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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一
第一条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15]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猪调出大县,是指生猪调出量和出栏量符合规定标准的县(县级市、区、旗和农场)。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
第四条 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资金的测算因素
第六条 测算数据主要以统计系统提供分县分年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分县的生猪出栏量、存栏量按前3年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
第八条 生猪调出量按生猪出栏量扣除当地生猪消费量计算。
调出量=出栏数—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其中,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当地农村人口数x农村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当地城镇人口数x城镇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平均每头猪产肉量。
第九条 财政部每年年初印发奖励资金申报指南,明确当年生猪调出大县的入围标准。
2015年生猪调出大县入围标准为:年均生猪出栏量大于80万头的县;年均生猪出栏量在60万头至80万头之间,且人均出栏量大于1头的县。
第十条 对达不到财政部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入围标准,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县(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 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省级畜牧(或农业)、商务等部门提出意见,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财政部认可后,可以纳入奖励范围。
第三章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拨付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每年印发的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组织本省的资金申报工作。
第十二条 财政部根据入围标准选定生猪调出奖励大县,并按奖励因素及各自所占权重等计算具体奖励数额,奖励资金直接分配到生猪调出大县。
第十三条 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到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在收到奖励资金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县级财政,不得滞留、截留和挪用。
第四章 奖励资金的用途
第十四条 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二)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
(三)防疫服务费用支出,要严格控制在奖励资金总规模的10%范围以内。
第十五条 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上述发展生猪生产的支出,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无关的支出。
第五章、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动态监管制度。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省级畜牧(或农业)、商务等部门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动态监测,对分县的生猪出栏、存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管理,跟踪基础数据的变化。根据监测情况,对生猪调出大县奖优汰劣,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监测。
第十七条 财政部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地方上报的基础数据资料和奖励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 冒领补贴或者挪用、滞留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要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制定对奖励资金的具体落实办法,加强奖励资金管理,保证奖励资金及时、如数拨付到县。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产市场管理,保护房产流通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建成区(以下简称城区)范围内进行房产交易、租赁、交换等流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房产市场的管理应坚持合理调节供求,搞活房产流通,强化管理手段,保护双方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产局是本市房产市场的管理部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负责房产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买卖、租赁、交换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 、政策、规定。
(二)办理房屋交易、拍卖、交换手续。
(三)参与房屋租赁、抵押、典当等经济合同的鉴证工作。
(四)审查出租、抵押、典当房屋产权人的资格,监督、管理、租赁等经营活动。
(五)参与制定各类房产的流通价格标准。
(六)按分工评定进入市场流通的房产价格,并为仲裁、公证、保险等活动进行房产价值、价格评估。
(七)负责管理房产流通活动中的经纪人(中介人)。
(八)调节房产交易、租赁、赠与和以房产为资本兼并、合资入股、抵押等活动中的纠纷。
(九)依法查处、打击房产流通中的非法活动。
(十)指导各县(市)区的房产流通管理工作。
城建、土地、财政、税务、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应配合做好房产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交易管理
第五条下列房产均可进行交易或变更产权:
(一)单位自管的房产;
(二)个人私有和共有的房产;
(三)市直管的公有房产;
(四)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所有的房产;
(五)房地产开发单位新建的房屋;
(六)按规定允许出售的部队所有的房产;
(七)企业兼并、拍卖、抵押等的房产;
(八)单位和个人与国内、外联营合资的房产;
(九)法院依法判决没收、抵债、抵税、抵罚没款等的房产;
(十)按规定允许交易的其它房产。
第六条各类房产交易、产权转让转移、抵押、典当、拍卖和以房产为资本合资、联营等活动,应在市房产市场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并到房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立契、审核、过户手续。
第七条出卖和产权交换、转移的房产,必须具备合法的产权证件。单位所有的房产,还须具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直管公房需持有市房产局核发的《直管房产产业证》。
第八条购买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的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成交后应持购房协议书和付款收据到市房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确权手续。
第九条出卖租赁期未满的房屋,产权人须征得承租人同意,并事先办理好过租承诺手续或与承租人就中止租约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进行房屋交易和产权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和交易管理费。
第十一条平房和整体楼房产权变更后的三十日内,产权人应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有产权、债务纠纷的房屋,不得买卖已批准征用或拨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不得买卖非法、违章建筑的'房屋和临时建筑的房屋,不得买卖经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产,不得私下黑市交易,不得利用房屋交易非法谋利。
第三章租赁管理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私人所有的、具有合法产权证件,无倒塌危险的房屋均可出租。
第十四条租赁房屋必须由租赁双方持租赁合同 到房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出租方还须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向房产市场管理部门缴纳租赁管理费。
第十五条租赁期间,租赁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止合同或进行其它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六条租赁合同期满仍需续租的,应重新办理租赁手续。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租用权。
第四章交换管理
第十七条使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房屋的,在规定允许的落围内均可进行房屋用交换。
第十八条交换房屋必须事先征得房屋所有者同意,并到房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房屋交换
(一)房屋产权不清的;
(二)现住房无正式承租权的;
(三)家庭成员对现住房有争议的;
(四)单位擅自内调市直管公房住户的;
(五)拖欠房租和供热费的;
(六)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未修复或未赔偿的。
第二十条自行管理房屋的单位,对换入的非本单位职工住户在房屋管理、维修、供暖服务等方面,应与本单位住户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交换房屋,不得利用房屋交换谋取暴利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第五章价格管理
第二十二条房产市场实行指令性价格和指导性价格。
第二十三条房产出租、出售价格、收费标准和评估价格的规定,以及适用范围的确定,应报市物价是部门核准。最高限价由市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出售的商品房和新、旧公房及单位出租的住宅用房应执行指令性价格,不得突破市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
其它各类房屋的交易、租赁应执行指导性价格,交易、租赁双方可在房产市场管理部门评估确定的基本价格基础上自行议价,超过基本价格的部分按规定收取超标准费。凡规定有最高限价的,不得突破最高限价。
第二十五条从事房产价格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市以上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正规培训,并须经考核合格取得专业评估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章经纪人管理
第二十六条经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产市场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核发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房产流通中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第二十七条经纪人的报酬由市房产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成交率及中介服务质量确定。
第二十八条经纪人在中介服务中必须遵守房产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利用其身份之便从事损害双方权益的活动,不得索要财物,不得谋取非法收入和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模范遵守本办法,在房产市场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检举揭发违法交易等行为有突出贡献的,由房产市场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由房产市场管理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六条、第八条规定,进行房产交易、产权转让转移等活动未到房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的,责令其补办交易手续,并对买卖双方各处以成交额5%至10%的罚款。
(二)违反第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房屋或买卖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的房屋等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交易双方各处以成交额10%至20%的罚款。
(三)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出租房屋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出租或限期补办手续、没收出租方全部非法所得,并对出租方处以非法所得金额2至3倍的罚款。
(四)违反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中止合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或利用经纪人身份从事违法活动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五)违反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法、私自交换使用房屋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补办交换手续,并处以交换双方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利用房屋交换谋取暴利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其非法所得金额2至3倍的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超标准或超限价出售房屋的,按国家物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当事者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处罚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 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的,由决定处罚的部门或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建制镇、独立工矿区的房产市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二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本质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依据员工工作表现,晋升形式有薪资晋升(调薪)、职位晋升两种。
薪资晋升: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予以晋升:
2、符合《薪酬管理制度》中上调薪资的员工;
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2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或者获得优秀称号的员工;
4、一年内连续四次被评为最具价值员称号的员工;
5、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50万元以上者;
6、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
职务晋升。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3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工作业绩突出,经部门或同事举荐的优秀员工;
3、年内通过培训、学习、进修获得相关职位管理经验者;
4、连续3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领导有方,所领导的部门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6、通过相应的管理办法扭亏为盈,为公司创造利润者;
7、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可以晋级嘉奖者。
8、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上级主管提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被晋升员工需要三个月的在职实习试用期,特殊可延长至6个月;
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晋升评估,分别为1月和7月两次。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三
1.工作时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2.不允许在店内抽烟与喝酒。
3.保持店面卫生整洁,保持天天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下班前需拖地,每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
4.收银结算收款时注意辨认假{和谐}钱,如收取假{和谐}钱将在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5.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6.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
7.按时上班,吃饭时间不超过1小时。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8.任何因主观原因引起的货品退换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释清楚:“物品如无任何质量和品质问题,我们均不接受退换。”
9.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影响销售。
10.上班时间尽量不要异性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工作情绪及客人选购商品。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四
食品有限公司在入驻新厂后第一批优秀员工评比已结束,虽然刚刚搬入新厂1月有余,但公司员工忙而不乱,勤勤恳恳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各车间整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其工作效率、产品质量、产量都有所提高。在9月份期间车间各个岗位有9名员工表现尤为突出,光荣登上优秀员工榜单,公司决定奖励各优秀员工每人“口福”非转基因豆油一桶,以此鼓励。
公司希望全体员工以她们为榜样,争做有价值、有品质的好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美好明天。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五
20xx年1月12日,6座6号铺即(城家园)因违建操作不当造成了火灾事件的发生,我管理处保安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这种临危不惧、英勇顽强敢于同火灾作战的精神值得发扬。
因此本管理处申请总经办给予刘改生班组奖励现金300元。同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励,保持优良作风,发扬团队精神。
特此通告。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六
1、为了企业销售目标的实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员工双赢的局面。
2、体现员工的绩效,贯彻多劳多得的思想。
3、促进部门内部有序的竞争。
二、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体现绩效的原则。
3、公平性原则。
4、公开性原则。
三、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薪资及其他组成。
2、基本工资每月定额发放,绩效工资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发放。
3、销售奖励薪资可分为:
(1)销售提成奖励(简称提成):根据企业设定的销售目标,对超出目标之外的部分,企业予以奖励。其款项以实际到帐为依据,按比例提取在每月15日发放。
(2)销售费用控制奖励:根据地理区域及其他的不同特征,以销售收入(财务到帐)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在销售责任书上明确),作为销售费用,以所节约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算日,次月的15日发放。
四、销售费用定义。
销售费用是指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和各种公关费用等(展会除外)。
五、销售奖励薪资计算方法。
销售费用控制奖励。
(1)企业根据各区域的实际情况,对销售费用按销售责任书规定进行核定。
(2)费用控制奖励的计算。
a)按项目的销售实际到帐收入的额度,以预先确定的比例记作销售人员的销售费用预算额度。
b)销售人员的销售费用包括:差旅、交通、补贴、通讯、业务招待等费用。
c)至结算日尚未进行报销的,其借款额暂记为销售费用进行结算,与实际报销额的差额在下次结算时进行补差。
d)销售费用额度在扣除销售实际发生费用后,剩余部分奖励额为剩余额度的30%,每月25日结算一次。
e)根据到款额计算销售费用超过额度的,企业在销售责任人的奖励或薪资中以超额部分的30%的比例予以扣除,每月25日结算一次。
六、费用标准。
1、销售人员的.差旅费按企业标准报销。
2、电话费和出租车费、出差补贴按责任书定额确定,每月结算。
3、招待费使用应电话请示并获得许可,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自担。
七、其他规定。
1、年度结算截止日为12月25日,新年度重新计算。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理。
3、员工对自己的薪酬必须保密,违者将按辞退处理。
4、员工自己辞职的,在辞职之日尚未进行奖励发放的,不再发放。
5、企业辞退的,在辞退之日尚未进行奖励结算的或已进行结算但尚未发放的,企业将在发放日按规定继续发放。
6、因违反企业相关制度规定,进行销售责任人更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发放。
7、销售人员应严格按企业的销售政策及管理规定执行,否则企业有权取消其激励薪资。
8、销售人员连续一个季度未完成企业销售指标的,企业有权对其降薪。
八、附则。
1、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企业人力资源部,修改时亦同。
2、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从其企业相关的管理规定。
3、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七
为了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办法改革,加强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员工岗位履职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1·1履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履职考核机制,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精神,以期达到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有开拓、务实、廉洁、进取精神的员工队伍。
1·2履职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上岗、转岗、待岗、晋升、加薪的依据。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所有员工。
3·1坚持合法、科学、合理的原则。
3·2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3·3坚持奖罚分明,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3·4遵循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原则。
3·5坚持以量化考核为主的原则。
4·1工作态度:重点考核纪律性、责任感、主动性与协作性。
4·2工作能力:重点考核业务水平、技术水平、理解能力。
4·3工作业绩:重点考核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以基准分100分为绩效基准分,并将每月得分情况以当月绩效挂钩;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工作纪律、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三个方面着重考核。
5·1工作纪律考核标准。
5·1·1迟到、中缺、早退发生1次的,降绩效分5分;旷工1次的降绩效分20分;会议时间无故迟到、缺席、早退的1次降绩效分5分,无故不参加部门会议1次降绩效分10分。
5·1·2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和在工作时间内吵架降绩效分10分。
5·1·3工作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上网的每发现一次降绩效分5分。
5·1·4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的每发现一次降绩效分5分。
5·1·5串岗、脱岗、睡岗每发现一次降绩效分5分。
5·1·6违反有关规定损坏公物,价值1000元以下降绩效分10分。
5·1·7未经上级同意,擅自泄漏公司重要信息降绩效分10分。
5·1·8考核责任人对所属考核对象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未进行严格考核或隐瞒不报,被上级领导或单位发现的降绩效分10分。
5·1·9利用职务资源,从事违法违纪或谋取个人利益行为的降绩效分100分,同时提级到公司层面处理。
5·2工作业绩考核标准。
5·2·1每月25日上报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每周五上午12:00前上报周工作小结(部门所有员工),未按时上报总结及计划的每延迟1天降绩效分5分;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开展和完成工作的每项工作降绩效分5分;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相关报表、报告及工作信息的每延迟1天降绩效分5分。
5·2·2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工作降绩效分5分。
5·2·3因其他原因造成自己所管辖的业务不能按时完成的,每项降绩效5分。
5·2·4因工作质量不良造成返工的每项工作降绩效分5分。
5·2·5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出现推委扯皮现象,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降绩效分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提级到公司层面处理。
5·2·6在监督、指导下,亦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工作降绩效分10分。
5·2·7不能掌握职务上的要点、不善于整理、总结自己的日常工作、了解与工作相关的信息的降绩效分5分。
5·2·8工作中重复出现简单的同类错误的每次降绩效分5分。
5·3工作态度考核标准。
5·3·1不能与别人配合和睦地工作,工作上不乐于帮助同事的每次降绩效分5分。
5·3·2不服从工作安排,经说服仍不执行的每次降绩效分20分。
5·3·3工作懒散经说服仍态度傲慢不改正的降绩效分30分。
6·1月出勤率高于常出勤率的,按天计算每高出1天奖励绩效分2分,加分上限为10分。
6·2能时时跟进,追踪工作,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工作任务(计划)的,按要求时间节点每提前1天奖励绩效分1分,加分上限为10分。
6·3能管控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任务的,每项奖励绩效分1分,完成工作任务受上级表扬的每项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
6·4一个月内无迟到、中缺、早退、请假的在当月奖励绩效分5分。
6·5能按时、优质完成主任交办的配合及非份内临时工作,每项加绩效5分。
7·2降分项及绩效分配:(即:最终得分/100×岗位绩效工资=最终绩效工资);并将被扣岗位绩效工资合并做为奖励绩效资金。
7·3岗位加分项及绩效分配:(即:被扣岗位绩效工资合并金额/各岗位加分分值×岗位所加分值+原岗位绩效=岗位最终绩效工资)。
7·4无加分项仅有扣分项绩效分配:若部门各岗位均无出现加分项,仅出现扣分项时将被扣分值对应扣除绩效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即:被扣岗位绩效工资合并金额/各岗位总绩效分值×岗位绩效得分)。
7·5无扣分项仅有加分项绩效分配:若部门各岗位均无出现扣分项,仅出现加分项时按人事部门下发绩效分配方案执行。
8·1本办法由物资部编制并解释。
8·2本标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八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四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成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维护纪律,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目标,工作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4、对公司作出其他贡献的,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七条 处罚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警告、 记过、降级、辞退。
第八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打闹、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妨碍现场工作秩序,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者;
3、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会议;
4、不遵守部门主管指挥;
5、浪费公物、破坏环境卫生;
6、遗失员工牌或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员工牌。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
2、在禁烟区吸烟者;
3、投机取巧,谋取他人利益;
4、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5、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6、代替他人签到或接受他人签到。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公司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受重大损失;
4、泄漏公司机密、遗失重要文件;
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
6、拒绝听从主管及上级领导合理指挥;
7、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导致公司受重大不利;
8、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受重大不利。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情节严重;
5、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6、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纪律,浪费公司资产,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
11、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行为的;
12、无故累计旷工三日的,在外从事同类或另谋职业;
13、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14、在公司范围内赌博;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妨碍工作秩序;
1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行政部门上报上级领导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行政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上级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行政部提出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三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并以申覆后核定作为公司最后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五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第一条 总则
(一)有章可依,违章必纠,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
(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奖励范围及标准
2、为公司增收节支,产生巨大经济效益者,奖励200到5000元;
3、在任职期内取得比原学历高的文凭和其他证书者,奖励100到200元;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或大功奖励:
1、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奖励200—500元;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节省物料卓有成效, 500-2000元,奖励100元,2000-10000元,奖励300元,10000元以上,奖励500元 。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当,经考核认定者,奖励100 — 500元;
4、有其它重大功绩,经考核认定者,奖励200-- 500元。
5、全年全勤者奖励800元。每月全勤奖50元。
7、连续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获得公司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9每月评选优秀员工,每名优秀员工奖励100元,奖励金额及人数视具体情况调整。
(三)合理化建议奖:
1、员工对公司发展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将视贡献大小给予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但对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的人员,将解除合同劝其退场。
第三条 处罚范围及标准
(一)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教育及培训,不能参加者要向主持人请假,否则,迟到按每分钟5元处罚,未参加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二)各部门拟写的对内对外文件、报表等要严格的执行校对、审核制度。若出现一处错误或错字,处以10元罚款。
(三)办公区内严禁乱丢垃圾、烟头等。 下班离开公司请关闭计算机,显示器,空调风扇等电器,如发现某位员工下班回家后不关闭自己的计算机或者显示器者,罚款10元,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罚款20元,临时外出另算。
(四)上班时间,不准长时间占用电话接打私事电话。否则处罚10元。
(五)开会、学习时遵守会纪,所有通讯工具设为振动或关机模式。否则,每次处罚10元。
(六)工作懈怠,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七)上班期间严禁赌博、酗酒、吵骂。出现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八)员工之间有矛盾,必须通过正确途径反映、处理,严禁打架、斗殴,若是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将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及开除处分,情节较重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 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处罚100元;情节十分恶劣的,处罚200元,并解除合同。
(十)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元;给公司既造成不利影响,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500元;严重影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根据公司损失轻重给予相应罚款或警告处分。
(十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0元。
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2、不执行本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标准的。
(十三)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2、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的;
3、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4、伪造、编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5、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6、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7、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8、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解聘。
(十四)物资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物资保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当月月薪200元。
1、收发物资手续不全、管理混乱、帐、卡、物不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发放、外借库存物资的;
3、库房内物资存放不规范、排列不整齐、零乱不堪的;
4、防火、防盗措施不健全,所存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
5、所管库内物资因管理人员管理不当而出现霉烂、变质、锈蚀、损坏,造成一定损失的;
6、清仓查库时,发现帐物不符,不能及时纠正,又不及时报告,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
7、假公济私,私自挪用公司物资,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或办私事的。
(十五) 财务部如发现考勤内容不真实,出勤天数有虚假,要给予纠正。由于考勤虚假导致公司多支出的工资、补助金额,要对考勤员、审核人及负责人给予同等金额的处罚。
(十六)凡未按照公司正规流程(晋升、辞职、报销等)办事者罚款200起,部门经理400元起。
(十七)如遇特殊情况,罚款条例没有规定的,可比照相关条例执行。
第五条 员工记功的奖励与记过的处罚方法:
1.同年中三次记功,岗位工资自动升一级;
2.同年中三次记过,岗位工资自动降一级;
第六条 其它
(一)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二)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九
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一、处分包括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行事责任。
二、先进项目部、科室、个人必须是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几年万人死亡率超过一点五的,负伤频率超过36‰的,当年不能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
四、加油现场白班与夜班人员每日分别进行两次打扫,每个班次的卫生清洁标准相同;
五、加油机机内部件有专人进行清洁,当班人员不负责打扫;
六、加油现场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
七、加油现场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十二、消防沙箱要擦拭干净,并保证沙箱内沙土干燥不潮湿并且沙土有足够的松软程度;
十五、员工违反本规定加油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一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二
为了使加油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自觉遵守,随时检查自己的工作,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
1、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能擅自离岗,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2、站内人员考勤统一接受管理,并设置专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考勤时间为:
早班:07:00—15:00
中班:15:00—23:00
晚班:23:00—07:00
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4、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5、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的;
7、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旷工1天,扣款100元,旷工半天,扣款5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0元,余者累加。
8、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需照价赔偿外。
9、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的加油记录,并打扫大厅、值班室的卫生;其它时间也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
10、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若无故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则取消当月值班权利,停发当月值班工资和月奖。
11、所有人员应与司机、送油人、以及外单位的同志应和睦相处,友好协作,树立加油站的良好形象。
12、加油员应严格按照加油程序进行加油,加油员不得任意涂改加油本上的加油数量,违者扣发当月工资。
13、加油员对每一辆车应认真核对加油本,对无证车辆、车本不对应(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许加油,并做好数量记录,做到不长油、不短油,且要监督司机签字。
14、加油员一般不得接触现金(只有一人值班时除外),如有现金加油,必须先开票、再加油。
15、站内员工之间应团结一致,体现团队精神,不能发生口角、打架,违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
16、晚上结帐时如有加油车,需保证加油车加油,随后算帐。
17、收银员应认真记录,做到日结日清,保证数据、单位的准确性。
18、收银员对收据一定要负责,金额与数量不能多开或少开。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三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
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3、3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xx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试行。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优秀员工奖励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四
1、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2、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和枕巾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放置别的物品也要保持整齐有度,不乱放、乱扔。
3、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电器,不准私自接电器,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室内垃圾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公共区。保持宿舍不能乱丢杂物,乱画墙壁。
6、毛巾、香皂摆放整齐,洗漱后的水要即洗即倒,并且只允许倒到下水道里,并保持个人的脸盆及脸盆架干净、无尘、无污垢。
7、桌上只允许摆放物要求摆放整齐,桌面要求保持干净,无灰尘。
8、衣服叠放整齐,鞋子摆放整齐,脱下的工作服放在衣服架上,不准随意乱扔。
9、员工要做到在何时何地都不能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要养成好的习惯,把垃圾放入垃圾箱,做一个文明的员工。
10、宿舍不准留宿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