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材料 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汇总5篇)

时间:2023-10-02 作者:曼珠2023年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材料 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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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我国企业出租房屋,具体需要交纳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现将各税种分述如下:

第一,营业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税率为5%计算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税目税率表、《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第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1月1日至今,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同时在国家总局20xx年10月18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35号)中,自20xx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即外资企业同内资企业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三,印花税。以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税率为1‰计算缴纳印花税,或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按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第四,房产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自1月1日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4号)]。

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情况外,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出租房屋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算缴纳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第六,企业所得税。查实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将房屋租赁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本企业收入,扣除与该经营用房有关的成本和税费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第一,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第二,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税函[20xx]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对企业提前收到租金收入的情形作出了补充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企业收取符合上述规定的本期租金,应当期确认收入,交纳营业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提前一次性收到租赁期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如一次性收取几年的租金,在此情况下,应在收到预收款当天交纳营业税,但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同时,与此相关的出租房屋的折旧及交纳的税费等也应按税法规定分期计入支出。相关会计账务处理列示如下: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总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当年收入)

预收账款等(跨年度收入)

交纳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与当年收入匹配)

待摊费用(与跨年度收入匹配)

贷:应交税金等

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累计折旧

以后年度结转收入费用:

借:预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待摊费用

企业在发生出租业务时,可参照上述进行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日顾问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为了少纳税,减少租金入账的金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36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申报的计税依据偏低,是有权依据规定方法调整的,企业少报租金不但起不到少交税的目的,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是得不偿失的。

综上所述,企业在发生房屋出租业务时,应据实申报纳税,缴纳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并按以上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20,在区、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税收工作制定的“1、4、8、2”税收工作思路和市局税收工作要点,坚持以抓组织收入为中心,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入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提高征管质量水平入手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从落实“创新经济发展环境”要求入手提升税收服务水平,扎实工作,稳中求进,使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化目标,确保重点,提前完成全年税收任务。截止月日,我局累计入库税收收入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比时间进度快个百分点,超收万元,提前40天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分级次完成情况是:中央级收入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增收万元;地方级收入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增收万元(其中市本级万元)。分税种完成情况:“两税”完成万元,增收万元;三项所得税收入完成万元,增收万元。今年以来,我局税收收入受经济高速增长以及重点行业大幅增收的带动,收入形势良好。强劲的收入增长势头虽然减少了完成任务的压力,但对税收均衡入库和税收计划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一是强化收入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市局年度任务下达后,我们根据分局的税源分布和税种结构进行重点分析,及时将税收任务进行量化,层层分解到科、所,签定了收入任务责任书。根据收入进度,按月对税收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分析,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为了确保完成市本级任务,从四季度起,我们指定专人负责收入入库统计分析工作,前两月10天、12月5天通报一次进度,对收入完成情况作到心中有数。二是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从今年年初开始,分局将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45户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税源监控。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建立了重点税源台帐,并根据企业经济指标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到企业进行专项实地调查,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今年我局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收收入万元,占分局总收入的%。三是加强有效征管,大力清缴欠税。5月份,我们安排了税源清理工作,组织管理科和税务所对辖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专业批发时常、写字楼、宾馆和饭店的临时或长期租用商业客户进行了重点清查核对,清理漏征漏管户407户,强化了征管。同时,将清欠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到人,制定了考核指标,按月通报欠税清理情况。截止到11月30日,分局共清理欠税180余万元,提高了征管质量,有效地促进了税收任务的完成。由于任务明确,措施得力,确保了税收收入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全年提前“放光明”。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圆满完成综合征管软件推行各项准备工作。(一)深入动员,明确目标,提高认识区、市局动员会召开后,我局于9月24日召开了党组会,统一思想,明确思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综合征管软件推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业务组、技术组、金税工程组和保障组五个专业小组,并制定了分局《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方案》。9月27日上午,分局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详细传达了李局长和杨局长在区、市局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动员会上的讲话,宣读了分局《推广应用方案》。局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了《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工作责任状》,并做了动员讲话,号召全局干部职工继续保持ctais上线时的高昂斗志和工作热情,发扬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优良作风,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确保圆满完成综合征管软件的推广工作。(二)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确保时效。一是基础工作扎实,培训及时。分局在三楼会议室设立了“综合征管软件推行办公室”,悬挂了倒计时牌,为各专业小组配备工作记录薄,根据市局倒计时方案制定了分局《倒计时方案》,将沿用的各项ctais推行制度重新进行了规范整理,装订上墙,并按市局规定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专题工作简报。截止目前,分局已上报工作进度8次,上报专题简报6篇,撰写总结和专题汇报材料5篇(次),其中,专题简报已被市局采用2篇。同时,分局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组织了综合软件培训班,初步掌握了综合软件的整体应用功能。二是数据准备充分,成效明显。分局制定下发了静态数据准备工作和验证工作文件,明确了工作进度及要求,10月30日,已完成验证工作的98%。11月2-3日,利用两天的时间对验证中需变更的信息1735户次在ctais中全部进行变更;11月8日,认定非正常户118户,注销户343户;11月23日起,分局从业务组和技术组抽调了10名业务骨干组成4个工作小组,利用7天的时间,对管户数量、税务登记、税种核定、税务认定、出口退税和分户等信息逐项逐条进行核对,认真查找了差额原因并进行了落实。同时,我局积极做好动态数据的准备工作,对呆帐税金、留抵税金、多缴税金、欠缴税金进行了认真核实,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三是技术支持到位,保障有力。分局于9月底将所有计算机进行了检查,并对计算机设备进行了重新配置,在三楼会议室搭建了模拟环境,安装了网络版杀毒软件,为数据准备和分局网络数据安全提供了硬件支持。根据区、市局要求,对模拟工作室进行了扩充,及时补充了3台电脑,及时安装了ctais查询系统和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为数据核对工作提供了技术平台。四是金税数据准备充分,分步实施。按照市局规定,分局对相应的金税数据进行核对,对ctais中1077户中的1071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进行了认定,取消了6户企业已连续3个月未进行ic卡报税的企业资格,对民政福利企业、出口退税企业的认定信息也进行了核实准备。按照市局一般纳税人变更识别号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印发1100多份变更通知,安排大厅值班科长从12月1日起向分局所辖一般纳税人逐户发放,并对目前控管的97户dos版开票系统防伪税控企业正在逐户进行通知,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培训做好准备。三、强化税收管理,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推进依法治税。(一)积极做好税法宣传工作。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除参加市局组织的税法宣传月活动启动日外,组织企业和市场个体商户组成2个代表队参加了市局组织的第三届“朔方杯”税法知识竞赛,与金河乳业集团协办在牛奶包装袋上加印了今年的税法宣传主题,并组织召开了由重点纳税企业参加的税企座谈会,聆听纳税人心声,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了参考,被评为今年全区税法宣传月优秀项目。(二)认真做好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4月份我局对辖区一般纳税人进行了年检,严格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45户企业的资格,并及时对税款进行了清算。对年检期间注销的31户企业,按规定程序注销相关证件并移交有关部门做撤户处理。

(三)圆满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电话申报工作。分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考核目标,将汇算任务分解到科所、具体到个人,先后分7期对参加汇算人员和近300户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汇算清缴辅导,印发、张贴了相关宣传材料,大力宣传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了检查实效。截止到4月30日共检查193户,查帐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查补入库税款260万元。同时,针对推行工作前期部分纳税人对电话申报认识不足的实际情况,分局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克服推行阻力,并在征收大厅设置专门服务电话,辅导企业进行免费电话申报实验,主动做好服务工作。目前我局控管的4379户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全部实行电话申报,推行率达到了100%。(四)及时组织税收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今年,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和“一窗式”管理前增值税缴纳情况、交通货物运输发票抵扣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审核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了举报案件管理,加大了专用发票协查和注销户检查力度,维护了税收经济秩序。截止11月底,实施各类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58.1万元。(五)强化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为了确保完成“保九争十”的退税任务,分局通过召开出口企业座谈会、发放出口退税政策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出口退税政策宣传力度,对出口数额较大、退税进度缓慢的企业(如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等),由主管局领导带队多次下户调查督促,采取盯单方法对企业出口未退税的单证逐份查明原因,积极寻找对策,并针对外贸企业四季度出口量大、新办外贸企业退税周期长等影响退税进度的因素,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工作目标,积极寻找对策,确保出口退税工作顺利运行。截止11月底,我局共计退税2447.8万元,经审批免抵调库153.8万元。(六)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ctais上线后,通过新老系统的并运行,分局针对原业务流程与ctais不相适应的情况,多次组织召开业务协调会,规范和统一了征收管理业务流程。对内在加强岗位人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其他部门人员分批次到大厅进行“一窗式”培训学习,对外先后举办培训班四期,培训纳税人近600人次。同时,将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款缴纳全过程纳入网络管理,实现了ctais和“金税工程”二期的兼容,使其真正成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工程。今年,除信义所外,公文处理系统已全面推行,实现了无纸自动化办公。截止12月日,从公文处理系统核发文件份,收文份,编发简报93期(被区市局采用30篇),较好地发挥了上传下达作用。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管理,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一)强化班子建设。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班子理论水平。年初分局制定下发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主讲人员。今年共组织学习12次,写学习笔记人均10000字以上,写心得体会2篇。二是分层次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征求意见。党组成员就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带队治税、廉洁自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了思想,找准了问题,增进了团结。将班子建设活动延伸到各部门,先后两次召开中层干部民主生活会,帮助部门负责人寻找自身不足,切实发挥部门班子的作用,以带动整体工作效能提高。三是通过落实考核制度,强化班子责任意识。今年,我局按照《领导干部岗位津贴考核办法》,针对中层以上领导在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布置和落实中出现的失误,对部门正副职和局领导共计21人次分别追究了直接、连带和领导责任,扣发岗位津贴1670元。(二)提高干部素质。首先是将学习制度化,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普法教育结合起来,按季下发学习安排,落实学习内容,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其次是学习形式多样化,以考促学。组织干部观看了记录片《走进毛泽东》,进行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先后组织73名干部到征收厅进行了“一窗式”岗位操作培训,分期分批对37名副岗人员进行岗位知识培训,提高了干部的`业务技能,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征管法》及相关知识的考试,组织分局52名党员进行了《两个条例》的测试。三是增强学习培训的目的性和实用性,大力推行主副岗管理制度。通过实地培训和练习,副岗人员都能够完全适应主岗工作要求,先后有10多名副岗人员得心应手地顶替主岗工作,培养了税收多面手,优化了人力资源。四是落实学历教育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提高学历层次。今年,分局有21人参加了学历提高的再教育,其中7人取得专科学历,14人取得本科学历,专科学历比上年增长6.4个百分点,本科学历比上年增长13.6个百分点。(三)注重制度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从2月份起,组织人员着手分局《制度汇编》的起草工作。7月初,行政卷已编撰完备编印成册,将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行为纳入制度考核和规范的内容,使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目前,业务卷的审稿工作已经结束,各项制度进入试运行阶段,计划年底前编印。从8月份起,我们邀请区档案局的专家,抽调部分同志着手行政文书、征管、计会和音像档案的归集、整理和装订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我局于12月4日顺利通过自治区档案局验收,成为区级档案达标单位。(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增强集体凝聚力。为了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分局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活动,“三八”妇女节为55名女同志送上了节日礼物,“六一”儿童节为55位干部子女发放了价值5500元的购书卡;4月下旬,组织开展了以“激情释放,拥抱自然”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庆祝分局成立一周年,迎接“五一”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的到来;“七一”前夕,与实验小学举办联谊活动,庆祝建党83周年;9月份组织干部参观镇北堡影视城,开展了广播操比赛和兰一山庄联欢活动,迎接国庆节的到来;11月又和国际家具汇展中心举办了税企联谊活动,密切了税企协作。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不仅增进了大家的相互了解,也缓解了干部职工紧张的工作情绪,进一步增强了集体凝聚力。同时,分局坚持办好食堂,解决干部就餐问题,开放图书阅览室,丰富干部精神生活;及时组织探望生病住院的干部职工及家属26人次,支付慰问金7400元;安排工会对8名离退休干部逐个进行了走访,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并在重阳节邀请老干部座谈,共度“老人节”,送上分局的关心和慰问,使老同志也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五、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大力创新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局于3月中旬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年工作任务,签订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今年分局共逐级签定《廉政责任书》113份;《家庭保廉协议》114份;《八小时以外公约书》14份;《税企廉政公约》2350份,形成了单位、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在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的同时,实行了廉政保证金制度,今年分局共扣发廉政保证金79270元,有力地促进了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强化教育,提高干部自律意识。分局将“三项禁令”纳入廉政学习内容,结合所得税汇算、个体户评税等工作层层监督抓好“三项禁令”的落实。深入开展了“八个一”活动,4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宁夏女子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到宁夏武警总队二支队特勤中队学习部队纪律作风,建立了纪律作风教育基地;5月份组织全局党员进行了“两个条例”的考试;6月份组织了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及廉政形势报告会,进行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加强了党风党纪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转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此外,9月份与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联合成立了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强化了对干部职工的事前监督。三是深入开展“找差距、树正气、转行风”百日活动和“满意在国税”竞赛活动,深化行风建设。首先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满意在国税”争创“文明服务窗口优胜单位和文明服务标兵”竞赛活动的通知》及《2004年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制定了《优化服务文明办税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确保安排部署到位,加大考评力度。重新制定下发了《税收行政处罚标准》,成立了重大案件、减免税和出口退税集体审理委员会,明确了职责权限。其次是组织开展活动,将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把“满意在国税”活动同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服务优胜单位和文明服务标兵活动结合起来,将活动范围从办税服务厅扩大到各税务所和业务科,按月评比服务标兵;在办税服务厅悬挂《行风评议纳税人意见薄》,向纳税人发放调查测评表250余份,对各部门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政策、纳税人满意率等情况进行摸底;送减免税政策上门,深入细致地做好涉农税收政策宣传,使各乡、镇、街道和各大市场的纳税人都能及时了解掌握和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确定“局长接待日”和开设热线电话、设置警示牌,在分局办公楼前设立“满意在国税”举报箱,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来访和投诉,倾听纳税人心声;优化、美化办税环境,对征收大厅和办公楼进行彻底粉刷;组织了“满意在国税”演讲比赛,通过讴歌身边的人和事,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开展了以“不比环境比服务、不比硬件比效率、不比得失比奉献”为主要内容的“三比”、“四靠”、“五突破”活动,号召干部职工立足本职,以实干精神和真情服务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同。第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4月份召开了特邀监察员及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税企座谈会,充分听取参会人员对税风税纪、、执行政策及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11月又组织召开了行风评议座谈会,邀请兴庆区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辖区内的乡、镇、办事处领导及分局特邀监察员就分局行风建设工作提意见,听取了加大税收宣传进社区、进街道的力度和加强对干部违纪问题的考核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力求促进分局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2004年,我局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干部不能胜任现有的工作岗位,干部培训工作深度不够;二是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实干精神,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个别干部的管理理念还比较滞后;三是税收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税收征管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ctais强大的监控和查询功能还未充分利用起来,税收信息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20工作思路一是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继续加强各税种的管理,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加大对欠税的清缴力度,确保超额完成税收任务。二是以印发《税收管理制度汇编(业务卷)》为契机,将业务工作作为重点,继续整合流程,规范程序,推动税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按照总局和区局税收征管会议精神,借助综合征管软件的推行,落实税收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要求,通过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办法》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奖惩机制促进干部职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为各项工作开展打牢基础。五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要求,把纳税人满意作为税收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推动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计划

税务会计的主要工作是

一、 负责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建安劳务发票等各种发票领购、保管,按规定及时登记 发票领购簿。

二、 开具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建安劳务发票。对异地纳税要开出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并 作登记备查。

三、 对各种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审核,及时进行发票认证。

四、 规范本地、异地各项涉税事项的核算、管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

五、 负责编制国税、地税需要的各种报表,每月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用好税收政策,规避 企业涉税风险,依法纳税;负责减免税、退税的申报。

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要正确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把握时机,挖掘潜力,积极寻找新的税源增长点。着手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全面铺开税源调查工作,对实有税源作认真的分析测算,制定适合我县经济特点的税收收入战略。

二、深化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一)全面推行纳税评估工作。按照新的税源管理模式的要求,税务分局要设立纳税评估岗,纳税评估岗在以后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大力度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扩大纳税评估面。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训,造就一支业务过硬的纳税评估队伍,纳税评估的税收要在总体税收中占有一个重要地位。

(二)继续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的管理。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的税收占全局总体税收的80%以上,要配置素质高、业务强的.税管员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三、开展绩效管理,促进队伍建设

要把夯实征管基础、提高队伍素质作为重点环节来抓,进一步加强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备文体活动场所的建设,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专项活动,活跃气氛,弘扬地税精神。

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一)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树立服务是税务机关法定职责的理念,提升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转变重执法、轻服务或重管理结果、轻服务过程的观念,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要加强对税务人员履行义务、提供服务情况的监督与考核,促使税务人员把手中的权力转变为为纳税人服务的义务和职责。

(二)创新纳税服务载体。要适应新时期税收征收管理发展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地税动脑筋、做动作。自觉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使税收征管模式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贴近纳税人,更具人性化。要建立一种与纳税人平等对话的长效机制,畅通信息交流的渠道,倾听纳税人的呼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业务咨询,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对于来年工作所指定的一些计划。望来年大家在工作共积极努力,以最饱满的热情为局的进步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企业税务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一、工作总结

1、认真开展第三季度“媒体记者体验行”活动。

2、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进纳税人”活动。

3、持续做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

4、收集我区电子税务局意见建议。

二、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有关文件及工作要求。

2、加强绩效管理,及时跟进各考评指标落实和完成情况。

3、做好大厅导税、值班领导值班安排工作。

4、每周向办公室上报双公示,及时向区局上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报和纳税服务动态。

5、按照区局有关要求,做好12366热点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的'各项工作。

6、在做好内部人员税收政策培训的同时,根据纳税人需求制定“纳税人学堂”辅导计划,做好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

7、认真开展第四季度便民办税春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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