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用于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益、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书。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劳动合同样本,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二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惩罚性补偿措施。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比如劳动合同未满,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是一种替代关系,只能适用其一,不能重复适用。
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计算。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三、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单方、无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6、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支付。)。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7)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赔偿金的适用情形。
1、用人单位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之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三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4、经济性裁员的;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劳动合同法相比劳动法也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一是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除后一种情形之外,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三是对高收入者的经济补偿金作了限制,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新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的相关规定的相关知识:
相关条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相关条文:
劳动法(95年):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___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
乙方奖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五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六
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形式,一是单位向解除和某位员工的劳动合同,二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5、6、7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文件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释」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x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施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较我国以往的做法,更为细化了。1994年,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不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草案也曾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在修改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为适应生产需求,有些企业每年招用许多季节工和临时工,这些人员一般工作期限较短,只工作几个月,却按一年支付经济补偿,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建议细化标准。因此,本条将计算标准进一步细化,以六个月为界限,分别支付一个月和半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六个月,经济补偿为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一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
三、计算基数
平均工资为标准。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人相适应。一般来说,受市场规律的调节,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较低。某一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有着很大差别。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将对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公。
四、计算封顶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收人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做出调整。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市场调节并举的方式,保护其合法劳动权益。但考虑到我国还没有将劳动者区分不同群体,并适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法技术上也较难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高端劳动者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但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做了一定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做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经济补偿,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七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为期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见《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款物清偿一览表》)。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_____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九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社会保险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十
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签劳动合同,引来双倍赔偿。
一个保洁女工到当地一家有名望的装饰公司工作,实际工作超过一年,但企业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亦未按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女工生病后引发官司,这家公司不仅被判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还被责令支付法定期间的双倍工资报酬,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12月10日,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法院判决被告某装饰公司报支原告韩某医疗费,支付工资,并责令另行加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一倍工资。
保洁女工未签合同生了病
2007年4月16日,原告韩某(女)到被告某装饰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韩某月工资收入为700元,另外每出勤一天享受误餐补助费5元。韩某在装饰公司工作期间,装饰公司未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为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
2008年4月24日,韩某在工作时因病回家休息,第二天到海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同月28日转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2008年5月17日好转出院,医嘱建议休息三个月。2008年8月17日,韩某病假期满。
2008年9月1日,韩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008年10月1日,装饰公司曾发函给韩某,韩某拒收,原件退回。2008年10月21日,仲裁委第二次开庭时,装饰公司当庭表示愿意与韩某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带来的合同书,要求当即签订。因韩某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装饰公司认为韩某不符合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同意与韩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未能协商一致。韩某当庭表示即日起与装饰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后,韩某不服,提起诉讼。
庭审辩论各持已见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主要争议在于,2008年8月17日后是否存在被告装饰公司不准原告韩某上班的事实。原告韩某声称,我病假期满后,曾多次到被告单位要求上班,但被告拒不安排原告上班。被告装饰公司述称,原告病假到期后,从2008年8月18日起,并没有来公司上班,也没有提供任何手续,故原告系无正当理由拒不上班。对这一问题,双方当事人分别举出大量证据证明己方主张。经过举证、质证、认证,法院认为韩某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在病假期满后实际到被告单位上班。
新法不溯及既往
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加倍支付工资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规定问题以及2008年8月18日后被告装饰公司应否继续向原告韩某支付工资问题。
编辑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十一
鉴于:乙方于20__年1月19日在甲方处操作冲床机时受伤,具体为:左手食指全切除、中指、拇指骨折,乙方此前已多次向劳动部门、无锡市公共法律援助中心等咨询,其对自身伤情已有充分的.认识,乙方清楚工伤的申报程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程序,乙方清楚知道自身情况可能构成的劳动能力等级,并对鉴定结果有预判,现乙方伤情稳定,基本康复。
乙方与甲方现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经过乙方申请,双方劳动关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
2、乙方对自身的伤情已有一定的认识,就可能构成的劳动能力等级有一定的预判,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赔偿8万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除该笔费用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乙方放弃其他所有赔偿、补偿请求,双方再无纠葛。
4、乙方承诺不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乙方同时也明确放弃按实际劳动能力等级所确定的赔偿金额与本协议赔偿金额的差额,即:_________________即便实际可以赔偿的金额高于双方就本协议达成的赔偿金额(8万元)的,乙方放弃超出部分的赔偿请求。
5、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上述费用。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十二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
基本案情:2009年2月9日,杨某被聘请进入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物管工作,同年3月被任命为副科长。不久,公司发生股权变动,杨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多方挽留无果,杨某于当年7月30日正式离职,双方劳动关系终结。
在杨某被聘用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月工资为1600元。2009年12月,杨某以公司侵害了他合法权益为由,向澧县劳动争议申请,请求裁决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该公司辩称,未与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非公司的主观恶意,公司不应承受双倍工资这种惩罚性责任。杨某主动辞职,公司多次挽留,这种由劳动者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010年1月,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时认为,杨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每月支付杨某2倍的工资。因此,对杨某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请求予以支持。杨某经公司挽留仍执意离职,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因此对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请求不予支持。据此,裁决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杨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7543元。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于2010年2月5日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杨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7543元。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问题,判决结果:4月26日,湖南澧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澧县氮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劳动者杨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7543元。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十三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二、劳动法解除合同补偿、新劳动法解除合同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第三种情况,如果没有协商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如果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提前1个月通知或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需要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相当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三、解除合同赔偿金计算、解除合同补偿金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
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
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五)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四、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问题、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乙方年月日到甲方工作,乙方与年月日在甲方处工作时不慎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伤残。现已康复出院。年月日乙方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级伤残。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主动要求与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青岛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二、鉴于该职工因工伤残拾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青岛市的有关法规,公司决定向其支付如下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8个月青岛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个月青岛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其他各项费用。
合计应支付:元。
第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一次性解决赔偿事宜;。
第四、本协议生效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利;。
第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第七、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十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职责:
年月日时分,甲方驾驶的与乙方驾驶的在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受伤,车辆损害。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职责。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元(包括已经支付的元)。
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务必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精选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书(案例16篇)篇十六
律师为你解析: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7)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2)、(4)、(5)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依据(1)、(2)、(3)、(4)、(5)条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时间不满一年的,对余下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按工作满一年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