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书香墨

优秀的作文,不仅要有独特的观点和深入的思考,还要有合理的结构和流畅的语言表达。随后,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一

人生的路很漫长,一路上有很多风景,但我们走的很匆忙,所以没有驻足观赏,当然也从未注意过它们。

人的生命也是未知的,它就好比一场没有彩排的演出,你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舞台上的某个角落是否会有异常的精彩,是否会有哪些被我们忽略的美丽。

那一年,又是一个暑假,那一天,又一次公布成绩,成绩单上的数字再次令我不忍直视。回到家我躺在床上神游,为我的成绩伤心,而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雨,好像是老天爷也在为我的成绩悲哀。我望向天空,自嘲的'笑笑。雨停了,外面的小鸟开起了演唱会,我瞟见了窗台上的空花盆,心里想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下楼挖些土移一棵芦荟种到花盆里边,之后我拿着小铲子和一个塑料袋冲下楼。

所以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为什么不看看生活中那些被忽略的东西,那些被忽略的美丽,也许它们会带给你不一样的精彩。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二

端午节是一个正在被我们逐渐遗忘的节日。在城市中,它已经被简化为去超市买几只速冻的粽子,很多人除了知道它和纪念一位名叫屈原的诗人有关外,对它所蕴含的其他文化意义知之甚少。,韩国江陵端午祭申报“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成功,引发的一场“端午节保卫战”,总算让人们高度关注了一下这个节日,但“**”过后,我们对传统节日的重视,仍然没有明显的改观,通过节日复兴传统文化的想法,仍然是一厢情愿。

端午节的被遗忘和其他传统节日的没落,还有着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节日的娱乐化程度不够。除了清明等一些必须保持肃穆心态的节日,中国大多数的传统文化节日,都曾有过它狂欢的面孔,端午也是如此,由于在这一天要给孩子身上挂荷包,以雄黄在小儿额头画“王”驱毒镇邪,带孩子制作弓箭等等,因此端午节也被称为“孩子节”、“娃娃节”,让孩子感受到节日的欢乐气氛,是传承文化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可惜大人们对待传统节日,也往往采取快速消费的敷衍态度,没有上一辈的言传身教,“水”未到,“渠”自然便成不了。

某电视台进行的一项街头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知道端午节,愿意过端午节,但对如何过一个有意义的端午节,却没有多少想法――端午节所固有的文化符号,反而限定了端午节被发扬光大。比如,想到端午节便会想到纪念屈原,但实际上在更古老的时代,便已经有不少关于过端午节的记载。由于纪念屈原说影响广泛,这个观点的持续传播,也使得端午节顺理成章地成了“爱国主义教育节”。但要想传统节日重新在公众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不仅要维护它被权威化了的文化含义,更要深入挖掘它质朴而美好的一面,并赋予它可以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的活力,这样才会使得端午包括其他传统节日吸引全民参与,发现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三

说起你,其实真的没有多少人对你有印象。你的成绩不上不下,在班中也没有任何职位,只是一个平凡的路人甲,乖乖地待在角落没有人注意。

后来的我,依旧在繁华的大都市里生活,遭遇形形色色的人;后来的我,依旧四处旅游,看过更多风景,去过更多城市,独独在记忆中留恋丽江古城里,水车旁的少年放声歌唱。

我忘不了丽江,总是找时间去那里晃荡。丽江的每―条街道每一家店,全都留有那年夏天你的气味,全部都存活在我的记忆里。去熟悉的奶茶店买一杯奶茶慢慢地喝,一整天一整天穿梭在人流里,偶尔抬头看看天空,蓝得晃眼。

即使每天晚上,都要去水车旁听流浪歌手放声歌唱,偶尔唱到情动之处,甚至微闭双眼,轻轻和着歌曲。我多希望睁开眼睛就看到陪伴自己的少年。寂静的夜里,只有年轻人肆意的掌声和笑声。

丽江依旧还是丽江,但是少年已在我的世界里退场。再也不会有了。

突然,我觉得自己,一下子被抛下了。

其实两年前的夏天,在暑假夏令营的队伍里,我悄悄注意到了你。

你冰冷、沉默,坐在靠窗的位置一言不发地看书。如果不是被老师分到你的身边,我也许一直都不会认识你。

你的表现是如此冷漠,直到在丽江古城住下,我们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有些沮丧地坐在水车旁,那边已经燃起篝火,老师带着一群学生围着篝火跳舞。隐约有火光照在来人的脸上,我发觉你并没有参与那场看起来有些滑稽的闹剧。

“你好。”你似乎有些惊讶。

我回一个善意的微笑,询问了你的名字,才知道原来你叫陈默,和我是同―班。

我不好意思告诉你我如所有人一样没有注意过班里不为人知的角落,但是你却笑着告诉我你知道我,在我有些惊讶的'目光里你告诉我。你发觉我总是喜欢闷在位置上看书,你发觉我并不喜欢和女生侃“八卦”,你发觉我并不喜欢大吵大嚷……你认为我们如此相像,像是茫茫人海里疲惫奔走的时候,偶尔擦肩发现的同类。

我发现了你沉默的骄傲。在一个微小的细节里。(中考作文)你偶尔抬起头,眼睛里有光。你和我谈论各界信息,古今名人,我有些喜欢你嘴角上扬的表情,它是如此自信地彰显着主人的魅力。你是如此博学,但是却不流于众。你的思维总是跳跃得太快,即使是我要跟上也有些吃力。

那一夜,当所有狂欢的人都散去的时候,你说,我送你一首歌吧,我知道你很难过。

我愣在那里。未完全熄灭的篝火明明灭灭地映衬着你的脸,以及你真挚的表情。

白天我们跟着夏令营到处走,穿过大街小巷,四处品尝美食。我和你依旧远远缀在队伍后面,彼此间不说话。不说话,我拿着相机,偶尔走到拐角处,看到一只微眯着眼睛享受阳光的猫咪,你都会自觉停下来等我拍照。不说话,你来到极富特色的民族店,别人在浏览精美的工艺品,你在看墙上挂着的玉龙雪山的照片,我跟在你身后适时赞叹一声“好美”。

也曾与你被人潮挤散,我拍完照回过头来,发现已经没有了你的踪影。我站在路中间,身边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四周是茫茫人海,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迥然不同的表情,他们都和我一样是人类,但是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意识到同类之间的疏离和陌生。

就在我呆呆站着彷徨的时候,一只手突然从后面扣住了我的手腕。我顺从地跟着回头,果然看见你在身后微微笑。

仿佛是在茫茫人海中依旧能一眼认出的,特立独行的,同类的标志。

我的心有些躁动起来了。

他们不懂你的好,可是我知道。

忘记是哪一天了,我第一个来到教室报到。天黑了又亮,外面雨下了又停,教室的喧闹仿佛隔了一个太平洋那样遥远……但是,那个被全世界都遗忘的角落始终空着。

班主任走上讲台例行公事般对大家说:“下面有两件事宣布:第一是这个学期我们班有一名同学转学了,还有就是两个星期后我们的月考……”

几乎没有人注意到第一个消息。所有人都在为第二个消息哀叹。我想起,那天你的歌声像天籁一样闯进我的耳朵里。

“如果世界只剩一首歌,我相信我一定会更珍惜。如果真的只剩下一首歌,我愿意是你的声音……”

我笑着流泪,心里许的愿望是你能陪我久一些,久一些再久―些。

但是我的朋友不见了。带着我还未来得及说出的心里话,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即使全世界都遗忘了你,至少还有我听了你一夜的歌曲。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四

微风吹过护城河岸,随着细腻的微波慢慢远去,我脑海里的记忆渐渐地浮起。柳树枝条在空中轻柔地摇晃着,使我陷入记忆的轮回中。

秋去冬来,渐冷的风凛冽得好似长满针刺,扎进我的皮肤。将我已麻木的神经,悄然唤醒。我睁开双眼迷茫地看着周围,有一点熟悉,也有一丝陌生,我质疑了我现在的生活。

这个世界太过于纷繁,忙碌得让我们遗忘了曾经的点点滴滴,同时也使得我们失去了曾经所拥有的。

丝丝的月色,宁静地泄过我的心田,思绪再与无眠对视写意。泛黄的灯光下,听着轻盈的音乐,细细品味着曾走过的这些岁月,光阴似一把无情的刀,将曾经那些雄心壮志,美好誓言变得如此清晰,却又是如此模糊,如此遥远。

昔日的黄昏时分,最后一抹斜阳还留恋地抚摸着地平线,我们仰望着时隐时现的无尽星空,让自己的思维任性地在其遨游。任凭自己幻想在大学悠闲日子里的美好生活。现在似乎都还可以感受当时美好的期待与进人澎湃的心情。

曾经如能如痴的岁月里,曾想过放假去做一份兼职体验人生,而现在呢?却在假期里如高四般仍奋斗苦读。曾想过骑着自行车在大街上潇潇洒洒地闲逛,而现如今却连如高中占地面积大小的校园的大门都懒得走出一趟。

曾经的曾经,太多太多的不舍。可最终也都成了遗憾。

知道时间不能停留,可还是伤心时间的流逝。也知道诺言仅仅是当时的满腔热血,可还是忍不住去坚信不移。也知道失去时必然的,可我还是感到无尽的哀伤。

生命中遇见的一些人,犹如在森林中撞到一棵树,虽然撞得很疼很疼,可在很多年过后,却再也感受不到那一丝痛楚了,只记得曾经撞过一棵树,遇见过一个人。有些人,在生命长河中,只是一副没有声音,没有情感,没有温度的动态图而已。失去了也就失去了,这是我们必须承认的。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五

一个梦,就给我许许多的回忆,但是我要学会遗忘过去的幸福了。

曾经,知了在枝头上叫着夏天的到来。蝉儿在草丛里叫着夏天的炎热。而今天的夏天是多么的孤独寂寞。唯有陪伴我的就只有外面施工的机械的声音。是那样的宁静中带着这与夏天不符的声音。

曾经,我记得我很讨厌夏天小昆虫们的演奏曲,是那么的令人心烦意乱,直叫人想把它们赶走,而今,2007年的夏天,我是多么的怀念曾经这种令人“心烦意乱”的歌儿。现在没有它们的演奏,缺少了一点什么似的,心里闷得惊慌。或许我觉得缺少的东西就是夏天的生气吧。现在这样的夏天失去了往年该有的色彩,真叫人感到发冷。

在2007的夜晚,有时候看到天空稀零的挂着一两颗星星,显得那么的可怜寂寞。不过,虽然在这寂寞的空中,我还喜欢躺在草地上与星星对视着,诉说自己的心情。边看这想,这颗星星,是我的守护天使,还是我的亲人,她们都是我的守护天使。在空中默默的`注视着我,不让我害怕孤独。或许都不是,是我自己猜想得太多了,是我自己太害怕孤独寂寞了。或许我平常看见的那颗星星是北斗七星,或别的行星。我不管,也不理会它到底是什么星星,我都喜欢默默的看着它,与它诉说自己的心情。

这,我并非是长大了,恋上了孤独和寂寞,而又害怕孤独寂寞才喜欢星星的。我是从小就喜欢看星星,喜欢在外婆的满天星星的院子里玩耍。那时侯,有外公,外婆,还有一些人,依稀的记不住了。我总是喜欢坐在外婆的跟前,唱儿歌,外婆则是一边听一边帮我数着唱了几首歌儿,那是最最幸福的,最最快乐的时光。可是,我当时没有好好的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或许,在满天的星空里飞舞着漫天的萤火虫,我就拿着扑捉萤火虫的篓子,一网一下去,我最多能扑到两只,则更多的是一只也扑不到。扑捉到的萤火虫被我无情的装进,外公手上拿着的瓶子里,后来,至于那些萤火虫是被外公偷偷的放走了还是死掉了,亲爱的萤火虫,我不是故意伤害你的,请你原谅我。

这些都是过去的夏天曾经的幸福故事,快乐时光。可是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永远都不会了。曾经的幸福都已过去了,该学会遗忘它了,要掌握自己现在的幸福。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六

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被忽略的东西,例如父母的变化、社会的进步……而这一切被忽略的原因:就是我们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那年的暑假正是我上七年级的时候,新的起点使我对周围的一切总是充满好奇。而正是那个夏季,使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美丽。

夏季的夜晚没有了白天的闷热,反而微风拂过还有一丝清凉。而我却烦躁到了极点,明天就要开学,这不,正后悔的补着假期的作业。听着时间的钟“滴答滴答”的响个不停,手中的笔也不自觉的'快起来。

正在这时,一只不知死活的苍蝇在我头顶上飞了一圈又一圈,我满脸黑线的一动不动,听着它“嗡嗡”地叫着,虽然很不情愿浪费我宝贵的时间去打死一只与我毫不相干的苍蝇,但一听到它毫无停歇之意的叫声,我果断拿起电蚊拍,满屋子追着它跑。

我心中再也不平静了:“一只苍蝇有如此大的力量,能够从绝望中重生,为什么我不能,更何况只是小小的困难而已,一定能够克服!”我重新走到书桌前,写起作业,不同的是没有了之前的烦躁。

美丽的东西总是不易发现的,而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不忽略那些美丽。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七

下元节为中国民间传统节日,农历十月十五,亦称“下元日”、“下元”。

正月十五日汉族称上元佳节,乃庆元宵,古已有之;七月十五日汉族称中元节,祭祀先人;十月十五日汉族称下元节,乃食寒食,祭祀祖先,纪念贤人。

下元节的来历与道教有关。道家有三官,天官、地官、水官、谓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三官的诞生日分别为农历的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这三天被称为“上元节”“中元节”“下元节”。下元节,就是水官解厄旸谷帝君解厄之辰,俗谓是日。

在这一天,人们祭祀祖先、迎接水官大帝,以求得困厄的舒解与人生的安详。下元节与上元节和中元节一起,构成了先民对人生感受、祈福、赎罪、解困等完整的生命体验,节日的范式不过是这种生命哲学的文化表达而已。

下元节有一个很宝贵的东西,基于这样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对生命历程中持久的困境与苦厄的消除、化解。

下元节怎么过?

既然下元节来源于道教传说,那道观的道场就是欢迎仪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下元节是道教斋法中规定的修斋日之一。而对于民间普通老百姓而言,下元节这天,人们都会准备丰盛的菜肴享祭祖先,并在家乡的祖先堂、家庙等地祭拜,以求祖先保佑后世子孙免于灾难、平安成长。另外,有些地区会专门进行神赛会,还有些地区在祭祀祖先时会为祖先送上纸制的寒衣元宝等物。

至于下元节的习俗,自然少不了还要祭祀水官,都说中元节是祭家中祖辈,清明节是祭家族祖辈,而下元节则是祭华夏先祖,可见其牌面之大。另外还有民间工匠祭炉神的习俗,炉神就是太上老君,大概源于道教用炉炼丹。

下元节作为一个节日的名字,现在鲜少有人会听过。在旧时,农历十月正赶上农忙收尾,入冬开始,大小节庆就有一二十个,有迎冬的,有祈福的,有祭祀的,当然也有庆丰收的,这一个月可谓是一个既闲散又忙碌的月份。当时人们的记忆当中,农历十月的节日,也唯有初一的“送寒衣”。直到今天才发现,下元节带着大大小小的节日,早已渐渐远去。

而在当今多元化融合的世界里,我们接受了很多外来的文化,也在不经意间遗失了很多自己的传统文化,而下元节这一被遗忘的神秘节日,正是历史文化长期的一个沉积,我们更应该尊杨这些中国传统文化,并让其发扬光大。

下元节是二十四节气吗。

下元节仅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并非24节气。上元节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正月十五元宵节,中元节就是七月十五民间所谓的“鬼节”,而下元节被人们遗忘的比较久了,相关的民间风俗基本已经消失。

下元节别称。

根据中国的历法,农历在十月十五,也是一年中最后一个月亮节,在这个月圆的时候,人们要进行最重大的祭祖活动。

古老的“下元节”,亦称“下元日”、“下元”、“下元诞”、“下元水官节”。

下元节为什么会消失?

下元节又称“下元日”,农谚云“十月半,牵砻做团斋三官”(注意:斋三官的团子是通常的小团子,不是“十月朝”的“糍团”)。有些农家还按古制,在大门口竖起高高的“天杆”,白天在杆顶张挂杏黄旗,旗帜上写“天地水府”“风调雨顺”等字样,到了晚上则换上三盏“天灯”,以示祭祀天、地、水“三官”。清代,常州城内每年十月十五“下元节”也自有一番热闹。诗人洪亮吉《南楼忆旧》中有诗为证:“才过中元又下元,赛神箫鼓巷头喧。年来台阁多新鲜,都插宫花粉杏园。”说当时民间行会新鲜热闹、丰富多彩。在这一天,人们祭祀祖先、迎接水官大帝,以求得困厄的舒解与人生的安详。

下元节与上元节和中元节一起,构成了先民对人生感受、祈福、赎罪、解困等完整的生命体验,节日的范式不过是这种生命哲学的文化表达而已。

下元节被人们淡忘,最重要的原因是道教不再像古代那么受尊崇,知道道教具体教义的人越来越少,道教对人们的影响没那么深刻了;第二个原因就是科技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灾难疾病的应对方法不再依附于神仙或者上天,所以这些带些迷信色彩的节日会淡出人们的生活。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八

想起那些花那些傻眼泪落下。

只留一句你现在好吗。

如果爱忘了泪不想落下。

那些。

如果爱懂了承诺的代价。

不能给我的请完整给她。

总有些牵挂旧的像伤疤。

越是不碰它越隐隐的痛在那。

想你的脸颊你的发我不害怕。

就让。

如果爱忘了泪不想落下。

那些幸福啊让她替我到达。

如果爱懂了承诺的代价。

不能给我的请完整给她。

我说我忘了不痛了。

那是因为太爱太懂了。

笑了原谅了为你也值得。

用你的快乐告诉我。

现在放开双手是对的。

别管我多舍不得。

如果爱忘了就放他走吧。

那些幸福啊让她替我到达。

如果爱懂了承诺的代价。

不能给我的请完整给她。

如果爱忘了你还记得吗?

[01:22.31][00:03.93]戚薇-如果爱忘了。

[00:09.33]曲:林天爱词:唐恬,李志清。

[00:11.48]专辑:如果爱忘了。

[01:32.91][00:17.91]music…,

小学生作文大全。

[00:19.19]总有一些话来不及说了。

[00:25.87]总有一个人是心口的朱砂。

[00:32.30]想起那些花那些傻眼泪落下。

[00:39.34]只留一句你现在好吗。

[1][2]下一页。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九

不知是怎的,每天都度日如年,在黑夜里.而今,看着窗帘缓缓拉开,天已大明,是什么时候,黎明已经过去.我不知道!

如果不是有当初,我也许还是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玫瑰样娇艳愈滴,刺满入侵我领土者.而今的事过境迁,我早已成了淤泥里的莲,无人问津却清爽直来,为每一个欣赏者绽放我迷人的'风采!

生活,本就是由黎明与黄昏组成.而我,却活在了没有黎明的日子了,良久.就好象失意了一般,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晓我的过去种种,将来历历!

昨夜的梦中,我还在想,今天的我,是否会有所不同.其实,又何止昨夜,那是每夜的期盼,夜夜的等待,只为那清晨能见到第一缕阳光,让黎明与黄昏组成新生的我,和以前一样的我,却多了份自然与洒脱,少了份多愁善感,多了份感性,少了份愚昧。

含糊的日子里,缺少了什么,在走过初中最后的一年的那天起,我就知道了,是黎明.天天,彷徨,遗忘了黎明.逝去的那些日子,已经无需再找寻,而今,我只想看到曾经被我以往了的黎明!

黎明的阳光是刺眼的,还是明亮的,是昏暗的,还是阴沉的;黎明的空气是新鲜的,还是清新的,是污浊的,还是晦涩的;黎明。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

现代社会,人们唯利是图,一个人的成败只取决于一张学历表,所有大人都忙着挣钱,所有学生都全心全意地扎入题海之中,所有人都“无暇”欣赏美丽,大人们都在为三个字而卖命:钱、名、利,孩子们也都在为三个字而奋斗:高学历。整个国家都在围着这六个字运转。

歌德曾经说过“世界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句话一点不错,我们无法做社会风气的改变者,但我们可以做美丽的发现者!发现美、创造美!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一

她们都为你着迷。

但是,我告诉自己,

只有我和你那段纯纯的爱,

才会让你永远怀念。

后来我知道,

我这种想法是多么天真,

你根本不认得我。

“欢迎来到弟弟奇魔法世界!史上最出色的魔术师弟弟奇今晚为你献艺!请各位鼓掌!”一只红嘴绿鹦鹉雀跃地拍着翅膀说。

“闭嘴吧!蠢材!弟弟奇已经死了!”一张布满油垢的脸从一辆旧车底下钻出来。是一个年轻的修车工人在喊。

这间修车房里停着几部老旧的车子,空气中飘浮着一股机油味,系着脚链的鹦鹉被拴在一根铁管上,脏兮兮的。

鹦鹉没泄气,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一遍,毕竟,当了“弟弟奇魔术团”的报幕员十五年,要改变过来并不容易。从前,魔术师每晚还给它一袭金色斗篷穿呢。它在台上不知多么威风。

“吵死了!”那个不耐烦的修车工人朝鹦鹉甩出手上的一把螺钉起子。

绿鹦鹉连忙把头侧过去避开了,没敢再说话,一颗凄凉的眼泪从它眼里淌下。“日子难过啊!”它心里慨叹。自从三年前魔术团解散后,它的同伴们,那些白兔、鸽子、小狗,还有魔术女郎,都已经各散东西。它辗转被卖到这间又脏又破的修车房,漂亮的羽毛沾上了洗不净的油垢,成天听到的都是粗声大气的咒骂。他们以为它是谁呀?它可是伟大魔术师的伟大报幕员呢!它仰脸看着永难企及的一片蓝天,开始相信,也许,弟弟奇真的死了。

初秋悄然降临在这个美丽的城市,最后一群百灵鸟朝南方飞去。今年的天空有点不寻常,从夏天一直蓝到初秋,白天是粉蓝,晚上深得像蓝宝石,即使下雨,也不曾转成灰色,好像要把人生所有的愁苦驱走。然而,有一个人,他心中的一片蓝天却已经一去不返。

寂静的街道上,弟弟奇穿着黑色细条纹西装,浓密的黑发乱蓬蓬的,一脸络腮胡,一双修长的手从袖口露出来,右手手腕上戴着一只黑色皮带的古董金表,眼神落寞,即便如此,优雅的风度依然迷人。然而,俊朗外表底下的那颗心,对外在的一切早已经没有任何感觉。

他像做梦般走着,一群百灵鸟从他头顶飞过,他看不见。几个穿着白色校服短裙的少女嬉笑着打他身旁走过,炫耀着最灿烂的青春,他看不见。一个头上裹着爬满马儿图案的米色丝巾、穿着红裙子、脸上架着墨镜的女人跟他擦肩而过,他看不见,女人那双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他一步一步走向他的避难所——一幢灰蓝色大门的旧式六层公寓。年轻的小个子管理员是从乡下来的,并不知道他曾是名满天下的魔术师弟弟奇,一直把他当作普通的住客看待。

弟弟奇进了电梯,按了楼层,电梯往上升到四楼,颠了一下停住,然后门开了。弟弟奇机械地朝自己的公寓走去。他左手掏出钥匙插在匙孔里,把钥匙转动了一下,门打开了,他疲乏地往里走。

房子里只有一张床铺,其余的地方都堆满了大大小小的魔术道具,有刀锯美人用的大木箱和利刀、用来锁住魔术师的金色华丽铁铸大鸟笼、一匹给拆了下来的旋转木马,还有数不尽的黑色圆礼帽和魔术师的金披风,这些东西而今都封尘了,几根原本饰在大鸟笼顶上的彩色羽毛在尘埃中飞扬,像是送葬的人往墓穴上撒的鲜花。

弟弟奇把从外面带回来的一瓶酒放在桌子上,脱掉外衣,在乱糟糟的五斗柜上找到一只平底酒杯。他把那瓶酒重又拿起来,夹在右边腋下,左手旋开盖子,将酒缓缓倒进杯里,倒得满满的。

他在窗前的一把红丝绒扶手椅子上坐了下来,叉开双腿,右手拿起酒杯,这只手不自觉地些微抖颤。他啜了一口酒,又一口,空空地等着漫长的一天过去。这时候,窗外飞来一只雪白的鸽子,窗子没打开,鸽子栖在窗边,一双稚气的小眼睛隔着一扇窗看着屋里的人,那颗小脑袋依恋地抵着窗。

“走吧!”弟弟奇跟它说,仿佛它听得懂似的。

鸽子拍拍翅膀,在窗外徘徊,不肯飞走。

“傻瓜,魔术团已经解散了,难道你还不知道吗?”带着醉意的弟弟奇干干地说。

三年前,他把团里的绿鹦鹉、白兔和鸽子都放走了,他再也用不着它们,唯独这只右眼下面有一根金色羽毛的鸽子一直不肯走,每天都来看他。他狠心地关起窗,不让它进来,不给它食物,它却依然傻气地以为旧时的主人总有一天会为它打开一扇窗。

在弟弟奇那遥远的故乡小镇,学校里那个顶端冒泡的喷泉上也常常有鸽子飞翔。那时候的他并不爱读书。

他是个反叛的穷孩子,九岁那年结交了一帮坏朋友,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小流氓,专门在镇上打荷包。他聪明、动作敏捷,仿佛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一天,他在镇上一家小旅店外面盯上一个衣着富贵的老男人,看来是个外地人,正欢欢喜喜地四处逛。弟弟奇朝他走去,经过他身边时,不动声色地偷了他口袋里胀满的荷包。

当他以为得手的时候,这个外地人突然一把抓住他。

“你干吗?快放开我!”他装着一脸无辜地喊。

外地人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他看,很快就从他身上搜出自己的荷包。

“先生,我下次不敢了!”他挣扎着恳求。

“可惜了这双手。”外地人抓住他那双小手说。

弟弟奇以为这个外地人要把他双手拧断,他拼了命挣扎,哭喊着说:“先生,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求你放过我吧!”

外地人没放手,盯着他,意味深长地说:“小子,你知道一双手可以改变命运吗?”

他怔怔地看着外地人飞扬的眉毛和那双魔幻似的大眼睛,是这双眼睛救赎了他。从此以后,他没有再去偷窃,而是学会了偷龙转凤和偷天换日的本领。外地人原来是个很有名的魔术师,一年前知道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没剩下多少日子,决定寻找一个有天分的接班人,把自己毕生的本领传授给这个人。

弟弟奇是个魔术奇才。他跟着老魔术师到处跑江湖,学习魔术,照顾成群的鸽子和白兔。他学得很快,青出于蓝。老魔术师临死的时候,抓住他的手,说:“弟弟奇,你将来会比我出色很多,你有一双无人能及的快手。”

这个改变他命运的老好人走了。当弟弟奇终于拥有自己的魔术团,已经是他离故乡很远的时候。弟弟奇喜欢破天荒的演出,有一回,众目睽睽之下,他在三十秒之内把市内著名的星芒珠宝店和里面价值连城的珠宝变走,应邀出席这次世纪魔术表演的绅士淑女们看傻了眼。

从那以后,人们称他“魔幻之手弟弟奇”。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他创造了无数神话,却栽在一件简单的道具之上。那是一个酷似古代刑具的斩头机,由上下两把锋利的铡刀组成,他打算把自己的脑袋搁在刀锋上,然后拉下绳索,当上面的一把铡刀放下来,他便会马上身首异处。这当然只是障眼法,但是,也够惊险的了。他每一次表演的时候,台下的女观众都吓得尖声大叫。当她们看见他的头完好无恙的时候,也都忍不住哭了。

一天,他待在后台那把魔术师的银色高背椅子上休息,连续一年马不停蹄地巡回演出让他有点累了。

“阿弟!阿弟!”养了十五年的红嘴绿鹦鹉亲昵地叫他。

他转头朝这个资深的报幕员看,起来喂它吃几颗瓜子。就在这时,他看到一只好奇的鸽子飞到那把锋利的铡刀上。眼看它将会割断小小的脚爪,他连忙伸出右手捡起那只鸽子,却没留意到一只小狗正在咬着绳索玩。就在他伸手去抓住鸽子的当儿,那把铡刀砰的一声落下。鸽子吃了一惊,猛拍翅膀飞起,白色羽毛上溅满了魔术师的鲜血。

弟弟奇痛得昏了过去。为他做接驳手术的是市内最有名的一组专家。由于切口完整,接驳手术非常成功。然而,一切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这只复原的右手可以用筷子吃饭,可以换衣服,看起来就跟以前一样,却没法再灵巧地从袖管里变出一只鸽子,即使简单的魔术也办不到。

是这双手扭转了他的命运,也是这双手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失去了他的魔幻之手,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他难受了。

“不做魔术师,你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那位拥有一双妙手的主治大夫对他说。

弟弟奇从此没有再见这位大夫。

他解散了魔术团,发现酒是最好的魔术液,人喝了,就能忘记许多事情,唯有醒来的一刻才记起绝望的感觉多么熬人。

夜已深,窗外的鸽子不知什么时候静静地飞走了,弟弟奇一动不动地昏醉在床上。

直到蔚蓝的天空明亮了这个城市,弟弟奇依然在梦里再一次做着鸽子衔走了他一只手的噩梦。突然,门铃响起。

还有谁会来找他?他已经隐姓埋名三年了,他依稀以为自己还在梦里,倒头再睡,门铃又响起来。

他走下床,把门拉开了一条缝,站在门外的女人是他不认识的。

“是弟弟奇先生吗?”女人甜美的声音问。她脸上架着一副圆形的墨镜,像一个“8”字横挂在鼻梁上,头上裹着一条爬满马儿图案的米色丝巾,个子小小,身上穿着一袭红裙。

“你是谁?”弟弟奇觉得自己好像听过这个动人的声音。

“可以让我进去吗?”

没等弟弟奇回答,女人侧身进来,把身后的门带上。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弟弟奇问。

“我昨天在这附近碰到你,我小时候看过你的魔术表演,很精彩,一生都忘不了。”

“小姐,你想说的就是这些吗?”弟弟奇倒了一杯酒,在红丝绒椅子上坐了下来。即使面前站着的是个不速之客,他也没有什么感觉了。

她用丝巾和墨镜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装得比真实年纪老成,又故意把声线压低,是怕弟弟奇认出她就是那个歌星小玫瑰;然而,看到屋里那些魔术道具,她却按捺不住一颗童心,走上去摸摸那个刀锯美人的大木箱,想看看它到底藏着什么机关。

“你受伤的事,我在杂志上看过。”她看了看弟弟奇,说,“那以后,魔术就好像从这个世上消失了。”

弟弟奇啜了一口酒,没回答。

小玫瑰走进那个华丽的金色大鸟笼,又走出来,朝魔术师说:“我可以帮你。”

弟弟奇眼睛没抬起来。这一生中,数不尽的女人向他献媚。她们有些是晚上来,第二天早上就走,能够和他睡,好像是她们平淡人生中的一场魔法。面前的这个女孩跟她们又有什么不同?也许,她是更骄傲一些,以为可以用爱情来抚平他的伤口。

“你还相信魔术吗?”小玫瑰从皮包里掏出那副剩下二十张的宝石魔牌,放在弟弟奇面前的小圆桌上,手轻轻挪开一些。

弟弟奇看了看那个幻彩牌盒,它看上去是红色的,一瞬间,好像变成黄色,然后又变成绿色。

“这副纸牌能帮助人达成任何愿望。”小玫瑰润了润嘴唇,说。

可惜弟弟奇已经不会笑,否则,他真的会忍不住大笑出声来。他收藏的任何一副魔术纸牌都比这副纸牌漂亮。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自己第一次看到这副纸牌的时候也不相信。”她说,“它是真正的魔术,反正,你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他禁不住抬眼看着这个声音如歌的女孩,才第一次见面,她为何会知道他心中所想?

“我明白一个人失去了天赋的那种感觉。”她说。

“你以为这个世界真的有魔术吗?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他讪讪地笑了。

“这副纸牌有二十张,每一张上面都印有一种宝石,其中十九张能帮助人达成愿望,但是——”她停了下来,看了看魔术师,说,“其中一张是黑色的冰寒水晶,抽到这张牌的人会立即下地狱。”

“小姐,难道你现在看到的不是地狱吗?”他啜了一口酒,说。

“我是真心想要送给你。”小玫瑰低声说。

“既然这是宝物,你更没理由送给我。”他把杯里的酒喝光,说,“到底是你醉了,还是我醉了?”

“我已经得到我的愿望,要是我不把这副纸牌送给下一个人,我的愿望会马上幻灭,下场会很悲惨,所以,我是基于很自私的理由送给你的。”

弟弟奇站起来去找自己的外套和钥匙,说:“对不起,我要去买酒。”

“魔术师,连你也不相信魔术,谁还会相信?”

他心头一震,颤抖的手拿起一串钥匙,朝她说:“你喜欢的话就把它留在这里吧。”

然后,他伸出右手想拿起那副牌。

“你现在不能打开。”小玫瑰的手立即按在他那只手上说。

“小姐,我已经没兴趣跟你玩游戏了。”他愠声道。要是从前,她的手怎么可能比他快?他不免心中有气。

“这副纸牌要在月圆之夜十二点钟才能打开,抽牌的时候,你要念一句咒语,然后说出你的愿望。”

“咒语?”

“月夜宝石,赐我愿望。”她的声音不由得轻颤。

弟弟奇把右手缩了回来,没好气地穿上外衣,他压根儿不相信什么魔牌。

“愿望成真之后,你要想办法把这副牌送给下一个人,否则……”她叮嘱他。

“你是说,我的愿望会马上幻灭,我的下场会很悲惨,对吗?”他问。

小玫瑰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打开门,疲倦的眼睛朝她看,示意她离开。

“祝你好运,魔术师。”再一次,她以如歌的声音说,然后走出这个破落的魔术团,黑裙子上粘着一根粉红色的羽毛,随着她的背影摇摆。

他看着那个背影,晕眩了,只当是一场醉梦。

直到一天晚上,一轮黄澄澄的圆月浮上了天际,他孤零零地坐在窗边喝酒。那只右眼下有一根金羽毛的鸽子又飞来了,恋恋地栖在外面。三年了,它老了许多。

“走吧。”他对鸽子说。

鸽子却还是不肯走,好像以为终有一天可以进屋里来。它比魔术师幸福,它至少还有一个希望。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二

今天,我在收拾房间的时候,无意中在书堆中发现了一张三年前照片。照片中有一位秀发披肩,笑容甜美的女孩与我合照。可是我一时想不起她是谁。当我再三仔细看,我发现相片的背景好像似曾相识.我立刻跑出房间,去翻找上星期我和家人在九龙郊野公园拍的那张相片。

原来,两张相片的`背景是一样的!我努力地在记忆中寻找着那位和我合照的女孩。慢慢地三年前暑假时的一个个情景像潮水一样涌进我的脑海......

那天,太阳如火,烘得人浑身是汗。因为我在默书中得到满分,所以妈妈想买一个我期侍已久的毛公仔作奖励,我们顶着太阳走到附近一间商店,看见了我想要的毛公仔,可是只剩下最后一个了。我立刻以火箭般的速度飞奔过去,当我抓到毛公仔的那一刻,同时有另一只手也抓住它.我立刻抬起头,发现一位与我年龄相若的女孩,我们互相拉扯着毛公仔。当时我的脑海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我几乎哀求地对她说:「可否让......」话没有说完,她就对我说:「如果你想要的话,那我让给你。」说完,她转身就走了。这时我反而觉得很不好意思.我想追上她,把毛公仔给她,但我又舍不得,只好望着她的背影,在心里说:「谢谢!」。

想不到在两个星期以后的一个下午,我在九龙郊野公园又意外地碰她.当时她正从山上走下来,我看见了她,主动向她打招呼,她一时没有了反应,只是盯着我发呆,「还记不记得毛公仔?」我问她。她可能想起了,对我笑了笑,于是我们站在一排小树前拍了一张合照.......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三

抽到红榴石的女明星,她恢复了动人的声线,却失去了多年来爱她的男人。失去不能再得,才发现什么是最重要的。

抽到天蓝石的残废了的魔术师,他夺回了他的魔幻之手,却发现自己怎样也变不回他最宝贵的爱情,才发现遗忘是多么的幸福。

得到祖母绿的妓,她的到了一个很有钱,他爱她,而她又爱他的男人,只是永远也洗刷不掉内心的羞耻和卑贱。才发现,她要的,是遗忘往事的本领。

得到猫儿眼的解梦师,她让已经不爱她的男人回到她身边,并让他永远爱自己,却发现她已经不爱他了,只是想折磨那个曾经伤害自己的男人。得到愚人金的小提琴手,他成为了世上最出色的小提琴手,后来才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作弊的`天才,他将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并且因此失去了一段原本美满的爱情。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四

这是个有点盲从的世界,需要有天真的童话。

所有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他们心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圣・埃克苏佩里。

一九四三年,二战炮火纷飞,而一位叫圣・埃德苏佩里的空军飞行员,在他养伤待战的期间发表了一篇叫《小王子》的短篇小说。书中以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的叙述者,讲述了一个叫小王子的外星孩童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经历的各种“大人”的.体验后,最终明白了一些道理,回到自己星球的故事。

小王子,真名不详,来自b-612号小行星,是那颗星球上唯一的居民。只有一朵玫瑰花陪伴着他。他还知道一个狐狸告诉他的秘密,他还成为了飞行员的好朋友,他甚至和一条蛇能够自由交流。。。。。

说实话,其实我没有看懂这个故事。小王子,他是谁啊?

书中说,小王子来到地球是,是为了认识什么才是大人们所说的“正经事”。

什么是正经事?是大人们的是,必须做的事。大人们,书中的大人,现实中的大人,老是在为了一些自己本来不需要的东西去竭心竭力。可是,有些孩子们发现,小王子发现,即使是那些得到那些收获的人,他们视乎还不愉快,而那些还没有得到的人,就更不愉快,不愉快的人一多,似乎这个地球都要变得不愉快了,变的沉闷,变得毫无生机了,看着这些不愉快的大人们不高兴的脸庞,小王子越是不解,孩子们也越是不解。

这个世界有些盲目。可是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在书中我找到了狐狸告诉小王子的那个秘密。

“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只能用心去看,”狐狸对小王子说。

其实小王子不是别人,正是孩子们,每一个孩子都是小王子。

小王子的眼睛中,人世间百态颓唐,形形色色的大人们被“正经事”压的迷失了本性,在大人们的心理,权利,虚荣,贪婪,懦弱疯狂的滋生着。这不是童话内容,是现实。

可是,它们真的去用心里看待他们所追求的东西了吗?他们没有去看,但小王子看到了,孩子们看到了。“其实他们所要寻找的东西,完全可以从一朵花或一滴水中找到”小王子说。

在小王子的内心世界里,在孩子的们的内心世界里,世界没有贫富之分,没有利益的诱惑,更没有仇恨,贪欲的立足第四地,世界本就该像乐园一样,大家生活在同一片下,人人平等,和谐相处,每个人都是伙伴朋友,每一寸土地都充满希望。

有的大人说那是白日做梦,毕竟只是孩子的想法而已。

可是,大人原想都是孩子啊!他们又何曾没有想到过这个世界呢?

书中,肖王子回到了它的星球,人们找不到他了,是把他忘了!是把自己忘了!每一个人都是小王子!他们,你们,我们的心中都还隐藏着天真和童话。

所以,让我们把小王子叫回来,这个有点盲从的世界,也许总该需要一点天真的童话。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五

抽到红榴石的女明星,她恢复了动人的声线,却失去了多年来爱她的男人。失去不能再得,才发现什么是最重要的。

抽到天蓝石的残废了的魔术师,他夺回了他的魔幻之手,却发现自己怎样也变不回他最宝贵的爱情,才发现遗忘是多么的幸福。

得到祖母绿的歌女,她的到了一个很有钱,他爱她,而她又爱他的男人,只是永远也洗刷不掉内心的羞耻和卑贱。才发现,她要的,是遗忘往事的本领。

得到猫儿眼的解梦师,她让已经不爱她的男人回到她身边,并让他永远爱自己,却发现她已经不爱他了,只是想折磨那个曾经伤害自己的男人。得到愚人金的小提琴手,他成为了世上最出色的小提琴手,后来才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作弊的天才,他将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并且因此失去了一段原本美满的爱情。

七颗宝石,七个故事。人们总是在失去后才明白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六

正月十五日中国称上元佳节,乃庆元宵,古已有之;七月十五日中国称中元节,祭祀先人;十月十五日中国称下元节,祭祀祖先。下元节的来历与道教有关。

道家有三官,天官、地官、水官、谓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

三官的诞生日分别为农历的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这三天被称为“上元节”“中元节”“下元节”。

下元节,就是水官解厄旸谷帝君解厄之辰,俗谓是日。

节日由来。

农历十月十五,是古老的“下元节”。

此时,正值农村收获季节,武进一带几乎家家户户用新谷磨糯米粉做小团子,包素菜馅心,蒸熟后在大门外“斋天”。又,旧时俗谚云:“十月半,牵砻团子斋三官”。

原来道教谓是日是“三官”(天官、地官、水官)生日,道教徒家门外均竖天杆,杆上挂黄旗。

晚上,杆顶挂三盏天灯,做团子需三官。民国以后,此俗渐废,惟民间将祭亡、烧库等仪式提前在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时举行。

农历十月十五,为中国民间传统节日,下元节,亦称“下元日”、“下元”。下元节的来历与道教有关。道家有三官,天官、地官、水官、谓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下元节,就是水官解厄旸谷帝君解厄之辰,俗谓是日,水官根据考察,录奏天廷,为人解厄。”

这一天,道观做道场,民间则祭祀亡灵,并祈求下元水官排忧解难。古代又有朝廷是日禁屠及延缓死刑执行日期的规定。

此外,在民间,下元节这一日,还有民间工匠祭炉神的习俗,炉神就是太上老君,大概源于道教用炉炼丹!

节日习俗。

十月十五日,汉族称下元节,乃食寒食,纪念贤人。那在这一天,我们要做些什么呢?

1、祈愿神灵。从祭祀内容与对象的演变来看,下元节又溶进了许多农业生产中的祭祀风俗,使其又成为一个祭祀神灵、祈镶灾邪、祈求丰收的农祀节日。

2、享祭祖先。享祭祖先是对祖先信仰的反映,也是为了祈求祖先庇佑于后代。

3、吃节令食品。下元这一天,村民们在家中做糍粑并赠送亲友,蒸麻腐包子等,也是以前农村孩子最高兴的日子,可以吃到很多祭祀之后称为“福余”果品食品。

4、修斋设醮。下元日是道教斋法中规定的修斋日期之一。修斋的方法大致分两类:一类略有三种,一设供斋,二节食斋,三心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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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元节的诗句。

七绝·下元节。

路人拂晓到郊南,行色匆匆祭下元。

送上纸衣能取暖,阴间先祖也知寒。

诗寄下元节。

馅是秋风皮是诗,情濡香糯意犹痴。

杆头旗飐红尘梦,应是三官眷顾时。

下元日诣会庆节所道场,呈余处恭尚书。

杨万里。

琳宫朝谒早追趋,漏尽铜壶杀点初。

半缕碧云横界月,一规银镜裂成梳。

自拈沉水祈天寿,散作非烟满王虚。

已被新寒欺病骨,柳阴偏隔日光疏。

下元日五更诣天庆观宝林寺。

陆游。

朝罢琳宫谒宝坊,强扶衰疾具簪裳。

拥裘假寐篮舆稳,夹道吹烟桦炬香。

楼外晓星犹磊落,山头初日已苍凉。

鸣驺应有高人笑,五斗驱君早夜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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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元节是鬼节吗。

不属于鬼节。

在传说中,上元节、中元节、下元节并称为三元节,“三元”也即生化万物的三种元素“天”、“地”、“水”,这三个节日分别是天官、地官、水官的诞辰。

但是,从下元节的节日起源我们可以看出,下元节是源自三官之一的水官诞辰,节日习俗主要是修斋设醮,向神灵祈愿,祈求丰收辟邪的节日。而祭祀的习俗是随着日月的流逝而逐渐演变的,下元节也无相关鬼怪传说,因此下元节不属于传统的鬼节。

下元节不得不注意的6大讲究。

时间讲究。

下元节在家中纪念祖先和逝去的亲人,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提前把家中打扫干净,然后沐浴之后穿着合适的服饰,准备祭祀物品。一般的祭祀物品除了鱼肉、水果等等,还要准备祭酒。最后在下元节的晚上,月出之后焚香、祭酒为好。

准备礼节。

根据传统的民间风俗,下元节这一天还要祭下元水官,祈祷消解困厄。如果是家中进行祭下元水官的活动,除了准备好相关的祭品,而且要在在正厅下、几案旁等处悬挂提灯。这个过程中,在垫子上正坐即可,不必行拜礼等礼节。

祭祀注意。

下元节是个祭祖的日子,这反映了生者对亡人的哀思与敬重,归于一种精神上的寄予。但凡是给死者的衣物、冥钞诸物,都必须烧焚干净,这样才能够真正的传达给亡人。

寺庙礼仪。

下元节也是修斋日之一,如果打算去寺庙祭拜,一定要遵守一定的礼仪、禁忌。例如说在穿着上一定要朴素、庄重、清净,穿着不要过于奇异,也不可过分暴露。

水色活动。

在下元节这天很多地方会进行“水色”等活动,也就是在户外祭下元水官。在古时候人们会穿着汉服乘彩船巡游,一般船上会摆放祭品,置备乐器,悬挂灯笼。在月亮出来的时候,依次进行祭下元水官,并向下元水官诉说生活的苦厄与烦恼。

主要对象。

水官大帝禹是掌管死魂鬼神之籍,记录众生功过之条。下元节传说是水官大帝禹的生日,在这一天会下凡为民解厄。所以下元节祭祀的主要对象为:身体不适者(可以出行的)、遭遇变故的困厄者、遭遇变故的去世的亲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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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元节习俗吃的方面有哪些。

糍粑。

客家农村有句俗话:“十月朝,糍粑粄子碌碌烧。”下元节这一天,有些地方有做糍粑等食俗。取上等糯谷,最好是壳薄质软的红谷糯,经加工成白净的糯米。用清水把糯米浸透,放进木甑里蒸糯米饭,放进石臼里,用杵槌舂制而成。因此,客家人叫“打糍粑”。

糍粑质地细腻柔韧、洁白晶美,筷子夹起来软软的,心里升腾起一股征服的快感。吃麻糍粑最考验人的性情,性急的人是吃不上的。刚出炉的麻糍粑很烫,一定要冷上几分钟,不然会烫伤嘴巴。

米果。

下元节,也是五谷主的生日,俗称“五谷主生”(也称“五谷母生”)。潮汕地区祭祀五谷主,要蒸制“五谷主偶像”和一些象征农具、五谷的“尖担”、“粟穗”等食品。

客家的下元节,十月十五是相传为三界公诞辰,虽有敬祀,但不如上元节(元宵)和中元节(鬼节)热闹。闽西客家地区下元节也称为“完冬节”。农村常做糍粑,米果,芋子包,豆腐之类食品,谓“做完冬”。有些地方有打醮祀神演戏之俗。

麻腐包子。

闽西客家地区下元节也称为“完冬节”。农村常做糍粑,米果,芋子包,豆腐之类食品,谓“做完冬”。人们吃麻腐包子,据说这是纪念孟姜女千里送寒衣的忠贞气节。麻腐包子象征送寒衣的包袱。下元节这天,各家再忙都要抽时间点麻腐。麻腐的制做方法是将麻籽碾细,用水搅拌成糊状,以箩过滤去皮,掺上黄米煎熬成稠糊状即成麻腐。以麻腐拌萝卜或洋芋、葫芦为馅,蒸成麻腐包子或饺子,这种素食包子具有油香细软的自然口味。

芋子包。

十月十五下元节,农村常做芋子包。民间有句俗语,“吃上芋子包,包银包金包发财”,说的就是芋子包。客家芋子包是永定的地方特色小吃,外表呈纺锤形,由芋子或马铃薯作为主料,馅料相当丰富。馅料是芋子包最关键的因素,把香菇、鱿鱼、葱花等放入锅里油炸,待香味四溢时舀起来,倒入切碎的菜料。菜料据主人饮食爱好不同而不同,较适合作馅料的有牛肉、猪肉、冬笋、莴笋、芹菜、蒜叶、大白菜等。菜料必须剁得碎碎的,炒熟之后倒入木薯粉调成的水。最后再把舀起来的鱿鱼等香料与菜料搅拌在一起,香喷喷的馅料做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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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七

我只是想和你一起散步。

晚春的夜雾笼罩着这个城市。她踱步经过市郊的公园时,看得见的只有前面几英尺的路。她穿着黑色束腰的大衣,双手深深地插在口袋里,头发随便用一条爬满动物图案的黄丝巾裹起来。

尽管是夜晚,她脸上依然习惯架着一副墨镜。她走路有一种优雅的节奏,即使没精打采,拖拉着脚步,还是显出一种明星气派。然而,这种气派也在逐渐消逝,就像一只高傲的白天鹅折损了一双翅膀。

许多年前,这个公园的心形湖上养着两只美丽的白天鹅。那时她还小,跟外公外婆住在附近的公寓。她常来这里玩,旁若无人地对着湖上的天鹅尽情高歌,每个听到她歌声的人都称赞她有一副天赋的甜美嗓子,将来会是个红透半边天的歌星。她曾在这个公园里尝过幸福的滋味。而今,附近的公寓全都拆了。自从最后一只天鹅老死之后,湖上已经不再养天鹅,湖水慢慢干涸,雪花石膏的湖底长出了青苔。这个荒芜的公园很快便会被夷为平地,连鸟儿都把它忘记。

她失神地走着,发现远处有一个提灯晃动造成的幻影。她往前走,来到心形湖旁边,白雾倏地消散,那个幻影原来是个老女人。老女人佝偻着身体,穿着黑色臃肿的长袍,头上包着一条猩红色有珠片和流苏的头巾,仅仅露出一双深洞似的大眼睛,右手拄着一根木手杖,手杖的顶端嵌着一颗圆形的月光石,石上雕了一张诡异的大眼孩子脸,面前摆着一个红色羽毛衬垫的小货摊,旁边搁着一盏泛着光晕的小油灯。

“原来是个小贩。”她心里说。

她没理会女人卖的是什么,继续往前走。这时,后面忽然响起一个干枯老迈的女声。

“小玫瑰。”

她猛然止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玫瑰。”那个声音又唤了一遍。

她蓦地回头,那个裹着猩红色头巾的女人投给她神秘的一瞥,好像等她回去。

她不由自主地退回到红头巾女人的羽毛摊子前面。

“你认得我?”她沙哑的声音不带惊喜地问。

“很多人都认识你。”女人回答说,一双乌黑深邃的大眼睛周围布满皱纹。

“认识我又有什么稀奇?”小玫瑰冷冷地说。

“我是你的歌迷。”女人说。

“歌迷?”良久,小玫瑰惶颤笑出声。

原来还有人认得她。她没唱歌已经十七个月了,她以为所有人都已经把她忘了。

“谢谢你。”她微微抬起下巴,朝女人抛出一个微笑,就像她从前习惯向她的歌迷抛出微笑一样,然后,她踏出脚步想要离开。

“真可惜,你没法再唱歌。”红头巾女人说。

“你是谁?”她止步,回头看那女人,打量她。

“我是你的歌迷。”红头巾女人再一次回答说。

她咬着唇,恨恨地想着在舞台上失去嗓子的那个晚上,一切都离她而去了。十九岁那年,她发第一张唱片,三个礼拜便卖光,不断再发还是不断给抢购一空。她成了歌坛上一颗亮晶晶的明星,人们沉醉在她的歌声里,赞叹她的歌声能够抚慰每一个灵魂。

五年之间,她从一个平凡的女孩摇身一变成为最红的歌星,人们都喜欢她、羡慕她。有一次,在演唱会的记者招待会上,甚至有一位记者问她:“小玫瑰,你有没有想过为自己的歌声买保险?”

她在台上粲然微笑,像一位深受宠爱的皇后,那是她一生中最光辉的日子。然而,五年的日子未免太短暂了。即使买下一份贵重的保险,赔偿的也不过是金钱,而不是她曾经拥有的风光。

十七个月前的那个晚上,演唱会的舞台上,她在歌迷的掌声中荡着缠满红玫瑰的秋千从天而降。灯渐渐亮了,乐队奏起第一首歌的音乐,她的`声音突然哽在喉咙里唱不出来。她又慌又急,像掉了魂似的僵坐在秋千上。舞台上的灯仓皇熄灭,秋千载着茫然的她徐徐降下,几个工作人员冲上来把她抬走。他们在后台喂她温水,又为她按摩脖子。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为什么唱不出来?”她紧张地问,喉咙里发出来的却是一个陌生而沙哑的声音。

时间渐渐消逝,复原的希望也从她心头幻灭。失去歌声,她也就失去了一切。她并不是被打回原形,因为原本那个十九岁的平凡女孩对未来是满怀梦想和憧憬的,而今却只留下一片荒芜。

“你还想唱歌吗?”红头巾女人神秘莫测的眼睛盯着她看。

小玫瑰抬眼朝她看,这时,她发现女人的羽毛货摊上放着一个幻彩色的牌盒,里面有一副纸牌。那个盒子初看是红色的,再看却像蓝色,倏忽又变成青色,好像不断在变换颜色。

看见小玫瑰盯着那副纸牌,女人对她说:“这副纸牌能帮助人达成任何愿望。”

小玫瑰隔着墨镜眯起眼睛,看了看那副纸牌,脸上神色淡然。

“你不相信吗?”女人意味深长地望着她。

“除非,它是一副逢赌必赢的扑克牌。”小玫瑰不禁嘲笑起来。

“这副纸牌赌的是命运。”女人说。

“我的命运再糟糕不过。”小玫瑰苦苦冷笑。

“每个人都可以有一次翻身的机会。”女人的手杖在地上敲了敲,手杖顶端那颗月光石射出几道蓝色的光芒。

“你错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翻身的。”小玫瑰说。

“那要看你有没有胆量。”女人默默地观察她。

小玫瑰狐疑地瞥了那副纸牌一眼,看不出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这副纸牌只有二十一张,每一张上面都印有一种宝石,其中二十张都能帮助人达成愿望,但是——”女人停了一下,又说,“其中一张,是一颗黑色的冰寒水晶,抽到这张牌的人会下地狱。一百二十年前,就有一个富甲一方的人不幸抽中这张牌,掉进地狱里。”

“富甲一方的人,还能有什么心愿?”小玫瑰冷笑一声。

红头巾女人没回答,转了转手杖。

“我现在的生活跟地狱又有什么分别?”小玫瑰心里想,语带嘲笑地说,“要是这副纸牌能达成愿望,你也不用在这里摆摊子吧?”

红头巾女人没接腔,深洞似的眼睛看着小玫瑰,看得她浑身不自在。

“要卖多少钱?”小玫瑰终于问。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就好像有人推了她一把似的。眼前这个女人分明是个骗子,但她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给人欺骗了。六个月前,有一个神医说可以治好她的嗓子,结果拿了钱跑掉。

“只要把你身上的钱都给我就好了。”红头巾女人说。

“你以为我会上当吗?”小玫瑰断然说。

“你身上并没有带很多钱。”女人说。

小玫瑰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个红头巾女人,微微一惊。

“我就只有这么多。”她把钱包里的钱全都掏出来丢到那个羽毛摊子上,说。

“真的只有这么多?”女人布满皱纹的手一边捡起钞票一边问。

她记起自己脸上那副名贵的墨镜,摘下来,说:“这个你也拿去吧。”

红头巾女人拿过那副墨镜瞄了瞄,往身上的口袋里一揣,朝小玫瑰摊开她那只手,似乎还不满意。

小玫瑰突然记起今天手上戴着的是外婆死后留给她的一枚椭圆形的皮带金表,虽然是古董,却不值什么钱,她咬咬牙,脱下来交给红头巾女人。

红头巾女人把手表放在手里掂掂重量,终于露出满意的神情。她藏起手表,把那副纸牌交给小玫瑰。小玫瑰忙不迭想把牌盒打开来,女人立即抓住她的手。

“现在不能打开。”她警告说。

“为什么?”小玫瑰讶异地问。

“这副纸牌要在月圆之夜十二点钟才能打开,抽牌的时候,你要念一句咒语,然后说出你的愿望。”

“什么咒语?”

女人俯身向前凑到她耳边,小声说:“月夜宝石,赐我愿望。”

女人的口气里有一股苦苦的药草味,她嗅不出那是什么药草什么花,只觉得突然跟她贴得那么近的红头巾女人害得她手臂上的寒毛顿时竖了起来。

“你要记着,一个人只可以许一个愿。当你的愿望成真之后,要想办法把这副纸牌送给下一个人,否则,你的愿望会马上幻灭,你会有一个很悲惨的下场。”红头巾女人说话时,仍然紧紧抓住她的手。

“我想不到有什么下场还会比现在更悲惨。”小玫瑰甩开红头巾女人的手,边说边把那副纸牌丢到皮包里去。

突然之间,不知从哪里飘来一片迷蒙白雾,沉沉罩住她和红头巾女人。提灯的光影陡地熄灭,她什么也看不见。她害怕起来,往后退了几步,伸出五根手指在雾中乱拨。终于,雾散了,红头巾女人和那个羽毛摊子却失去了形影。

她四处张望,心形湖旁边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根红色羽毛在风中摆荡。她连忙打开皮包,看到那副纸牌还在那儿,牌盒这一刻是蓝色的,没有再变色。她倒抽了一口气,头也不回地把皮包紧紧揣在怀里,快步离开公园。

大概还有三天,月才会圆,她窝在乱糟糟的公寓里,成天听着自己以前灌的唱片。那时候,她的歌声多么甜美!而今听起来,竟像是另一个人唱的。

那副纸牌,她放在床边的柜子上,一直没打开。她突然发现自己是个不能再笨的笨蛋,竟然相信这副来历不明的纸牌会带给她一个愿望。那副纸牌静静地躺在那儿,宛若嘲笑她的愚昧。

三天里,她醒来又睡,睡着了就可以暂时忘记现实的残酷。这一天,当她醒来的时候,房子里黑黑的。她没开灯,却有亮光照在窗边。她蓦然惊醒,看看床边的钟,还有七分钟便是午夜十二点,一轮梦幻的圆月挂在天边,连一颗星也没有。

她起来披上一袭红色丝缎睡袍,走出睡房去倒了杯水。回来的时候,她看到墙上有几道红光晃动,床边那个牌盒不断变换颜色。她慌了,心跳扑扑。这时,她看到时钟指着十二点,她放下手上的玻璃杯,跪在床边,像虔诚的教徒般把手合起来,闭上眼睛,声音嘶哑颤抖地念:“月夜宝石,赐我愿望。我想要回我的歌声,我以前的歌声。”

她睁开眼睛,迟疑了一下,从中间抽出一张纸牌。

看到牌面的那一刻,她笑了,把那张纸牌甩在床上。

牌面是空白的,连什么冰寒水晶也没有。那个红头巾女人根本就是个骗子。这种谎言,也只有她才会相信。她不用看也知道,剩下来的二十张纸牌全都是一模一样的。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八

――题记。

雨过之后的通衢街道,华灯初上,空气中充斥着燥热的气息。随手抽过一本书,轻轻翻阅,宛如忧郁的蓝色刀片划开了浮夸红尘,眼中溢满星河璀璨,宁静而祥和。小王子,久违了。

每个人都是茫然入世却难再返程的时光旅人,而内心的童真也在时间的颠沛之中消失殆尽。不知你是否也曾独自仰望苍穹灭绝,感受到洪荒万年的大寂寞;亦或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刻,被黑暗淹没,若有所思。

“这副躯壳之下的人现在到底是谁?”

小王子生活在一颗孤独而渺小的星球上。他深爱着星球上唯一的一株玫瑰,但却被玫瑰的自负所刺伤而选择了离去。在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痴迷权贵的国王、热衷数字的商人、受体制束缚的守灯人……当他最终到达地球并领悟成长的真谛后,却发现那片星空早已变得遥不可及。于是用蛇的毒液超脱了自己困倦的灵魂,消失不见。

小王子思想单纯,敢爱敢恨,对未知充满了好奇,正是万千童心的一个缩影。作者用一个孩童的视角,观察了成人的世界。那儿有一遍一遍数着“星星”却不知有何用的人;也有在体制的统治下日月辛劳着守灯,燃了再熄,熄而复燃,不知疲倦,早已麻木的人。成年人所拥有的大多往往只是被物质撑得过饱的漠然,而并非是发自内心的欢愉。当躯壳被物质的欲望占满时,便早已不再是那个年少天真的“小王子”。

时光总是在人一出神、一恍惚间,斗转星移。一不留神,我们便成了大人,不再有天马行空的幻想,也不再敢展现真我。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承认童真竟会如此无声得逝去。最后在世事浮沉中迷失了自我,沦落成一种体制化的人格。循规蹈矩,麻木得生活蓊郁葳蕤的水泥森林中。小王子最后的逝去意味着童心的消失,而这便是成长的代价。

我也曾幻想成为一个屠龙勇士,用巨剑为公主披荆斩棘。可长大以后我发现,世上从未存在过邪恶的巨龙和让我守护的公主,自己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一粟,埋头学业,甘于平凡。但小王子所带给我的,不仅是对生活的热情,更是对真我的召唤以及相信万事皆有可能的勇气。

勿忘初心,方得始终。回眸以望,发现自己仍是那个屠龙勇士,怀着一腔孤勇。去阅读《小王子》吧,找回那个被遗忘了的自己。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十九

海豚在一次偶然的跃出水面时看见了天使,一见钟情到深深爱恋,于是梦里都插上了翅膀!现实是他只能静静地仰视着天使,守护天使的眼泪——珍珠。

我找风狠狠地干了一架,然后我们握手言和。他一脸凝重的感谢我:谢谢!因为太珍惜而不敢拥有,这是我的愚蠢``````我会让他幸福的。

童话将完的时候,我已去了远方。离开朋友,再见爱人。因为太执着,所以选择放弃,因为记忆太深所以选择遗忘。

相容,不相容,终归还是相邻的,正如记住得,与遗忘了的。

童话遗忘在海角天涯``。

……。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二十

出来的有手链,项链,药丸,棒棒糖,衣服,包等,却惟独没有我想要的答案。

以前,我很喜欢几句话:

我只想要间小房子能做你的小妻子。

饭后你要帮我洗盘子还要个胖胖的小孩子。

等你长出白胡子坐在家中的老椅子。

可会记得这好日子和我美丽的白裙子。

后来不喜欢了。太幸福,总会让人觉得遥不可及。

触摸不到的,都是虚无,都不值得相信。我不但是一个怀疑论者,还是个悲情主义者。

想起很早前看过的一句话,还年轻吗?没关系,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你就老了。

还年轻吗?从未年轻过。

和丫丫在一起的路上,我常常给她唱一些很莫名其妙的歌。

啊~有谁能够了解,做舞女的悲哀,暗暗流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妈妈曾给我一个吻……。

丫丫对我相当无语。很奇怪我怎么会唱这些上世纪的歌。

要怪只能怪我的记忆太好了。一个两岁就开始记事的人,小学初中也整天游荡在外,听街上放这些俗艳歌曲的人,你不能对她要求过高不。

不知道是不是幼时记忆力太好,才导致后来突然越来越健忘傻×。

我一直想让时光倒流十年。回到刚刚好的时代。不是为了另外的选择,只是想重温旧梦。

我不鄙薄自己的从前,也不遗憾自己的现在。能长到今时今日的模样,我很满足。这条路,很艰苦。但正是这样相对卓越的条件,赠予了我一颗强大的内心。

这两天在家里很清闲,看辛夷坞的书,里面的女孩是个挺早熟的女孩,有强大的内心。但太强大早熟,反而让人觉得没有人情味。

我喜欢适合的年龄做适合的事,有适合想法的女孩。不喜欢过于好强,屹立不倒。

虽然这些东西在我性格里也特别突出鲜明,但我偶尔还是会嫌弃自己。

因为感冒发烧难受,所以晚上很容易睡不好。经常早上起来跟没睡一样。

她们都说的对,她们可能都会有女女倾向,但对于我这个喜欢货真价实的男人的女的来说,这辈子都不可能有?!

不过这个梦让我深思了一天,我不知道它证明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越来越怕老,特别是新年将近,记得有天晚上边跟朋友打电话边照镜子,登时把自己吓死,蜡黄的脸,干枯的头发,形同枯槁。我差点没把镜子给砸了。

以前不管怎么熬夜,总觉得贴张面膜就能立刻光彩夺人,但是现在才发现,不管贴多少张面膜,肤色都依然黯沉。

真的觉得悲伤。

而且最近越来越爱装嫩,买了个卡通的包包背,穿着几年前的水红棉服,满大街溜达。阳光下怎么也掩藏不了呆滞的脸。一个人的老,是先从眼睛。

出门时,常常坐在车上,望着一个地方发呆,并不是有心发呆,只是莫名其妙的就呆愣在那里。

眼睛不灵动,也是衰老的一个迹象。

路两边的建筑,从推翻到修建好,好像只用了两三天的时间,每天都是那趟车,每天都是那个靠窗的位置,看了一天又一天,同样的景色,同样的路途。反反复复。即便三十天,也好像三天一样短暂。

但念书时,大把的时间胡思乱想,大把的男生路过生命,大把的朋友结伴相行。那时总嫌光阴走的慢,渴望长大,渴望远行。

今天看书,偶然看到方文山说的'一段话。

他说,虽然上天给我们每个人不一样的身材和外形,不一样的家世背景,但却公平的给每个人一样的青春时光。oneforlife。一生只有一次。

是啊,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时光,从此以后,青春流逝,所有的美好都要凭记忆临摹。

叹,未免也残忍了点。

偷得浮生半日闲,除了嗟叹感慨,也明白,大步走下去,是唯一的路。

只愿以后,能将每一段时光都过的如同流逝的青春般美好。

毕竟,oneforlife。不但是青春,还有生命。

最近几天什么都没做,瞎忙,朋友搬了新家,自己也开始接着无数次幻想什么时候有自己的房子。

奥利佛的奶茶很好喝,奥利佛家的小狗也很可爱~。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这句歌词真动听。

我的花你别戴,我的花我自己戴。

人不会一退再退,该是我的,总有一天,终要偿还。何必。

被妈妈这个茄子炒肉不放肉的吵起来后,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特别想吃冰西瓜。

我不爱吃水果,对西瓜却情有独钟。但今年夏天吃的最少。或者,从一开始吃的太多了。

在西瓜还没熟,高价卖时,我就开始不停的买。经常会买到半生不熟的瓜,扔了又可惜,只能慢吞吞的吃。

过了季节,半生不熟的瓜太多了,不知道我倒霉还是天都希望我不再吃西瓜,除了第一个西瓜,之后买的全是半生不熟,味道奇异,导致后来看到西瓜就一股恶心。

今年冬天,奇怪的与西瓜无缘。

有时候,爱情也是同理。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何尝不是一生叹息。

从此以后,心怀遗憾,缘分却不再来。原来,结局都是写好了的,只是我当初会执迷而已。

虽然通晓爱情道理,会为他人排忧解难,却从来不会自圆其说。

学不会爱。于是总留不住爱。

好像又回到以前的状态,一个人时喜欢与泡面为伍。

我不是个会对自己好的人,因为太随着自己性子来,不过幸好过的还算舒心。

我是个挺会给自己找事的人,一舒服就开始做作起来。

乱世见真情,太平盛世,反而与你背道而驰。

我一直坚持男朋友好不好,自己用了才知道。

可是,对我百里挑一的好,性格合拍,口味相同,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这样留不住。

当初看《奋斗》时,特别不明白夏琳对陆涛的矫情。既然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后来为什么又怪他埋没自己的理想,又非要分开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我想现在或许我有点明白了,因为我们都是特别自我的人。

陪我笑陪我闹,我却那么多做不到。我不喜欢和一群陌生的人吃饭,也不喜欢别人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这样的感觉好像一个人在沙漠里茕茕而行,身边明明有一群人,在大风来袭时,却握不紧他们的手。

虽然这两年我一直漂泊在外独善其身,但是我心怀的仍是想回到自己原来的城市。

到不了的地方是远方,回不去的叫做故乡。

我害怕此后的六十年,生活在异土,也害怕垂垂老去时,凋零在他乡。

家永远都是最好的城市,也是我从一开始就觉得亲切的城市,但是我想定居于此的时候总会心怀忐忑,没有自己根的地方永远带着一份疏离,我常常走在斑马线上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常常看着车来车往觉得寂寞感伤。

只是这些,我从来没有让谁知道。

很快乐。

但是我不知道,这样的快乐,足不足够强大的支撑我一生。

或许都认为这是虚无缥缈的理由,只是因为不够爱。

但是,我马上就要20岁了。这个年龄,证明可以结婚了。也证明在我的百分之百生命里,我要为自己考虑一半了。我不能再像年少一样抛头颅洒热血的为爱情冲锋陷阵了。我累了疲倦了,我不想争吵伤害了。

而你给我的光亮,足以让我在那些深陷冰冷的夜晚周身温暖。

所以我是如此的舍不得你。

你的衣服我还在穿,你看的小说我还在翻。

以后会怎样,就让我们交给时间定夺吧.。

不管未来怎样,我都将站在这里勇敢承接。

是我的,终究会来。

该学会遗忘了(精选21篇)篇二十一

一个冬季都没来这儿,眼见得春季过去了,夏季来了,偶尔到那儿散步,发现它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古老的村庄,几排新民居,让人感觉到它和时代也是同步的。狗吠声从深巷传来,村里正午正上演锅碗瓢盆交响曲,无知的村妇,正给上学念书的孩子烹饪。孩子放下书包,和他的小伙伴儿在院里打闹,村妇不高兴,嫌孩子不好好念书,贪玩。

饭菜做好了,一家人坐在一起就餐,其乐融融。孩子的父母严抓娃的功课,定期检查成绩,巴望娃功课好,成绩高。

村子在过路人眼中,是显得古老,村子大概也有几十户人家。村前是农田,村后是山林,药材、木料都有,祖祖辈辈依靠它,得天独厚,富足。

祖辈大概依靠它,才没有遭荒年,挨饿受冻。吃山靠山,传宗接代,一直到自己。

时间飞转,一年年过去,老年人不嫌弃这个小村子,青年人羡慕城市繁华,总想外出打工,自己打拼,在大城市闯出一片天地。

显然,青年人热议“打工潮”,都有“北上广”病,不认为到外面闯荡吃啥亏。只要大城市条件好,有务工条件,总想尽千方百计,到外面闯荡,找个好一点儿的职业干,都比呆在家里守几分田划算。

是啊!改革开放好政策,感动国人早努力,撸起袖子加油干,社会主义定能胜过资本主义。资本主义是块难啃的骨头,我们国家制度好,村民致富是富自己,富国家,资本主义富的是少数人,社会主义富的是全体劳动者。

生在一个好时代,只有发奋努力,才能大有作为。

是啊!一个小小的村庄,折射出了现代人的快节奏的生活。居民从那老死不相往来的精神困境走出,电视,电脑,私家车,自来水,燃气,通村公路,样样折射出新时代的风貌。

是啊!一个小村子如此静谧,那样原始,村民村风淳朴,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住户又能干,这个村,肯定是个示范村。

以前我来过,只是匆匆停留。我有个同学家就在村里,我去过很多次,每次去见他都在家里养着。说他在外面也打工,只是挣不到钱,他也不想干,厂里生意也不好。我记得他画画得非常好,在我眼中,他几乎是个天才的画家。我收藏了他许多幅画,通过比较,发现他作的画,未必不如有的成了名的画家。

他家门前是一片广阔的荷塘,塘里黑泥做底,水面荷叶翩翩起舞,每年夏天,蛙声阵阵,几里外的地方,听着都震耳。记得小时候,我跟随父亲上城,就从那片荷塘边一条路上走过。那时,这个村子还很穷,而且离大路很远,上一回城也不容易。一路走,一路闻路边花香,一边看着树林里成群的小鸟打闹。远处青山作伴,周围绿树环抱,小花点缀绿草丛中,这一切多么地新鲜。

可如今,这条路早已消失了,那路两边高大的槐树也已经死光了,记得每年五月槐树花季,这条路上热闹非凡,上城的人特多,几乎车水马龙。那时,是我童年的最美好的时光。

自己一生的时间,用在了对人生及其理想的实践中。一生的光阴,耗尽在油灯之下。想想那纸迷金醉,灯红酒绿的生活,也许汗颜。但是,想想自己的人生,错误在什么地方?人生正确的方向在什么地方?这都是痛苦的抉择,对生活道路的选择,决定自己一生的前程。

自己觉得,做一个革命者,就要以邹容、秋瑾、江姐为榜样,纵使牺牲在无底的黑牢中,也要用光和热去照亮世界,照亮世间每一个人的生活,让人们鼓起斗志,向那个黑暗腐朽的旧世界宣战,为那个自由幸福的新世界的诞生,流血牺牲!

这是我们对生活对事物的深刻理解,也许我们在世间只是匆匆地一个瞬间,但是我们却把有限的生命,化作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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