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同协议,各方明确了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并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接下来将展示一些实用的合同协议模板,方便您快速起草和签署。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一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20____年杭州市继续对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现就落实和贯彻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粮食生产需要,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并及时到经销商处付全款后购机。
二、乙方要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后30天内到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2、做好机具核实工作;
3、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2、超出资金计划购买补贴机具时,无法享受市级补贴;
3、参与违规操作(如虚假购机等)的`补贴对象五年内取消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
4、购机者要协助做好补贴机具核对、登记造册工作,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5、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6、三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如有转让的,三年内不得申请购买补贴机具。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_____乙方(购机者):_____。
(盖章)(盖章)。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二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20xx年杭州市继续对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现就落实和贯彻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粮食生产需要,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并及时到经销商处付全款后购机。
二、乙方要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后30天内到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2、做好机具核实工作;
3、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2、超出资金计划购买补贴机具时,无法享受市级补贴;
3、参与违规操作(如虚假购机等)的'补贴对象五年内取消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
4、购机者要协助做好补贴机具核对、登记造册工作,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5、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6、三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如有转让的,三年内不得申请购买补贴机具。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_____(盖章)乙方(购机者):_____(盖章)。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三
为落实_____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价格。
_____财政补贴金额。
实际支付金额。
二、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元,并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
1.落实_____与地方补贴资金;
2.协调供货。
四、乙方承诺: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四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20__年杭州市继续对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现就落实和贯彻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粮食生产需要,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并及时到经销商处付全款后购机。
二、乙方要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后30天内到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2、做好机具核实工作;
3、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2、超出资金计划购买补贴机具时,无法享受市级补贴;
3、参与违规操作(如虚假购机等)的补贴对象五年内取消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
4、购机者要协助做好补贴机具核对、登记造册工作,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5、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6、三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如有转让的,三年内不得申请购买补贴机具。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五
xx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下,经过精心组织,细致工作,截止10月30日,我县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0万元已全部实施结束。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落实。
为确保xx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规范,阳光操作,xx自治县农业局对去年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制度》进行了完善,认真执行每一项制度,并将制度印发到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农业中心。
二、重点工作。
(1)规范实施关健环节。
xx县严格执行《云南省20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按规定实施补贴范围、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像,补贴企业等。
(2)信息公开。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通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均有效。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程序、资金规模、资金实施进度和咨询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3)廉政风险防控。
xx县分别于4月份和5月份召开2次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专项会议,对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了部署,并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印发了廉政警示教育材料,发放至县乡农机人员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经销商。
(4)宏观引导。
在制定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时严格遵照今年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列出的品目及机具种类,对我县重点补贴机具做了进一步明确,对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粮食收割机、粮食烘干机、80马力以上拖拉机、冷藏保鲜库实行优先补贴,薄弱环节机具品目在县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品目进行操作,没有增加或删除。
(5)投诉处理。
县农业局购机办高度重视广大农户对购机补贴的投诉处理工作,在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农户投诉举报的电话和来信做到每起必查。截止目前尚无来电投诉来信举报。有机手反映但没有进行投诉的,我们都会积极协调商家企业进行妥善处理。
(6)辅助管理系统应用值。
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要求,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人操作”的原则,对系统密码和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强化管理员进行系统操作业务管理。管理员对在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进行严格核查,做到每台必查,凡是录入信息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退回删除。补贴申报名册必须经由《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导出。
三、执行情况。
(1)实施结算进度。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和结算进度在全市处于前列,年上级下达xx县32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任务,截止201x年10月30日,320万元已已全部实施兑付完毕,受益农户458户,补贴农机具844台,共补贴资金320万元,拉动农户投入1310万元。其中微耕机29台2.26万元、轮式拖拉机38台183.083万元、果蔬烘干机164台40.6万元,采茶机149台5.45万元,茶树修剪机315台55.15万元,铡草机17台0.827万元,马铃薯收获机2台0.2万元,田园管理机25台2万元,旋耕机46台8.28万元。资金实施比例达到100%,结算比例达到100%。
四、实施效果及建议。
农业装备结构明显改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补贴机具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运用,上级领导在对我们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中,对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施进度给予了肯定和口头表扬,要求我们再接再厉,为下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充分准备。
一年来,有了点成绩,也看到了不足。综合来看,有以下主要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公布较晚,导入系统时间太长且变化频繁,影响政策实施的连续性,这是影响进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议加快补贴产品系统导入工作进度。
2、补贴机具分布点多面广,人手不足,核实较困难。
3、安全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跟不上。一是宣传示范不够,缺乏典型带动,农民了解购机补贴政策多,了解机具性能少,自主选择机型困难。二是经销商对购机者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特别是近年来微耕机等小型机具增多,本来小型机具安全系数较低,加之操作不当、违章挂斗载人、挂斗拉货等现象时有发生,存有安全隐患。三是乡镇维修网点不足,维修服务不及时,农民买配件难、维修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4、建议省市及时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开通操作系统,给予项目实施单位合理的时间进行实施,有利于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六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_____年杭州市继续对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现就落实和贯彻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粮食生产需要,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并及时到经销商处付全款后购机。
二、乙方要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后30天内到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2、做好机具核实工作;
3、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2、超出资金计划购买补贴机具时,无法享受市级补贴;
3、参与违规操作(如虚假购机等)的补贴对象五年内取消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
4、购机者要协助做好补贴机具核对、登记造册工作,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5、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6、三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如有转让的,三年内不得申请购买补贴机具。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_____乙方(购机者):_____。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七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二、乙方在___月__日至___月___日期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购机,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元,并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
1、落实中央与地方补贴资金;
2、协调供货。
四、乙方承诺: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供货商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八
乙方(购机者):_______。
为落实财政购机补贴政策,本着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机具。
名称。
机具品牌及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价格。
中央财政补贴额。
购机户应交差价额。
二、乙方在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期间,到所在地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购机,交纳本协议明确的差价款________元,同时向经销商提交本协议一份(重疫村购机者还应向经销商提交“血吸虫病重疫村农户补贴购置农业机械申请表”一份),并向经销商索取差价款发票。
三、甲方责任。
1、落实中央与地方补贴资金;
2、协调供货及售后服务。
四、乙方承诺。
2、二年内不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3、服从本村血防工作需求,优先为本村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作业服务。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经销商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_______乙方(购机者):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九
甲方(县农机管理部门):
乙方(购机者):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项目实施要求,自愿购买申请表所填机具,并及时全额交付差价款。
二、乙方要在协议审批 30 天内到 《申请表》中指定的定点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1、落实农机补贴资金;
2、认真审核购机申请表,确定购机者;
3、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所购拖拉机等农机办理证照手续;
4、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协议。
2、逾期没有购机又没有通知甲方,视为自动放弃购机权利。
3、协助甲方做好机具的核对、登记造册工作。购置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4、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农机主管部门): 乙方(购机者):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盖章) (盖章)
甲方(购机者):
姓名(组织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经销商):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为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自愿的原则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购置产品补贴申请,并得到当地农机主管部门认可,才能享受购置产品补贴政策。
2、按协商时间及时缴款购机。
二、乙方责任
1、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对甲方进行操作、维护等技能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甲方自愿向乙方购买如下产品:
四、双方协商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相关事宜。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其它一份交县(市)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备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
甲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
乙方(补贴对象):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20xx年杭州市继续对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现就落实和贯彻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粮食生产需要,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等机械装备,并及时到经销商处付全款后购机。
二、乙方要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后30天内到经销商去购买所选机具。
三、甲方责任。
2、做好机具核实工作;
3、协调供货,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2、超出资金计划购买补贴机具时,无法享受市级补贴;
3、参与违规操作(如虚假购机等)的`补贴对象五年内取消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
4、购机者要协助做好补贴机具核对、登记造册工作,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5、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6、三年内不得转让所购机具;如有转让的,三年内不得申请购买补贴机具。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乙方(购机者):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盖章)(盖章)。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和财政厅文件川农业[xx]48号,xx县农业局和xx县财政局文件农业字[xx]44号通知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半年的购机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今年我县获得首批国家购机补贴中央补贴资金11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12.6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项目中央补贴资金886.6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投入的81%(以上数据是指农民已经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的数据)。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4972台套,受益农户4618户。其中:
1、耕整地机械1479台套/442.26万元;
2、收获机械21台套/25.09万元;
3、动力机械155台套/264.44万元;
4、排灌机械2122台套/108.18万元;
5、畜牧水产养殖机械492台套/24.25万元;
6、收获后处理机械702台套/22.16万元;
7、播种机械1台套/0.3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了把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圆满完成,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农工委主任和农业局局长担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局要求全县农机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各乡镇相应的成立了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并将项目任务分解到乡镇,使项目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政策公开。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首先要宣传好,把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一是利用“3.15”送科技三下乡活动,向群众宣传购机政策、展示机具实物、发放宣传资料。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是在县农业局单独设置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和政务公告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正确引导、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做到操作规范、阳光、透明。三是农业局还印制了2万份《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指南》,及时下发到各镇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四是各镇乡农机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及横幅广告、等多种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事程序、联系部门及电话等告之农民群众,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社会监督。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二
自农机购置政策落实以来,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农民对于农机的购买和使用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1促进我国农机生产机型的发展。
当购置农机的人越来越多,这项政策的信任度越来越高,取得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时,很多农民渐渐把目标转向不太常用的大型农机,进行尝试性购买。当取得的经济效益比常用小型农机好时,由于良性循环,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置农机,由此带动我国农机生产机型的发展[1-2]。
2.2推动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由于机械化种植的效率要比传统的种植效率高几倍甚至十几倍,所以农业机械化可以极大地调动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同时也为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种植效率提高后,农民可利用剩余时间进城务工或种植其他产品,增加收入,也可以发展养殖业。采用机械化种植,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3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农机生产和维修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农机工业和一些相关产业等能够使农民创收,增加致富途径的选择,如维修农机、农机技术开发、农机维护和农机的销售、售后服务等。
2.4提高农作物产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后,采用机械化收割,提高了收割精确程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作物产量。
2.5促进农业机械化及农机的研发。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增加了农机市场的销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建设与农机的研发。很多笨重、不实用的农机逐渐被淘汰,一批经济、实用、环保、节能、高效的农机将投入生产,促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转型。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三
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开始,中央一直贯彻“总量调控,定额补贴,优化结构,确保质量和公正、公开、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地方一直采用黑板报、广播、农民信箱等方式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使农民能够及时了解国家在农业发展方面的政策以及农机购置补贴的申请过程、补贴条件、补贴目录和相关的程序等,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购置农机,减少农机的闲置率。
农机购置政策实行后,有关部门应该定期进行培训,避免农民购置农机后不会使用。
另外,培训也可提高农户的知识水平,使得农民在没有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也能够进行维护与简单的维修。
购机后应该定期进行质量跟踪调查,使购置农机的农民能够在享受国家政策的同时,也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20**]57号)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五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投资共410万元(不含泸县),其中中央资金122.06万元,省级资金4.35万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32.527万元,农民自筹投入约250万元,受益农户1079户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新增各类农业机械1051台套,其中微耕机561台、水稻插秧机5台、机动喷雾喷粉机95台、手扶拖拉机6台、渔业机械29台、离心泵13台、电动机22台、初加工组合机195台、茶叶机械7台、机动脱粒机120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提升了我市的农机装备水平,增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我市农机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三)加强督促,力争购置补贴工作新突破5月13日至5月15日,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率本局计财科、科教科科长及区县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前往宜宾市、自贡市、资阳市等地考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学习了兄弟市的经验,对照查找我们工作中的差距,提出了我市购置补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整改措施,撰写了《市农机考察组赴宜宾等地考察报告》。8月,面对我市购置补贴工作进展缓慢的局面,市农机局支部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要求各区县查找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差距,针对各区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半年购置补贴工作促进措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10月20日,购置补贴工作即将结束之前,市农机局再次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进会,提出了明年购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各区县农机局针对今年购补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增添措施,要求经销商提前做好明年销售维修网点建设,把售后服务和用户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购置补贴工作早准备、早安排,力争明年购置补贴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普及农机新技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行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购置补贴政策,了解农机新技术,因此宣传尤其重要。我们采取的宣传方式:一是会议宣传动员。年初,各区县政府都召开有乡镇分管领导、农机站长、财政所长及经发办主任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布置会,进行宣传动员,然后各乡镇也相继召开村社干部会,宣传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电视、电台、网络宣传。各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都有滚动播出的宣传广告。古蔺县、叙永县还通过党政网和移动短信平台,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内容,发布到各乡镇,发送到乡镇主要领导。三是大量张贴购置补贴公告、宣传资料,全年散发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约3万份。四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五是现场演示。各区县农机局与经销商合作,在春耕、秋收两季深入各乡镇,利用赶场天进行宣传和演示,全年召开现场现场演示会70多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五)依托相关项目,实现购置补贴机具累加我市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与烤烟生产机械补贴项目结合起来,在古蔺、叙永烟草种植区实现了累加补贴,累加补贴资金达到30万元。
(六)抓技术培训,督促经销商完善售后服务,我们要求经销商从三个方面改进服务。一是售机前必须对用户进行农机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二是零配件实行微利销售;三是在各区县的重点乡镇建立销售维修网点,各销售维修网点备足常用配件,保证“三包”,及时上门服务,不误农时。春耕、秋收农忙季节,区县农机局派出工作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的维修人员一起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对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抢修故障机具,解决了部分机具的维修问题。各区县农机局还支部已购买机具的部分用户到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维修技术培训,树立使用农机的好典型,方便农民就近维修。
(一)实行阳光操作我市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做到了补贴对象公示,补贴条件、补贴程序、补贴方式公开,由农民自愿申请,自主购机,整个过程都是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
(二)严格项目管理一是加强了已购买补贴机具的管理,二年内农户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二是加强了信息档案管理,及时做好了项目档案及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登录、分析和报送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补贴资料。按照补贴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对售出的购补机具进行了抽查、审核,凡存在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整、资金结算申报表与补贴协议或购机发票不一致、用户所述购机金额与《目录》上金额不相符等情况的,我们都要将资料退回,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维护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购机农民的利益。三、实施的效益情况分析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给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随着农机新机具拥有量的迅速增加,农机化作业量也快速增加,农机装备的整体水平迅速提高。预计新增农机总动力9.6万千瓦。全市机耕面积新增5.8万亩、机插水稻新增0.2万亩、机械植保新增27.6万亩、机械收获新增0.4万亩、机械灌溉新增6.14万亩、粮食加工新增13.47万公斤,农机运输新增211万吨公里。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还推动了我市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发展,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六
2020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6万元,扣除201x年缺口资金19.45万元、2020年使用资金110.79万元和2020年使用资金20.897万元,2020年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14.863万元。
2020年,xx新区共收受办理25份新购农机具材料,其中联合收割机4台、拖拉机4台、旋耕机17台,累计使用补贴资金18.4万元(即中央补贴16.8万元,报废补贴1.6万元),受益户数18户,补贴资金已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位。2020年底结转数为296.463万元。
xx新区农办、财政局分别于2020年8月及12月分两次到现场核查农机购置补贴,共抽查了7台新购机具,信息准确,全部在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良好。经过区财政局“一折通”账户系统,我区所有购机补贴资金均已全部兑付到位。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七
摘要介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指出实施该项政策的重要作用,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农机购置政策的持续稳定实施。
农业机械化是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扩大补贴范围,增加补贴项目,提高补贴金额。目的是为了让农民都能够机械化种植,降低劳动强度,增大经济效益,推动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最直接、最迅速、最快捷的一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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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八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营销秩序,方便农民购买补贴农机产品,维护农民等购机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为农机购置补贴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农机营销企业。本办法适用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营销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经销商的管理遵循方便购机、保障农民权益、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登记备案管理。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监管及处罚,授权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扶持发展中心负责实施。
经销商确认原则
第四条
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提出,经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对外发布。
第五条
生产企业与经销商的营销责任和义务,由企业自主约定,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
经销商资质条件
第六条
经销商基本条件
(一)辽宁省行政区域(不包括大连市)内,于2012年1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三)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场地和仓储条件。
(四)具备农业机械“三包”等售后服务能力和零配件供应能力。
(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销售台帐健全。
(六)生产企业可以直销本企业的补贴产品。企业直销要进行登记备案,经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确认后对外公布。生产企业的直销行为按照本办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经销商确认程序
第七条
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的代理经销商(辽宁省区域)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自主提出经销商名单,并将经销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授权文件,报送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扶持发展中心登记备案。
第八条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经审核、公示后,在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销商资格不予确认。
(一)申报信息不真实的。
(二)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被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四)其它违规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经销商责任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
经销商要遵守国家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避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经销商要向购机者提供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三包”凭证、产品使用说明书。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经销商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补贴产品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产品价格及补贴标准等),悬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标识。
第十三条
经销商要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及时录入售机信息。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档案,配合农机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经销商要自觉维护购机者利益,不得恶性涨价,不得以降低配置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诱导或强迫购买某种补贴产品,不得搭车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第十五条
严禁经销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严禁经销商以任何形式(推广费、服务费、好处费)进行商业贿赂。
罚则
第十六条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对经销商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视其具体情况做出警告、限期整改处理。
(一)同一产品在同一地区销售,补贴产品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销售价格的。
(二)以降低或减少基本配置的方式变相涨价的。
(三)以搭车销售或强迫选配零部件的方式变相涨价的。
(四)售后服务不及时的。
(五)销售台帐和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不健全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性质恶劣的,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销售假冒伪劣补贴产品的。
(二)虚假销售套取补贴资金的。
(三)倒卖补贴机具的。
(四)进行商业贿赂的。
(五)引发群体性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八条
经销商资格被取消,永久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营销活动,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以文件和公告的形式在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十九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应,规范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的供货企业(包括从事直销业务的生产企业),本办法适用于对经销商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提出对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监管及处罚。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第四条 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且具备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必要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应遵循便民利民、保证质量、优质服务、动态管理、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第六条 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
(四)从事农机营销业务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年内无有效群体性投诉;
(七)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财务制度、销售台账健全,能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第七条 农机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据本规定提出的经销商资质条件和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的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相关规定,自主提出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名单,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确认的经销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由推荐农机生产企业颁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标识。
第八条 经销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和“谁销售、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为购机者提供优质农机产品和优质服务。
第九条 经销商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避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第十条 经销商必须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所经营农机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产品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并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标识。
十一条 经销商应当向购机者说明农机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二条 经销商必须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购机者出具产品三包凭证和三包服务联系卡,确保售后服务及时到位。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接到农民投诉后,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十三条 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机产品名称、规格、产品编号、供货者名称和联系地址、电话以及购机发票号码等项目;积极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工作。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四条 严禁经销商通过租用或借用农民身份证件等方式,办理虚假手续,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严禁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串通,虚报冒领了国家补贴资金;严禁参与倒卖购机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
第十五条 严禁经销商开展不正当竞争,严禁以任何形式(推广费、服务费、好处费)向农机化主管部门及个人进行商业贿赂。
第十六条 经销商不得代办补贴手续,不得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超前购机后办补贴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合伙经销补贴产品,不得委托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代收农民购机款、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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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经销商不得恶意涨价,不得以降低或减少配置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强迫购机者购置某种补贴机具,不得搭配销售;不得拒开购机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或一机多票;实行农民差价购机的地区,不得向农民收取全额购机款。
第十八条 经销商资质发生变化,应报原推荐农机生产企业和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经销商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视其情况做出警告、限期整改处理。
(一)不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所经营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产品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未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标识的。
(二)违反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程序操作的:
1.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政策的;
2.经销商代办补贴手续的;
3.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超前购机后办补贴手续的;
4.不按要求使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的。
三)违反补贴农机产品价格政策的:
2.降低或减少基本配置变相涨价的;
3.搭售或强卖选配件变相涨价的;
4.不严格执行差价购机并开具发票的。
(四)补贴机具供应不及时的。超出经销商与购机者签订的协议约定时间7日内不提供机具影响农业生产的。
(五)售后服务不及时的:
1.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没有到达现场的;
2.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接到报修后72小时内没有及时排除故障的;
3.属于易损件或其他零件的质量问题,接到报修后12小时内没有及时排除故障的;
4.超出协商约定时间24小时的。
(六)未向购机者说明农机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的。
(七)销售记录和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不健全的。
(八)不接受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督查,拒绝或逃避检查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非法所得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性质恶劣的,建议国家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
(二)向享受补贴的购机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三)向农机主管部门提供虚假信息,以虚购、换购、重报、虚报等手段套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的:
1.提供一机多票的;
2.以虚假身份办理购机的;
3.提供虚假供货情况的。
(四)参与倒卖购机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的。
(五)对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商业贿赂的。
(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由于质量问题出现死亡1人、重伤2人以上隐瞒不报的。
(七)因售后服务问题引起群体性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经销商资质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九)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拒不纠正的。
第二十一条 经销商违反本办法二十条规定,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以文件和公告形式予以公布,取消其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报农业部备案。资格被取消的经销商永久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活动;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经销活动。
第二十二条 生产企业对所推荐经销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对经销商的真实性负责。生产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和必要的培训,对经销商销售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定价、用户培训及遵规守纪等方面负有连带责任。若生产企业和推荐的经销商串通违规操作或其推荐的经销商服务不到位、不讲诚信、引发用户集体投诉的,取消所涉及产品的补贴资格。
第二十三条 建立违规经销商及法定代表人警示和黑名单制度。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或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对违规经销商做出的处理决定,均应及时上报农业部备案。对销售范围广、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经销商,由农业部通报全国。
第二十四条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对经销商做出处理决定时,应收集必要的书证并存档备查,处理决定下达前应书面告知当事经销商。
第二十五条 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申报表
1、工商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二十
7、播种机械1台套/0.3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了把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圆满完成,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农工委主任和农业局局长担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局要求全县农机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各乡镇相应的.成立了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并将项目任务分解到乡镇,使项目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到位。一是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大补贴机具监管力度,将补贴对象通过党政网对各镇乡进行公示,做好补贴机具的跟踪随访工作,同时将大中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的)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插秧机及三万元以上的机具进行人像合影,确保农民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二是在购机补贴结算环节,农机主管部门提高抽查比例,扩大抽查面,对于补贴金额较大的大中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的)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插秧机及三万元以上的机具做到100%的检查。同时,我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江财农[]16号文件,对10年的购机补贴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购机者身份是否真实;2、补贴金额是否符合政策;3、补贴机具是否及时到位;4、补贴机具是否符合质量要求;5、乡镇是否将申请购机的农户名单在镇、村张榜公示;6、补贴机具是否编号、喷号;7、三包服务是否到位;8、有无不法商贩套购和转手倒卖等现象。9、征求购机者对补贴政策的意见或建议。检查方式:镇乡农机站到购机户家中实地检查,县级农机部门和财政局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县农业局要求各乡镇的分管领导高度重视。
最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模板21篇)篇二十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和财政厅文件川农业[]48号,xx县农业局和xx县财政局文件农业字[2011]44号通知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半年的购机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今年我县获得首批国家购机补贴中央补贴资金11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12.6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项目中央补贴资金886.6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投入的81%(以上数据是指农民已经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的数据)。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4972台套,受益农户4618户。其中:
1、耕整地机械1479台套/442.26万元;
2、收获机械21台套/25.09万元;
3、动力机械155台套/264.44万元;
4、排灌机械2122台套/108.18万元;
5、畜牧水产养殖机械492台套/24.25万元;
6、收获后处理机械702台套/22.16万元;
7、播种机械1台套/0.3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了把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圆满完成,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农工委主任和农业局局长担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局要求全县农机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各乡镇相应的成立了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并将项目任务分解到乡镇,使项目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政策公开。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首先要宣传好,把政策和方法交给群众。一是利用“3.15”送科技三下乡活动,向群众宣传购机政策、展示机具实物、发放宣传资料。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是在县农业局单独设置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和政务公告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正确引导、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做到操作规范、阳光、透明。三是农业局还印制了2万份《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指南》,及时下发到各镇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四是各镇乡农机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及横幅广告、等多种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事程序、联系部门及电话等告之农民群众,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到位。一是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大补贴机具监管力度,将补贴对象通过党政网对各镇乡进行公示,做好补贴机具的跟踪随访工作,同时将大中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的)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插秧机及三万元以上的机具进行人像合影,确保农民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二是在购机补贴结算环节,农机主管部门提高抽查比例,扩大抽查面,对于补贴金额较大的大中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的)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插秧机及三万元以上的机具做到100%的检查。同时,我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江财农[2011]16号文件,对10年的购机补贴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购机者身份是否真实;2、补贴金额是否符合政策;3、补贴机具是否及时到位;4、补贴机具是否符合质量要求;5、乡镇是否将申请购机的农户名单在镇、村张榜公示;6、补贴机具是否编号、喷号;7、三包服务是否到位;8、有无不法商贩套购和转手倒卖等现象。9、征求购机者对补贴政策的意见或建议。检查方式:镇乡农机站到购机户家中实地检查,县级农机部门和财政局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县农业局要求各乡镇的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搞好这次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到“三实”和“三见”即:实名、实机、实地点;见人、见机、见证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准确真实的作好记录。
三、主要成效。
一是农业机械得以推广和应用。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耕地撂荒现象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使用农业机械高效、省时、省力的优势,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生产综合能力,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促进了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近年来,通过政策引导,高性能联合收割机、机动插秧机和耕整机购置数量大幅度增加,卖耕牛买铁牛成为农村新时尚,促进了农机升级换代,推动xx县农机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不仅让购机户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缓解了由于劳动力不足造成的农业生产困难,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四是农机专合组织蓬勃发展,农机大户不断涌现,促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按照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的要求,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手为依托,推进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
五是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财政资金对购置农机实行补贴,引导农民购置了大量新型、高性能农业机械,一大批新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逐步改变了传统的农业方式,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农机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机专业户也可通过开展有偿服务获得较好的收益,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厂家售后服务跟不上。
二是未经农机主管部门审批就先发机具。
三是有个别农民交了申请表后就因外出打工不能到场《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