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纸韵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

在组织和社会生活中,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可以确保秩序和公平。以下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的经验总结和教训,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一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 并收费 

7、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8、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 

9、不向患者提供门诊、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10、擅自不收、少收或漏收费给医院造成损失的 

三、考核依据 

以现行省、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药品价格及各补充文件为依据,科 室违反价格规定,病历检查发现问题的,以每月的考核扣分为处理依据; 通过患方咨询投诉发现问题的,以来访人员登记表中所反应事由的核实处  理情况为考核依据;通过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以受理部门 的意见或决定为考核依据。

四、考核办法 

为了杜绝漏费情况发生,发现漏费扣罚责任科室一定比例奖金并扣科 室考核分。  

科室考核扣分标准如下:

a   医嘱没下记录或没报告单及收费清单没有记录,扣3分/项 

c  投诉核实一次,扣2分。 

d  没有及时发放一日清单,扣2分。  

五、医院对计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按下列原则实行考核处理:  

1、凡属记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 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记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

2、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写自查报告。

4、计费人员擅自不收、少收或漏收给医院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 赔偿。 

5、科室负责人对科内所发生的计费、收费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一个医院有各个科室,每一个科室都有相关的工作人员,为使医院的工作质量更高,强化医院管理,医院对于各员工会制定怎样的 医院奖惩制度 ,以下详细的资料,可供参考. 第...

xxxx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 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为保障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 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和 纠正违规失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 ;参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 人员职责》 ,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部门及员工, 包括不同编制人员及进修、 实习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由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和讨论, 由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由监察科负责解释与实施。

本制度的修 订由相关职能科室向监察科提出, 报医院管理委员会同意, 经职代会通过 生效。

第四条 执行原则 1、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 合。

3、坚持公平、公开、及时、合理。 1 第五条 相关条款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相互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2、科室自查上报。

3、来信、暗访、病人投诉、新闻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上级领导及其各职能部门督查发现,归口转报。

5、其他。

第六条 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情况,由当事科室提出书面意见及处理 建议并报对口职能部门, 或由职能部门提出执行意见, 经分管领导审签后, 报监察科统一执行。重大处理意见由院党委会议决定或由职代会表决决 定。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 度为准。如与上级部门相关法规政策相违,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二章 奖 则 第八条 科室及个人有下列表现之一的, 给予通报表扬、 授予先进称号等 精神奖励, 并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品。

同时根据情况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 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奖励金额在 100—2000 元范围内。成绩 特别突出者经党委会或院务会研究后可突破此奖金额限制。

1、 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 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者。

2、 积极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者。 2 3、 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 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的科室或个人。

4、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 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5、 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 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6、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 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7、 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 面成绩突出者。

8、 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 资金流失者。

9、后勤服务认真、热情、及时,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10、获得上级(含区市局级)表彰奖励或在各级单项考核竞赛中取得 优胜,为医院赢得荣誉者。

11、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获得广泛认可的科室或个人。

12、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

13、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 益者。

14、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 奉献; 或由于医德医风好, 技术精良, 受到病人或社会表扬; 或拒收红包; 3 或在工作中顾全大局,忍受委屈的科室和个人。

15、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被学校或医院授予荣誉称号者。

16、有其他成绩者。

第九条 在正式杂志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完成国内先进水平 的新技术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得科技进步奖或自然科学奖的, 按医院科技奖励制度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章 职业道德罚则 第十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如 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或(和)科室 50-2000 元处罚、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调离岗位、延期晋升和聘用 或降职降聘;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待岗、甚至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1、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工作任务;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 补台,甚至拆台;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

2、按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 意隐瞒。

3、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4、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 科室没有给予妥善解决。

5、科室病人满意度在 92 分以下。 4 6、向患者及其家属收受或索要“红包”及物品。

7、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在基 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 回扣。

8、未经医院同意,相关科室擅自购进物品。

9、徇私舞弊,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工作人员搭车开药, 搭车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10、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给病人作检查、签发报告; 未经医院同意擅自停诊。

11、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 出服务。

12、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外出检查、治疗、住院。

1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职工,损害医院和职工利益,获取个人 私利。

14、非财务部门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

15、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社会舆-论指责、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 有损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

第十一条 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利用工作之便少收、漏收、不 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擅自改变收费范围等, 按医院加强漏收费管理规定处理。 5 第十二条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 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扣罚 1000 元并处非法所得 2-5 倍罚 款。 第四章 医疗质量罚则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 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规范,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发生缺陷和差 错, 给予 50-2000 元处罚, 造成医疗纠纷 (事故) 按本制度第十四条处理。

情节严重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追加 处理。

1、违反相关规章制度。

2、违反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

3、医疗护理文书及处方书写不符合要求,内容不规范或有差错。

4、乙级病历和丙级病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交病历或遗失。涉及纠 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医疗纠纷(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按相关法规、制度处理。科室及当事人自行处 理的,医院不再追究;由医院出面处理的,发生医疗纠纷赔偿,赔偿额在 5000 元以下的, 由当事科室及当事人全额承担; 赔偿额在 5000 元以上的, 5000 元由当事科室及当事人全额承担,5000 元以上的部分,再根据医院 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委员会认定的责任度,给予相应比例的经济处罚。

处罚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 6 第五章 日常工作罚则 第十五条 医院工作要以临床为中心, 因工作不力、 服务不到位等原因给 医院造成损失或对临床工作造成不便,对当事科室及个人给予 50-2000 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调离工作岗位、待岗、直至开除。

1、未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经济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 染情况等各类报表;或出现漏报、错报等。

2、虚报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含值班、加班、误餐等)。

3、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当事各方互相推诿扯皮的。

4、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 5、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 6、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及时。

7、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对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要求不及时办理 或不予答复,发现重大问题不及时请示汇报,不积极采取措施。

8、出现缺陷、差错,科室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9、未经允许上班时间组织职工进行非业务性活动。

10、科室或个人未按要求执行器械、物品领取和发放的有关规定。

11、不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执行,导致设备仪器损坏。

12、 未经计划论证随意采购各种器械、 物资, 或缺乏必要的资质证明, 或资质证明不全; 库房保管员不按规定对新购物资进行验收入库或出入库 程序混乱、出入不相符。

13、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管理不当,造成破损或遗失。 7 14、违反或拒不执行医院的制度、决定或执行不力者。 第六章 劳动纪律罚则 第十六条 职工应遵守工作纪律,违规者给予 50-2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 或造成恶劣影响者,缓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待岗,或按上级相关法律法 规处理,构成违法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1、科室私自放假休假,或违反请销假制度。

2、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怠工或无故离岗;带酒上岗;上班时间干 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聊天等;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 按规定着装。

3、无故不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医院或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

4、不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转。

5、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或购置劣质品,致使医院财 产遭受损失。

6、未经医院批准,将医疗设备、工具、材料等拿到院外使用;或使 用医院的水、电等物资、器材为自己谋利。

7、财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制度,致使医院经济遭受损失。

8、维修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不及时到位检修,或因技术难度大不能 维修又不积极请专业人员指导而影响正常工作。

9、丢失损坏工作服、床单、枕套等医院物资。

10、伪造医院文件、票证、印章及其他材料。 8 11、 违反保密制度或向院外提供不该让病人或外界知道的病案资料等 信息。

12、 职工辱骂他人或职工之间(含家属)、 职工与患方之间发生打架斗 殴。

13、科室或个人无安全意识,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安全的物品,出 现火警、火险、被盗、漏水等。

14、破坏院容院貌,任意违章晾晒衣物,乱搭乱放,或不按规定停放 车辆。

15、践踏草坪或攀摘花木、影响绿化区内卫生行为。

16、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或考评结果。

17、科室及住宅区卫生差、或不按规定定点投放垃圾。

第十七条 职工旷工,除停发旷工期间全额工资外,并每天追加 100 元的 处罚,情节严重者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1、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的顶班、换班一律视作旷工。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 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

3、科主任、护士长未按规定办理请假备案手续,视为旷工。 第七章 教学及继续教育罚则 第十八条 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 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 扣罚 200-10000 元; 进修期间 9 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 范等情节, 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 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 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 5 年内要求调离医院者,承担相应数额进修 费用。

第二十条 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每次处罚 100 元并按相关规定处 理。

第二十一条 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相关规定, 违反规定者每次处罚 100 元, 情节严重或出现教学事故,处罚 500 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年内受到的处罚将与年终奖金的发放、评优、评先挂钩。

第二十三条 其它本制度未涉及的,经党委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可据实 际情况给予奖惩。

第二十四条 涉及本制度所列的扣罚金额由财务科从个人绩效工资或科室 绩效中扣除,作为医院的奖励基金。

第二十五条 医院可根据受罚个人或科室所受处罚金额的大小及个人或科 室绩效工资的多少采取一次扣除或分次扣除。

第二十六条 凡奖励或处罚对象在本制度中有 2 条以上可适用的类似条 款, 不采取累加的方式进行奖惩, 而是以奖励程度最大或处罚程度最大的 10 条款为准。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二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反恐维稳管理工作,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站的实际,特制定反恐维稳工作制度。

一、建立我站反恐维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机制,确保客运站安全稳定工作有专人负责。明确客运站各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责任到部门、到科室,负责到人。

二、客运站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反恐安全”的思想,保证旅客在客运站购票、候车、乘车安全。定期向员工进行反恐维稳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反恐维稳工作内容,对客运站干部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道德培训学习。对保安人员定期进行反恐培训,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邀请公安机关协助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三、落实调解反恐维稳工作责任制。实行站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反恐维稳工作副站长为第二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为第三负责人的层层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科室、班组,大事由站分管反恐维稳副站长出面协调,站长掌握大局的.反恐维稳机制,防止越级上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客运站的现场管理员、保安是客运站维护的主要负责人员,时在医院巡逻,特别加强夜间巡逻,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对外来人员要仔细询问登记,保安人员每天巡视医院各楼层,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

五、所有进出医院的包裹、邮件均须由当班保安人员进行检查,并登记,无误后方可放行。(严禁员工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医院)。保安人员须定期检查医院的设施是否有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并登记,有损坏的请后勤科电工协助修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当地的治安联防工作。

六、医院各部门做好反恐维稳信息报告工作。如发现有不稳定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反恐维稳小组及有关领导报告,层层把关,确保医院反恐维稳工作的实施。

七、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突发性群体的事件的调处化解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访。凡出现突发紧急事件,所在部门责任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控制场面,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客运站定期组织召开反恐维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客运站反恐维稳的具体工作,分析反恐维稳形势,落实客运站下一步的反恐维稳工作。

九、认真做好反恐维稳工作,做好维稳资料归档工作的管理,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客运站经营者必须落实反恐维稳安检制度、危险品堵查制度、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出站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四

1.1医院膳食是为住院病人设置的。其种类必须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1.2住院病人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准确、完整填写膳食通知单,交给本病区配餐员,在开饭前半小时送交营养科,当餐即执行饮食医嘱。

1.4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1.5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营养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1.6各类病人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1.7病房和营养科均建立住院病人膳食一览表牌,要及时更换更改膳食医嘱。

1.8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1.9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1.10匀浆膳、配方膳按有关营养配方要求和配置方法严格执行,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1.11做好成本核算。

2营养科/厨房值班制度。

2.1营养科/厨房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报医院相关部门。

2.2值班人员包括营养厨师和病区配餐员。节假日营养师参加白天值班。

2.3值班厨师负责新入院病人膳食、半流加餐、全流加餐的制作,病区配餐员负责发送。要保证质量、温度和发放准确。

2.4值班人员负责营养厨房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警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要有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2.5对值班人员要有调休制度。

3食品采购、保管、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

3.1各类食品的供货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2采购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发票。

3.3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及保质期。

3.4按需、有计划地采购,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5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冷藏、冷冻食品要注意保温。

3.6根据需要进行采样留检。

4食品库房。

4.1由专人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4.2入库食品须建登记卡(包括品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选择适当条件进行保管(常温、低温、保鲜、隔离等)。

4.4常温库房要做到清洁、通风,并有防鼠、防蝇、防潮设施。冷库内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食品摆放分类,食品间留有一定空隙,保证冷藏效果。

4.5从原料到成品,应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生活用品等隔离。

4.6凭收货/领用单做帐。注意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

4.7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私人用品。

5烹调加工。

5.1加工前,由专人验收原料,确保质量。冷冻食品要在室温下缓慢地彻底解冻,已解冻食品不得再冷冻。

5.2各种食品原料加工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要分池清洗,避免交叉污染;禽蛋应冲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5.3生熟要分开。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桶、盒、筐、抹布等)应标识明显,严防交叉使用,并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4食品加热要彻底,防止外熟内生。

5.5应严格按照各类膳食常规及营养师的膳食配方进行加工烹调,不得随意更改。

5.6尽量缩短加工至食用的间隔时间。热菜贮存尽量避免使用过大容器。若加工好的食物2小时内暂不食用,应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5.7加工好的熟食,一般应当日用完,做到尽量不剩或少剩。不再食用已烧熟的隔日蔬菜;剩余食物若要继续食用(蔬菜除外),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冷藏保存,不可暴露存放在室温下。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品中。

6膳食供应。

6.1加工后的食品应妥善盛装在统一、清洁消毒的餐具内,采取一定的保温、保洁运输方式,保证患者吃到热菜热饭。

7采样留检。

7.1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菜肴烹调完毕后,凡批量供应的菜肴,须采留样品一份(不少于100克),置清洁用具内,存放入冰箱,保留48小时,并作好留检的有关记录。

8备餐间。

8.1应专用、封闭,并配有紫外线消毒灯和专用的冷藏设施、洗手设施、熟食加工专用工具等。室内应有降温措施,室温不高于25°c,工作人员进出须两次更衣。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五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和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护理工作中的一项和重要的任务。

凡没有设抢救中心的单位,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一)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二)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三)日夜应有专人留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接及记录,所有药品和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抢救完毕,须做好抢救小结。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六

儿童医院办公室是医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行政管理、行政行文、公务接待等工作。

一、在院长领导下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重要通报、通知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

二、协调院领导与科室、全院职工之间的联系。

三、当好院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院长了解情况、调查研究。

四、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件;组织拟定有关全院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通知等。

五、负责组织安排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全院性行政会议、院中层干部周会以及院长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根据会议决定,发出决定通知书,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负责安排院行政查房;负责安排院领导接待,并进行记录,形成备忘录,传达至相关科室与部门办理解决。

七、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受理院内各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及时呈送有关领导批示和转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院行政信息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

九、负责全院行政公文、公函的登记、批办、转送、催办、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公文利用保管情况。

十、统管印信工作,掌握院印及院领导印章的使用,负责审定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发对外行政介绍信。

十一、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院外兄弟单位院级行政领导成员的参观、访问和视察。负责对外联络与外事接待。

十二、负责接待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并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十三、负责全院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档案室;管理机要档案和全院行政文书档案。

十五、办公室下设收发室、打字室、电话室,负责全院行政公文的打印,汇款单、电报的收发及刊物的递送以及对内对外电话接转。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七

(一)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院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三级监控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研究改进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应根据医院感染监控制定方案,每半年1次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测,每月进行1次医院感染发病调查,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四)科室应指定医师或护士长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了解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掌握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3、冲洗、雾化、激光、微波等治疗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灭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试)(含氯消毒剂),冲洗用药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空气中,病人治疗完毕及时整理。

4、开启的无菌溶液需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液不得超过24小时注明开启时间。

5、置于容器牛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时毁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浸泡处理后,装黄色垃圾袋送指定地点。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打扫。

8、持物钳干燥存放,打开后写上打开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油膏缸上写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开启时间,盛放盐水棉球打开后24小时更换,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周更换二次。

9、紫外线照射每天半小时,并有记录,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管每周一次用95%的酒精纱布擦拭,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0、每周大扫除一次,彻底打扫门窗、墙面、地面及物体表面。

11、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一般灭菌物品不得超过一周。

12、非治疗物品不得入治疗室。

(一)医院定期调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二)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指证,并应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外用抗生素应从严掌握。

(三)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先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体液送细菌培养后可初步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山来后,再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用药。

(四)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五)细菌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及时停用抗生素。

(六)一般情况下,抗生素不作为预防用药,特殊情况可作为短期预防用药或一次性预防用药。

(七)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掌握配药禁忌、浓度,滴注速度,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

(八)药剂科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并定期上报临床使用抗生素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八

一、为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打造物价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听来电、接触来访的本局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当事人询问,处理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办理或引导办理当有关事项的责任制度。

三、当接触来访的本局工作人员有两人以上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四、对咨询属于我局制定的物价政策、在我局监测范围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以及我局工作办事程序的,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都必须负责详细解答,自己无法解答的,负责为当事人引荐能够解答相关人员。

五、对属于本人、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无条件受理,并负责办理;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向服务对象一次性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一时难以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约定办理时间。

六、对不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在简要询问有关情况后,主动引领至相关股室,如相关股室人员不在,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好解释工作。接待(接听)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们管”等生硬语言搪塞敷衍。

七、对涉及本局几个股室办理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牵头办理。各股室不得相互推诿扯皮,不得人为地给外来办事人员制造麻烦和不便。

八、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向当事人详尽说明,并尽自己的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主管领导负责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人为因素给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九

   三、无锡市人民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二)对医院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三)讨论、决定医院收费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

   (一)专职物价员的职责。

   1、负责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

   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6、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8、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

   9、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10、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二)兼职物价员的职责。

   1、配合价格管理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医药价格检查;

   2、对本科室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3、协助价格管理部门处理本科室的医药价格咨询与投诉;

   5、接受有关医药价格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法规。

   (三)药价员职责。

   1、负责全院药品价格工作,熟悉药品价格政策,掌握国家药品价格信息。

   2、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核对,确保医院药品价格的准确性。

   3、接上级部门的调价通知后及时调价,并通知各收费科室。

   4、做好药品价格公示工作。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恐怖事件及其他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卞立琴。

副组长:中林。

组员:卫国卫金金温福敏晓梅三超。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一

(一)、物价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1、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医院物价管理工作。

3、对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进行医院新增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申报的审核。

5、组织物价员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进行物价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

6、每年召开物价管理委员会会议1-2次,讨论研究医院物价管理相关工作。

(二)、物价管理科主要职责1、在院领导和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医院物价管理工作。

2、对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进行管理,进行一次性耗材和医疗服务收费许可审核。

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

4、落实医药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5、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6、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

7、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8、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流程院物价管理委员会物价管理科物价员药品会计器械会计收款结算兼职物价员财务科信息科物资管理中心设备采购科药剂科市物价局、卫生局物价管理科工作制度1、在院领导和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监督检查医院医疗收费价格的执行落实情况。

2、贯彻执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规定,宣传物价政策,督促医务人员自觉遵守物价管理规定。

3、参与对医院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及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批复后认真组织实施。

4、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用耗材价格等执行情况。

5、检查指导各科室医疗收费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奖惩。

6、按照要求做好医疗价格公示和物价咨询及信访接待工作。

7、及时向全院各科室通报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定期组织全院物价人员进行培训。

8、做好医药价格政策文件和上级部门、院相关通知的保存归档工作。

9、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1、在院领导和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各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

2、指导物价员、物价审核员和兼职物价人员做好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

3、严格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动态监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实施情况。

4、参与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得收费许可审核。

5、负责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物价工作的的检查指导,定期抽查,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6、组织兼职物价人员进行价格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等指导和培训。

7、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和医药价格的信访投诉。

8、监督管理医院物价公示、一日清单、费用审核等工作落实情况。

9、落实、配合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

专职物价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各项收费规定,对全院的物价收费系统进行维护。

2、做好一次性耗材票据审核、复印存档和收费系统价格维护工作。

3、负责药品调价单的审核、复印存档,通知药品会计及时调价并做好监督复核工作。

4、负责医疗新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备案。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院前的收费许可审核。

5、做好各部门各科室一日清单、费用查询等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待群众对有关收费问题的信访投诉。

6、参与医院各科室各部门物价收费情况的审核工作,进行各科室一次性医用耗材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统计。

7、负责医药价格政策文件、相关资料的下发和存档保管工作。

8、落实、配合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

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1、在物价管理科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岗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2、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本科室的收费,并做好自查登记。

3、对本科室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4、协助物价管理部门处理本科室的医药价格咨询与投诉。

5、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沟通。

6、主动学习医药价格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7、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医药价格检查。

8、有工作调动时及时做好物价工作和相关资料的交接,及时上报物价管理科登记备案。

1、医院设立物价管理科,对全院的物价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建立从院价格管理委员会、物价管理部门、专职物价员、收费结算、会计及各临床科室兼职物价员的逐级负责制。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府的定价,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后,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按规定收取。各科室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巧立名目分解、重复收费、增设收费项目。

3、各项新增的收费项目由科室及时上报物价管理科,再上报物价部门核定批准后,才能按核定标准执行。各科室应及时与专职物价员联系,并配合物价员向物价部门进行申报。

4、医院要对各科室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由物价管理科定期或不定期对病历、各类检查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重问题要按照奖惩制度处理,并将检查、处理结果备案。

5、对医院的常用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在门诊大厅和相关科室公示,并通过电子触摸屏和显示屏进行公示,加大收费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6、积极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和患者的监督,公示监督电话。随时接受各项收费投诉,虚心按受患者的意见,并如实记录,认真处理。按时完成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工作,主动与物价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物价工作政策、信息为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性依据。

7、对医院的药品价格进行认真的管理,作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上级物价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通知应由专职物价员及时通知药品会计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并进行物价收费系统价格维护。

8、各项收费事宜必须由专职收费人员执行,并开具真实合法的凭据,严禁私自收取现金,严禁科室设立帐外账、小金库。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二

一、医院物价管理小组负责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管理小组成员为所在科室物价员。要加强内部约束机制,物价管理人员各尽其职,层层把关,保障医院物价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物价管理规定,并接受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对我院物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本院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文件规定,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不得多、漏收费。

1、药品必须按上级相关相求网上招标采购,并按采购价销售,不得加价。

2、医疗服务取费按照自贡市物价局、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内容及价格标准执行。

3、参加荣县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按照劳动局医保中心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我院收费工作由财务室负责,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患者收取现金。

五、加强对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的维护,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价格。

六、设置医药价格滚动屏、基本医疗项目价格表,标价内容准确、规范。为患者出示医药价费消费清单;对患者有关物价的咨询耐心解释。

xx镇卫生院。

2011年10月7日。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卫计委、财政厅制定的《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医保物价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医保物价、医教、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三

体温在7.5度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卜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土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排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何处的病员。

防井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应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子必要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据病情参加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可以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往院处,由住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在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日、鼻、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裤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四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鼓励职工参与医院民主管理,担负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任务。

3、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团体主义教育、院纪、院规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4、组织职工进行劳动竞赛、合理化提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医院发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女职工的维权工作。

7、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搞好职工福利事业,做好生病、困难职工的慰问和困难补助。

8、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新员工的理解、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一)组织制度。

1、院工会、职代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2、每年向院党委和局工会专题汇报工作两次,遇有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2、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开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

3、不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

(三)活动制度。

1、配合医疗业务工作举办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

2、进取举办全院职工文体活动。

3、做好“三八”妇女节、“八一”建军节等特定人群的慰问工作。

4、做好老专家及特困职工的慰问工作。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五

10.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上述疾病的疑似患者也应先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10.2凡有1腹泻;2手外伤、烫伤;3皮肤湿症、疥子;4咽喉疼痛;5耳、眼、鼻溢液;6发热;7呕吐症状的,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10.3手卫生:按照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10.4下列情况须洗手:1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2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3处理食品原料后;4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5如厕后。

10.5厨师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加工食品时不得带戒指。

10.6加工食品时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10.7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10.8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混入食品中。

10.9建立晨检制度,报告、登记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六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三、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临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四、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积极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五、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八、、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的安全。

九、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一、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

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的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一、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院岗位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五、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一、保卫人员实行两班制交替。

二、值班期间要严格认真,及时清理非陪护人,严禁探视人员在工作时间进入病房。

三、在探视时间,对探视人员要进行限时,以免影响患者的休息及治疗。

四、保卫人员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要进行查问,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及时向保卫科及总值班室报告。

一、分管保卫工作的院领导定期(每季节一次)组织保卫科、经警、各科室对医院范围内进行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要经常开展自查自防,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落实整改。

四、对不及时整改隐患的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经济民警受保卫科领导,担负本单位的治安守卫、巡逻、押运任务。

二、上岗执勤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按规定着装整齐,明确职责任务,遵守纪律,礼貌待人,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提高警惕,严密观察和听察守卫区域内的情况,发现可疑情况或不法分子破坏时,立即报告,并及时制止犯罪活动,确保医院区内的安全。

四、执勤时,发生无故制造事端,无理取闹,酗酒谩骂、打架、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各类治安案件,迅速制止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经警队使用警械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严防被盗和丢失。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负责门卫值勤任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值勤制。

二、对各种物资进出,门卫人员有权予以询问,一定要凭证完备手续,门卫认真核对,发现不符合有权扣留。

三、严格劝阻外来各种车辆入院接送病员,本院职工、进修、实习生、临时工自行车必须挂上医院职工自行车停放牌,统一停放在职工车棚内。

四、为了保证医务人员的查房及病员休息时间,规定下午2时到晚上9时止为病员探视时间,其余时间严格谢绝外来人员进入病区。

五、根据病情需要,由护士按医师医嘱发放陪人证,凭证出入病区、陪住到期收回,且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作没收处理。

一、经济民警担负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二、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负责全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医院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四、提高警惕,明确任务,熟悉地形,决不放过任何死角,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中途离岗乱窜科室,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七

一、根据院长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拟定医疗、教学、科研、培训等专业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医疗、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会诊抢救、督促和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供给及治理。

三、具体实施技术治理。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研究改进措施,抓好重点科技术建设,搞好协作、加强技术培训,改善设备条件,大力开展新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保证专科技术建设的不断发展。

四、加强基础医疗工作的治理,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工作的质量,尤其对病历书写和无菌技术操作等严格督促检查。

五、督促检查业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各级各类业务人员职责的贯彻执行。

六、积极做好医疗事故与差错的防范工作,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要及时调查,组织讨论,并向院长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三、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等。

四、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余教育和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治理,定期进行护理业务技术的考核和操作技术的练习,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做好病房治理,达到整洁、肃静、安全、舒适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治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格化。

六、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的请领、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八

一、积极主动地学习和宣传国家的价格政策。

二、负责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确认,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三、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结果向主管院领导报告,适时提出指导价格方面的建议。

四、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医院收费制度,自觉抵制不合法的各种收费。

五、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开,及时调正变动。

六、负责接待与调查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及时协调与处理,并向相关科室通报,各项工作记录完整。

七、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医院的价格行为。

八、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医院价格诚信制度。

一、熟悉掌握有关物价法规、政策,严格执法,实事求是,依法办事;

二、做好院内物价政策的`宣传、指导和答疑解释工作;

五、认真公示制度完善情况,建立完善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

七、建立来信来访查询登记制度,及时为患者提供查询服务;

八、完成本科室领导及上级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药品物价员由药库保管人员兼任,掌握药品价格政策、定价原则,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配合医院物价管理员做好药品价格相关工作。

2、负责药品价格审核,公布常用药品价格,提供药品价格咨询。

3、掌握药价调整信息,及时、准确发布调价和公示。

4、负责需自定价格的药品的价格核算、申报和备案工作。

5、监督检查药库、门诊药房、病区药房药价的执行和核算工作。

6、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与物价部门保持信息联系,做好实习生、进修生的带教工作。

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实用19篇)篇十九

1.营养厨房应有专职营养师负责管理,并是按照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处方),治疗膳食的要求正确制作、分发的执行工作室。

2.保障食品安全,营养厨房的食品卫生、营养治疗膳食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

4.营养厨房的建筑和布局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执行,治疗膳食和少数民族膳食要有专门操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

5.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整改意见有书面资料。

6.营养厨房工作人员均经医院内部的医学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法规培训,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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