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HT书生

优秀作文的结构严谨有序,每个段落都紧密衔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这些优秀作文范文展示了不同年龄段和背景下的写作思维和表达能力。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一

“哟!多漂亮的一双鞋啊!”一位女士突然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商场里炸响,作文鞋子的故事。

那真的是一双很美的鞋:通体的紫*,在灯光的照耀下淡淡地荧着光,浪漫而又幻妙。一圈金黄的流苏,次第而下。一颗晶莹的钻石镶嵌在中间,如此高贵而特别。它被高高的放在众多鞋子的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

“呵呵,madam,怎么称呼?”售货员笑容满面地跑了过来。女士疑惑地转头看向售货员,说:“售货员小姐,叫我张女士好了。”售货员忙说道:“张女士,这双鞋呀,可是法国进口。以前要卖1500元呢!现在是清仓大甩卖,打6折,只卖900元——您要不要试试看?”张女士点点头。

张女士换上它后,整个人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张女士皱着眉头,捏着钱包的手紧了紧,又不甘心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这双鞋啊,妹子。就便宜一点儿,好吗?拜托了!”

售货员有些着急与无奈,几分踌躇之后重重地点点头。

“呼——”张女士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脸上的神*也轻松了许多。“875元,如何,张女士?”售货员抹抹汗,说道。张女士喃喃着“875”这个数字,又说道:“太少了,850元,怎么样?”

售货员瞪大了眼。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二

今天,奶奶买了两双拖鞋,一双是再普通不过的红色棉拖鞋,另一双是十分俏皮而又可爱的小熊拖鞋。红色棉拖鞋除了全身穿着红袄外,再无别的装饰,而小熊鞋两只耳朵支楞在那儿,好像要聆听家里每一个角落的声音,两只透明发亮的眼睛好像要看遍家里每一个角落。它的鞋底很厚,上面盖了一层漂亮花布。

我毫不犹豫地穿上小熊鞋,去向父母炫耀,可不过一会儿,我就把它们脱了下来。原因是两颗“眼珠”杠着脚背,十分难受,鞋底又笨又重,尽管盖了一层布,凉气还是不断的由脚底板渗入。

我换上了红色棉鞋。“哇!好舒服啊”,我不由赞叹道。这鞋十分柔软,而且穿一会儿,就很温暖了。

这时,我有事出去一下,两双鞋开始了“窃窃私语”。

小熊鞋:“主人真是没眼光,竟然不穿我!我那么漂亮,那么可爱,主人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主人竟然会穿你那个乡巴佬,真是不懂主人到底在想什么!”

红棉鞋默默地听着小熊鞋发的牢骚,一句话也不说。

“你怎么不说话啊,乡巴佬?"小熊白了它一眼,道“我和你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主人怎么会看上你!”

红棉鞋终于开口了,它语重心长的说:“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这是人类经常说的,但对于我们,内在舒服才是真正的舒服。主人不喜欢你是有原因的,其实主人很喜欢你,但是她的脚不是这样认为,只要穿着舒服,它们就会喜欢你了。与其把外面弄的花里胡哨的,不如向里面多添一些棉花!”

小熊鞋听了,红着脸钻进沙发下,不让主人找到。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三

女孩的脚伸了出来,原来鞋带松了。男孩便蹲下来帮女孩系鞋带。可是当他正准备系的时候,辆卡车开了过来。司机见状,连忙急刹车,按了喇叭,当他回头看的时候车停了。正危险啊!

致命的长发。

我认为这个男孩留着头金色的长发可能是引人注目吧!既然想找到份好工作为什么不把长发剪了呢?如果我是这个男人我会把头发剪了并找份好工作。如果我遇见这个男人,我会劝他;“还是把头发剪了吧!既然现在都不能养活自己为什么那么注重外貌而不找份好工作呢?头发可以再留,再染,而找不到份好工作可能会毁了你辈子!”

纠结的香蕉皮。

我赞成妈妈的观点。因为地球是我们地家园,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的家园,不应该乱扔垃圾。大自然只吸收天然养料,如;雨水,二氧化碳等等。而不吸收垃圾,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我们应该保护环境。

神奇的马鞭。

那根100年前的马鞭被朋友送给沈老师了。那根马鞭传说是她的祖宗留下的。他有用在匹神奇的马身上,所以也被保留下来了。那根马鞭有神奇的作用,凡是被那根鞭子抽过的马都很听话。可见那朋友和沈老师的友谊很深啊!

人生拼盘故事。

女孩子的鞋带松了,他想让男孩帮她系鞋带,那个男孩的头发非常短,脸上长满了痘痘,这幕被位金色长发的男子看到了,他明白外貌很重要,所以他决定放弃工作打扮自己。那天,他走在街上与位母亲擦肩而过。那位母亲正想教育把香蕉皮扔在草坪上儿子。突然,个人骑着匹马,奔腾而来,那匹马踩到香蕉皮滑了跤,马背上的人也摔了下来,摔得鼻青眼肿。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四

每个人都要穿鞋子,因为鞋子可以保护,装饰我们的脚,所以,鞋子非常重要。

那天,我的鞋子被一根坚硬的钉子刺了一个小洞,我回家给妈妈看了一下,还好有鞋子的保护,不然,脚可要别刺穿一个小洞了。只不过,这双鞋不可以穿了,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双回力鞋,虽然不怎么好看,但是价值却非常大哦!

有一次,我约了几个小朋友出去跑步比赛,"一,二,三,开始!"我飞快的向终点跑去,就像一阵风,后面你也知道是我赢了。原来我穿了运动鞋,其他人穿的鞋不适脚。有的穿拖鞋,有的穿凉鞋。只有我的鞋帮我的大忙。所以我获得了第一名,这都是运动鞋的功劳。

鞋子的故事可真多呀!

鞋,你我都不陌生。我们每天都穿着它。走来走去,现在,让我来说说鞋的那些事儿。

还有穿不到或者以后才有可能穿上的鞋的感觉。比如:我非常羡慕能穿上带轮子鞋子的人。因为他们不必穿笨重的旱*鞋就可以划来划去的玩。要是我能穿上这样的鞋,我会很兴奋的。

鞋还给我们一些回忆:有一次。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五

每当我看到那双鞋,我总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奶奶在黑夜中为我一针一针地缝着。那个身影我永远不能忘记,那个藏在鞋子里的爱。

奶奶从小都非常关心我,为我缝鞋子。那时候,我们还在农村,还没有搬到城市去生活的时候。奶奶天天为我缝鞋子,遇到邻居都说:“我孙子穿着我做的鞋子啊!”说着便笑了起来。我私底下便在偷笑,认为奶奶做的鞋子不值一提,私底下全都扔掉。

某一天,我对妈妈说:“奶奶做的鞋子太难看、太差劲了,不酷。我又不是老八路,整天给我穿布鞋,搞得好像自己的鞋子质量很好的样子。”

接着,我从房间里出来,看见奶奶脸上的慈祥没有了,嚼着嘴,一脸沮丧的样子。我这时候才看见,那是一个布满苍伤的脸,白花花的头发稀少而枯槁,沟壑般的皱纹张显出岁月的流逝,曾经结实的牙齿也有些松动,但她的眼神告诉我:“老了,不中用了。”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

半夜,当我去上厕所的时候,我看见奶奶房间里的一盏灯。我轻轻地推开了门,只见奶奶戴着老花镜,端坐在竹椅上,一手拿针线,一手抓住鞋子,拉着线的针儿在鞋子上进进出出,仿佛缝纫机一般,针针线线,轻柔无比。但看奶奶的手,奶奶也有过一双光滑、灵巧的手,她曾经用手为我绣过花儿,为爸爸缝衣服,为妈妈织过毛衣,她曾用那双利索的手,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奶奶60多岁了,额头上的皱纹像“三”字,眼角的皱纹像鱼尾巴,下巴的皱纹像个“王”字,我看到了岁月的沧桑。

奶奶为我缝的鞋,那个疲惫的身影,那个藏在鞋子里的爱。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六

两个星期前买了一双鞋,和闺蜜一起买的,说是好姐妹的见*。

鞋子是米白*的,非常漂亮。一起穿着走到每个人的面前我们都要秀一下。

刚买的当天下午就下雨了。朋友说:“下雨了你的新鞋没关系吧?”我挑了挑眉:“没关系,这可是我们友谊的见*,坚韧着呢!”确实,鞋走的很踏实,很稳。

第二天朋友拿着鞋子给我看。“你看,鞋底磨掉了不少。我看这双鞋穿不了多久。”还真是有点磨,不过应该没关系吧!我笑笑,说:“鞋底磨损也是正常的啦,没关系,看不出来的。”朋友也笑了笑,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第三天,我与好朋友吵了一架,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隔得远远的。回到家,我抱怨鞋子的不好。弟弟听烦了,应了句:不喜欢就不要穿。

对啊,不喜欢干嘛还穿着?脱了呗!于是,我脱下鞋子,赤脚上了楼。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七

从学习打篮球开始,四年的时间里我换了六双球篮球鞋,但我印象最深的一双就是在小升初假期时买的"詹15"。从小升初到现在,初二马上要结束了,我一直没有更换过这双篮球鞋。

买鞋的那天,我开心地笑了有两三个小时,因为我妈给我买的是我期望了一个学期的"詹姆斯15",那时的我看到詹姆斯穿着这双黑金色的专属战靴,凭借一举之力打败了对手,赢得总冠军时,我就对这双鞋产生了特殊的情感。

当我第一次穿着这双鞋训练时,兴奋的不得了,脚仿佛踩着云一般,穿上鞋后,感觉跑得比之前快了不止一点点!

穿了半年,原本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篮球鞋,已经变得暗淡了不少,原本青蓝色的鞋底也已经变成了土黄色。从前把训练当成享受的我,开始变得懒惰起来,原本凭借一己之力打败勇士队的詹姆斯也输掉了自己的总冠军戒指。我也想放弃篮球,不再去受那个累,但看着地板上那双已经蒙了一层细灰的篮球鞋,我又打消了放弃的念头。

在市中学生篮球比赛中上场时,我又找回了当初穿着新篮球鞋时的开心和自豪!打完比赛后,再看我的鞋底儿,原本的土黄色又变成了渐变粉,原本金光闪闪的鞋带头也有了一点点锈迹,鞋底那精致的纹路也一点点被磨平了,但是脚上的篮球鞋已经幻化出了眼睛看不到,但是我能感受到的光彩。

这双篮球鞋我现在还能穿,但我却因为伤痛暂时无法穿上。他们总说球星的穿的篮球鞋叫战靴,其他花花绿绿的只叫做篮球鞋。原本我并不理解,但我穿了"詹15"这么长时间并且不舍得换,我就明白了,所以别人问我为什么不换鞋的时候,我总是说因为詹姆斯就是穿着黑金战靴拿到总冠军的,我也是因为这双鞋,学会了不抛弃不放弃的道理。我的好朋友和我有着同样的癖好,他脚上的"库里4"也穿了一年多,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偶像都是穿着脚上的战靴去赢得总冠军的!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八

“叮铃铃”一声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属于中午的寂静。

我带着疲倦的身体接听了电话:“喂,请下来取快递”原本都要闭上的眼睛,瞬间瞪得大大的,我十万火急地跑进房间,往身上披上一件风衣,冲进了电梯中。到了一楼,我像一只猎豹一样飞速地往门口跑去。

看到快递小哥时,我的心一直像小兔子一样跳来跳去,一边跳,一边在想:是我的吗?是我的快递吗?当看到是一个袋子时,我失望了,因为这是妈妈的快递,并不是我的快递,我失望极了。

刚准备往回走时,快递员说:“急着走,干嘛?小朋友,这还有一个快递呢!”我一听立马从失望转成了期待,从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神变成了十分期待的眼神。当拿到手的那一刻,我还是十分激动,因为真的是它,我梦寐以求的球鞋。

蹦蹦跳跳的一路狂奔回家,我迅速剪断胶带,小心翼翼地抽出了一个黑盒子,慢慢地打开盒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标志,摸着柔软舒适的斜面,大红中镶嵌黑条纹的颜色,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看着这双在我心中闪闪发光的鞋子,不由想起了为得到这双鞋的那些时光。

我是一个篮球迷,十分喜欢打篮球,也特别喜欢穿篮球鞋,今年春节过后就央求妈妈,让我用自己的压岁钱来买篮球鞋,妈妈说:“压岁钱是用来买学习用品的,不是给你买鞋的。”我失望极了,心情跌到了谷底。妈妈却接着说,“但是,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你看这样好不好?如果你能够每天早上坚持早起跑步,并帮妈妈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说洗碗叠衣服,最少能够坚持三个月的话,可以作为奖励送给你!”妈妈的话燃起了我心中的渴望,和妈妈达成了约定。从那以后的每一个早上,我都早早地起床,约上妈妈一起去楼下小区跑步,刚开始时,还没跑几圈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难受极了,就想要放弃,可是希望能够拥有一双自己想要的鞋的念头一上来就又坚持下去了,一天,二天……时间在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已经越来越临近妈妈设定的最低时限,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收获到了跑步带来的身心的舒服。

拿到球鞋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收获是沉甸甸的。望着这双特殊的运动鞋,我绝不仅仅收获了这双球鞋,还收获了对“努力与回报”的认识和体验,更收获了坚持不懈地遵守约定后带来的身心愉悦。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九

根旧鞋带,横躺在路旁,静静的。

这是根普普通通的鞋带,是那么微不足道。谁也不知道它是被谁扔到这里的。唯可以肯定的是,它的身上有好几道裂痕。

就这样,过了天,两天,三天……。

那是个充满陽光的下午,只蚯蚓在泥土中快乐地爬行着。偶然间,这只小蚯蚓发现了那根伤痕累累的鞋带。

“朋友,你怎么了?”它把鞋带当成了另只蚯蚓。当然,鞋带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弹。

“朋友。请你说话呀,”这时,蚯蚓发现了伤痕,“朋友,你定是被人弄伤了,对吗?走,我这就带你去我家,我家就在马路对面。”

说完,它便吃力地拖着鞋带往前走。

这时,传来个男孩的声音:“快看,这条笨蚯蚓,拖着根又粗又旧的鞋带!”

又传来个声音:“看我把这个脏东西修理下。”话落,小蚯蚓恐怖地看到,在它看来似巨人般的男孩,手持把小刀,冷笑着,残忍地切掉了它的尾端。

小蚯蚓开始全身颤抖,痛苦地在地上滚来滚去。那些坏孩子们大笑着离开了。小蚯蚓心想:不能在这里拖延时间了,我身边的这位朋友还需要赶快到我家里养伤啊!于是,它忍住疼痛,使出吃奶的力气,终于抱着鞋带爬到了马路上。

而那根旧鞋带,仍横躺在路旁,静静的……。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

两个星期前买了一双鞋,和闺蜜一起买的,说是好姐妹的见证。

鞋子是米白色的,非常漂亮。一起穿着走到每个人的面前我们都要秀一下。

刚买的当天下午就下雨了。朋友说:“下雨了你的新鞋没关系吧?”我挑了挑眉:“没关系,这可是我们友谊的见证,坚韧着呢!”确实,鞋走的很踏实,很稳。

第二天朋友拿着鞋子给我看。“你看,鞋底磨掉了不少。我看这双鞋穿不了多久。”还真是有点磨,不过应该没关系吧!我笑笑,说:“鞋底磨损也是正常的啦,没关系,看不出来的。”朋友也笑了笑,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第三天,我与好朋友吵了一架,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隔得远远的。回到家,我抱怨鞋子的不好。弟弟听烦了,应了句:不喜欢就不要穿。

对啊,不喜欢干嘛还穿着?脱了呗!于是,我脱下鞋子,赤脚上了楼。

几米说,当你和一个人交往时,你只是他的一个选择,而不是唯一;同样,他也只是你的一个选择,而不是唯一。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一

妈妈的高跟鞋、宝宝的小童鞋、爸爸的大皮靴都穿旧了,妈妈把它们全都扔进了垃圾箱。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旧鞋子在垃圾箱里发生的事情吧!

在垃圾箱里的高跟鞋叹了口气,说:“要是我们一直在这里的话,会被活活饿死的。”大皮靴听了,镇定地说:“应该不至于吧,运气好,说不定能找到一点吃的。”小童鞋说:“垃圾箱里的食物脏死了,谁想吃啊!”高跟鞋也说:“对呀,谁想吃这种脏兮兮的东西嘛!”大皮靴看到这样的情景,无奈地摇摇头,走了。

春天,大皮靴在垃圾箱里捡来一片破得不成样子的小花瓣,给小童鞋和高跟鞋做床。高跟鞋瞪了它一眼,大皮靴瞬间看懂了高跟鞋的意思,只好拿去给自己做床去了。

夏天,大皮靴从垃圾箱找来一片已经枯黄了的叶子,给小童鞋做扇子。高跟鞋看到这破烂的“扇子”,一脚就把“扇子”踢飞了。大皮靴见了,只好把枯黄的叶子拿去自己当扇子。

秋天,大皮靴在垃圾箱里捡到一个脏兮兮的果子,给小童鞋吃。高跟鞋看了,破口大骂:“你咋这样的?我说过垃圾箱里的东西我们不吃,听到了没有,你给我滚。”大皮靴听了,只好拿着小果子,走了。

冬天,大皮靴从垃圾箱里找来一个掉了很多毛的小毛球,给高跟鞋和小童鞋保暖。高跟鞋见了,压不住心中的怒火,一下子把小毛球撕成两半,一半扔到垃圾箱外面,一半扔到大皮靴旁边,让它快点走。大皮靴见了,只好将地上的一半小毛球捡起来,给自己保暖了。

已经过了一年,高跟鞋早就被活活冻死了,只有大皮靴在这一年里,坚强地活了下来。一个简朴的清洁工发现了它,把它领回了家。从此以后,大皮靴又有了一个新主人。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二

一天,我的书包带断了。中午,我去修书包。

我好不容易在人民电影院门口找到了皮革制品的摊子,摆摊子的是位老爷爷,开头他给我的印象并不好,他个子矮,背驼,鼻腔还不断发出“哧哧”的鼻塞音。

我走近摊子,正埋头为顾客补皮鞋的老爷爷抬起他那黑黝黝的脸,微笑着拿出一张小凳子对我说:“坐,站着累呀。”说着又低下头去补鞋子。

我坐下来,打量起摊子,这摊子并不大,摆着一些陈旧的补鞋的工具,一些线团,碎布和几双要补的皮鞋。

“小朋友,你要补什么?”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转移了我的视线。

我回过神来忙说:“我要补书包带。”

说着,我把书包递了过去,老爷爷接过书包看了看,找出一块碎布,接在带断处,然后放到一个旧机器下面,用手摇着一个木头把子,摇了一会儿转了一个方向,就这样补了一圈又一圈,终于把断处接好了。

老爷爷剪断了线头,又看了一看,发现书包底下有一处脱线了,就准备给我缝上去。

这时候,我想起了现在社会上有少数个体摊贩敲诈顾客钱财的事,我忙说:“哦,不,不用了。”

老爷爷奇怪地问:“为什么?”

我只好红着脸说:“我……我的钱不够了。”(当时我的钱的确不够)。

老爷爷和蔼地说:“钱差点不要紧,脱线不缝上,书本一装进去一挤,书包会坏得更快的。”不容我再说什么,他们就用自己那双结满了硬茧的手把书包翻过来,从旁边的碎皮堆里找出一个新线团,用镊子挑出线头,然后打开缝纫皮革机的一块小盖板,钳出机器里的一个线圈,原来线已经用完了。他把新线圈换进去,安好盖板,开始认真地补了起来。补好后,他又仔细地端详了一番才满意地递给了我。

这时候,我的疑虑、误解全消了,感激地说:“老爷爷,明天我拿钱来给你。”

他说:“不用了,你读好书就行了。”

第二天,因为学习紧张,我没空去找他。等我有了空闲再去时,那位老爷爷已不见了,一个阿姨告诉我,他几天没来了。

我想,这时候,老爷爷也许又在什么地方干起他那为别人补鞋补书包的平凡工作了。同那些在金钱面前斤斤计较,得寸进尺的少数个体户摊贩相比,那位老爷爷所作所为是多么高尚啊!他那矮小的身材、黝黑的面庞和那双结满硬茧的双手至今仍深深印在我的脑海。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三

刘兰芝与焦仲卿真心相爱,可偏执顽固的焦母却对她百般挑剔。刘兰芝毅然请归,焦仲卿向母求情无效,就劝说刘兰芝暂避娘家,待日后再设法接她回来。分手时两人盟誓永不相负。谁知刘兰芝回娘家后,趋炎附势的哥哥逼她改嫁太守的儿子。焦仲卿闻讯赶来,在太守儿子迎亲当天,两人双双殉情而死。典出汉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四

元睿宗拖雷(1193年—1232年),成吉思汗正妻孛儿台之第四子,蒙古族。拖雷正妻唆鲁禾帖尼,生元宪宗蒙哥、元世祖忽必烈、旭烈兀、阿里不哥四子。1231年11月,蒙古军假道南宋境,沿汉水而下,1232年初与金军在均州(今河南禹县)遭遇,三峰山役毕,拖雷与自白坡渡河南下的窝阔台军会合。同年北返,死于途中,年四十一岁。

拖雷在成吉思汗及窝阔台时期曾经发挥过重大作用,当时人认为“拖雷之功,著在社稷”。但这样一位战功卓著,在蒙古汗国举足轻重的人物在41岁时突然“英年早逝”,其死因究竟何在呢?《元史·睿宗传》记载说:1332年“五月,太宗不豫。六月,疾甚。拖雷祷于天地,请以身代之,又取巫觋祓除涤疾之水饮焉。居数日,太宗疾愈,拖雷从之北还,至阿剌合的思之地,遇疾而薨,寿四十有(一)”。《元史·太宗纪》记载:“九月,拖雷薨。”它说明拖雷之死距离他饮“圣水”的时间相隔已经3个月,导致拖雷死亡的“疾病”是否与那杯“圣水”有关,也不得而知。《史集》的记载与《元史》大同小异,只是比《元史》详细得多,并比较清楚地说明了拖雷之死与那杯“洗病的水”有直接关系,因为正是在拖雷喝了那杯水才“过了几天,他就得病去世了”。而当拖雷的遗孀多次讲到拖雷是“为了合罕而去世”时,并没有遭到任何人反驳,包括窝阔台大汗也感到欠了拖雷夫妇的情。从《蒙古秘史》第272节记载来看,让拖雷喝下“诅咒的水”是巫师们有意安排的,又是窝阔台大汗直接批准的,在这种情况下拖雷不得不喝;而喝过这杯“诅咒的水”后只过了片刻,拖雷便去世了,说明这杯“诅咒的水”是一碗置人于死地的毒水。

但以上论述仍然属于推论,拖雷的死因究竟何在呢?国内外史学界有几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是说拖雷忠君爱兄,是真心实意地代兄领罪而亡,在《元史》、《史集》和《蒙古秘史》的作者眼里,拖雷生前死后都是一个值得效法的英雄,并没有对其死因提出疑问。

另一说法认为,窝阔台和拖雷都是愚昧的,他们实际上是被那几个萨满巫师愚弄和陷害了,那杯治疗疾病的巫水正是一杯毒酒,但当时窝阔台、拖雷都被蒙在鼓里。

第三种说法是窝阔台是知情者和主使者,他“害怕拖雷的威望和势力继续增高,构成对自己的威胁而设此骗局将拖雷害死”。

总之,史料中记载了元睿宗拖雷死亡有多种因素,究竟哪种说法合乎情理、实际,还有待考究。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五

屈原为友殉情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然而人家更多地记住了屈原的伟大与才华,却忽视了他原来也是个性情中人。

历史上,关于屈原的故事记载不多,我们只能通过他的作品来了解他的为人,知道他盛年时丰姿秀美,才华超群,深得楚怀王的宠信,除了任官三闾大夫以侍奉内庭外,还被委以外交重任。后来由于列靳尚之流争宠于楚怀王,中伤屈原。屈原清高的人品使他难以随波逐流,以致哀怨难平,愤而投入汨罗江。

楚怀王与屈原随时君臣,但关系非同一般,雪中送炭的来源就与他俩有关。

那时候,正好是楚国的隆冬,到处都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十分寒冷。于是,楚怀王就命令宫人在宫殿的各个地方都点上了火炉,并将火烧得旺旺的。可是,即使楚怀王穿上了厚厚的皮毛大袄,身旁有着许多的暖炉可以取暖,他也依然感到十分寒冷,手脚冰凉地直打着颤。

大概这个时候的楚怀王心情十分愉悦吧,也或许他是真的想到了自己肩上所负的责任,他竟然十分慷慨地颁布了指令:楚国所有的贫困的百姓以及到楚国来游玩的人们,都可以得到免费提供的煤炭。就这样,贫困的百姓们得到了楚王送来的煤炭,得以平安地度过了这个寒冷的冬天。人们对楚王的行为十分的感动,也十分地感激,纷纷称赞他是一位难得一见的好君主。

楚怀王在大雪纷飞的时候,命人将炭火送到了贫穷的百姓的家中,让百姓们能平安过冬。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六

离开那里已经很多很多年了,但是每次想起那个灵异事件,自己的心里都会莫名流泪,姑且叫她为梯田边上照镜子的姑娘......

那一年我作为新农村指导员,下到元阳县逢春岭乡尼姑普村委会工作。

一天和村干部吃酒。

支书对我说:“小张,习不习惯农村生活啊?”

我笑着说:“怎么会不习惯呢。”

支书听了笑笑。这时候村主任说话了,主任说:“小张我们这地方可美了,漂亮姑娘又多,小心让她们拉着回不去。”

我听了笑笑。打趣的说:“回不去,那我就做你们尼姑普的姑爷算了。”

支书主任听了开心的笑了。

那一夜大家都吃了好多酒,宴席散去人人都已经酩酊大醉。我们便各走各的路回去休息。

我回去的路要经过一片水田。

我记得那晚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漫天的星斗顽皮的朝我眨着眼睛。

我摇摇晃晃的走上田埂,脚下的泥土又松又软。田里水如明镜。我看着自己在水里晃悠悠的人影,活脱脱一个醉鬼,不禁笑了。

这时候我看到前面有一个哈尼姑娘的身影。我慢慢的走了过去。我看到有一个漂亮的哈尼姑娘正坐在田埂子上,借着月光朝田里看。

我好奇,走过去随着她看,只见一弯碧水中,浮着一张漂亮迷人的面孔。我这时才明白原来姑娘是借着月光用田水照镜子。

我于是对姑娘说:“啊贝(哈尼语姑娘的意思)这么晚还在照镜子那?”

那姑娘抬起头,头上的银饰叮当作响,我瞧得清楚这是一个刚刚出嫁的姑娘。一身新衣,配着一身漂亮的银饰。姑娘眼中还汪着两湾迷人的清泉。

姑娘见到我说:“啊哥,这么晚了还不休息麽?”

我笑笑说:“妹子怎么没有回家啊。这么晚家里的男人会着急的。”

姑娘一听低着头害羞的说:“男人去田里了。”

我一听生气的说:“他怎么可以丢下你?”

姑娘不语。只是静静地望着不时泛起涟漪的田水。

我最看不惯有男人以这种方式欺负自己的女人,何况今天是他们的新婚之夜。

我对姑娘说:“他在那秋田里,我去把他追回来。”

只见姑娘忧愁的对我说:“啊哥,他就在罗啊四家的田里,不过你是追不回来了。”

“为什么?”我奇怪的问她。

姑娘对我笑笑说:“每天晚上他都会在那里等我。”

“每天?”我对姑娘的话语感到疑惑。

姑娘却朝我点点头,示意我没有听错。

“那你随我去找他去。”我生气极了。心想见到这样的男人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最好让他长长记性。

姑娘看了看我,眼睛里汪满了泪水。看着她那哀伤的模样我想无论是谁是个男人都会心碎。

姑娘掩面揩了揩眼泪。强颜欢笑对我说:“啊哥,能帮我个忙吗?”

我说:“好。”

姑娘说:“那麻烦阿哥稍稍转过身去。”

我点了点头,转过身。但觉天地突然刮了一阵风。天空飘起了小雨。就在这时候听到姑娘对我说:“阿哥可以转过身了。”

我回过头,只见姑娘手中多了一竹箩鱼。

姑娘将鱼放在我的手中。说:“麻烦阿哥将这箩鱼送给我的男人,告诉他我走了。”我点点头带上鱼往回走。行了一半的路程,我回头望,姑娘已经不见踪影。

我找到罗啊四家田的时候,只见田埂子上站满了人。我问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哈尼老啊公告诉我,罗啊四今天成亲,可是却不愿意回家。

我说:“为什么会这样?”啊公说:“6年前他曾经爱上一个漂亮的哈尼姑娘,可是姑娘在他快要迎娶的头一天不幸失足跌入山箐里摔死了。可他一直忘不掉,今天成亲,他说那个姑娘曾经对他说过,今生只许爱她一个人,如果变心要想娶其他姑娘,除非能够到自家的田里等到她送来的一竹箩鱼。并且鱼必须是活的。可是死人怎么会送鱼呢?”

我听了,吃了一惊,没有想到我遇到的姑娘竟然是鬼。我看了看竹箩,看到里面的鱼随我走了这么远的路,竟然还都活着。我连忙挤开人群把它交给罗啊四。

罗啊四接过竹箩,看了看里面的鱼,条条活蹦乱跳。心中一阵惊喜。拉着我的手问:“是于洛给你的吗?”

我木然的点点头,这个时候我才知道那个姑娘叫于洛。名字里有鱼(于)有箩(洛),难怪给他出了这道难题。

我对罗啊四说:“于洛让我转告你,她已经走了,你不必等他了。”

罗啊四激动举着竹箩,连声说:“谢谢你于洛!谢谢你于洛!”眼里漫渐渐漫出粒粒晶莹的泪花。

就在这时候,黑暗的天空突然变得五彩斑斓,只见哈尼姑娘于洛的面庞笑盈盈的出现在空中。

罗啊四哭着对于洛喊:“于洛走好!”于洛仿佛听到了呼喊,朝罗啊四点点头,人影渐渐融入黑暗中。

那一天,我没有回到驻地。我在罗啊四家又吃了一次酒。

醉梦中我看到于洛走到我的跟前,笑盈盈的对我说:“谢谢你,啊哥。”然后人化作清风离去。梯田边上照镜子的姑娘,你走好,来世你的爱情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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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七

许衡是元代的著名学者,他在汉、蒙文化的融合交流方面,起过不小的作用。忽必烈即位后,曾任命他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

有一年盛夏,许衡遇到一件急事要外出处理,便顾不得烈日当空,带着几个人匆匆出门了。

骄阳似火。许衡一行在酷暑中赶路,一个个热得满头大汗,喉咙干得像要冒火。忽然,他们发现前面有一棵梨树,不禁高兴得争先恐后地向梨树跑去。

大家抢着摘梨解渴,只有许衡一个人端坐树下。

两个下属摘了梨给许衡吃,却被他谢绝了。

“天气这么热,您难道不觉得口渴吗?”下属问。

“盛夏赶路,酷热难当,怎么会不口渴呢!”许衡回答。

“那您为什么不吃梨子呢?”下属又问。

“不属于我的东西,我怎么可以随便拿来吃?”许衡反问道。

下属劝他:“这梨树没有主人,您何必这样拘谨呢?”

许衡坚定地说:“梨树无主,我的心不可以无主!不管天下是混乱还是太平,不管他人是高尚还是卑鄙,我都要坚持自己做人的原则。只要心中有主,才能够不觉夏日的炎热烦躁,不怕口渴难熬;只要心中有主,才能够事业有成,无往不胜。”

许衡一席话,说得随行人员都很感动,也很羞愧。

忽必烈原来对中原文化并不熟悉,但他在当亲王时,就留意招揽各方面的人才,特别是汉族读书人中有才干的人。许衡只是这许多人中的一个。早在元太宗时,元太宗窝阔台曾下令考试儒术,许衡参加了考试,并且考中了,由此他开始出名。忽必烈当亲王时,特地派了使者去请他,并任命他为京兆提学。许衡到任后,大力兴办学校,讲授程朱理学。由于他名气大,来求学的人很多。

许衡当了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封建时代的最高学府),学生都是从忽必烈手下的蒙汉大臣的子弟中挑选出来的。许衡以朱熹的《小学》等为教材,向他们讲授程朱理学等儒家文化,课余还教他们学习儒家的礼仪和技艺。使他们了解了中原文化和儒家的治国方法,为元朝廷培养了不少人才。他的学生,后来成为宰相、大臣的有近十人,成为各部和地方长官的又有数十人。

忽必烈手下还有一位刘秉忠,是他最信任,也是最早任用的汉人谋士。刘秉忠十七岁时就担任了邢台节度使府令史,二十二岁时到山中隐居,学全真道,后来又在天宁寺出家当和尚。1242年,禅宗高僧海云应忽必烈的召请,去讲佛法,他带了刘秉忠一同来到忽必烈的王府。在交谈中,忽必烈发现刘秉忠知识很渊博,天文地理、工程水利、诸子百家,他没有不知道的;对天下大事也了如指掌。因此海云禅师返回南方时,忽必烈把刘秉忠留在王府当书记。刘秉忠一直追随忽必烈,经常参加重要政治问题的决策,对忽必烈的决策,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人们都尊敬地称他为“聪书记”。

忽必烈即位后,刘秉忠按忽必烈的命令制定各项制度。他糅合蒙古的制度和中原的传统制度,制定了元朝的新制度,在建立中书省、使用“中统”这一年号、选用官员等方面,他都起了很大作用。他还和许衡等人策划立国规模,议定了官员的任命、俸禄等制度;又参照唐代的《开元礼》,主持制定了元朝的朝廷礼仪。

成吉思汗建国以后,一直用“大蒙古国”这一国号。忽必烈即位后,政治中心转到了中原。公元1271年,在刘秉忠的建议下,取《易经》中“大哉乾元”的意思,将国号命为“大元”。早在公元1264年(至元元年),燕京被定为中都,但因旧城被破坏得较厉害,1266年,忽必烈命刘秉忠主持建造新都城。刘秉忠将旧城东北的空地定为新城的城址,按中原都城的传统制度和规格作了全面规划,建起了一座新都城。1272年,按他的建议,中都改为大都,成为元朝的统治中心。

此外刘秉忠还向忽必烈引荐了不少有才干的汉族知识分子。如张文谦、姚枢等,都是他推荐给忽必烈的。在这些人的辅佐下,忽必烈巩固了他在中原的统治。从1279年灭南宋后,元朝再次统一了中国,结束了唐代末年开始的分裂局面,并且奠定了包括以后明、清二朝在内的长期统一的基础。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八

贵由即汗位不到两年,便突然死去,蒙古统治集团内部争夺汗位的斗争越演越烈。1251年,蒙古的王公们推举忽必烈的哥哥蒙哥为大汗。忽必烈领导关中漠南(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南地区)汉地的军政事务。过了两年,忽必烈又接受了京兆(今陕西西安)的封地。他热心于学习汉文化,任用汉人儒士整顿吏治,恢复农业,建立学校,进一步取得北方汉族地主阶级对他的拥护,为元王朝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1253年,忽必烈受命与另一大将兀良合台一起,南征云南,消灭了大理国。他将兀良合台留在云南镇守,自己班师回朝。不久以后,便在金莲川(今河北滦河上游)建立藩府,修筑宫室,继续任用汉族知识分子为谋士,整顿地方行政,藩府势力不断壮大。这引起了蒙哥的猜疑和不满。蒙哥派人到关中来查核税赋,其实真正的目的是对忽必烈的势力进行打击和限制。忽必烈当然知道哥哥来者不善。他听从手下谋士姚枢的主意,亲自把自己的家小送到和林作为人质,并对蒙哥说:“如果我有二心,背叛朝廷,你就把我的家人都杀了吧!”

蒙哥听了此话,稍稍消除了疑虑。他停止了在关中的查核税赋工作,但是把忽必烈在那里设置的汉族模式的机构全部撤销了。

1258年,蒙哥派去西征波斯等地的旭烈兀送来了胜利的消息,蒙哥因而决定兵分三路伐宋,统一天下。他亲自领兵打四川,命宗王塔察儿打鄂州(今武昌),兀良合台打潭州。可南宋军队早有防备,蒙哥攻合州(今四川合州)钓鱼城攻了五个月也没攻下来,塔察儿也一直过不了长江,蒙哥只得命忽必烈去替换塔察儿。

忽必烈于1259年八月到达黄陂时,得到了蒙哥死于军中的消息。但他不愿无功而返,仍率部强渡长江,进围鄂州。忽必烈的进攻势头引起南宋朝廷的震动,那个玩蟋蟀出名,靠姐姐是宋理宗的贵妃才当了宰相的贾似道,只好奉命前来应战。

十一月,忽必烈接到妻子的密报,他的弟弟阿里不哥正调兵遣将,准备继承汗位。这时,那个贪生怕死、贪权误国的贾似道却偷偷派人来向忽必烈求和,答应南宋向蒙古称臣,以长江为分界,把长江北面的土地全割让给蒙古,另外每年进贡银帛各二十万。

忽必烈顺势答应,并迅速从鄂州撤兵。124月,他在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及多伦一带)即大汗位,年号“中统”。同时,忽必烈的弟弟阿里不哥在北边即大汗位,占据了漠北,也在积极活动,两者互不相让。经过四年激战,忽必烈终于打败了阿里不哥,从而统一了内部。

然后,忽必烈大举南下。在攻打南宋时,他听从汉人官员姚枢、刘秉忠的劝告,严禁屠杀无辜百姓,他说:“贤明的君王出征,目的是在征服敌人,而不是屠杀老百姓。滥杀无辜只会伤了国家的元气!”

忽必烈在即大汗位时就在《即位诏》中宣布:“祖述(指祖宗的制度)变通,正在今日”。这表明,他想采用汉法,建立一个与中原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中央政权。1263年,忽必烈将年号改为“至元”,并定都燕京(今北京)。忽必烈在中央设中书省,在各地分设十路宣抚司,任用汉族读书人负责;改变蒙古开国以来的诸侯世袭制度,遵循中原汉族的传统制度,大体奠定了元朝的政治体制规模。

公元1267年(至元四年),忽必烈在中都燕京的基础上,在城东北建造新的都城,四年后扩建工程结束,正式改国号为“大元”,并在次年将燕京升为大都。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封建王朝,它初步奠定了中国疆域的规模。中央集权政治的重新确立,使得统治者将对人民的剥削限制在一定数额之内,并采取了一系列垦荒屯田、兴修水利、限制抑良为奴等有利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发展的措施,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元世祖忽必烈在位三十五年,公元1294年八十岁时病逝。他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的少数民族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建立了一个疆域广阔的庞大帝国,结束了中国数百年来军阀割据和辽、金、西夏等民族政权长期并立的分裂局面,使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进一步加强,促进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十九

"世间万物抵春秋,合向苍冥一哭休。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这首充满了忧国忧民的诗,是"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所作。

1898年8月,谭嗣同被光绪帝召见,参与新政,进行变法,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把变法看成洪水猛兽,提出"宁可亡国,不可变法"。并派亲信荣禄为直隶总督,统率北洋军队,控制北京,伺机扑灭变法运动。

改良派幻想争取荣禄部下的袁世凯的支持来扭转局势。袁世凯表面假装支持,暗中却向荣禄告密。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逮捕改良派。日本志士劝谭嗣同去日本,朋友"再四强之",他不肯走。他说:

各国变法,无不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字字铿锵,掷地有声,表现了一个爱国者自我牺牲的伟大情怀。后来,他刁二幸被捕,旋即遇难。临刑前,谭嗣同神色坦然,写下了激越悲壮的绝命诗: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1940年5月,担任第三十三集团军上将总司令的张自忠,亲自率领一支纵队在湖北宜城与敌军血战九昼夜。在日寇的重兵包围中,他身先士卒,带领部队奋勇冲杀,连中七弹,壮烈牺牲。临终时,他向随从说:"对国家,对民族,良心都平安,大家要杀敌报仇!"。

周恩来。

同志曾把张自忠誉为"全国军人的楷模",说"其忠义之志,壮烈之气,直可以为,我抗战军人之魂"。曾到湖北前线访问过的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在《中国战歌》一书中将张自忠称为"有良心的将军",并写道:"人们都说他视死如归。以求良心得到安慰。"张自忠将军是国民党抗日英烈中的一位。他以身殉国的壮举,正是他内心深处不可动摇的民族良心的体现。

1935年2月,高文华接替朱理治担任河北省委书记,6月,又接任北方局书记的职务。这年冬天,北方局与中央失去了联系,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断绝,同志们的吃饭都成了问题。为了同志们的生存和党的工作,高文华和他的妻子贾琏(当时负责河北省委的财务工作),毅然忍痛把自己唯一的儿子--只有六个月的东光卖给了别人,得了五十块大洋,用这点钱维持了党的机关几个月的开销,直到又和中央取得联系。

高文华的儿子从此就下落不明了,他们夫妇从未向人讲起过这件事。他们认为,他们迫不得已这样做--卖掉儿子支援革命,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情,不值得向别人说起。直到"文化大革命"时,高文华被关押迫害,贾琏找陈云同志汇报,才淡了这个情况。

历史上鞋的故事优选(实用20篇)篇二十

一天,小献之问母亲郗氏:“我只要再写上三年就行了吧?”妈妈摇摇头。“五年总行了吧?”妈妈又摇摇头。

献之急了,冲着妈妈说:“那您说究竟要多长时间?”“你要记住,写完院里这18缸水,你的字才会有筋有骨,有血有肉,才会站得直立得稳。”献之一回头,原来父亲站在了他的背后。王献之心中不服,啥都没说,一咬牙又练了5年,把一大堆写好的字给父亲看,希望听到几句表扬的话。谁知,王羲之一张张掀过,一个劲地摇头。掀到一个“大”字,父亲现出了较满意的表情,随手在“大”字下填了一个点,然后把字稿全部退还给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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