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

时间:2023-12-26 作者:XY字客

一篇优秀的作文,应该有独特的文风和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能够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关注。下面为大家推荐一些优秀作文,这些作文不仅思想深刻,而且语言优美,值得我们仔细品读。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的眼中,书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也是一艘能带着我遨游知识海的轮船。

有一次,妈妈在做蛋炒饭,炒到一半,发现忘买洋葱和大蒜了,于是放下手中的活,匆匆地跑到菜场去买洋葱和大蒜。临走前叮嘱了一句,“你最爱吃的蛋炒饭还在锅里,再过几分钟把火关掉,千万别忘了。”我随便点了一下头,就把这件事情从另一只耳朵里飘出来了。这肯定是因为我昨天新买的一套书,我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我发现从厨房里飘出了一股糊了的味道,啊!原来是蛋炒饭糊了,原来我刚刚看书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我急忙把火关掉,把煤气阀门也关掉,这时,妈妈回来了,我向妈妈诉说了刚才的情形,本以为妈妈会把我“竹鞭炒肉丝”,没到妈妈却说:“下次不要这么冒失了。”我听了,松了一口气。

我决定以后不再这样冒失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二意,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做事情。否则不但你理解不了书的意思,事情也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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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二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交谈”。在我眼里,书是知识的源泉,力量的翅膀;智慧之海;人生的方向盘。书是我生活中的美味。每天都去“品尝”它。

书是好老师。看了《丑小鸭》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好,什么是美。读《拔苗助长》让我明白,不能急于求成。阅读《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学会了探索自然的奥秘。阅读《快乐作文》让我提高了写作能力。和书交朋友,因为它给我带来很多乐趣。

记得有一次,和家人一起做包子。先做面团,再加面粉、水、小苏打。让我们做面团。开始做面团。但发现面团像口香糖一样粘在手上,不肯下来。这时,我想起了上一次在书上看到的,如果我在手上抹点面粉,面团就不会粘在手上。我试了一下,面团没有像以前那样粘在手上。我把这个方法告诉了大家,大家都说真的很好用。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高兴。我心想:要不是闺蜜告诉我,我也不会被夸。这还是书的功劳!

因为我爱看书,所以发生了很多尴尬的事情。有一次,我饶有兴趣地看着《十万个为什么》。突然外面下雨了,我妈打电话让我去取衣服。我一字不差地答应了妈妈。结果看到了书里最精彩的部分,把收藏衣服的事全忘了。雨停了,妈妈下班回家。我也看完了这本书。我只想伸个懒腰。我妈问:“袁,衣服湿了吗?”这时我想起妈妈叫我去收衣服,我支支吾吾的对妈妈说:“我.我忘了”。不出所料,我妈又让我洗衣服了,是书的原因。

我喜欢阅读,我想带着我喜欢的书前进。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三

我六岁的时候,看见哥哥・姐姐们都有骑两轮自行车的本领,我非常羡慕,于是,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

爸爸帮我把四个轮子拆了两个轮子,就让我学。

一开始,虽然妈妈在后面跟着我,我还是很害怕,额上还在冒汗。我身体绷得紧紧的,可自行车就是往一边倒,一不小心,摔了一个大马趴。我爬了起来,腿像被针扎了了一样痛,我毫不在意,继续练习。可自行车就是不听我使唤,不是往左倒,就是向右斜,我又摔了十几次。不过,我并不灰心,还发现了其中的奥秘:眼睛要往前看,身体要放松才行,越紧张就越会摔跤。我紧握把手,双脚踩住踏板,用力蹬了一下,自行车骑出了几米远,我开心极了,谁知一开心,又摔了一跤。但是,我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我的手被擦出了血。我心想:受一点点伤算什么,一定要学会。妈妈说:“男子汉大丈夫,咱们继续。”我从坐上了自行车,慢慢地踏着踏板,向前骑去。我就不信我学不会!我对妈妈说:“妈妈,你扶得紧点,等我稳了,你可以松开。”说完,我练了起来,我发现速度越快越稳。过了一会儿,我摔跤的次数也少了。速度也越来越快。练了差不多一个月,我可以绕着整个小区骑一圈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上小学前就成功的学会了骑自行车。我真想大喊:“我真了不起!”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四

小学的时候,我开始真正的了解和学习民乐。

每周一,学校都会让我们自由选择一首民乐。我选了古筝。毕竟我当时对古筝有一定的基础,所以选择古筝是为了简单。古筝是一种古老的民族乐器,自秦朝以来就存在,所以一直被称为“秦征”。它有许多类型,包括二十五弦、十三弦、十六弦、十八弦和二十一弦。我们学校的古筝是二十一弦的通用标准。

学校每年都会组织一次民间音乐表演。今年民乐合奏的歌曲都是《火车往韶山跑》和《云追月》。古筝是g调的配乐。唉,难啊!

我和古筝最早的认识可以说是从四岁多开始的。当时我妈说我要学乐器,就给了我一个电子琴。但很快,我对电子琴失去了兴趣,每周都喊着不学了。我妈向我投降,让我自愿选乐器。一直都是这么说的,但是从来没有想到过什么喜欢的乐器。直到二年级的一节音乐课,音乐老师突然说:“如果有女生喜欢古筝,可以来找我报名,我会因为好奇通过。那天音乐老师让我们下午留下来,带了一大群女生去音乐教室,然后坐在椅子上放了一段音乐。然后,我觉得很好听,开始喜欢这个乐器。

“下一个!”啊!轮到我了。我试了试琴弦。嗯,有点紧。没事的。我暗自心想:“三,二,一,走!”当当,等我玩完走出教室,我妈过来问我玩的怎么样。我说:“不知道。玩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好像玩的少了点,好像没有。哎,只能等结果出来了!”最后的答案很糟糕。我只考过一次!

呼,好了,今天到此为止。以上是关于我和古筝音乐的故事!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五

在学校的某一天,正好是我这大组值日,这时候我就没办法看书了,我心里默默的说:”都是这值日给害的,要是我没值日的话,早就可以去看书了。”当中午的时候,我趁劳动委员还在吃饭的时候,这时我便去看一会儿那本书,当劳动委员吃完饭时,他要所有的值日生赶快去做值日,他发现我不在时,就急忙的去找我,他发现我时,对我说:”你赶快去做值日,”那时我才看到三英战吕布,那片段可好看了,可我还要做值日呢,然后,我合上书,把书放回了书架。当我做完值日时,却发现书本的书角翻卷了,我把它抹平,重新放回了书架。

最后,我看完书以后,把《三国演义》放在了一个即安全又隐蔽的地方,这地方只有我知道,我以后要做个爱看书,喜爱读书的人。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六

我的老师曾经说过:“你可以从一个人的阅读来判断他的心理年龄。如果一个人这辈子不读书,那么他会来这个世界旅行。”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深思。

的确,看书有很多好处。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提高我们的素质。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足以看出书籍对人类的重要性。有些人看书会昏昏欲睡,但我看的越多,精力越旺盛。我常常沉迷于书中美丽的风景,曲折的故事情节,生动的人物形象。书中的一切都让我流连忘返。从小学的《安徒生童话》,初中的《早晨找花》,高中的《巴黎圣母院》,书籍陪伴我走过了懵懂的岁月。

我被锁在教室里看书。那天借了一本好书,读得幽雅。我只是一口气看完了。从来没有发现同学已经走完了,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还在追忆书中的精彩故事,当我看到太阳已经落山时,我突然意识到时间不早了。我被锁在教室里,站在窗前喊救命。最后,一个老师回到学校,用一本教课书救了我。回到家,自然被妈妈批评。这是我和这本书之间的一次奇妙的相遇。从此,我越来越喜欢读书。

“书里只有颜如玉,书里有金屋。”我爱读书,妈妈支持我读书,说多读书总是好的。还有人觉得书很无聊,每一次阅读都是全新的旅程。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看着别人的故事,我们感叹,却不知道自己在经历着类似的事情,但作为主角,我们似乎“不知道庐山真面目,只活在这座大山里。”

让书做你的伴侣,陪你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读有内涵的书,做有内涵的人。

我们不能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

读书让生活更有意义!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七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一个真理,读书让我获益匪浅。

我的表姐给我买了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历险的故事,姐姐还送了我一本《岳飞传》上册,里面讲的是南宋抗金将领岳飞抗击金兵的故事,这两本书我都很喜欢。我看完了那本《岳飞传》上册,觉的很好看,就想看《岳飞传》下册,我使出浑身解数向表姐撒娇央求她再给我买一本,可是表姐说:“只可惜,你爸爸把买书时的标签弄丢了,如果没了那个标签,我也没办法了。”妈妈把大家一起叫来想办法,那时候场面压抑的很,为了让场面变得缓和一点儿,我就说了一个很荒唐的办法――翻垃圾桶,大家都哈哈大笑。最后表姐上网找到了《岳飞传》下册的书买了下来。还有一次,我的《尼斯骑鹅旅行记》书突然找不到了,我先在我的房间找了书柜、抽屉、衣柜……整个房间都找遍了,都没找到。于是,我就动员全家的人来找,最后竟然在我的书桌上,全家人都哭笑不得,说我太粗心大意。

我热爱我的书籍,读书让我受益终生。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使自己温文尔雅,具有书卷气;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写文章才思敏捷;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可以提高理解能力,只要熟读深思,你就可以知道其中的道理了;读书可以使自己的知识得到积累,君子学以聚之。总之,爱好读书是好事。让我们都来读书吧。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八

眨眼间,20xx年将近过完,日子过了不少,书也读了不少,什么书也要“尝”一下,一年快过完了,肚里竟兜了许多书和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书名很别致,最别致的,是那本《我的孤独没有形状》,书中的文章比较散,上一篇与下一篇没有什么联系,基本是散散落落的几篇超短小说,很好看。故事情节比较平静,只有一点小小的起伏,却能触动人心,不是很乏味,使人想接着读下去,相比之下,那本《愿世间的花都好好的开》就乏味了一些。而且有几个情节,我读了很多遍却还是没读懂。

我这个人,历史对于我就像平淡无味的白开水,没有任何感情。所以,我几乎不看历史书。对班中图书角的历史书,我是属于瞟都懒得瞟一眼的那一种。不过有一次,我不小心看到了书名,只记得有个黄袍加身,马上想到了《西游记》中的黄袍怪。一下子,我来了兴趣,借了一本,别说,还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什么盘古啊,女娲啊,虽然读过不知有多少遍了,但兴趣未减,读到后面的几册书,那更是精彩,更有意思,本是一场血腥的战争,竟然被写得如此生动有趣。在书中,我仿佛可以看见战场上两国厮杀的场景;仿佛可以看见纣王在宫中享乐的场景;还可以看见唐朝的繁华景象……,总之,对历史,我已经不像之前那样抵触了。

我是个05后,对星座难免有一点小迷信。《意林——小小姐》推出的《星座物语系列》让我十分着迷。魔蝎座的《寄给青春一座城》与白羊座的《裙摆是花开的地方》,我读了许多遍。白羊女孩乔楚亚给我的印象极深,平时又傻又爆还粗心,一到关键时刻又能细心思考。五官出众、成绩优异、家境好。可一场车祸打破了宁静,爸爸入狱,妈妈成了植物人。而她,选择了面对,回到宁静。

20xx年,我认识了不少人。有来自《城南旧事》的小英子;有来自《寄给青春一座城》的葛颜宁;有来自《绿山墙》的安妮;还有来自《我要做好孩子》的金玲……,他们给我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有感人的,有有趣的,有波涛汹涌的,有风平浪静的……。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带来快乐。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九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十三岁了,每天各科的作业堆满了我的课桌。偶尔的闲暇时间,也没有多少乐趣。越来越开始怀念我小的时候,无忧无虑,多么开心呐!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随爸爸妈妈回老家,最喜欢的事就是跟老家的哥哥姐姐们去山上玩。后山很大,各种奇怪的小虫子也很多,还有好吃的小果子。每次回老家,“后山一日游”是必须的项目。小时候的我胆子很大,经常玩的满身是土才回家。妈妈说我是个疯姑娘。

有一次,我和几个哥哥姐姐去后山玩,我忽然对一只不知名的小虫子来了兴趣,别的人都去了不同的地方玩。只听一个哥哥突然大声地叫起来:“快看,好漂亮的果子!”我作为一名资深的“吃货”,一听到他喊,便像一阵风似的飞奔过去。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野果,看上去很漂亮,通红的颜色,树叶呈鸭掌状,果子像山楂,又不是山楂,没有山楂皮上的小斑点,光滑圆润。我正准备伸手摘,突然看见树枝竟然是紫色的!想起妈妈对我说过不认识的东西不要乱吃,我默默地收回了手。他们都说很好吃,我咽了咽口水,还是没吃。回到家以后,我把果子的样子描绘给家人听,奶奶都不知道是什么。第二天我听说昨天吃过怪果子的哥哥姐姐都生病了,我暗暗惊喜,多亏没有吃,不然也难逃一劫!

想起小时候的我还是很聪明嘛!现在怎么有点笨?哈哈,都归功于小时候那快乐的日子啊!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

我从小就出生在一个读书家庭。爷爷奶奶奶退休了,依然每天读书看报;爸爸妈妈一有时间,就读自己喜爱的书籍;潜移默化中,就把我培养成可爱的小书虫。《三字经》、《弟子规》、《百家姓》等启蒙类书籍,好多内容,我背得朗朗上口;《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克雷洛夫童话》等童话类书籍,精彩的故事,我讲得眉飞色舞;《鲁滨逊漂流记》、《哈克·贝里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历险类书籍,惊心动魄的情节,我看得如痴如醉……现在,我是六年级的“大男生”了,我最喜欢读科幻、玄幻、奇幻类书籍,尤其是我对美国漫威公司的系列小说爱不释手,发生的趣事让我铭记在心!

那是上学期的一天,我在“小说阅读器”里无意中发现了《钢铁侠3》,那可是我最喜欢的科幻类小说,顿时就让我“神魂颠倒”!周三是无作业日,让人恼火的是我们高年级的学生还是有一些作业的,放学一回到家,我就匆匆地写完作业,草草地吃过晚饭,毫不犹豫地拿起手机,钻进了《钢铁侠3》的科幻世界里,一转眼,晚上十点多。老爸走过来命令道:“到点了,关了手机赶紧睡,明天还要上学!”虽然恋恋不舍,但我还是像一只听话的“小绵羊”,把手机放到床头柜上,钻进被窝,不一会儿就响起了“呼噜”——“呼噜”的酣睡曲!爸爸放心地去休息了,对妈妈说“这孩子今天在学校累了!”

第二天晚饭时,我提心吊胆地去吃饭,妈妈用亲切的目光看着我,语重心长地说:“孩子,看书可以,但是不能看得太晚,更不能在被子里偷看,那样会看坏眼睛的……”。老爸慈爱地摸着我的头,和颜悦色地说:“爸爸爱你,不舍得打你,但你要做个懂事的男子汉,让老爸放心啊!”我满脸愧色地说:“爸爸妈妈,我错了!我以后再不这么做了,合理利用时间看书,做个让你们放心的好孩子!”

古人说得好“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行动起来,走进好书的世界,汲取书中的精华,健康快乐成长!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一

在人类的久远历史中,书籍一直担着不可或缺的位置。古往今来,多少人对书发出了感叹,“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中足可见书对人的重要性。

可是,即使是这样一件重要的事,即使是这样一本重要的课外书,也渐渐地被我遗忘。学校中,没有任何时间来阅读,在双休,除了完成作业,还需参加辅导班,阅读的时间少之又少。于是,我最喜欢的书《明朝那些事》就这么被遗忘与消化了。

直到不久前的元旦假期,在多出的一天假期中,我偶然又发现了这本书,它正在静静地躺在书架上,等待着我去细细品味。啊,我平时最珍爱最熟悉的书!我立刻将它拿下,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中开始了阅读。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此时的我,已经完全忘记了时间,心似乎也飘回了那个遥远的时代:跟随着王阳明行走在山水间,倾听他的心学领悟;陪伴着张居正一起批阅全国上下的奏折,了解内阁首辅的工作日常,我久久地沉醉在中华文化之中,沉醉在一个个精彩纷呈的小故事中,直至我被母亲的“吃晚饭”的提醒所唤醒。

是的,我读了整整一个下午,吸取了整整半天的国学知识。我伸了伸懒腰,走到了餐桌前,心里却一直想着:我何时才能再一次享受一顿文学大餐?其实好久不见都在见,只是我平时没有利用碎片时间来阅读罢了,那些被我忽略的东西。其实才是生活中最宝贵的东西,它是一个朝代,一个国家的血脉传承。只要我们重视阅读,重视国学文化,那么我们就会从课外书中学到更多更丰富的知识。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二

“这简直是要了我的老命。”正在捉鹿的女佣跌跌撞撞地回答说。

女孩见女佣跌跌爬爬的,就赶忙去帮助她。她的动作就像一只孔雀一样,轻盈地追赶着鹿。看见装饰着金子的鹿角和手帕,她说:“它应该习惯和人在一起,可能是只皇家的宠物!”

小王子想,这个女孩或许也是个魔术师,说不定能把他变成另外什么模样,既然眼下已经没有什么办法了,那就让她把自己抓住吧。于是,他有意地在女孩身边玩耍,好让她抓住自己的脖子。

女孩很高兴,让佣人拿来绳子拴住它,又拿来一些水果给它吃,还把它带到宫殿里,用长绳拴在这个名叫嘉米娜的小姐的椅子旁边,让它尽情地在那里玩耍。

女佣用绳子拴鹿时,看见鹿流下泪来,眼神中充满了失望和悲伤。“哦,嘉米娜小姐,这是只神奇的鹿,它在哭。我从没见过会哭的鹿。”

嘉米娜闪电般地冲向它,果然看见它在哭。它用头摩挲着她的脚,然后又悲伤地摇头,看上去伤心不已,女孩见了,也流下了同情的眼泪。她轻轻拍着它说:“你为什么难过,我的宝贝?你为什么哭泣,我的心肝?是因为我抓住你了吗?我爱你更胜于爱我自己。”她说着安慰的话,而鹿却哭得更厉害了。嘉米娜说:“如果我没猜错,这是我的坏姐姐拉缇法的杰作,她用魔法把上帝的仆人变成了地上的野兽。”听到这些,鹿发出叫声,把头靠在她的脚边。嘉米娜确定他是人,说:“放松点,我会把你变回原形。”

随后她沐浴更衣,让佣人也给鹿也洗了个澡,然后差人拿来放在壁橱里的一个盒子。她打开盒子,取出一点魔粉给鹿吃下。接着,她从毯子下迅速拿出一根棍子,对着棍子说了几句,然后对着鹿重重敲了几下,只见鹿转了几个圈,又变回了阿玛斯王子。绣花手帕和珠宝掉了一地。

小王子匍匐在地,感谢上天和嘉米娜,说:“哦,可爱的人!哦,东方的维纳斯!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我感到很抱歉。我怎样才能感谢你呢?”嘉米娜从衣橱里挑选出一件尊贵的皇室衣服。她的佣人帮小王子穿好衣服,把他带到这位温柔的小姐面前。她深深地爱上了他,牵着他的手和他坐在一起,说:“哦,年轻人!告诉我你是谁,从哪里来,你怎么会落到我姐姐手里的?”

小王子还是鹿形态时就喜欢嘉米娜,现在更是觉得她比以前可爱千百倍。他认为说真话才是稳妥的,就告诉了她整个故事。听完之后,她问:“哦,阿玛斯王子,你还是那么想去瓦克吗?你去那里干吗?就连这附近的路也十分危险,这里还不到高加索的边境。快快放弃吧!这太危险了,去那里可不明智。像你这样一个人落入妖怪和恶魔的手中太可惜了。留下来吧,和我在一起,你想做任何事我都会为你去做。”

他回答:“哦,可爱的人!你很善良,我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但是我请求你的帮助。你爱我,我也爱你。既然你真心爱我,就不要阻止我的旅行,但请尽可能帮助我。也许我会成功,如果我如愿以偿地回来,我会娶你为妻,带你回我的国家,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幸福和睦地生活。请帮帮我,如果可以,给我一点建议吧。”

嘉米娜说:“哦,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把国王宝库里都没有的东西给你,它们对你极有用处。第一是先知萨利的弓箭。第二是所罗门之剑,它独一无二,是用钢和石头做成的。你用它来砍石头,剑一点也不会损伤;此外它可以刺穿任何东西。第三是圣人笛姆斯自己做的匕首,它最有用,佩戴它的人可以承受七头骆驼装的货物的重量。你必须先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斯莫弗家,和他交上朋友。如果他喜欢你,他会带你去瓦克;如果他不喜欢你,你永远也不会到那里。因为路上有七片海,即使是地球上所有的国王,再加他们所有的大臣及智者想上一千年,也过不去。

“哦,最可爱的人!斯莫弗的家在哪里?我怎么去?”

“哦,你初来乍到,一定要照我说的做,必须多看多想,如果你不这样做,就会陷入黑人的地盘,他们都爱吸人血。真主保佑,让他们千万不要对你下毒手。”然后,她从盒子里拿来弓、箭囊、宝剑和匕首。

小王子真诚地请求真主保佑,然后把它们背在了身上。美丽的嘉米娜准备了两个用鲜红的丝绸做成的鞍囊,一个装满烤鸡肉和小蛋糕,另一个装满奇珍异石。她又给他一匹跑得像早晨的清风一样快的马,她说:“带上我给你的所有东西。一直骑到离这儿不远的一块高地上,那里有一处泉水。那片高地叫“献礼之山”,到处都是成群的野兽——狮子、老虎、豹子、猴子等等。你必须在那里住一晚,另外还得准备一些猎物做见面礼。再往前走就是狮王的领地,它是整个地区的领袖,要不是有它,其他野兽会把整个地区摧毁,不让任何人从那里过去。

“只要那狮王越过自己的边界,来到献礼之山,你必须立刻向它表示尊敬,然后拿手帕擦去它脸上的灰尘,再恭恭敬敬地献上你的猎物。注意猎物一定要洗干净,同时你还要把双手放在胸前,表示敬意。

“如果狮王想吃猎物,你就用刀切下一块肉,弯腰送给它吃。这样你会和狮王建立良好的朋友关系,它对你非常有用,可以帮你避免黑人的騷扰。当你从献礼之山向前继续行进时,一定不要走右边的路,要走左边,因为右边的路通往黑人的城堡,也就是剑之城堡,那里有四十个黑人首领,每人手下都有三四千人,他们的头领叫塔拉塔克。”

见小王子把这些牢牢记在心里,嘉米娜又说:“你会看见所有发生的事都和我说的一样。”然后,她送了他一小段路,依依不舍地分开了。

阿玛斯王子骑着马来到献礼之山,在泉台前下了马。一切正像嘉米娜说的那样。午夜时分,他看见在一片空旷的高坡上满是威严雄壮的动物,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

过了一会儿,这些野兽纷纷退到两旁,为一头巨大的雄狮让开一条路。这头尊贵的狮子从头到尾有八十码长,威武不凡。小王子走上前向它致敬,它骄傲地点点头,然后慢条斯理地来到平台上。七八十只小狮子在它周围,围成一个圈,并与狮王隔一小段距离。

狮王在高台上趴好,将右爪子搁在左爪上。小王子赶紧拿出嘉米娜给他准备的手帕,擦了擦它脸上的灰尘,接着献出他准备好的野味,把手恭敬地交叉在胸前,站在一旁小心地伺候着。当狮王想吃的时候,他就切下一片肉送到它嘴里。

狮王的侍者们也过来了,小王子正要阻拦,但狮王示意也给它们喂一点,于是王子把肉放在平台上。这时,狮王让他走近一些,对他说:“安心睡吧。我的护卫会替你站岗的。”于是他被狮子护卫包围着,一直睡到天亮。当狮王和他告别时,它给了他几根自己的头发,说:“当你遇到危险时,烧着一根头发我就会来了。”说完,它走进丛林中。

阿玛斯王子立刻上路。他一直来到分叉路口。他十分清楚地记得右边的路很近,却充满危险,但是他想到该发生的必将要发生,就走向右边的路。走着走着,他看见一座城堡,嘉米娜告诉过他这是剑之城堡。他本可以顺着原路回去,但是勇气阻止了他这样做,他说:“命中注定的事情必然会发生。”于是,他径直走向城堡。

他正想着要把马拴在靠近门边的一棵树上,这时一个黑人走出来,发现了他。这个黑人自言自语道:“哈!塔拉塔克很长时间没吃人肉了,早就馋得不行了。正好把这人送给他。”

于是,他拿过小王子的缰绳,说:“下马,小孩!来见我的首领。他好久以前就想吃人肉了。”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小王子生气地大骂起来。

听了半天,黑人终于明白自己受了辱骂,他气得哇哇大叫起来:“你等着!我要好好地教训你,让你哭都来不及。”

小王子挥舞着所罗门之剑向他砍去,一下子砍在了他皮腰带的位置,从身体一边整个穿了过去,从他身体的另一边出来。黑人站着嘟哝了几句,还想伸手去抓小王子,可随即断成两截死掉了。

附近有水,小王子去洗了个澡,然后说:“哦,我的勇气!艰难的任务要靠你了。”

第二个黑人从炮台走出来,他看到刚才发生的事情,赶快跑回去告诉头领。其他不怕死的人想再去看看,但每个人都被所罗门之剑砍成了两截。最后塔拉塔克叫来黑巨人奇马克,他打仗时一人顶三百人用。塔拉塔克对他说:“只要你把那人抓来,我会重重感谢你的。”

奇马克出去了,他像塔一样高,拿着用八块大磨盘做成的盾牌。他一边走一边吆喝:“嗨,做错事的人!你有什么权力来到我们的国家杀人?来吧!把我砍成两截。”

他对小王子不屑一顾,把棍棒放在一边,冲过去用手抓住小王子的衣领,把他夹在胳膊下就要去见塔拉塔克。但是小王子拔出匕首,用尽全力向巨人的腋窝刺去,整个匕首都刺进去了。奇马克疼得不得了,赶紧丢下他,想去拿棍棒。趁他弯腰时,小王子挥舞起威力无比的所罗门之剑将他拦腰斩断了。

塔拉塔克得知了奇马克的死,亲自率领黑人军队前来挑战。很多人倒在了小王子的剑下,尽管疲惫虚弱,小王子却一直坚持着,直至筋疲力尽。在攻击的间隙,他点燃了狮王的一根头发,这时黑人又一次全冲上来,他差点就被抓住了。突然,远处的沙漠里尘土飞扬,出现了一群由狮王带领的狮子军队。

“是什么把这些恶魔带到这儿来的?”黑人们惊叫道。狮子们吼叫着冲上前,小王子也精神一振。他挥舞着宝剑,继续战斗,很多黑人都被他砍成了两截。成千上万只勇猛的狮子也加入战斗,把黑人和马撕成碎片。

只剩塔拉塔克一个人了。他想退回炮台,但是小王子大声说:“你要到哪里去,倒霉蛋?你想先逃跑吗?”听了这挑衅的话,塔拉塔克大叫道:“来吧,到这里来,我会让你在我的棍棒下软得像一摊蜡。”他用棍棒向小王子头上猛砸过去,但是这并没有用,因为王子踢了踢马肚子,闪身躲了过去。塔拉塔克以为自己已经打倒了他,就弯腰寻找,就在这时,王子从后面向他的腰砍去,把他斩成两段。

狮王大大赞美了阿玛斯王子的勇气。他们一起来到剑之城堡,看到它富丽堂皇的装饰正符合王子的身份。这里面住着塔拉塔克的女儿,她还是个孩子。她对小王子说:“哦,世界的王者!让我成为你的女仆吧。让我和你在一起,不管你到哪儿,我都跟着你!”小王子叫她过来,她吻了吻小王子的脚。王子告诉她,将为了一件重要的事去很远的地方,当他回来时,他将带上她和她的财富回到他自己的国家。但是现在,她必须留在城堡里。然后他把炮台和里面的一切东西转交给狮王,说:“保护好它们,我的兄弟!不要让任何人得到它。”随后,他从塔拉塔克的马厩里挑选了一匹马,同狮王道了别,就又上路了。

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小王子到达了一个美丽的平原,这里到处充满着清新的感觉。只见平原上铺满了鲜花——玫瑰、郁金香和苜蓿,中间流淌着小溪。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三

第二天,艾皮·绥仍旧去招揽生意,他的报酬都由艾皮·勾坐享其成。除了上厕所,这个懒鬼一直赖在床上。每天晚上,艾皮·绥还从船长那里给他拿来一盘丰富的饭菜。二十天后,船到码头,他俩才上岸去。

到了城里,他们在旅店中租了一间房,艾皮·勾一进屋又倒在床上睡觉。艾皮·绥忙这忙那,买生活用品,烧饭煮菜,连吃饭都由他端到艾皮·勾面前。

吃饱饭,艾皮·勾说:“对不起,我头晕。”说完,倒身又睡。

艾皮·每天带着工具到市上去剃头赚钱,非常辛苦。艾皮·勾呢,却好吃懒做,什么事都不干。每当艾皮·绥劝他:“起来,出去逛逛,看看美丽的风光。”他总是说:“原谅我,我头晕。”说完就睡。艾皮·绥不管他,任劳任怨地做活赚钱。这样过了四十天。

第四十一天,艾皮·绥病倒了,便托门房帮助买食物。他生病的前四天里,艾皮·勾仍然吃饱就睡。艾皮·绥的病越来越重,处于昏迷状态,艾皮·勾发现缺吃少喝,饿得要命,只好起床,看有什么可吃的。

他翻了艾皮·绥的衣服,结果发现艾皮·绥口袋中的钱包,便偷了钱,逃之夭夭。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四

郑板桥是清代箸名的书画家、诗人。他的书画书法皆享有很高的声望,被人称为三绝。

郑板桥名燮,字克柔,号板桥,晚年署作板桥老人,江苏兴化人。三岁丧母,生活贫困。五十岁以前,读书、教书、卖画;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考中进士。在山东潍县、范县(今属河南)作了十二年知县。勤于政事,政绩显着。后因荒年主张赈济饥民而得罪官绅,六十一岁,辞官回到家乡,以卖画为生。

他到五十二岁时才有儿子,起名小宝。他对小宝十分喜欢。为了把儿子培养成有用的人才,他非常注意教育方法。

郑板桥被派到山东潍县去做知县,将小宝留在家里,让妻子及弟弟郑墨照管。郑板桥看到当时富贵人家子弟,又担心自己的儿子被娇惯变坏,所以他身在山东,而心念在家的儿子。他总想把儿子小宝委托堂弟郑墨帮助照管,会比自己更娇惯。所以,他从山东不断写诗寄回家中让小宝读。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九九八十一,穷汉受罪毕,才得放脚眠,蚊虫跳蚤出。小宝在母亲的带领下,一遍又一遍地背记着这些诗句,从而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娇子如杀子”,这是多少人用血泪换取的经验教训。

当郑板桥听说在家的小宝常常对孩子们夸耀:“我爹在外面做大官!”有时还欺侮佣人家的孩子。郑板桥立即写信给弟弟郑墨说:“我五十二岁才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必定要有爱子的办法。“以其道”是真爱,不“以其道”是溺爱,溺爱不是真正的爱。所以,他要弟弟和家人对小宝严加管教,注意“长其中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弟弟和家人按照郑板桥的'意愿对孩子进行教育,收效很大,就给郑板桥写了封信,讲了孩子的长进,并说,照此下去,长大之后准是个有出息的人,能像你一样,当个官儿。郑板桥看了这封信后,觉得弟弟对小宝太姑息了,这样做对孩子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立即给弟弟郑墨复信说:我们这些人,“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作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屋,置多田产。起手便走错了路,越来越作坏,总没个好结果”。他还说:“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好人。”这里所说的好人,是品德修养高尚的人,是有益于社会的人。

跑了很久很久,他感觉没有危险了,才放下了女孩。女孩摸着他的毛茸茸的耳朵说:“小毛驴,我迷路了,你能托我回家吗?”

王子点点头,可是又摇摇头,因为他不知道女孩的家在哪。就在王子犯愁的时候,老婆婆追了上来,她一挥手把女孩变成了驴,这一下到好,王子和女孩都变成了毛驴,可以一起聊天了。

他们很亲密的样子让老婆婆又妒又恨。她气呼呼的向王子一挥手,王子就变回了人的模样,这样他和女孩就不能聊天了。

他很悲伤,求老婆婆把他变成驴,老婆婆对王子说:“我只给你一次机会,帮我做三件事,我就把她变成人,让你们在一起。”

“嗯!好!”王子答道。

“你瞧你身边的大树了吗?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一个时辰之内把它砍倒,现在开始。”说完老婆婆牵着小毛驴走到一边休息。”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五

一天,一位年轻的王子骑马穿过连绵数英里的草地,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道很深的沟渠。他打算绕道而行,却听见沟里有人在哭。王子下了马,循声而去。

王子吓了一跳,原来是一位老婆婆掉到了沟里,她哀求王子把她救出来。王子弯下身来,把老婆婆拉出了深沟,并关切地询问她怎么会落入沟中的。

“孩子,”老妇回答,“我是个很穷的老太婆,午夜过后,我就要赶路前往附近的镇上,以便在天亮时到达集市卖鸡蛋。但是天很黑,我迷路了,不小心掉进了这个深沟,要不是你的善心,我很可能会在这个坟墓中活活困死。”

王子对她说:“您伤得很重,走不了路,我扶您上马,送您回家吧!您住在哪里?”

“就在那里,你能看见在不远处森林的边上有座小屋吗?那就是我的家了。”老妇回答。

王子把她扶上了自己的马,不久两人就到了小屋,老婆婆下了马,对王子说:“请稍等一会儿,我要给你一样东西。”她走进屋,很快又回到王子面前,说:“你是个家世显赫的王子,但同时还有一颗善良的心,理应得到奖励。你愿意娶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为妻吗?”

“当然愿意。”王子回答。

老妇人接着说:“这世界最美丽的女子便是鲜花王后的女儿,她现在被一条龙抓走了。如果你想娶她为妻,得先去救她,而我会帮你救她的。我把这个小铃铛给你,摇一下铃铛,鹰中之王就会现身;摇两下铃铛,狐中之王就会前来;如果你摇了三下,鱼中之王就来到你的身旁。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它们都会帮助你的。再见,上天保佑你一路顺风。”她把小铃铛递给他,接着老婆婆和小屋便一同消失了,好像被大地吞下去了似的。

王子刹那间明白了,刚才和自己说话的是一位好心的仙女。他把小铃铛小心地放入口袋,骑马回家,对自己的父王说,他打算去解救鲜花王后的女儿。第二天他就上路了,走遍天涯海角,寻找那位姑娘。

王子在世界各处找寻了整整一年,马儿累死了,他自己也被折磨得痛苦不堪,可是仍然没有心上人的一点儿线索。一天,他来到一座小屋前,一位年迈的男子坐在屋前。王子问他:“您知道囚禁鲜花王后女儿的那条龙住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老人回答,“不过,如果你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上一年,就会看到一座小屋,那里住着我的父亲,他可能知道。”

王子谢过老人,继续赶路,沿着同一条路整整走了一年,路的尽头便是一座小屋,他在那里看见一位年龄更大的老人。他问了相同的问题,老人回答:“我不知道那条龙住在哪里。不过,你沿着这条路再走一年,就会看到一座小屋,那里住着我的父亲,我肯定他能告诉你。”

于是,王子又沿着同一条路走了一年,终于来到一座小屋前,他在那里又看见了一个更老的老人。王子又问了他同样的问题,这一次老人的回答不一样了:“那条龙就住在那边的山上,它刚刚入睡,要睡上一年。有整整一年,它会终日醒着,而下一年,它又会终日沉睡。如果你想见到花后的女儿,就上第二座山。龙的老母亲就住在那里,她每晚都要举行一场舞会,花后的女儿都会参加的。”

于是,王子走上第二座山。

山上有一座城堡,全是由金子建成的,窗户还是钻石做的。他打开通往庭院的大门,刚要走进门去,七条龙便冲到他面前,问他要干什么。

王子说:“久闻龙妈妈的美丽和善良,我仰慕已久,希望可以为她干活。”

这番恭维的话让七条龙听得很高兴,其中最大的一条龙说:“好吧,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龙母。”

他们走进城堡,穿过十二间用金子和钻石建成的气派的大厅。在第十二间房里,龙母正坐在钻石宝座上,可怕的是,她有三个头,是世界上最丑陋的女人。王子看到龙母的样子,大大吃了一惊,她的嗓音也让人不寒而栗,就像许多乌鸦七嘴八舌地聒噪一样。她问王子:“你来这里做什么?”

王子回答:“久仰您的美丽和善良,希望可以为您干活。”

“很好,”龙母说,“既然你愿意为我干活,先把我的母马带到草地上去吧,你要照看它三天,如果在这三天晚上,你有一天没把母马平安无事地带回来,我们就会把你吃掉。”

王子接受了这个任务,领着母马到草地上吃草。

可是刚到草地上,母马就不见了。王子到处寻找,都无济于事。终于,他绝望地坐在一块大石上,悲伤地想着自己的厄运。正当他坐着沉思时,一只老鹰在他头顶飞过。突然,他想起自己随身带着的小铃铛,从口袋里取出铃铛马上摇了一下。一会儿工夫,他听见身旁空中有翅膀扑拉声,鹰王落在王子脚边。

“我知道您要我做什么,”鸟儿说,“你在寻找龙母的母马,它正在云间蹦来跳去呢。我会召集来所有飞翔的老鹰,命令它们捉住母马,还给您。”鹰王说着就飞走了。到了傍晚时分,王子听见空中传来一阵响亮的嘈杂声,他抬头望向天空,看见成千只老鹰在驱赶着母马。它们落在地上,把母马交给王子。王子骑马回家,去见龙母,龙母看见他带着母马回来,非常惊讶,说:“今天你成功地完成了任务,作为奖励,你可以来参加我今晚的舞会。”她还给了王子一件铜做的披风,把他领进一间大房间,一些年轻的龙子龙女正在那里翩翩起舞。花后的美丽女儿也在它们中间。她的衣裙是用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织成的,她的脸色像百合和玫瑰一样白皙粉嫩。王子与她共舞的时候,在她耳边轻声说:“我是来救你的!”

美丽的姑娘对他说:“如果你三天都能将母马平安带回,到了第三天,就可以向龙母请求,要母马生的一只小马驹作为奖赏。”

午夜时分,舞会结束,第二天一早,王子又带着龙母的母马来到草地上。但是,母马又一次在他眼皮底下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拿出小铃铛,摇了两下。

一眨眼的工夫,狐王站在他面前,说:“我已经知道您需要我做什么了,母马现在藏在一座山上,我会召集来全世界的狐狸,让它们找到母马。”

狐王说着就消失了,傍晚时分,成千上万只狐狸将母马带回王子身边。

他骑马回去见龙母,龙母又给了他一件银披风,再次把他领到舞厅。

花后的女儿看见他平安无事,非常高兴,他们在一起跳舞时,她在王子耳边说:“如果明天你能再次把母马平安带回来,带着小马驹到草地上等我。明晚舞会过后,我们就一起逃走。”

第三天,王子又带着母马去吃草,但是母马再次在他眼前消失了。王子取出小铃铛,摇了三下。

片刻间,鱼王现身,对他说:“我非常清楚您要我做什么,母马正躲在一条河里,我会召集来水里所有的鱼,命令它们把母马带回来。”

临近傍晚,母马回到了王子身边,他领着母马回去见龙母,她对王子说:

“你真是个勇敢的年轻人,我要让你做我的近侍。不过,为了奖励你的出色表现,我该赏你什么好呢?”

王子请求要这母马生的一只小马驹,龙母当即把小马驹送给了他,还给了他一件金斗篷,因为这小伙子赞美过她的美丽,她已经喜欢上他了。

当天晚上,他穿着金斗篷出现在舞会上,可没等舞会结束他就溜了出来,径直来到马厩前,骑上小马驹,来到草地上等待花后的女儿。午夜将至,美丽的女孩儿来了,王子让她坐在身前,两人像风一般疾驰而去,回到花后居住的王宫。但是,其他的龙发现他们逃跑了,便叫醒了本打算沉睡一年的大哥。龙王得知花后的女儿和王子跑了,怒气冲天,决定对花后王宫发动围攻,但是,花后在宫殿周围栽种了一片茂密的鲜花丛,有蓝天那么高,没人能够攻破这道屏障。

花后得知自己的女儿希望嫁给王子,便对他说:“我同意这门婚事,但是我的女儿只有在夏天的时候才可以和你一起生活。到了冬天,万物枯败,白雪覆盖着大地,她就必须回来,和我一起住在地下宫殿里。”王子同意了,他领着美丽的新娘回家,在自己的王国里举办了一场盛大而隆重的婚礼。这对年轻的夫妻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后来冬天到了,花后的女儿告别丈夫,回到母亲的家里居住。夏天时她又回到自己丈夫的身边,夫妻俩继续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又是一年冬天到了,花后的女儿再次回到母亲那里。她就这样在夫家和娘家之间不停地来来往往,尽管如此麻烦,夫妻俩仍然无比幸福地相伴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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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六

3)对生活抱持全面性的好奇,仍是伟大创意人员成功的秘诀。——李奥贝纳。

4)使这个世界灿烂的不是阳光,而是女生的微笑。——俞敏洪。

5)生活是一种绵延不绝的渴望,渴望不断上升,变得更伟大而高贵。——杜伽尔。

6)什么叫做失败?失败是到达较佳境地的第一步。——菲里浦斯。

7)没有斗争就没有功绩,没有功绩就没有奖赏,而没有行动就没有生活。——别林斯基。

8)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萧伯纳。

10)爱一个人就是指帮助他回到自己,使他更是他自己。——梅尔勒·塞恩。

11)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没有什么能把他搞垮。——奥尼尔。

12)英雄就是对任何事都有全力以赴,自始至终,心无旁骛的人。——波德莱尔。

13)友谊永远是一个甜蜜的责任,从来不是一种机会。——纪伯伦。

15)你要记住,永远要愉快地多给别人,少从别人那里拿取。——高尔基。

16)无论何人,若是失去了耐心,就失去了灵魂。——培根。

17)一个民族的年轻一代人要是没有青春,那就是这个民族的大不幸。——赫尔岑。

18)个人的痛苦与欢乐,必须融合在时代的痛苦与欢乐里。——艾青。

20)人们听到的最美的声音来自母亲,来自家乡,来自天堂。——威·布朗。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七

一群喜鹊在女儿山的树上筑了巢,在里面养育了喜鹊宝宝。它们天天寻找食物、抚育宝宝,过着辛勤的生活。在离它们不远的地方,住着好多八哥。这些八哥平时总爱学喜鹊们说话,没事就爱乱起哄。

喜鹊的巢建在树顶上的树枝间,靠树枝托着。风一吹,树摇晃起来,巢便跟着一起摇来摆去。每当起风的时候,喜鹊总是一边护着自己的小宝宝,一边担心地想:风啊,可别再刮了吧,不然把巢吹到了地上,摔着了宝宝可怎么办啊,我们也就无家可归了呀。八哥们则不在树上做窝,它们生活在山洞里,一点都不怕风。

有一次,一只老虎从灌木丛中窜出来觅食。它瞪大一双眼睛,高声吼叫起来。老虎真不愧是兽中之王,它这一吼,直吼得山摇地动、风起云涌、草木震颤。

喜鹊的巢被老虎这一吼,又随着树剧烈地摇动起来。喜鹊们害怕极了,却又想不出办法,就只好聚集在一起,站在树上大声嚷叫:“不得了了,不得了了,老虎来了,这可怎么办哪!不好了,不好了!……”附近的八哥听到喜鹊们叫得热闹,不禁又想学了,它们从山洞里钻出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也扯开嗓子乱叫:“不好了,不好了,老虎来了!……”

这时候,一只寒鸦经过,听到一片吵闹之声,就过来看个究竟。它好奇地问喜鹊说:“老虎是在地上行走的动物,你们却在天上飞,它能把你们怎么样呢,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大声嚷叫?”喜鹊回答:“老虎大声吼叫引起了风,我们怕风会把我们的巢吹掉了。”寒鸦又回头去问八哥,八哥“我们、我们……”了几声,无以作答。寒鸦笑了,说道:“喜鹊因为在树上筑巢,所以害怕风吹,畏惧老虎。可是你们住在山洞里,跟老虎完全井水不犯河水,一点利害关系也没有,为什么也要跟着乱叫呢?”

八哥一点主见也没有,只懂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也不管对不对,以至于闹出了笑话。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八

甲和乙总爱在一起争论,为了一点小事情他们常常争得面红耳赤。加上这两个人都喜欢摆一点小聪明死钻午角尖,总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天,甲问乙:“用铜铸成钟,用木头做成棒捶来敲打铜钟,钟就会发出洪亮的声音。你说这声响是由木头引起的呢,还是由铜引起的呢?”

乙想了想说:“这还用问吗?当然是由铜引起的。”

甲说:“何以见得是铜引起的呢?”

乙说:“如果用木棰去敲打墙壁,就不会有这铿锵的声响。敲打铜钟就发出这洪亮的声响,可见这声响是由铜发出的。”

甲不同意乙的看法,他说:“我看不是铜引起的声响。”

乙问道:“那你又凭什么说不是铜引起的呢?”

甲说:“你看,如果用这木棰去敲堆积着的铜钱,就听不到什么声响。这铜钱不也是铜吗?它怎么就不发出声响呢?”

乙反驳说:“那些铜钱堆积在一起,是实心的,当然没有声响。钟是空的,这声音是从空心的器具中发出的。”

甲又不同意乙的说法,甲说:“如果用泥或木头做成钟,就不会发出声音来。你还能说声音是从空心的器具中发出来的吗?”

……。

甲和乙就这样没完没了地争个不休,到底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他们终究也没理出个头绪来。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十九

正当阿卜杜拉·拉哈曼感到尴尬为难的时候,突然有个道貌岸然的苦行者从人群中挣脱出来,对着麦仑·沙迈标致漂亮的容貌,又吟又颂,感动得痛哭流涕。继而他用右手摸着白发,缓缓走向麦仑·沙迈。他的威严令在场的人们肃然起敬。他失魂落魄地望着麦仑·沙迈,令人惊奇地献给他一束鲜花。商人忙掏出几个银币,付给他,说道:“修行者,快拿着你的报酬走开吧!”

苦行者收了钱,一屁股坐在铺前的长凳上,望着麦仑·沙迈,泪如泉涌,不可收拾。人们把注意力都转移到他身上,猜疑道:“修行者不是好东西。”有人说:“八成是这个修行的爱上那个青年了。”

商人看见这种情景,一下子爬起来,说道:“儿啊!我们关门回家吧,我不做生意了。全是你母亲干的好事,愿安拉惩罚她,惹出这许多是非。”

“喂!修行的!快走开,我要关门了。”商人接着向苦行者喊叫了一会儿,随即关上铺门,带着儿子走了。可是看热闹的人群和那个苦行者一直跟他父子身后,直到他家门口。商人见儿子麦仑·沙迈进屋去了,才回头对修行者说:

“修行的,你怎么了?你为什么痛哭流涕?”

“我的主人,我等着做你的座上宾。你接待我,等于接待了安拉的客人。”

“我竭诚欢迎安拉的客人,那你请进来吧。”

商人想:“这个苦行者要是对我的儿子居心叵测,或行为轻薄,我一定饶不了他;假若他是正人君子,那么我应尽地主之谊招待他吃喝。”商人心存此念,请修行者进家门,让他在客厅里坐下,又立即悄悄对麦仑·沙迈说:“儿啊,我走后,你陪修行者坐一会儿,我从窗户里偷看他,他只要有一点轻薄行为,我马上来杀死他。”

麦仑·沙迈遵从父亲的话,独自在客厅里陪客,坐在苦行者身边。那个苦行者呆呆地望着他,一个劲儿在那里哀伤哭泣。麦仑·沙迈跟他说话,他总是毕恭毕敬地回答,而且不停地唉声叹气,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晚饭时,他仍然边吃边哭,一直盯着麦仑·沙迈。二更时分,该是睡觉的时候了,商人吩咐麦仑·沙迈:“儿啊,你好生伺候这位修行的伯伯,不可疏忽大意。”

“不,我的主人,把孩子带走好了。或者你跟我们睡在一起吧。”苦行者见商人要走,便说道。

“不必。喏,这是我的儿子。他跟你睡在一起,如果夜里有什么需要,他会伺候你呢。”

商人说完,走出客厅,悄悄地藏在隔壁的屋子里,从窗户里偷偷察看苦行者的行为。

麦仑·沙迈走到苦行者的跟前,轻薄地跟他说挑逗的话。苦行者十分生气,神情严肃地对他说:“孩子,你说些什么呀?求主保佑,这是安拉绝对不允许的。我的孩子,你快离我远些。”说着,他自己赶紧爬了起来,远远地躲开。

麦仑·沙迈却追了过去,说道:“修行的,我从心底里喜欢你,你怎么不懂得珍惜呢?”

“你再不放规矩此,”苦行者更加生气了,“我就叫你父亲来,把你的行为全都告诉他。”

“家父知道我的行为,他不会管我的。”

“向安拉起誓,我是不做这种坏事的。即使把我杀了,我也不干。”他不顾麦仑·沙迈的一味纠缠,断然起身,面对圣地麦加的方向,朝拜了两次。刚拜完,麦仑·沙迈又过来纠缠、骚扰他,他只好又拜了两拜。这样连续不停地拜了五次。

麦仑·沙迈问道:“你这是拜谁呀?放着好事不享用,却整夜站在礼拜坛上,难道你要得道升天吗?”

“孩子,你快赶走附在你身上的魔鬼,快虔心诚意的皈依安拉吧。”

商人在隔壁屋里,亲眼看了发生的一切,听了他们的谈话,证实了苦行者是个好人,并没有心存歹念。他暗暗地想:“如果这苦行者是个坏人,那他用不着处心积虑,花这么大力气回避了。”

苦行者为避免骚扰而继续做礼拜的时候,麦仑·沙迈却仍一个劲儿打扰他,致使他终于忍无可忍,脾气大发,不顾一切粗鲁动手,把麦仑·沙迈给打哭了。商人听到孩子的哭声,走进客室,替他擦干眼泪,把他抚慰一番。然后他对苦行者说:

“老兄,你既然是个正经人,可你看见我儿子的时候,为什么会伤心落泪呢?这当中难道有什么隐情吗?”

“有的。”

“你先前悲哀哭泣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不是好人,因此,我才叫孩子那样做,借此考验你的品德。我早想好了,如果发现你有什么轻薄言行的话,我非杀死你不可。后来我亲眼目睹了你的正直言行,才明白你是个正直本份的人。向安拉起誓,把你哭泣的原因告诉我吧。”

“唉!我的主人啊!你别提我的伤心事了吧。”

“不,你非告诉我不可。”

于是,苦行者讲了一段故事——。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二十

孟子年少时,家住在坟墓的附近。孟子经常喜欢在坟墓之间嬉游玩耍。孟母见此情景,就觉得这个地方不适合居住,于是就带着孟子搬迁到市场附近居住下来。但是,孟子又玩闹着学商人买卖的事情。孟母又觉得此处也不适合孟子居住,于是又搬迁到书院旁边住下来。此时,孟子便模仿儒生学作礼仪之事。孟母认为,这正是孟子所适宜居住的地方,于是就定居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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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二十一

苦行者的那番话,对麦仑·沙迈影响很深。他一心想着巴士拉城中那个美丽可爱的女郎。次日早上,他一起来就对他父亲说:“商人的子弟都习惯出去经商赢利,做父亲的总是预备货物,让儿子带到别的城市去经营赚钱。父亲,您怎么不给我备些货,让我出去闯荡,试试运气呢?”

“儿啊!做那种生意的都是本钱不多的小商贩。他们让儿子出去经商,为的是赚钱养家糊口。我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钱财物,又没有什么企求,怎能让你出去吃苦受累?咱们父子的感情深厚,我是一刻也不愿与你分开的,何况你生得这样英俊,从小在温室中长大,叫你一个人出去经营,我太放心不下了。”

“父亲,您老一定得给我预备货物,让我出门经商。要不然,即使没有本钱、货物,我也会偷偷地逃走呢。如果您想让我听您的话,就请给我预备货物,让我出门经商,由此我也可以领略各地的风土人情。”

商人见儿子一定要出外经商,便对老婆说:“儿子要我给他预备货物,让他出去做买卖。依我看,背井离乡,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他出去做买卖有什么不好的?这本来就是商人家的习俗嘛。商人的子弟,都以出去做买卖赚钱为荣呢。”

“许多生意人其实很穷,他们想赚大钱,不得已才背井离乡,外出奔波劳累。至于我的钱财,已经够多的了。”

“财富再多一点没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你不答应他的要求,我拿自己的私房钱给他预备货物好了。”

“他这么年轻就出远门,我怕会发生悲惨可怕的事呢。”

“出门经商以望发财,这是正大光明的事,我们不该阻拦儿子。要不然,他背地里悄悄出去,我们找不到他,那才丢脸呢。”

商人觉得老婆的话有道理,很干脆地拿出七万金币给儿子预备货物,同时商人老婆也给了儿子四十颗价值不菲的宝石。这些宝石的价格,最少的也值五百金币。她嘱咐儿子:“儿啊,你把这袋宝石带去,万不得已时它会给你带来好处呢。”

麦仑·沙迈把装着宝石的袋子挂在腰里,携带着货物,辞别了父母,向巴士拉出发了。

他一路不停地跋涉,当距巴士拉只剩一天路程时,他却不幸被匪徒抢劫。他的衣服被剥,随从被杀,他自己血迹斑斑地倒在死人堆中。强盗以为他死了,抢了货物,一哄而散。强盗走后,麦仑·沙迈从死人堆里爬起来,发现货物已被抢得精光,仅剩腰间挂着的那袋宝石。他悲哀之余,继续赶路,终于来到巴士拉城中。

事情巧得很,他到巴士拉的时候,正好是礼拜五,整个城市鸦雀无声,不见人影,跟那个苦行者述说的情况完全相同。街上没有一个人,商店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门窗全都是敞开着,他走进一家饮食店,饱餐了一顿,然后在街上遛达,沿街参观。这时候,忽然传来喧闹的人声,他立刻躲进一家店铺里,趁那些姑娘们从铺前经过时,亲眼看到了她们。

姑娘们去了之后,人们渐渐出现在街头,继而越来越多,熙熙攘攘,川流不息。整个城市生机勃勃、热闹非凡。麦仑·沙迈找到一家珠宝商行,以一千金币的价钱卖了一颗宝石,作为生活费用。

他在城中过了这第一夜。

我的读课外书的故事(实用22篇)篇二十二

从前,东方有个伟大的国王叫萨曼,他有三个聪明勇敢的儿子——塔玛斯、奎玛斯和阿玛斯。一天,国王坐在大殿里,大儿子塔玛斯王子来到他的面前,充满敬意地向他问好,说:“父王,我厌倦了城市生活。如果您允许我离开,我明天将带着仆人去乡村打猎。等我有了收获,就会在晚间祈祷的时候回来。”父亲同意了,并派了自己信任的仆人和他一起去,还送给他隼、鹰、猎狗和印度豹。

王子打猎的时候看见一只很漂亮的鹿。他下令不许杀死这只鹿,打算设个陷阱或用套索逮住它。鹿四处张望,想找到一个可以躲过套索的地方,它发现王子身边有一处不被人们注意的地方。它纵身一跃,正好跳过王子头顶,避开套索,像风一样逃走了。

看到鹿跑了,王子踢了一下马肚子,追赶上去,不一会儿就远离了同行仆人的视线。他始终紧紧地盯着那头鹿,直到太陽高高地升起,照着他的头顶。突然间鹿消失在一处高地后面,他再怎么找也搜寻不到鹿的踪迹。王子浑身已被汗水浸湿,呼吸困难。他的马也非常口渴,垂下了舌头。王子下了马,牵着缰绳艰难跋涉,此时他的命运已经完全交给了上天。他一边走,一边祈求上天的怜悯。不久,马跌倒在地,死了。他独自继续在沙漠里哭泣着行走,感觉到胸膛都快要燃烧起来,最后他终于看见了一座山。他用尽全力爬到山顶,看见一棵巨大的树,树根深深扎在起伏的土地上,树冠直达云霄,枝繁叶茂。树下有小草、山泉和五颜六色的花。

看到这些,王子欣喜万分,拖着疲惫的步伐来到水边喝了个饱,庆幸自己从干渴中得救。他向四周看了看,惊奇地发现近处有一个王座。他正在想是谁把它带到这片荒漠之中的,一个穿得像苦行僧的人向他走近。他光着头和脚,旁边还有一个空着的贵族马车。他看起来善良、智慧又和蔼。他走上前来,对王子说:

“噢,年轻人,你怎么到了这里?你是谁?从哪里来?”

王子告诉他发生的一切,然后又恭敬地说道:“我把自己的情况都告诉您了,想冒昧地请求您也告诉我您的情况,您是谁?您是怎么在这不毛之地上居住的?”

苦行僧回答:“啊,年轻人,你最好不要和我扯上关系,也不要知道我的命运,因为我的故事既不能说也不能听。”但是禁不住王子的苦苦哀求,他只好讲了自己的故事。

“我的儿子听说了这个故事,就爱上了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孩。他来到我身边哀叹哭泣。我怎么安慰他都没用。于是,我说:‘哦,我的孩子!如果你非要使这虚幻的爱恋结出果实,我会派大军去对付邱姆斯国王。要是他同意把女儿嫁给你,一切好办;如果他不同意,我就摧毁他的王国,用武力带走公主。’这个提议并没让他高兴,他说:‘为了达成我的愿望,就去毁灭一个国家,摧毁一座宫殿,这样做是不对的。我还是一个人去,回答出她的谜语,我要用这种方法赢得她的心。’我看他态度坚定,就让他去了。他去到邱姆斯国王的城市,公主问他谜底,他没有答对。于是,他的头被砍下来,挂在了城墙上。我为他守灵了四十天。

“从那以后,我的七个儿子都被同样的愿望所控制,他们一个接一个去了城堡,也都先后送了命。我为此悲痛万分,放弃了王位,住到这片荒漠里,把自己从国家事务中解脱出来,只想在痛苦中消磨余生。”

塔玛斯王子听了故事,他的心一下子也被这个从没见过的女孩吸引。就在这不祥的时刻,他的臣民来了,像飞蛾围着灯光一样围着他。他们给他带来了一匹像早晨的清风一样快的马,他踏上马镫然后骑走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爱的苦恼也愈加刺痛着他的心,他成了典型的恋爱中的人,身体越来越虚弱。终于,他的好友摸清他的心思,揭开了爱的面纱,把事情告诉了他的父亲萨曼国王。“你的儿子塔玛斯王子发狂地爱上了米哈芙斯公主,她是邱姆斯国王的女儿,蒂姆斯的孙女。”

国王听他们讲述了公主的所作所为,一片愁云笼上心头。他对儿子说:“这样吧,我先派一个友好的信使送信给邱姆斯国王,并给他丰厚的礼物和一队装满了奇珍异石的骆驼,请求他把女儿嫁给你。如果国王不答应,我就派遣旋风一样的军队攻打他,用这种方法送给你这个最傲慢的女孩。”

但是王子说这样不对,他要亲自去回答她的谜语。国王的谋臣说:“此事事关重大,最好派一些您信任的人和王子一起去。或许他中途会回心转意,回到您的身边。”于是国王为行程做了充足的准备,塔玛斯王子和一些大臣带着一队眼睛明亮的双峰驼,用它们驮着珠宝、黄金和其他值钱的东西出发了。

经过了很多天的长途跋涉,他们到达了邱姆斯国王居住的城市。他们看到了什么?高高耸立的城堡,城墙几乎触到天空,城墙上挂着许多贵族的人头。但是这对王子毫无影响,他不听旁人的建议,而是骑马走进城门来到城市中心。城市很繁华,就连年长的人也没见过这种景象。在一个广场上,他看见一个深红色的帐篷,帐篷下放着两个珠宝装饰的鼓。这两个鼓是给求婚者敲的,敲响鼓之后就会有人把他们带到国王面前。

看到这两个鼓,塔玛斯王子心中对公主的爱情之火燃烧得更加旺盛。他下马向鼓走去,但是随从们急忙跟在后面,请求王子让他们先进去,告诉国王他的到来。等他们把钱物安置妥当之后,再去为王子办最重要的事情。但是王子说他只有一件事可以做,那就是像个求婚者那样敲响鼓,然后他会被带去见国王,国王会给他安排适当的住处。王子敲响了鼓,接着就有个官员带他去见国王邱姆斯。

国王看到王子如此年轻,感到十分惊讶,说:“年轻人!我的女儿因为美丽而自傲,放弃你的爱恋吧。没人能答出她的谜语,许多人还没有尝到生活的乐趣就因为她而丢掉性命。但愿你生命的清泉不会被殉难的秋风所毁灭。”尽管国王很真诚,但是王子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最后他们说好会款待客人三天,三天之后就去做该做的事。王子回到给他安排的住所,受到了合乎身份的款待。

邱姆斯国王叫来女儿和妻子嘉尔如,他对米哈芙斯说:“听我说,你这个残忍的姑娘!你为什么还要继续这种闹剧呢?现在有个东方的王子向你求婚,他非常英俊,太陽和他脸上的光彩相比也会变得黯淡失色。他还很富有,带来了许多黄金和珠宝,如果你嫁给他,这些都是给你的。你找不到比这更好的丈夫了。”

但是父母所有的劝阻都是徒劳,她只是说:“我的父亲,我曾经发过誓我不会结婚,即使是一千年以后也不会,除非有人能回答出我的问题,我只嫁给能回答出问题的人。”

三天过去了,公主向王子说了谜语:“玫瑰对柏树做了什么?”

王子能言善辩,巧舌如簧,他毫不犹豫地用诗句回答了公主:“只有万能的上帝能解释秘密,如果有人说‘我知道’,不要相信他。”

话音刚落,仆人叫来一个浑身脏兮兮、蓝眼睛的刽子手。刽子手问:“谁的小命到头了?”说着用手臂夹起王子,给他穿上行刑衣,铁石心肠、毫无怜惜地砍下了王子的头,挂在了城墙上。

塔玛斯王子的死让他的父亲陷入绝望,精神恍惚。他为儿子守了四十天灵。几天以后,他的二儿子奎玛斯也想去。不久也死了。国王就只剩下一个儿子了——勇敢、善辩、生性快乐的阿玛斯王子。

一天,国王还在为死去的两个儿子伤心不已,阿玛斯来到他面前说:“我亲爱的父亲!邱姆斯国王的女儿害死了我的两个哥哥。我想去为他们报仇。”

听到这话,他的父亲大哭起来:“可怜可怜你父亲吧。我只剩你一个儿子了,你现在却要去送死。”

王子请求道:“亲爱的父亲!在我让公主不再骄傲,并让她站在你面前之前我是不会安心的。”

最后,国王也同意他去了。但他没有带一个随从。和他的哥哥们一样,他也经过长途跋涉来到邱姆斯的城市。他也同样看到了城堡,不过他还看到了塔玛斯和奎玛斯的头。

他进入城市,看到帐篷和鼓,但没有去敲响鼓,而是转身出城,来到不远的一个小村庄。那里住着一个老头,他的妻子已经一百二十多岁了。他们的生命快要走到尽头,但是从没有过自己的孩子。小王子的到来使他们非常开心,他们把小王子当作亲生儿子一样。小王子把所有东西都交给他们保管,把马拴在他们屋外,告诉他们不要对任何人说起他,要保守他的秘密。第二天早晨,他换下皇家的衣服,又来到城市。他不停地想着,怎样才能知道谜语的意思,给出正确的答案?谁会来帮助他?怎样才能给哥哥报仇?他在城市里逛了许久,没有听到任何答案,因为没人知道米哈芙斯公主的谜语答案。

一天,他想应该到公主的宫殿里,看看能否有些帮助。于是他来到公主的花园外面。这是一座壮丽的宫殿,有着雄伟的大门和亚历山大式的堡垒。许多士兵在站岗,根本就过不去。王子很苦闷,但是他对自己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在这里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他继续在花园墙外转悠,希望能找个缺口,他祈祷道:“帮帮无助的人吧!给我指一条路!”

这时,小王子想到自己或许可以顺着水流进入花园。他仔细地环顾四周,生怕被人发现,然后脱掉衣服,滑进小溪,顺着溪水游进花园雄伟的墙内。他一直藏着,直到缠腰布干了才出来。这个花园简直就是个伊甸园,草地上,溪水潺潺流过,鲜花盛开,温顺的鸽子和啾啾鸣叫的夜莺在这里徘徊。这真是个让人忘记烦恼的好地方。他在花园里闲逛,看到一所房子,但是里面好像没人。它的前院有个皇家的玉石椅,院子中间有一湾清澈的水,像镜子一样闪闪发光。他欣赏了一会儿这里的美景,又返回花园,躲过看守的士兵,在里面过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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