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实用5篇)

时间:2023-09-29 作者:字海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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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方案篇一

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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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自 评 内 容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及运行情况

(企业及所属工程项目概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 构设置、自评人员组成、自评过程等)

二、安全生产情况

三、自评综述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安全管理目标完成、安全生产投入、存在的 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四、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方案篇二

公路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根据其项目工程施工特点而制定的责任书。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公路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期间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路段内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特签订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甲方责任

(一)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执法职能,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行环境。

(二)指导企业安全隐患大检查,监督乙方路是交通安全责任,提高乙方安全机制运行效能。

(三)严格落实抄告制度,不定时抽查乙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情况,督促乙方对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予配合的,一律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告诫、通报、组织召开现场会、责令限期整改、抄报等处理。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乙方对施工路断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以下安全事项的管理:

(一)严格遵守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审批的有关安全要求;应承担交通设施维护责任,可以由设施公司、施工单位分解落实。

(二)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升官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安全人员,负责施工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建立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巡查制度,组建专职巡查小组,负责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抢修工作,每6小时不得少于一次。乙方不得擅自迁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因施工损坏的设施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如遇恶劣天气、车辆碰撞、人为移动设施等情况造成设施破损或移位,乙方应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完成抢修工作,并通知人反馈。

(四)施工工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xx)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xx)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夜间占道的施工项目必须增设照明灯和警示灯具。

(五)施工期间,必须将施工作业现场一切机械、物品应放置在施工封闭区域内和不妨碍正常交通的道路外,其任何部位不得伸出封闭区外。在封闭区内过夜的机械、物品数量、位置必须在方案中明确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但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内过夜。

(六)施工人员往返施工现场、施工车辆载人、载物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施工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域外活动,确需要横穿公路时,应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辛苦下迅速通过。施工作业人员及进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的其它人员,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作业相关规定。施工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七)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员、货车车厢内不得载人,作业中应开启警示灯及危险警告灯。作业车进出施工作业区应遵守确保安全的原则,从封闭车道的尾部进出,严禁随意停车、装卸物品。

(八)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令,并加强沟通。如遇突发事件、警卫任务、恶劣天气、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应服从暂停施工、恢复交通和停止施工的指令;发生各类重大伤亡交通事故或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不稳定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防止事态扩大酿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九)必须满足甲方其他相关安全要求。

三、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因违反本责任状的要求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交警大队、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 ________(章)

委托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表人: 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高速股份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____高速迁拓工程三标项目部

为保障道路施工现场和过往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施工项目:______高速____收费站迁移及拓宽工程

二、施工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区域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将控制区域的具体位置、封闭方法及示意图报甲方。

3、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明显的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及人员须办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续,做到持证上岗;着反光背心,否则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不得在安全作业区域外活动。

6、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________万元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期内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应扣除:

(1)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行为,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调度指挥,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向乙方开具《高速公路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现象,除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扣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过往车辆、人员损失及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20 %—50%的安全保证金。

(6)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须于次日将安全保证金相应补齐。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施工现场的安全基础,杜绝违章违纪行为,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蛟城高速公路建设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议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及权利:

1、及时传达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指示,贯彻业主、监理和公司对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并及时下发或指示到乙方。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工程项目所有的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提出切合实际的安全防范措施。

3、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帮助乙方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4、当乙方不按操作规程,盲目蛮干,不遵循科学规律,有安全隐患的现场,甲方领导及安全监察长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安全监督过程中,甲方将按项目部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乙方实行奖罚。

二、乙方职责及权利: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2、班组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环不漏。班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甲方安全生产各项指令组织施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工区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班组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活动。

3、乙方必须接受业主、安监部门、公司等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无关人员操作。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格按当地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爆炸物品严格领用管理制度,严防遗失、私藏、盗用等不法行为发生。

6、乙方坚持履行工程承包中必须包安全的协议,对施工现场及其他方面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三、附则: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日期: 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方案篇三

第一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出性损坏的因素。

二、有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三、机械的危险与有害因素

机械加工设备直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灾害性因素。

四、非机械的危险与有害因素

在机械加工设备生产过程及作业坏境中能导致伤亡(非机械性损伤)事故或诱发职业病的因素。

五、地板

构成通道或平台地面并且直接与脚接触的各构件的组合。

六、通道

由一个工作平台通向另一个工作平台的水平表面。

七、工作平台

为进行操作、维修、检验、修理、抽样和与机械有关的其他工作所用的水平表面。

八、防滑表面

为增加附着力而设计的地板表面。

九、挤压区

人体或其部位在其中可能受到挤压危险的区域。

十、用电

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十一、电气装置

一定的空间或场所中若干个互相连接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十二、安全防护

防止操作者在作业时身体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

十三、安全评价

对系统中的潜在危险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以规定的指标、等级或概率值做出定量的表示。

十四、事故隐患

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等随时可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的危险因素。

十五、机械伤害

受设备或工具的机械运动所引起的绞、辗、割、戳、切和碰撞等对人体的伤害事故。

十六、安全距离

防止人体触及机械危险部位的最小距离。

十七、防护罩 对危险部位全部或部分封闭的隔离装置。

十八、危险作业

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引起重大事故的作业。如高处作业、带电作业、剧毒作业、辐射作业等。

十九、交叉作业

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称为交叉作业。

二十、事故管理

十一、重大事故源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

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二

十三、高危设备

指特种设备或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二

十四、安全目标管理

十五、安全措施

十六、劳动防护用品

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

第二节

生产安全标准化基本安全管理

一、方针目标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2、企业应根据国家、省、市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3、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机构人员

1、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生产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活动负领导责任。

2、在聘用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注册安全主任的比例应当不少一三分之一。

三、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范围,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各类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人、机、物、环境的损害,确保企业安全文明生产。

21)各种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2)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应当按《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

5、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

6、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2以上从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安全生产培训。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期复审。

8、从事新工段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机械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工段工作的主操作人。

9、应当安排用于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五、过程控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生产管理人员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做好“五同时”的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人人、处处、事事都有安全生产管理。

4、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28128_2000),确定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品的名称、规模、位置及其他相关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六、检查监督

1、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工作。

1)综合性检查主要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差隐患、差整改以及查安全措施为内容所进行的全面检查。

2)专业性检查主要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性检查。

3)季节性检查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地理和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防风等进行针对性检查。

4)日常检查主要是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各自业务情况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工作,必须有组织地进行,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3、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隐患的整改要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到厂;厂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的原则,并配套相应的监督机制。

5、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及时制定计划、落实资金、人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对于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7、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事故,必须采取应急的防护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8、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必须登记建档。

七、应急救援

1、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均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按照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物资、器材和资金。

4、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记录建档。

八、事故管理

1、对于事故的预防,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措施。

2、事故的控制应采取保险的方法,补偿因事故或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从业人员均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和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现场(电力、铁路等特殊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对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进行处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要按《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进行处理。

6、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坚持事故未查清原因不放过,不采取改善措施不放过,广大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与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7、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将有关材料整理成册,归档保存。

九、档案信息

1、法律法规标准信息:收集并及时更新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信息: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等管理规章。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信息:全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情况等。

4、职业安全设施审查信息:项目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验收审批报告及各种证照领取记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等。

5、安全宣传教育材料信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安全月、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记录、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记录。

6、安全检查记录信息: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历次安全检查记录,关键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

7、隐患整改记录信息: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

8、事故处理记录信息:工伤事故档案、事故上、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事故防范措施等。

9、设备设施台帐;设备使用玩好情况,检修记录等。

10、消防设施管理信息:消防器材名称、品种、数量、存放地点、玩好情况。

11、重大危险源档案。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记录等。

13、职业卫生检测数据、环境监测数据。

14、劳保品购置、发放、更新回收及检验记录。

15、员工体检、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职业病患者医治记录、职业危险动态观察及职业健康统计报表档案。

第三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安全管理

一、安全收入

1、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必要的资金投入,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应当依法保证用于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4、专门配备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并应专款专用。

5、依法保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6、应根据规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2%提取安全费用,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以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费用。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报批审查和安全评价工作。

3、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按规定需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项目试运行正常后,在申报验收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5、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及高危设备管理

1、按照《最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辨识生产过程中产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根据使用、加工过程中产生机械伤害事故的频率和严重程度,辨识高危设备。

2、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评估结论等。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3、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从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危险目标的数量和分布图

—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装备及通讯网络的联络方式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训练

—预防事故的措施

—事故的处置 —工程抢险抢修 —现场医疗救护 —紧急安全疏散

—后勤保障

—社会支援

5、对于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及高危设备要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实行专人管理。

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要报当地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7、对重大危险源极高危设备均应制定管理和技术措施,并将所有的危险源通过各种途径通报给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计划,落实资金、人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事要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

四、危险作业管理

1、企业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划分危险作业范围,确定出本单位常见的危险作业类型。

2、对实施本企入范围的危险作业其控制管理程序一般可以是:提出申请;下达指令;审批前的准备;作业审批;下达任务;作业前的准备;作业前的检查;进行作业;作业中的监督检查;作业总结和建档。对于相对比较简单的作业可酌情适当简化。

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五、承发包和租赁管理

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书面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由生产经营单位和承包方和承租方双方签订认可,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必须具体、明确。

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六、劳动防护管理

1、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规定,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

2、新购进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定点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书、检验合格证和安鉴证,3、按照规定向作业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在有毒、腐蚀性作业场所应设置冲洗设备和被配备简单的应急救护用品。

七、职业健康管理

1、新从业人员进入企业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应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隔离。

4、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按照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6、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7、工作操作应该备有急救箱。

第四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安全管理

一、场所环境

1、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实行定制堆放。同时设置提放定置图。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设备(施)与墙、柱间以及一流有足够的距离和安全隔离各种操作不会成为他不会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3、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如: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气体场所、易造成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场所、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规定的安全色。

二、危险物料

1、危险物料的存放,应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要求,对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的物料,存放时应符合《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的要求。

2、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4、对危险物料的发放,要建立发放管理制度。

5、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

6、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7、压缩气体和液化气瓶使用时,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雨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8、焊接和切割用的乙炔站发生器(瓶),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发生器(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阳光下曝晒。

9、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10、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物品同存一库。

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12、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13、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堆放应保证作业和包装物承重安全。

三、机械安全

1、由机械产生的危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机械危险,包括:挤压危险、剪切危险、切割或切断危险、缠绕危险、引入或卷入危险、冲击危险、刺伤或扎穿危险、摩擦或磨损危险、高压流体喷射危险等;另一类是非机械危险,包括:电气危险、热危险、噪声危险、振动危险、辐射危险、材料的物质产生的危险、机械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等。

机械行业企业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时应防止以上危险的产生。

2、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3、按要求装设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煅压机械、木工机械、塑料机械、机床等设备、设施其动作机构均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如:固定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控制安全装置、自动安全装置、隔离安全装置、可调安全装置、自动调节安全设置、跳闸安全装置、双手控制安全装置等。安全装置的选择尽可能满足以下要求:

1)在系统正常运转,不需要进行危险区域时安装固定安全设置、隔离装置、跳闸装置;

2)在系统正常运转,需要进入危险区域时安装联锁安全装置、自动安全设置跳闸装置、可调安全装置、自动调节安全设置、双手控制安全装置。

4、工作场所防止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如人体自身肢体的上伸、下伸、向前、越过、旋转及伸入的动作所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空间)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5、机械的润滑系统应首选自动加油润滑系统,无法设置时,应选用蓄油器式的加油润滑装置;如果采用人工加油的,应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润滑的部位应明确规定采用停机注油润滑或班前/班后加油润滑。

6、设备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必须加设防护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法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配置报警和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由机械产生的危险,对人员发生伤害。

7、检修和清扫机器时,必须停机,并挂“检修中”等标牌。

8、加强作业时的配合和联络,自动化机器运行时,不得冒险进入机器的活动范围。

四、特种设备

1、机械行业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管理。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由已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3、新装、异地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应按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应经地方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可使用。

5、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钢丝绳的断次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吊钩等取物装置应无裂纹、明显变形和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制动器工作可靠,连接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有效;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露天作业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器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完好使用。

6、受压容器必须有完好的压力表,安全阀;乙炔瓶需有乙炔压力调节装置。

7、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准运行使用。

8、场内机动车辆的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音;转向装置调整适当,操作方便灵活、可靠;燃油、机油箱无泄漏;手脚制动调整适当,制动距离应符合要求;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车况良好,箱板、轮胎等齐全可靠。应进行定期检验。

五、电气安全

1、电气安全设施一般要求做好接零、接地、绝缘、屏蔽、隔离、防过载、防漏电等防护措施。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应无破损、老化龟裂等现象,应有绝缘的带电点不应裸露,绝缘电阻符合规定值,安全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3、裸露的带电导体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防止人员触碰,带电裸露导体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系统电箱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凡有可能被人接触造成电气事故的电气裸露和有触电危险的区域,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屏护措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5、对变压器等重要电气设备要坚持巡视制度,并做必要的记录,新安装的设备要验收。

6、建筑物必须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装置,并取得合格证书,每年应定期复查。

7、电气安全管理

1)管理机构的人员。机械行业企业技术部门应当由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动力部门和电力部门也应有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工作。

2)规章制度。企业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应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如《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应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电气设备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

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方案篇四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 劳务承包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承包人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施工、管理、监督以及安全事故事后妥善处理负责人;甲方指派 陈发年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鄂托克前旗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三、责任承担及处理

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2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组织施工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8、 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10、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000 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于乙方停工导致第三方被动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报告工程动态、生产、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用 5 %违约金。

14、 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经济损失及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1000 元。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16、 乙方施工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四、保险

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相关的约定方式进行解决,如解决不成,可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 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委托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联系电话:

日期:

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方案篇五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_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____________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1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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