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念青松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

教学工作总结是对教师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系统总结和概括,以及对未来工作的规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学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一

托里县第三中学法制教育日活动总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制单位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本年度,我校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学习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了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平安校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幼儿校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我们还将在宣传橱窗设立相应的栏目,向家长社会进行宣传,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围绕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引导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开展家长工作,使全校形成认真学法、严格守法的积极态度。引导教师立足本职,依法诚信,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不但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更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引导幼儿,感染家长。

二、加强思想建设。

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学法、守法,做文明居民活动”。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利用业务学习、政治学习时间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宪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除利用家校联系宣传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外,还利用网络优势组织教师观看中央电视台的法制教育专题栏目《法律讲堂》的系列录像,并开展“学法、守法,从我做起”讨论会,引导教师将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生活实践相结合。让幼儿校全体教职工要学法、知法、懂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依法办事,养成守法的品质,使教职工再次觉得“安全重于泰山”,更加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使幼儿校法制教育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有效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法制教育格局。

三、进行教育实践。

小爱祖国、爱家乡、遵纪守法,做懂礼貌、有道德、守纪律的好孩子;各班利用“家校联系栏”设立法律宣传驿站,创设法律宣传版块,广泛向家长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使家长进一步了解父母在教育子女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树立了正确、科学的教育观。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为构建平安、和谐校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为幼儿校开展好全面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二

按照你办《关于开展20xx年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社紧扣活动主题、突出部门特色,在全区供销系统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在20xx年宣传月活动中,我社加强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联社主任、党组书记张仲明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刘运龙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三月综治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了各部门、社属企业负责人会议,落实了宣传工作的人员和经费,区供销社办公室按照区上统一安排和部署的提出了供销社宣传月工作的具体工作安排。确保了供销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顺利进行。供销社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广大供销社职工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保障了我社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区供销社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认真按照区综治办、区法建办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安排的文件精神,研究和部署供销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工作。在今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区供销社还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普法热情,供销社机关干部职工纷纷行动起来,踊跃参加宣传月活动,推进供销社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开展。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中,我社结合自己的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认真按照区上确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主题,大力宣传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在宣传月中,区供销社按照区区综治办和区法建办的统一安排,参加了“3.19”xx区云溪街头法制宣传活动,供销社领导亲自参加,印发了法制宣传资料800份,制作了供销社法制宣传的谜语和问答题15份,向回答问题的群众发放了奖品,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30多人/次。我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重点,书写张贴法制宣传标语,举办了法制宣传专栏,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区供销社投入了必要的资金,组织了部分基层社、社属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培训1次。开展供销系统农资质量检查3次,共检查营营网点30余家。通过宣传的活动开展,营造起了一个更加浓厚的平安创建和法治的良好氛围,推进供销社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在20xx年宣传月活动中,区供销社通过认真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依法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切实解决供销社在企业改制中遗留的问题,努力维护供销社系统稳定。我们专门对系统涉法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对照法律规范进行了认真论证,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成功化解了丰乐供销社改制遗留问题,依法回绝了原农资公司部分职工的不合理要求,坚持了依法治社,确保供销社系统稳定。

xx小学通过开展法制教育系列宣传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宣传法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使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

一是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在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二是开展每周一课的专题教育活动。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班主任配合学校,与班级其他科任老师协同,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班队活动课、晨会课、品德课等时间,对班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三是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法制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让全体学生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四是进行一次守法宣誓活动。宣传日当天学校组织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校长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讲话。

五是给家长一封法制宣传信。在交通法规、自我保护、安全防范等方面形成家校共教,让孩子们从不同程度接受法制安全教育,把我们的理念宣传给家长,让家长也感受到学法、守法的重要。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三

根据学校政教处要求,我班积极开展了法制安全月活动。首先根据活动目标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学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现将“法制安全月”活动总结如下:

在法制安全月中,由班长担任组长,各班委为成员,负责督导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去除麻痹侥幸心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进行培训教育,利用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法制安全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每一名学生都能积极投入到安全活动中去,在全班形成“人人讲安全”的良好的氛围。

活动期间,在班上开展反违章活动;人人参与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死角和盲区,坚决杜绝违反纪律等现象。

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法制安全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法制安全月”活动。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二是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全班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学生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安全意识已经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四

为了保证本学期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幸福快乐,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本学期在安全法制教育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开学初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了具体分工,修订了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方案;与师生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各班制定了安全法制教育计划。

二、学校利用板报,广播、集会、队会、宣传资料、橱窗,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三、每月安全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校园内外、公寓、水灶、餐厅、食堂蛋奶室、教育教学设施进行了细致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维修了电路,整修了电脑、监控,更换了警示牌,加固了校门,补修了不安全的墙壁。

四、为了保证学生到校期间安全,校领导每天早晚迎送学生值班制,加强了门卫管理,后勤人员轮流制,教师夜间巡逻制。

五、为了使家长放心满意,学校召开了“公寓生安全教育会”对学生进行了日常生活、个人卫生、疾病预防教育、每天对晨午检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为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自防能力,本校在11月9日进行了“消防应急疏散演练”、11月10日召开了“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由派出所权指导作报告)”。

七、在县教育局“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中”我校进行了平安创建走访宣传征求意见60余人,并进行师生签名;国庆假期间发给学生假期安全教育通知。加深了家校共建力度,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以上是我校在安全法制教育方面所做的点滴工作,据上级要求还有些差距,我们还要进一步努力学习安全法制知识,不断提高认识,让学生掌握更好、更安全法制常识,提高安全法制意识,更好地保证教育教学秩序良性发展。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五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 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召市初中

20xx年3月26日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六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能作用。

为确保我校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各组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行政管理办室和教学业务管理指导办公室在我校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事务,相关文件下发,督促检查等;教学业务管理指导办公室设在各教研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学业务管理指导、检查以及相关教学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制度保障。

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对我校年度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校长、领导班子和教师的绩效考核、评先选优挂钩。

三、配齐配足教师用书。

我镇配置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教册并提前发到每一位教师手中。

四、加强培训,提高认识,重抓落实。

我校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组织教师培训,做到全体教师人人参加培训、学习,人人参加教研教改,人人贯彻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良好局面,20__年9月15日以后,教师通过课堂教学方式,开始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教研组通过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方法把法制教育知识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各项任务,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五、教师的评价。

通过近几年教师们对《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的培训、学习、运用,普遍教师都觉得这是一种极好的教育方法,是一种似有意又似无意地在教学过程中植入了法制知识的教育教学手段,是值得推广的。通过近几年来在教学过程中对法制教育的实施运用,学生们的意识行为有所改变;原先那些老是损坏公共财产,不爱护公物的学生的意识形态提高了,不在随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产了,甚至当他们见到极少部分低年级学生有此行为时,他们还会加以劝告、阻拦;平时爱流言蜚语的那部分学生,也好像突然变了个人似的。

但还是有一部教师认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推广,不外乎加重了教学任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如何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得得心应手,是非常重要的一大难题,也是大部分教师关注和考虑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学科教学中,如何更好地、有效地把法制教育自然的渗透到学科教学中,与课堂的学科教学内容相结合的法制知识系统化、简明扼要化地融入教学中去,既不去占用过多的教学时间,又让学生在学习中了解法制知识、受到教育,这确实是需要去做精心的设计、安排,才能做到相互照应,相互兼顾,才如实地达到预期的教育教学效果。其次,如何才能打破原先那种只为教学而教学,只以传授书本知识为主,忽视了教学中渗透教育,导致教育和教学分了家、脱了节的教学方法。已走成的轻车熟路,现在要突然之间在学科教学中去处理好如何渗透法制教育,有的教师可能一下适应不过来。

七、下一步的打算。

为了解决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在实际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这种教育教学方法能在我县得到更好的推广和运用,针对问题初步打算用以下解决方法:

1、继续深化培训学习。采用培训或者自学等方式,使每一位教师对法制知识、对渗透方法掌握得更加熟练,能在教学中运用起来得心应手。

2、组织上公开课、听示范课。公开课上要求上课教师必须使用渗透法,课后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讨论,指出优点及不足之处。

3、组织或要求各校组织法制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或要求开展一些关于法制知识演讲比赛。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七

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铮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二、“违法”“犯罪”的概镉肭别。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镉肭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去年,在乌桥村发生一起案件,外来民工学校的五名同学相约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于是一起到一家厂里躲雨。当他们看见这家厂里闲置的电机时,便回家拿来手钳、改刀、扳手等工具,将电机撬烂,把里面的铜线取出拿去卖掉,后来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刚满十五岁不满十六岁,另外两名同学更是才只有九岁。同学们说,他们的行为够没构成犯罪?很显然,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应该被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判刑。但是由于他们未满十六周岁,只能由父母监管,但是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永远的留下一条犯罪记录,如果今后他们想靠大学或是到部队当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他们的父母将会代替他们赔偿别人的损失。同学们:违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谈犯罪给社会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的父母,辛苦半辈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为了什么?是望子成龙啊,这下可好这条龙飞到监狱去了,他们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对他们自己的伤害,理想前途没有了,人格尊严没有了,自由生活没有了,当他们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价值。面对着铁窗电网警卫,他们想到的是迟到的后悔和深深的忏悔。

资料共享平台。

前段日子在我们镇上刚宣判了一起案件,两名主要嫌疑人一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被判了。其实他们也就是为了生活中的一点小矛盾几句话和对方过不去,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去出头。结果一刀下去就将对放的生命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给葬送了。被判无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岁左右,比同学门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强,社会责任意识差。多数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家庭环境里,家长对其处于服从地位,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和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不顾及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更别说什么社会的责任,为社会做什么有益的事,什么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爱心,都与已无关。这种人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争强好胜而缺乏进取精神,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2.独立意识强,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始终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想独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们从未尝过“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艰难。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挫折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观情况,使挫折的负面影响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不良刺激的诱惑或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发违法犯罪的锿罚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丰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他们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但由于他们辨别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冲动,敢爱敢恨,敢做敢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够哥们、讲义气的朋友,在他们的熏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他们讲究吃喝玩乐,追求享受,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强,辨别是非能力差。多数未成年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学习新鲜事物,模仿他人行为的求知欲,但由于他们年幼,缺乏是非辨别能力,把坏的当成好的,把腐朽当作神奇。把打架当成勇敢,把酗酒当作豪爽,把一起干坏事当作义气,把挥霍当作潇洒,把吸毒涉黄当作探索。这些人极易被社会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恶劳心理突出,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精神差。多数青少年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许多父母过分娇惯溺爱和迁就子女,尽可能多地给子女钱,供其挥霍,他们不知父母的艰辛,不知挣钱的不易,不知节俭,不知创业的艰难。养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冷酷残忍、乖戾蛮横、脾气暴躁,以及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品格。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便会铤而走险,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护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因为你一旦跟着去,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区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好形势下,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让法制走进校园,创建和谐校园,接受法制教育,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的各位领导为我们全体师生做禁毒、交通安全的教育讲座,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大会第一项:介绍来宾。

有请各位领导及嘉宾就做。

参加本次讲座的领导有:

大会第二项。

下面有请做禁毒宣传教育,大家欢迎!

下面有请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家欢迎!

下面有请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有请讲话大家欢迎!

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领导的精彩报告!

结合这次报告,我再提几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同学们吸取教训,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于律己,认真反思自己的言行,遵规守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希望老师们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求各班在6月4日上午召开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进一步巩固本次法制教育大会成果。要求七、八年级同学结合自身实际,写一篇心得体会。

老师们、同学们,本次大会到此结束,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对本次参加的各位领导及来宾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九

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

(一)依法治国有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特别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三)自身建设有要求。

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是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对学生的成长进步有益,对教师的素质提高同样有很大的帮助。

(四)学生家长有愿望。

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既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同时也要求教师合理管理好班级和学生。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家长告学校,老师”的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学法要突出重点。我重点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用法方面,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我把遵守法律贯穿于班级管理的全过程,通过管理法制化,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了班级管理的持续性和连续性。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多年的班主任工作使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教师言行举止是无声的命令,身教远重于言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我首先做到,为搞好班级的管理,推动全面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班里的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不出问题才不正常.每当这时候,我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使孩子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错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

我校始终把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德育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教育之中,广泛动员教师、学生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学生,20--年11月1日,我校在篮球场召开了法制教育大会,并邀请了寿山寺派出所张警官等领导到学校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张警官围绕如何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学生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向广大师生揭示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列举了生活中学生容易违法犯罪的一些现象,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强调了人人尊法守纪的重要性;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学生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学生的好评。

郭校长寄语学生:通过张警官通俗易懂的解读,同学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学生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他们懂得了许多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做出努力。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一

近年来,xx镇充分发挥密切联系青少年的优势,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全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培育安全、和谐、健康的青少年成长环境。镇团委重点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的身心特点和实际需求,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开设一个法律讲堂进社区活动,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服务工作,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展有效地宣传了法律知识,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了思想保障,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二

首先,我代表化隆三中感谢扎巴派出所各位警官和卫生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我校的这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卫生健康知识讲座。

同学们,刚才教导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谐的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同学们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勤奋苦学,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就讲究卫生,养成习惯.培养卫生习惯而言,我校学生对卫生的认识还不足,行为习惯的养成还不够的实际,因而,扎巴卫生院于12月4日在第三中学面向全体学生从增强卫生意识;掌握必备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等;进行了“如何正确掌握个人卫生健康”知识讲座。

最后,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使卫生健康意识入心入脑,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我校将借这次报告会的东风,掀起一嘲“法制进校园,法律伴我行”教育活动。

二、各班级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每位同学用稿纸写一篇听法制教育心得,以班为单位收起后,下周二前交政教处。

三、每个班办一期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主题法制教育黑板报或墙报。

四、课后全体师生务必参与到抵御疾病行列,在学习生活中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保持健康身体的积极捍卫者。我希望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让每位同学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希望各位同学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领导对法制工作的关怀与支持。感谢卫生院领导给我们上了一堂卫生健康课!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三

感谢石横镇派出所李警官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我校的这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同学们,刚才李警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讲座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不要在校园出现暴力倾向,勾帮结伙,打架斗殴、同学之间敲诈钱财、小偷小摸现象等。

2、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阻止他人违法犯罪。

3、同学们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4、我校将乘这次讲座的东风,掀起一场“法制进校园,法律伴我行”教育活动。各班级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每位同学写一篇听法制教育心得。每个班办一期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主题法制教育宣传板报。

我希望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让每位同学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希望各位同学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李警官对法制工作的关怀与支持。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四

法律不是万能的,不是像有人想象的那样,不管任何人、遇到任何事都能通过法律解决,比如说人的感情问题,就不能通过法律强制解决;但是没有法律也是万万不能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我们对法律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第一个案例:小学生骑自行车]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您请坐。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此学校禁止小学生骑车上下学,就是为了保障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我们要争取家长和学生的理解,告诉他们:要骑自行车等上了初中基本就可以了。要骑电动车等上了高中基本就可以了。

[第二个案例:体罚学生]

1、讲第二个案例。话说山东某学校的一位老师,平时对工作还是很认真负责的。这天该老师上课时,因为对某个学生的表现不满意,就有点恨铁不成钢,再加上该老师今天心情也不太好。就忍不住骂该学生:……连畜生都不如,畜生还可以看家护院,你怎么不去死呢……边说边走过去照着头上给了一巴掌……事后,该学生家长找到学校理论。因该老师及时的向家长道歉并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得到了该家长的谅解。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请坐,你说的有道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不管是从职业道德角度,还是从法律规定角度,我们都应该注意自己的教学当中的言行,不说为了学生,就说为了我们自己也要适当克制自己的情绪并讲究一定的方式。我也理解,老师也有七情六欲,这些教学行为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一旦发生类似事情,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后果恐怕会很严重。所以,这就让我想起歌手王麟唱的《伤不起》那首歌--伤不起,真的伤不起……。

[第三个案例:小学生被强索钱物、追逐拦截]

1、下面讲第三个案例。山西某小学的一名男生遇到了一件郁闷的事儿,他好几次在放学后,被几个辍学的初中生把他身上的零花钱给强行要走了,如果不给就以打骂相威胁。这个男生因为害怕呢也没敢告诉老师和家长,有一次他的同班同学看到了,就悄悄的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虽然想帮助这个学生,但是不知道怎么做比较合适。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请坐。您说的有道理。比方说类似的问题还有,校外人员在路边任意拦截学生等问题。

滋事行为的。派出所要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我们可以教育学生和提醒家长:遇到此类问题,不要强硬对抗,最好能记住对方的长相特点和穿衣打扮,事后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也是未成年人,要对其进行警告,必要时告知对方的家长对其严加管教。

[第四个案例:工伤保险]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请坐。声带息肉属于老师这个职业的常见病。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受到事故伤害的和患职业病的属于工伤。(其他6种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还有一种情况,根据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也就是按照工伤处理。(其他2种情形: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卫生部和人社部规定、调整并公布。

卫生部、人社部2002年制定的《职业病目录》其中第八条“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只包括了3种情况:噪声聋、铬鼻病和牙酸蚀病。并不包括声带息肉。因此,丙老师不属于职业病,当然也不属于工伤。当然,这可以在医保的范围内报销,但不属于工伤。

[第五个案例:机动车交通事故]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您说的很好,请坐。

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方说,你明知道你的刹车不灵,你车主借给别人的时候也没有告诉别人,如果发生事故,你车主就存在一定的过错。

还有一种情况:张三把车卖给了李四,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属于机动车的责任,这种情况该由谁赔偿受害人?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个案例:相邻关系]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噪音污染,我们经常会遇到。法律也有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就是指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不同的区域标准不一样,如果是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白天听到的噪音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不属于噪声污染。

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如果遇到从邻居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可以要求避开午休时间和晚上睡觉时间。如果真的协商不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谢谢!

2012年4月5日

在凉城二中法制讲座上的讲话-----凉城公安局治安大队 郭靡所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让我讲一讲-法律知识。“一年树谷,十年树林,百年树人,树人”至为生要。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社会”。法律就是调整各种行为的规则!今天我们就中学生犯罪方面的原因,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和大家共勉!

一、首先我讲讲中学生犯罪方面存在的原因及中学生表现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同样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剖析了!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主观上原因即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如果心理不健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厌恶学习

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注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内容反映迟钝,情绪消极,学习成绩差,大部分是班级学习后进的学生。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轨迹是怎样的呢?是厌恶学习——扰乱课堂——师生、生生间关系紧张——逃学、旷课——结交不良伙伴——不良的消费观念、哥们义气、还有腐朽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寻求刺激)等等——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最后有的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有的甚至直接被判刑,有的进入少管所接受履行。 案例:某学生万某,在学校学习期间,厌恶学习,学习成绩很差,经常旷课,在校外结交了一伙朋友,他就和这些朋友拜把子,依仗这伙朋友,长期向学校的学生收保护费,累计人民币1500多元,后来被强行收保护费的学生由于不堪重负,向家长说明了情况,家长到派出所报案,最后这个万某被送入工读学校学习。这里我要提醒所有的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向家长、学校反映这个情况,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千万不要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他们要多少给多少,如果这样的话,你的全法权益不仅不能得到保障,而且也助长了这问题学生的嚣张气焰,希望同学们吸取经验教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同学们要记住。幸福在哪里,“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睡梦里,它在辛勤的耕耘中,它在勤劳的汗水里。”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取得的财产,用起来才心安理得。

(二)、逆反心理

主要表现为对外界的刺激产生与常态背离的心理反应,如对家长、老师的批评教育根本不听,甚至进行顶撞,家长、老师要求做的他不做,家长、老师不允许的,反倒产生强烈的好奇,非去体验不可。尤其是对老师的帮助教育也不愿意接受,抱怀疑的态度,认为老师的批评帮助是老师看不上自己,所以就和老师对着干,在班级、在学校称王称霸,比谁厉害,谁能气老师,顶撞老师。最后,严重扰乱学校秩序,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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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校学生彭某,16岁,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顶撞老师,扰乱课堂秩序,辱骂班主任老师,老师根本教育不了,就把他请政政教处。可是,他仍然不思悔改,任然我行我素,一脚踢坏政教处的门。最后,学样报案,他被派出所送到了少年管教所强制接受教育。

同学们,这种逆反心理好还是不好呢?如果同学们现在出现了这种心理,是不是应该克服?其实,我们的家长、老师,谁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学习好,行为好,品德好。有谁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违法犯罪呢?同学们一定要一颗感恩的心去正视家长、老师善意的批评和教育。家长、老师的社会经验比你们丰富,你们应该积极的接受家长、老师的批评和帮助,不能用敌意、反抗的思想和行为与家长和老师对抗,如果这样的话,最终受害的就是那些不接受老师家长批评教育的同学,他们一定自食恶果,到那个时候,就悔之晚矣。古训说的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盲目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还处于不定型期,那么这个时期的未成年人的模仿心理,往往与逆反心理相伴随,主要表现为不能正确的判断是非曲直,对正面英雄的行为表现不以为然,但对一些影视或者传媒中报道的反面人物的行为却十分赞赏并盲目模仿:如模仿影片中的黑-社-会老大,拜把子、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的模仿成人犯罪手段,从中寻求,体会刺激;有的模仿成人的生活方式,满足自己的不良需求。这些心理都是不可取的。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不悬崖勒马,那么你就会走入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

案例:该案例是一起敲诈勒索案,发生在4年前,即2015年的一个夏天,罪犯则是学生吴某,由于这位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案情大概是这样的,吴某家庭条件不错,但父母对子女管教较严,平时给的零花钱刚够,不是很多,所以当吴某看到他的同学花钱很大方,于是心理就情不自禁的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吴某在电视居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便情不自禁的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如果能敲诈来钱最好,敲诈不来也无所谓,于是吴某说干就干,立即动身到附近的店里买来信纸,躲过父母的眼光,在自己的房间里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失败,资金紧张,要求对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拿5万元现金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的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寻找目标。来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机,将写好的恐吓信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举行考试时间来不及,加上哪天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到指定的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就开始第二次冒险,采取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恐吓信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原因没有成功。当警方问他:“你是一个在校学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巨大的钱财共10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这样做目的是不让对方怀疑自己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对方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照他提出来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吴某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但这毕竟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吴某只看了一半电视剧,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剧也是教育我们如何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里对于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同时,我想告戒个别同学不要轻易去模仿电视剧里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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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一个案例:如某中学新生金某,入校前不满十四岁,在校期间经常携带管制刀具,称王称霸,以黑-社-会老大自居。一天,由于与邻班的一个男生发生口角,两人约定在男厕所决斗。他带着管制刀具赴约,见那个男生后疯狂的向那个男生身上捅去,那个男生见势不好,扭头就向教室跑去,可他还是没有放过这个男生,一路追过去,一直到教室门口他还用管制刀具扎那个男生。那个男生最后因为多处割伤而造成重伤。而金某,因为不满14周岁而免予刑事处罚,但其监护人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现在我们来解读一下,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只要满了16周岁,他犯任何罪都需要承当责任,而且是承当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很多种,一般是剥夺人身自由,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做牢。

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首先这款里的故意杀人、强奸等是指的是行为,不指具体犯罪,因为在其他犯罪中可能也存在这些行为,如在绑架罪中,如你绑架中故意杀害被绑架者,按照法律应该绑架罪处罚,但这里面有杀人行为,14岁到16岁应对里面的杀人行为负责。其次为什么只规定这八种行为要负刑事责任?首先因为这八种行为是青少年经常犯,而且是对社会危害最严重的,还有就是法律站在保护青少年的角度上,因为刑事责任对一个人的处罚比较严重,而青少年还处于可塑阶段,所以一般的行为就没有必要要用最严厉的刑事责任来处罚,这是为了保护青少年。一般的行为可以用教育的手段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

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比较成年人来说的,意思说青少年犯罪应当比相对应的成年人犯罪可以判的轻一点。

第四款:因不满十四周岁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面就包括很多同学认为的14周岁以下犯了事就没事的误解。法律明确规定14周岁以下犯任何罪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法律考虑14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认知力,不能很好的认识能力,所以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在这个时候它的监护人已经不能很好的管教,政府一般会收容管理,就是由政府去管教。打个比方一未成年杀了人,由于它未满14周岁,它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政府可以对其收容管理。如一案例中,其中一个未成年人就未满14周岁,但政府一直把其放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教养,在实质上也剥夺其人身自由,只是时间不规定,根据其教育的效果和对社会的危害来判断。

同时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等。

后悔!你们可以在学校后悔!你们可以在路上后悔,也可在家里后悔,但是,你千万不能在监狱里才后悔!”

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盲目的崇拜影片里面的那些黑-社-会老大会使我们失去学习的动力,生活的方向,做人的准则。如果一意狐行,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不良嗜好

未成年人过早模仿成年人的生活方式,容易养成一些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玩电子游戏机,特别是迷恋网吧等等。同学们,如果我们一旦被网络或游戏所控制,重度成瘾者就如同吸鸦片一样,会对你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甚至会使你走上犯罪的道路。科学研究发现,上网或游戏成瘾危害极大。首先,电脑游戏阻碍了青少年大脑的正常发育。其次,上网对青少年的行为发展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青少年容易模仿武侠和暴-力片中的情景,用武力或暴-力来获取想要的东西。研究表明,经常上网的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更有侵犯性,行为粗野,对人冷淡、挑剔,缺乏助人行为,对自己不负责任。网上色情内容对青少年的毒害尤为严重,青少年处于青春萌动期,上网容易造成青少年思想道德败坏,走上邪路,甚至引发犯罪,更可怕的是,未成年人由于长期迷恋网络游戏,造成精神恍惚,最后失去自己的宝贵生命!我这里有这样一个案例:

被告人李某,男,16岁,初中文化,是某某学校学生。李某的父母看着儿子渐渐长成一个个子高大、相貌英俊的小伙子,心理别提多欣慰了,他们为儿子描绘了这样的一幅人生蓝图:等高中毕业后找一份理想的工作,边工作边读书,继续深造,为以后的人生和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一切看起来是这样的顺理成章,美好的明天似乎在向李某招手。年纪小一些的时候,他把省下的零花钱拿去玩游戏,花光了钱,也就罢手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李某的游戏瘾也越来越大,一点零花钱已不够他的花销了。李某在游戏室里认识了王某,在两人没钱玩游戏时,王某常有意无意地说要去弄点钱来用用,于是有一天,王某提出去弄点钱时,李某就非常默契地同意了。尽管他心里并不十分清楚如何去弄钱,但他也知道弄钱的方法肯定并不光明正大。李某永远不会忘记他第一次盗窃作案的情景。那天他逃学了,和王某一起到了一个工厂的宿舍区,捅开了一户人家的房门,盗窃了金戒指、金耳坏等物品,销赃后把钱分了。第一次作案得手,李某胆子大了起来。之后有了第二、第三次,第三次参与盗窃的数额达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伙同他人盗窃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李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认罪态度好,依法应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七条三款的规定,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李某拿着判决书,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最受打击的是李某父母,他们的心在李某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就碎了。他们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出来,平时机灵乖巧的儿子竞会涉嫌盗窃。然而铁的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信。坐在囚车里的李某眼前不断闪现着父母那绝望的眼神,他以无比悔恨的心情追悔着自己的行为。这一切本来就是可以不发生的啊!李某的耳边回响着法庭上法官对他的谆谆教诲:“第一,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迷恋电子游戏;第二培养严格的自控能力,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第三,交友要交品行好的朋友,这样的朋友才是人生的财富;第四,认真改造,好好学习,浪子回头金不换。”

(五)、虚荣心理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往往与虚荣心理联系在一起。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自律自控能力,经不起不良诱惑。他们对学习没有足够的兴趣,在学习上往往向学习差的学生看齐,他们的兴趣指向出现偏差。不是注意哪些学生学习好,品德好,行为好。而是注意哪些学生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他们首先是向家长索取,在家长那里得不到满足以后,自己的心理出现更加强烈的占有欲,想方设法将别人的好东西据为己有。因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比如:某班有两个学生姚某和柳某,家庭条件不错。他们的虚荣心理就非常强烈,经常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穿的衣服是名牌,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赢得在同学中的威信。可是,追求名牌是无止境的。他们一再的向家长要名牌,家长也不能回回满足他们的需求。于是这两名同学趁周末放假的时候,来到街上,寻找猎物,伺机抢劫。终于,有一天抢劫成功,得到了2000元,每人分得1000元。结果,还没到2个小时,柳某就在学校被抓获。第二天,又将姚某抓获。最后他们二人分别在少年法庭上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他们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表示出极大的忏悔,可是法律是无情的,他们在少管所将度过漫长的铁窗生涯。

由于以上五个主观方面的原因,导致青少年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所以我国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破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身上存在的,出现的“不良行为”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和学校有权进行教育和矫治。这是法律赋予家长和学校的权利。该法还要求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同学们可以根据法律列出“不良行为”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检查,有则改之。同时还要积极听从家长,学校的教育。配合学校、班主任的要求予以矫治。

二、我再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学好三年难,学坏一天易”,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在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中,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08年10月的一天晚上,刘某与李某到某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一住宅区,刘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进屋后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门,最后刘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案犯舒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其他中学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喜欢读书的刘某等人,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煅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时候,切实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在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进跟着她,心理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某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不想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此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今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同学们。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念与区别

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三名嫌疑人刚满十五岁不满十六岁,另外两名同学更是才只有九岁。同学们说,他们的行为够没构成犯罪?很显然,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应该被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判刑。但是由于他们未满十六周岁,只能由父母监管,但是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会永远的留下一条犯罪记录,如果今后他们想靠大学或是到部队当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他们的父母将会代替他们赔偿别人的损失。同学们:违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谈犯罪给社会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的父母,辛苦半辈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为了什么?是望子成龙啊,这下可好这条龙飞到监狱去了,他们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对他们自己的伤害,理想前途没有了,人格尊严没有了,自由生活没有了,当他们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价值。面对着铁窗电网警卫,他们想到的是迟到的后悔和深深的忏悔。

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前段日子在我们镇上刚宣判了一起案件,两名主要嫌疑人一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被判了12年。其实他们也就是为了生活中的一点小矛盾几句话和对方过不去,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去出头。结果一刀下去就将对放的生命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给葬送了。被判无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岁左右,比同学门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强,社会责任意识差。多数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家庭环境里,家长对其处于服从地位,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和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不顾及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更别说什么社会的责任,为社会做什么有益的事,什么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爱心,都与已无关。这种人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争强好胜而缺乏进取精神,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2.独立意识强,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始终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想独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们从未尝过“逆境”

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艰难。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挫折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观情况,使挫折的负面影响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不良刺激的诱惑或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发违法犯罪的忥头,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丰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他们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但由于他们辨别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冲动,敢爱敢恨,敢做敢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够哥们、讲义气的朋友,在他们的熏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他们讲究吃喝玩乐,追求享受,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强,辨别是非能力差。多数未成年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学习新鲜事物,模仿他人行为的求知欲,但由于他们年幼,缺乏是非辨别能力,把坏的当成好的,把腐朽当作神奇。把打架当成勇敢,把酗酒当作豪爽,把一起干坏事当作义气,把挥霍当作潇洒,把吸毒涉黄当作探索。这些人极易被社会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恶劳心理突出,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精神差。多数青少年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许多父母过分娇惯溺爱和迁就子女,尽可能多地给子女钱,供其挥霍,他们不知父母的艰辛,不知挣钱的不易,不知节俭,不知创业的艰难。养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冷酷残忍、乖戾蛮横、脾气暴躁,以及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品格。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便会铤而走险,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护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着去,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谢谢大家。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五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六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12月也是全国法律援助宣传月,天山街社区在三楼会议室组织辖区居民进行法治宣传。

法制宣传活动中,社区书记陈新华对辖区居民讲解了关于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各项政策,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会议、新源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活动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大力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有效地将法律带进了社区,送到了居民身边,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辖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七

同学们:

大家好!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少年儿童,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往往会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犯罪比率有逐渐上升趋势。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有的甚至十来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今天我们聚集一起做法制教育知识讲座,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使法制知识得到普及,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

首先,请允许我向全体老师和学生介绍今天参加会议的嘉宾。他们是工业区派出所茹店警务室的杜贵宾警长,黄少辉警员,王向东警员,还有工业区中心学校主抓学校法制工作的`杨火森老师,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同学们,今天几位警官的到来给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雪中送炭,今天的法制教育意义特别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杜警长的讲座。杜警长他将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给我们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杜警长给我们做法制教育知识讲座。

同学们,刚才杜警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同学们,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杜警长的讲话。

下面,有请工业区中心学校的杨火森老师总结讲话。

感谢中心学校领导的的精彩总结,我相信,我们茹店小学全体学生一定会牢记今天法制教育的内容,并且在自己的实践中做到懂法、用法、守法,做一个有强烈法制意识的好少年。今天的法制教育讲座到此结束,散会。

优质法制教育讲座总结(汇总18篇)篇十八

安全不光是说在嘴上,还要牢固地记在每个人的心里。校门口的安全标语“安全伴我校园行,我把安全带回家”,就是要求我们时时处处讲安全。我们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牢记安全。走在路上,要想到会出现什么危险,尽量避免:走在公路上,小心车辆,要走在右边,走在人得道上,给车辆让出足够位置;走在高坎边,安注意不能到坎的边缘,小心跌下去;走在池塘边,要小心滑入池内;走在高崖下,小心上面掉下石块,在建筑工地边,小心高空坠物,不要只顾走路不看周围,不要打骂、戏闹疯狂打闹;走在梯坎上,楼梯间,每步踩稳,小心跌倒,更要防踩踏,学校的楼梯间均划有中线,分开走,靠右行,避免碰撞,更不能跑,蹦,推拉戏闹,不能几个人并排走。

每到一个地方,先观察安全避险的道路怎么走,以便发生危险时迅速疏散。楼道一般标有“安全通道”标志,我们沿着哪个方向走,先记在心里;在公共汽车上,首先观察车上消防锤的位置,紧急时刻要砸碎玻璃跳出去。总之,做个有心人,把安全时刻记心上,避免人为安全事故发生,或发生危险时能顺利脱离危险。

人要讲秩序,否则就会混乱、拥挤,出现危险。文明的国家或城市,公民都能自觉遵守秩序,显得处处文明。我们校园小,人数多,更要讲秩序,才能避免事故发生。进出校门要讲秩序,不能跑,不能并排走,不能你追我赶,不能拥挤,要排队匀速行走,周末家长接学生不能进来,否则就拥堵不能行动。上下楼梯讲秩序;打水打饭讲秩序;上下操讲秩序;上学放学路上讲秩序;上厕所要讲秩序。分发、领取蛋奶讲秩序;在活动场地玩耍讲秩序,不准打狂、摔跤。对着同伴拳打脚踢,对着同伴扔东西、物品;不要高声喧哗,不能在栏杆扶手上骑滑,不到阴暗角落去,不到危险地方玩,不独自离开人群。

进宿舍先要检查架子床牢固否,上铺铺板会不会掉下来?电线有没有裸漏等危险隐患,如果有,立即汇报老师,待问题解决后才能入住。夜间室内要尽可能通风,宿舍要定期消毒。不要把危险物品带进宿舍。如火柴、打火机、刀具、有毒物品、易燃物品以及小动物等。如发现有人带这类东西一定要向老师汇报。倒开水要小心谨慎,以免开水溅出烫伤,小同学倒水可让大同学帮忙倒,还要经常检查电壶的提把是否牢固、有没风化,一般的用过两年的塑料壳电壶就不能再用。夜间上厕所要结伴而行,不要抢不要跑。上下架子床一定要过细,手扶紧,脚踏稳。上铺睡外边的人一定要睡在有栏杆的那一头。还应注意一点,星期天在家不要吃得过多,吃了油腻的东西切忌不能吃冷水以免吃坏了肠胃而拉肚子、呕吐。

吃东西一定要注意卫生,如果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吃了带有细菌的东西、有毒的东西就会中毒,严重的会有生命危险。有的东西不加工熟就有毒,有的东西放久了就有毒,食物摆放不加盖就染上细菌,有的东西变质就不能食用。所以我们一定要讲究食品卫生,按规范操作,小心吃,不乱吃,确保生命安全。

吃蛋奶要先看,再尝,再小心食用,不吃坏的蛋奶,食用饭菜,注意生的(半生的)不吃,有异味的不吃,放置2小时后的不吃(除非高于600或低于100保存,低于100的吃时也要加热),买的小食品不合格的不吃。

学校传染病的预防要做好三项工作,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传染源,主要是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去,不与感染者接触。一旦有疫情发生,要立即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学校加强晨检、午检工作,如果有疑似病例,立即到医院确诊。一旦被确诊,采取隔离治疗,对其接触过的物品消毒,室内外消毒,痊愈后持医院证明方能返校学习。同时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切断传染途径,主要是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隐患。同时要保持教室、宿舍通风换气,常晒被褥,做好消毒和灭杀蚊蝇工作。保护易感人群一是加强预防拌种,增强免疫力。二是加强营养,勤锻炼身体,保持健康的体魄,劳逸结合,增强机体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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