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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一
鞋子的诞生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我走在路上,路上有石子,我们踩在上面走着会疼,鞋子可以帮我们避免疼痛。
我们听过一个关于鞋子诞生的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还没有鞋子的时候。当时的国王,为了让自己走的时候,不会感到疼痛,想了很多办法,一直没有好办法。
后来,他的大臣说,可以在整个皇宫都铺上牛皮,就因为这样又很多牛失去了生命。但后来,国王准备这样还不够,他想把整个国家都铺上牛皮。他的大臣全力反对。
有个聪明的大臣建议,用牛皮抱住自己的脚,这样去那里都不会受到疼痛的了。国王同意了他的建议。于是就出现了鞋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事情其实很简单的,我们不用想的那么复杂。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二
鞋,你我都不陌生。我们每天都穿着它。走来走去,现在,让我来说说鞋的那些事儿。
还有穿不到或者以后才有可能穿上的鞋的感觉。比如:我非常羡慕能穿上带轮子鞋子的人。因为他们不必穿笨重的旱冰鞋就可以划来划去的玩。要是我能穿上这样的鞋,我会很兴奋的。
鞋还给我们一些回忆:有一次,我到北京去玩。要爬万里长城的时候,我穿的是凉鞋,因为不服输,所以换上了带来的运动鞋。结果爬上了六个风火台!
鞋的历史太悠久了,所以无法解脱,但还是可以猜测的。刚开始,可能人们先考虑到冷,发明了草鞋。后来怕扎脚,大官的鞋用皮革做的。最后,考虑到好看,便在鞋子上加了点花纹和装饰物,也就是现在的鞋。
鞋还有不少秘密,等着你去发现。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三
从学习打篮球开始,四年的时间里我换了六双球篮球鞋,但我印象最深的一双就是在小升初假期时买的"詹15"。从小升初到现在,初二马上要结束了,我一直没有更换过这双篮球鞋。
买鞋的那天,我开心地笑了有两三个小时,因为我妈给我买的是我期望了一个学期的"詹姆斯15",那时的我看到詹姆斯穿着这双黑金色的专属战靴,凭借一举之力打败了对手,赢得总冠军时,我就对这双鞋产生了特殊的情感。
当我第一次穿着这双鞋训练时,兴奋的不得了,脚仿佛踩着云一般,穿上鞋后,感觉跑得比之前快了不止一点点!
穿了半年,原本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篮球鞋,已经变得暗淡了不少,原本青蓝色的鞋底也已经变成了土黄色。从前把训练当成享受的我,开始变得懒惰起来,原本凭借一己之力打败勇士队的詹姆斯也输掉了自己的总冠军戒指。我也想放弃篮球,不再去受那个累,但看着地板上那双已经蒙了一层细灰的篮球鞋,我又打消了放弃的念头。
在市中学生篮球比赛中上场时,我又找回了当初穿着新篮球鞋时的开心和自豪!打完比赛后,再看我的鞋底儿,原本的土黄色又变成了渐变粉,原本金光闪闪的鞋带头也有了一点点锈迹,鞋底那精致的纹路也一点点被磨平了,但是脚上的篮球鞋已经幻化出了眼睛看不到,但是我能感受到的光彩。
这双篮球鞋我现在还能穿,但我却因为伤痛暂时无法穿上。他们总说球星的穿的篮球鞋叫战靴,其他花花绿绿的只叫做篮球鞋。原本我并不理解,但我穿了"詹15"这么长时间并且不舍得换,我就明白了,所以别人问我为什么不换鞋的时候,我总是说因为詹姆斯就是穿着黑金战靴拿到总冠军的,我也是因为这双鞋,学会了不抛弃不放弃的道理。我的好朋友和我有着同样的癖好,他脚上的"库里4"也穿了一年多,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偶像都是穿着脚上的战靴去赢得总冠军的!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四
小男孩皮皮有一双新球鞋,浅黄色的鞋面,上面各画着一只可爱的蓝猫,配上一对洁白的鞋带,真是可爱极了。皮皮可喜欢这双漂亮的球鞋了,整天穿着它上学、游戏、跑步,晚上还要仔细把鞋子擦干净,放在鞋柜里摆整齐才会睡觉。
这天晚上,夜深了,四周静悄悄的。突然从鞋柜里传来一阵争吵声。“你看我,多美啊!如果不是因为我漂亮,小主人会选择你吗?”鞋子神气十足地说。“谁说的?是因为我一身洁白,小主人才会选择你的,没有我,你以为你能得到小主人的青睐吗?”鞋带毫不示弱。
原来是鞋子和鞋带为了小主人更喜欢谁而发生了争吵。
“哼!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没有我,要你那臭鞋带有什么用?”鞋子又说,“要不是我轻快合脚,小主人跑步能得第一吗?”
鞋带发怒了:“你就别吹了!没有我,就你那臭鞋子小主人才不会穿你!”
“你别小看我,没有你鞋带,我鞋子照样能得到小主人的欢心!”
“臭美吧你!没有我,我看你怎么得意!”
它们俩谁也不让谁,一直争吵到凌晨才罢休。
清晨,皮皮出门上学又穿上了新鞋。可是今天的鞋子真奇怪,没走几步,鞋带就散了,这鞋带一散,整个鞋子就掉下来了。原来,昨晚鞋子和鞋带吵完架后,就决定不再相互理睬、相互合作了。正巧,皮皮学校有一场跑步比赛,而一向跑步得第一的皮皮,却因为跑步时鞋带散了,鞋子飞了出去,最后竟得了倒数第一,还摔了一大跤。皮皮怒气冲天,一回到家,就生气地把鞋子连鞋带一起抛出门外。
“砰——”鞋子和鞋带被摔进了垃圾箱,身上满是又脏又臭的垃圾,这时它们才知道自己错了,要学会正视别人的长处和优点,要学会和别人快乐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长处和本领,也不至于被淘汰、抛弃了。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五
傍晚一个小女孩站在鞋店前看着橱窗里那双白色运动鞋,心里很是喜欢。
但想到母亲每天替别人家修理花园、水洗衣物,这样辛苦工作赚到的钱还不够让他们家吃饱三顿饭,而父亲又常年卧病在家,她始终没有提出想要一双新鞋的要求,哪怕她的鞋已经破旧不堪,补了又补,修了又修。
“你这个臭孩子,打了水也不往家里走,站着干吗?”妈妈不满的说,边说边把她往前推。孩子知道妈妈今天又被顾客投诉了,也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往家走去,可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
“几点了,起床给我上学去。”妈妈把女孩从床上拉了起来,推向门外。“妈……“”女孩小声说,“干嘛,一天天的事儿怎么这么多。”母亲不耐烦的说。“我午饭的钱……”“拿去拿去,一天到晚就知道向家里要钱。”边说边塞给女孩两块钱。
太好了,每天两块钱,午饭花掉1块5,还剩下5毛钱,再加上奖学金,我很快就可以凑足钱了!”女孩高兴极了。
“沙拉,一起去吃午饭吧。”另一个女孩对她说。来到食堂,那个女孩点的是大鱼大肉。很豪爽的付了5元钱,而沙拉吃点青菜与包子,虽然沙拉知道,这样不顶饱,但为了那双鞋她可以忍。
“你那本漫画书看完了吗?”沙拉问。“看完了。”那个同学边说边把漫画书递给莎拉。晚上沙拉又被妈妈骂了,她觉得沙拉看这些闲书会影响学习。第二天沙拉就将漫画还给了那位同学。
三个月以后,沙拉终于存够了买鞋额钱,等他兴高采烈的准备回家时,被那位同学拦下了:“你把我的书弄坏了,得双倍赔偿。”“我……我没有……”沙拉大声回答跟那个同学。可那个同学一口咬定是莎拉干的,说不赔偿,就告诉校长把她开除,沙拉一听这话顿时害怕了,只好把辛苦存下来零花钱给了那个同学,这才走出了学校。
伤心的沙拉低着头走回家,脸上还挂着泪痕。回到家,父亲将沙拉叫到床边,地给她一个漂亮的小盒子,原来,父亲早已发现她想要一双新鞋,这就是给她准备的惊喜。抱着新鞋,沙拉的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六
“哟!多漂亮的一双鞋啊!”一位女士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商场里炸响。
那真的是一双很美的鞋:通体的紫色,在灯光的照耀下淡淡地荧着光,浪漫而又幻妙。一圈金黄的流苏,次第而下。一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中间,如此高贵而特别。它被高高的放在众多鞋子的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
“呵呵,madam,怎么称呼?”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跑了过来。女士疑惑地转头看向售货员,说:“售货员小姐,叫我张女士好了。”售货员忙说道:“张女士,这双鞋呀,可是法国进口。以前要卖1500元呢!现在是打折大甩卖,打6折,只卖900元——您要不要试试看?”张女士点点头。
张女士换上它后,整个人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张女士皱着眉头,捏着钱包的手紧了紧,又不甘心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这双鞋啊,妹子。就便宜一点儿,好吗?拜托了!”
售货员有些着急与无奈,几分踌躇之后重重地点点头。
“呼——”张女士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脸上的神色也轻松了许多。“875元,如何,张女士?”售货员抹抹汗,说道。张女士喃喃着“875”这个数字,又说道:“太少了,850元,怎么样?”
售货员瞪大了眼睛说道:“这,这——唉。”张女士捏着刚刚脱下的鞋子紧张地注视着她。售货员终于点点头,用力地撕下一张购物小票,飞速地写着,然后递给了张女士。“嗯,售货员小姐,这是钱。”张女士从包中掏出850元来,一张100元的钞票隐约显露出来。包上有好几道皱褶。
张女士迫不及待地夺过鞋子,使售货员吓了一跳。
张女士转身匆匆地离去,连个招呼也没有打,只是爱不释手地捧着那双鞋子。
这时,售货员眼里尽是鄙夷,还深藏着几分无奈。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七
哟!多漂亮的一双鞋啊!一位女士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商场里炸响。
那真的是一双很美的鞋:通体的紫*,在灯光的照耀下淡淡地荧着光,浪漫而又幻妙。一圈金黄的流苏,次第而下。一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中间,如此高贵而特别。它被高高的放在众多鞋子的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
呵呵,madam,怎么称呼?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跑了过来。女士疑惑地转头看向售货员,说:售货员小姐,叫我张女士好了。售货员忙说道:张女士,这双鞋呀,可是法国进口。以前要卖1500元呢!现在是清仓大甩卖,打6折,只卖900元——您要不要试试看?张女士点点头。
张女士换上它后,整个人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张女士皱着眉头,捏着钱包的手紧了紧,又不甘心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这双鞋啊,妹子。就便宜一点儿,好吗?拜托了!
售货员有些着急与无奈,几分踌躇之后重重地点点头。
售货员瞪大了眼睛说道:这,这——唉。张女士捏着刚刚脱下的鞋子紧张地注视着她。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八
每当我看到那双鞋,我总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奶奶在黑夜中为我一针一针地缝着。那个身影我永远不能忘记,那个藏在鞋子里的爱。
奶奶从小都非常关心我,为我缝鞋子。那时候,我们还在农村,还没有搬到城市去生活的时候。奶奶天天为我缝鞋子,遇到邻居都说:“我孙子穿着我做的鞋子啊!”说着便笑了起来。我私底下便在偷笑,认为奶奶做的鞋子不值一提,私底下全都扔掉。
某一天,我对妈妈说:“奶奶做的鞋子太难看、太差劲了,不酷。我又不是老八路,整天给我穿布鞋,搞得好像自己的鞋子质量很好的样子。”
接着,我从房间里出来,看见奶奶脸上的慈祥没有了,嚼着嘴,一脸沮丧的样子。我这时候才看见,那是一个布满苍伤的脸,白花花的头发稀少而枯槁,沟壑般的皱纹张显出岁月的流逝,曾经结实的牙齿也有些松动,但她的眼神告诉我:“老了,不中用了。”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
半夜,当我去上厕所的时候,我看见奶奶房间里的一盏灯。我轻轻地推开了门,只见奶奶戴着老花镜,端坐在竹椅上,一手拿针线,一手抓住鞋子,拉着线的针儿在鞋子上进进出出,仿佛缝纫机一般,针针线线,轻柔无比。但看奶奶的手,奶奶也有过一双光滑、灵巧的手,她曾经用手为我绣过花儿,为爸爸缝衣服,为妈妈织过毛衣,她曾用那双利索的手,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奶奶60多岁了,额头上的皱纹像“三”字,眼角的皱纹像鱼尾巴,下巴的皱纹像个“王”字,我看到了岁月的沧桑。
奶奶为我缝的鞋,那个疲惫的身影,那个藏在鞋子里的爱。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九
"世间万物抵春秋,合向苍冥一哭休。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这首充满了忧国忧民的诗,是"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所作。
1898年8月,谭嗣同被光绪帝召见,参与新政,进行变法,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把变法看成洪水猛兽,提出"宁可亡国,不可变法"。并派亲信荣禄为直隶总督,统率北洋军队,控制北京,伺机扑灭变法运动。
改良派幻想争取荣禄部下的袁世凯的支持来扭转局势。袁世凯表面假装支持,暗中却向荣禄告密。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逮捕改良派。日本志士劝谭嗣同去日本,朋友"再四强之",他不肯走。他说:
各国变法,无不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字字铿锵,掷地有声,表现了一个爱国者自我牺牲的伟大情怀。后来,他刁二幸被捕,旋即遇难。临刑前,谭嗣同神色坦然,写下了激越悲壮的绝命诗: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1940年5月,担任第三十三集团军上将总司令的张自忠,亲自率领一支纵队在湖北宜城与敌军血战九昼夜。在日寇的重兵包围中,他身先士卒,带领部队奋勇冲杀,连中七弹,壮烈牺牲。临终时,他向随从说:"对国家,对民族,良心都平安,大家要杀敌报仇!"。
周恩来。
同志曾把张自忠誉为"全国军人的楷模",说"其忠义之志,壮烈之气,直可以为,我抗战军人之魂"。曾到湖北前线访问过的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在《中国战歌》一书中将张自忠称为"有良心的将军",并写道:"人们都说他视死如归。以求良心得到安慰。"张自忠将军是国民党抗日英烈中的一位。他以身殉国的壮举,正是他内心深处不可动摇的民族良心的体现。
1935年2月,高文华接替朱理治担任河北省委书记,6月,又接任北方局书记的职务。这年冬天,北方局与中央失去了联系,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断绝,同志们的吃饭都成了问题。为了同志们的生存和党的工作,高文华和他的妻子贾琏(当时负责河北省委的财务工作),毅然忍痛把自己唯一的儿子--只有六个月的东光卖给了别人,得了五十块大洋,用这点钱维持了党的机关几个月的开销,直到又和中央取得联系。
高文华的儿子从此就下落不明了,他们夫妇从未向人讲起过这件事。他们认为,他们迫不得已这样做--卖掉儿子支援革命,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情,不值得向别人说起。直到"文化大革命"时,高文华被关押迫害,贾琏找陈云同志汇报,才淡了这个情况。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十
公元前633年,楚国包围了宋国,而宋国曾有恩于晋文公,故求救于晋。晋文公在大夫狐偃的谋划下,采取了伐曹、卫(曹已归楚,卫与楚联姻)以释宋围的策略。楚将子玉对晋文公不报当年落难时楚成王厚遇他的恩德反而进攻与楚关系密切的曹、卫二国,非常恼火,觉得晋文公太不知礼义了,他向楚成王要求出兵攻打晋国。楚王不答应,只给了他很少的战车和军队。子玉只好派部下宛春去向晋侯提出要求说:“只要晋国恢复卫侯的君位并把土地还给卫国,我也就解除对宋国的包围。”晋大夫先轸向晋侯献谋说:“楚国的要求是合乎礼义的,我们如果不答应,就等于出卖了宋国。但我们又不能真正放弃曹、卫二国,所以,不如私下里答应恢复曹国和卫国来离间它们与楚国的关系,然后将来使宛春逮捕以激怒楚国,等打起仗来再说。”晋文公依从了这一谋略,曹、卫二国果然与楚国断绝了关系。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十一
而元朝,才做了别的朝代没敢做甚至没敢想的事情:先后于1274年和1281年,两次跨海东征日本。尤其第二次,分别从朝鲜和舟山群岛出发,总兵力达十四万人,船只共4400艘,被称为“迄至近代世界史登场以前最庞大的渡海部队”。黄仁宇说:“在现代社会出现之前,很难能有一个陆上强国也可以同时成为一个海上霸王。”这两次跨海作战都以失败而告终,更像是理想主义的行军:草原的骑士渴望成为大海的水手——并且不计代价地这么干了。这种豪赌(并且连续赌了两次),是别的民族无法想像也无力承担的。虽败犹荣的蒙古人啊,曾经是海上的堂吉诃德——把大海当作敌对的巨人了。
这两次渡海东征的最高指挥者,是元世祖忽必烈。他占据北京,摒弃了金亡后的中都城,另起炉灶,于1266年开始营造以北海琼华岛为中心的新大都,历时十九年竣工。北海、中南海乃至什刹海,顿时都成为这位雄视天下的霸主私人的金鱼池。元大都就是今天北京城的前身,在《马可·波罗游记》里称作“汗八里”(汗王之城的意思):“大汗平时住在都城,在每年三月离开此地,向东北方前进,一直瞳到距海仅两日路程的地方……当大汗向海滨前进时,会有许多富于趣味的事件伴着狩猎活动而出现,这真可以说是世界上其他任何游戏所无法比拟的。”
从这段叙述里,能管窥出忽必烈对大海的向往与好奇——不知他一生中是否亲眼目睹过真正的海?对于他来说,恐怕只有征服才是最刺激的游戏——他一直很认真地玩着。他在北海的湖心琼华岛(又称万岁山)指点江山,挥霍一生,不仅命令麾下乘胜攻取了南宋小朝廷苟且偷生的杭州西湖,而且孕育了更为膨胀的欲望:向真正的大海进发,向日出的地方进发,抢渡日本列岛——这是天之骄子对海之骄子的挑战。北海的波光与涛声哟,曾经为他心游万仞的豪情伴奏。北海中的琼华岛,是根据“蓬莱仙岛”的传说设计的,忽必烈最喜欢住在山顶的广寒殿——这是他的月宫。一位住在月亮上的帝王,连梦想都是那么缥缈,清高乃至浪漫。
明成祖朱棣建都北京,基本上沿袭了元故都的规模与格局。把中南海、北海包括在皇城之内——爱称为太液池(“太液秋风”是燕京八景之一)。又把皇城之外的什刹海尊称为玄武池——因为什刹海彼岸有一座供奉玄武神的火神庙,系唐代遗留的古建筑。到底是汉人的皇帝,连结湖泊起的名字都引经据典,别有涵义,好像有多大学问似的,而且多多少少带一点实用主义——太液池和玄武池的命名,都有防火除灾的寓意。其实,防不胜防。
我还注意到这样的落差:蒙古人把湖称为海,豪迈中不无夸张——如同他们面对世界的那份主人般的狂放;汉人则把湖比喻为池塘了(是养鱼池呢还是游泳?)象征着人在神面前的谦虚乃至自我贬低。前者是天地的主人,后者是神的奴隶。据说每逢火神诞辰或皇宫发生火灾时,明朝的皇帝必定特派大臣去玄武池畔的火神庙叩头朝拜,祈祷神灵多加关照。所以即使在给事物的命名方面,这个民族也不敢夸大其辞,文雅有余而野性不足。果然,明朝是最热衷于修长城的一个朝代,对外扩张的野心也是最小的。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由一个太监而不是由一个将军担任船长)的伟迹,外交和外贸的色彩较浓,大相迳庭于蒙古人远征日本的那种赌徒式的悲壮。当然也可以说,这是文明的进步。但对于历史而言,一次失败的赌博或许比一桩成功的贸易更荡气回肠,更令后人嗟叹。我想,明朝正是因为骨子里的保守与懦弱而亡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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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十二
一天,小献之问母亲郗氏:“我只要再写上三年就行了吧?”妈妈摇摇头。“五年总行了吧?”妈妈又摇摇头。
献之急了,冲着妈妈说:“那您说究竟要多长时间?”“你要记住,写完院里这18缸水,你的字才会有筋有骨,有血有肉,才会站得直立得稳。”献之一回头,原来父亲站在了他的背后。王献之心中不服,啥都没说,一咬牙又练了5年,把一大堆写好的字给父亲看,希望听到几句表扬的话。谁知,王羲之一张张掀过,一个劲地摇头。掀到一个“大”字,父亲现出了较满意的表情,随手在“大”字下填了一个点,然后把字稿全部退还给献之。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十三
贵由即汗位不到两年,便突然死去,蒙古统治集团内部争夺汗位的斗争越演越烈。1251年,蒙古的王公们推举忽必烈的哥哥蒙哥为大汗。忽必烈领导关中漠南(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南地区)汉地的军政事务。过了两年,忽必烈又接受了京兆(今陕西西安)的封地。他热心于学习汉文化,任用汉人儒士整顿吏治,恢复农业,建立学校,进一步取得北方汉族地主阶级对他的拥护,为元王朝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1253年,忽必烈受命与另一大将兀良合台一起,南征云南,消灭了大理国。他将兀良合台留在云南镇守,自己班师回朝。不久以后,便在金莲川(今河北滦河上游)建立藩府,修筑宫室,继续任用汉族知识分子为谋士,整顿地方行政,藩府势力不断壮大。这引起了蒙哥的猜疑和不满。蒙哥派人到关中来查核税赋,其实真正的目的是对忽必烈的势力进行打击和限制。忽必烈当然知道哥哥来者不善。他听从手下谋士姚枢的主意,亲自把自己的家小送到和林作为人质,并对蒙哥说:“如果我有二心,背叛朝廷,你就把我的家人都杀了吧!”
蒙哥听了此话,稍稍消除了疑虑。他停止了在关中的查核税赋工作,但是把忽必烈在那里设置的汉族模式的机构全部撤销了。
1258年,蒙哥派去西征波斯等地的旭烈兀送来了胜利的消息,蒙哥因而决定兵分三路伐宋,统一天下。他亲自领兵打四川,命宗王塔察儿打鄂州(今武昌),兀良合台打潭州。可南宋军队早有防备,蒙哥攻合州(今四川合州)钓鱼城攻了五个月也没攻下来,塔察儿也一直过不了长江,蒙哥只得命忽必烈去替换塔察儿。
忽必烈于1259年八月到达黄陂时,得到了蒙哥死于军中的消息。但他不愿无功而返,仍率部强渡长江,进围鄂州。忽必烈的进攻势头引起南宋朝廷的震动,那个玩蟋蟀出名,靠姐姐是宋理宗的贵妃才当了宰相的贾似道,只好奉命前来应战。
十一月,忽必烈接到妻子的密报,他的弟弟阿里不哥正调兵遣将,准备继承汗位。这时,那个贪生怕死、贪权误国的贾似道却偷偷派人来向忽必烈求和,答应南宋向蒙古称臣,以长江为分界,把长江北面的土地全割让给蒙古,另外每年进贡银帛各二十万。
忽必烈顺势答应,并迅速从鄂州撤兵。124月,他在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及多伦一带)即大汗位,年号“中统”。同时,忽必烈的弟弟阿里不哥在北边即大汗位,占据了漠北,也在积极活动,两者互不相让。经过四年激战,忽必烈终于打败了阿里不哥,从而统一了内部。
然后,忽必烈大举南下。在攻打南宋时,他听从汉人官员姚枢、刘秉忠的劝告,严禁屠杀无辜百姓,他说:“贤明的君王出征,目的是在征服敌人,而不是屠杀老百姓。滥杀无辜只会伤了国家的元气!”
忽必烈在即大汗位时就在《即位诏》中宣布:“祖述(指祖宗的制度)变通,正在今日”。这表明,他想采用汉法,建立一个与中原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中央政权。1263年,忽必烈将年号改为“至元”,并定都燕京(今北京)。忽必烈在中央设中书省,在各地分设十路宣抚司,任用汉族读书人负责;改变蒙古开国以来的诸侯世袭制度,遵循中原汉族的传统制度,大体奠定了元朝的政治体制规模。
公元1267年(至元四年),忽必烈在中都燕京的基础上,在城东北建造新的都城,四年后扩建工程结束,正式改国号为“大元”,并在次年将燕京升为大都。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封建王朝,它初步奠定了中国疆域的规模。中央集权政治的重新确立,使得统治者将对人民的剥削限制在一定数额之内,并采取了一系列垦荒屯田、兴修水利、限制抑良为奴等有利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发展的措施,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元世祖忽必烈在位三十五年,公元1294年八十岁时病逝。他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的少数民族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建立了一个疆域广阔的庞大帝国,结束了中国数百年来军阀割据和辽、金、西夏等民族政权长期并立的分裂局面,使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进一步加强,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模板14篇)篇十四
董贤其人本是皇帝御殿的一名侍从(有官职但很小),出身京城贵族之家.因绝世美貌为皇帝赏识,于是侍寝到了龙榻.汉哀帝对其相当宠爱,加官近爵不说,连董贤的家人都享受了丰厚的皇家俸禄.
董贤很知道感恩,对皇帝也是尽心尽力,两人感情与日具增.某日,皇帝与懂贤一同午休,醒来时发现懂贤枕在他的衣袖上睡得正酣,于是皇帝毫不犹豫的抽出挂在床头的宝剑,把衣袖给割了.后来,皇帝嫌懂贤住得远,每天往返耽误他看美人的时间,就在寝宫旁边划了个房间给他,叫他和老婆一同入宫侍奉皇帝。
不过这位享尽宠爱的美男子性情及其温和,老实本分并没有利用这种关系弄权,反而处处忍让.像很多老套宫廷剧一样,多数的皇族权贵对他相当不满,在那个时代,皇帝有没有子嗣是国家大事.然而,年轻的皇帝自从董贤之后便冷落了后宫嫔妃......
再后来,随着宠爱的加深,朝野上下反董贤的声势也逐渐强烈.皇帝一意孤行,把三位以退还官爵威胁他远离董贤的权臣的爵位全部封给董贤.不过,好景不长,哀帝一向病弱,年纪轻轻就病死了.(我猜是因为纵欲过度,呵呵)。
临死前,还欲将帝位让给董贤,他身边那一纵皇太后,皇后,权臣自然不干拉.董贤在得知帝崩后也在家里上吊自尽.他的亲属,被抄家的抄家,流放的流放,下场悲惨.
他死后也不得安身,据说被鞭尸,草席一裹,扔在城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