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优质8篇)

时间:2023-10-16 作者:曼珠2023年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优质8篇)

在游戏策划中,我们需要注重游戏的平衡性,确保玩家可以在游戏中获得平衡的挑战和乐趣。最后,祝愿大家在编写调研方案时能够取得好的成果,并为工作和研究做出重要贡献。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篇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基层化”的发展方向,制定20xx年xx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

xx区体育考试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下设考务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考务办公室:xx

仲裁小组:xx

各校要相应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

三、

(一)区体育统一考试

1、体育考试时间(一):

4月10日(周五)至12日(周日)

4月11日下午(周六)为外地回沪学生、历届生考试时间

缓考补考时间:4月18日(周六)

体育考试地点:行知中学

2、体育考试时间(二):

(二)学校日常体育考核——3月17日完成成绩统计

四、

1、根据沪教委体[20xx]3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30分,20xx年日常考核为20分,统一考试为10分。

2、统一体育考试分设耐力、定量、定性等三类项目,耐力项目满分为4分,定量和定性项目满分各为3分,合计10分。

(1)耐力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定量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篮球、排球。

(3)定性项目:垫上运动、杠上运动(单杠或双杠)、支撑跳跃。

每位学生应参加三类项目的测试。在定量、定性项目中可各选择1个自己擅长的项目参加测试。学生应按照自己事先申报的项目参加测试,不可随意临时更改测试项目。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耐力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定量或定性类项目中另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定量或定性类项目重复)替换耐力项目参加测试,但此类另选项目的成绩以实测成绩分值的.50%转换成耐力项目成绩。

3、考试评定标准

根据本市初中《体育与健身》课程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以及《通知》制订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价标准。

4、对免考和缓考、因残、因病免考及对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升学以及本市历届初中毕业生、包括跨区县就读升学学生体育考试严格按照《通知》执行。

五、

1、考生报名由各校统一负责办理,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按统一格式输入:考生报名登记号、姓名、性别、日常考核分值、学生选测项目(附件7)的代码,如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学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2、考试报名汇总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后盖上公章(一份上报,一份学校留底),请在3月17日前邮寄到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同时将考试报名汇总表发送到e(如第二天未收到回复请及时联系),3月17日截止。

3、考试报名汇总表送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4、3月31日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领取考试日程表、学生准考证、成绩记录表,并分别贴上每位考生1寸正面免冠报名照。

5、外省市回沪考生、历届生报名与招办的报名同步。

六、

1、严格执行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落实体育考试的相关政策、考试规则、考试项目、评分办法等。

2、各校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认真做好接送考生的安全和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等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患有心、肺疾病及其它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和家长思想工作。

3、带队领导考前20分钟到考场设立的考务办公室签到,并办理有特殊情况考生的相应手续,考试结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成绩单。

4、认真贯彻国家级考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干扰体育考试的舞弊现象。

5、咨询、监督电话:56xxxx03。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体育中考规定,制定本方案。

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的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共4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统一考试成绩25分。

1、平时体育成绩:初一至初三每学年各5分。由学生每学年体育课成绩和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构成。

20xx年的毕业生体育中考,平时体育成绩,将由初二和初三2个学年平时体育成绩和每年10-12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可延长到3月10日)构成(初二占5分,初三占10分)。

各学校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各年级学生的平时体育成绩报各区教育局基教科。

2、统一考试成绩:由一个必考项目和2个选考项目共3个项目组成。必考项目: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选考项目一个为体能类项目,一个为技能类项目,由考生分别选择。必考项目满分10分,选考项目中体能类项目满分8分、技能类项目满分7分。

体能类项目: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技能类项目: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

(一)考试组织

统一考试部分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学生初中三年的平时成绩评定由该生所在的学校组织实施。

同一考生的各项考试要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

(二)考点设置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原刁铺中学)。

(三)考试项目操作方法

1、1000米、800米跑

在300米以上标准塑胶田径场跑道上进行,发令枪2支、发令旗1面、口哨2只,秒表若干块(每道三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电子计时。

10-20人一组,考生每人跑一次,站立式起跑,但不得穿钉鞋或皮鞋、塑料凉鞋,不得使用起跑器或挖穴,二次起跑犯规,该项考试无成绩。开、停表计取成绩均按田径规则中有关要求进行,并当场公布纪录成绩。

考生在考试中不得有陪跑和接受场外指导,如因他人犯规而影响成绩者,须经考点主考同意,在当日进行一次性补考,因自身原因影响成绩者不得补考。

2、掷实心球

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在投掷区长度2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进行,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

考生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身体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越)踩线,身体任何部分也不能触及起掷线前的地面。考生每人掷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第一次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3、立定跳远

在沙坑或塑胶场地(也可在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起跳板(或起跳地面)与沙面(地面)呈水平面,起跳板(起跳地面)平整,不得有坑凹;考生两脚平行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双脚原地同时起跳,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两脚同时起跳前,如有垫步或两脚不同步起跳、踩碰起跳线,则判该次起跳失败;考生每人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4、一分钟跳绳

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开表计时),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监考人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规定1分钟时间内的跳绳次数。考生每人只考一次。

考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5、篮球运球

考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前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各标志杆距杆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测试器材包括秒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发令哨、30米卷尺、标志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篮球若干个。考试用球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篮球。

考生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

考试中考生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考生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考生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6、排球垫球

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排球场上进行,考试区域单个考生在直径为3米的圆内,考试用球为排球比赛的硬质排球。

考生在规定的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球落地即为考试结束,按次计数(单位为次)。考生每次垫球球的最低点应超过头顶,考生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一次最好的成绩。

采用传球等其它方式触球、考试区域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

7、足球运球

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足球场上进行,考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杆距离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杆距两侧边线各5米。考试用球为比赛足球。

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考生和球均越过终点线即为结束。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考生与球均到达终点线时停表。考生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一次最好的.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非“0”时进1.

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

1、不能正常参加学校的体育课、体育活动,确实丧失全部考试项目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全部免试,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

2、确实丧失某些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某一类项目考试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试某一类项目,其成绩按该类项目的满分计入总分。

3、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也可申请免试必考和选考项目的全部或部分。申请免试全部项目的学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60%计分;申请免试某一类项目的学生,该类项目的成绩按60%计分。

4、因暂时伤病及其它特殊因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试。

5、申请免试的学生须在3月上旬,由本人填写《高港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后,报所在地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申请免试的残疾学生,须向学校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残联的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申请免试的其它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历,经学校审查并进行公示后,报所在地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6、申请缓试的学生须提前一个星期(特殊情况外),填写《高港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经学校审核后报各市(区)教育局审批。

7、休学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体育考试。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篇三

为确保20xx年我校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九年级学生参加县中考体育加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中考体育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20xx年5月9日下午昌黎县职教中心

组长:李待军

副组长:

成员:杨冬梅王艳娟王春艳耿亮刘建川郭佰涛

领导小组考前组织召开学校体育考试工作会,学习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传达教育局对中考体育考试的工作要求,学习《中考体考考生须知》,同时对考生进行交通、饮食、运动常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每辆车配备专人负责跟车,往返时必须点名,到齐后方可发车。乘车途中要求学生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具体分工如下:

1号车负责人:杨冬梅王艳娟2号车负责人:王春艳

3号车负责人:耿亮4号车负责人:刘建川宋云秋

2、全体学生要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单独行动,任何人不准无故脱离团队,对违反纪律者要严肃处理。

3、考试期间,全体同学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听从裁判指挥,不得与考试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顶撞工作人员。

4、教育学生掌握一些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5、同学之间要团结有爱,不得与他人发生矛盾,遇到意外事故要及时向带队教师反映。

6、若发生突发事件,实行首见责任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同时上报学校领导。

7、各班主任为本班体育考试期间第一责任人。

8、组织好学生检录后,所有教师到场外出口处等候,密切注意学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具体情况,随时等着处理突发事件。

9、带队领导和教师要保持通讯畅通。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篇四

根据南教综[2013]35号文件精神,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继续实行体育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县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体育考试”工作在县招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光泽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王文卷任组长,成员有凌晨、胡波言、郑碧惠、祝成旺、杨玉清,工作人员有:林家莲、李雄、张和睦,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三站”。

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仰卧起坐(实心球)

1、三个项目考试每项满分100分,总分共300分,学科总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形式记载。

2、原始分值与等级分折算方法:

255分(含255分)以上为a级,225分(含225分)以上—255分以下为b级,180分(含180分)以上—225分以下为c级,180分以下为d级。

3、初中应届毕业生体育学科成绩达到a级给予5分奖励,b级给予2分奖励,c级和d级不加分。

4、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根据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商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校要按招办要求统一进行报名,填写准考证号,考生名单于3月25日前交体育组张和睦老师,考试安排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考点大门口应挂上“xx年xx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xx考点”的'横幅。

2、考场应划好警戒线,实行封闭考试,带队的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以及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设置考点学校应于考试前二天准备好场地、器材、桌椅等设备。

4、考点应设立医疗点、茶水供应处、自行车停放处和考生集合休息处。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篇五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实《辽宁省关于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本着“不断完善和规范体育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要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的基本性质;要促进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开展体育工作,严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自觉地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

初一:男女生均为跳绳。

初二:男女生均为立定跳远。

初三:男生:1000米跑,引体向上和掷实心球(重2千克)两项任选一项;女生:800米跑,仰卧起坐和掷实心球(重2千克)两项任选一项。

初二、初一年级学生的2012年体育成绩,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的毕业升学总分中各占10分。初一、初二学生体育成绩包括体育考试成绩(现场考试)和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分,其中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及格为3分,不及格为2分;学校平时考核成绩满分5分,其中平日考勤1分,体育课成绩4分,平日考勤以体育课出勤率为准,量化赋分;体育课成绩以授课内容为主,每学期规定4项考核内容,一年(上下两个学期)累计为4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方案2011年9月已下发)。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为0分。

初三年级学生的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包括体育考试成绩(现场考试,满分为25分)和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满分5分),学校平日考核包括日常考勤1分,体育课成绩4分,日常考勤以体育课出勤率为准,量化赋分;体育课成绩以授课内容为主,初三上学期规定2项考核内容,累计为4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方案2011年9月已下发)。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为0分。

体育平时考核成绩由考生所在的学校认定,报主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辖区学校须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申请免考学生的成绩认定:

1、经审查确认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体育成绩按满分处理。

2、因长期有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如先天性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经指定医疗部门审核认定,体育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初一、初二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的60%,初三体育成绩满分的60%;

二是学校平时考核成绩。

3、因意外伤病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初三考生,体育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初三体育成绩的60%;

二是初三学校平时考核成绩;

三是初一、初二实际体育成绩。

体育竞赛优胜者的成绩认定:

自2011年9月始,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及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仅限田径、足球、篮球、排球、兵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类项目),获得个人前5名的学生运动员可免予参加体育考试;集体项目前3名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运动员(市级组织的集体项目必须经过测试后核实确认)可免予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按满分计算。

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一、初二年级学生的考试项目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

初三年级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满分均为30分,男生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女生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满分各均为20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依据现场考试得分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两项测试得分合计达到45分的为优秀(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25分),达到37.5分的为良好(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22分),达到30分的为及格(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19分),不足30分的为不及格(转换体育考试成绩为16分)。体育考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具体规则另行通知。

初一、初二年级的`学生体育考试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人员下校考试,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和本地区非测试学校的主任代表各1人进行监督;初三年级考生的体育考试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场地标准要求统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连市第六十三中学除外)初三年级考生的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考生的体育考试费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初三年级:2012年5月12日—5月20日8:00-11:30,13:30-18:00;其中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考试时间为5月12日、5月13日、5月14日,缓考、补考考生的考试时间为5月19日、5月20日。

体育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完的或遇到特殊天气,考试时间顺延。

免考: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有效的残疾证明,经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卫生局审核确认,可以免试体育。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临时患有严重病、伤不能坚持正常体育活动,或患有心脏病、高度近视等不适宜做体育运动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外的考生需持县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治病过程的原始记录材料,报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可以免考体育。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初三年级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至市教育局,经审核后以区为单位统一到市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鉴定费由学生个人负担),鉴定结果经市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可以免考体育;初一、初二年级的考生报区教育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

被认定为免考体育的考生的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

缓考:因外出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机会只有1次;初一年级、初二年级未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上报,并在初三缓考时间内由市统一组织考试(以初三标准核分)。

补考: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造成考试成绩受到影响的初三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属实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其考试成绩以补考成绩为准。

1、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原则上要选择在塑胶操场上举行考试,涉农县区应选择条件最好的场地。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不隐瞒疾病。考前学校要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锻炼,运动量强度应适宜,要有效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3、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办法按照规定的流程认真组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篇六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下肢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电子智能型测试仪器,红外线非接触传感器测量,自动测量成绩。

3.测试方法

测试学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考生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两次跳完后,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4.注意事项

(1)脚尖不要踏线犯规,跳出双脚触地时身体向前,手不要背后触地,跳完后都要从正前方走出,并绕过红外测试杆,两次试跳犯规者视为无成绩。

(2)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的上肢肌肉力量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3.测试方法

测试学生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4.注意事项

(1)测试学生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

(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7秒停止测试。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的腹肌耐力。

2.场地器材

垫子若干块(或代用品)、铺放平坦。

3.测试方法

测试学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用脚背勾住测试仪器,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4.注意事项

(1)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两手指没有交叉贴于脑后,该次不计数。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耐力素质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心血管呼吸系统的机能及肌肉耐力。

2.场地器材

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地质不限;

电子智能型测试仪器,电子感应式测量,自动测量成绩。测试学生佩戴感应腕表进行测量。

3.测试方法

测试学生按20人一组,依此类推,尾数组随后,排队站在起点线后,听测试仪器发令声响后开始起跑。

4.注意事项

(1)如果在非400米标准场地上进行测试,监考员向测试学生报告剩余圈数,以免多跑距离。

(2)监考员告知学生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3)测试学生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篇七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不断提升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总分40分,由体育平时成绩和现场测试两部分组成。体育平时成绩6分,初一、初二各3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2分、运动爱好评价1分;现场测试34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现场测试考生每人须测试四项。考生在以下4类项目中各选取1项进行测试:

类别分值可选项目

第一类6分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技巧、武术

第二类7分篮球运球、排球传垫球、足球运球、

乒乓球推攻球

第三类9分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男生引体向上、

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第四类12分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

2分钟跳绳、50米游泳

往届生和初三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体育考试不计体育平时成绩,现场测试在第一类或第二类项目中增加1个项目(如增测第二类项目,该项目测试得分减1分为实际得分),第四类中不含游泳项目。

1.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获准免修的残疾学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40分计。考生须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面试(可与中考体检同步进行)确认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审批手续存入学生档案。

2.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考生须填写《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考生及家长签名并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批准免试的考生现场测试成绩计21分,加体育平时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往届生和初三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批准免试的,其成绩以24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3.因伤、病临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申请缓试,补测时间安排在5月10日前完成。手续不全者以弃考处理,现场考试不得分。

体育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50米游泳测试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

2.各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对本校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考试纪律教育,加强对交通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租用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运送考生。要重视做好考生的考前指导工作,指导考生合理选择考试项目,熟练掌握考试规则和测试方法,积极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操作,认真参加考试,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3.体育考试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沈阳市体育考试方案公示篇八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考试项目,集中考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2.集中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中长跑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参加第一次中长跑测试后,若考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测试结束48小时内,通过学校向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提出第二次中长跑测试申请,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测试。逾期申请无效。

(2)选测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20xx年起,选测项目中增加足球项目。

选测项目由市教育考试院于20xx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3项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0xx年,考生可从足球运动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规定执行。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xx年4月29日前结束,考核成绩于5月10日前上传至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2.集中考试项目中,选测项目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如下: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2.集中考试项目:集中测试地点分设石浦中学、丹城教育园区体育场两处。各校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普教科303室核准、备案,考核方案及结果按规定公示。集中测试项目采取以县为单位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县外市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公章)于5月10日前送交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也可以向户籍地初中报名。其他在宁波大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往届初中毕业学生向户籍地学校或原毕业学校报名。回象山考生及往届毕业考生需参加中长跑(必考)及随机项目考试,参加测试的项目数不少于4项,并不得重复。

1.体育考试工作具有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的特点,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奚际曹任组长,袁定玉、高延营、陈桂明、王潇、钱明明为成员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集中考试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操作办法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制定。

2.聘请纪检监察干部及体育专业人员组成体育考试仲裁小组,负责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咨询、审定等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试期间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为提高体育考试透明度,当场告知学生个人测试结果,由计算机录入成绩。

4.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两操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忽视锻炼过程的做法。

5.体育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考试规则、考试工作人员守则均遵照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1.加强领导。各学校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体育考试工作,及时做好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要高度重视考前训练和体育考试过程中的交通、运动安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考试时须领导带队,有关教师和校医陪同。严禁搭乘拖拉机、摩托车或其他无交通部门颁发的营运证的车船。凡需乘车的,严禁超载,并与当地交警、运管等部门联系,按相关要求办好有关手续。

2.严格把关,消除不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教育学生并同家长联系做好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思想工作,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要教育学生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患有疾病(尤其是心脏病)或其他身体状况原因,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须如实申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杜绝各种事故隐患。若考生隐瞒病情,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平时锻炼要严格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切实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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