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

时间:2023-11-12 作者:字海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

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深层含义,并加深对作者思想的领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一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二

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应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完美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应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群众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思考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我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三

我觉得法布尔昆虫记中的内容非常好,有趣尤其是蔬菜大食客——菜粉蝶,这种蝴蝶我没见过,但书中,写的非常详细,非常好。

我想法布尔一定是用了好常时间去观察小动物,把玩的时间也用在了观察上,我要向法布尔学习。

法布尔还观察了许多小动物有赤脚卵寄生蜂、蝎子、粪金龟,等我佩服法布尔。也希望我以后向他一样出色,我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里面讲了许多昆虫的故事。比如萤火虫会麻痹蜗牛然后吃掉,七星瓢虫会用麻药把敌人麻痹。我看了这本以后,我就感觉昆虫世界很奇妙!

再昆虫记里,有许许多多的昆虫,例如金步甲,当一只金步甲受伤的时候,其余的金步甲就会把那只金步甲吃掉,随以说他们很残忍,还有就是,再一次实验中法布尔,拿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狼蛛胡蜂等来做对比,最后,蝎子赢了,但是这对幼虫毫无做用,幼虫身体里面有一种免疫力。在生活我们要做一个像发布尔一样的有心人。

今天晚上妈妈给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书里讲了聪明的猎人—节腹泥蜂。我知道了节腹泥蜂阿布和他们一群的节腹泥峰挖蜂巢,我想蜜蜂也有这么聪明啊,可真了不起。而且比它重两倍的象鼻虫都可以搬得动,并且节腹泥蜂还很聪明,趁小男孩打开盒子的时候,也是放进粪金龟的时候,逃出了盒子。但是这些都是故事,要是我长大以后,也有这么厉害就好了。可是我现在还不会飞呢,要是我想铁壁阿童木一样就好了,那我就是一个机器人了。这还是我的梦想,像一个超人一样。或者不是超人也会走,会飞,会游,会爬树等等等等。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以后,我就像真的跟随着法布尔来到了昆虫世界。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知道了许多知识,比如:圣甲虫怎样滚粪球;包尔波赛虫的特异功能;蚂蚁回家不会迷路;螳螂怎样捕食;冒糖浆的黑珍珠,碧蝇处理动物的尸体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我看着看着不知不觉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现在,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昆虫从诞生以来,经过长期的演化和发展,形成今天兴旺庞大的昆虫家族。目前,全世界已知动物超过一百五十万种,其中昆虫就有一百万种以上。昆虫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同一种类数量也十分惊人,分布面也很广,几乎遍及整个地球。从赤道到两极,从海洋河流到沙漠,高至世界的屋脊-------珠穆朗玛峰,下至几米的土壤,都有昆虫的存在。

我真喜欢这本书,真喜欢整个昆虫的家族。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四

这个世界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五

读了《根》这篇短文,我对根和根的品质有了很深的了解。

根它给叶子以无限生机,给花朵以青春活力,它将自己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大地!它千姿百态,硕果给人间美的享受!

也许有人不屑一顾地说:“根实在不美,自甘被埋没,真是愚昧极了。”我觉得这样的理解未免太浅薄!如果没有根在泥土里拼命地吸收养料,就不会有无限生机的叶子,青春活力的花朵。根虽然埋在地下,样子很古怪,但它不雅的外表却包藏着一颗高尚美丽的心。

我由根的品质联想到了,在生活中,也有许多有着根那样品质的人。比如:清洁工,他(她)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我们打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不会有这样整洁干净。还有那些守护在祖国边疆的军人们,他们像根一样,用青春,甚至是用生命保卫着祖国。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就不会过上这样安宁的日子,这样美好的生活。其实还有许多有着根一样品质的人,老师、警察等等。

我以后做人也要像根那样,有着博大的胸怀,远大的理想和高尚的品质,要做一个默默无闻,有着奉献精神的人。

这篇,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六

这本《飘》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isanother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下面是小编整合的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大学生精选,一起来看看吧。

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保尔要为人类的解放事业而奋斗。那么我们作为平常人,应该怎样为了生活而拼搏奋斗呢。《平凡的世界》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第一类:孙少安的物质式的奋斗。

孙少安,13岁就开始劳动,18岁已肩负起家庭的重任。在当时“农业学大寨”的社会背景下他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自己的土地上。每天早出晚归,捯饬自己和队里的土地。他认为只有把土地种好,收成好了,人们的温饱就能解决了。是的,那个时候,整个双水村的人都过着贫穷的生活,尤其是少安家,每天连顿饱饭都吃不上,他的弟弟在学校也只是吃最差的丙菜和非洲黑馍馍。但是在孙少安的心里,他认为人不可能永远过穷日子,正是有这股劲儿才让他每天都对生活充满希望。

家庭承包制时期,他们有了自己的土地,更是精心呵护。每年收成较好,家里也富裕了不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他有了赚钱的念头,于是开起了烧砖窑,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之后还扩大了砖厂的规模,虽然再次过程中,有过艰辛,赔本,孙少安有一段一蹶不振的时期,但是最终化险为夷。在他心里一直有一种声音在呐喊:不,他应该像往常一样,精神抖擞地跳上这辆生活的马车,坐在驾辕的位置上,绷紧全身的肌肉和神经,吆喝着,呐喊着,继续走向前去。

生活就是这样,会有失败也会有成功,唯有永无止境的奋斗才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我们的生活就像孙少安的生活一样,由贫穷一步步转变好。这中间有政策的鼓励,有亲朋好友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自身的奋斗,让我们的物质生活一步步走向辉煌。

第二类:孙少平的精神式奋斗。

孙少平和孙少安不一样,他没有把眼界放在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上,没有把心放在农村,他读书较多,思维比较开阔,他向往的是外面更宽广的世界。所以,他毅然决然的背井离乡,在黄原他过着难以想象的生活,每天在东大街的桥下面等待包工头来招工,之后住在破旧的窑洞里,还要干繁重的劳动。但是他觉得这是值得的,他的生活是充实而多彩的。在铜城大牙湾煤矿,每天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但他爱这个黑色的世界。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他仍旧坚持读书,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所以,在少平心中,他不在乎物质的需求,更看重精神的供给。

他曾给妹妹兰香的信中这样写:

我们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要知道,对于我们这样出身农民家庭的人来说,要做到这一点是多么不容易啊!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亲爱的妹妹,我多么希望你的一生充满欢乐。可是,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少平的这段话对我印象很深。我们安于现状,对于贫穷总是刻意回避,其实生于农村的我们有时候会自卑,就像少平刚开始吃丙菜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躲着吃。但是只要是有追求的人们就会变自卑为动力,一再追求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少平通过救班里的侯会英,让这个女子对自己刮目相看,甚至喜欢上了自己。解救郝红梅,不让同学们的嘲讽影响到她。这些都是精神强大的一种表现。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没有放弃生活,放弃信念,一直努力前行,追求生活的意义。

我们在自己生活的平凡的世界中要像孙少安和孙少平一样,坚定信念,吃苦耐劳,时刻保持精神的强大。正如文中所说:人可以平凡,但绝对不可以平庸。

地球上有亿亿万万的人,他们来自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种族身份,我们亦是亿万之一,亿万平凡之一。平凡不是贬义词,它是我们最普遍的形容词,众化的,因为我们不会是每个人都是伟大的,如何守住平凡创造非凡才是最重要的。

书中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许多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农民,一代又一代演绎着一幕又一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或正剧?也许都有每个多少都有一点。在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惊险离奇的情节或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生活、感情、故事。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他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强大的精神力量、巨大的勇气。从学生到成年,他经历的是艰苦的人生奋斗,不断在痛苦与磨砺中,他有了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

“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结论,这是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的是两种人,一个勤劳、一个懒散。人生生来是没有差别的,在经过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

事实上,孙少平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存的意义有了更高追求的人。他在写给妹妹的信中淋漓地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我们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陌生的世界。不怕苦难!只要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耐痛苦,你一定要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个对生存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为平凡的人呢。就算是平凡,也是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幸福的是,我们生活在这样平稳的时代,可以有着安稳的生活,不会遭遇到孙少平的苦难,但是生活在不同的时代,就有不同的历练,我们是平凡的一员,要跨过泥泞,我们要做不平凡的自己。

最近我在看《平凡的世界》,只是看到第二本书,并没有完成,但是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感想,与大家共勉下。

这本书的主角就是孙家的两个儿子,哥哥少安和弟弟少平。其实这本书和《人生》有相似之处,就是通过描写在一个家庭的生活,一个村,一个地区的生活变化来凸显当时时代的变迁,应该就是以小见大的感觉吧。我觉得这种手法不错,能够将笔墨集中于一个比较小的点,能够详细地描绘这个小点的变化过程。

少安和少平和《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都是生活在当时中国比较封闭的时代,特别是思想保守封闭的时代,通过写他们在这个时代中的无奈和极力去突破传统,突破思维定势,去创新,去做那个时代的人突破者,敢作敢为,可在如此顽固的当时的那个社会,去突破传统,去创新,去反对当时的“潮流”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贫农出身的他们又有什么资本去做时代的“反叛者”无奈之时也只能随大流去做自己并不愿意做的事。

喜欢上当教师的她却因为当时的封建思想,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不敢去表白去追求自己真正的所爱,只能娶门当户对的另一个她。他们想追求属于自己真正的爱情,希望婚姻自由,自由去追求自己的所爱,却被古板的长辈一一否定,还向他们施压……突然觉得那时的她们是多么的可悲,同时我又是如此的佩服她(他)们,敢想,敢于追求,虽然在过程中的确是那么的痛苦和煎熬,结果亦是不能为他们自己控制,但他们毕竟努力了,相比那些连这些想法都没有的人已经幸运多了。

当然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于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想都不敢想,其实那也并非他们的错,他们从小就被思维定势了,要去突破真的不是普通的人会去想并付诸行动的。

这时候我难免想到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我们有时候也挺可悲的。做的一些事连自己有时候都感到很无语,形势所迫吧。

最近我感想颇多,在课堂上,在讲座上,我四处张望着,大部分同学都在埋头干自己的事,其实一般是在玩手机,看自己带来的书,不管老师,讲师在上面讲什么,他们讲他们的,我做我们的。有时候想想何必呢,双方没有一个是感到爽的。那些选修课,我的感觉已经不是到了无语的程度了,是麻木的感觉了,那叫什么课啊,真的是浪费我们的时间,没水平的课程,没水平的老师,无奈的我们!学校也是迫于国家要求吧,要我们大学生要全面发展,这就是我们的全面发展。只是为了混个学分,混个素拓分。我们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大学过去将近一年了,学校的社团活动真没几个是有质量的,但数量之多,我们大家心知肚明。素拓系统里项目已经有n多个项目了,有几个是我们真正是愿意去的。我们也真的是迫于无奈啊!

和一个朋友聊天的时候说到,有时候挺同情那些老师的,其实说同情也许是对他们尊严的伤害吧!

我真的是挺迷茫的,我要做什么,为什么要为了这么无聊的事去花费我宝贵的时间……。

我也在不断探索和进步,一切顺其自然……。

《平凡的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定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一直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现在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的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但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助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理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美好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己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己,无所谓。他们可以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面对爱情时的退缩,胆怯,可以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可以想象润叶可以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特别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八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九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花了我快两个月的时间。

太长了,全书80多万字,相当于看了六七本书,有必要装下逼,毕竟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字数最长的书了吧。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感觉节奏太慢太啰嗦。但是看了一两章后,慢慢就觉得有意思了,再看到后面,就觉得进入了书里的世界,终于体会到,“诶,原来读书还有这种感觉,也蛮有意思的嘛。”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塑造,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特别是主人公思嘉,如果把她放在我们现代的生活里,估计很多女生会讨厌,不过她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是很多人讨厌她,估计她这种性格就是遭人嫌的吧。

要不是因为思嘉人物性格塑造的好,我估计这本书肯定会大打折扣。

思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绿茶婊,充满虚荣心,到处勾引男人的“婊子”。连她的三次婚姻都是为了其他企图而结婚的,完全不在乎爱不爱这个人。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赌气。

想想就应该就很搞笑吧,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人希礼,要准备结婚了。然而思嘉认为,希礼心里喜欢的一定是她。在一次聚会上,思嘉把洗礼拉到一个小黑屋里表白,想叫他跟她私奔,没想到希礼拒绝了。所以赌气之下就跟一个喜欢她的人,而她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结婚了。

只不过是当时,那个男的刚好也在场,刚好表露一些喜悦之情而已,也太随意了。

当然,结完婚后,她就后悔了,她心里愤怒的想,怎么她的父母没有阻止她,其实她的母亲是有阻止她的,只是她当时赌气冲天,还在气头上,几天就把婚姻搞定了。

不过还好的是,没相处一年,这个男人就因为战争死了。

第二次婚姻,完全是为了骗钱。

那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思嘉原本是个生活在蜜糖里的小公主,过惯了衣食无忧,每天穿着美美的生活。

战争把她的家一切都破坏了,大家都很穷,吃不饱饭。她不想一直这样下去,于是就找到了她第二次结婚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丑,而且年龄又比她大很多。

但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笔钱,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生活。关键这个男的原本是喜欢思嘉的妹妹的,没想到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把这个男人勾引到手了。

第三次婚姻,有一部分是因为钱,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

第三次结婚的这个男人叫瑞德,是书里的第二主人公,她的性格也非常有意思,跟思嘉的性格很搭。这个男人也是被很多人讨厌,不过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对世俗充满不屑,是个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

她虽然很喜欢思嘉,但他又不敢表达对她的爱,他一直对思嘉表达的感觉是,“我喜欢你,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情妇”,然而瑞德才是真正爱思嘉的人,瑞德也非常了解思嘉是个怎样的人。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爱她,那么思嘉就会利用这个爱,就会利用这种爱来控制瑞德。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特别是女生,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你,那么他肯定甘愿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所以有部分女生就会利用这种爱来利用男生,叫他们请客吃饭,送各种包包之类的。

虽然我讲的是思嘉的三次婚姻,但这本书其实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事情,书里并没有提及太多关于战争的事情,只是通过思嘉的生活,及其他一些人物在战争之前及之后的生活状态对比,来展示了这段历史。

虽然我把思嘉说的很坏,但她也有很好的一面,在那个时代她是顽强的,为了生活,她放下了她最在乎的虚荣的心,养活了一家人。并用这个虚荣心在战争之后迅速的崛起,把那些众人远远的甩在身后。

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挺有意思,值得一看。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很多情节描述的兄弟之间的肝胆相照,义气等,利用假期读完后,内心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我被里面的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武松醉酒打死猛虎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便不全相同,现在我来品一品他吧。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读完了《水浒传》使我感触最深的使是宋江了。

宋江是水浒第一号人物,为人仗义疏财,对父亲孝敬,对别人总抱着宽容之心,做事不拘小节,广招天下英雄豪杰。有这样一位头领梁山泊才聚得如此众多好汉。但是宋江却因忠君思想断送了梁山。

宋江以仗义疏财出名,江湖上人人皆知“呼保义”宋江。他为了朋友,敢上刀山下火海;为了朋友为了义气,宋江才成就了水泊梁山。为了几个兄弟,宋江曾三打祝家庄。祝家庄易守难攻,宋江连战两战都失败了,还被擒了几员大将。但宋江并没有放弃,又重整旗鼓。最后众好汉一起努力,出计谋才终于打下了祝家庄,救出了众好汉。由此可以看出宋江的仗义。他把他的兄弟们看得最重。于是好汉们都愿意跟随。他这种义气对梁山聚义起了很大的作用。

宋江也是个孝顺的人,因此人们又唤宋江为孝义黑三郎。宋江家里对父亲孝顺,当宋江集结了一帮好汉去投奔梁山晁天王时,却收到了他弟弟宋清的一封书信,受他父亲去世了,叫宋江赶回去奔丧。宋江一时痛苦至极,留下一封介绍信便赶回家去了。得知老夫没事才舒了一口气。当宋江坐了梁山第二把交椅之后又想起了父亲,便想把父亲和弟弟一同请上山去。可宋江在家那犯了罪,官府都在通缉他,连他父亲和弟弟都连累到了,于是宋江要被流放。但是大家因宋江平时对别人很好,都想偏护他,于是大家便把宋江流放到一个发达的地方。父亲叮嘱他要按时抵达,于是宋江在路上不敢怠慢,梁山好汉来救他也被他拒绝了,他听从父令,按时抵达了。由此可见宋江的孝顺。这种孝顺我们应学习。宋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所以孝敬父亲,我们也要学习。

对兄弟们,宋江总是抱着宽容之心。李逵每次犯下错误宋江只是首两句,这样众英雄才能被留住。

对于兄弟们的死,宋江总是十分痛苦。每一位好汉去世了,宋江总念念不忘,心里痛苦。

苦事宋江的思想又过于复杂。宋江建立水泊梁山,最后却接受了招安。宋江本可把自己的事业继续下去,却因“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想断送了梁山,使众好汉一个个离开了自己,最后断送了自己。

宋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仗义疏财,广交天下好汉,又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指挥才能,着一些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但宋江也只是忠心,求一世英明,忘记了反抗。我们应有反的思想,对于恶势力我们就应反。

《水浒》描写了宋江带领梁山众好汉兴起的辉煌,却以失败告终。宋江便是那个时代英雄的缩影,那个时代人们思想的代表。我们要学习宋江的优秀品质,建立起自己的“梁山”。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一

杯具,总会催人泪下,确切的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杯具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但是,有的杯具是伟大的。那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dd《伟大的杯具》。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明白,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dd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杯具。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dd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我,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有的人把生活当作享受,则有的人把生活当做冒险。我们伟大的杯具中的主人公就把生活当做冒险,在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启示,他们是伟大的,令人崇敬的英雄!

随着经济的发展,钱已经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人类为了钱,贪婪,自私,时常涌现,他们心目中所向往的只有一个字dd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我基本上认同,有较好的经济头脑,但是没有远大满足的心胸的人,总有一天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的。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二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这一处,在我看来也是一大亮点。朱自清身为男儿,但是在父亲的面前,他始终是他的儿子。当看到父亲为自己买橘子时那艰辛的背影,他又岂能不哭呢?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如同雨点般,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内心深处,也正是因为如此,父亲那矮小肥胖的身躯在哪一科也定性成为高大挺拔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父爱。

不错。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是能感化一切的。读完了《背影》,看完了《背影》,更让我在心中感知,父爱是伟大的,亦是令人恸哭的!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三

我站在古人一定站过的那些方位上,用与先辈差不多的黑眼珠打量着很少会有变化的自然景观,静听着与千百年前没有丝毫差异的鸟语风声。

心说,当站在堆积的.中华文化前,山岳的高度,不免觉得过于厚重,而中国文化的真实步履都落在这山重水复、莽莽苍苍的大地上,或化作奔泻的河流流淌着。大地默默无言,江水生生不息,却终是将文化内涵封存久远。于是,走惯了远路的三毛唱到:“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没有人能告诉他,他便悄悄的出发了,用一杆驮着沉重的心的笔,带我们在大半个中国的美丽中跳跃。

我们似乎看到这样一幅画面:文弱多情的余秋雨,在断垣残墙或莽莽苍苍的人x水前,一会儿静静沉思,一会儿喃喃自语,欲步却又停留……他惊叹、震憾,他婉惜、叹息。如同古人之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般在游历中洗去了少年英气,懂得了沉稳厚重的中庸之道。然而没落的唱着古老歌谣的孤座黄昏的美丽定然会使他心旌神摇、羡慕不已。于是他便欣然往x敦煌出发了,转向大西南x的柳候祠、都江堰,再到东南的吴越春秋,最后写至境外南洋的叠叠从冢。

苦的不是历史遗留下的璀璨文化,苦的是研究文化的文人。《道士塔》与《莫高窟》中,余秋雨不时的叹息,读敦煌,不是死了几千年的标本,而是活了几千的跳动的生命。然而在这朝圣者众多的圣地,却偏偏出了个王道士。从此,它蒙了辱,中华民族蒙了辱,但细细一想,送与没有赤肠的官僚当做奢华的玩物,倒不如卖给外国学者。虽说“洋唐僧”骨子里是赤裸裸的文化剥削,但不也是它们才使莫高窟文化大放异彩吗?余秋雨狠心的说过:“比之被官员大量糟践,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中!”然而还是不能舒心的。中国文化何其多,却偏偏忽视了这座文化宝库,这让人如何悲哀!直到《柳侯祠》前往到《寂寞天柱山》,才敢安心的抚摸那水灵水秀的风光,就在这里和历史拥抱,与柳宗元,与谢灵运,与杜甫,与范仲淹,与李白……紧紧地,生怕这一处处风光如同海市蜃楼般从眼前湮灭。

他是沿着长江往下走的,起点是都江堰。因为他认为,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工程不是长城,而是都江堰。它的规模从表面上看不及长城宏大,却注定要稳稳当当地造福千年。如果说长城占据了辽阔的空间,那么,它却实实在在的占据了邈远的时间,它至今还在为无数民众输送清流。当然,我们已经跟随他拜见了那遥远的看不见面影的李冰。

接着他路过了x,抵达了灵动江南。确是洗掉了黄沙漫漫带来的历史伤痕,以柔丽的小桥流水为背景,把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当然不会少了半梦中的西湖,西湖的盛大,归拢来说,在于它是极复杂的中国文化人格的集合体。所以不会少了白堤与苏堤的风采,不过还有苏小小的风采,她一直用美熨帖着生命。

再顺流下一路就到了x,那气息就愈发现代化了。不过却免不了显示出了人性的不足,一再的对x人赞扬,又不停的对其恶劣的心里品性进行批驳,然而x人却是不以为然的,习惯般的自我安慰将劣根更加暴露无遗了。当然,这不是对他们的审判,而是文化根底的论析。

水路完了,在大海面前,余秋雨安心的写出了充满文化感慨的回忆。再者,就是准备往下一站远方而扬帆了。但是,那漂泊的旅途中对于文化的苦涩回味却刚刚开始。

璀璨的文化,苦涩的旅行。然而剖析开却是浅浅叹息后的美丽,还好,一切都还存留。

当然,越往远走,越是生动……。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四

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这个名字深深地嵌入了我的心中。不仅仅他,还有他的队友们,那种最初的激动,到最后的绝望,这途中的感受不言而喻。我们能够想象,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中就只有他们几个人在走,他们心里的那种无助、失落、不知所措的情绪一向回荡在他们心中,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把心中的苦倾诉给自我的同伴,而是自我默默地忍受着、承担着。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是十分人所能忍受的,以至于让埃文斯精神崩溃。

而骑兵上尉劳伦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独自去应对、走向死神,给队友们以更多生的期望,而要做出这一决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他的队友们并未能如他所愿,而是最终以体力不支而倒在返程的路上。

斯科特临死前的感悟可能比某些人一辈子的感悟都多。“因为只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我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作者的这句话说得多好。一个人如果连拿出让自我领悟、反省的这么一个时光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这一生算是白活了。一个人只有在静下心来,在极度的寂静之中,自我想一想,反省一下自我。这务必会让这人感受良多,会让人的思想升华。

“伟大的杯具”这个标题一点也但是分,因为它充分地彰显了斯科特一行人的顽强求生意志,但却事与愿违。用他们的话来说:或许这就只能是一个伟大的杯具。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五

朱自清仅用了朴实的笔触便写下这篇令世人赞不绝口的文章,是因为他的文章中带有炙热的心以及对父亲的挚爱之情。

在描述父亲爬上月台买橘子的那一镜头,是最让读者们看了心疼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朱自清将这一镜头细致的写了下来,让读者们纷纷勾起了往日的回忆。那浓厚的父爱。这一镜头,无疑是《背影》中的一大亮点。

人们由于长期以来,接触了有关颂扬母亲的文集,便往往对父爱有所忽略。

其实,父爱并不亚于母爱。母爱是细腻的,温和的,宛如春天的姿态以及气息。是温暖的,踏实的。然而父爱,则是略带严肃的。人,也往往会因此而沉浸在母爱中。

文中,父亲的背影,让朱自清消除了与父亲之间的沉重的隔阂。从总体上看,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先抑后扬的。

之后的岁月里,我想他定不会忘却那一令人恸哭的一幕吧。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六

他是现实与浪漫的结合:植根於现实,又把自我的爱憎感情熔铸在人物身上;他的情节引人入胜:生动曲折,腾挪跌宕,使人完全身临其境。

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水浒》时,他就深深的触动了我心底最深处的灵魂,使我不禁潸然泪下:

一次次艰苦的行程,一场场艰难的战斗,为的只是“忠义”二字。

忠,即是对自我的祖国,对自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的忠,除暴安良即是忠,报效祖国也是忠,宁死不屈更是忠。忠,其实很好做到。真正难做到的,即是“义”: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资料。“兄弟连心,其力断金”,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为朋友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义”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这,却还远远不能算“义”。

义,能够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也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能够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仅有真正的义士,才会懂得。仅有拥有者两样精神,才是真正的“义”!

虽然,身经百战的他们屡立战功,却丝毫逃脱不了残忍的命运。奸贼当道,即使是各有千秋的他们,也同样无能为力,只能眼看他们逍遥法外。有人说,这是宋江的过错,可我却不以为然:梁山泊杯具,并非宋江之过。梁山泊杯具,这也是宋代的杯具,是中国的杯具;更是社会的杯具——虽然,还有些深深的遗憾,但各路英雄的宁死不屈,已将我震撼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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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七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八

《背影》记录了父亲对作者的关爱,也记录了作者对父亲的复杂情感:儿子长大了,但儿子仍然是父亲的牵挂;儿子远走他乡,父亲总是期望能给儿子多一点呵护;而父亲的衰老、父亲的坎坷、父亲的病痛又带来儿子心中不尽的感伤。

我由此想到了我的爸爸。他已经走了,离开我们整整20个年头。离世前也是一个略显臃肿的小老头,那一年他不到70岁。爸爸的一生从未有远大志向,也从未有惊天动地的人生阅历,他一生自豪不止的就是他有三个儿子。他爱他的儿子,并对儿子、对家庭倾注了他所有心力。我记得为了能回家有3个小时的相聚,他不惜来回花费6小时骑行70里的山路;我记得当两个哥哥都离开家了他拖着病躯每一天大汉淋漓地坚持给他们写信;我记得当我要走了他的难以割舍;为了我们的未来,他和妈妈的'咬牙坚持。至今,爸爸留给我的最深印象是他柱着拐杖在大门外默默地送我离家远行。

我由此也想到了我的儿子,我也是儿子的爸爸。可能天下的爸爸对儿子都是同样的情感:期望儿子长大,可总感觉他不够“大”;期望儿子自立,可总感觉他还不能“立”;不算“望子成龙”,但毫无疑问都期望儿子有“出息”。儿子就是爸爸的心结:郁闷、生气、牵挂、满意、欢乐和幸福,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希冀。读完《背影》我在想,儿子会懂吗,你就是爸爸生命的意义。

儿子会懂的。儿子会有儿子,儿子会长大。父传子承,儿子以后也会承担做父亲的职责。我明白,到那时儿子也会有同样的心旅。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那里,我都会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情不自禁潸潸地流下了眼泪。作者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提高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一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儿,总是在最终一刻才叫醒我。午时,父亲和母亲带着一天的工作的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景,无时无刻地关爱着我。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地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不管我长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十九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情绪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回到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习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透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好处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群众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杯具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应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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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通用20篇)篇二十

近些天来,我读了一篇朱自清写的散文——《背影》,读了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的父亲比较胖,却要亲自去给孩子买橘子。作者看到父亲去买橘子要过铁道,爬月台,眼中流出了泪水,父亲的背影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有许多感想,文中的“我”和“父亲”都让我感动,他使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给了我很多的爱,生活中他都尽量满足我的需要。此时,我有许多话要对爸爸说。

爸爸,您辛苦了!为了让我生活得更幸福,您不怕受苦受累,每天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可有时我还不听您的话,和您顶嘴,我很惭愧。想到这些,我很伤心。

爸爸,我以后一定要听您的话,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您,不再让您吃苦受累!

学过的四篇朱自清的散文都很有特色,我非常喜欢,而我认为其中最感人的就是《背影》了。

本文主要讲了父亲到火车站与“我”送别的事情。在火车站,父亲吃力地从月台上爬上爬下去为我买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台笨拙的动作和蹒跚的步伐刻画得十分感人。父亲的背影不仅让“我”,也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亲在踢球,我不慎将球踢进草坪中。父亲转身去拣球,球离他并不远,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隐蔽,当时他就踩上了未盖严的井盖。一条腿陷入井中,井盖翻过来又夹了他的腿。我连忙跑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层皮,有的地方还流了血,腿的另一侧被井盖夹红了。,父亲一瘸一拐地行进着,但似乎没有一丝疼痛感。前方有个上坡路,我想上去搀扶他,他却说:“不用了,我没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时箭步如飞的我这时好像比蜗牛走的还慢。

看着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蹒跚的样子和晃来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动,顿时,眼前一片模糊。《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伟大的父爱,我为我的父亲而感动,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吧。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认知,因为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生活在母亲的呵护下,对父亲的爱却没有什么印象。

但是,朱自清先生笔下的自己父亲的背影,却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

父亲的爱永远是深沉的,父亲总是不太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让我们误以为父亲不爱我们。就比如我八岁第一次横渡钱塘江时,爸爸只对我说了一声“加油”,而妈妈则一直安慰我、鼓励我,让我勇敢去面对。可当我快游到岸边踩着淤泥往上走时,看到了父亲焦急寻找我的背影,我顿时明白了,父亲不是不爱我、不关心我,只是不擅长表达而已!

整篇文章中,描述父亲为“我”买橘子的片段,最让人心疼。买橘子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华丽的文字,只是质朴的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记写下来,却让人体会到了两人间浓浓的爱。

朱自清先生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还真应了“情到深处总无言”这句话。父亲肥胖的背影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朱自清先生的脑海里。

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能感化一切!但它又是深沉的,让我们用心去感受吧!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文章讲述了作者与父亲同行,在车站父亲送作者的情景。父亲要给作者买橘子,但父亲是个胖子,他攀越月台非常吃力,作者看到他的背影流下了眼泪。我读到此处,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受到了作者与父亲之间的浓浓亲情。

父亲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作者对父亲深深的怀念都令我感动不已。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有一次我生病了,特别想吃苹果,但是家里没有了,他就出去为我买回来,然后坐到我床前削掉果皮,将果肉切成小块喂给我吃。当时觉得苹果比往常的都好吃。因为苹果里包含了父亲对我浓浓的爱。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要从现在开始孝敬父母,不应该把“自己还小”当借口,应该多为父母着想,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好词】。

剥蚀空无人迹孤零零憔悴沉默悲伤异乡异地死去活来崩溃眼泪汪汪踉踉跄跄。

【好句】。

那天的风特别大,拍散在车道旁边堤岸上的浪花飞溅的好似天高。

那一排排被海风蚀剥得几乎成了骨灰色的老木房子前面,我看见了在风里,水雾里,踽踽独行的母亲。

她的头发在大风里翻飞着,有时候吹上来盖住了她的眼睛,可是她手上有那么多的东西,几乎没有一点法子拂去她脸上的乱发。

自私的哀伤将我弄得死去活来,竟不知父母还在身边,竟忘了他们也痛,竟没有想到,他们的世界因为没有我语言的媒介已经完全封闭了起来。

【好段】。

这个憔悴而沉默妇人的身体,不必说一句话,便河也似的奔流出来了她自己的灵魂,在她的里面,多么深的悲伤,委屈,顺命和眼泪像一本摊开的故事书,向人诉说了个明明白白。

而那些家属,哭号一阵,吃一阵,然后赶着上街去抢购了一些岛上免税的烟酒和手表、相机,匆匆忙忙的登机而去,包括做母亲的,都没有忘记买了新表才走。

母亲踏着的青石板,是一片又一片碎掉的心,她几乎步伐踉跄了,可是手上的重担却不肯放下来交给我,我知道,只要我活着一天,她便不肯委屈我一秒。

回忆到这儿,我突然热泪如倾,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读后感】。

这篇文章并不是朱自清的《背影》,而是另一位台湾女作家的作品。在文章的描写中,我仿佛身临其境地看到了她的母亲在海边行走的身影。这样的背影不仅作者看了心酸,我想我们看了也一定不会麻木、没有反应的。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天下最真挚的感情。他们为了子女,可以无私的奉献出一切。“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这种爱让人痛苦却又不能忘。

这件事是仅仅是生活中一件微小而又平凡的事,却常常能够让我们湿了眼眶。这篇文章让我深深的感到:即使背影远去,爱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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