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

时间:2023-11-05 作者:GZ才子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

心得体会是一次自我思考的过程,通过文字的呈现,我们能够更好地理清思绪,理解自己的想法。继续往后翻阅,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独特的心得体会,或许能给你一些新的思路和启发。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一

习惯了大学时候寝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四点一线简单而安静的生活方式,刚出大学校园的我一直都十分留恋单纯而简单的校园文化氛围。

刚开始到检察院参加工作,分在侦查监督科,对于工作只有一个模糊的认识,面对一个完全不同于校园生活的环境,难免有些畏惧和不适应。

但在院领导和科长的关心下,在同事的帮助下,对于新的环境也就不那么的恐慌,慢慢也进入了适应的状态。

一年来,对自己的工作从模糊地认识到现在有了一定的了解,工作也进入了状态。

在指导老师与众多同事的帮助下,无论是业务上还是为人处事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现在基本上能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

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都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现从以下几方面谈谈自己自参加工作以来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勤奋努力、虚心好学很重要在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对现在的工作固然有一定帮助,但是具体的实践是复杂的,并且学校没有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具体工作程序、有关侦查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细致地教学,因此对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并不十分了解,这对我的实际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二

检察官是司法机关中的重要角色,他们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而检察官法作为对检察官职权和职责的制度化规范,对检察官的职能执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在近年来,我通过调研和实践,对检察官法有了一些新的体会和认识。本文将从检察官法的基本原则、司法权力的行使、激励机制的建立、异议权利的保障以及规范行为要求等方面,谈谈我在工作中对检察官法的心得体会。

二、基本原则的认识。

检察官法作为检察官职能行使的基本准则,明确了检察官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了检察官能够独立、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在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依法办案、独立行使检察权、权责一致、人民至上等基本原则的重要性。作为检察官,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遵循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公正、客观、全面的审查和追诉。同时,为了避免滥用职权、妄自尊大,检察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公开透明地行使权力,既要敢于监督他人,也要接受监督。

三、行使司法权力的思考。

作为检察官,行使司法权力是我们的天职,但如何在行使权力时确保公正、合法、有效地进行,是我多年来一直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要提高行使司法权力的质量,关键在于提高专业素养和自制力。通过不断学习和修炼,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判断能力,才能更好地保证行使权力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另外,我认为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监督的约束下,才能防止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四、建立激励机制的重要性。

检察官法明确了对检察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而在实践中,我发现,建立一个科学、公正的激励机制对于激发检察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在推动检察官队伍的良性发展上,应该采取差异化的激励方式,既要注重对优秀人才的选拔和提拔,又要关注普通检察官的成长和发展。此外,激励机制还应该注重考核和评价的公正性,要避免因为个人关系或其他非法因素而影响激励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保障被告人的异议权利。

检察官作为法庭的代表,要坚决贯彻执行异议制度,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中,我们要主动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尊重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且在提出异议时要能够保护其合法权益,为其提供足够的法律帮助。与此同时,我要深刻认识到,对异议的审查和处理要公正客观,不得存在丝毫偏颇,为被告人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六、规范行为要求的积极性。

检察官法对检察官在职业行为上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对于维护检察官队伍的形象和消除不正之风具有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我始终牢记纪律规定和职业操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同时,我主动参与各类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且注意个人行为的形象和举止,守住底线,不走偏离。只有通过自觉规范行为,才能为检察官队伍的形象树立榜样,增加人们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七、总结。

通过对检察官法的思考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时刻保持法治思维和职业操守,确保自己行使权力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要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判断能力,坚守法治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我们要关注个人形象和行为,通过规范行为,积极为检察官队伍树立榜样,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命,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三

张家口市检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涌现出一批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化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秉文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在检察日报社主办、正义网承办的在全国寻找最美检察官活动中,张秉文同志以其身残志坚、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的事迹,获得了全国“最美检察官”称号,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亲切接见。

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广泛学习宣传张秉文同志事迹。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张家口市检察院都作出了向张秉文同志学习的决定。

3月11日,张家口市检察院隆重召开张秉文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全市检察系统领导和干警1200余人聆听了报告,省、市领导和各界人士受邀出席。

张家口市检察院领导提出,学习张秉文,就是要像他那样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对工作、对事业充满激情,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就是要像他那样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就是要像他那样,立足本职,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就是要像他那样,严格律己、廉洁奉公,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一身正气。

张家口市检察院党组要求全市检察系统要切实把学习张秉文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形式,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生动教材。

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感召力和说服力,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搞得更深入扎实。

国家主席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内涵。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上起好表率,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照思想、量行为,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三严三实”要求内涵十分丰富。它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是全体党员干部正心修身、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是全体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正风肃纪的重要标尺。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贪腐。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经常自省,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思路、方案、措施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历史检验和人民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人民、对组织、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三严三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三严”,应当成为全体党员干部克己修为、追崇高尚的人生态度,应当成为全体党员干部慎独慎微、刻求严谨的道德实践。它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端正品行、正确用权、严守法纪给出的警示。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上、政治上的“防火墙”,增强抵御病毒的免疫力,坚持清正做人、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为全体党员干部正心修身提供了基本遵循。做好“三严”,才能做到“三实”。“三实”,实际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有据实谋事、扎实干事的负责精神,实际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有崇尚诚信、坚守正道的做人本分。它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实以为人给出的提醒。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对事对人上不能摆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虚头滑脑,必须以求真务实、真诚实在的态度去想事、去干事、去做人,为全体党员干部做事为人提供了根本准则。做到“三实”,才能体现“三严”。

(一)践行严以修身,在信念坚定上作好表率。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好的形象。因此,作为检察官,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主席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要加强党性锻炼。要以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认真对照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工作方法意识,把思想和行动上升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做一个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的人。三要培养高尚情趣。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切实摒弃“等靠要”思想,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加强对检察职责和检察改革的探索研究,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完善人品操行,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

(二)践行严以用权,在依法履职上作好表率。

检察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一要坚持公正执法。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秉公执法,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坚决防止选择性办案,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扩大检务公开内容,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检察权不是特权和面子,不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是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常怀敬畏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行使检察权,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张飚是新疆维吾齤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一名普通检察官。

2007年,张飚在开展日常监所检察工作时,发现服刑人员张氏叔侄案件存有疑点。

此后5年,张飚与石河子市检察院坚持依法为张氏叔侄申诉。

2012年3月,法院决定对张氏叔侄申诉立案审查。

2013年4月,法院公开开庭,认为张氏叔侄案不能排除公齤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宣判两名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

2013年7月,张飚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新疆维吾齤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张飚同志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他胸怀远大理想,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检察工作第一线,恪尽职守,默默奉献,从无怨言,从不懈怠;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竭力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注重加强与在押人员沟通联系,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做他们的贴心人,帮助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他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以坚韧执着的实际行动托起公正的天平,感染、激励办案人员严格公正司法,唤起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始终坚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执法不徇私情,遇事坚持原则。

始终坚守清廉的底线,虽然家庭不富裕,仍然安之若素,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不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吃请和礼物。

张飚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学习张飚同志坚定信念、忠实履职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学习张飚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要学习张飚同志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张飚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廉洁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保持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职业本色。

——陈永洁。

现为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陈永洁,17年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青藏高原精神,践行着一位人民检察官的庄严承诺和神圣职责。近日,陈永洁荣获全国“最美检察官”称号。

知难而进、弘法律正气。

陈永洁,从2001年以来,守着那三尺公诉台冲锋陷阵到如今。

2012年,基于陈永洁多年过硬的办案素质及办案经验,格尔木市检察院将马某等12人妨害公务一案放心地交给了她。此案在格尔木市乃至全省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开庭时,她准确把握案件焦点,面对多名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和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运用法言法语进行答辩。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的人员对陈永洁的表现进行了打分评价,在收回的评分表中均为满分。

今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格尔木市农牧局蔬菜办原主任李某,涉嫌贪腐、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该案是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涉及农牧系统的大案要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证据复杂,在该市影响重大。院党组指派陈永洁承办此案并出庭支持公诉。

“她是最能吃苦的人。”陈永洁的同事说。为能将这个案子证据搞扎实,在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和审查起诉时,她几乎是天天加班加点工作,每一个细节都不遗漏。

“庭审时,市纪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部门有关人员及农牧系统的干部群众来观摩庭审过程。如果你没有掌握充分的证据和吃透案情,你不心虚才怪哩。”陈永洁的话语中流露出踏实与坚韧,更体现出果敢和自信。面对资深律师提出的改变定性、删减犯罪数额及第三起犯罪事实的无罪辩护意见,她准确运用证据及法理有理有据地反驳了辩护人的所有辩护观点。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陈永洁深刻分析被告人职务犯罪的内在原因,用情与法的完美结合,感化了被告人,被告人自愿认罪伏法,也为参与庭审的人员开展了一场深刻而特殊的警示教育。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陈永洁很喜欢革命导师列宁的这句话,并将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来实践。她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关注研究最新司法解释,站在法学理论前沿,点点滴滴积累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庭答辩能力。

“确实,公诉部门是检察院比较清苦的部门,阅卷、提审、开庭,工作平凡而忙碌,每天都重复着抄抄写写的工作,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但却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一丝的倦怠,毕竟每一宗案件都直接关系到活生生的人,他们的家庭、自由、财产,甚至生命。这样说来,公诉工作又是一项很神圣的工作。”说到这里,陈永洁眼睛湿润了。

敢担正义、可堪重托。

“在这里,公诉人尤其想说的是,死者年幼的女儿,丧父之时尚在襁褓之中,父爱对她而言还没有体会就永远失去了。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是孩子们最开心快乐的日子,但在这个属于她的节日里,她得到的关爱、祝福永远是有缺憾的。难以想象,当这个孩子长大之后得知自己的父亲是被人伤害致死,她情何以堪?无法想象,生活的残酷让他们怎样面对,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如何走过?此时此刻,他们除了痛苦迷茫之外,就是寄希望于法律还他们以公道!”这是摘自陈永洁起诉意见书中的一段话,读后发人深省,感慨不已。

该案是一起家族积怨已久的恶性群体斗殴案件,案件参与人数众多,场面混乱,证据繁多,案情复杂。陈永洁经过认真审查,依法对全案7名被告人全部改变定性,祁某等4人由普通故意伤害罪改为聚众斗殴转化型故意伤害(致死),被告人马某由故意伤害罪改为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孔某、祁某某由包庇罪改为窝藏罪。

“可以说,这次辩论是我经历过的最严格、最残酷、最激烈的一次辩论。”她神情凝重,仿佛又回到了那唇枪舌战的庭审中。针对一名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及该被告人对事实的歪曲和否认,陈永洁充分运用证据,义正辞言地反驳了辩护人的观点。市法院判决书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定性和量刑建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仍无悔罪表现的被告人处以较重的刑罚。该案的判决在市看守所内引起较大反响。

一名与她在法庭上交过锋的外地律师在离开格尔木后给她发信息说:“您的控辩能力和水平让我很佩服”、“您的职业自豪感让我感动”。看到这些信息,她真的流泪了,这是对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公诉人这个职业的肯定。

作为科长,陈永洁经常告诉大家“案件无大小”、“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办案质量就是公诉人的生命线”,在陈永洁的带领下,公诉科全体干警凝心聚力、佳绩频传。他们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不仅办理了整个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60%的刑事案件,还追诉、改变定性了多起案件,准确率为100%,在去年年终考核时,格尔木市检察院公诉科以超出第二名20多分的绝对优势,获得海西检察系统公诉部门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

多年的公诉工作让陈永洁身患咽炎、眼疾、颈椎病、腰肌劳损等职业病,出于对检察职业、公诉工作的热爱和高度的责任心,她多年带病坚持工作,经常口服含片、声音沙哑地在法庭上举证、辩论,她的这种敬业奉献和忘我精神感动了很多参加庭审的人。

寓教于诉、寓教于防。

2008年5月,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陈永洁作为该院“青少年维权岗”的负责人,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她和同事们探索适合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方式、方法,在公诉环节以宽宥为基本原则,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知法、守法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坚持教育与挽救并重,保护与预防并举,通过运用轻缓刑事政策等处理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把维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查的全过程,寓教于捕、寓教于诉、寓教于防,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格尔木市“12355”青少年热线的特聘专家,她积极参与团市委组织的各类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关爱青春论坛以及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与同学们及其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座谈,精心选择在校生犯罪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四

现为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陈永洁,17年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青藏高原精神,践行着一位人民检察官的庄严承诺和神圣职责。近日,陈永洁荣获全国“最美检察官”称号。

陈永洁,从2001年以来,守着那三尺公诉台冲锋陷阵到如今。

2012年,基于陈永洁多年过硬的办案素质及办案经验,格尔木市检察院将马某等12人妨害公务一案放心地交给了她。此案在格尔木市乃至全省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开庭时,她准确把握案件焦点,面对多名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和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运用法言法语进行答辩。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的人员对陈永洁的表现进行了打分评价,在收回的评分表中均为满分。

今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格尔木市农牧局蔬菜办原主任李某,涉嫌贪腐、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该案是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涉及农牧系统的大案要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证据复杂,在该市影响重大。院党组指派陈永洁承办此案并出庭支持公诉。

“她是最能吃苦的人。”陈永洁的同事说。为能将这个案子证据搞扎实,在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和审查起诉时,她几乎是天天加班加点工作,每一个细节都不遗漏。

“庭审时,市纪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部门有关人员及农牧系统的干部群众来观摩庭审过程。如果你没有掌握充分的证据和吃透案情,你不心虚才怪哩。”陈永洁的话语中流露出踏实与坚韧,更体现出果敢和自信。面对资深律师提出的改变定性、删减犯罪数额及第三起犯罪事实的无罪辩护意见,她准确运用证据及法理有理有据地反驳了辩护人的所有辩护观点。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陈永洁深刻分析被告人职务犯罪的内在原因,用情与法的完美结合,感化了被告人,被告人自愿认罪伏法,也为参与庭审的人员开展了一场深刻而特殊的警示教育。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陈永洁很喜欢革命导师列宁的这句话,并将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来实践。她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关注研究最新司法解释,站在法学理论前沿,点点滴滴积累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庭答辩能力。

“确实,公诉部门是检察院比较清苦的部门,阅卷、提审、开庭,工作平凡而忙碌,每天都重复着抄抄写写的工作,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但却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一丝的倦怠,毕竟每一宗案件都直接关系到活生生的人,他们的家庭、自由、财产,甚至生命。这样说来,公诉工作又是一项很神圣的工作。”说到这里,陈永洁眼睛湿润了。

“在这里,公诉人尤其想说的是,死者年幼的女儿,丧父之时尚在襁褓之中,父爱对她而言还没有体会就永远失去了。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是孩子们最开心快乐的日子,但在这个属于她的节日里,她得到的关爱、祝福永远是有缺憾的。难以想象,当这个孩子长大之后得知自己的父亲是被人伤害致死,她情何以堪?无法想象,生活的残酷让他们怎样面对,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如何走过?此时此刻,他们除了痛苦迷茫之外,就是寄希望于法律还他们以公道!”这是摘自陈永洁起诉意见书中的'一段话,读后发人深省,感慨不已。

该案是一起家族积怨已久的恶性群体斗殴案件,案件参与人数众多,场面混乱,证据繁多,案情复杂。陈永洁经过认真审查,依法对全案7名被告人全部改变定性,祁某等4人由普通故意伤害罪改为聚众斗殴转化型故意伤害(致死),被告人马某由故意伤害罪改为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孔某、祁某某由包庇罪改为窝藏罪。

“可以说,这次辩论是我经历过的最严格、最残酷、最激烈的一次辩论。”她神情凝重,仿佛又回到了那唇枪舌战的庭审中。针对一名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及该被告人对事实的歪曲和否认,陈永洁充分运用证据,义正辞言地反驳了辩护人的观点。市法院判决书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定性和量刑建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仍无悔罪表现的被告人处以较重的刑罚。该案的判决在市看守所内引起较大反响。

一名与她在法庭上交过锋的外地律师在离开格尔木后给她发信息说:“您的控辩能力和水平让我很佩服”、“您的职业自豪感让我感动”。看到这些信息,她真的流泪了,这是对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公诉人这个职业的肯定。

作为科长,陈永洁经常告诉大家“案件无大小”、“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办案质量就是公诉人的生命线”,在陈永洁的带领下,公诉科全体干警凝心聚力、佳绩频传。他们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不仅办理了整个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60%的刑事案件,还追诉、改变定性了多起案件,准确率为100%,在去年年终考核时,格尔木市检察院公诉科以超出第二名20多分的绝对优势,获得海西检察系统公诉部门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

多年的公诉工作让陈永洁身患咽炎、眼疾、颈椎病、腰肌劳损等职业病,出于对检察职业、公诉工作的热爱和高度的责任心,她多年带病坚持工作,经常口服含片、声音沙哑地在法庭上举证、辩论,她的这种敬业奉献和忘我精神感动了很多参加庭审的人。

2008年5月,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陈永洁作为该院 “青少年维权岗”的负责人,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她和同事们探索适合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方式、方法,在公诉环节以宽宥为基本原则,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知法、守法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坚持教育与挽救并重,保护与预防并举,通过运用轻缓刑事政策等处理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把维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查的全过程,寓教于捕、寓教于诉、寓教于防,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格尔木市“12355”青少年热线的特聘专家,她积极参与团市委组织的各类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关爱青春论坛以及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与同学们及其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座谈,精心选择在校生犯罪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五

近日,本地检察院开展了春季训练活动,旨在提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作为一名参与者,我深受启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现在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二段:实践锻炼与个人成长。

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双重素质。在此次春训期间,我们和同仁们一起进行了各种角色扮演和模拟练习,不断增加和完善我们的技能和技巧。通过模拟案例,我们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思考能力和执行力,训练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不断提高了全面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这些实践经验不仅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工作内容和流程,还锻炼了我的沟通协调、认知能力等多方面素质,拓宽了我的视野和思考方式。

第三段:集体合作与组织协作。

团队精神是一个团队成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次春季训练活动中,我们检察官之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并共同解决问题。团队间的交流和协作帮助我们寻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并促进了团队合作精神的发展。通过不断的沟通,我们不仅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的专业特长,同时也把团队协作的热情和行为带回到了日常工作中。

第四段:学习和未来发展。

一个好的学习氛围可以帮助个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好的获取知识和提高技能。在此次春季训练活动中,为我们安排了多位行业专家进行授课,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案例精神,探究司法面临的各种情况,并让我们学习新的调查技能和新的思维模式。除此之外,我们在集体合作中也总结出一些经验和教训,在日常工作中也能够得到使用和应用。通过不断反思与学习,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我素养,让质量与效率并行发展。

第五段:结论。

总体来说,通过检察官春季训练活动,我不仅收获了实践经验、提高了个人素养,更与同事们共同实践、协作,拓宽了产业知识和合作能力。只有通过反思和学习,我们才能保证自己成长,更好地服务于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正义。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机会来共同发展和提高自己的水平。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六

“最美”应该是指心灵美,这种心灵美或是源于善良美好的心灵,或源于公正廉洁的品格,或源于坚忍不拔的意志,或源于勇于奉献的精神等等,这些都是对美的诠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的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张飚是新疆维吾齤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一名普通检察官。

2007年,张飚在开展日常监所检察工作时,发现服刑人员张氏叔侄案件存有疑点。

此后5年,张飚与石河子市检察院坚持依法为张氏叔侄申诉。

2012年3月,法院决定对张氏叔侄申诉立案审查。

2013年4月,法院公开开庭,认为张氏叔侄案不能排除公齤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宣判两名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

2013年7月,张飚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新疆维吾齤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张飚同志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他胸怀远大理想,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检察工作第一线,恪尽职守,默默奉献,从无怨言,从不懈怠;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竭力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注重加强与在押人员沟通联系,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做他们的贴心人,帮助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他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以坚韧执着的实际行动托起公正的天平,感染、激励办案人员严格公正司法,唤起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始终坚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执法不徇私情,遇事坚持原则。

始终坚守清廉的底线,虽然家庭不富裕,仍然安之若素,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不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吃请和礼物。

张飚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学习张飚同志坚定信念、忠实履职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学习张飚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要学习张飚同志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张飚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廉洁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保持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职业本色。

张家口市检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涌现出一批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化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秉文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在检察日报社主办、正义网承办的在全国寻找最美检察官活动中,张秉文同志以其身残志坚、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的事迹,获得了全国“最美检察官”称号,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亲切接见。

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广泛学习宣传张秉文同志事迹。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张家口市检察院都作出了向张秉文同志学习的决定。

3月11日,张家口市检察院隆重召开张秉文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全市检察系统领导和干警1200余人聆听了报告,省、市领导和各界人士受邀出席。

张家口市检察院领导提出,学习张秉文,就是要像他那样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对工作、对事业充满激情,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就是要像他那样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就是要像他那样,立足本职,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就是要像他那样,严格律己、廉洁奉公,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一身正气。

张家口市检察院党组要求全市检察系统要切实把学习张秉文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形式,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生动教材。

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感召力和说服力,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搞得更深入扎实。

张飚是新疆维吾齤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一名普通检察官。

2007年,张飚在开展日常监所检察工作时,发现服刑人员张氏叔侄案件存有疑点。

此后5年,张飚与石河子市检察院坚持依法为张氏叔侄申诉。

2012年3月,法院决定对张氏叔侄申诉立案审查。

2013年4月,法院公开开庭,认为张氏叔侄案不能排除公齤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宣判两名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

2013年7月,张飚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新疆维吾齤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张飚同志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他胸怀远大理想,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检察工作第一线,恪尽职守,默默奉献,从无怨言,从不懈怠;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竭力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注重加强与在押人员沟通联系,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做他们的贴心人,帮助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他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以坚韧执着的实际行动托起公正的天平,感染、激励办案人员严格公正司法,唤起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始终坚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执法不徇私情,遇事坚持原则。

始终坚守清廉的底线,虽然家庭不富裕,仍然安之若素,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不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吃请和礼物。

张飚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学习张飚同志坚定信念、忠实履职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学习张飚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要学习张飚同志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张飚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廉洁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保持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职业本色。

张飚,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陕西蒲城人,1951年9月出生, 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调入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退休。

收获荣誉:张飚从事政法工作32年,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2013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齤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选中央电视台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先进事迹: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出庭支持公诉12件;先后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将被判处死缓、服刑期间以请假为由脱管失控达8年之久的服刑人员抓捕收监;为监狱齤警齤察以及服刑人员讲法制课40多次。

典型事例:2007年,在一次监区巡查中,张飚发现并依法受理服刑人员张高平不服判决、坚称无罪的申诉后,针对案件诸多疑点,克服重重困难,顶住各种压力,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5年多时间里,他坚持不懈地依法开展查证工作,先后发函调取大量重要证据材料和佐证张高平、张辉叔侄被冤枉的关键线索,5次跨省转递申诉材料、提供证据线索、反映案件疑点,直至张高平、张辉叔侄被改判无罪,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七

近日,本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一年一度的春季训练,检察官们纷纷参加了各项训练活动。作为检察官队伍中的一员,我也参与了春训活动,收获颇丰。下面是我对这次春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健康与体能。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是工作的基础。这次春训,我体会到了身体素质的重要性。在训练中,我们进行了各种体能训练项目,有跑步、仰卧起坐等,这些活动锻炼了我们的身体,使我们能更好地承担工作。通过春训的训练,许多同事们的身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让我们更有信心投入到工作中。

第三段:法律知识。

作为一名检察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在春训中,我们还进行了一些针对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我们分组进行法律答辩,也进行了刑事案件的模拟审判。这些活动既提高了我们的法律素养,也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的细节,进一步加强了我们的监督职能。

第四段:团队合作。

检察官团队需要密切配合和合作,这次春训也加强了我们的协作能力。在团队合作训练中,我们互相帮助,共同攻克诸多困难。这种团队合作精神不仅在训练中体现,更体现在平时的工作中。只有密切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我们的工作任务。

第五段:总结。

这次春训,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通过不断地训练和交流,我们不仅个人能力得到了提高,也让团队更加紧密。我们会把训练中的体会与工作相结合,做好检察工作,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让公平正义在我们的监督下更加高效地维护。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八

检察官法是指检察官在工作中所遵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作为司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检察官法对于检察官的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多年的从业经验中,我深感检察官法的重要性,并从中体会到了许多心得。

首先,检察官法教会我在办案过程中要严守职业操守与职业准则。检察官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必须具备高度的法治意识,要始终用法律的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检察官法告诉我们,只有在遵循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我们才能做到公正、公平、廉洁地履行职责。在我的实践中,我时刻将检察官法作为座右铭,以此引导我的办案思路和做事原则。

其次,检察官法教会了我如何平衡公益与个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常面临着公益与个案之间的冲突。有时个案可能涉及个人的利益,但如果追求公益的话,我们就必须放弃个案的处理或者要求进一步调查,这就需要我们做出平衡的判断。检察官法告诉我们,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应该从整体利益出发,站在公正与公平的立场上做出决策。

再次,检察官法教会了我如何处理办案中的权力与责任。作为检察官,我们拥有相对的权力,有能力影响案件的走向。然而,权力必须与责任相伴而行。检察官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以权力的正确使用为前提,在推动案件进展的同时也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这包括严谨的思维逻辑、全面的证据分析以及合理的决策依据。

最后,检察官法教会了我如何在常识与法律之间做出判断。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常常面临着一些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或者规定不够完善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常识与法律之间做出判断。检察官法告诉我们,常识是法律的基础,而法律又是常识的升华。只有在深刻理解法律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使用常识、情感和经验来指导自己的办案工作。

总之,通过对检察官法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其对我的职业成长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检察官法教会我如何坚守法治精神,如何遵守职业责任,如何平衡公益与个案,如何正确使用权力,如何在常识与法律之间做出判断。这些都是我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办案理念,也是我在办案工作中一直秉持的原则。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坚持这些原则,努力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公正与公平。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九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时刻都在为司法公正奋斗,但同时也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春训是我们一年一度的重要训练之一,通过春训我们可以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执行力和应变能力。本文将介绍我的春训体验和所得。

第二段:加强专业技能。

在春训中,我们接受了各种各样的训练,包括案例分析、法律演练、培训和实操。这些都有助于我们不断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在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学习到各个案例的不同切入点和思路,提高我们的案件分析能力和处理能力。在法律演练和实操中,我们可以模拟各种情景,学会如何灵活应对,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段:提高执行力。

春训还有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我们的执行力。在案例演练中,我们可以了解法律的执行过程,学习如何在具体案例中进行合理、有效的执行。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如何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以克服执行中的困难和挑战。只有学习如何处理难题,我们才能顺利地完成案件的执行工作。

第四段:提高心理素质。

春训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帮助我们提高心理素质。我们在职业生涯中会遇到很多挑战和压力,比如处理特定案件的不便和挫败感。在春训中,我们可以学习到应对不同场景下的心理技能,如冷静分析、自我调整和对抗压力的能力。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坚定地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并预防和减少悲观情绪的出现。

第五段:结论。

总之,春训是我们一年一度的一种重要训练形式,有助于我们在专业技能、执行力和心理素质方面得到提高。通过春训,我们可以更好地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困难,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作为一名检察官,我相信,我们会持续努力,继续学习和不断提高。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十

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知“检察官法”对于我的职责和使命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

首先,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检察官法》明确规定了检察官的基本职责,要求检察官严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我们要牢记法律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任性妄为,不得滥用权力。只有严格依法办案,才能树立检察官的权威和公信力。

其次,要注重团队合作。在法治推进的过程中,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团队的力量却是无穷的。检察官应该注重与同事之间的合作,共同研讨案件,互相学习,形成合力。只有通过团队的努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办案效果。同时,担任检察官也意味着要经常与其他执法机关合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为公平正义而努力。

第三,应当注重学习和提升。作为一名检察官,法律知识是我们的基本功,但是法律在不断变化,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案情,我们必须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除了法律知识,我们还应该注重其他方面的学习,如管理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等。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检察官的职责。

第四,要注重正义与人性的平衡。检察官是捍卫法律公正的守护者,我们要坚守正义,执法取证,严惩犯罪。但是,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关注被告人的人身尊严和合法权益,要尊重人性,在办案过程中用法律的力量去救助、包容和改造被告人。我们要做到心中有法,但也要有人的情感。

最后,要坚持清正廉洁的原则。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要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绝不能被金钱和权力所染。我们要秉持公正、廉洁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不受小人之诱,不为个人利益而违法乱纪。只有做到清正廉洁,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的重任。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注重团队合作,不断学习和提升,坚持正义与人性的平衡,同时保持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检察官的职责,为公平正义而努力。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十一

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就是忠诚、干净和担当。

心得体会怎么写呢?针对这一问题小编整理了检察官心得体会供大家

规范司法行为是改进检察机关作风、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实践,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把整体谋划、细节落实、重点整改、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就能有力促进从严从实秉公用权,从严从实律言律行。

“三严三实”要求,直指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四风”问题,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有力武器,是祛病除垢、正风肃纪的重要指引。

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应当认真仔细地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正心修身当楷模,干事创业做表率。

这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对执法者淬炼品质提出的要求。

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锤炼和养成,培育昂扬向上的做人品格,培育促进公正的执法风范,始终坚持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

这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于执法者正确用权提出的要求。

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公权力,这个权力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不能谋私;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这个权力来自人民,所以必须为人民掌好权、为人民用好权、为人民服好务。

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严以用权”要突出地体现在定事、用人、花钱这些大事的决策上;作为检察官,“严以用权”要突出地体现在为民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这些具体的要求上。

这是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执法者提出的更严的要求。

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是检察官,是国家法律实施的监督者,不同于普通的党员干部,不同于一般的执法人员,因此在对自己的要求上必须更加严格。

要更加模范地带头遵守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禁令,更加模范地严守规矩,时时处处事事都不要忘记从严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守住底线,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不做出格事,不去碰红线。

谋而不实,即属瞎谋,或为邪谋。

凡事都必须注重实际,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广大人民群众和检察工作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不搞花拳绣腿,不搞哗众取宠,切实做到察实情、谋实事、想实招、做实功。

事有千件,贵在实干。

必须注重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每一件具体事情做起、每一起具体案件抓起,不空谈、不虚为,做到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真真地干在实处、求得实效。

一撇一捺,支撑人生。

要注意比照“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德行天下”的高标准,常修为人之品、常修为政之德,做一个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大写的人。

要把“为人”、“干事”作为衡量使用干部的标准和导向。

实践证明,重品行、重实绩,这个衡量使用干部的标准和导向是完全符合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的,也是深受广大干部赞同、支持和拥护的。

要教育和引导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实在做人、踏实做事,只要这样不懈地坚持下去,队伍素质才会有更大的提高,检察工作才会有更大的进步。

理想指引人生方向,担当指南针的作用,能够告知我们前行的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担当发动机的作用,能够给予我们持久的源源不断的动力。

要树立崇高的理想与坚定的信念,坚持用党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将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以此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补足精神之钙,为更好的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提供坚实的思想后盾。

另外,学习是前提,学习好才能服务好,学习好才有可能创新。

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功底,实时更新知识,刻苦钻研理论,积极掌握技能,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检察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与能力,这也是对党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响应。

总书记在参观大型展览《复兴之路》后强调,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古今事业皆成于实。

只有勤于实践、谋事干事,才能推进社会进步,否则再完美的理论、再宏伟的蓝图,终将是一纸空谈。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人员司法责任终身制的落实,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身上的责任加重了,但是不能因此停滞不前、畏手畏脚。

要有敢为人先的锐气,奋发向上、努力拼搏,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在不断的尝试中,积累实践经验,把握诉讼规律,注重证据意识的加强,严格把关诉讼各环节,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板上钉钉的铁案。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制定科学合理的检察制度,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使每一个司法环节、每一个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

中共中央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讲到:“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为此我们要加强对人权的保障,有条不紊的推进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媒体、群众的监督,并以此作为对自己工作的督促,上紧自己的发条,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惕,切实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严格规范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适用,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

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程序公正要求,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真正把程序公正作为规范司法的前提,确保每一个司法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

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树立克己奉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意识,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他们的心声,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切实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执法理念,“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能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才能保得住气节。

在各项工作中冲锋陷阵、忘我奉献,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拥护,这是必须充分肯定的。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贪腐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了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对此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这八方面为镜,时刻检讨自己是否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本领扫除检察机关的贪腐现象。

检察机关要降低姿态,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爱民情怀,注意同群众的沟通方式,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并在职权范围内,竭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现实存在的困难。

要依法依规的将刑事程序的每一个细节落实到位,对于硬性规定要严格执行,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发生。

在现实办案情境中,畅通当事人以及辩护表达诉求的渠道,切实尊重他们的意见,满足他们提出的合法请求。

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规定,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率先垂范,在改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方面从严律己,在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好表率,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意识,保持好检察官公平正义的形象,不断提高公正执法的能力,维护司法权威。

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牢记职责使命,提升能力水平,强化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队伍作风建设,争做霍城好干部,坚决维护霍城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要把学习焦裕禄精神和践行“三严三实”融入到思想教育中,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教育。

把践行“三严三实”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自觉。

要创新教育方式,做到人人动脑,全员参与。

整治“四风”,就要紧密联系践行“三严三实”,内外兼修。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坚持高标准的同时,要强化“高压线”意识,守住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廉洁自律的底线。

同时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抓住突出问题不放过,推进整改落实不放松。

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落实、边建章立制,防止“一阵风”现象和问题的反弹。

把建立健全队伍监督管理和促进公正规范执法的规章制度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环节,把强化制度的落实和责任追究放在突出位置。

领导干部要切实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大事来抓,做到守土有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尤其对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来说,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深刻认识手中权力的有限性,深刻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的道理,严格依照法律授权行使权力,谨慎地恪守法定程序,防止权力滥用。

检察机关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同当前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以严以修身新要求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以严以用权新要求推动领导决策民主科学,以严以律己新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检,以谋事要实新要求切实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以创业要实新要求扎实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做人要实新要求打造更加团结和谐的检察新形象,从而奋力推动霍城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引导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在教育党员干警尊法、懂法、守法、司法的前提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把规矩刻进脑海,注重通过纪律和规矩打造明白、清廉、敢担当的检察官群体。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每个检察人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检验检察人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

为此,坚持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为宗旨,正确把握工作方向,精准聚焦问题导向,防治用权任性现象,努力打造政治上明白的检察官队伍。

扭住理想信念“总开关”。

党有党纪,行有行规。

一直以来,我们按照在党为党、在党兴党的总原则,努力培树在检想检、在检精检的新理念,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三严三实”新要求,研究制定了《xx市检察机关“五项承诺”》、《xx市检察院检察人员严守党的纪律的“五条规定”》,从正面划实了检察干警的言行红线;同时,列出负面清单,制定实施了《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八小时工作之外“十不准”》承诺书,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进行规范,督促检察人员依法公正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有效防止了司法办案受到权力、金钱、人情和关系的干扰,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公信力。

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约束,广大干警切实提高了党性修养,坚定了理想信念宗旨,端正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牢了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

用活专项检查“老方子”。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

一年来,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落实“八项禁令”为契机,抓住立案、侦查、批捕起诉、民行监督、刑罚执行等办案重点环节,建立完善多项规章制度,构建起完善的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同时,不断完善机制措施,通过强化内部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针对司法重点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

先后组织开展了执行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查活动,普遍采取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查找执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照好周薄徐令苏“反光镜”。

正面典型激发正能量,反面教材警示垃圾人。

十八大以来,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剖析周薄徐令苏及本地贪官的违纪违法事实,研究制定了《xx市检察院党员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规定》,强调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做到“三个务必”,即务必增强党性修养,保持政治清醒,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务必深刻认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重危害,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务必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纪律、不守规矩的人员,不断净化检察队伍。

通过吸取反面教训,做到了警钟长鸣,紧咒常念,争做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放心、让亲人放心的优秀检察干警已蔚然成风。

二、点刹惯性,打造廉洁上干净的检察官队伍

“百里才疏勤补拙,一官俸薄俭养廉。”过来检察系统并非净土一块,少数人员存在“四风”顽疾,个别人员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极少数人员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

“清廉做官方敢怒,公正办事才敢言。”为此,院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揪住问题苗头,点刹问题惯性,在全院干警中大力倡导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

思想上常念紧箍咒。

一日不学脑生锈,三年荒了真秀才。

为此,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最高检的“八项禁令”,着重学习了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系列讲话精神,近日还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不断学习,拧紧上扣,党员干警的头脑明显得到武装,拒腐防变的能力明显增强。

文化上常开廉洁墙。

坚持将廉政文化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紧抓不放,设立了廉政文化教育长廓,在办公楼道和走廊张挂内容生动、寓意深刻的廉政格言和绘画;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经典廉政警句;利用“两微一网”营造赏廉、警廉、学廉、践廉的浓厚氛围,使全体干警在耳濡目染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不断强化廉洁从检的意识。

制度上常亮警示卡。

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签订一份廉政责任状,对每个岗位的履职情况做到同步监督;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督促每位干警时刻保持自律并接受监督;建立一份廉政司法档案,定期填写,实时监控;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年终召开一次述廉专题会,每位干警自己述廉实实在在、评价别人实话实说,基本做到了对照标准谈作法,找准问题说不足,制定措施谋整改。

“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没有敢于担当的双肩,是扛不住风雨的。

为此,具体检务工作中,按照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要求,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极力克制工作惰性,积极防止怠检弹性,注重引导激发全体干警“躺着想事、坐着议事、伸手要事、站着干事、攥拳成事”的热情,积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努力培树愿担当的信念。

注重引导干警在尽职尽责做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克服畏难情绪,自觉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放纵犯罪、非法取证、超期羁押、裁判不公、违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同时,引导激励干警面对重大复杂案件、面对群众缠访闹访等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坚持原则,依法办案。

努力提升善担当的能力。

俗话说,会而不忙乱。

平时注重通过学习、培训、办案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法律专业知识专题讲座,举办了侦监、公诉、案管等业务知识竞赛,形成了新任科室负责人、新招录干警轮流接访等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了干警法律监督的智慧、把握大局的眼界、兼济群众的素养。

努力营造敢担当的氛围。

充分发挥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学习张飚等先进典型事迹,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催人奋进。

同时,大力宣传始终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身边榜样的先进事迹,弘扬敢于担当的精神。

另外,几年来,健全完善了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和选人用人机制,提拔重用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风气,确保了广大干警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求发展上来,推动破解了检察工作难题。

在全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党中央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部署。

开展专题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让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在“忠诚、干净、担当”上聚焦用力,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忠诚是从检之魂,检察人员对党忠诚就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

在“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方面要求中,忠诚是核心、是灵魂、是作为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素养。

检察人员对党忠诚,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这是保持忠诚本色的原动力。

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锤炼坚强党性,做到思想上与党同心、行动上为党奋斗,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检察事业无私奉献的政治本色。

检察人员对党忠诚,就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司法为民。

我们的检察院是人民检察院,我们的检察官是人民检察官。

要有“心中有民不忘本”的自觉,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当作自己的天职,立足司法办案,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

干净是立身之本,检察人员个人干净就要守纪律讲规矩、坚守廉洁从检底线。

个人干净是党员干部必须守好的基本底线,是检察人员应该坚守的人生信条。

对检察人员来说,个人干净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廉洁自律。

检察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同样也会面对各种各样的拉拢腐蚀和利益诱惑。

面对这些考验,检察人员不会有天然的“免疫力”,但必须具有后天的“抵抗力”。

要坚持对自己从严要求,始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警惕不法分子的腐蚀“围猎”,抵住“糖衣炮弹”,真正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和规矩把自己管起来、约束起来,知敬畏、明底线,真正使讲规矩、守纪律成为一种责任、一种行为习惯,坚守人民检察官的浩然正气。

担当是党性原则,检察人员敢于担当就要严格司法、敢于监督。

检察机关无论是查办贪腐犯罪,还是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是敢于碰硬、敢于监督,还是退避三舍、无动于衷,表面上反映的是胆量和勇气,实质上考验的是我们的责任和担当。

检察人员敢于担当,最重要的就是严格司法、依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检察官要始终牢记职责使命,恪守客观公正义务,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努力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检察人员敢于担当,还要在司法办案中勇于直面矛盾,敢于监督、敢于纠错。

尤其在面对各种压力、阻力甚至威胁时,要不怕得罪人、不怕被误解、不怕遭非议、不怕遇挫折、不怕被打击报复,守得住原则、挺得直脊梁,坚决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检察英模始终是检察机关中一个可亲、可敬、可学的光荣群体。

大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加自觉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为人民检察事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学习检察英模的高尚品格、精神风貌和优良作风,形成学习英模、尊重英模、崇尚英模、人人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

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关心英模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英模的鼓舞激励和引领示范作用。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官的行为准则,加强司法监督,我国于2019年通过了《颁检察官法》,这是中国检察机关史上的一大突破。经过对《颁检察官法》的学习和思考,我深感检察官的职责与使命的伟大,以及颁布这一法律的重要性。

二、深化认识。

《颁检察官法》明确了检察官的权力和义务,使其具有更加明确的职责使命。一方面,检察官作为国家的法定代表,其法律地位和权威性被充分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检察官的权力受到限制,要遵循法律和道德的约束。通过这一法律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使检察工作更加严密,并给予检察官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法治观念。

《颁检察官法》的颁布,对于推进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的工作中,由于法律尚未完善或是相关法律执行不到位,有些检察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法律边界的模糊,导致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而现在,颁布了《颁检察官法》后,检察官具备了更好的法治观念,要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案,不得超越法律底线,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展现了检察官高度职业素养和责任担当的形象。

四、提升司法公信力。

《颁检察官法》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官的监督机制,以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规定检察官的权力与义务,明确其行为准则,完善了对检察官行为的监督程序,实现了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这将有助于防止部分检察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减少司法腐败现象的出现,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的增强对于构建法治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而《颁检察官法》的实施为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五、从个人角度出发。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也受益于《颁检察官法》的颁布。在以往的生活中,我常常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公正性产生质疑。而通过这一法律的出台,我对检察官的角色和使命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检察官通过执行法律的权力和义务,为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发挥重要作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环境。我深感自己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合法维权,支持检察官的工作,共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总结。

《颁检察官法》的颁布,为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它不仅明确了检察官职责使命,加强了法治观念,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还引起了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对法治主义的思考。对于我们而言,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加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从而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十三

检察官读书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应届毕业生网站为大家提供的检察官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检察官论》是我国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林钰雄教授于1999年完成的一部关于检察制度研究的专著,后于由法律出版社在大陆地区出版发行。

林钰雄教授在德国留学多年,师从著名刑事法学大师罗克辛,对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检察学均有深入研究。

检察官介于行政官和司法官的双重定位、检察一体制对检察官和检察权的监督制衡等检察官制度的核心问题都做作出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自己创造性、建设性的意见和观点。

而这些问题正是我国当前检察理论研究亟须深入研究的课题,其阅读价值不言而喻。

当下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种观点和学说众多,特别是关于检察改革在法学界发生了比较大的争议。

学术性的批判本身不是目的,批判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和达成共识,并最终解决问题。

学术研究中解决争论时,学者往往喜欢“回归原点”来重新审视和讨论。

关于检察制度的讨论,不妨也让我们回归原点,以检察制度的创设为坐标原点,澄清检察制度研究的基本立场,而《检察官论》正是一部回答“我是谁、我在哪儿”的书。

现代检察制度,乃“革命之子”、“启蒙的遗产”,诞生于法国1789年大革命时期,正式奠立于18“拿破仑治罪法典”。

客观的说,检察官制度乃是人类司法史上的一个伟大构想。

但自检察官制度创建以来,检察官处于法官与警察两大山谷的“谷间带”,在“两大旗帜鲜明集团的夹杀之下,摸索自我的定位”,此命题暗喻了检察官在国家权力上定位问题的解决方向,而罗克辛更是直言检察机关“是一个尚未完成的机关”。

创立检察官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主导侦查程序。

从检察官形成的历史来看,欧陆刑事诉讼程序引入检察官制度是为了废除当时盛行的纠问制度,确立诉讼上的权力分立原则。

破除由纠问法官一手包办刑事追诉与审判工作,由检察官担任控方,“无控方之起诉,即无法官之裁判”,自此,法官被局限于被动消极的角色,但也因此保持了其作为裁判官不可或缺的客观性,以检察官与法官彼此监督节制的方法,保障刑事司法权限行使的`客观性与正确性。

第二,守护法律。

作为大革命时代的产物,检察官是“一剑两刃的客观官署”,不单单要打击犯罪,更要注意搜集有利被告的事证,并切实保障被告诉讼上应有的程序权利。

正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大师史密特所言“检察官乃国家法意志的代表人,而非政府的传声筒”。

作为“法治国之栋梁”,检察官制度的创设,“乃催生法治国并克服警察之国明显指针”。

作为受到严格法律训练和法律约束的检察官为守护法律,应监督控制警察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摆脱警察国家的梦魇”,如此一来,“才能在人民眼中获得最好的支持”。

第三,控制司法入口。

就司法启动程序而言,检察官乃“刑事程序进展中决定性的过滤器”,具有“筛漏”功能,将不可能为有罪判决的案件先行滤筛,负责第一线的把关工作,控制法官裁判的入口。

在诉讼分权原则下,检察官扮演着把关者的角色,有罪判决需要以检察官与法官达成共识为前提,须经两道门槛,足见“求取程序之慎重”。

诉讼程序一方面赋予检察官控制入口的大任,另一方面又赋予法官最终裁决本案的权力,各有所司,是诉讼功能分配的一大范例。

检察官是忠实的“法律守护人”,理应严格遵守合法性及客观性义务,“贯彻毋枉毋纵,追求实体真实与实体正义”。

刑事诉讼关于检察官义务的规定,是检察官执行职务时的最高准则,更是检察一体化不可逾越的界限。

具体来说,检察官在诉讼法上的义务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第一,合法性义务。

检察官合法性义务也被称为法定义务,刑事诉讼法虽然赋予检察官实施侦查、起诉决定权,但为防范检察官的恣意,原则上并不承认检察官有“裁量权”。

因而,法定主义包括侦查法定主义和起诉、不起诉法定主义。

从立法意图上我们也不难发现法定主义严格控制检察官处分行为的用意相当明显:行政人员也有“依法行政”的义务,但其违背职务时,除了贪污、贿赂、渎职等刑事可罚行为外,多为行政惩戒。

而检察官滥用职权起诉或不起诉时,该行为本身就已单独构成犯罪。

这样严格的义务,仅有法官枉法裁判才可以与之相比。

“检察官所从事者,乃法之贯彻与实现”,行政人员只负一般合法性义务,而检察官却负有严格法定主义的义务,这也点明了检察官与行政人员的区别。

第二,客观性义务。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并非“一造当事人”,因为“一造当事人”立场与对方对立,并无维护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义务。

而检察官则对所有有利与不利被告的证据都要注意,在出现法定事由时更要回避。

因为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追诉处罚犯罪并保护被告利益,以实现实体真实与正义”,据此,检察官的客观性义务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

“而最能显现检察官客观性的表征为何?审判程 序主张被告无罪也。

……在与客观性义务并列观察下,如果检察官依审理期日所得出之心证,认为被告无罪,则检察官应请求法院为无罪判决,不受起诉见解之拘束,这才是一个客观的法律守护人应有之作为。

《检察官论》是一部回答对检察官角色质疑和诘问的优秀著作。

“检察官应仅力求真实与正义,因为他知晓,显露他(片面打击被告)的狂热将减

损他的效用和威信,他也知晓,只有公正合宜的刑罚才符合国家的利益”。

读罢,让人耳目一新。

党章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的根本大法。

通过学习党章,我认识到,作为街道纪工委书记,要立足基层、心怀群众、聚焦主业、认真履职,才能不辱使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学习党章,追溯本源找准基层纪检工作定位,明确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们从小处、细处着眼,从纪工委和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委员、社区纪检委员3个层级,厘清监督责任清单,并将“两个责任”清单开列至各社区党支部,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将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到基层末梢,突出强化了支部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责任落实,自觉接受监督。

二、贯彻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实现对党员干部的常态化监管。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执行者,要用更严、更实的标准,加钢淬火、强筋健骨,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为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一是下大力气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坚持查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行为;二是不断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三是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四是不断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严惩各种滥用权力行为,持续引深“三违”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小官大贪”等案件,实现对干部遵守纪律的常态化监管。

三、维护党章,带头立好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首先是要立好规矩。

把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和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党纪条规及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不断培养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抓住重点问题管住关键环节,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和“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管。

二是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坚决执行市纪委“三个决不允许”,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吃喝送礼、说情打招呼的行为,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变相出卖集体资产的行为。

三是重点审查基层党员干部超越权限办事等不守规矩行为,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不让纪律和规矩成为“橡皮筋”、“稻草人”。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十型干部”标准和“三铁”要求,认真对照纪检干部存在的七个方面“不严不实”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立行立改,提高素养,恪守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作为基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本人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对如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此次大讨论活动精神,切实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方面,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深入己心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客观公开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广大人民群众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明显增强,这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以对党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达到思想认识与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进一步增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和提高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度,进一步增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时代感和创造性。

二、检察工作职责是天职,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理念工作

基层检察院最主要的就是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正确的理解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内容比较丰富,涵盖面广,自侦、刑检等各部门的职责各不相同,但作为基层检察院,各部门间的联系,交流比较频繁,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必须有全面、综合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检察岗位和检察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把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摆在重要位置,一级抓一级,抓好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传、帮、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逐步摸索和积累履职经验;三是认真组织考核和讲评,做到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抓实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全体干警努力学习、工作,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的自觉性。

三、要在新的理念下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检察工作同样面临着发展的创新。

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检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不懈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

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机关的第一线和前沿阵地,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摸索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途径都为检察制度,检察理论体系的改革创新积累了素材,提供了依据。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成为创新的一员。

一是要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二是要提高创新能力,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三是要营造创新氛围,加强理论研究,形成创新机制,使我院检察事业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得到全面发展,不断我院检察事业新局面。

总之,“三新活动”要内化于心,要从思想高度重视,不能放松警惕;外化于行,要将上述要求落实到工作实际当中,用严格的要求检验自己的一言一行。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十四

段落1:引言(200字)。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教学工作,这是一次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经历。通过这次教学,我深刻认识到教学是一种相互学习的过程,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提高,也可以帮助教师自身不断成长。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体会,分享一些关于“检察官教学心得”的思考。

段落2:教学中的挑战与解决(200字)。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平时的工作与教学工作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教学中面临一些挑战。首先,学生的接受能力不同,我需要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采取差异化教学;其次,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传达知识点,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也是一个挑战;最后,为了保持教学内容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我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教学方法。

针对这些挑战,我采取了一些解决办法。首先,我提前对学生进行了分组,根据他们的学习程度和学习风格进行差异化教学,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积极参与和学习。其次,我在课前准备中注重梳理教学内容的逻辑结构,确保每个知识点都能够清晰传达,并鼓励学生进行思考和探索。最后,我积极参加各种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知识储备。

段落3:教学中的收获与成长(200字)。

通过这次教学,我不仅帮助学生提高了他们的知识水平,也在教学中自我收获和成长。首先,我对教育教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教学中,我意识到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更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和指导者。教师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根据学生的需求和能力,引导他们主动探索和学习。

此外,教学过程中,我收获了更多的良性互动和合作经验。在与学生的交流中,我不仅了解了他们的学习需求和困惑,也感受到了他们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最重要的是,这次教学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检察官,教学是帮助我提高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教学,我发现了一些自己知识上的欠缺,并积极补充和强化相关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在这次教学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教学的奉献精神和价值意义。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不仅仅要完成法律的检察工作,还应该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传递给更多学生,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这次教学,我与学生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收获了学生们的尊重和感激之情,这也是我教学工作最大的满足感。

同时,这次教学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教学信念。教学不仅仅是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我坚信,只有通过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让他们能够主动思考和探索,才能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段落5:总结与展望(200字)。

通过这次教学,我不仅帮助学生提高了他们的知识水平,也提高了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我将继续坚持教学,通过教学工作不断提升自己,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我也希望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有用之才。

通过这次教学心得的分享,我希望能够给其他检察官和教师们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教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不仅需要教师的付出和努力,也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和投入。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教育的理想和目标。让我们一起为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而努力奋斗吧!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十五

作为一名在江苏岗位锻炼的新疆检察干警,有幸能被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派往西南政法大学参加反贪侦查业务专题培训,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全国培养法学专业人才最多的学府,重庆作为直辖市,在全国的反腐行动中,特别是在一些重特大案件的办理中,其办案中积累的经验无疑具有风向标的引导作用。此次培训,给我们授课的是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的院长、副院长、教授和参与《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的专家,他们既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现行职务犯罪已呈现多元化,犯罪行为较为隐蔽,给我们自侦案件查办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如何更好地应对,老师们就职务犯罪侦查策略设计和运用、讯问的技巧和心理突破、如何应用信息化侦查以及办理案件中如何注意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等方面内容,结合实际案例一一作了详细的讲解。

反贪办案困境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在新的刑诉法背景下,时间越来越紧,要求越来越高,'戴着镣铐跳舞'是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案的真实写照。在这种情形下,没有一些必要的策略、方法是不可能成案的。在此次学习中,老师对各种案例的分析,让我们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见识了各种手段,特别是在审讯突破,感觉老师们讲的非常贴近实际,可操作性非常强。比如说在对距离的把控上,在对场景的设计上,无一不是审讯实战过程中智慧的凝结。既有对法律理论高屋建瓴的解说,也有对司法实践具体问题的真知灼见,兼顾了理论与实践、理念与操作、实体与程序、法律与政策等方面。从理论到实践的往返,对具体案例的得道分析,的确让我品尝了一周的司法大会餐,营养丰富,可以增强我们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近年来基层院一线办案部门的感受之一就是案件越来越难办,但是考核要求在那里,无论是找米下锅还是等米下锅,很多时候都感觉路越走越窄。学习之余我在思考,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在发掘案件线索、在对某些似是而非的事实的把握上还不够精准,另一方面是在办理现有案件时的手段、方法、策略还不够成熟,成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一案的办理中挖掘窝串案的能力还可以再进一步。通过此次学习,不仅见识了各位老师深厚的理论功底,更从他们在反贪侦查一线时与被调查人斗智斗勇的实战经验,对我们来说,无疑增加了在以后办理案件的信心。以前我们一直在强调精细化初查,对初查过程的各种情况都要求考虑周全,几乎就是面面俱到。但是在第一次接触对象起,包括后续的审讯,还没有建立起精细化的意识,审讯策略也是常规动作,完全谈不上对策略的`设计,至少是没有刻意地设计什么方法。对比下来,差距就是我们以后进步的空间。

作为一名自侦人员,在办案中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进程,哪怕是一次细小的动作,都有可能导致案件受到挫折,特别是在办理行、受贿案件中,我们应学会利用矛盾,善于发现嫌疑人口供的矛盾、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以及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巧妙应用证据,采取有效灵活方式,打破行、受贿方的侥幸心理和精神防线,迫使其交代问题的方法,同时办案人员要有谋略、灵活机智的办案能力。

这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使我对'忠实、公正、廉洁、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的认识更加深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同时更加深入体会了自侦人员所需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十六

检察官职业道德,既是对检察官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检察官这个群体的共同价值追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检察官培训心得体会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对我来说,xx检察院原本只是一个简单而又模糊的符号,只是停留于纸面上的印记。

通过三天的简短培训,这个符号逐渐清晰明朗,立体现实。

在这三天里,我参观了生机盎然的花园式的办公环境,聆听了领导们对科室业务的介绍,观看了先进事迹报告和反贪审讯的视频,参加了青年干警交流会和新人辩论赛。

通过这些活动,我对xx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对自身的定位和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规划,对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

回顾三天的学习,我认为青年干警只有练好听说读写基本功,才能在检察队伍中尽快地成长起来,为xx检察院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新录干警刚刚从学校毕业,即使有一定工作经验,但毕竟隔行如隔山,不经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历练,很难成长为业务能手。

xx院人才济济,高手云集。

他们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控申科宋科长有多年的反贪工作经历,从宏观上的自信、责任到微观上的如何记录讯问笔录、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都毫无保留的把这些能够使新人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在岗位上能够“稳得住窝”的东西交给了新人干警。

新人干警要倍加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多听多记。

将来走上了院里分配的工作岗位,更要把多听资深干警的意见作为自己快速成长的捷径。

之所以要会说,而不是多说,因为说话人还要解决说什么、什么时候说、怎样说的问题。

xx院刚刚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优秀论辩奖的宋晨,就是在辩论赛场上脱颖而出的优秀检察官。

在这次培训中,我第一次与辩论赛亲密接触,亲身领略了辩论的剑拔弩张的氛围。

在短暂的时间里,在辩论中如何守住己方的底线,如何切中要害的攻击对方的软肋,如何驾驭全场的节奏和导向,这都对说话技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其实,说话技巧对于检察业务的任何一个科室都是至关重要。

以公诉科陈嘉出庭公诉的胡某职务侵占罪为例,在法庭调查环节只有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才能达到指控犯罪的目的和良好的公诉效果。

陈检察官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详细讯问了被告人的主体资格、作案过程以及从轻情节。

通过讯问,案件事实清晰明了地陈现在法庭上。

在宣读公诉书的最后,谈到了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和社会危害性,陈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的语气、语调、关键字等都把握的非常到位。

当然会说的前提是要学会思考。

没有一定的思考深度和广度,仅仅凭着表层的说话技巧往往会浅尝辄止。

政治处高主任在介绍侦监业务时说,检察官在汇报案件前,对案件一定要有一个倾向性的意见,不能仅仅罗列一些看法而没有自己的主张和观点。

而这需要检察官善于思考、学会思考。

公诉科冯科长在讲解公诉业务时,谈到了公诉检察官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

而法学知识的积累,一方面通过接触具体案件而获得,另一方面就要靠多读书。

新录干警不能自认为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就高枕无忧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

社会瞬息万变,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法律连续出台。

就像冯科长所讲的,“离开公诉两年再回来,业务上都上不了手”。

除了多读法学专业书籍之外,还要读杂书。

犯罪案件涉及面广,遍及各行各业,犯罪手段也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检察官要尽可能多地涉猎其他领域的书籍,开阔视野,以便于在以后的工作中灵活运用。

参加工作三十年,其中二十年是在检察院渡过的。

进院的时候我二十几岁,未进而立之年,人比现在精神多了。

今非夕比,弹指一挥,我已年近半百,鬓发见霜了。

回忆当初,晃若隔世。

时光竟是如此迅速,无情的岁月将我推进了人生的后半生。

我所在的单位,大荔县检察院,典型的清水衙门。

八十年代,十几个人挤一间办公室,全院办案的交通工具就是两辆摩托车,穷的捉襟见肘。

奈不得寂寞,守不住清贫,在这里是呆不下去的。

也是在那个年代,大荔县检察院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创造了“十六连冠”的辉煌。

这里的人们很精神,这里的事业很兴旺。

在这支队伍里,我度过了自己二十年的检察生涯。

多年来,我做的都是极普通、极平凡的工作,没有辉煌的业绩,没有耀眼的荣誉。

但是,我觉得很充实,很自豪。

平凡的工作,铺垫了自己平凡的人生。

对于多数人来说,平凡是一种现实,是一种面对,也是一种结果。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也佐证了这一切。

伟人和名家在出生的时候也是平凡的,他们在经历了无限辉煌之后,最终回归了自然,走向了平凡。

他们的人生是闪亮的,令后人称颂。

然而,芸芸众生,不可能都去做伟人,去做名家,或一言九鼎,惊天动地,或独占鳌头,引领风流。

平常人占到人群的大多数。

自然,我也是这大多数里的一员。

与大多数人结伴而行,我不孤独,也不自卑,我就是我,一个普通、平凡的我,一个平淡、真实的我。

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就像大漠里的一粒沙。

新陈代谢的规律和法则,注定了将来也要回归自然的我们,在短暂的人生旅途,有争名夺利、无限拥有的必要吗?名利,财富,实乃身外之物,它们都是虚无缥缈的过眼烟云。

出家人道出了其中的奥妙,万物皆空,平平淡淡才是真。

上帝造人的时候,赋予了他们自私的天性。

生命诞生伊始,便向着死亡的方向迈进,最终都是要回归自然,走向平凡的。

维系生命,需要食物,御寒蔽体,需要衣物,延续生命的生理物质和生存的基本资源,对于人来说,是必需的。

从这一意义上讲,自私是一种需要,是一种本能。

人要活着,就得食人间烟火,就得有生活资料,不然,会见鬼的。

但在追索和得到这些的过程中,人和人之间却形成了很大差异。

有的人囤积居奇,嗜财如命,为财富奔波、受累和疯狂;有的人却固守清贫,视金如土,为事业忙碌、辛苦和操劳。

前者不乏其人,后者比比皆是。

在大荔县检察院工作、生活了几十年,令我感动,难以忘怀的,是那些劳累不求图报,夜以继日,勤奋工作,敬重事业,淡泊名利的检察人。

他们也是平凡的人,做的也是平淡的事,但是,他们很优秀。

那些老检察人,走完了他们光辉的检察生涯,有的已经离我们而去了,有的劳累成疾,固守清贫,平静地续写着自己优秀的人生。

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有患有严重老年哮喘,抱病工作,在看守所里与人犯亲切交谈的雷宝奇雷老;有身患肝癌,在冰冷的讯问室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颤动着双手,认真记写讯问笔录的李自茂李老;有刚直不阿,唇枪舌剑,直率,坦诚,为事业呕心沥血,为公平和正义与人争的面红耳赤,不见真理不罢休的尊敬的李剑副检察长。

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回归自然的时候,还欠了不少外债。

不晓得他们有过些许遗憾么?他们的工作也平凡,人生也平淡,然而,他们的高风亮节,他们冰清玉洁的品格,给我们后来的检察人,留下了永远称颂的赞歌。

在我心里,他们就像耸立山峰的雪松,那样高大、挺拔和清秀;就像冰山上的雪莲花,那样纯美、洁净和鲜艳。

物质不灭,世界永恒。

人总是要回归自然的。

财富作为人的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聚财不贪财,玩物不丧志,当是人对于财富认识的至高境界。

这一点,我身边的老检察人做到了。

他们朴素的人生经历和不朽的检察业绩,印证了他们对于物质和财富的理智和冷漠;他们走过的道路和身后坚实的脚印,印证了他们对于人民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忠诚。

作为榜样和楷模,正在激励着我们,还有与我们共同为之努力的新一代检察人,续写着人民检察事业新的历史篇章。

平凡和平淡,孕育着不朽和伟大。

让我们热爱这平凡的工作,走好自己平淡的人生之路。

暮年回首,当我们也要回归自然的时候,我们会自豪地说,我平凡,我无悔;我平淡,我无怨;我是一个检察人,我很踏实,我很光荣。

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省院和市院党组的要求,市院反贪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深化了认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

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

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愿望,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才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无论你的侦查设备多先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警力、无论你有多充足的经费,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检察工作就耳不聪、目不明,就无法解决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等问题。

当前,一些地方发生犯罪案件,无人报案、无人作证、无人提供线索,于是一些干警就产生了畏难情绪,觉得群众工作不好做,甚至抱怨群众觉悟低。

这说明我们的一些干警还没有真正掌握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和本领,没有了解到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没有把群众工作做到位。

我们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一要注意态度,二要注意方法,要将心比心,认真考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利益。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广大检察干警要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要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

要作到立足本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要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在检察工作中,要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希望什么,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指向什么;人民群众对哪些方面不满意,我们就重点整改哪些方面的问题。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有助于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

执法工作遇到大量的问题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当事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

只要检察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位,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

反过来,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只是由于干警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也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引发上诉、申诉甚至形成上访。

更有甚者,有的干警在工作中,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但没有实现执法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

所以,文明执法,事关重大、意义重大。

干警对待人民群众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办事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考虑要细致。

要多给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添麻烦。

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对待当事人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对当事人要耐心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因自己的主观好恶而影响对当事人的态度。

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检察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用权谋私。

检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每个干警都应该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的修养,既注意八小时之内的公正形象,也要注意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清廉。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才刚刚开始,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接受监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一名党和人民信任的执法者。

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中、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的考验和诱惑,才能公正地人民群众执法,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

最美检察官心得体会(优秀17篇)篇十七

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这是检察官需要学习心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检察官学习心得体会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对于忠诚,在基本准则中第一项便提出,并将其范围界定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

而如何做到忠诚,行动和语言可以表达一部分,最重要是发自内心而由衷的忠诚。

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领导我们逐步走上幸福的党,热爱自己的这份检察官的职业。

虽然同发达国家比还有差距,虽然同有些职业相比在待遇上也有距离。

但我们要感恩,感谢国家给予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感谢检察官职业带给我们的特殊荣誉。

用忠诚来诠释我们的热爱和感恩。

不做违反国家利益的事情,不做违反人民利益的事情,不做到违反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事情。

而是自觉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都说法律上的公正是相对的公正,因为我们要尊重法律的规定,要尊重由证据形成的客观事实。

所以做为检察官,我认为一方面,我们要有感情,基于我们的良知去努力的伸张正义,基于我们的爱心为弱势群体送去理解和关怀。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严格法律形成的规矩,用规矩来追求客观公正。

这要求我们要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不要单纯由内心的情感左右自己的判断;要树立证据意识,不要以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代替了证据事实。

事实上,很多的冤假错案都源于办案人过于相信自己的主观判断。

要树立程序意识,实体与程序兼重;要树立人权意识,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无规矩不成方圆”,可能在规矩下会失去一小部分公正,但却维护的绝大多数的公正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对于清廉,基本准则中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的职业价值取向,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并教育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模范执行有关廉政规定,秉持清正廉洁的情操”。

所以要求检察官保持清廉是防止奢靡的生活提升了检察官的欲望,不良的交往使检察官偏离客观公正,声色的娱乐生活使检察官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

所以清廉是检察官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

但我认为清廉并不是要求检察官过苦行僧似的生活,而保持清廉最重要的是欲求适度,即可有自己的追求,对幸福、富裕、快乐的生活必竟是人人向往的,但要在在合理范围内你的能力可能满足你的欲求,你的爱好、娱乐不影响你的检察官身份和你行使检察官的职权。

对于自己达不到的欲望、享受不去追求,而甘于清贫,对于不良的朋友和爱好,不去交往,而是甘于寂寞。

将文明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中,除要遵守文明市民公约中的一般文明,还要遵守属于检察官特有的检察官文明要求。

在执法中体现出人文关怀,执法作风文明,执法语言文明;在执行公务、政务时注意仪态、仪表;明礼诚信,在社会交往中尊重、理解、关心他人。

总之,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在言、行、举、止中,树立起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法律只有具有权威,被公众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

所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检察人员必须自觉培养对法律的信仰,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表率,才能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而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所以,检察机关树立和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求检察人员既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又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悖于这一理念的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公正,以维护和保障这一理念的实现。

严格依法办案,是依据特定法律程序,针对特定范围和对象所进行的执法活动。

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宪法赋予的检察权予以依法监督纠正,但在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力等方面,也要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察职能。

如果检察机关不带头严格依法办案,超越法律规定去扩张检察权、滥用检察权就会影响整个社会崇尚法治,也会破坏法制的权威。

四是树立强化权力监督的理念。

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吏,基本要求是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

而要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从依法执政的角度讲,就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和保障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并通过对其职务犯罪行为的追究,促使各项公务活动按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是我国政体的基本要求,也是现行宪政制度的必然产物,符合权力制衡和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

根据我国宪法,确立检察权不同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具有自身独立特性的法律监督权的基本理念,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设设置,是分权制衡原理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具体运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专司法律监督职能,是我国宪政体制下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客观要求,是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科学选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

首先,要适应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形势,自觉地把检察事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之中,谋求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策略,该扩展的权力要扩展,该收缩的权力要勇于收缩,有进有退。

其次,法律监督要形成合力,各项工作要协同,各方面的发展要协调。

在检察系统,要加快一体化进程,保障各级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在人民检察院内部,要加强和改进一体化的业务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职能统一于法律监督属性。

从整体上优化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赢得党和人民的肯定和支持。

再次,要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经验。

作为检察机关要通过检察制度的历史总结,善于抓住机遇,在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把握好分寸和时机,积极落实中央的司法改革方案,发展和完善检察制度;加强立法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地提出修改和完善法律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完善法律和检察改革,在优化职能中强化职能,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又要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业务渠道,谋求全面发展,以发展来统率检察工作的全局,以发展来统一思想,以发展来凝聚力量,在发展中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问题,最终实现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机结合。

xx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xx指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七项重要任务:其中第四项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我们检察机关工作尤为密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这是十八大对依法治国的最新阐述。

通过学习我认为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把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作为我党执政党建设的总体目标。

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

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

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随着社会的进步,依法治国的推进,党中央鲜明地提出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也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

《决定》系统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两院”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两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由此可见,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十分重要。

必须围绕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推进检察制度的改革步伐,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检察工作的灵魂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始终树立四个理念:

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法律只有具有权威,被公众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

所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检察人员必须自觉培养对法律的信仰,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表率,才能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而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所以,检察机关树立和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求检察人员既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又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悖于这一理念的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的实体和程序公正,以维护和保障这一理念的实现。

严格依法办案,是依据特定法律程序,针对特定范围和对象所进行的执法活动。

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宪法赋予的检察权予以依法监督纠正,但在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力等方面,也要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察职能。

如果检察机关不带头严格依法办案,超越法律规定去扩张检察权、滥用检察权就会影响整个社会崇尚法治,也会破坏法制的权威。

四是树立强化权力监督的理念。

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吏,基本要求是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

而要合理限制权力,防止和纠正权力被滥用,从依法执政的角度讲,就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和保障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并通过对其职务犯罪行为的追究,促使各项公务活动按照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是我国政体的基本要求,也是现行宪政制度的必然产物,符合权力制衡和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

根据我国宪法,确立检察权不同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具有自身独立特性的法律监督权的基本理念,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设设置,是分权制衡原理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具体运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专司法律监督职能,是我国宪政体制下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客观要求,是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科学选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

首先,要适应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形势,自觉地把检察事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之中,谋求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策略,该扩展的权力要扩展,该收缩的权力要勇于收缩,有进有退。

其次,法律监督要形成合力,各项工作要协同,各方面的发展要协调。

在检察系统,要加快一体化进程,保障各级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在人民检察院内部,要加强和改进一体化的业务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职能统一于法律监督属性。

从整体上优化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赢得党和人民的肯定和支持。

再次,要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经验。

作为检察机关要通过检察制度的历史总结,善于抓住机遇,在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把握好分寸和时机,积极落实中央的司法改革方案,发展和完善检察制度;加强立法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地提出修改和完善法律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完善法律和检察改革,在优化职能中强化职能,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又要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业务渠道,谋求全面发展,以发展来统率检察工作的全局,以发展来统一思想,以发展来凝聚力量,在发展中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问题,最终实现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机结合。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

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检察机关执行法律和政策的水平。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查办大要案能力和结合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贪腐工作的能力。

在惩治职能方面,检察机关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特别是制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职务犯罪,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在预防职能方面,检察机关要加强贪腐犯罪的动态、规律和对策研究,宣传反贪腐措施,动员社会参与,在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

诉讼监督的能力建设,重在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要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统一正确实施。

要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认真受理审查公民、法人民事行政申诉,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特别是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或司法贪腐,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坚决依法抗诉。

要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与诉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方面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程序和手段,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职能;另一方面,要把诉讼领域的司法和执法行为作为监督重点,有效地遏制司法贪腐,保障国家权力特别是司法权力依法有序运行,不断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

处理公民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化解影响稳定因素的效率和水平。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集中解决妨碍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涉检上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

要建立依法及时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控告检察和申诉检察工作中建立冤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冤情反映渠道,建立健全反应录敏、运转高效的冤情处理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防止矛盾激化的能力。

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党和国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的能力。

要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本国和外国的各种市场主体,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严格、公正、文明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建设,重在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注重从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责任和规范执法监督入手,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健全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检察业务考评规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规范,确保依法办案,文明办案。

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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