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

时间:2023-11-05 作者:MJ笔神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

当前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需要我们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书来应对。以下是一些实用的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对您的计划书写作有所启发。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一

为全面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创新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网格建设,最大限度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党建引领功能切实增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网格,全面领导、全程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框架体系更加完善,政治引领功能不断增强,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网格治理体系不断优化。网格划分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网格员队伍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精干高效,与基层各类组织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建成全面覆盖、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治理网格体系。

(三)多网合一模式全面推行。综治、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保、医保、应急、救助等各类治理功能全部聚集到网格,推动网格全面承接格内各类社会管理事务,实现“多网合一、一格多能”。

(四)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实施网格治理,基层突出矛盾纠纷、群体性的事件、刑事治安案件、疫病流行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平安建设不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按照“多网合一”要求,村网格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基层党建,加强网格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切实发挥网格党组织政治功能。

2.信息采报,做好网格内各类基础信息采集和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实时上报动态信息、及时反映群众诉求。

3.便民服务,积极开展救助帮扶、代办帮办等各类便民服务,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4.矛盾化解,及时了解掌握网格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调处化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5.隐患排查,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反馈,督促抓好整改,防止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6.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巡查监督,倡导文明生活习惯,加强重大疫病排查、防控,及时响应、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人口管理,实时了解掌握网格内流动人口和重点管理人群情况,协助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8.其他工作,经党委政府批准,可承担其他基层治理服务工作。

(一)巡查走访制度。

1.旗、镇、村干部每周到所包村民组开展工作至少1次;

3.网格长每周对生活困难家庭、空巢老人家庭、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等登门走访,每月至少对网格内居民走访一遍,并做好登记、报告。

4.要合理安排入户调查时间,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二)工作例会制度。

村每周至少组织网格长和网格员召开1次民情分析会或工作碰头会,对网格社情民意进行汇总梳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三)情况报告制度。

实时梳理分析网格内动态信息,能够处理的事项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逐级上报。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村党支部(总支)要充分认识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有关办公室、中心、执法局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上下协作配合、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的领导。村党组织负责统筹推进本村的网格建设,认真做好日常管理、督促指导等工作,确保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二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您让孩子到**中学来就读,就意味着我们有着共同的孩子、共同的希望和未来。孩子的成长离不开你我的共同努力,家庭的温暖给了孩子成长的动力,学校的生活提供了孩子成长的能量,家长与教师的合作能给孩子一片更广阔的天空。

9月13日(周四)晚上6:30,咱们相约宾王中学校园内!为了更好地合作与交流,您一定会想办法于百忙之中抽空过来,到孩子的教室里去,感受一下孩子成长的环境,和班级的任课教师零距离接触一下,并和班主任面对面的个别交流。

共同的希望,需要共同的努力!

附告:明天上午9∶00——10∶00举行军训阅兵式,欢迎光临!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领导关于加强全乡移民区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在基层的执政方式、领导方法和工作机制,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协调、统筹、和谐发展,同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下一步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奠定基础,现就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确保各类政策全面落实的总体目标,在兴民新村、富源新村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治理模式,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密切党群关系、夯实执政基础。

坚持以加强基层党建、完善管理服务、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为目标,树立“沟通面对面、服务零距离、干群心连心”的工作理念,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核心,乡机关、村级组织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辅助,积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乡村并举,条块联动,建立乡村精细管理、群众多元参与、干部作风转变、政府信息化建设为一体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网络覆盖更加全面。

以现有移民区行政管辖区划为基础,根据村特点、人口数量、居住情况、群众生产生活等情况,将兴民新村、富源新村划分成若干网格状单元,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延伸党组织的管理服务触角,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网络覆盖更加全面。

(二)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坚持统筹理念,按照便于掌握村情民意、便于解决民生问题的要求,打破层级界限,积极整合资源,使基层的问题依靠各级力量、各级资源协同解决,实现基层组织单体作战到上下协同作战、单一依靠行政力量到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的转变,促进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管理服务更加高效。

坚持依托管理网格和服务团队,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把问题受理的责任人、责任单元、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予以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四)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按照构建乡村一体化管理新格局的要求,积极拓宽基层综合治理工作新思路,打破条块分割,促进乡村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共促。

(一)划分网格,明确职责。

按照便于管理、推动发展的原则,坚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将全乡网格化管理分为四级:

1、一级网格。即乡级网格。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网格指导员和网格长,全盘负责全乡移民区的经济社会管理,通盘考虑各级网格的管理、工作、服务事宜,总牵头、总负责、总协调,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督促与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落实工作,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更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

2、二级网格。即村级网格。兴民新村、富源新村2个村各设置一个二级网格。由乡上包村领导担任二级网格的网格指导员,两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指导下级各责任网格的行政管理事务,对服务团队成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跟踪指导,及时就各责任网格事务进行难题破解、问题疏导、跟踪答疑,并把握片区的整体工作进度和各类工作事宜。

3、三级网格。即各村民小区。以现有区划设置,将兴民新村6个村民小区划为6个三级网格,将富源新村4个村民小区划为4个三级网格,由一名乡机关副科级领导担任网格指导员,区支部书记担任网格长。主要做好本网格层面的各项工作,包括对上级网格工作承接传达,对下级网格工作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审查下级网格报送的各类工作资料。对片区服务团队干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遇急难险重和重大突发事宜、重大突击工作整合工作资源,灵活调动,灵活处置。

4、四级网格。即各村民小组。以兴民新村18个村民小组、富源新村13个村民小组为基础划分四级网格,由一名乡机关干部担任网格指导员,小组长担任网格长。主要任务是承接上级网格各项工作,落实上级政策,收集与整理网格内民生、经济、生产生活等各类信息资源;排查化解网格内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情况;将网格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上级网格,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二)明确服务内容。

四级网格即基础网格是最重要环节。管理要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每个网格指导员和网格长要努力做到“四知四能”(即知网格概况、知村民户情、知村情民意、知求助对象;能走访调查、能宣传发动、能解决矛盾、能赢得信任)。具体任务如下:

1、负责网格内居民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和组织村民参加活动。

2、协助做好网格内与村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空巢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

3、对网格内水电供应、环境卫生、民生保障等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社会组织,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

4、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空巢老年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送温暖、康复指导等服务;围绕村文化建设需要和村民精神生活需求,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服务活动。

(三)建立公示监督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监督制度,在每个建立公示制度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设立红黑榜,评比文明户,对一些不赡养老人、不爱护小孩、户内卫生差、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谴责,及时公布参与组织、党员信教、参与黄赌毒等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二级网格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下级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建立网格服务团队成员应知应会能力的考核制度。

网格服务团队要按照“明情况、调纠纷、办实事”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进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活动,主动收集掌握村情民意,建立村情户情档案库,做到对责任网格的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能够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了解群众服务需求,帮助解决处理。建立考核制度,采取“日报周查月考核”等方式,分级负责,落实对服务团队成员应知应会能力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服务团队成员年度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全面促进网格服务团队成员对村情民意的掌握。

“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工作于今年5月全面启动,主要完成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10日--20xx年5月19日)。

根据乡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梳理出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和办法,为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日--20xx年5月31日)。

立足本乡实际,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制定出台《乡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乡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框架、有内容、有制度、有计划、有保障的要求,科学合理划分工作网格,合理组建管理服务团队,于5月中旬召开网格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

(三)常态化运行阶段(20xx年6月开始)。

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工作,在本乡范围内至少培育1-2个先进典型,以典型带动,同时不断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并在面上深化推行。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乡党委建立相应的乡“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认真细致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责任、工作措施,确保组织有力、责任到位、工作落实。两村党总支、各下属党支部承担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科学整合力量,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服务。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加强宣传、大力引导。

根据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工作的要求,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材料,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在村委会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建立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推行此项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通过有力的宣传引导,努力营造社会认同、基层欢迎、群众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培训、做好衔接。

各村要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专职网格工作与村工作的关系,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村里的调度,与有关方面通力配合、密切协作。要注重处理好推行网格化管理与抓好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把日常工作纳入到网格化管理中去,保持工作的平稳和有效衔接。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乡党委采取分阶段集中督查、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及时掌握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抓好工作落实。全面落实“区域网格、责任包干、团队服务”新机制的工作责任。落实“双管理、双负责、双考核”工作制,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分管站所、包抓网格进行管理,又要对所分管站所、包抓网格工作负总责。将“网格化管理、团队式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乡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优异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激励,充分调动参与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落实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予以批评教育或转岗、调离网格。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四

尊敬的家长朋友:

诚邀您来参加家长会!

活动时间:

20**年5月17日上午。

活动主题:

家校携手共谋未来。

活动流程:

08:0008:30运动场(两操展示)。

09:3010:00教室(小学部:成功课堂展示。

初中部:综合素质汇报演出)。

10:0010:40教室(小学部:班主任报告。

初中部:亲子互动)。

10:4011:30班级(小学部:综合素质汇报演出。

初中部:班主任报告)。

11:3012:00教室(沟通交流)。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五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协助乡镇、村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七

:,把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认真做到社区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学法工作。打铁先需自身硬,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自己要懂法、守法,故首先必须学法,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习。

2、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发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在全社会倡导和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利用电化教育设施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法律早市定点宣传、送法下乡、文艺汇演、法制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条、短信平台、永钢报、永联村讯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利用法制学校组织村民学习《宪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科普讲座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促进辖区居民依法开展生产,保障正常生活,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保障社会安定、和谐。

3、强化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培训,增强法制意识。根据我社区企业大、职工多、纪律严、要求高等特点,利用法制学校,以员工手册、村情厂史、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新职工职前教育,同时组织企业职工学习《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法》以及知识讲座等强化职工的素质教育。

4、加强外来人口法制教育,树立自觉守法理念。根据我社区外来人口众多,包括永钢集团外籍员工和外来船户,接近本地人口,而外来人口刑事犯罪率及高,普法工作尤显必要,所以外来人口普法工作及为重要。通过社区民警、协管员办理外来人员私房出租户暂住证,每月一次定期走访等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不断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自觉守法的理念。

5、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坚持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一个方面。充分利用暑期组织青少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青少年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以促进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

总之,新的一年普法工作将在社区的领导下,根据本社区实际,抓住人的要素,按照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永合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我们的贡献。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八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xx〕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九

xx区xx街道xx社区(即原xx区xx街道xx台社区第三、四、五居民组)于xxxx年开发建设,xxxx年x月全面完成建制调整改革后分出,幅员面积约x平方公里,地处xx区中心城区,常住居民xxxx户xxxxx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xx家,民营企业x家,个体工商户xxxx家,小区xx个,单体楼幢xxx个,有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x个,居民自治小区x个,其余小区楼幢均为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区,辖二路五街三巷一临时便民市场。面对小区、楼幢建设年度久远,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治理“顽疾”,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统筹资源和力量,着力补齐社区治理中的.短板弱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各项服务再上新台阶。通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示范建设,调动多方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探索社区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实现社区环境卫生更洁净、便民服务更优质、邻里关系更和谐。

三、工作重点。

发挥社区“大党委”作用。回应群众关切,开展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等常态整治行动;统筹公共资源,协调驻区单位将文化、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盘活服务资源,将热心公益服务的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个体商户等组织起来,开展便民服务进万家;对接居民需求,办好“社区微讲堂”等平台。

(二)结合“十项微改革”,开展三项建设。

建设美丽社区。发动驻区单位、商户、居民,协调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常态化整治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及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乱停放等行为,努力营造整洁、舒适、有序的社区环境,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良好氛围。

建设友爱社区。健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志愿服务制度,发动社区党员干部、群团骨干等作表率。建设道德银行,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奖励制度。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及对接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组织开展x至x次群众性公益性文艺表演活动,丰富群众文娱生活,拉近邻里关系。

建设便民社区。推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亲民化改造,对现有社区阵地布局重新规划设计,对功能区域进行调整,对加挂的牌子、上墙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在阵地内增设老幼服务等场所。统筹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小区党组织人员、楼栋长等,建设社区红色代办队,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代办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三)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探索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探索小区业主自管。选取x至x个院落型小区,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自管会。在成立小区党组织的基础上,同步建立楼栋党小组、选好党员中心户;在成立业主自管会的基础上,发挥业主自治作用,同步优选楼栋长,聘用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根据物业服务从无到有情况,结合居民实际诉求和物业费用缴纳,逐渐完善充实物业服务内容和事项。由小区党组织牵头,成立小区说事会,并完善对业主自管会的监督评价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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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

近日,苏州相城区望亭镇鹤溪社区道德讲堂邀请到基层治理专家刘伟伟老师就基层党员如何在社区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上了生动一课。鹤溪社区御亭支部党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刘老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党员在社区基层治理的作用。一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领头雁”作用,处处展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二是搭建党员志愿服务平台。党员应在各项工作中成为群众的中坚力量,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基层治理中,应该搭建党员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三是强化网格化精细管理。成立网格小组,建立新的网格团队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网格内各项工作,以“小网格”推动“大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综合实力。党员们都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年轻党员周柏臣很有感触:“平时我们比较注重工作单方面的'问题,现在经过刘老师的讲课,让我对基层党员有了更深的认识。”

未来,鹤溪社区将通过道德讲堂来不断提高居民文化素养,提高社区在服务居民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二

指导。

思想。

:以。

的十八大。

精神。

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背街小巷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乡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并全面实施硬化、亮化工程,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建设。

基本原则: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村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刷白树木、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背街小巷及门前“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按照。

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背街小巷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村内各小组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村保洁员优先从低保户、特困户中聘用。保洁员工资主要通过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方式解决。

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尤其要对进村路和主巷道进行改造,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2、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村内年久失修及影响村容的房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翻新重建。

3、加强文化历史遗迹保护工作。对村牌楼进行刷新,

精心。

保护修缮横阵文化遗址,努力把历史文化元素保护好。

(三)基础设施配套。

1、实施硬化、亮化和排水工程。对村内未硬化的巷道,全面进行硬化、亮化,建设排水设施,并逐步向xx老城巷道延伸。

2、实施农村改灶工程。加快调整农村能源使用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秸秆还田,鼓励使用液化气、电磁灶等,逐步解决柴草做饭、烟熏火燎的问题。

3、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现村内无一例旱厕。按照“三统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的标准,加快双瓮式改厕、水冲式卫生厕所或沼气厕所的建设,每年有计划地进行实施,整村推进,争取在两年内基本达标。

(四)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1、加强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在已有的办公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计划在进村路北、高速夫水出口南建设集办公、村务公开、信息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群众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要在广场西南角安装大型led显示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五个一”(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处文体广场、一所农家书屋、一面文化墙、一支农民文艺队伍)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加强农村医疗和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合作医疗标准化卫生室监管水平,建设标准化横阵幼儿园,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上学条件。

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7月结束,共两年。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7月)。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8月底前,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巷道“三堆”、门前杂物、巷内积存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

9月底前,召开xx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选定合理地点建设垃圾填埋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制定村卫生管理及垃圾收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10月—12月)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年底前,村各项重点建设基本完成,要达到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

提供。

有力保障。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三

紫金街道滨苑社区聚焦主责主业,以“安民、便民、利民”为工作重点,持续深化基层治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使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可持续。

一是强核心,夯实社区治理工作内核。2022年,滨苑社区坚持党建引领,着重创建“3+5+7”社区党建服务品牌,通过社区党委、党支部、楼宇党小组三级联建,将党建工作在辖区内全覆盖;通过专业的“五强”工作法,为社区居民解决生活、心理、养老等方面的各种问题;通过组建的'“七彩缤纷·愿您满意”志愿服务队伍,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入手,最大限度优化社区网格功能,将组织链条延伸至“神经末梢”。

二是强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智慧化水平。滨苑社区坚持“互联网+社区治理”新模式,通过搭建多元化信息平台以及实施现代化治理手段,实现服务群众的全面化、精准化、智能化。目前,滨苑社区将辖区划分为4个大网格,75个小网格,将160多名在职党员干部合理安排岗位后下沉到网格,通过网络的有效手段,为疫情防控工作筑起了一道上传下达、应急处置的坚固防线,尤其是在日常的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强服务,增添居民生活绚烂色彩。滨苑社区牢牢把握“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个基本着力点,通过社区主题党日、“邻里节”等方式开展持续性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参与线上民主事项评议、矛盾调解等“云服务”,不断推进社区治理与服务群众的深度融合。同时在疫情防控日益常态化的当下,搭建社区防疫微网格、建立“1+2”防控体系、动员辖区群众接种新冠疫苗等,通过“微服务”点亮群众“新生活”,切实提高辖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四

为了提高基层治理工作队在瑞明辖区基层治理工作的参与度,同时增强辖区居民学法用法意识。近日,瑞光街道瑞明社区基层治理工作队开展了“路在脚下,法在身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队成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周边商户积极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现场为群众讲解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还重点向老年人普及了防范养老诈骗犯罪知识,提醒老年人如遇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切实提高老年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

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应知应会20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受益人员超百余名。活动一方面提升了基层治理队伍的`普法宣传参与度,另一方面有效增强了明珠花园小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律、遇事找法、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并在全社区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五

通过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基层工程建设项目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或集体资金投资立项,市、乡、村组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20xx年以前立项,但20xx年以后实施的项目。

(一)在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国土治理、农村文化设施、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中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盲目贪大求洋,追求政绩,向村级组织和群众集资、摊派或转嫁债务等问题。

(二)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1.在工程项目选址、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等制度,申报和立项审批不严格落实文件规定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拖延推诿,长期不予解决等问题。

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不按规定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等问题。

3.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用工程款等问题。

4.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性质、规模、预算;未落实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超范围开支、超合同支付工程款;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后期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工作不到位,工程破损严重等问题。

5.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不尊重农民意愿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甚至强拆强占强行流转农民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问题。

组长:xxx市农工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xxx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xx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

xxx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发改局副局长

xxx文体局主任科员

xxx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交通局市乡公路管理处主任

xxx扶贫办副主任

xxx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水产局副局长

xxx农机办副主任

xxx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员:xxxxxxxxxxxxx

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为督促各地按照《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1.重点任务。在市农委指导下,配合国土、住建、交通、水利、文化、扶贫等部门查处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国土治理、农村文化设施、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中向村级组织和群众集资、摊派或转嫁债务等问题。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立项,市、乡、村组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治理)、水产基地(水产养殖、良种繁育)、畜牧基地(畜禽养殖、良种繁育)、菜篮子工程、农机体系建设、农村能源等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依托网站、手机app、热线电话等平台和手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全面自查自纠,整改移交并行,认真撰写报告,精准填报表格。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1.任务。接受各级检查,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问题线索台账,一般性问题及时交办,重大问题跟踪督办,违纪违规问题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汇总上报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治理报告和表格数据。

适时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覆盖面不少5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批次挂牌督办。及时通报各地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1任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提高;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汇总上报整改提高阶段专项治理报告和表格数据。对倾向性的问题,听取基层意见,认真分析成因,建立完善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整改提高阶段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注重责任落实。各地要从讲政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层层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阶段工作要细化到具体项目,任务要分解到具体人员,实行痕迹管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注重协同推进。各地要按照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主动协调沟通,共同解决。对检查发现的新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

(三)注重时间节点。专项治理注重层级推动,各地务必把握时间节点。请各乡、镇、办、市直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形成正式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连同表格(见附件1、2、3)在规定时间报送农业局区划办。以乡镇办、市直相关部门为单位,4月28日前,汇总报工作专班、联络员电话及工作方案。5月25日前,汇总报送自查自纠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8月25日前,汇总报送重点检查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9月25日前,汇总报送整改提高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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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七

为切实做好我镇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的台子篇章。通过创建和示范引领,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今年上半年,选取4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示范村进行创建,下半年按照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全面进行打造完善。重点是夯实基层党建,努力打造作风正派、本领过硬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强调自治、推进法治、弘扬德治,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打造“四小园”建立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文明乡风培育行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加大基层对“小微权力”监督力度,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作用,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

(一)镇级层面:

全镇100%完成乡村治理村民手册的制定印发工作,实现村民手册每户一册;全镇在乡村治理中创新运用“清单制”,年底实现覆盖全市80%以上的村;全镇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和信用村评定工作,年底实现覆盖全镇80%以上的村;总结形成高质量典型材料3篇以上。

1.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乡镇党委抓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方面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乡镇对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有明确的权责清单,乡村资源、服务、管理重心有效下移,乡镇和村对农民管理和服务职责清晰、有效联动,能在行政村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制定乡村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4.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辖区内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

(二)村级层面:拟申报乡村治理示范村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邹农乡治办字﹝20xx﹞5号)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2.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能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务,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4.文化道德形成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5.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恶势力、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

(一)迎接验收(20xx年5月20日20xx年8月20)。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台东、台西、大齐、北苏4个村的创建任务。20xx年8月底开展一次中期评估,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根据评估结果,细化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示范村创建任务。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20xx年10月15日)。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取责。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考核,落实保障。将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年度考核范围。开展乡村治理创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创建村应及时加以整改。

(三)规范提升,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创建调研,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提升。通过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展现创建示范村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持续巩固深化我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乡村治理成果,现就全面推行“一组一会”制度、推深做实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通过全面推行“一组一会”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村民理事会的协商议事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途径,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发展,努力走出符合我镇实际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为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双桥跨越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注重在实施中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协商,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坚持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一组一会”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确保“一组一会”制度始终在党组织领导下和法律法规框架内运行。

(三)坚持自愿参与。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广泛动员、宣传教育,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群众在推行“一组一会”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四)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类型村历史沿革、村规民约、文化习惯等特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一组一会”,即:在农村以自然村庄为单位设置党组织(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下同),配套组建村民理事会。

(一)科学调整设置党组织。

农村根据党员数量及实际需要,在符合条件的自然村庄科学合理调整设置党组织。农村自然村庄党组织隶属于所在行政村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两委”成员中的党员兼任,或由党员村民代表、致富能手、复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中的党员担任,一般设3—7人。对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自然村庄,可由镇包村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党员兼任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开展工作。

农村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安民警”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通过专门培训、聘请志愿者等方式,保证自然村庄党组织中至少有一名懂法律的党员。

(二)因地制宜组建理事会

在保持现有村民自治组织的前提下,根据自然村庄划分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农村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一般设5—7人,设理事长1人,根据本人自愿、群众认可原则,由群众通过民主推选产生,经所在行政村党组织研究,报乡镇党委审查备案。理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理事长一般由自然村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农村村民理事会成员由各村结合实际确定,一般应包括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妇女代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代表等。

(一)明确职责任务。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治理活动,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引领,在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等方面引领、支持和保障村民理事会开展工作。

1、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1)引领自治。坚持引导不强迫、引领不包办,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在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持村民理事会开展协商、服务工作,团结动员群众依法开展社会治理活动。

(2)推动法治。坚持法治为本,深入推进法律进自然村庄,引导党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3)推动德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2、村民理事会的职责任务:

(1)开展协商议事。对财务开支、公益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公共设施管理、环境整治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对困难群众识别、低保户和五保户认定等事项进行初步讨论。

(2)办理公益事业。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

(3)调解矛盾纠纷。协调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4)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协商主体参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商,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

(5)倡导文明新风。组织群众制定、完善和遵守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坚持移风易俗,推行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遏制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形成崇德向善、扶危济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社会氛围。

(6)服务生产生活。为群众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务工就业、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关爱帮扶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户、“三留守”、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二)健全运行机制。自然村庄内各项事务的决议和落实,一般应由村民理事会商自然村庄党组织提议、报村党组织同意、村民代表决议、理事会执行落实。

1、规范治理流程。理事会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征集群众意见和诉求,确定工作议题,报请村党组织同意后,召集群众代表(户代表)会议协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执行落实。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和执行情况均要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天。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深度应用,探索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2、完善治理制度。建立事务“联调”制度。对涉及多个自然村庄的事项,须由所涉自然村庄“一组一会”进行协商解决。建立定期沟通制度,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定期与村民理事会沟通联系,特别要把涉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大工作及党员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纳入研究提议内容。

3、提高治理能力。

(1)加强政策学习。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和村民理事会成员,定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部署要求。

(2)加强工作调度。村民理事长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理事会成员会议,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3)加强教育培训。镇党委加强对自然村庄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的教育培训,将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范围,提高政策宣传、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等能力。

4、强化治理保障。充分利用村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活动中心、现有闲置场所、党员和群众代表家中等作为“一组一会”议事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家中,可设立“党建小院”“特色党小组之家”等平台,为“一组一会”提供议事活动场所。村民理事会议事场所一般要做到有党旗、有制度、有桌椅板凳、有学习资料、有公开栏等。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中旬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对辖区各自然村庄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党组织和党员状况、经济能人和群众骨干等人员情况、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群众对推行“一组一会”制度的意向和愿望,建立工作台账。

(二)动员培训阶段(1月15日前)。根据市、县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提示要点,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培训重点以传达学习“一组一会”制度实质内涵、熟悉职责任务、掌握工作流程为主,全面提高镇业务骨干、村“两委”干部、自然村庄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对“一组一会”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同时要通过“三会一课”、广播宣传、发放资料等方式对自然村庄党员群众进行全覆盖宣传培训,使他们了解、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三)组建推行阶段(1月底前)。镇党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自然村庄党组织和村民理事会的组建。规范完善自然村庄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民理事会章程等运行机制。积极发挥“一组一会”在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中的作用。

(四)验收评估阶段(2月底)。“一组一会”制度推行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镇对村党建考核范畴,同时对各村推行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提炼总结,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议,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加强对推行“一组一会”制度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镇党委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镇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村民自治、基层政权、村规民约等方面业务的具体指导。要通过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一组一会”提供适当经费补贴,保证必要支出。

(二)强化工作督导。“一组一会”运行情况和作用发挥将纳入镇不定期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三)严格考核激励。镇组织、民政部门要指导各行政村将理事长的管理列入村规民约,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理事长,及时进行调整。要加强正向激励力度,每年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评选优秀理事长,并给予适当奖励。

社区基层治理方案(精选19篇)篇十九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20〕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一)培育申报(2022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22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22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22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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