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梦幻泡

活动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回顾活动过程中的收获和困难,有助于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活动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启发和激发大家的创作灵感。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一

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干部是“治吏之吏”,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承担着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特殊职责使命。xx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准确把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认真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从严加强自身建设,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在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突出政治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体系。

干部监督工作必须把讲政治贯穿始终,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为指导来认识和把握自身承担的职责使命,自觉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确保干部监督工作的全面性、精准性。

必须准确把握政治定位。坚定干部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纪委监委内部的专责监督这一定位,赋予干部监督室同时承担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两项职能,自成一体,相对独立地监督纪检监察自身的履职、规范纪检监察自身的用权、防范纪检监察自身的腐败。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自觉把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干部监督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方向。

必须健全组织体系。深刻领会干部监督室是为破解内部监督难题而成立的初心初衷,首先从组织设置上不断提高专职化、专责化。明确由市纪委书记分管干部监督工作,强化统筹领导,切实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成立全国第一个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xx年全市16个区纪委监委全部单独组建干部监督室,从组织体系上强化内部监督,以实际行动回应“谁来监督纪委”之问。厘清理顺干部监督层级体系,明确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派驻机构和区纪委监委四个监督主体,初步搭建市区两级发力、专兼结合的监督网络,推动监督全覆盖。

必须明晰工作思路举措。做好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始终要坚持从纪检监察事业大局出发,既监督干部,也监督权力运行。xx市纪委监委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之初,勇于探索,开展系统内部督导工作。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任务分工,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理清思路、提供遵循。

突出协同发力,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特殊、对象特殊,必须加强“一盘棋”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步调,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确保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

优化工作机制,增强规范化。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要靠监督的规范性来保证,结果的高质量取决于过程的精准性。xx市纪委监委印发《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的办法》,规范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规范问题线索反映移送机制,严格明确程序、时限等要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占比不断提高,xx年为19.3%,2021年上升为27.2%。规范监督互动机制,聚合信访、案管、党风、巡视巡察等多部门职能监督成果,强化“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规范信息互通机制,促进共建共享、同步更新,发挥好干部队伍“守门人”作用。规范系统上下贯通机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数据报送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

带头完善制度,促进法治化。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制度先行,着眼源头防控,对防范化解纪检监察权力风险进行总体设计。xx市纪委监委建立了以“一规”“一册”“一库”为基础的一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履职依据,增强法治意识。牢牢把握线索管理这一关键点,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规定》,强化问题线索归口管理,明确线索处置标准,提升线索处置的精准性。编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手册》,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及审查调查等工作规程,带头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印发《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办法》,为应建立廉政档案的1367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建档并动态更新,为强化日常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提供依据。

强化系统指导,提升正规化。面对干部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必须大力加强培训,强化系统指导,增强专业能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召开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重点派驻机构工作会议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明确工作思路,督促工作同向发力、落实到位。加强调研指导,组织开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特点及制约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无实质内容信访件处置”等课题研究,持续做好统计分析,研究规律性、趋势性问题,力争上下同步探索、同频共振。加强案件督导,通过督办、转办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方式,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提升审查调查能力。

突出严实标准,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对自身建设面临风险挑战的清醒和警觉,坚决落实责任,做实做细教育管理监督,为建设纪检监察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关键少数”,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干部监督工作重在精准,要在实效,着力点就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盯住“关键少数”,既是工作理念、工作原则,也是方法论。充分运用好xx开展一把手监督工作成果,紧紧抓住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区纪委监委和市管企业纪委、市属高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强化对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通过述职述廉、委托了解、委托谈话等方式,坚决管住“关键少数”。

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紧密结合xx“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这一特色工作,印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意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制度约束。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并完善典型案例库,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警示常在。

严管厚爱结合,服务队伍建设大局。干部监督工作是政治工作,容不得半点含糊,该严的决不能放松,同时干部监督工作也是做人的工作,要体现厚爱、体现治病救人。严格把握谈话函询节奏,把及时准确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作为对干部的关心和信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好对受处理处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组织实施澄清正名工作,广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良好氛围。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xx〕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努力降低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新发病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到20xx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xx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xx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25%以上。

(一)落实条件保障

1.改善视觉环境。严格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卫生标准达标率100%;优化布局,消除“大班额”现象;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2.配备人员设备。加强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加强学校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每学期开展近视监测筛查。

(二)强化近视干预

1.推进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学校、家庭、学生和全社会重视近视防控,积极宣传、解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全国爱眼日”等爱眼护眼活动,积极利用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减轻学业负担。切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减负措施》,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近视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确保中小学生睡眠充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超过1次,其他年级不超过2次,严禁以成绩作为选拔和排名依据。

3.加强体育锻炼。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体育课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规范开展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加强体育与健康教师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4.实施家校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时间,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三)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机构建设。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近视防控机构建设,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科学研究,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动学校近视防控工作。

2.建立健康档案。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操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充分利用信息系统,为儿童青少年建立视力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3.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近视防控行业的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近视防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坚决杜绝近视防控广告进校园开展商业宣传等服务。

(四)严格评议考核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严禁片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考核学校。将视力健康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每年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教科局:推动学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学校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卫体局:加强眼科医生、眼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我县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开展体育赛事,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

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社局:会同教育科技局、卫体局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文旅局: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对全县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儿童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制定,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检测评估体系,进行督导评估。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评估中连续三年下降的责任单位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三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千案回访”活动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结合起来,推动“事要解决”结合起来,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信访千案回访活动总结。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重复越级信访,有效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人情况,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干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群众信访“千案回访”活动领导小组,由信访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

“千案回访”活动从10月下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镇信访办工作人员要以深入群众、上门回访为载体,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服务群众贯穿全过程,把解决问题、改进作风贯穿全过程,把信访分析、制度创新贯穿全过程。

(一)准备阶段(10月下旬)。筛选案源、制定方案、部署任务。

1.确定回访对象。本次活动主要回访对象是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已办结信访事项的当事人,重点是仍未息访息诉的案件。要将20xx年7月以来中央和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涉及人员众多、政策性强、容易反弹的办结件不在其列)。

2.制定工作方案。县局制定并下发了回访方案及《回访任务分配表》、《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根据县局统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回访活动具体方案,提出工作要求。

3.明确工作任务。镇将20xx年7月以来中央、省转、交办的信访问题逐一进行回访,要对回访案件逐一研究,分清情况,明确重点,将回访责任逐案明确到人。回访案件确需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视情况邀请直接承办单位参加回访,拿出具体办法。

(二)实施阶段(11月上旬)。主要是按“一案一表”的要求做好详细登记。

1.回访主体。回访均由信访办为主进行;对重点事项,视情况需要,成立回访小组,由镇统一牵头,其他相关承办单位、涉事责任单位派员参与。

2.回访内容。重点是了解调查处理结论是否属实、是否合理;了解信访问题反映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了解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了解信访人生产生活中是否有实际困难并切实帮助解决;听取信访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回访方式。县里原则上采取电话回访与走访相结合、以电话回访为主的方式进行。镇必须采取走访的形式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人在外地的,除通过电话与其本人联系了解情况外,还必须到其原住所地向其亲属及当地基层组织询问相关情况,并在回访登记中详细注明。回访工作人员按照一案一表,认真、如实的.填写《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回访工作登记表》。

(三)总结阶段(11月中旬)。总结推广基层回访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信访回访工作制度。

1.统一收集“回访工作登记表”,填写“回访情况反馈统计表”,在11月10日前上报县“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

2.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宣传好的典型,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回访反馈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党政领导和“千案回访”活动办公室书面汇报。

3.建立健全回访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回访、督办机制,并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回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2、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要认真筛选回访案件,逐案明确回访责任。要加强与案件直接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取得支持配合,保证回访活动顺利开展。

3、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讲究策略,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未息访息诉的信访人,要认真解释相关法律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帮助信访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严格标准,力争案结事了。根据办理情况,对需要回访的案件进行整理、归类和汇总,制定详细的回访方案,确保所有需要回访的对象不拉一案、不丢一人。走访人员要真正做到走进门、访到人,直接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和看法。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无微不至的关心,赢得所有回访对象对回访工作的支持和满意,巩固办案成果。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四

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大学习”热潮,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22年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决担负起拥护“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强化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强化政治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做好工作,政治生态研判、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完善委领导“分片挂钩”机制,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推动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一项一项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政治责任。协助市委制定并落实《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抓好2021年度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反馈的*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做好牵头*项任务的整改工作。积极为市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改进检查方式,分阶段、分专题、常态化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评,把侧重结果检查转变为常态化督促,并综合运用相关部门检查、市委巡察以及日常监督的成果,画准政治生态画像。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全市共对*个党组织、*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维护政治生态。完成全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实行动态更新,摸清各地各部门的“树木”与“森林”及其变化状况,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职能职责,开展“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案件*件。

二、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大学习”热潮,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学。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懂弄通作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等*次,与时俱进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改革创新的发展需要,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准落实水平。

二是持续跟进学。依托“学习强国”“党员e家”、机关每周学习平台等载体,加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推动学习全覆盖。通过上党课、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抓本级、带系统,引领和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联系实际学。推行“一线工作法”,班子成员每月到基层或派驻机构调研、检查学习贯彻情况,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三、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治理效能。

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执行好,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纪委监委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

一方面,促进全面融合。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落实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的要求。通盘考虑转隶人员的职务年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因素,科学定岗定责,并分层分级开展家访,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断深化人员、思想、业务融合。

另一方面,完善运行机制。坚持边实践、边完善,建立并落实监委工作规则,严格监察措施使用条件和报批程序,监察措施文书严格根据层级进行审批,做到本级监委审批和上级监委报批备案全流程规范有序。积极试用*种调查措施,已使用了除查封外的*种措施。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探索审理部门提前介入、检察机关提前衔接、审判机关提前对接沟通协作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督促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

四、强化监督职责,推进纪律建设。

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切实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注意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落实采信告知和抽查核实制度,认真做好被谈话函询干部和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第二种形态占*%、第三种形态占*%、第四种形态占*%。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二是开展一线监督。着眼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的要求,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明确*项监督重点,分解落实责任,把监督保障工作一项一项落细落实。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重点项目监督清单,梳理投资项目*个,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到一线跟进监督项目。

三是推进巡察监督。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组织修订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探索开展提级巡察、机动巡察,全面推进交叉巡察,试点开展村级巡察,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切实担负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聚焦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市本级已开展*轮*批对*个对象的巡察,覆盖率*%;各县(市、区)已开展*轮对*个对象的巡察,平均覆盖率*%。市县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条,已立案*人,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条,已整改*%。四是抓好派驻监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年听取一次派驻机构工作汇报,督促派驻机构切实发挥“探头”作用,着力发现具有部门权力运行特点的问题,提升监督执纪工作层次。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条,立案*件。继续推行专项巡察,开展对涉粮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等领域资金的专项巡察,移送线索*条,已立案*件。

五、坚持正风反腐,形成强大震慑。

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着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一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假日等节点,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1+*”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检查,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处理*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通报曝光*批*起典型问题。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坚持从巡视巡察反馈、群众投诉举报、典型案件、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审计等职能部门日常监督中筛查、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区分情节,坚决问责。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件*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批次。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破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等问题。

三是精准有力惩治腐败。不松劲、不停步、不减力,在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上下功夫,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件,其中处级干部案件*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持续推进“天网行动”,全市共追回外逃人员*人,追回赃款*元。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信访举报情况汇报,研判形势,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群众点名领导接访等做法,着力破解“信上不信下”问题。

四是全力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逢会必强调安全,每周到留置点进行检查,班子成员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全面覆盖传达贯彻安全规定及领导批示精神,每位审查调查人员签订承诺书,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协调有关单位对市级留置点进行全面检查,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并对“走读式”谈话室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编印《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组建安全员队伍,选调*名派驻纪检组常务副组长担任监管组组长、副组长,加强看护队伍建设,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

六、全面开展治理,维护群众利益。

强化人民立场,全面推进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着力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各县(市、区)纪委选择1到2个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力量突破。压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开展“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围绕责任落实、自查自纠、线索报送、建章立制等情况,自上而下开展督导,全市共查处民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件*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通报曝光*批*起典型案例。

二是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建立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分析研判,深挖“保护伞”。认真配合做好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工作,采取联点包案、约谈提醒、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切实抓好督导组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件*人,其中“保护伞”问题*件*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各县(市、区)均在打“伞”破“网”上取得突破。

三是深化拓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协助市委制定《规范市直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督促各地结合实际,选择群众最不满意的不良风气推进移风易俗。注重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分别通报*起正面典型和负面典型,指导*深化省纪委移风易俗改革工作,部分乡村转变薄养厚葬陋习,形成丧事简办新风尚,社会反响良好。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全市共查处移风易俗违规违纪问题*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

七、集成推广试点,推进标本兼治。

既当好制度执行的监督者,又当好制度建设的参与者,针对村级巡察发现的“微腐败”症结,从监督、管理、制度层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在各县(市、区)集成推广,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一是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针对传统村务公开方式渠道单一、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开展“互联网+村务公开”试点,建立村(社区)村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健全“村账乡管”机制。针对长期以来村账管理中存在的现金出账、白条入账、报账延时、账目混乱等问题,开展“规范村账乡管”试点,杜绝白条入账、现金出账蕴含的廉政风险。

三是搭建“阳光平台”。针对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领域工程发包方式随意,造价审核不严格、制度体系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监督难,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开展“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试点,把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依法依规对项目申报、预算、财审、公开摇号确定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全流程实行网上公开运行,起到“省时、省钱、保护干部”的良好效果。。

八、强化作风建设,锻造纪律铁军。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一以贯之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在以身作则上严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弘扬伟大_精神,践行严实深细,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扑下身子抓落实。主要领导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深入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检查,促进压力传导。

二是在党建引领上求实效。持续推进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开展党支部提升行动,通过达标创星、政治建设专项检查、述职评议等活动,推动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委机关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三是在能力提升上高标准。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和市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分层分批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举办*期“市县纪委监委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监察法专题培训班”,通过上挂下派、跟案锻炼、参与巡察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

四是在监督制约上动真格。落实系统内部“两个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家访、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档案建设“三个全覆盖”,督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好干部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市纪委办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件,已给予诫勉谈话*人,组织调整*人,批评教育*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层层压实,一些地方、单位、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还有待强化,压力传导力度还需加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审查调查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纪委监委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能力素质还不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监督还存在短板。

下一步,我们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政治方向、站稳人民立场,深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在提升监督效能、推进正风反腐、深化标本兼治、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建设上持续精准发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有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五

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1月24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共6章50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信访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第二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

(三)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四、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第二十八条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

第三十条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二)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三)可以通过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等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四)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五)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的,依法履行或者答复。

(六)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第三十二条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信访人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执行;不予支持的,应当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级机关、单位在处理申诉求决类事项过程中,可以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裁量权范围内,经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可以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经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和解协议书。

第三十四条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各级机关、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告知或者帮助其向有关机关或者机构依法申请社会救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有关政法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司法救助。

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单位对信访事项已经复查复核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相关信访人,应当做好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等工作。

五、监督和追责。

第四十七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六

根据市节能办《关于在全市开展xxxx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贵公节办〔xxxx〕6号)的文件精神,贵港市信访局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为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紧扣活动主题,多形式宣传。

(一)制定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达到宣传节能效果,制定贵港市信访局20xx年节能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在实处,进一步制定了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落实了相关责任人、重点工作、节能措施、保障措施等,并对节能指标进行了分解。

(二)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节能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主题,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展出板报、悬挂和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及宣传画。

在市信访局办公楼正门口悬挂宣传标语;在办公楼一楼、二楼、三楼等楼道显眼处张贴宣传画。在一楼接访大厅展出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板报,向更多的干部职工及来访群众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

通过多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节约用水、用电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主动节约用水、用电,提高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的意识。

2、开展各种主题宣传和体验活动。

一是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月期间,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倡导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当天,我局机关和人民群众来访接访中心办公区域停开空调一天,公共场所停开照明灯一天,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或者少开照明灯;办公区域停开电视、电风扇等非办公电器。办公楼、办公室一律停开工作照明灯、空调,饮水机进行定时定点开电供水,做到人离切电。积极响应市提倡的节能措施,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三是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牢固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与循环利用的思想观念、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局机关设置废旧灯管和废旧电池回收箱,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把办公场所、家里的废旧灯管(电池)统一拿到回收点进行处理。

(三)建立并完善单位节约用水、用电制度。

结合单位实际,经局领导决定,制定了单位节约用水、用电制度,对节约用水、用电的总体要求、管理细则、处罚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安排人员对各科室遵守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用空调电扇等不同的惩处措施。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由于节能宣传月时间短、内容多,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我局把工作重心放在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上,宣传教育活动方面还留有一些死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节能办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七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长期以来,雄县民政局立足岗位职责,以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为目标,着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由雄县民政局、雄县未保办联合在雄县未成年保护主题公园中心广场举办了“合力守护关爱成长”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民政局副局长张伯勇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今后的发展做了安排部署。同时宣读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快乐成长;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合力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让我们共同携手,立即行动,用爱心守护孩子的成长,合力托起明天的希望!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八

为提升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凝聚社会共识、严厉惩治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街道妇联迅速动员安排部署,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活动中,各村、社区妇联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利用社区家长学校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还动员本辖区内的单位、商场积极配合利用门口电子滚动屏播放宣传标语。线上利用社区居民工作微信群、qq群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理念和方法,线下通过进学校、进家庭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强制报告制度,让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形成社会合力,共同保护祖国的未来。

通过此次宣传,我街道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九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质量,5月11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委派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代表走进箭盘山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召开“携手护航,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会议,能动发挥各单位的优势和专业能力,全方面探讨保护辖区未成年人统筹联动共建共治工作。

会上,与会代表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性侵、毒品及辖区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就压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各方达成共识,并表示,下一步将携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与其他帮扶,更好地帮助孩子远离性侵害、毒品、校园暴力及其他暴力违法犯罪的威胁。

鱼峰法院一向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多次通过让孩子“进法院”,让法官“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孩子学法懂法守法,也让社会大众意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理解、支持、参与该项工作。下一步,鱼峰法院将继续结合“三官一律”工作,守好司法保护防线,积极走进社区、走进校园,不断丰富法律宣传形式,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基础,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公、检、法、律、社区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孩子撑起一道司法保护屏障。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公安信访工作宣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1.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做好示范引领。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同步扎实抓好《条例》学习贯彻,注重公安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各级公安宣传部门要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开展《条例》宣传。市局将选取优秀信访工作讲师,对全市民警、辅警进行专题培训。全市民警、辅警通过观看宣传片等方式方法积极开展自学。市警察训练基地要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好《条例》,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并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

2.组织召开研讨会。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要适时组织《条例》贯彻落实专题研讨会,对《条例》内容进行细致分析,准确把握《条例》内容,精确领会要点规定。同时,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对配套完善市局信访制度、优化工作机制、落实贯彻措施等方面研究探讨,推动构建市局公安信访工作新格局。

3.开展《条例》宣传“六进”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的引导作用,通过发放《条例》宣传作品,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多样化开展宣讲活动,推动《条例》“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

4.做好信访大厅宣传工作。对到信访大厅反映问题的群众,要积极开展《条例》宣传,使之明白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引导信访人理性、文明信访。

5.把宣传贯彻融入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政治引领,把每一次化解信访问题的过程,都成为一次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的过程,推动形成人人依法信访、依法化解矛盾的良好习惯。

6.参加主题知识竞赛。各级公安机关要广泛动员民警、辅警、辖区群众,积极参加国家信访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举办的《条例》线上主题知识竞赛。同时在日常的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检验学习成效。通过发放问卷,依托自有宣传平台、本地新闻媒体等,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知识竞赛,检验宣传效果,切实提升《条例》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7.固化经验做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深入自查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提升宣传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策划内容,周密部署实施,推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要结合本地公安工作实际,充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力量,举办群众参与度广、接受度高的各类活动,扩大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舆论引导。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突出宣传主题,挖掘信访好故事,传播信访好声音。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做好总结提升。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公安信访工作作为推动公安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公安信访工作整体情况、引发原因及信访趋势,及时提出解决的路径和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六一”儿童节当天,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我院青年干警、团支部志愿者来到帮扶单位梅街镇长垅村,与孩子们一道共度儿童节。

活动现场,青年法官陶林从校园欺凌、防溺水等方面进行讲解,为孩子们送去了法律小知识。同时,干警们还给孩子们送去书籍、文具等礼物,祝愿孩子们节日快乐、学习进步。

下一步,区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让法治教育走进更多的孩子、更多的家长,用法律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呵护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

信访工作宣传总结年信访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专业12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青山镇认真执行县《关于做好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宣传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根据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了系列未成年保护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策宣传活动。

良法在于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新规定的理论与制度探索,有效的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希望。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我镇民政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而有效的措施,首先,第一时间将电子版全文下发至各学校并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将全文印发并开展学习活动。其次,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准解读,各学校校长以及镇内其他法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最后,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各学校利用led显示屏、校园学习墙、公告栏等使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并增添了法律亮点知识让普法更生动。

二、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以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贯彻为契机,着力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落实在法律层面,我镇民政办牵头在单位例会中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学校、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学校关心、关爱学生的能力与水平,促进学生茁壮成长,6月1日,青山镇实验学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全校高年级学生及部分教职工代表60余名参加讲座。此次讲座紧紧围绕着修订《未成军人保护法》的重大意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九章具体内容及重点亮点展开了讲解,同时以问答的形式加强和现场学生的互动,讲座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讲课形式生动活泼,得到了教职工代表及同学们的一致认可与好评,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二)青山镇实验学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一家校共育”活动。为了让家长更加重视未成人保护,切实关注孩子的成长,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为能使本次活动取得实效,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实用的方法,学校精心筹备、认真组织,邀请了青山派出所负责人及学生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青山派出所蒋所长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发,分析了手机管理、学生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例,讲解了家长怎样进行教育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家长、学校、社会三个层面,让多方合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伞。

三、

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一)时值夏季高温、雨水多发季节,为防止学生溺水情况的发生,学校积极开展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严防溺水主题班会”。各学校利用周一班会课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严防溺水主题班会,将法律知识融入典型案例中以案释法将法律生动呈现给学生,并教给学生日常防溺水知识,让学生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危机关头学会自救。

(二)恰逢六一国际儿童节,由县妇联牵头,为我镇81名困境儿童一对一送去了助学包,并联合其他部门、志愿服务队等对镇内留守儿童进行了关爱帮扶。

少年中国强,未来少年可期,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任重而道远,依法为盾,全社会携手共进,愿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自由奔跑。青山镇将倾力而为,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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