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1-01 作者:灵魂曲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工作进度,合理分配工作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小编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工作类型,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百色市供销合作联社农资保供稳价有关工作要求,经区联社研究决定,现就建立系统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区社农资保供稳价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农资供应组、指导服务组3个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区社业务股牵头各基层供销合作社配合。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收集掌握调度系统各地农资组织供应工作进展;督促和指导全区系统做好农资保供稳价供应工作、监测农资市场价格走势;负责起草汇报材料,督促落实工作专班议定事项;及时汇总整理全区系统农资供应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向专班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加强舆论宣传,展示供销社良好社会形象;负责起草和报送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各地经验做法。

2.农资供应组由业务股牵头,财审股、鑫合资产管理公司、右江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配合。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发挥右江区供销农资在供给体系中的作用,带头维护市场秩序,以保供应为首要任务;加强与上游农资生产企业的协调联系,加大采购和供应力度,加强主要品种的调运和储备;指导和督促各级供销社组织所属农资生产及流通企业,制定本区域农资供应应急预案,针对出现的农资货源偏紧等情况,及时组织货源调剂余缺,保障供应。

3.指导服务组由鑫合资产管理公司牵头,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配合。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系统大力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发挥村供销社作用,建立农村农资“线上线下”配送机制,着力打通农资流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农民能顺利进行农业生产。

(一)高度重视。各级供销社要把做好系统农资保价稳供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积极调动一切力量,全力确保系统农资保供稳价,为全右江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积极贡献,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参照市供销社的做法,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挂帅、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完成农资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全力保障农资供应。一是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要紧急联系品牌信誉高、合作关系好的上游厂家,加大货源采购,及时补充部分存在供需缺口的化肥和农药品种;二是要督促和指导所属农资企业加大货源采购储备力度,有序组织调度货源,提前向基层农资网点铺货,防止供应断档、货源脱销;三是要深入农资供应第一线,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农资货源的到位和供应情况,及时了解农资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大绿色农资产品的供应力度,组织供应适销对路的农资商品;四是要优化农资供给结构,进一步提升农药、农膜、农机等其他农资的供应能力。

(四)积极拓展综合服务。一是要督促和指导所属农资企业创新农资营销、配送和服务方式,大力推广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线上指导、线上线下一体等多种服务模式;二是要因地制宜开展系统的农业科技培训和农化知识宣传,指导农民识假辨假,科学合理施肥用药;三是要以土地托管为依托,积极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全产业链服务,促进农资经营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

(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一是农资经营企业要坚持底线思维,认真履行“放心农资哪里有,请找供销合作社”的庄严承诺,严格履行进货手续,坚决防止经营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二是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对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出资的农资企业、悬挂“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直营店、加盟店开展专项检查,坚决从源头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从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三是要主动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农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稳定农资价格政策,防止我系统出现主要农资品种价格上涨过快、市场供应波动过大的情况,带头维护市场稳定。

(一)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一是农资组织供应工作列入社领导分片联系督查内容,生产期间,领导至少带队到联系基层供销社开展工作调研一次;二是农资保供稳价工作专班要不定时到产粮大县开展抽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一是要积极争取将系统农资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农业、农村内容,进一步推动农资保价稳供等工作;二是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和地方农资储备任务,在保障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中努力发挥重要作用。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农资公司要按照市社下发的《百色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2022年春耕主要农资情况月报表(x月)》,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区联社社业务股处;二是农资公司、各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及时掌握调度本地工作进展情况,监测农资市场价格走势,积极向区联社反映系统农资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三是各地在系统农资保价稳供相关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突发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区社业务股报告。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二

根据刘总在2015年2月7日公司安全管理会议上的指示要求,针对公司年假前和年假期间各车间卫生整理清洁和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4:以各种形式来教育和引导各车间所属员工做好和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留厂员工在年假期间必须服从留厂负责人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外出游玩时的自身安全管理;叮嘱返乡员工做好返乡途中的自身安全防范,确保所有返乡员工平安、顺利。

以上工作及要求在放年假前所有生产任务完成的同时必须将以上所有工作完成。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月11日。

文档为doc格式。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三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四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和旗卫生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五

有效开展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按照中央文明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帮助农民工在春节返乡时走得了、走得好”为目标,以票务办理、安全宣传、旅途关爱、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为内容,广泛组织动员志愿者队伍,整合社会资源,策划开展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温暖氛围,帮助农民工顺利返乡、温暖过节。

(一)票务办理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志愿者深入建筑工地和企业,调查了解农民工返乡时间、出行方向和购票需求,为客运部门做好春运安排提供参考。宣传网络购票和电话订票方法,深入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开展团体票预订、上门售票服务,帮助不熟悉电脑操作的农民工办理网上订票和代理取票业务。在各火车站和长途客运站增设售票窗口以方便农民工购票。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市建委、市交管局、市总工会。

(二)温暖出行志愿服务活动。

在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双流机场,建立春运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发放春运出行资料,提供主要交通路线信息。在车站内设立志愿服务台,为农民工提供引导咨询、秩序维护、行李看护、老幼照顾、巡医巡诊等志愿服务;设立免费热水、免费充电等便民点或流动服务车;在车站外,配合管理部门维持秩序,开展交通引导、便民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针对自驾返乡的农民工,做好出行服务保障工作,沿途准备充足的食品、饮水、应急药物等物品,做到服务到实处,温暖到细节。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省机场集团、市建委、市交管局、团市委、市妇联、成都传媒集团。

(三)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安全运输知识宣传,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农民工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携带危险品出行,尽量避免在春运高峰时间出行。向留守农民工宣传普及防火防盗、食品安全、防灾避险等安全知识和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提高农民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成都传媒集团。

(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志愿者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设立法律宣传点,加强农民工法律维权宣传,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调处理劳务纠纷。依托96110文明热线,开通农民工维权、春运票务咨询专线,为农民工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票务咨询等服务,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总工会、成都传媒集团。

(五)关爱留蓉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千人团年饭”活动,以报销车票的方式,接二环路留守建设者家属代表到成都集体过年。向农民工免费开放社区文体设施,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农民工进行文艺演出,放映优秀电影,赠送春联年画,为农民工免费拍照、冲印照片,组织开展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的节日文化生活。

责任部门:成都传媒集团、市文化局、市广新局、市建委、市民政局。

(六)技能培训志愿服务活动。

在春节和农民工集中返乡期间,通过街道(镇乡)及社区基层平台,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和劳动者培训意愿的入户调查,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培训券”,发布培训信息,指导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培训。依托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等相关单位,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之间搭建平台,帮助来蓉农民工及早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春运办”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定期会商,研究并协调解决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相关问题。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精心策划活动项目,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落实相关责任,加强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做到各项志愿服务行动有方案、有队伍、有内容、有报道、有实效。加强志愿者培训,做到专业、精细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滚动字幕、条幅、宣传单等传统媒体和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推出系列深度新闻报道,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温暖氛围。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六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七

当前新冠疫情仍然具有严峻性、复杂性,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春节期间市民消费需求实际,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祥和节日氛围,做到各大型商超“坚持营业不关门、商品供应不短缺、市场价格不上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成立市场保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督查与服务。工作小组定期调度城区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必要时实行日调度。

依托生活必需品统计监测系统结合市场巡查等方式,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对可能出现的抢购、脱销、断档等问题要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市场供应正常,价格不出现大幅波动。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确保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供应渠道畅通,做好应急生产调度,指导经营企业适度增加库存,强化市场价格管理,确保市场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供应价格平稳。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联动,配合做好农副产品平价店或“惠民菜篮子”运营。

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指导企业按照商务部《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和《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监测数据。

(一)启动生活必需品“零报告”制度。根据商务部要求,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每日11时前完成“零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二)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1月1日至3日和1月24日至2月6日两次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督促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时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应用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

(三)启动重点流通企业黄金周日报制度。督促重点零售和餐饮监测样本企业于1月1日至3日和1月31日至2月6日,每日中午11时前报送前一日和去年、前年同期销售额数据,并确保部省口径一致。

(四)做好节日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春节黄金周结束后,进行总结,并认真分析消费特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如遇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商超市场制定保供方案,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节前组织力量对商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巡查,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标准要求,严格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保持1米线等,对于未携带智能手机或手机故障的顾客,按防疫要求帮助做好信息登记,在关键节点配备必要防疫物资;扎实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按要求做好外卖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商品余缺调剂;督促经营主体加强应急值守,保证通信网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促消费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及时处理投诉事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树立绿色低碳和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节日期间商贸流通企业促销活动多,人流、物流集中,安全隐患和意外事故风险相应增多,安全防范任务艰巨,相关科室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节日市场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人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根据政府要求和学校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

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一)口罩。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原则按照每人每天配备1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发放。口罩每天由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人事处进行核实确认。

注:正式开学前口罩领用请到党政办领取,开学后到资产处仓库领取。

(二)消毒用品。

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一领取和使用,主要用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生间的消毒。

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每人发放一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3.75%酒精。75%酒精可用于桌椅、鼠标键盘、门把手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一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晨午检物品。

1.红外线额温枪。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一到资产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学校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

2.水银体温计。学工处安排专人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学生宿舍一个体温计数量进行发放,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用。

1.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2.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用于办公教学、服务经营。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xx〕78号)和省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宿迁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宿办发电〔20xx〕8号)要求,做好当前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项目落实为抓手,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提高生猪生产,稳定市场流通,保障调控能力,全面完成生猪稳产保供任务。到2021年,全县存栏生猪达到54.4万头、年出栏生猪达到94.65万头;猪肉替代品供应充足,肉禽出栏量达到1400万羽。(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一)稳定生猪产能。

2.推动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对建成的项目要加快补栏,在建的项目要加快进度,签约的项目要尽早开工,确保生猪产能尽快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对立华牧业生态养殖小区、牧原规模猪场、新希望规模猪场等,建立月度进度计划表,实行按月调度,20xx年6月底存栏量要分别达到3万头、0.3万头、0.15万头;20xx年出栏量分别达到4.8万头、5万头、5万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推动规模猪场改造升级。重点引导存栏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对生产、防疫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为稳产扩产提供安全防控保障。规模猪场要科学分设生产、生活、粪污处理等功能区;升级饲喂、饮水、温控等生产设施和消毒喷淋系统、洗消中心、无害化处理、净污道等防疫设施设备,提高防疫能力,降低养殖风险。各乡镇场(街道)要因场施策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推动改造工作落实到位。到2021年,存栏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改造率达到8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推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网格化防控,加大巡查次数、督促抓好监测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格执行县外生猪及产品落地监管、清洗消毒、封闭饲养、餐厨废弃物禁用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重点对规模猪场和种猪场(简称“两场”)开展养殖区域安全净化,保障“两场”生物安全。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加强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动物防疫服务组织,鼓励第三方检测监测和养殖企业自检;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中心自建车辆清洗消毒中心。落实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新规定,积极推进由集中免疫向程序免疫转变,实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保障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充实现有基层兽医防疫队伍,配备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推行政府购买防疫、检测等社会化兽医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结合建立执法事项清单,落实动物防疫检疫执法责任,突出强化动物防疫执法力量。落实屠宰场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按照要求足额配备官方兽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6.保障生猪养殖用地。落实《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等文件政策,养殖设施鼓励建设多层建筑,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针对规模养殖场用地难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开展梳理排查,根据种养循环、种养配套的要求,配置养殖土地资源。20xx年4月底前,全面梳理出符合规模养殖要求(50亩以上)的土地资源清单和分布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xx〕872号)要求,对年出栏能力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8.规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发展。优化生猪屠宰产能布局,支持大型养殖企业结合养殖布局通过新建、合作等形式发展标准化屠宰加工,推动肉品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屠宰企业争创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企业。要加强对区域内屠宰企业的指导、监管,严格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处罚;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在做好风险评估防控的基础上,简化流程、降低门槛,为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支持;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养殖订单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落实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200元增加至1500元等生猪保险政策,实施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降低能繁母猪保险投保门槛,扩大养殖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各乡镇场(街道)要在20xx年4月底前,对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登记,梳理出有信贷支持愿望的养殖场清单并做好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10.落实财政金融政策。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保障生猪生产、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落实,重点扶持种猪场、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生产以及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设施建设。要落实生猪养殖贷款贴息政策,重点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贷款核实,及时将贴息落实到场。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要落实生猪养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要从快、从简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做到即报即审。要落实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对从县外引进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种猪进行奖补:一是种猪(含纯种猪、二元母猪和种公猪)从省内外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种畜禽场购进,且应提供种猪系谱资料;二是有产地检疫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三是调入后隔离观察30天后健康的种猪;四是种猪产地检疫证明出证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奖补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xx年9月30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保障市场肉品供给。

11.强化猪肉市场供应。各乡镇场(街道)要围绕“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冻猪肉储备任务。商务部门4月26日前要摸清全县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冻肉批发企业肉品流通、销售等基本信息清单,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冻肉批发企业多渠道组织生猪产品货源;发改部门要加强猪肉储备,稳定消费预期,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农业农村局部门要引导本地屠宰企业与规模猪场加强合作,强化产销对接,提高生猪就地屠宰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12.加强猪肉替代品供应。统筹抓好禽肉等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加大肉鸡“平改笼”进度,切实提高单位面积肉禽产能;依托益客食品等肉禽屠宰加工企业,充分保障本县禽肉产品充足供应,全面提升市场应急保障能力。到2021年,全县肉禽出栏达到1400万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财政、民政、教育、人社、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等部门,密切跟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情况,在cpi月同比涨幅超过3%(含)时,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核定发放当月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困难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统筹扶贫救助资金,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的救助帮扶,保障困难群体肉食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

14.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猪肉经营使用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禁止采购、经营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定期对冻库、农贸市场、超市等肉品贮存、销售场所,使用猪肉原料的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采购、销售、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15.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要求,承担辖区生猪稳产保供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县级成立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指挥部,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卫健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信访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场(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市场保供及生猪稳产工作。

16.强化部门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做好生猪生产服务指导、监测预警、恢复生猪生产情况调度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猪肉市场调控和价格监测,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要指导做好肉品供应保障工作,有效扩大猪肉应急储备,适时投放市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生猪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保证符合规划、生态循环型猪场发展的用地需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猪肉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等环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安全;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生猪生产、财税、土地、环保、金融等支持政策,形成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17.加强信息调度。加强生产恢复进展与工作实施进展调度力度,建立任务清单,做到任务项目化,进度图标化,推动目标任务早落实、早见效。对各乡镇场(街道)生猪增养、复养情况,实行月统计、月通报;对项目用地落实、项目建设进度、扶持政策落实等实行月统计,双月通报。

18.加强督查考核。生猪稳产保供已列入省政府百项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并纳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化过程跟踪和调度,建立县级抓统筹督导、乡镇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各乡镇场(街道)要压实责任,确保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街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稳产保供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十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十一

根据1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和江西省新型肺炎病毒疫情期间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及粮油供应保障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余海峰临川区粮食局副局长。

邓北平临川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经理。

成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

上官敏、吴文义、徐众田。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植物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应急加工企业按日常正常加工。

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抚州市城区、上顿渡城区、东馆镇、嵩湖镇。

2、抚州市维尔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腾桥镇、青泥镇、鹏田镇、茅排乡。

3、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主要配送供应湖南乡、太阳镇、孝桥镇、抚州市城区。

4、抚州恒达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云山镇、罗针镇、唱凯镇、罗湖镇、抚北镇。

5、抚州市王氏精制米厂,主要配送供应大岗镇、桐源镇。

6、抚州市临川华龙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上顿渡镇、高坪镇、展坪乡、温泉镇、龙溪镇。

(二)食用油应急供应: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一)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要加强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十二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我省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我省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市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冻猪肉与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市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九)市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市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区县(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一)收储原则。

1.按照“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思路进行。

2.分工负责。要做到市、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实施,除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猪肉和冬春蔬菜由市商务局牵头收储外,其他品种临时收储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优先向脱贫项目倾斜。在“菜篮子”重要商品收储范围内,优先收储涉及脱贫项目的小型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肉鸡、生猪和蔬菜等。

(二)收储类型。

1.冻猪肉收储。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冬春蔬菜储备。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

3.生猪保供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猪活储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生猪活储工作。

4.临时性收储。鸡肉、鸡蛋、牛奶等商品临时性收储由“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收储工作。

(一)猪肉收储。

冻猪肉储备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生猪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收储合同约定内容,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冬春蔬菜收储。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收储。

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十三

20xx年冬季即将来临,受上游天然气供应不足和需求量大幅增加等因素影响,我区冬季将迎来严峻的保供形势,为进一步做好今冬燃气的稳定供应工作,切实保证各类用户冬季安全平稳用气,保障用户生产生活用气需求,杜绝停断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目前全国天然气供应整体平稳,但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持续高涨,冬季燃气需求会增长急剧,保供形势面临很大挑战。各燃气公司应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认识保供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保障天然气供应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主要负责人应予以高度重视,成立公司一把手为组长的“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把安全、运营、供应、服务责任分解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保供和应急方案。

1.积极筹措保供资金。各管道燃气企业要依据去年冬季的用气实际,充分考虑全年各类天然气用户的增加情况,对本单位供气范围内冬季的用气量需求进行科学、全面的测算,加强对下游各燃气用户用气高峰时段的了解。做好今冬购气资金数额的'预算,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多方提早筹集保供资金,确保资金充裕足额到位,当气源紧张时要不计成本组织气源保证区内天然气供应。

2.加强协调落实保供指标。管道燃气企业应积极与上游供气单位加强协调,做好联系和沟通工作,落实指标气增量和代输工作,保证上游气源持续稳定供应。

3.组织落实lng、cng备用气源。结合今年可能出现极端天气,造成气源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应尽早与lng、cng气源企业联系,签订供气协议,落实调度好运输车辆,做到有用有备、有备无患,确保备用气源能够及时补充应急,切实保障冬季高峰用气不出现停断供事故。同时要进一步增大燃气应急调峰储备,将上游可能停供气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快管网改造和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各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快完善和优化干线管网布局,进一步做好区域内燃气管道设施改造升级和建设工作,消除管输能力不足的制约,提升供气压力和输配能力。区域内燃气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各燃气公司间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工作,今年制定的互联互通计划各管道企业应在冬季高峰来临前,完成竣工运行。

1.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到位。近日,各企业要及时做好燃气生产运行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是长期不用和重要的应急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各类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如cng、lng设备及附件;昆仑燃气、恒信燃气公司同港华燃气中压管线对接设施;以及昆仑燃气公司同恒信燃气公司管道对接处;区域调压设施、水浴气化设施等,应及时进行保养调试,确保运行设备设施完好,随时准备应急启用,保证安全稳定供气。马坡金捷公司还要充分考虑冬季供气量增大,设施设备运转是否能满足供应要求,尤其对气化能力要进行科学验算,建议增设水浴式气化设施,保证冬季气化能力和供应水平。

2.做好巡线、设备设施抢修工作。燃气设施的安全同样会影响燃气稳定供应,应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关于印发铜山区城镇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防控方案的通知》(铜安办〔20xx〕112号)文件,要继续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管理工作,增加巡线密度,提高巡线质量,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必须专人监控,有效防止第三方施工挖断或破坏而影响供气。

3.做好用户投诉处理工作。冬季燃气用户投诉量会有所增加,各燃气公司要妥善做好用户投诉处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各部门处理好用户反映的问题,努力达到用户满意。

4.加强安全宣传,继续做好入户安检工作。各企业要积极组织落实各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全面开展冬季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对本企业所属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及锅炉用户等各类用户,及时发现并指导协助用户解决各类问题、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冬季各类用户的安全用气。恒信燃气公司尤其要对到访不遇的用户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履行应尽的安全责任,还要继续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偷盗和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

1.做好天然气预测和监控。密切关注天然气购销、用气量变化等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准备。对气源、用量、极端天气的预测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寒冷天气、雨雪天气,用气量会大幅增加,气源紧张也会加剧,容易增加运输困难,对此燃气企业要予以重视,有针对性地做好专项预案。

2.做好抢修预案,加强维抢修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配备足够的维抢修人员,加强对抢修人员培训教育和实战演练,备齐、备足抢修工具和各类配件,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接到抢修任务立即赶赴现场投入抢修。当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事故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原因并消除安全隐患为止。

3.做好lng、cng备用气源供应演练工作。各单位在lng、cng设施维护保养的基础上,要做好供气设施切换演练工作,一旦上游断供或降压时,能够及时正确地进行安全操作,做好备用气源转换工作。

1.各管道燃气企业要有大局意识,充分体现燃气行业的公用性特点,以保障冬季居民用气为重点,各燃气公司间应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今冬燃气保供工作。如城区或高新区一旦出现供气不足或短缺现象,燃气公司应提前报告,并启动燃气保供应急预案,有关燃气公司按政府要求首先无条件满足居民天然气供应。除不可抗力外,如冬季因燃气企业原因发生大面积燃气停断气事故,我局将进行严肃追责,依法处理。

2.各单位要按照“先安全,后生产;先生活,后生产;先居民,后工业;先急后缓;扶优扶强,保证重点”的原则,积极做好气源的合理调峰和调运工作,如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或短缺时,首先要保证居民、公福、商业等不可中断用户用气,限制部分工业等可中断非居民用气,可实行定量、定点定时保供,努力将天然气供需矛盾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3.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气气企业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企业保供措施和预案,保证冬季用气高峰时汽车加气、瓶装气用户的安全稳定供应,不得借机随意加价。参照管道燃气企业保供工作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保供计划,做好设备设施冬季防冻保温工作,确保出现极端天气时,设备正常运转,稳定供应。

4.新汇热电“煤改气”作为区重点工作,直接关乎今冬全区供暖,徐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充足气源,保障全区供暖用气需求,同时要做好对新汇公司用气安全指导和宣传工作;铜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要加强新汇供气专项的管线设施的巡检工作,加大巡检力度,提前做好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保障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5.燃气管理处要加强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全力支持燃气企业共同做好我区今冬燃气保供工作。

请各管道气企业于10月25日前将保供预案上报我局燃气管理处,加气站和液化气站保供预案备查。预案内容包括:领导小组、资金准备、气源准备、应急气源和管道对接、事故救援和演练、设施安全和维护等,我局将于11月上旬对各公司保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实用保供工作方案(模板14篇)篇十四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抓好当前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省、市防控工作部署及有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均衡供应。为保障疫情市场有效供应,做到蔬菜不断档、不脱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力做好冬春蔬菜生产、稳产保供。一是引导农户适当扩种增量保供应。要结合冬春蔬菜生产特点,统筹安排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以蔬菜标准园区和规模化生产基地为重点,引导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应季、应急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设施蔬菜产区要适当增加产品供应量,满足市场需求。二是强化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强对蔬菜生产主体的.指导服务,指导蔬菜生产者加强在地菜的田间管理,提高蔬菜产能,要组织劳动力,及时采收成熟蔬菜产品,及时上市,增加供应能力。三是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让群众吃上充足、满意的放心菜。四是要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全力保障蔬菜安全生产。

(二)加快畜禽养殖,保障畜禽健康供应。一是重点恢复生猪生产。要落实稳定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保障猪肉产品市场供应。强化非洲猪瘟防控。严格产地检疫,严防染疫生猪产品流通市场。二是要深入分析活禽市场休市等给禽业生产带来的影响,适时采取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措施,保障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要强化畜禽产品检疫。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实行畜禽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备驻场官方兽医人员驻畜禽定点屠宰场检疫。确保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进入农贸市场或超市销售。杜绝病死畜禽上市销售,确保人们食肉安全。

(三)稳定渔业生产,及时调剂市场供应。一是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各级水产技术人员要帮助做好水产养殖场(户)技术指导服务,加强现有湖、塘、池内鱼类养殖管理,减少病害发生。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养殖户及时捕捞供应市场。二是强化水生野生动物监管。要加大水生野生动物防疫检疫,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禁止收购、销售、转运、采购、食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不流入餐桌。

密切关注“菜篮子”产品市场动态,要深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一线,及时了解“菜篮子”产品供需情况,协调做好产品调运,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积极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与市场营销主体对接,及时沟通产销信息,协调供需关系。

针对当前疫情交通管控的新情况,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有关运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有序流通。

要及时掌握猪肉、蔬菜等“菜篮子”产品市场供给及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市场动态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

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创造必要的硬利条件,确保疫情期间“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流通顺畅、供应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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