在此基础上阅读大量的法律资料,并且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

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篇四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方明星,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x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2017)第x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2017年7月1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止),借款期内的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另外,被申请人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盛景华庭x幢xxx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予申请人(苏房他证园区字第xxxxxx),作为担保被申请人按期归还申请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后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作出(2017)苏中证民内字第xxxxxx号公证书。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

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市**区**路**号**幢***室,面积***平米,房产证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合计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按**%年计算,暂从****年**月**日暂计算至***年**月**日直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作为借款人以涉案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即贷款人,抵押借款合计**万元,利息为年**%,期限到****年**月**日。逾期不依约归还,按贷款本金的**%支付收取违约金。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息、利息、违约金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上述协议签订后,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申请人**依约支付了案涉**万元的借款。但该笔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及时清偿该借款的本息。

法权益,在涉案抵押房屋位于******的前提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请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 支行,住所地

负责人 ,职务 。

被申请人: ,男, 1969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请求

一、请求法院裁定拍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 商品房,拍卖所得价款由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二、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拍卖费、法院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7年6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一份《 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用其购买的 商品房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申请人。申请人提供140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被申请人如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有权申请处分抵押物。后申请人依约发放贷款。但被申请人未按约还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现申请人依据《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申请贵院裁定拍卖抵押财产,以实现申请人的担保物权。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篇五

2005年1月12日,原告蚌埠市a建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被告蚌埠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一份《建设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原告a公司承建被告b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新新花园小区,工程款预算1056.65万元,以结算为准;原告进入场地,被告b公司给付原告a公司工程款50万元,工程完成50%,被告b公司给付原告a公司工程款300万元,工程竣工结算后15日内,被告b公司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原告a公司应于2006年10月12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被告b公司。

合同签订后,原告a公司立即着手开始组织施工。2006年8月20日,原告a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被告b公司。同时原告a公司向被告b公司提交了该商品房的《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2006年8月22日,被告b公司委托蚌埠市xx审计事务所,对原告a公司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减去被告已给付的工程款、提供的原材料、管理费及水电费等,被告b公司尚应给付原告a公司工程款650万元。

2006年9月30日,被告b公司因资金短缺,向蚌埠市xx银行借款800万元,并将其开发的新新花园小区为该笔借款设置了抵押。原告a公司因催收工程余款650万元未果,于2006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1、要求被告给付工程余款650万元及其逾期付款的利息;2、要求对被告开发的新新花园小区商品房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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