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通用5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LZ文人2023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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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篇一

为改善我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强20xx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城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主动担当,切实履责,实现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为做好城区20xx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春节前夕,我局及时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工作周例会和节前工作布置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了城区党委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理解文件精神,达成思想共识,并对春节期间值班巡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并对值班手机做出具体工作要求,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有专人负责接听传达,确保第一时间接警(投诉)、第一时间处理。

我局通过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走字、制作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题板报以及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禁燃限放倡议书、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关于并转发武鸣发布公众号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内容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禁燃限放宣传工作氛围,确保宣传工作实施有效,深入人心。

春节期间,我局值班巡逻队员准时到岗到位,组织巡逻执法队伍分班次对城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对城区文化广场、各菜市场周边、江滨路、私人住宅区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进行思想教育并要求其自行做好爆竹纸屑清扫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的清洁卫生及良好的空气质量。

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其根本在于提高社会的公德意识,提高全民文明素质,需要长期有效的宣传教育做支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一直走在城市管理的最前沿,扎根于治脏治乱得最基层,这是综合执法队伍的独特优势,也是责任担当。我局将秉承“为人民服务”这一工作理念,继续投身于城市管理攻坚战,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主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篇二

在县应急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下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一切以人民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总结如下:

扎实推进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传达了上级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亲自带队检查安全工作,亲自督办重大隐患,真正做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全力维护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实现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年初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镇根据县安委办的一系列工作安排和部署,在辖区内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建筑施工、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汛期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不同时期,我镇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08家/次,共排查出一般隐患55处,已完成整改55处。

(一)消防安全方面

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及消防队等力量对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深入镇域范围内的加油站、民宿、超市、三小场所、电动车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三年行动年度计划深化推进专项整治,严查“三合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风险。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此外,统一与加油站签订了《加油站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切实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方面

对危化品企业(加油站)进行检查。我镇主要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涉及重点监管的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安全监管,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环境等的安全监管,严防油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节日期间,组织人力对各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逐一进行安全检查,与8个具有销售烟花爆竹资格的销售点签订《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一是对重点路段及区域开展摸查。重点对中、小学校周边及镇区经营性场所、市场路段等人流聚集处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尤其注重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中、小学校师生出行安全。二是开展车辆规范化整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三轮车及拖拉机等车辆摸底排查,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劝导、查扣,对非法载客的车辆予以扣押,限制其上路;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类车辆,尤其是中、小学校等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其立即整改,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立即报废。

(四)建筑施工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安全,及时排除建筑施工隐患,我镇联合规划办等有关部门对在建的房屋逐一摸排,组织建筑户和建筑施工包工头等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排查各个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从源头上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五)学校安全方面

主要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制度、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学生交通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府要求中心校园及时做出整改。并要求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六)森林防火安全方面。

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节及防火警戒期间组织林业站对辖区内重点林区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并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宣传,通过挂横额、发宣传单等形式提高群众防火能力和降低森林火灾发生。今年来,林业站在下洋辖区发宣传单达200多份,挂横额20余条。

(七)汛期安全治理方面。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性,我镇政府已多次组织水利所、应急办、渔政中队等相关部门,对按照“查细、查全、查实”的要求,对全镇主要防护堤、水闸、在建的建筑物、危房、加油站、低洼地带、水产养殖场、渔船、涉渔“三无”船舶、电力通信等重点设施(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摸底,并做好检查登记工作。同时,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度汛措施,为今年的防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为了使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应急办每星期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既查硬件上、行为上的隐患,也查管理上的疏漏,发现隐患现场下达整改指令,跟踪管理,做到五落实,严重隐患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根据上级要求,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提高安全认识,切实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组织各有关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自报,切实反映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并认真执行四项制度,按照镇委镇政府提出的绝不能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和厌战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各部门严格落实定岗值班和领导轮流值班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全程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随时备勤出勤。二是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预测预警、协调指挥、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预备措施。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应急队伍成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全部到达。

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篇三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篇四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xx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安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由稽查队长任组长,稽查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对检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经查,我县辖区内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烟花爆竹的标识、进货质量证明、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仓储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说明等情况。经过检查发现,经营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高,均能按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并能提供相关厂名、厂址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经营批发企业一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原则,对经营户和围观群众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户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专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是否有警示标语和燃放说明等标示,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篇五

学校的`宣传教育活动应集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正确的燃放方法、禁放时间、禁放点作为主要内容,将禁止燃放礼花弹、大二踢脚和酒后燃放作为宣传重点,以案例、图片、现身说法等形式,告知广大师生员工这三种行为对其人身将造成严重危害,也是导致死亡、受伤和火灾的重要原因,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远离这些非法、伪劣超标品种,并自觉杜绝酒后燃放。同时,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在节日期间自觉适度进行燃放,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的几率。

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与就近的消防、医疗部门和周边的社区燃放自治组织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各区县政府安排街、乡基层政府组织力量,协助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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