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紫衣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和反思,帮助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成长和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一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_会会议报告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09年开展试点,2010年全面实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于2010年编制完成了《宿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年)》,规划涉及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宿豫区和宿城区等5个县(区)、71个乡(镇),建设总面积为万亩,我市高标准农田比重将由2010年的,提高到2020年的60%以上,平均每年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万亩。目前,我市每年实际安排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都在20万亩以上,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占比可达到,将超额达到预定指标。

根据规划,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分为粮食安全保障区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粮食安全保障区以泗洪北部、宿城南部、宿豫东北部、沭阳东部以及洪泽湖、成子湖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主要实施粮食标准化生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则以245省道沿线、宿沭一级公路沿线以及黄河故道沿线为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特色蔬菜、花卉苗木等现代高效农业。

我市2009年至2012年共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万亩,累计投入资金亿元。分部门、年度和县区建设完成情况为:

1、分部门完成情况。

合计农业开发国土水务农委。

(亿元)建设。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万亩)。

2、分年度完成情况。

合计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万亩1万亩万亩万亩万亩。

3、分县区完成情况。

合计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

万亩万亩万亩万亩万亩万亩。

至2012年底,我市高标准农田占比为。目前,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建设任务为万亩,项目总投资亿元,其中财政投资亿元。项目建成后,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将达到,高于预期目标5个百分点。

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和主要实施部门,我市农业开发2011年度项目建成了宿城区罗圩乡高标准农田、宿豫区来龙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李恒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众兴镇、李口镇高标准农田、泗洪县石集镇高标准农田等5个项目,面积万亩。2012年度建设了宿城区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宿豫区侍岭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马厂镇、钱集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穿城镇、三庄乡高标准农田、泗洪县城头乡、石集乡高标准农田面积8万亩。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也都按照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2012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中,泗阳众兴镇高标准农田和泗洪县石集乡高标准农田被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评为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为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及各县区分别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级农开、农委、国土、水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县(区)农开局,具体负责、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推进及验收等工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全市上下采取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市、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有效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从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进度督查、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定期组织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二)加强项目评估论证。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实行公开竞争选项、立项,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中介审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严格项目评估程序,加强对项目规划、工程设计等方面的评估,提高了项目选项的公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规范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和市招投标中心紧密配合,根据农业开发业务特点,共同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招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同时,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我们全面推行“群众监督、部门监管、专业监理、审计监察”四位一体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的管理。

(四)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为保证年度项目按要求圆满完成,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农开、农委、国土、水利等部门实行重点工程联系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施工突击月”、现场观摩会、集中检查等活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推进的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五)加强验收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的原则,市各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推进和验收工作。并定期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类项目完成验收后,报经市高标准农田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同时,市级组织对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和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二

农田是国家的脊梁,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推动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过程中,我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一段:重视土壤的保护和改良。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键在于土壤的保护和改良。在实际工作中,我切实体会到了土壤是农田的命脉。只有做好土壤的保护,才能保证农田的持续生产力。在实施土壤保护工程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对土壤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通过调查土地的土壤结构、质地、水分等情况,制定出合理的保护措施。例如,通过合理的轮作制度和绿肥覆盖等措施来改善土壤的结构,提高土壤的肥力。通过加强土壤的水分管理,确保土壤湿润的程度,有利于种植作物的生长。通过科学施肥,合理利用农业废弃物等资源,降低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减轻对土壤的污染。

第二段:注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农田水利设施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我们重视农田水利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首先,我们进行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全面评估,了解现有设施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包括修建灌溉渠道、水塘、水泵站等设施,确保农田的灌溉水源供应充足和稳定。同时,我们也注重对农田排水系统的改善,通过修建渠道、排水沟等设施,确保田间排水畅通,避免积水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第三段:坚持科学种植方式。

科学种植方式是提高农田产量和质量的关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我们注重科学指导农民,指导其选择适宜的种植方式。首先,我们通过农田调查和土壤分析,了解土地的状况和适宜种植的作物。在此基础上,我们鼓励农民采用保护地球种植、有机种植等生态友好的种植方式,减少对土地和环境的污染。同时,我们也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通过推广科学的种植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农田产量和质量,还可以减少对土壤的破坏,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第四段:健全农田综合管理制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健全的管理制度来保障实施。在实践中,我们注重建立健全的农田综合管理制度,包括监测、评估和管理三个环节。首先,我们建立了农田监测系统,通过对农田水质、土壤肥力、农作物病虫害等要素的监测,及时了解农田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其次,我们建立了农田评估制度,对农田的产出、效益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后,我们建立了农田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加强对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农田的良好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段:加强农田建设宣传,提高农民的认识和参与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为了更好地推进农田建设工作,我们加强了对社会公众和农民的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农田建设的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我们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田建设,提高农民的认识和责任心,引导他们自觉地保护和管理农田。通过宣传工作,我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为农田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动力。

总结: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农田产量和质量,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土壤保护、水利设施建设、科学种植方式、农田综合管理制度和农民参与等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才能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实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三

为全面落实_总理、胡春华副总理关于“十二五”以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着力解决清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我局接到中央、省文件和市里的整改通知后,对照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大问题,邀请专业第三方,对于各个问题针对性地解决和规划,反映到文字上,将整改初稿交于市农发办进行指导,最终确定后形成正式文件。

通过文件的下发,将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类问题书面性呈现出来,并以解决上述四类问题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包括较为具体地说明“十二五”以来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类问题以及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逐项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制度文件、通知要求,继续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坚持既往制度落实落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

在处理高标准农田投入标准偏低问题时,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落实好本级预算,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发行一般债券,2020年发行了一般债券用于高标准农田1776万元,专项债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了区政府督办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制度文件、通知要求,继续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坚持既往制度落实落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完善机制措施,激发团体活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在农村工作重心转移乡村振兴开局之年,圆满完成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为乡村振兴增光添彩,提供强力支撑。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四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通过提高农田的质量和效益,以提高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我国农业发展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我深有体会,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谓是求解我国农业发展的关键一环。

第二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第一步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当地的土壤、水质和气候等自然因素,结合农田利用现状和农产品的特点,制定出适宜农业发展的规划方案。只有科学规划,才能合理布局,确保农田的高效利用和农产品的提高质量。

第三段:灌溉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灌溉设施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注重投入现代化的灌溉设备和技术,以提高灌溉系统的效果和水资源的利用率。例如,可以利用滴灌、喷灌等现代化的灌溉方式,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同时提高土地的水分利用效率,从而提高农田的产量和质量。

第四段:施肥技术,改善土壤质量。

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而施肥技术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之一。通过科学规划施肥方案,合理选择化肥和有机肥的比例,以及时间和方法来施肥,可以改善土壤的肥力,提高农田的产量和质量。同时,还需要注重土壤保水和保肥的措施,减少土壤的侵蚀和养分的流失,实现土壤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段:病虫害防治,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病虫害防治。通过科学的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措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农田的病虫害发生,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此外,还需加强农药的合理使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确保农田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结: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现代化的灌溉设施、科学施肥技术以及病虫害的有效防治,可以提高农田的产量和质量,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相信,在未来的农业发展中,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五

为全面落实_总理、胡春华副总理十二五以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审查评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四个意识,坚决实现两个维护,以高政治责任感和实际工作风格,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全力解决审查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提供有力支持。

研究判断和起草过程。

我局收到中央、省级文件和市级整改通知后,对照文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对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块占有、投入标准低、质量不符合标准等4个问题,邀请专业第三者,对各问题进行合乎目的的的解决和计划,文字反映,将整改初稿交给市农发行进行指导,最终确定后形成正式文件。

工作目标。

通过文件的发行,书面表现了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块占有、投入标准低、质量不符合标准等4种问题,以解决上述4种问题为我们的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十二五以来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块占有、投入标准低、质量不符合标准等四个问题,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逐一整理,以此为契机,认真执行上级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制度文件、通知要求,继续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坚持以往制度落地,在实践中探索创新。

创新措施。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制度文件、通知要求,继续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坚持以往制度落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完善机制措施,激发团体活力,创造干事创业、勇敢领先、一流工作氛围,在农村工作重心转移乡村振兴开局之年,圆满完成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为乡村振兴增光添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六

今年1至3月份,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v^、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扎实推动全区“平安林区”建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为保护我区森林生态安全、保障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第一季度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1、以学教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全局民警职工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严格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上级机关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好规定的每一项工作。同时于每周五分别由局领导轮流组织全局民警学习相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并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敬业精神,增强工作干劲,增强纪律意识。

2、我局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民警养成教育,积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从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严格公务用枪和警车管理使用,从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标准规范抓起,严格指纹考勤制度、上班着装、请销假制度、局领导也严格执行区委要求的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度,另外进一步严格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队伍管理,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保障各项警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至3月份以来,我局队伍稳定,民警没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完善我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其更切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年终将各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相挂钩,直接纳入年终评先评奖,奖勤罚懒,弘扬正气,真正体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使整体队伍得到全面提高。

今年1到3月份期间,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v^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及要求,利用周五学习日,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大在一些法律概念和具体法律条款上的认知力度,做到精准熟练,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及购发执法业务书籍等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打击各类涉林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火灾预防和森林火案查处“破案攻坚战”。第一季度,我局受理森林火灾案件4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起,破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行政案件受理3起,查处3起,到目前为止,我局火案查处率一直保持在100%,有效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

2、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1)以开展创建“平安林区”活动为契机,促进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云南”、“森林云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同时也是“平安古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局把创建“平安林区”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中,积极落实、扎实开展。结合此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根据“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要求,我局城郊林区派出所和刑事侦查大队于近期内分别在所属辖区七河乡共和村和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开展了以“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为主题的“平安林区”创建宣传活动。利用赶集天,民警向前来赶集的农民群众发放并宣传了各种林业法律法规、护林防火宣传材料多份,在显要位置喷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几十余条,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此次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保林护林有了更多的了解认识,护林、爱林意识大大提高。最大限度地使林农投入到“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形成“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的最终目标。

(2)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林区,深入群众,认真做好“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同时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耐心讲解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重点向林区群众宣传如果擅自进入林区随意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故意纵火等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大家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宣传《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及《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弘扬正气,并呼吁全社会都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共制作展版2块,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认真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充分了解了林区社情民意,及时掌握了林区治安动态,积极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会治安稳定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民警素质不平衡,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等等。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全力推进“五化”建设;二是切实加强特情耳目建设,加大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林区治安调研,准确掌握林区治安动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四是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多方协调,切实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加快办公楼业务用房建设步伐;五是以信息化为龙头,全面落实科技强警战略,确保各项森林公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七

1.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企业和项目,并和^v^、发改局及时到企业催收统计报表。

我局按照市政府的任务要求,及时把各项目标任务指标按月按季分解到乡镇、企业及项目,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及时跟踪指标完成情况,并适时启动调控预案,和^v^、发改局及时到企业催收统计报表,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2.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抓好工业园区建设。

按照县委、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致力于优化和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进工业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县城西南工业园区——石龙工业集中区”沿河、沿线“工业走廊”。一方面,抓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强石龙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b区标准厂房建设,完成标准厂建设,抓好威野船舶公司、偏钒酸铵厂、汽车配件厂、鑫达矿业公司、申象木业公司、棉纺厂、鑫达矿业公司等企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抓紧做好石龙工业集中区申a设计工作。现石龙工业集中区申a设计工作已完成总体规划前期工作。

3.狠抓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4.大力发展新型产业,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坚持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并重的原则,认真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认真抓好下田锰矿、东糖石龙、博华食品、联壮化工等企业的节能监测,引导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控制源头,改造现有,淘汰落后”的思路,通过调整结构,实现节能;今年我县引进了造船、汽车部件等产值高、附加值高但污染少耗能低的新兴产业项目,有力的推进我县的产业调整和产业升级。对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能耗跟踪制,派出干部深入企业进行能耗跟踪调查,巩固企业节能成果;对重点建设项目,落实专人服务项目建设,及时协调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实施“3个10亿元”产业工程,培强主导产业。

把实施“3个。

6.积极稳妥推进金龙街旧城改造工作。

7.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经贸系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经贸系统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经多年的努力,我县工业经济已积累了一定的基础,我县工业经济总体向好的发展基本面没有改变,但我县的工业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任务和新问题,总体形势仍十分复杂,但总的来,20xx年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有利因素和机遇是有的。

1、国家继续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注重调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将为我县工业结构调整带来重大机遇。

2、国家着力改善民生,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培育经济增长的内动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带动消费品工业继而带动上游原材料工业的发展,这对我县拉动工业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3、^v^、^v^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工业发展上明确提出“要提升糖蔗综合加工利用水平,积极发展锰深加工,培育壮大新兴资源加工型产业”,鼓励发展糖业循环经济,为我县工业加快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机遇。

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西南协作等多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为我县工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多区域合作的新生机遇。

5、自治区颁布了《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并出台了40个配套文件,对工业发展重视的程度越来越高,全区工业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黄金期,对加快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20xx年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的有利条件和机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1、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培育支柱产业。充分利用地处桂中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交通便利优势,借助广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桥头堡、大西南出海通道建设中的开放带动作用,发展制糖业及综合利用、桑蚕业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重晶石矿开发及精深加工等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二氧化锰、铅、锑、银等金属冶金业、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业、林产品加工业、造纸业、建材业等五大支柱产业。

重点帮扶规模以上半停产企业、解决融资和产品销售等问题,确保它们实现正常生产。

3.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及相关企业,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及时跟踪指标完成情况,并适时启动调控预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5、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改革。积极推进国企改革步伐,以改革为动力,通过采取外引内联,联合兼并,产权转让,依法破产等多种形式,盘活原有国有企业的资产,完成以“两个置换”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力争外贸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矿产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完成改制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经贸系统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八

根据_、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14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_招标投标法》、《_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_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九

半年来,在^v^aa市纪委的指导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镇纪委始终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v^精神,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为洛水镇走在镇域经济发展前列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认真履职,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构建责任体系为核心,通过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制定并落实了《洛水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按年度调整惩防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镇党委于20__年11月正式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牵头具体落实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定了《^v^洛水镇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v^洛水镇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实施共登记出部门权力87条,查找出部门廉政风险点85条。针对办、所、中心和村(社区)风险,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由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共制定部门廉政风险防范措施85条,其中部门重大风险防范措施42条,部门一般风险防范措施43条,个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89条。

(二)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狠抓教育警示,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按年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坚持教育为本,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以中心组学习为契机,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村(居)主要负责人共同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十条措施》,以《廉政准则》为抓手,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其廉洁从政的政策法律水平,增强其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注重实效,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

始终把监督检查作为强化纪检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重点对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农房重建、维修加固资金、特殊党费发放等各类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违规分户、违规发放农房资金和特殊党费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纠正,有效遏制了重建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灾后重建资金等问题,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重建实施程序规范,结果公正、透明。

(四)强化行政监察工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履行监察职能,引导镇村干部强化服务意识。镇纪委坚持深入开展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督促各部门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机关考勤、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解决了干部作风飘浮、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形成了良好的机关办事作风。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

工会工作主要是根据区工会20xx年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党的^v^精神和区委九届五次会议精神,围绕街道党政中心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提出掀起一个学习的高潮,开展二个竞赛,强化三个建设,发挥四个作用,抓好五项工作,围绕总体目标1-3月份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在两节期间开展了扶贫送温暖活动,走访贫困职工29户,每户300元。

二是在职工中开展读一本书的活动,制定了读书学习活动方案,米军同志将方案发给每个职工,人均一份,街道办给每个职工购买一本书供大家学习。

三是抓女职工安康保险工作,按区工会下达的200人指标现以100%完成。

四是对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实行档案管理,并在3月20日组织培训35人。

一是要继续推进非公有企业建会工作,已建会的企业完善各项制度,签定集体合同。

二是要完成上级要求个体建会率达到90%-95%的目标。

三是要抓好工会组织、宣传、维权、帮扶、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

四是要在企业中开展争做金牌班组、金牌个人、劳动竞赛、学习竞赛。同时要做好“五一”劳动模范评选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一

1、提高认识,迅速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于1月4日和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20xx年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精神,布置春节两会期间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使干部职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的xxx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3、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环保部门的职责,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和落实了各股、队、站检查工作的任务、范围、重点、要求和检查时间次数,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4、签订责任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落实局各股、队、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我局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照县政府与环保局签订的20xx年安全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各股、队、站与环保局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要求各股、队、站长(负责人)向局交纳安全生产工作履职风险抵押金各200元。

1、安全大检查基本情况。

我局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26日至28日)和第一季度大检查行动(3月8日至15日),先后对使用放射源和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及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xxx人造板有限公司、xxx建材有限公司、xxx水泥厂、xxx医院、xx造纸厂、xxx农药厂等11家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容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县人民医院等县城4家医院、县城机动车修理、洗车业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以及本局执法人员到建筑施工场地监督检查配戴安全头盔情况、本局使用的机动车辆、电器设备、电线、开关、建筑物内外墙饰物的安全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检查36人次,检查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各股、队、站提交检查总结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检查,重点检查的11家企事业,除个别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违法排污外,大部份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其中6家使用放射源的企事业,放射源辐射防护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放射源安放在正常位置,闲置的放射源保管措施比较严密,未发现异常情况。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发现泄漏现象。非重点检查的`企事业,大部份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其他有关安全检查的工作。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为防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事故,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审批、验收建设项目,对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求业主征得安监部门同意,对竣工验收环保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办环评报批手续擅自动工建设的,特别是对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二是积极配合县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我局出动30人次配合县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非法采矿、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综合执法行动。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二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方法,通过改善土地质量、农田水利设施、种植结构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从而提高农田的生产水平和质量。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改善农业生产的效益,并能够保护农田的环境,提高农田的抗灾能力。长期以来,我们国家高度重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经验。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键是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和全面系统的推进。在规划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土地利用、土壤改良、水资源开发和管理、农作物品种选择等因素,结合具体地域特点确定目标和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善农田的排水条件、提高灌溉设施和水利工程的建设保护,增加施肥灌溉的科学性,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还需积极推进农田环境保护,加强农田的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工作,保护农田的生态系统,提高农田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利用。

我国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效。首先,在河南、四川等地的种田高粱种植中,通过调整种植结构,采用先进的农业耕作技术,每亩田年产量达到1500公斤以上,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其次,在连作障碍地区,通过推广休耕、轮作和有机肥的使用,解决了土壤退化的问题,使得土地的肥力得到有效恢复。另外,在水稻种植中,通过调整灌溉制度和施肥方案,有效节水和提高产量。这些经验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切实可行的,能够在不同地区和农作物种植中取得好的效果。

尽管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推广的不平衡,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进不均。其次,农民对新技术和新模式的接受程度有限,缺乏相关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另外,农田环境保护、生态安全等问题也需要更加加强。为应对这些挑战,应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技术储备,加强农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督执法力度。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我们多年的实践和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经验。然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仍然艰巨,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进力度,加强政府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农民积极性,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做出更大贡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厅、农业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高标准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门间专项规划和资金安排统筹衔接不够、建设内容不配套、建设管理不到位、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需要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规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尽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加强建后管护,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节水灌溉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提高口粮生产能力。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探索资金整合、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新机制,统筹使用建设资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地方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和资金支持。

多元投资,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三)主要任务。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到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

二、加强规划和资金统筹,形成工作合力。

(四)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衔接本省(区、市)的新增粮食产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有关规划,完善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本省(区、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建立部门联动、上下衔接、省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县级政府责任。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加快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分解落实建设任务,明确重点区域,确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其中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地块和图上。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善工作和省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

(五)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各省(区、市)要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围绕巩固和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安排已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块,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切实提高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和产出能力。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将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纳入规划范围和年度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充实建设内容,实行连片治理,推进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六)加强建设资金整合。湖南省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意见》(财农〔〕247号)要求,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建立健全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的`长效机制,为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开展资金整合试点提供借鉴。各地要结合实际,以县为单位,探索多种形式的资金整合模式,可以按照统筹规划、分部门实施进行整合,也可以突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部门界限推进资金整合。

三、规范项目管理,科学推进工程建设。

(七)科学设计建设内容。各省(区、市)要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组织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以畅通骨干灌排渠系为基础,协调推进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重视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大力推广土地深耕和节水灌溉,同步采取农艺和工程技术措施。

(八)强化工程建设监管。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制度,梳理和规范项目申报、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精细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升级完善监测监管系统,统一数据要求,开放数据接口,公开统计结果,为相关部门共享系统提供便利。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本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拐点坐标、主要工程量等信息,做好数据汇总和提交,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九)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推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登记造册。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管护到位。强化用途管控,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种植,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在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时,要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纳入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把建后管护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范围。

四、增加建设投入,确保质量进度。

(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支农投入的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合理制订不同类型区的亩均投资标准。各地要调整优化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范围。

(十一)积极吸引社会投资。探索将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并适当安排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各地可探索实行委托代建、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各地承担的规划任务,继续安排年度建设资金,确保国家投入力度不减,进一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

(十二)创新投融资模式。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地方和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各地要通过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搭建投融资平台等方式,培育符合要求的贷款主体,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提供便利。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十三)落实地方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由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农机)、人民银行、林业、银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和协调沟通。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逐级落实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好建设情况自查和总结,全面客观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十四)加强部门协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跟踪掌握建设情况,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做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协调和统筹规划,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监管,落实建设资金;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和国家标准委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完善标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信贷支持。

(十五)强化评价与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16),开展建设任务、质量、成效、管理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价工作。依据规划及确定的年度安排,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国办发〔2015〕80号)要求和相应的评价规范,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对各省(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中央财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安排挂钩,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确定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

第五条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

第六条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第七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全国农田建设规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研究编制本省农田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接省级农田建设规划任务,牵头组织编制本级农田建设规划,并与当地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规划衔接。

县级农田建设规划要根据区域水土资源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落实到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单个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县级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县级项目库,形成省级农田建设项目库。

第十条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在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在完成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一条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材料。

第十二条初步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规划任务、工作实际等情况,将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地方法规要求,确定项目审批主体。

第十四条省、受托的地(市、州、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可行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要适时批复。

第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本省农田建设规划以及前期工作情况,以县为单元向农业农村部申报年度建设任务。农业农村部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并结合省级监督评价等情况,下达年度农田建设任务。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汇总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批复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十七条农田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按期完工,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建设期一般为1-2年。

第十八条农田建设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可简化操作程序,以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选定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农田建设应坚持农民自愿、民主方式,调动农民主动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积极性。鼓励在项目建设中开展耕地小块并大块的宜机化整理。

第二十条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监理、审计及专业化管理等单位或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批复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确需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按照“谁审批、谁调整”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复。项目调整应确保批复的建设任务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

终止项目和省级部门批复调整的项目应当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农田建设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建设进度,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第二十三条农田建设项目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由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各项建设内容;

(二)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三)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正常,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四)各单项工程已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四方验收;

(五)编制竣工决算,并经有资质的机构审计。

第二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依照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初验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

第二十六条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在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由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验收结果应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每年应对不低于10%的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由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农田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要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八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

第三十条加强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将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开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对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督评价。农业农村部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采取直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各省农田建设项目开展监督评价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终止项目,协助有关部门追回项目财政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在信息平台上填报农田建设项目的任务下达、初步设计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项目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并与规划图衔接。

第三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性规定,涉及资金管理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相关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在本办法施行之前,原由相关部门已经批复的农田建设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五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的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既包括发展农村生产力,也包括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抓好试点示范,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首先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真正受益。其次,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在实践中推进农村各方面制度的创新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再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

良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明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要有良好开局,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这两年粮食连续大幅度增产,供求矛盾有所缓解,但粮食产需仍有一定缺口。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耕地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继续增产难度加大,长期保持粮食供求平衡任务十分艰巨。因此,一定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这两年农民增收比较多,很大程度上是政策扶持和价格因素带来的',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增收的难度很大。要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减少农村贫困人口。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要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逐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税全面取消后,要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同时统筹推进粮食流通、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明年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逐步加大“多予”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已经出台的各项支农措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逐步把行之有效的支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六

为加快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根据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度我镇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0.6万亩,完成项目投资900万元。具体任务落实在龙太村。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底前):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向当地群众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把高标准农田项目为民做实事、为民办好事的目标宣传透彻,使群众都能知道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作用及好处;二是结合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良种良法推广、科技示范培训等工作,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在项目区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准备阶段(3至8月):本着因地制宜、广纳民意的原则,按照大思路、高境界、高标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大环境的思路,对项目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在项目布局上,根据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和呈现的水系特点,对沟、渠、田、林、路进行综合规划,桥、涵、闸、站、电全面配套。并注重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含量,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同时项目建设村要负责做好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公示、镇负责做好项目审核造价、完成招投标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9至次年2月底):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工程扫尾,补缺补差,落实管护措施,完善档案资料,完成各级验收、整改和入库报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管理、考核和奖惩。项目实施村应成立相应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任务。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开城镇人民政府。项目村作为项目工程建设主体,具体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村书记任组长,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路面拓宽、杆线迁移、矛盾调处等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一切具体问题,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项目村要成立理事会、组建3-5名农民监督员协助镇、村跟踪监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三)规范程序,合法施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均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按照规范的施工流程手续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五)建立机制,强化管护。镇政府对接项目实施村,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特点,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对不同类型工程,按照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合同,安排专人负责工程的管护,确保工程建后发挥长效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扛稳扛牢农业大省的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到2021年,全省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0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一)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坚持按灌区或流域集中连片建设,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亩。全省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鼓励支持工作基础好的粮食产能大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省整县推进达到30个以上。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优先支持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突出节水优先,旱涝保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农田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田工程性缺水问题。完善田间灌排工程设施,实现高标准农田旱能浇、涝能排。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加快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工程,切实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适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条件。

(三)突出综合治理,确保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有机肥替代、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序推进已建项目区改造提升和农田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到2025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与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有机结合,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

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病虫害防治、塌陷地治理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新建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不得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一)建立一体化规划、标准机制。全面摸清各地“十三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水资源利用规划等,组织实施省、市、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构建上下结合、紧密衔接的规划体系。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研究制定我省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丘陵区、低山丘陵区等不同区域类型的建设标准、投资标准,完善分区分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一体化评价、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结合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等,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按时完成任务且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和奖励,对建设进展缓慢和未完成任务的予以约谈、处罚等。做好工作对接和数据移交,加快完成“十三五”以来已建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新建项目要及时上图入库,建成全省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各级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力量。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统一管理职责,发展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管护的积极性,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机制。

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确保按确定的投资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以新增耕地、新增产能、质量提升等收益作为债券偿还来源,鼓励市、县(市、区)发行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金融贷款产品,采取担合作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作的精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八

2、主要产品:所有铝合金(包括部分钛合金和高温合金)的自由锻件与模锻件。

3、生产规模:15000t/年(其中铝合金锻件12000t/年,其它为钛合金和高温合金锻件)。

4、建设投资金额:1.5亿元。

二、立项的理由(目的和意义)及主要内容(任务和目标)。

1、立项的目的意义。

锻机、扩孔机等各种锻造设备上锻造,可以自由锻、模锻、顶锻、辊锻和扩孔。一般来说,尺寸小、形状简单、偏差要求不严的铝锻件,可以很容易的在锻锤上锻造出来,但是,对于规格大、要求剧烈变形的铝锻件,则宜选用水(液)压机来锻造。对于大型复杂的整体结构的铝锻件则非采用大型模锻水压机来生产不可。特别是近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材料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迫使铝合金锻件向大型整体化、高强高韧化、复杂精密化的方向发展,大大促进了大中型液压机的发展。

2、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向现代化、高速化方向发展,交通运输工具的轻量化要求日趋强烈,以铝代钢的呼声越来越大。

特别是轻量化程度要求高的飞机、航天器、铁道车辆、地下铁道、高速列车、货运车、汽车、舰艇、船舶、火炮以及机械设备等的重要受力部件和结构件,近几年来大量使用铝及铝合金锻件以替代原来的钢结构构件,如飞机结构件几乎全部是用铝合金模锻件;汽车(特别是重型汽车和大中型客车)轮毂、保险杆、底座大梁;炮台机架;直升机的'动环和不动环;火车的气缸和活塞裙;木工机械机身;纺织机械的机座、轨道和绞线盘等等都以应用铝合金模锻件来制造。而且,这种趋势正在大幅度增长,甚至某些铝合金铸件也开始采用铝合金模锻件来代替。

目前,世界上的大型锻压液压机为数不多,中国更是寥寥无几,随着国防工业的现代化和民用工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铝合金模锻件的品种和产量,不仅不能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国际市场也有很大缺口。因此,在我国抓紧建设几条大、中型的铝合金锻压生产线是十分必要的、及时的,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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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十九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竹山村。

1031。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三、实施步骤。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四、工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竹山村。

1031。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坑子组。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优秀20篇)篇二十

阐述了建设高标准现代农田的'含义和战略意义,分析探讨了尤溪县丘陵山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烟田基础建设和机械连片平整土地等3种高标准现代农田建设模式,提出了加快推进尤溪高标准现代农田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作者:叶开祥作者单位:福建省尤溪县农业局,福建尤溪,365100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4)分类号:s28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意义模式建议福建尤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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