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笔舞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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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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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构成要件标准犯罪形态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发展沿革。

犯罪构成理论是整个刑事法律理论的中心,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刑法理论都围绕犯罪构成展开,因为犯罪构成实际上是深入解决了犯罪问题。某个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它是怎么构成犯罪的呢刑法对某个行为是怎样构成犯罪的解释即为犯罪构成。于是犯罪构成是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为成立犯罪所必须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理论的沿革。犯罪构成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现象,与其他事物一样不是从来就有的,也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犯罪概念早在中世纪的欧州就已经产生,但当时只是诉讼上的意义。继而传到德国,经过几个世纪的研究发展,到二十世纪真正系统的犯罪构成理论才由德国法学家贝林格开创,由麦耶完成。传到日本后,由日本刑法学者对此加以发展,形成了目前资产阶级国家中最具特色与代表性的犯罪构成。

该种理论即为大陆法系国家中的犯罪构成理论。而另外一种性质、特点、内容都与之不同的理论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前苏联代表社会主义国家系统,在犯罪构成理论上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前苏联学者经过多次大的争论,最终在犯罪构成理论上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而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开始对犯罪构成的理论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广泛采纳了前苏联的理论,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动荡,我国学者终于在批判的继承下,结合我国实际,逐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

二、国刑法的犯罪构成概述。

我国刑法作为全世界刑法的一部分,当然也不例外。在研究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是怎样形成的进行研究,改革开放后的犯罪构成理论在吸收以前理论之后加以发展,全国刑法学者对犯罪构成理论深入研究、探讨甚至争论,最终对犯罪构成的概念形成基本一致的看法,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我们这里所称的是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一般概念,那么既然有一般必然就有特殊,特拉伊宁教授明确指出:正象犯罪行为既可以一般地确定为危害社会的违法的和有罪的行为,又可以具体确定为偷盗、杀人等等一样,犯罪构成既可以一般地确定为行为的诸因素的总和,也可以具体地确定为杀人、偷盗等罪的诸因素的总和。谈到这里,我们就必须指出的是,犯罪构成可以说是某个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件,亦可以称一切犯罪所应共同具备的要件。于是就可以分为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与共同要件。的具体要件是由我国刑法总则和分则规定的。

例如,刑法第115条第一款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具体要件即为放火、决立爆炸、投毒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刑法做了很详细的规定。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每个犯罪行为都具备的,包含了每个具体犯罪行为之中,构成犯罪必不可少的、抽象的要件。任何一个犯罪,必然含有相同的共同要件,于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某一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分析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成为必经之路。那么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有那些呢在我国刑法界,存在着几种不同的主张,有两要件说、三要件说、四要件说和五要件说,每个学说都从各自角度分析了犯罪构成,都有它的可取之处。而在我国,形成通说并被刑法所采纳接受的即四要件说。四要件说源于前苏联犯罪构成理论,主要包括1、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2、犯罪客观方面。指危害行为和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3、犯罪主体。即实施危害,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4、犯罪主观方面。即行为人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还看刑法第115条第一款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套用刑法的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为行为人故意实施了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则其他危险方法的一种。犯罪客体是侵犯了我国社会的公共安全。

客观方面是指实施该行为并产生了某种后果。如果某人实施行为符合以上四个方面的全部,那么其就为犯罪。所以我们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对于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只需也必须从犯罪构成的四个共同要件分析。刑法是惩治犯罪的,而是否犯罪又是靠犯罪构成来衡量的,所以毫无疑问,犯罪构成理论是整个刑事法律的核心、精髓。刑法学的其他理论都围绕其拓展开来。从以上给出的犯罪构成的定义以及举例不难得出,犯罪构成是一个由诸要件组成的有机整体,所谓有机整体在肯定整体的同时强调联系性。此处所谓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并不是指各个要件之间互不相干,只是机械地相加在一起,而是指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彼此联系、相互依存,形成犯罪构成的有机统一体。

三、构成要件的标准。

既然按照刑法学通常的标准,认为构成要件的有机统一就是犯罪构成,那么确定哪些因素能成为这些要件,有没有标准呢.

刑法学界普遍认为能成为构成要件的,是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怎样评价这种说法,我认为能否成为构成要件可从两方面去考察:一是立法上要将哪些事实特征纳入某种具体犯罪的成立要件,确实存在着一个取舍的问题。只有那些能体现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且这种危害性达到应受惩罚的程度才能规定在刑法分则里,在这个意义上讲构成要件的标准通行的说法是成立的。此标准应对立法者在具体的立法过程中有约束。但从另一方面即司法角度去考察,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危害程度还能否成为衡量构成要件的标准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构成要件是由刑法的条文明确规定的,只要立法上表述出来就说明此种行为的本身已达到惩罚的程度或者已具备犯罪成立的不可缺少的要件,这不是我们怎样取舍的问题,而且我们应用法律的问题。

在衡量构成要件的标准上我们应坚持是后者,唯其如此,才能使我们的学术研究有针对性。如小偷小摸行为,不能认为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因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里有一个数额问题,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不具备此要件犯罪根本不成立,这个事实特征确实是对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但是这种评价并不是来自法律的外部,而是法律条文本身就具备的,不以司法人员及他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要严格按罪刑法定原则办事就解决了。因此,评价某个因素是否能成为构成要件,不能从法律规定之外去考察,必须依据法律本身。构成要件的标准只能是成为某种犯罪的法律规定的那些事实特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就不能认为是构成要件。

依据本文的标准,犯罪客体,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能否认定为构成要件就值得思考。因为犯罪客体从刑法规定上看有许多不明确,甚至根本没有规定,需学者们抽象概括。如果说构成要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允许任意曲解,那么犯罪客体的认定是与此不相符的。如受贿罪的侵犯客体是什么,恐怕任何不同版本的刑法学教材都有自己的说法。这与构成要件的法律性不符。实际上司法解释并没有受犯罪客体是构成要件通常模式的限制,如以盗窃方式破坏通讯设备,如果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司法解释规定不能按破坏通讯设备罪处罚,而是按盗窃罪认定。那么同一行为侵犯的客体又怎样认定呢犯罪客体不是构成要件,但并不妨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些放在构成之外作为一个其它问题去探讨。同样因果关系问题也不宜作为构成要件去研究,因为一般法条规定可能为某种行为模式或结果或其它方面,但决不会将因果关系并列出来。需要探明的是我们依据一定原则实事求是找出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的关系,但是因果关系在这里不是犯罪成立与否的要件。

四、犯罪构成与犯罪形态。

我们已往对犯罪形态的研究往往是与故意犯罪联系在一起的,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中止。本文认为犯罪形态应理解为犯罪的不同表现形式,体现在刑事立法上有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的主犯、从犯、胁从犯及教唆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累犯以及危害较大或情节较重的犯罪等。这些具体形态的犯罪是在其基本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的不同表现形式,当然它们也都具有犯罪构成,这些形态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既遂形态下的犯罪构成有何区别,尤其是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与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历来是争论的焦点。

我国刑法学的研究与前苏联的研究有相似之处,即都认为具备犯罪构成,但在表述上又有自相矛盾之处,如认为犯罪未遂就是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稍加分析,这种说法就很难站得住。既然犯罪构成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统一,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其它要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犯罪也就不能成立,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缺少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行为的要件,那么缺少的这个要件是犯罪成立的要件还是某种犯罪形态所应满足的条件呢不言而喻,只能是后者。

实际上在犯罪构成研究过程中有一种误解,认为各种形态犯罪之区别是犯罪构成的不同,这种认识的方法与我们研究构成的意义是不相符的,犯罪构成的意义一般认为有三点,一是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提供合法的依据,二是为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提供标准,三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从这些意义中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犯罪构成只是为我们研究犯罪的成立确立了一个规格或标准,有了这个规格,至于怎样去认定属于何种形态下的犯罪,怎样去量刑,这不是规格或标准本身要解决的问题。如某人拦路抢劫,却被别人制服,押送到公安机关,对这一行为我们首先需认定的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备了抢劫罪成立的要件,至于未遂还是既遂仅是作为量刑的情节去考虑,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没有影响。

因此犯罪既遂状态下的犯罪成立要件与其他未处于既遂状态下的犯罪成立要件应是一致的,如果说有区别的仅是同一种性质下的犯罪不同表现形式,区别它们不应该从犯罪构成上着手。基于述想法,理论上将犯罪构成分为基本构成、减轻或加重构成是不妥的。因为减轻或加重的事实特征不是构成因素,不能用哲学意义上量变与质变的道理去理解这个问题。量变的因素在立法时已被这一具体质的内容所包含,量变的因素仅对量刑有一些影响。

再者,从另一个角度看,我国的刑事立法在对待犯罪未遂这类犯罪形态采取的是从刑法分则中单列出来安排在总则里。我们在探讨这些形态的犯罪构成过程中不应忽视这一立法现象,即这些带有共性的内容是从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中概括总结出来的,在立法上为了表达的简洁,把它们统一规定在总则里,既然如此,也可以把它们放到分则中去。司法实践中就是把这些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要具体地还原回分则中去才能正确地定罪量刑,没有什么一般的共同要件和具体的犯罪要件。在此前提下,又可能表现为各种形态,它们的区别不是构成的区别,那是在具备了构成前提下若干非构成要件的不同。

五、研究犯罪构成应坚持的原则。

(一)、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研究犯罪构成必须遵循的原则。

犯罪构成这一概念源于资产阶级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等国,其从诉讼意义引入到刑法实体中对罪刑法定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时至今日,资产阶级学者研究犯罪构成形成的几大流派,如德国贝林格和麦耶的构成要件论,梅兹格为代表的新构成要件论,日本小野清一郎的构成要件理论。不否认这些刑法学者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我们应从本质上予以批判,但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以及犯罪构成体系上可供我们参考借鉴的东西很多,不能一概否定。如资产阶级犯罪构成研究在逻辑上具有同一性。犯罪成立与构成要件的符合的有别性,以及构成要件为核心建立犯罪构成大厦等具体的方法在今天看来不失为有意义的探讨。

相比较前苏联学者虽然提出过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犯罪构成体系的一系列有价值的观点,但其内容并没有严密的逻辑的同一性,许多方面存在着混乱,在批判资产阶级犯罪构成过程中具体问题上又有不自觉陷入被批判的东西中去之嫌。因此前苏联的犯罪构成研究从总体上并没有真正推翻资产阶级的这一理论体系,自己建立起来的体系有些地方又不能贯彻到底。我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根据当时的背景在很大程度上雷同于前苏联,尽管这些年刑法学者力求完善,但因包袱沉重,步履维艰。如何建立符合我国立法体系的犯罪构成,还需广大刑法学工作者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实事求是科学评价资产阶级的以及前苏联的有关理论。

(二)、犯罪构成的研究对象对犯罪构成的研究应有必要的制约。

犯罪构成的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内容,在人们已经形成的观念里,既然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的核心,那么所有的犯罪问题都应与犯罪构成有关,理所当然成为其研究对象。但是当我们从犯罪构成意义上考察,我们会发现这种认识未必科学。首先,犯罪构成为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提供合法依据的,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前提是其行为构成犯罪,即有了某种行为成立犯罪所诮具备的一切要件。在此问题上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要件各主体要件只有符合与不符合之分,并设有量上的差别,如盗窃行为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这种行为是盗窃罪的要件行为,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这些事实牲仅是一个量刑情节,对定罪不影响。其次,犯罪构成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提供标准,这一意义的本身也说明犯罪构成就是一个规格,或者通俗讲就是一个分界线,一侧为犯罪和此种犯罪,另一侧为非罪或其它犯罪,一旦越过这条线,其差别就是质的差别,再次从保障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的角度看,也是从有无犯罪构成的角度去制约其研究对象的,如果我们的研究不顾及于此,就会发生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三)应摆正犯罪构成在刑法学中的地位。

首先,应肯定构成的内容是刑法的明文规定,决不是我们可以随意取舍的,在此前提下我们探讨有关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具有法律性,但至于这些要件的有机统一,作为成立犯罪的标准或规格叫什么,法律本身没有直接规定,就象刑法对故意犯罪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一样,二者的区分只是刑法学理论上的事情。但理论上的研究其内容仍是围绕刑法,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理解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的规格或标准的关系,既能把握住犯罪构成只讲规格这一确切的法律内涵,又能站在作为一门学科去审视刑法学所应持的态度,以此比较超脱的心态去对待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参考书目:

(日本)小野清一郎:《犯罪构成要件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前苏联)a、h特拉伊宁《犯罪构成的一般学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高铭暄主编:《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见樊凤林主编:《犯罪构成论》,法律出版社。

苏惠渔著:《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张明楷著:《刑法学》,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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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二

“生前寂寞,死后留名”的梵高、曹雪芹、卡夫卡等人,作为美的创造者,终其一生不得志,却因其作品流芳百世。

美、审美、美术之务。

既然美是客观存在,那么什么是审美呢?在朱光潜先生看来,审美作为一种心知物的活动,不带实用的目的性。审美是审美者纯粹的去观赏事物,孤立绝缘,遗世而独立。先生说:审美是一种极端聚精会神的心理状态。美会使审美者超然于物的厉害之外,而忘记物与我的关系,逐渐达到物我合一,最终进入物我交往的境界。有的人常常会因为美而进入忘乎所以的境界。有很多人会嘲笑他的迷狂,却理解不来其中的奥秘。艺术家常为美达到“手之,舞之,蹈之”,忘记了自己。这是许多人无法理解的。梵高到死都没能得到他人的理解。但是,对于他来说,别人的看法并不那么重要。正如唐寅所说的,“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的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而自我实现包括认知,审美和创造。我们被称为“凡夫俗子”,其本质的原因是我们都是王国维先生所说的“饮食男女”。先生把生活的本质归结为“欲”,所以“衔玉而生”的贾宝玉是“衔欲而生”是这个世俗世界里饮食男女的代表。但是,贾宝玉最终寻求到了真正的解脱。多少人终其一身,都只能停留在生理上的追求,未能达到自我实现。

从古至今,一直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而艺术?古代人认为“为道德而艺术”;近代人认为“为艺术而艺术”;劳伦斯则认为“为自己而艺术”。王国维先生在《红楼梦》评论中写道:“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故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但是在我看来,美之为美,美在其本身。我们搞不懂美,就对美有越来越多的界定。我们何不给予美足够的自由,让美在自己的花园里创造自己。

一幅美的画会令我醉心于它营造的意境。但是,若这幅画让我看到了瑕疵,美的意境便会被破坏。凝神的境界瞬间化为乌有,徒留下一声叹息。评判一个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只有时间才能证明。时间能冲刷掉时代的气息,深化其真正的价值。新文化运动时期,胡适先生提出了“八事说”要求文学改良应:言之有物,不模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文学创作不应该是急功近利的文字拼凑,而应该是“我以我手写我心”。被李泽厚先生称为“诗、文、书、画无所不能、异常聪明敏锐的文艺全才”的苏轼在杯盘狼藉之际,灵感随之而来。思绪似行云流水般倾泻而出,洋洋洒洒,作前后《赤壁赋》,千古传唱。

反之,似郭沫若后来的歌功颂德的作品体现不出美的价值。在这个文学家领导化的当代,创作显得并不那么严肃。我曾读过一本近期出版的书,在讲到苏格拉底的妻子是,述其喜穿高跟鞋。我不禁想反问作者,高跟鞋的历史才多少年?苏格拉底又是什么年代的人?当时我倍感悲凉。现在的作家,从事文学创作带有太多的功利性。文学成了他们谋财谋利的工具。现代人崇尚科技,网络文学也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网络上的写手们玩弄文学,写出的作品太浮浅,却以文人自居。孰不知,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在伤害文学,与美背道而驰且渐行渐远。文化沙漠席卷了中国大陆。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三

正如老师所说,这是一部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片子,两节课还没看完,就马上回宿舍接着看完了这部影片,但是对于《圣经》不太了解,有些场景生涩难懂,也就只能看情节和画面,看到结局时深深的震惊。参考了很多资料,才略微看懂了剧情和故事本身的内涵,《七宗罪》展示的就是如果丢掉信仰,世界将会怎样。与我们不远的韩国,想离比较近,文化方面有想通之处,相对来说更能让我理解其中的社会背景,一部找不到缺点的电影是可怕的,《杀人的回忆》正是这样优秀作品。2003年在韩国票房冠军的宝座上停留了三个月之久的暴力动作大片。

影片《杀人的日子》开始20分钟,秉承经典韩片风格,节奏缓慢,用悠扬的音乐把人们带回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故事背景中。与《七宗罪》中的纽约,灰暗、潮湿、肮脏、混乱,接连不断的命案,简直与人间地狱大相径庭。《七宗罪》中看不到阳光,到处充斥着绝望,而《杀人的回忆》中的金黄麦田,让我们看到希望。

闲适的田间风光,大片金黄的稻田,细腻的不厌其烦的场景描写,甚至包括胖探员的家庭生活细节,来往农田的拖拉机,朴实的小镇人民,时有时无的游行示威,军政时期频繁的防空演习,像极了一部反映八十年代南韩军政统治时期的民众生活画卷,让初看的人很难联想到惊悚的连环杀人案。象征着丰收与希望的金黄色稻田竟然掩藏着惊人的罪恶,甚至惊讶于如此温暖的开场竟然直接过渡到了触目惊心的凶杀现场,突然得令人反胃。

一连串的杀人案,雨夜被害的红衣女子、女子学校的神秘传说、电台播放的悲伤情歌、匿名的点歌人„„,此案的真相似乎已呼之欲出。这时,案情急转直下,高明的导演掌握了观众此时紧张、压抑的情绪,使出一招让情节跌宕起伏,使所有人从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希望中,又重重地跌入到沉寂的绝望之谷里。

十七年后,成功转型为民主社会的韩国,田间宁静祥和,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昔日的警官已经成为商人,养儿育女,但当他路过当年的稻田时,又经不住走到当年发现第一具尸体的田垦排水管前。

从一个天真的女童口中得知,凶手不久前来过此地。

再继续追问,答案让所有人都为之绝望——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影片以中年朴探员闪着泪光、透着惊愕与茫然的复杂眼神结尾,留给观众的是一个没有答案的结局。

很多人还是会追问谁是凶手,然而导演此片的重点不在于揭露真相,而给予一个开放式的结局:

凶手就在每天与我们擦肩而过的普通人之中,人人都有可能——。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而继续行走;而有一些真相注定无法大白于天下,被黑暗吞没。

这部影片的结局是对人性社会的深深讽刺。

如同那个片中经常出现的火车隧道,黑暗冗长,谁也看不到尽头是什么。在这点,与《七宗罪》有异曲同工之妙。

开头是老少两代警官追查杀人凶手,感觉好像一部侦探片。被杀者的惨象和阴森的作案现场在影片开头就让人心理紧张。在案子进行到第三个时,他们突然领悟到凶手是以杀戮的方式进行传道,在以上帝之名惩罚被天主教认为遭永劫的七种大罪: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淫欲、嫉妒。片子的宗教意义也就从这里开始显现,并在剧情行进中愈加强调,特别是将近影片最后,凶手极力控诉的一段话,他说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来惩罚那些有罪的人。

在西方,启蒙运动发现了理性,自此,理性被逐渐推上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的自我意识不断膨胀,充分肯定了人类的理智,开始蔑视上帝。到了近代,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理性摧毁了宗教信仰精神,认为科学技术万能的人类觉得理性可以实现一切。不错,以科学为代表的理性的确推动了西方社会的飞速进步,促其完成了现代化的过程。可是,理性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束缚自身的枷锁。

影片中,对现代城市的冷漠现实不断被展示。比如威廉提到遇到强奸犯的女士不要喊救命要喊救火才会有人关注;受到房东欺骗的大卫和崔西住着一栋不断受地铁震颤的房子;房东把被折磨成活鬼的房客当做最好的房客,因为他会定期收到放在邮箱的房租。

老威廉的态度其实就是现代城市人的代表,他对这个世界很是厌恶,在目睹一场街边的抢劫案后钻进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里,他说:“farfaraway„idon'tknowthisplaceanymore„„。”

他选择的态度是逃避。逃避这暗无天日,一直下雨,看不到希望的城市,或是这个黑暗的社会,这是部绝望的片子,它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的罪恶和冷漠,但是没有告诉人们怎样避免这种境况的恶化。是保持人性的善和对上帝的皈依吗?可是片子塑造的拥有美好人性的崔西最后也被凶手残忍杀害。

灰灰的天空,灰灰的色调,似乎是这个毫无希望的世界的缩影,一连串的谋杀案笼罩在一团密云之中,凶手不知去向,暴食、贪婪、懒惰、淫欲、骄傲一项项罪名加在五名死者身上,剩下的两个目标到底是谁?罪恶的城市每天滋生新的罪孽,凶杀、迷幻、偷窃,就在隔壁转角的街口,坐拥整座知识宝库的警卫日以继夜地赌博,人类在追寻刺激的过程中似乎失去了什么。

年轻干探的妻子约快将退休的年老警探希望得到指导,如何在罪恶之城去生活,年老警探回忆从前女友怀上自己的孩子,他坚持要打掉,他到现在仍然自觉没有错,怎么能让自己的孩子在罪恶之中成长,他似乎看透人心,“如果你打算不要孩子,就千万别告诉他;如果你坚持要抚养孩子,就要用心去爱他。”最后年轻勃勃的干探家破人亡,年老的警探似乎深阅世情,名哲保身,导演暗示的是否要我们看破?美好的世界是没有的,但会是我们一直奋斗的方向。

太灰暗的结局,pitpeter的演绎近乎完美,最后的绝望与愤怒成就了整个计划,七宗罪呈现在人们面前,正如“传道者”所说,他的所作所为必将令到以后世人苦苦思索。不过苦苦思索的可能只会是像我一样的闲人,太多人融入现代的洪流,迈入都市的脉搏,被纷繁的信息弄至昏溃,“七宗罪”只可能是两个星期的头条,记忆总会衰退,或许有一天总会消失不见,我们的所作所为迟早会成过眼云烟,那么他那么努力地去“传道”,是否到最后仍然是白费。

米兰·昆德拉借助书籍去帮助记忆,为的是有过的罪行要永远被记清,对抗日益衰老的时间,对抗我们习之为常的遗忘,然而谁人会学他那么辛苦要永远记忆那些痛苦的经历,太多人会选择遗忘,有过的愤怒、真情、喜欢、相恋或者憎恨,到最后可能剩下的只是云烟。怎么办?害怕自己努力过的终将变成白费,消磨怠尽吧。可能是过程中的一步,那么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如何流传到明天,再明天,再到明年,明年,明年,甚至死后的每个世纪?一切都扯得太远,而一切我都尚未明白。

片中展示的是世界最为阴暗的一面,对于美好光明温暖的一面完全遮蔽,大卫与崔西的爱情尚且算作这个黑暗底色的一束光线,最后也由于崔西的被杀而消逝。人的出路在哪里?影片最后老警官威廉援引了海明威的一句话:theworldisafineplace,andworthfightingfor。iagreewiththesecondpart。(世界是美好的,并值得我们为此奋斗下去,我只同意后半句。)很喜欢雨果的一句话:痛苦能够孕育灵魂和精神的力量,灾难是傲骨的乳娘,祸难则是人杰的乳汁。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有的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升级勃勃的绿洲。

就像《七》中,最后老警官被问退休后将去哪里,他说“around,i’llbearound”。我想他不会退休。他会继续呆在这个城市,与恶势力继续斗争,经常看看天,直到看到阳光。

就像《杀》中,最后胖警官从小女孩口中知道,17年前的强奸犯前几天刚来过。面部复杂的表情,我想他会在此布控,等待他的再次落网。就像金黄色的麦田,象征希望。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四

摘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创新,现代美术教育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也具有更高的要求,不仅对学生主干课程的学习具有较高的要求,也对学生创造性思维和较高的鉴赏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力争培养具有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美术心理学的教学方法在美术教育中逐步得到了美术教育者的重视,如何通过作品理解作者的心理,感受作品的社会心理,并且升华自身欣赏水平,已经成为现代美术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关键词:美术教育;现代教育;美术心理学;鉴赏能力。

一、现代美术教育现状研究。

当前,高校美术教育不断取得新的发展,正在向着市场、世界化进程迈进,其发展进程也逐步呈现多元化趋势。

由于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和社会状况,这就使得高校在现代美术教育方向方面有不同的侧重点。

在这种多元化的市场环境下,现代美术教育也在不断改革,创新教学手段,调整教学目标,为满足不同的社会需求培养更多的人才。

传统的美术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专业知识的教学,使得专业划分较细,导致人才知识相对单一,知识结构不够全面。

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当前部分高校学生在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发生了不少改变,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比较大。

有些学生在学习中产生了急功近利的思想,希望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较高的回报,却不重视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片面追求实惠化和实际化的目标,学习观念也带有了明显的功利性和倾向性,对于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的学习却有所忽略。

如何正确引导学生改变这种学习观念和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念,是现代美术教育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也是美术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美术心理学就是对美术创作过程中作者的心理活动,对美术作品欣赏者的心理活动以及美术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心理等活动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

这一研究过程主要是对情绪、认知以及意志等相关情绪的活动规律进行探讨。

美术教育是通过教师对美术作品的讲解,让学生能够与美术作品的创作者进行无声地对话和间接地沟通交流。

这种沟通交流不需要学生与美术作品创造者面对面进行,但是却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学理论知识和美术学基础,能够领悟到美术作品创作者隐含在作品之中的内在心理活动,能够欣赏美术创造者的心路历程。

(一)美术作品作者的创作心理与美术教育。

任何一个美术作品的创作过程都是美术家用自己的笔来表现自己心理活动以抒发某种情感的过程,或者通过某种艺术形象来表现自己思想的过程。

每一幅美术作品,作者在当时的创作过程中,肯定是一个构思过程与一个心理激荡过程的交汇与升华。

可见,每一幅美术作品中都饱含着美术创作者心中的想法和千言万语,饱含着美术作品创作者的思想情感。

但是,美术创造者将作品完成之后,还要通过美术欣赏让学生们了解其中的内涵,让学生们能够去挖掘其中的艺术魅力,去发现其中的艺术效果和社会效用。

也只有通过美术教育,才能使学生能够认识并且掌握发掘美术作品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的工具,构建起美术创造者同美术欣赏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与社会联系之间沟通的纽带。

美术作品都有作者在创作时想要表达的内在含义,学习者想要深入了解,就一定要了解美术作品创作者的心理过程、心路轨迹,进而从精神上与美术作品创作者产生共鸣。

但是经过美术作品欣赏者或者学生的慢慢领悟和感受,总是能够理解其中的含意,通过视觉美和韵律美以及作品的艺术美去领悟美术创作者的心理动因。

同时,高校学生在对美术作品创作者的心理轨迹进行探索和追寻的过程,也是对自身欣赏能力和领悟作品内涵能力的提高,可以帮助学生深入到作者的内心深处,与作者在精神上产生共鸣。

断剑、张臂倒地的士兵,这些画面,我们从中感受到画家对战争的残酷,法西斯野蛮兽行的谴责以及强烈的抗议,以及对正义战胜邪恶的必胜信心。

(二)美术作品的社会心理与美术教育。

任何美术作品的创作过程都是美术家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并且结合当时历史情境和社会情境进而升华而产生的。

也就是说,每一个美术作品都是人类社会对当前世界认识的物化形态。

社会的真善美需要美术作品来宣扬,社会的假恶丑需要通过美术作品来鞭挞。

英国著名哲学家科林伍德曾经说过,“没有一个社会完全了解自己的内心,它就会在这一点上欺骗自己,但对于这一点的无知意味着死亡。

”所以社会需要艺术家去挖掘,去体会。

学生如何去正确理解美术作品想要表达的社会内涵,如何去把握美术作品创作者的心理和审美意识等,这些对于高校学生提高自身美术欣赏能力和提高自身理解美术作品的能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能够帮助学生从本质上理解作品创造的目的,让学生通过作品表面进而看到其背后本质,从而提高自身理解能力和欣赏水平。

正如美术心理学上所认为的“美术(欣赏)活动还会把观者推向一种类似在海妖的美声中陶醉的动人体验。

从美术家的创造到意趣无穷的观看,这些都不仅仅是读解式的认知,也是情感的沐浴。

例如,学生在对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进行学习时,首先看到的是花卷中的各种生活场景,通过这些生活场景了解北宋时期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以及北宋时期工商业的繁荣与兴盛。

同时,还可以从构图手法、线条勾勒以及虚实结合的韵律感等方面了解到美术作品创作者张择端的高超手法和娴熟的技法。

每一幅美术作品产生的当时的社会因素都有很多,不可能都包含其中。

但是,作为高校美术专业的学生还是要学会从作品中感受到其深刻的社会因素和历史因素。

这也是高校学生提高自身美术欣赏能力的原因,也是美术作品所具有的内在艺术魅力。

心理学家艾伦・温诺说道:“画家在描绘满头密发时,只是非常逼真地画出几缕而把其余的部分画得很模糊,但是观赏者设想出模糊的部分并且竟然想象自己看到了细微的发丝。

实际上观赏者并不对实际不存在的头发产生幻觉,他们细心就能清楚地看到,画家仅仅描绘了几缕发丝。

然而,人们对画的知觉不是一般的反应,因此往往不在意所描绘的景物比真实的景物少了多少。

”这种欣赏者在欣赏作品时所具有的心理因素与人们常说的“举一反三”、“见微得着”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学生自身心理感受与美术教育。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学生对美术作品的学习也是对美术作品的一次细致的欣赏,而从其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精神活动,是学生运用自身的艺术修养和对美术作品的感知能力去进行体验和感悟,进而对美术作品进行再创造的一个过程。

这一个过程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因此,学生首先要从自身心理感受上进行提升,进而提高自身艺术欣赏水平。

就像法国雕塑家罗丹所说的“生活中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每一幅美术作品的作者创作时的审美活动,都充满着突发性与不确定性,而学生对作品进行欣赏时的审美活动同样也充满着即时性,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从这一点来说,就要求欣赏者不能忽略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而要以之去印证和对比创作者当时创作时的心理心境。

这也是美术心理学上认为的“对每一幅美术作品的探究,都隐藏着内容以及情感复杂而丰富的主体评价。

由于这种评价与情感经验相互交织在一起,所以就特别真实自然,因此很强的颉抗性在心灵的提高或塑造肯定一般不会碰到。

”然而,美术学习和艺术欣赏毕竟是学生单独个体的精神活动,在学习美术作品和欣赏时需要静观默察、揣摩品味作品的主题思想,体味作品的艺术内涵,并与创作者创作时的心理状态发生共鸣。

如清代朱耷的《荷花水鸟图》以高度概括、删繁就简、以白当黑、虚实互衬的表现手法,刻画了一支残荷,一只孤立在危石上,缩着身体、翻着白眼的水鸟。

欣赏者可以从中深刻体味到画家冷漠、孤傲、白眼向人的性格特征。

再了解其生平以后,又能使人等同身受地体会到他身为亡明皇室后裔对清统治者的抗议以及其在精神上的极大痛苦,那种“横涂竖抹千千幅,墨点无多泪点多”的心境就跃然而现了。

参考文献: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五

院系:信息科学系。

学生姓名:

学号:

日201017。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

在我们眼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但是另一方面,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中接受到错误的、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一定的犯罪心理,甚至实施不可预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也经过了懵懂的未成年时期,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一个人生阶段。然而,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开始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成人化的趋势,愈来愈成为全社会关心和期望解决的重要问题。

说到犯罪原因,其定义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的引起犯罪结果和犯罪现象的现象和进程。那么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过程则是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家庭、教育、思想、道德及未成年人心理、生理,性格等一系列综合作用的结果。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内部原因。

(一)、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因素。

人的行为是人们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导致的。这一特点表现在生理、心理方面,就是生理和心理发展的不平衡,归纳起来;造成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好奇心理和消极的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青春期的孩子容易兴奋、产生激情,所以特别容易因为外界的刺激而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导致冲动型犯罪。这时候,未成年人的天性导致他们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有强烈的求知欲。但由于社会阅历浅,辩别是非的能力差,对对错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力,特别是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青少年出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的心理驱使去寻求刺激,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较差,进而仿效,造成的违法犯罪。

2、盲从和从众心理。

在很多的共同犯罪中,部分未成年人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从事,人云亦云,个体在主观上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是一种盲从的行为。

未成年人集中犯罪,就是基于未成年人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追求吃喝玩乐,追求享乐主义。

3、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未成年人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由于他们的世界观尚未定型,处在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最关键阶段,也是逆反心理极其强烈的时期。对社会、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感性化。在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如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使未成年人不能正确看待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从而造成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

有的未成年人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成绩较差学生的做法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

4、追求虚荣和物质化的心理。

未成年人正值青春年华,年轻气盛,尤其喜欢在异性面前炫耀、摆阔、逞强。有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男子汉气魄,义气用事,“哥们”情意重,为朋友两肋插刀,打架斗殴,花钱如流水,在所不惜。未成年人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钱总有不够花的时候,这时候,在缺钱的情况下,很容易为钱引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类型犯罪。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渐长,有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见利忘义。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外部原因。

(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

人们都说:“家是一个人一生的避风港”,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家庭结构残缺,父母离异等。

未成年子女父母的离异,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父母的离异,在一定程度上本身就对未成年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加之外来因素及家庭成员之间交流的欠缺,再加上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2、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有些家长不注重孩子德育方面的教育,仅仅看重学习成绩,对思想品德教育不重视,如果孩子做了错事,父母经常采取打骂体罚,棍棒教育等方式管教,根本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对未成年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3、关爱方式不正确。

绝大多数未成年都是独生子女,自幼被父母宠爱有加,如同小皇帝、小公主,骄纵任性,养成了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唯我独尊、任性自私的不良习惯。当这些未成年人走向社会,受到挫折或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往往会失去自控,走向邪路。还有的父母忙于自已的事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成长、教育,放任自流,由于这些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教育、监护,辨别是非能力差,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尤其在独生子女犯罪中,更为常见。

4、受父母不端行为的影响。

家长的不良道德品质,最易在孩子的心理上留下疤痕。家长是孩子的直接教育者,每日耳濡目染,朝夕相处,家长的是非观念,家长所爱所憎都能直接深入孩子的灵魂。

(三)、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

1、学校教育不当,法制道德教育滞后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场所,而大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连最起码的做人的知识都不教授学生。对一些差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简单地采取停课、劝退、开除等方法使这些学生失去了受教育的信心和机会,有的中途辍学,有的破罐子破摔,导致他们消极面对世界,面对社会,失去了重获新生的机会。教育应该是多方面的、立体的,学生受教育也应当从各方面入手,特别是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有的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根本没有开辟法制课,使得学习从小不能树立法制意识,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更不知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不良风气诱发,低级文化的腐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社会丑恶现象的不断蔓延,逐渐污染了社会风气。

而未成年人面对着多姿多彩的社会,常常会在都市的灯红酒绿里迷失自己,造成人格扭曲,价值观错误,甚至会因此陷入犯罪的深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分析及对策》余焕春杜晓红。

[7]《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与教育》中国心理医院网。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六

本文以文艺心理学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首先简明扼要的概括了文艺和社会心理之间的关系,然后又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以马克思、恩格斯以及普列汉诺夫获得的研究成果为切入点,针对“文艺心理学研究方法的确立”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希望可以在某些方面为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和学者提供帮助。

随着社会的进步,沉睡在人类内心深处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这一变化主要表现在现阶段所开展的一系列文化艺术活动逐渐开始对人类的心灵空间进行探索,文艺心理学也由此而成为了构成文艺学的重要部分。对我国而言,针对文艺心理所开展的研究,大部分是以西方国家的研究方法和成果作为基础,西方心理学又往往过于简化人类的心理,这一现象的存在制约了文艺心理学的发展,因此,基于社会心理分析法对文艺心理学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如果文学艺术开始通过不同形式对人类的心理现象加以反映,那么人们关注的重点就应当放在审美主体所具有的社会心理方面,当然,这里说的审美主体包括群体和个体,所以研究的主体心理也包括群体心理和个体心理两个方向。对文艺心理学来说,属于宏观角度的群体心理和属于微观角度的个体心理均在研究过程中占据着一定的位置,并且呈现出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的状态。对上文所提及内容具有独特见解的人主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但是对群体和个体而言,能够产生心理现象的前提都是实践活动,作为在社会环境中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实践活动的社会性决定了心理的社会性。以艺术创作为代表对其进行分析,艺术家能够进行艺术创造的前提在于其自身固有的生理特性,但并不代表只要具有生理特性,就可以进行相关的艺术创造活动,想要完成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则是艺术家的社会生活条件。可以说艺术家身处于所生活社会的关系和生活条件,决定了其所具有的创造潜能能否转变成为现实,以及能够转变成为怎样的现实。当然,对主要用于刻画人物心理的文学作品而言,作家在对其进行创造的过程中,应当借由所创作的作品对自己想要揭示的社会关系、人物性格、心理和种种行为加以呈现,因此,作者如果无法对不同人物所对应的社会关系和心理变化历程进行准确的了解,也就无法对存在于现实社会中的人物的心理加以掌握,那么自然无法创作出直击人心、富有独特魅力的艺术作品。

在恩格斯晚年的时光里,曾经就自己与马克思论战一事多次指出,他与马克思在对唯物史观进行阐发的过程中,往往出于反驳论敌的目的,而重复强调已经被他们明确否认的多项原则,从而将论述的重点向经济作用方向进行转移,用恩格斯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过于关注“以经济事实为基础,对法权、政治和其他所涉及的思想观念进行探讨,并延伸至由于上述观念的存在而被制约的种种行动”,却由此而忽略了“对这些观念的产生方式进行探究”。恩格斯始终为自己与马克思二人“并没有将关注的重点始终放在对参预到交互作用过程中的其他因素进行探究的方面”而感觉到遗憾,也正是因为如此,恩格斯才在认识到这一点后,时刻提醒人们在开展研究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将唯物史观作为参考指南,就是说不仅需要对经济因素和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思想之间存在的相互关系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还需要将关注的侧重点放在对“参预到交互过程中的其他因素”所对应的“中间环节”方面。虽然上文所叙述的内容到目前为止仍旧没有得到清晰、具体的研究成果,但是恩格斯还是认为“仍旧有大量与理论相关的工作需要去完成,尤其是经济史,以及经济史和文学史、法律史、文化史和宗教史之间存在的关系,只有对这部分内容具有清晰、科学的理论分析,才能保证在极其复杂的事件中找到正确的方向和道路”。

上文提出了一个理论,即“中间环节”的理论,该理论的问世可以被看做对唯物史观的重要补充,普列汉诺夫则在此基础上将“中间环节”进行了具象化,并形成了“社会心理中介”理论,这一理论主要说明的内容是:社会心理存在的主要作用在于为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思想体系的沟通搭建桥梁,也就是说对社会信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经济基础,而对社会心理具有间接影响的因素是政治制度,除此之外,社会心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思想体系产生影响。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社会心理中介”主要讲的是能够对历史发展产生影响的社会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具有的相互作用。

通过对普列汉诺夫的生平进行研究可以发现,普列汉诺夫始终将研究的重心放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展研究工作尚未涉足的领域,因此,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他对“中间环节”的内容进行了延伸,并随之形成了“社会心理中介”理论,普列汉诺夫指出,“中间环节”作为存在于经济基础与意识形态互相适应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从本质上来说是对处于某种特定政治制度以及经济环境中的人类心理所呈现出的一种状态,也正是因为如此,对文艺和社会心理之间具有的关系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普列汉诺夫所进行的研究中,曾就“文艺和经济基础的关系”进行了反复的论证,并得出“在讨论文艺的过程中,人们需要对中间环节加以考虑,保证对通过文艺作品所反映出的社会生活进行准确揭示”的最终结论。可以说,作为第一位对文艺和社会心理学具有的关系加以明确的人,普列汉诺夫通过对文艺问题考察过程中适时参考社会心理因素具有的实际意义进行阐述的方式,真正实现了文艺领域和社会心理学的结合,并且为社会心理分析法的提出和确立提供了便利,从“社会心理中介”理论提出至今,人们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对社会心理分析法进行了完善,针对文艺心理学展开的研究工作也实现了质的飞跃。

综上所述,上文所论述的重点始终落在“文艺心理学”方面,通过对文艺和社会心理之间存在的关系可以看出,文艺的产生和发展均无法离开社会心理而独自存在,因此,在对文艺心理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研究人员应当对社会心理分析法的应用引起足够重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研究工作取得应有的进展,也才能为文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2]张娟娟.创作与接受:文艺心理学视角下的英语电影片名汉译[d].兰州大学,2012.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七

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如果不能抓紧时机促使他们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而是走向了反面,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归纳起来,少年时期的心理要素主要有以下特征:

1.1渴望独立的心理。

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1.2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

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他们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之路。

1.3情感强烈又不稳定。

易激动、情感强烈是少年时期的又一心理特点。引导得当,他们就会见义勇为,公而忘私。引导不好,则可能轻举妄动,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英雄壮举”。

1.4逐渐成熟的性意识。

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不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并受到淫秽书画的不良影响,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2、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因素。

青少年的心理是客观现实在青少年大脑中的反映,这种反映是通过人的意识、认识、思维、琢磨、判断等过程来形成的。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归根到底也是客观存在的各种不良因素在犯罪主体的头脑中的反映,因此,探讨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就不能不分析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关的存在于主体外的客观因素――社会环境因素。

2.1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是社会构成的基础。一个人的气质、性别、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是从童年开始的,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人是在家庭生活中学会掌握社会的基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家庭的稳定和家庭的教育对青少年正常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起着主导作用。家庭暴力等因素极易使青少年产生反叛心理,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2学校环境。

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学校的教育来塑造。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依赖学校的教育功能。因为学校不仅是传授科学知识的阵地,也是培养青少年精神文明的场所,而且中学阶段还是生理、心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一方面精力旺盛,好奇心强,求知欲强,具有正义感;而另一方面认识能力还不全面,评价事物、看待问题好走极端,情绪不稳定,不能正确对待、处理挫折等。这些矛盾是青少年的共性,是学校教育必须解决的课题。

2.3居住及工作环境。

有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既不是家庭也不是学校的原因,而是在周围邻居、工作场所中结交了坏朋友后才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的,居住环境的好坏,对青少年的心理影响很大,尤其危险是,邻里中有教唆犯、惯犯、品行不良的人,他们常引诱邻里间道德观念不稳定,意志薄弱的青少年,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3、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表现。

(1)逆反心理: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偏要与成人们的规定、纪律对着干。青春期的孩子渴望独立自主的心理日渐强烈,但其并不能达到独立自主,对老师家长的归劝根本听不进去,逐渐产生逆反心理。这种心理常常驱使少年自暴自弃甚至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自杀、犯罪。

(2)从众心理: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青少年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3)义气心理:“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在少年犯罪中尤为多见。14到18周岁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轻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青少年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

(4)报复心理:青少年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要害的阶段,也是最轻易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对人生的熟悉易表面化、直观化。青少年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4、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4.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4.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给学生普法,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4.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4.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之关键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参考文献】。

[1]犯罪心理学(修订本)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8.

[2]吴志刚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学。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5.

[3]博客中国网青少年犯罪高发。中央高层急谋对策,2004,8,27.

[4]康树华著。当代世界犯罪热点。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1.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八

一、中国传统译论之化境论。

中国传统翻译理论深受中国哲学“天人合一论”和“中庸”思想的影响,意蕴深邃,凝聚着中国古典哲学、美学的思想结晶和话语特征,体现了醇厚的理论魅力,是中国传统译论之精华所在。以“神似、化境”为代表的审美境界,其核心价值是“美”,追求的是翻译主体在审美心理上的“虚静”、“坐忘”,强调的是译者主体的艺术修养,最终体现的是翻译主体的直觉感悟和审美体验。

在对传统译论的评析和借鉴中,钱锺书创造性地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译学见解。在《林纾的翻译》一文里钱锺书写道:“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就算入于‘化境’。”这种“化境”既要有对原文的正确理解,又要不拘泥于原文,是另一种语言相应而完美的表述。正如罗新璋的评语,“钱公诸译,矜持尽化,语迹俱融,诚人化之笔”。罗新璋出翻译理论历经了“案本一求信一神似一化境”四个阶段,他认为,“钱锺书提出的‘化境’,可视为是‘神似’的进一步,同时亦把翻译从美学的范畴推向艺术的极致。”“‘化境说’也是中国古代诗论、画论、文论的古老命题,如刘勰的‘神与物游’、苏轼的‘身与物化’以及金圣叹的‘圣境’、‘神境’与‘化境’说”。“化境”的文学翻译既是译者匠心独运的结果,又是浑然天成的艺术极品,即“艺术造诣达到精妙的境界,可与造化媲美。”“化”直接承自传统美学的“物化”概念,揭示了文学翻译艺术的本质,即原文的风格之美与译文艺术表现方法的一致性,有本体论意义。“钱锺书的‘化境’与傅雷的‘神似’这两个概念,在旨趣上无大异……可以视为同一体系的两种不同说法,视为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在翻译理论上的延伸。”

“化境”论还需译界后人从理论层面上进一步阐释其内涵,使之具体化,从而在翻译实践和翻译批评中得到更充分、更广泛的运用。

1.概述。格式塔心理学又称“完形心理学”,是一种研究经验现象中的形式与关系的心理学。“格式塔”一词原是德文“gestalt”的中文音译,“完形”。本意是指事物的形式和形状,但在完形心理学中它被赋予了“形式在感觉中生成”的内涵,具有“通过整合使之完形”的意蕴。奥地利格式塔心理学家c·v·厄伦费尔斯于1890年提出“格式塔质”的设想,所研究的核心就是“形”。他认为:“‘任何形’都是一个格式塔,是一种具有高度组织水平的知觉整体,它从背景中(或与其他的物体)清晰地分离出来,而且自身有着独立于其构成成分的独特的性质。”

格式塔文艺心理学对文学创作过程中的心物关系提出了两条重要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同形论。由格式塔心理学派提出的“整体性”、“异质同构性”及“顿悟”等理论,不仅在心理学上具有科学性,而且在文艺领域特别是翻译领域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2.格式塔心理学的整体性原理———文学翻译角度。格式塔心理学最大的特点即是强调研究心理对象的整体性。任何“形”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经过主体知觉活动加以重新构建的“整体”,因而在具体的研究中,形式或图形的把握尤其是知觉占据核心地位。

惠特海默认为只有从整体上考虑心理对象才能产生创造性,他认为创造性思维也是整体决定部分的观点。文学翻译作品是统一的、有机的整体,在翻译文学作品时,译者不能仅仅消极被动地接受,而需通过主体认知活动把握整体特征及性质,对知识进行创造性组合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语义框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的艺术审美境界。

例证分析。

化境是艺术创作过程中的至美境界,要求译者具有艺术的审美修养和艺术的思维方式,能从整体上把握原文的神韵和意境。正如包通法教授所说:“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一般从整体上把握客体与人之间关系,整体统摄部分,部分体现整体,既抽象玄奥,又具体直观,强调由象致内心的顿悟和内省。”

格式塔理论反对元素分析,倡导整体组织,认为整体大于局部之和。因此,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时,不能专执于一个句子、一个词或单独意象,而要从整体把握,进行从上至下的宏观建构。体现在整体艺术层面上的文字翻译是一个格式塔意象的.转换过程,译者从原文中获取语言意义与情感体验等信息,构成一个新的整体意象,再将这个新的整体意象转换成译文语言的过程中,信息量的多少,美感等因素都会影响译文读者的接受。下面来看两个例子:。

英国作家穆尔(thomasmoore)《谈交友》一文中有此一句:。

whenirememberallthefriendssolink’dtogether,i’veseenaroundmefalllikeleavesinwinterweather.

钱锺书将其译为“故友如冬叶,萧萧四落稀”,此译化繁为简,只用短短十字便将繁复文字变作了精练的诗化语言,形式整齐,格律铿锵,能给予读者相似的审美体验。译者并未被英文的外在形式所困囿而采用逐字逐句对译,而是在把握了原文的整体神韵后,直探全句深层意蕴并以明达通畅、自然工丽的译语表达。这正好也符合了格式塔意象的转换过程,译者从原文中获取了离去故友如冬叶零落这一意象,构成一个新的情感意象,从整体上营造出一种萧索凄寂的氛围,正可谓是匠心独运。细细吟咏之,泯去了种种斧凿痕迹,着实是流畅自然至极,可谓是攀得了化境。

再如:。

everythingisthesame,butyouarenothere,andistilliam.inseparationtheonewhosufferslessthantheonewhostaysbehind.

此间百凡如故,我仍留而君已去耳。行行生别离,去者不如留者神伤之甚也。

有道是,多情自古伤离别,原文表面看似朴实无华,却深蕴缠绵之情意,令人动容,译文亦是如此,钱锺书运用典雅纯正的文言文来翻译,其中的“百凡如故”、“神伤之甚”,特别是“行行生别离”五字紧紧捉住了原文所蕴含着的深切情思和神韵。译者基于对原文的透彻理解,以纯正的译语文字表述忠实地传达了信息,完整地传达了原作的精神和风格,将离殇之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如此佳译,不露半点雕琢痕迹,既能做到谨而不拘,又能做到离形得似。

四、结语。

根植于中国传统哲学思辨和文化沃土的中国传统译论,崇尚物我两忘、整体谐和的审美境界。格式塔整体性原理要求译者通过主体认知活动把握原文整体特征及性质,将单独字词片段连接起来重新进行创造性组合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语义框架,将其超乎言语结构之外的整体风韵体现出来,从而达到“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的艺术审美境界。

化境固然是常人难以轻易企及的境界,但只要把握住整体意蕴,勤加磨炼,译者定能在翻译中心契于道,收放自如,在“大道”中实现“大美”,臻至完美的艺术审美境界。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九

我国政府将自身管理职能予以细化,从而将其分解到下属的各个事业单位或者行政单位中去,二者具有相同的运转资金来源,均由国家统一拨付,所以此类单位应对自身财政管理职能予以规范,为财政资金的应用与管理提供必要保障。但就现状而言,不少行政以及事业单位对于自身财政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在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甚至因管理不善而步入困境。

一、地方财政管理困境。

1.财政收入问题。

现阶段国内地方财政管理存在不规范征收以及收入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2)由于税种不确定、有限的税源、开发新税源的进展不畅以及分税制的影响等,地方财政存在萎缩现象。

2.财政支出构成不够科学。

从当前地方财政支出构成比来看,行政管理支出以及经济建设仍然占据了相对较大的比重,而民生支出则相对偏少。由于地方财政始终倾向于经济建设,因此生产建设领域吸纳了大量资金。而且不少地方政府大兴政绩工程,在过热行业以及形象工程建设方面投资过多,导致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同时也浪费了大量资源。在发达国家,财政支出中民生支出部分所占比重约为70%,而在我国则不足40%,公共财政固有的`概念与含义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3.财政收支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现象。

目前国内地方政府存在支出远超于收入的问题,陷入收入难以有效增长的财源弱化困境。因为地方税种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税源相对分散,因而具有较大的征收难度;而随着现代化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逐步发展,地方财政责任也相对增加,社会公共服务、教育、卫生医疗等方面均离不开政府资金支持,由此造成严重的收支不平衡现象。这种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县乡财政处于困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化发展需求两个方面。

二、地方财政走出困境的路径探析。

1.强化财政实力,确保财政收入运行机制顺利运行。

(1)推动税收制度稳步改革。首先政府要想对自身职能予以充分发挥,其离不开充足而及时的资金支持。在政府各项收入手段中,税收是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种,且属于无可替代的一种创收方式。倘若税收制度存在不合理性,或者征收税款时未遵循相关规范,则会导致财政收入出现较大波动。因此地方政府应就基于现行税收制度,稳步推进,深化改革,提高新税源开发力度,建立并完善常规性税源开发机制。与此同时还应提高监管税收征收的力度,严格依法征税。同时还应严禁乱收费以及乱摊派等不良现象,由政府主导实施“费改税”的制度,在预算体系内纳入税收调整,构建以税收为主、少量规费为辅的合理收入体系。

(2)对地方经济结构加以调整,壮大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激发地方经济活力。对于地方财政而言,要想解决收入不足这一根本性问题,首先应着眼于本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对经济结构加以调整,提高农业固有的基础地位,同时加大力度推动第一、二产业的发展。应结合本地域特点做出逐步调整,确保所制定的各项政策与市场发展趋势相符,并视具体情况提高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在对地方经济结构予以合理优化的前提下为地方政府提供充足税源。

2.对财政支出结构加以优化和调整,同时应规范财政支出运行机制。

(1)财政支出应为社会公共服务预留出相应的支出份额,应重视民生改善。首先应在财政支出中加大科技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该部分资金投入逐年稳定增长。政府应充分关注基础教育,并加大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开展义务教育;与此同时还应重视科技项目创新工作,为项目科技人员创造优渥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推动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与落实。其次还应构建社会化程度高、具有健全功能以及充分资金支撑的社保体系;应对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失业保险制度予以进一步完善,不断拓宽养老保险以及失业救济范围;应大力支持医疗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此外还应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并予以完善。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合理精简机构以降低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现阶段,地方行政机构存在机构臃肿、供养人员过多导致人浮于事等问题,这对于原本处于困境的地方财政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应对行政管理制度予以深化改革,裁撤冗余,合理精简,实现行政机构的有效“瘦身”。此外还应对行政运行程序予以优化和精简,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3.应对预算管理体系加以完善。

应对部分预算科目予以调整,确保预算体系更趋于合理化。制定合理的预算编制程序以及相关政策,组织预算编制工作人员参与政策法规培训,尽量避免预算编制工作的盲目性。此外在执行预算时应严格遵循既定规范,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各级政府也应保证预算公开透明化,主动接受民众监督。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国家财政政策对于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地方财政管理则关乎国家财政方针政策的推行与落实情况。所以我们应着眼于地方财政管理现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优化措施,走出财政管理困境,从而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使之以更经济、更安全地形式加以实行。

文档为doc格式。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研究与犯罪有关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规律的学科,具体而言,它是研究犯罪心理与心理对策的学科。犯罪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虽然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在我国大陆地区将之作为一门大学课程却只有30多年的时间。当前,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已经普遍成为高等院校法学、公安、应用心理学等专业的专业课或者专业基础课。

但是,随着国内外犯罪心理学学科的进步与培养人才要求的提高,犯罪心理学的本科教学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政法、公安、应用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实用型、复合型要求:教师辛勤的讲授并没有充分实现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原理与掌握实用的心理分析能力、技术之教学目标;教学者与学习者在付出自己的努力之后都不甚满意。

具体体现为:

其一,犯罪心理学作为以理论为基础的应用学科,但是学生们在学习了这门学科之后,虽然了解到了许多诸如精神分析、行为主义或认知学派关于犯罪行为、犯罪者的理论观点,却并不能很好地将这些理论与观点应用于真实的案件分析,更不能有效地应用于办案实践或罪犯改造活动中。反而,学习者普遍认为,其理论观点与司法实践运用的距离较远,其操作性技能更显得模糊不清。

其二,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向社会科学的边缘性学科,但是多数学习者在学习课程之后并没有体会到犯罪心理学的知识与技能对于从心理学的微观层面深刻解释、预测与控制犯罪人、犯罪行为的独特性,反而产生与犯罪现象学内容有类似或雷同的感觉。

其三,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的学科,学生在课程学习后没有得到系统的、实际的犯罪心理分析的能力训练,不能准确地进行犯罪人的思维观念、情绪情感、行为模式与个性特质的把握。导致犯罪心理学本科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除了学生不具有扎实的基础心理学(如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等)知识之外,更主要是由于教学者没有将教学内容与刑事司法实践相结合,没有采用以形象直观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法。因此,为提高高校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质量,有必要在学科体系内容发展的同时,对教学法进行新时代特征的思考与创新探索。

教学法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原则、策略与具体方法,它对于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与教学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由于犯罪心理学学科的交叉性、应用性与或然性,其教学活动的基本原则除了必须遵循一般的教学原则,如系统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渐进性原则等,还需要努力做到:

(1)以司法应用为教学导向。以学生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能够运用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技术为教学的操作性目标,加强学生应用性的学习与思考。

(2)以分析能力培养为教学核心。即“学会思考”。犯罪心理学应用实现必须以学生犯罪心理分析能力的培养为根本;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师深度的心理分析的模式与角度必然激发学生持续不断的学习兴趣、热情,以克服当前学科教学中普通存在的重知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的局面,同时也可以克服多数课堂教学中出现的课程初期学习兴趣热烈而中后期学习热情大减的情况。

(3)以学生积极参与为教学路径。即“积极地学”。这不仅是学生积极性的表现,也是保证学生主动性知识积累与能力发展的前提。对此,教学活动中灵活多样的激励、鼓励措施具有很好的强化作用。

(4)以具体的分析研究维度为教学手段。即“在做中学”。学生学习的核心就是习得教师分析犯罪者与犯罪行为的维度与具体方法,此为培养其分析研究能力的具体表现。(5)以真实的刑事案件为教学素材。即“真实地学”。真实的案件素材是促成学生日后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真实司法活动的必要条件,这样既可以让学习者时刻感到本学科与社会真实现实及犯罪现象的紧密联系,又能激发他们努力掌握准确描述与预测犯罪人的心理动力。

(6)以直观形象的现代信息技术为教学媒介。以直观形象、灵活多样的现代信息技术为教学媒介,不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便捷地提供大量的信息量,而且还能有效地进行多方式的师生交流沟通以及教学课堂外的有益补充。

为此,新时代条件下犯罪心理学的教学需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讲述为主导、学生相对被动的教学/方法,采用灵活多样的、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

此教学法的探索实践在刑事学科类的课程教学中历来已久。它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中同样非常适用。它不仅可以让学习者真切了解真实的犯罪者与犯罪过程,而且激发学习者试图以专业的视角看待、分析犯罪者的心态与犯罪行为。对于社会上刚刚发生的或者正在审理的热点刑事案件,它还可以激发学习者尝试以所学习的理论与方法去预测、分析真正犯罪人的技能。在犯罪心理学课程的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典型的、代表性案件的选择非常重要,因为只有有代表的案件分析才能引导学习者加以模仿与深入地了解犯罪者。在选择典型案件时,需要注意区别典型案件与极端案件的差异,尤其是不能将典型案件与极端的、变态型的犯罪案件等同(因为变态型犯罪只是整个犯罪现象中的极少数),虽然极端的、变态案件可以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但它并不能代表其它类型的犯罪案件。

同时,深度地分析案例中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征与犯罪行为特点更具有专业的价值,而不是一般的了解案情和犯罪人情况表面描述。所谓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分析就是分析导致其犯罪行为发生的态度(如犯罪思维模式、犯罪合理化)、情绪情感特质、行为习惯与独特的犯罪人格特征,而犯罪行为特点主要是指犯罪行为的模式(如动力定型)、犯罪手段、犯罪习惯、犯罪惯技等。在具体的犯罪心理分析中,还要经常性地联系犯罪人的成长经历及心理创伤、挫折事件。

将其过去经历与现时的事件综合考虑。在教学实践中,典型化的、各类型犯罪案件往往具有较好的分析示范作用,例如马加爵杀人案、张君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刘涌和沈阳特大黑势力团伙案、“杨新海案”、“黄勇案”、靳如超石家庄爆炸案、徐力杀母案、刘海洋伤熊案、周一超报复杀人案、陈正平投毒案、“九·一八”开封文物盗窃案、刘拴霞杀夫案、杜培武冤案、“张子强案”、“邱兴华案”、“罗刚案”、赵氏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等,以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法制在线》等相关栏目报道的案件,都是近年来媒体广泛报道的案例,它们典型地代表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有组织犯罪、变态人格犯罪的犯罪者心理与犯罪行为特征。教学实践证明,它们能较好地帮助学习者理解犯罪心理动力与犯罪行为模式。

(二)文献资料分析法。

此教学法是将特定犯罪心理学专题的研究资料或学术论文引入到教学活动中以加强学习者对相应理论观点理解掌握的方法。这些文献资料(包括犯罪心理的专题调查报告与论著)多数是专题研究学术报告或学术综述资料,对于扩展与深化学习者的分析视野具有重要的激发作用。如《fbi校园枪击案件调查报告》、《西方刑事经典论著系列》(犯罪动机剖析系列)、《犯罪心理纲要》、《在证人席上》、《被暗示性》、《审讯心理手册》、《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罪犯矫正手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等,都是适宜教学运用的较好研究文献资料。文献资料分析法可以采用课堂讨论式与报告式开展。课堂讨论式让学生课堂前对文献资料进行全面的了解与思考,在课堂上进行提问、回答(教师回应与学生之间回应、对质交流),以大大地深化基本理论观点。而报告式则是布置学习者在扩展学习相关文献资料后进行核心的书面报告、小组代表报告、课堂交流。此教学法对教师而言,关键在于选择好针对性强的研究文献资料(在后期也可以尝试提供专题或方向让学生自己搜索文献),而对于学生而言,关键在于认真阅读思考这些研究文献或论文,方能在课堂交流讨论中有大的收获。

(三)作品分析法。

所谓犯罪心理学课程中的作品分析法,就是将具有犯罪心理及行为分析特征的文艺作品作为素材的教学方法。文艺作品虽然是艺术形式地表现了某些类型犯罪案件,有的还明显具有夸张、典型化或过分艺术化的痕迹,但其案件往往具有司法事件的原型,并在真实生活中有所体现,它对犯罪者、事件参与者以及犯罪事件有着不同程度的心理描写,这对于犯罪心理学的学习者是一种很好的了解不同类型犯罪人的机会。而且,好的犯罪心理体裁的作品,往往以犯罪心理学及人格心理学、病理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应用技术为基础,艺术化地展开犯罪情节与犯罪者的心理历程,对于故事化、形象化地揭示犯罪心理具有独特的吸引力。因而,特定的作品可以成为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的有益补充与延续。

此类作品一般包括电影、电视作品、专题研究作品及探索纪录作品,传统而经典的犯罪心理电影《七宗罪》、《人骨拼图》、《爱德华大夫》、《沉默的羔羊》、《黄道十二宫》、《精神病患者》、《陌生人》、《少年命案十三宗》、《红蜘蛛》、《浪潮》、《死亡实验》,以及近年来欧美电视系列剧《犯罪心理》、《疑犯行为分析》等,具有较好的观赏性,又具有相当的犯罪心理学的专业视角。专题研究及纪录作品,如以精神病理研究成果(“邪恶的等级”mostevil一22)而制作的专题片《邪恶的犯罪》,以美国联邦调查局犯罪实战为背境的《全球重大案件侦破实录》、《邪教组织的力量》、《世界十大悬案》,英国广播公司以真实案件为背景而制作的系列纪录片《重大罪犯》、《少年监狱》等等,由于其专业性突出、针对性强,在教学活动中具有良好的促进效果。

在采用作品分析法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有:有意识将作品特定内容与课程中相关理论或观点相联系(避免作品成为了单纯一般消遣或欣赏的对象);强调作品中进行专业分析的维度与视角;提醒作品中所呈现案件的类型特征与特异性(避免学生将案件特征过分地泛化而无意识地混淆了各特定类型案件的基本特点与差异性)。为配合课程教学运用,有条件的应该将作品进行相应的编辑,删节某些纯粹的故事情节,以呈现与课堂内容紧密相关的作品部分。对于篇幅较长的作品,可以引导学生在课堂外的时间进行欣赏与分析,也可以采用集体组织形式或个体赏析形式进行。

(四)研究型教学法。

结合教学内容,邀请本学科的专家,对相应的专题进行理论或实践的讲座与报告,以大大地扩展学生的视野,开拓其思考,领悟到所学理论与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价值。如以真实案件侦破与我国犯罪现象为基础的《刑事侦察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中国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西方审讯技术中的问题与对策》、《心理专家证人》、《文化差异与犯罪心理分析》、《实战中危机干预的策略》、《行为矫正技术在我国监狱改造中的运用》、《我国罪犯心理咨询技术与发展》、《警察的工作压力与应对》等等讨论专题报告,由于其内容的现实性与专题性,学习者往往具有极大的热情,有些学生正是在专家报告的激发下决意进一步深造学习的。

(六)参观实习法。

由于大多数学生是从学校到学校的生活经历,他们对犯罪现象及犯罪人的经验印象往往来自影视作品等间接经验。为了让学生深入地理解所学知识与技能,可以让学生进入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等实践部门,让学生接触不同的真实犯罪人,了解影响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的不同因素,了解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特征;对具体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通过诸如结构性访谈或心理量表的测评等技术深入探讨和分析以深化课本上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及操作应用。对于社会需要强烈而应用性明显的犯罪心理学学科来说,学习者到实践部门的参观实习应该成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必要补充。

(七)网络辅导法。

现代学科具有快速激增的信息量,犯罪心理学观点与技术的发展同样具有日新月异的特点,而课堂教学仅仅是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知识与技术传授,其有限的时间与容量有必要通过当今日益成熟的信息技术来扩充。网络辅导法可以通过学校现有的教学网络平台进行,如提供文献资料、教学答疑、教学安排、作业传送与批改等教学信息,也可以实现及时快捷的教学问题及学术交流,并把问题教学与学术研究、学生品格培养有机结合起来。此教学法还可以通过教师专门设定的网络途径(如讨论平台、公共电子信箱等)实现高效率的个别化教学辅导与专题化交流。

犯罪心理学课程面对当前人才培养实用性、复合型的目标,教学法的创新成为了必然的要求。而教学法的探索需要教师求实态度与具体的科学方法的结合,也需要学习者主动积极地配合与潜心思考。犯罪心理学具有广泛发展的理论观点与学科本身具有的应用性,它对于学习者的吸引力与学习激发力只有在灵活多样、联系司法实践而又直观形象、富有启发性教学方法的引导下才能转化为实际的学习成果,也才能充分发挥出该学科应有的知识力量与司法实践的实用价值。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一

我国的法律制度对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历来持宽容的态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遇原则。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却呈现出了明显的增长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受到国家、社会的关注。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作为青少年成长的监护群体都希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遵纪守法,对青少年的轻微违反犯罪行为也是“宽容多于严厉”。但是,这种“博爱”不仅未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效果,反而还成为青少年犯罪状况的恶化的诱因。有效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键是重视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预防和矫治,因此,以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为材料基础,进而了解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状况并据此予以矫治,才能够实现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标。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一)青少年的界定。

对青少年界定的年龄标准各个国家是不同的,例如,《日本少年法》规定青少年是指14岁以上20岁以下的少年;《德国青少年刑法》规定是指从“14岁到18岁”,《德国青少年法庭法》规定“18岁到21岁”的群体也可适用《青少年刑法》。青少年的范围应该界定为13岁到25岁比较合适。

(二)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1、暴力犯罪突出。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在总体上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江西等省份由于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青少年犯罪率有所下降),犯罪情节愈发恶劣,犯罪类型趋于复杂。暴力文化的传播对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说充满了刺激性和吸引力,抢劫、盗窃、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极为突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日益严重,青少年暴力犯罪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智能化的犯罪手段。青少年犯罪的手段日趋成人化、智能化,利用手机、电脑、网络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作案的情形也日益增多。青少年的年龄虽然小,但具有较强的认识能力、模仿能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为突出,其犯罪手段的智能化比较明显。

3、团伙犯罪突出。人具有集群的意识,青少年表现的更为突出。青少年一般喜欢拉帮结派、组成小团伙,在这样的小群体中,具有各种不良行为和心理倾向的人混迹一起,便会诱使成员之间互相模仿、交叉感染,强化共同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近几年各地发现了不少在校生和社会不良青年组成的带有封建行帮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成因。

(一)内部成因: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外界环境的矛盾。

青少年在青春期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是不均衡的,生理发育迅速,而心理发育缓慢,由此产生了如下的矛盾:一是生理发育和心理水平发展不均衡。心理的发展要具有一定的生理基础,青少年的生理发育迅速,而缓慢的心理发育不能与之相适应,使他们缺乏调节和支配自己的能力,常表现为无法正确处理过于旺盛的精力,甚至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青少年心理发育状况与外界环境不相适应。容易诱发犯罪的青少年时期,青少年的自我心理不成熟,心理调节能力差,往往不能很好的承受外部环境带来的压力。特别在中学阶段,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压力不能依靠自身进行心理调节,也无法通过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来宣泄,青少年往往会选择寻找刺激、欺负他人等外部行为来缓解,在不知不觉中去犯罪。

(二)外部成因:成长环境。

1、家庭环境。家庭是社会教化的起始场所,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缩影。各种社会影响可以通过家庭这个中介反射到孩子身上而发生作用。从我国现阶段来看,不良家庭环境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结构存在缺陷。不完整的家庭结构是青少年犯罪的“催化剂”。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离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致使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极易导致青少年放任自流,误入歧途。二是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教育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态度表现为两个方面,要么过分宠溺、骄纵,要么过于严厉的管教、动辄打骂。在这两种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极易产生逃避和叛逆的心理,当压力超过他们心理的承受能力时,就很可能受偏激心理的影响而误入歧途。三是父母行为不良。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性格态度等对青少年产生着较大的影响,父母的不良行为会给子女的心理以某种消极的“暗示”。

2、学校环境。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不当教育的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帮助青少年抵制和消除不良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教育也存在不利于青少年的社会化的方面,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一是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由于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简单、陈旧,并且内容空洞、脱离实际,对学生缺乏吸引力,这样很容易使成长中的青少年排斥主流文化,而对不良亚文化产生认同。二是法制教育效果不好。学校法制教育效果不好,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学生的价值观与法律规范的要求不相适应,不能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自己的需要和行为进而形成守法的行为习惯,达不到预防犯罪的效果。三是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目前,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而青少年的青春期基本都是在学校度过的,青少年对性的理解具有模糊性,由于未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指导,使得他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书籍等,加上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

3、人际交往环境。差异交往理论认为,一个人参与系统的犯罪行为的几率,大致上是由他与犯罪行为模式进行接触的频率和持续性决定的。同龄人的相互交往在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青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与其同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团伙犯罪一直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不良交往往往是青少年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一些被家庭和学校排斥和抛弃的“不良青少年”,在不良文化的“感召”下,基于相同的感受聚集起来,使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而且还可能形成地域性的不良群体或犯罪团伙。

(三)个体成因:个性的偏倾。

个性是个体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具有一定倾向的比较稳定而独特的个性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的形成主要受社会生活条件、教育以及个体的社会实践和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影响。由于青少年心理和人格的不成熟,身心发展矛盾的复杂性以及外界的影响,使青少年容易形成错误的思想意识、造成心理畸形发展,甚至形成颓废、腐败的思想观念。

三、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认知特征。

青少年常表现出认知能力低下、认知结构畸形、认知标准模糊的特点,缺乏应有的社会生活经验。犯罪青少年当中的大多数人具有颠倒的、错误的是非标准和道德观念;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念,甚至藐视法律,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恐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极低的认知水平和消极的生活体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与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腐朽没落的人生观:封建主义的“哥们义气”、剥削阶级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和“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是引发犯罪的错误认知内容。

(二)动机特征。

动机产生于需要。青少年的犯罪动机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1)情境性,青少年本身具有喜爱模仿、好奇心强等特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意志的薄弱,易形成犯罪动机;(2)情绪性,犯罪青少年的动机与其情感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犯罪动机的产生、变化和转移易受情绪的影响;(3)隐蔽性,青少年对犯罪动机本身很模糊或者不清楚,开始是属于未被意识到的动机,后来才发展成为意识到的动机。

四、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和矫治。

(一)犯罪心理预防。

犯罪心理预防是运用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诱发犯罪心理的相关因素,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的基本途径有:

1、依靠外界力量。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形成之后在一定犯罪情境中产生的,所以需要改善外界环境以排除和减少外在环境中的消极因素:(1)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学校作为传授知识的重要场所,应当完善教育内容,注重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关心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发展起着极大的影响,父母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为子女树立良好榜样;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可以迅速而广泛地反映社会的风气和文化,所以应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控制,消除不利于青少年身心成长的各种不良资讯。(2)重视开展心理卫生工作。开展心理卫生工作,是维护心理健康、培养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如果能有效地消除犯罪心理,或者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就可以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2、依靠自身力量。个体心理包括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如果消极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就有可能演变为犯罪心理。因此,加强青少年的自我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地进行自我完善,增强自我控制能力:(1)提高自我认识的水平。自我认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自我意识完善的程度,因此,培养青少年的自我意识,首先应提高自我认识的水平,增强其自我认识的主动性。(2)促进自我意向的发展。自我意向,即自我对待意向,它表现在对自己的期待、要求与控制的水平以及对自我意向的内容方面。促进青少年自我意向的进一步发展,引导其形成比较远大的抱负和理想,根据实现自我理想的需要,合理安排社会生活。(3)发展自我控制的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主要表现在自觉性上,要促使青少年形成合理的需要和远大的理想以及对自己选定的奋斗目标坚持不懈的精神,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

(二)犯罪心理矫治。

1、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在美国最先适用,采用非监禁刑(社区矫正)为主的模式,基于民主自由的理念和塑造守法公民的目标,把非监禁刑作为改造罪犯的主要形式。对青少年实行社区矫正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与成年人罪犯隔离改造避免了交叉感染,让其充分的意识到自己罪过的同时还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调整心理状态,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避免误入歧途。

2、再犯心理评估预测。再犯心理评估预测在香港得以广泛适用,方便了法定机关作出多项以资料为依据的决定,有助于降低再犯风险和实现暴力行为的矫治目标,对暴力罪犯的更生工作至为重要。对青少年采用再犯心理评估预测的方法,可以及时地掌握其犯罪心理意向,在其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之前予以有效预防。

参考文献。

[1]梅传强。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曾赟,孔一,张崇脉。犯罪原因分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3]李玫瑾。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李训伟(1979-),男,江苏沛县人,法学硕士,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刑法。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二

(一)两种观点:

1、宽泛定义:教育心理学是研究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

2、狭义界定:教育心理学是研究学校情境中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

(二)学科性质。

性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兼具,侧重应用的交叉学科。

1、从学科范畴看,它是一门交叉学科。是在心理学与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心理学分支学科,又是教育科学体系的基础学科之一。

2、从学科作用看,它是一门理论性应用学科。涉及(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一切心理现象和规律,是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且侧重应用的学科。

2、教学过程,是在学校情境中师生以特定的文化为对象进行的互动过程,教师利用一定的方法和资源促进学生的有效学习和发展(获得知识、技能以及成态度)。宏观上,教学过程是一个系统过程,包含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媒体和教学环境等五种主要的变量,学习过程、教学过程和评价/反思过程这三种过程交织在一起。微观上,具体到某一教师教某一节课或某一单元知识的动态过程。微观教学模式分为教学前、教学中和教学后三个阶段。

教学过程的几个重要环节:

1、确定教学目标:

2)学生的学习基础。

2、考虑学习过程的特点:

1)学习/动机原理。

2)学生的学习特点。

3、选择教学方法:

1)教学原理。

2)教师特点。

3)课堂环境。

4、执行教--学过程。

5、评价和反思过程。

3、教育心理学的学科内容相对集中于:学习者心理、学习心理、教学心理。

(1)与教育学的关系:教育心理学是教育学的基础学科之一。

(2)与普通心理学。

个性与共性、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普通心理学是教育心理学的基础,教育心理学要利用普通心理学的原理原则。

(3)与发展心理学。

互相交叉、相互补充的,它们分别利用对方的有关理论探讨本领域的课题,发展自己的理论,同时也从自己方面丰富对方的内容,促进对方的发展。

(一)任务。

教育心理学的理论和研究,在于揭示教育中学与教的基本的心理学规律,帮助教师做出正确的教学决策,为教育教学实践提供理论与方法指导。

1.描述教育主体的心理现象;

2.揭示主体心理活动的规律;

3.为教育实践提供方法指导。

(二)作用。

1、推动和促进整个心理科学和教育科学的理论发展。

2、对教师专业发展和课堂实践具有重要影响和指导意义。

(1)帮助教师准确地了解问题。

(2)为实际教学提供理论背景。

(3)帮助教师分析、预测并干预学生。

(4)帮助教师结合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三

1、青少年的心理特征。

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如果不能抓紧时机促使他们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而是走向了反面,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归纳起来,少年时期的心理要素主要有以下特征:

1.1渴望独立的心理。

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1.2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

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他们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之路。

1.3情感强烈又不稳定。

易激动、情感强烈是少年时期的又一心理特点。引导得当,他们就会见义勇为,公而忘私。引导不好,则可能轻举妄动,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英雄壮举”。

1.4逐渐成熟的性意识。

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不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并受到淫秽书画的不良影响,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青少年的心理是客观现实在青少年大脑中的反映,这种反映是通过人的意识、认识、思维、琢磨、判断等过程来形成的。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归根到底也是客观存在的各种不良因素在犯罪主体的头脑中的反映,因此,探讨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就不能不分析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关的存在于主体外的客观因素――社会环境因素。

2.1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是社会构成的基础。一个人的气质、性别、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是从童年开始的,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人是在家庭生活中学会掌握社会的基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家庭的稳定和家庭的教育对青少年正常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起着主导作用。家庭暴力等因素极易使青少年产生反叛心理,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2学校环境。

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学校的教育来塑造。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依赖学校的教育功能。因为学校不仅是传授科学知识的阵地,也是培养青少年精神文明的场所,而且中学阶段还是生理、心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一方面精力旺盛,好奇心强,求知欲强,具有正义感;而另一方面认识能力还不全面,评价事物、看待问题好走极端,情绪不稳定,不能正确对待、处理挫折等。这些矛盾是青少年的共性,是学校教育必须解决的课题。

2.3居住及工作环境。

有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既不是家庭也不是学校的原因,而是在周围邻居、工作场所中结交了坏朋友后才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的,居住环境的好坏,对青少年的心理影响很大,尤其危险是,邻里中有教唆犯、惯犯、品行不良的人,他们常引诱邻里间道德观念不稳定,意志薄弱的青少年,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3、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表现。

(1)逆反心理: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偏要与成人们的规定、纪律对着干。青春期的孩子渴望独立自主的心理日渐强烈,但其并不能达到独立自主,对老师家长的归劝根本听不进去,逐渐产生逆反心理。这种心理常常驱使少年自暴自弃甚至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自杀、犯罪。

(2)从众心理: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青少年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3)义气心理:“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在少年犯罪中尤为多见。14到18周岁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轻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青少年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

(4)报复心理:青少年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要害的阶段,也是最轻易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对人生的熟悉易表面化、直观化。青少年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4、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

4.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4.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给学生普法,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4.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

4.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4.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之关键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1]犯罪心理学(修订本)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8.

[2]吴志刚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学。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5.

[3]博客中国网青少年犯罪高发。中央高层急谋对策,2004,8,27.

[4]康树华著。当代世界犯罪热点。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1.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四

摘要:本文阐述了在人格心理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系统地分析了人格心理学课程中自我剖析案例的操作过程,并指出在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自我剖析;案例教学;人格心理学。

人格心理学是心理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研究个体内心世界领域的心理科学,学习人格心理学首先要让学生分析自己、了解自己的人格特点,作为心理专业的学生只有全面透彻剖析自己,才能更好地了解别人,了解每个人的人格特异性。这样一门探讨人的各种心理活动的学科,如果单纯进行理论讲解,没有学会实际分析人的性格特点,那么,学习本门课程就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运用自我剖析、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先学会分析自己的人格特征,推演分析别人的心理特点,把不同流派和不同理论家的观点都可以运用在个体分析中。

一、案例教学的意义。

(一)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大部分学生对待专业课比较认真,人格心理学作为心理学专业的基础主干课程,学生对待这门课有较多期待,能投入更多的热情,教师如果能在学生较高热情基础上,在教学中适当采用案例教学,就能强化学生投入学习的热情。讨论分析是个案教学的主要手段,案例是学生自身相关经历以及自我剖析的心理状态,这样的案例促使学生参与热情高涨。

(二)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培养学生主动思考、主动质疑能力,是教学的目标,案例教学可以作为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实践活动,较好地挖掘学生的潜力和主观能动性。案例教学把书本知识和学生自身特点融为一体,能让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去分析自己的人格特点及成长经历,案例教学以课堂分析讨论、小组学习、解决问题作为主要途径,使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讨论中,在学习过程中较好地体现主动性。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能力。

目前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以教师讲授为主要形式,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却没有提高。因此,可以在课堂中尝试使用案例教学,实现把心理学知识应用在具体现象和人格特征的分析中。分析讨论的过程是可以极大地锻炼学生应变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等一系列能力的过程,可以提高学生专业水平,从而,为专业学习提供保障。新课程倡导以教师为主导,发挥学生主体性,学生主动参与、勇于探索的学习方式,案例教学体现了这种学习方式,能够在这种教学方式中加强教学相长的体验。

教学过程中为包头医学院医学心理学专业学生选用郑雪主编的《人格心理学》,该教材系统性强,各个理论流派知识连贯,为了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笔者基于发挥学生主动性的教学理念,把教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知识的讲解,第二部分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的作用是服务于专业知识的讲授,使专业知识更加形象地印在学生的脑海中。

(一)选取案例。

人格心理学的案例可以选取学生个人成长经历的生活事件,也可以是个体特点的自我剖析,还可以是对学生影响较大的创伤性事件。同时,我们在课堂上要强调,心理学专业的学生都应该遵守“保密原则”,对每一位学生提供的案例,只供课堂学习,不能私下议论,更不能传播,同时对每一个案例,在课堂前需经学生同意作为教学个案,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共同学习讨论,在讨论中使用的案例不是随意列举的例子,而应在教学目标的要求下,在尊重个案学生本意的前提下,可以进一步设计研讨的事例。案例运用得当,可以帮助学生应用知识,提高技能,还能帮助学生分析自身的人格特点。

(二)呈现案例。

选好合适的案例后,就要把它呈现在课堂上。人格心理学案例大多采用自我剖析的.方式,通过学生自己描述具体事件发生时间、过程、当时的心理感受,以及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再次提及此事件时的感受。通过学生自己描述,可以观察学生的声音、表情、语言和动作,甚至一部分学生在陈述案例时痛哭流涕或欲言又止,通过这样一系列微表情和语言都能让学生们更准确地体会这个案例,更好地分析个体的心理过程。同时,这样的释放和倾诉也能让案例本人得到一定的心理疏导,许多压抑在心里的问题随着倾诉逐渐释怀,反而能让案例本人在这件事件中的阴影消失。这类案例分析安排的时间应该在学生掌握理论知识之后,这样在巩固课本的理论知识基础之上进行知识的应用具体化,能让学生把两者统一起来。

(三)指导分析。

对于学生提出来的个人案例,同学们未必把握个案的核心内容,也不能快速分析个人的个性特点,这也是个体案例教学的优势,它通过教师启发性指导,利用开放性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分析个案描述的事件与个人人格特点的相关性,进而引发学生主动地思考自己的心理特点。

(四)课堂讨论。

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必要环节,是检验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情况、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互参照对比,进行自我分析的有效手段。课堂讨论一般按人数划分为若干小组并让每名小组成员把自己的思考、观点、疑惑都表达出来,然后小组成员共同讨论。这样就能激发学生们主动性和参与性。课堂讨论的过程是合作学习的过程,学生个案讨论中了解别人的观点,学会理解个体的心理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和思考方式。在讨论过程中,需要教师管理课堂,根据学生讨论情况及时指导,使学生始终围绕个案进行讨论分析,同时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完全表达自己的观点,可以纵深分析,拓展广度,尽量避免表露教师的观点,以免给学生过多的心理暗示。

(五)课堂总结。

个案讨论后,教师要及时给予总结,对学生表达的观点、思考的方向进行分析,同时分析专业知识在个案中的运用,分析个案中显示的个体的人格特点,并对相关人格特征及问题进行分析与辨别。教师在总结的过程中要及时肯定并回应学生,同时也要指出问题所在,这样能使学生在参与案例的讨论中,既有动力又有压力,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三、案例教学在人格心理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案例选材不恰当。

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案例需要教师和学生花费较多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紧紧围绕课堂知识点进行。如果案例选取不得当,那么在学生讨论分析的过程中不能把个案和个人特点及专业知识联系起来,不能正确地分析各种人格障碍,那么案例教学就失去了分析的意义。所以在对人格心理学进行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教学案例的恰当性需要认真把握。

(二)教师和学生素质有待提高。

教师管理课堂的能力在个案剖析中十分重要,在个案教学中,需要教师有耐心认真地引导学生开拓思维方式,而在具体的操作中,教师往往因为授课时间有限,学时数有限、学生知识有限等缺少必要的引导。同时,人格心理学作为分析人的一门学科,在分析个体人格特点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痛哭、崩溃、发狂等心理焦躁的状态,给教师带来不小的挑战,需要教师应对这些特殊情况,对一部分特殊案例和情绪失控的学生及时做出安排。同时学生也要改变只接受讲授的方式,要调动自己参与到课堂的讨论中,使自己成为课堂的一分子,而不是旁观者,所以学生在积极主动参与课堂能力上有待提高。

四、结束语。

在以探讨人的个性形成的特点以及人格障碍为主线的人格心理学的学习过程中,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较好的方法,能让学生体会不同的人格特点,在这些差异中,积累不同的案例素材,可以丰富他们的背景知识,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留给学生更多的思考空间,为以后心理学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曹丽娟.案例教学法在心理学教学中的运用[j].丹东师专学报,,(4).

[2]张建育.案例教学在教育心理学教学中的运用[j].现代教育科学,,(5).

[3]范蔚.我国人格心理学的发展与人格教育实践[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3,(3).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五

我国的法律制度对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历来持宽容的态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遇原则。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却呈现出了明显的增长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受到国家、社会的关注。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作为青少年成长的监护群体都希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遵纪守法,对青少年的轻微违反犯罪行为也是“宽容多于严厉”。但是,这种“博爱”不仅未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效果,反而还成为青少年犯罪状况的恶化的诱因。有效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键是重视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预防和矫治,因此,以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为材料基础,进而了解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状况并据此予以矫治,才能够实现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标。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一)青少年的界定。

对青少年界定的年龄标准各个国家是不同的,例如,《日本少年法》规定青少年是指14岁以上20岁以下的少年;《德国青少年刑法》规定是指从“14岁到18岁”,《德国青少年法庭法》规定“18岁到21岁”的群体也可适用《青少年刑法》。青少年的范围应该界定为13岁到25岁比较合适。

(二)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1、暴力犯罪突出。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在总体上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江西等省份由于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青少年犯罪率有所下降),犯罪情节愈发恶劣,犯罪类型趋于复杂。暴力文化的传播对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说充满了刺激性和吸引力,抢劫、盗窃、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极为突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日益严重,青少年暴力犯罪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智能化的犯罪手段。青少年犯罪的手段日趋成人化、智能化,利用手机、电脑、网络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作案的情形也日益增多。青少年的年龄虽然小,但具有较强的认识能力、模仿能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为突出,其犯罪手段的智能化比较明显。

3、团伙犯罪突出。人具有集群的意识,青少年表现的更为突出。青少年一般喜欢拉帮结派、组成小团伙,在这样的小群体中,具有各种不良行为和心理倾向的人混迹一起,便会诱使成员之间互相模仿、交叉感染,强化共同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近几年各地发现了不少在校生和社会不良青年组成的带有封建行帮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

(一)内部成因: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外界环境的矛盾。

青少年在青春期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是不均衡的,生理发育迅速,而心理发育缓慢,由此产生了如下的矛盾:一是生理发育和心理水平发展不均衡。心理的发展要具有一定的生理基础,青少年的生理发育迅速,而缓慢的心理发育不能与之相适应,使他们缺乏调节和支配自己的能力,常表现为无法正确处理过于旺盛的精力,甚至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青少年心理发育状况与外界环境不相适应。容易诱发犯罪的青少年时期,青少年的自我心理不成熟,心理调节能力差,往往不能很好的承受外部环境带来的压力。特别在中学阶段,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压力不能依靠自身进行心理调节,也无法通过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来宣泄,青少年往往会选择寻找刺激、欺负他人等外部行为来缓解,在不知不觉中去犯罪。

(二)外部成因:成长环境。

1、家庭环境。家庭是社会教化的起始场所,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缩影。各种社会影响可以通过家庭这个中介反射到孩子身上而发生作用。从我国现阶段来看,不良家庭环境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结构存在缺陷。不完整的家庭结构是青少年犯罪的“催化剂”。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离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致使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极易导致青少年放任自流,误入歧途。二是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教育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态度表现为两个方面,要么过分宠溺、骄纵,要么过于严厉的管教、动辄打骂。在这两种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极易产生逃避和叛逆的心理,当压力超过他们心理的承受能力时,就很可能受偏激心理的影响而误入歧途。三是父母行为不良。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性格态度等对青少年产生着较大的影响,父母的不良行为会给子女的心理以某种消极的“暗示”。

2、学校环境。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不当教育的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帮助青少年抵制和消除不良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教育也存在不利于青少年的社会化的方面,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一是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由于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简单、陈旧,并且内容空洞、脱离实际,对学生缺乏吸引力,这样很容易使成长中的青少年排斥主流文化,而对不良亚文化产生认同。二是法制教育效果不好。学校法制教育效果不好,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学生的价值观与法律规范的要求不相适应,不能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自己的需要和行为进而形成守法的行为习惯,达不到预防犯罪的效果。三是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目前,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而青少年的青春期基本都是在学校度过的,青少年对性的理解具有模糊性,由于未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指导,使得他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书籍等,加上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

3、人际交往环境。差异交往理论认为,一个人参与系统的犯罪行为的几率,大致上是由他与犯罪行为模式进行接触的频率和持续性决定的。同龄人的相互交往在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青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与其同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团伙犯罪一直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不良交往往往是青少年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一些被家庭和学校排斥和抛弃的“不良青少年”,在不良文化的“感召”下,基于相同的感受聚集起来,使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而且还可能形成地域性的不良群体或犯罪团伙。

(三)个体成因:个性的偏倾。

个性是个体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具有一定倾向的比较稳定而独特的个性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的形成主要受社会生活条件、教育以及个体的社会实践和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影响。由于青少年心理和人格的不成熟,身心发展矛盾的复杂性以及外界的影响,使青少年容易形成错误的思想意识、造成心理畸形发展,甚至形成颓废、腐败的思想观念。

(一)认知特征。

青少年常表现出认知能力低下、认知结构畸形、认知标准模糊的特点,缺乏应有的社会生活经验。犯罪青少年当中的大多数人具有颠倒的、错误的是非标准和道德观念;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念,甚至藐视法律,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恐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极低的认知水平和消极的生活体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与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腐朽没落的人生观:封建主义的“哥们义气”、剥削阶级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和“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是引发犯罪的错误认知内容。

(二)动机特征。

动机产生于需要。青少年的犯罪动机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1)情境性,青少年本身具有喜爱模仿、好奇心强等特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意志的薄弱,易形成犯罪动机;(2)情绪性,犯罪青少年的动机与其情感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犯罪动机的产生、变化和转移易受情绪的影响;(3)隐蔽性,青少年对犯罪动机本身很模糊或者不清楚,开始是属于未被意识到的动机,后来才发展成为意识到的动机。

犯罪心理预防是运用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诱发犯罪心理的相关因素,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的基本途径有:

1、依靠外界力量。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形成之后在一定犯罪情境中产生的,所以需要改善外界环境以排除和减少外在环境中的消极因素:(1)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学校作为传授知识的重要场所,应当完善教育内容,注重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关心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发展起着极大的影响,父母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为子女树立良好榜样;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可以迅速而广泛地反映社会的风气和文化,所以应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控制,消除不利于青少年身心成长的各种不良资讯。(2)重视开展心理卫生工作。开展心理卫生工作,是维护心理健康、培养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如果能有效地消除犯罪心理,或者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就可以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2、依靠自身力量。个体心理包括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如果消极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就有可能演变为犯罪心理。因此,加强青少年的自我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地进行自我完善,增强自我控制能力:(1)提高自我认识的水平。自我认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自我意识完善的程度,因此,培养青少年的自我意识,首先应提高自我认识的水平,增强其自我认识的主动性。(2)促进自我意向的发展。自我意向,即自我对待意向,它表现在对自己的期待、要求与控制的水平以及对自我意向的内容方面。促进青少年自我意向的进一步发展,引导其形成比较远大的抱负和理想,根据实现自我理想的需要,合理安排社会生活。(3)发展自我控制的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主要表现在自觉性上,要促使青少年形成合理的需要和远大的理想以及对自己选定的奋斗目标坚持不懈的精神,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

1、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在美国最先适用,采用非监禁刑(社区矫正)为主的模式,基于民主自由的理念和塑造守法公民的目标,把非监禁刑作为改造罪犯的主要形式。对青少年实行社区矫正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与成年人罪犯隔离改造避免了交叉感染,让其充分的意识到自己罪过的同时还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调整心理状态,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避免误入歧途。

2、再犯心理评估预测。再犯心理评估预测在香港得以广泛适用,方便了法定机关作出多项以资料为依据的决定,有助于降低再犯风险和实现暴力行为的矫治目标,对暴力罪犯的更生工作至为重要。对青少年采用再犯心理评估预测的方法,可以及时地掌握其犯罪心理意向,在其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之前予以有效预防。

参考文献。

[1]梅传强。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曾赟,孔一,张崇脉。犯罪原因分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3]李玫瑾。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李训伟(1979-),男,江苏沛县人,法学硕士,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刑法。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六

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看,教师威信是教师对学生的一种人际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的发挥需要教师具有让人钦佩的学识威信、让人喜欢的人格威信、让人亲切的情感威信。但是教师威信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伴有束缚学生的思想,导致学生盲目崇拜和模仿等消极影响。以提高教师自身素质、能力为中心,学校、家庭和社会通力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才能预防教师威信带来的消极影响。

教师成长与发展的五阶段理论中提出新手教师、熟练新手教师、胜任型教师、业务精干型教师和专家型教师五个阶段,这五个阶段既体现了教师从新手成长为专家的过程,也体现了教师威信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教师威信是指优秀教师的心理品质震撼了学生的心灵,使学生表现出对教师的尊敬和依赖。教师威信一经形成,将会对教育教学成效产生巨大的作用。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威信对教育就没有消极影响,只是很多时候这种消极影响的存在被忽视了。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师威信的积极作用,有必要辩证地看待教师威信的作用,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克服消极影响。因此,本文在阐释威信与教师威信涵义的基础上,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教师威信的形成与维护,指出教师威信的消极影响并提出克服策略。

“威信”在社会心理学理论中被叫做“团体领导人的影响力”。心理学认为:“一个团体的领导人要实现有效领导,必须具有影响力。影响力就是一个人在与他人交往中,影响和改变他人心理和行为的能力”。基于这些认识,学者们从社会学与心理学角度对“威信”进行界定,认为“威信是指威望和信誉,即一个人在他人心目中所具有的那种让人信服的约束力和号召力”;“威信是人际交往中客观存在的心理现象,它是值得尊敬和信赖的人在一贯的言行中表现出来的有影响力的优秀品质”。笔者认为“威信”从实质上看是一种良好的人际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既让人“敬畏”,又让人“信任”。

教师威信是指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威望和信誉,是师生之间积极肯定关系的表现,是教师在履行教育职责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优良素质和高尚道德品质对学生产生的一种精神感召力量。目前,一般教育理论中认为教师的威信主要是指教师通过自身高尚的品德、渊博的知识、高超的教学水平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使人心悦诚服的力量或使人敬畏的影响力。

教师有威信对于教育效果影响很大。有威信的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积极的,学生对其所讲授的课会认真学习,对他的教诲会言听计从;相反,没有威信的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没有地位的,是会持相反态度的。教师威信对学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认识上,学生确信教师的影响是正确的;第二,在情感上,学生乐于接受教师所传递的影响;第三,在行为上,学生往往以有威信的教师为榜样。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可知,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因此,形成和维护良好的教师威信,是开展有效教育的前提。而且教育实践也证明,教师主导作用发挥的程度,与其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有直接关系。一个教师必须在学生中享有威信,才可能使教育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1、专家效应:学识威信。

社会心理学在谈到态度改变和说服效果时指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专家资格,即在某些方面具有专长的人在说服他人的时候比较有效。也就是说一般人更容易相信专家的话,更容易受专家的影响。同样的话,是否是从专家的口中说出来,对听者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人们常常受那些被认为更有特权、更有经验的人影响,而且这种影响的程度往往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拒绝别人本来就难,拒绝权威的要求更不容易。所以,教师要想具有威信,很重要的一点是把自己打造成专家,在学识上让人钦佩。比如找一位德高望重、白发苍苍、年过古稀的资深优秀教师,让他和学生来谈人生问题,可能影响力会更大一些。因此,教师要积累知识,在专业领域让学生佩服。比如要勤奋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包括专业知识和课外知识。注重实践,重视教学,根据学生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珍惜学校每一次培训的机会,每一次讲课比赛的机会,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反思,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提出了一个公式:教师成长=经验+反思。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思考,他可能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新手型教师的水准上。当然教学反思也要讲究一定的策略,比如写反思日记、利用微格教学分析自己的教学过程、同行观摩、专家观摩、交流探讨等。

2、吸引力效应:人格威信。

社会心理学上关于吸引力的理论能为教师威信提供理论依据。“美的就是好的”,我们喜欢外形有魅力的人。研究发现,人们更喜欢平均水平的外在形象,因此,首先教师的衣着打扮也最好是大众化,不能奇装异服。其次教师留给学生的第一印象对教师威信的获得也有很重要的影响,首因效应告诉我们,师生第一次见面时要注意留给学生良好的第一印象,这有助于在学生心目中建立起初步的威信。“我们喜欢喜欢我们的人”,研究发现,人际交流中适当的赞美会收到很好的影响效果。也就是说,谁欣赏我,谁对我好,我就喜欢他,这是很多人的心声。学生喜欢那些认可和欣赏自己的教师,教师也一样,同样喜欢那些夸奖自己的学生。因此,教师要学会表扬学生,恰当地运用赞扬。“我们喜欢和我们相似的人”,意思是指人们趋向认为那些和我们相类似的人将会喜欢我们,所以我们有可能会主动建立人际关系。因此,教师在与学生交往中,要努力寻找与学生的相似之处,寻找双方的共同点,这样会更容易得到学生的认可。比如,基本上所有的优秀教师在做学生工作的时候,都有一个共同的口头语,即“老师在你这样的年纪,也……”,这种说法可以表明和学生有共同点,暗示对学生现状的理解和认可,而这也是进一步深入交流的基础。人格威信还表现在教师要言行一致,做学生的楷模。也就是说教师首先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要保证自己在品德上没有任何让人指责的地方,如果学生对教师的学识和品德有怀疑的话,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就会大打折扣。其次要做到言行一致,是指教师不仅要谨言慎行,更应该说话算数。学校教育中很多学生是因为喜欢某位教师而喜欢上该教师所教的科目,所以,优秀教师表现出来的人格魅力是教师威信的重要来源。

3、情感效应:情感威信。

每年教师节,教师收到的不仅仅是来自学生的鲜花、掌声、祝福的短信,更多的是涌上教师心头的暖暖的师生情。这深深的师生情就是教师情感威信的一种很好的体现。教师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学生,以包容的爱心和真诚的付出关心学生,使学生产生亲切感和信赖感,在润物细无声的关怀中流淌的是教师的情感威信。要维持教师的情感威信,教师首先要保持关爱意识,用满腔的热情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和进步,相信每一名学生都是独特的,有其自身的优点。同时教师也要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关注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其次教师要提高自己的情绪控制能力。教师随时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而且职业要求教师在对这些事件进行处理时应该遵循教育和发展的原则,因此,教师要比其他职业的工作者有更强的情绪控制和管理能力,尤其要善于控制班级的情绪。再次不要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心理学研究发现,在人际交往中存在一个行为对等原则,即你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对待别人,别人也会以相同的态度和行为回报你。教师的威信是在教师与学生的交往中建立起来的,要期望学生信服你,就必须注意不能挫伤学生的自尊心。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是在关爱中不能缺少应有的威严,很多优秀班主任的管理经验证明,教师如果没有威严,学生对教师没有一点敬畏之心,那么,其教育影响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影响到教师自身在学校的生存,因此,教师在教育和影响学生的时候,适当树立自己作为一名管理者的“威严”,让学生心存敬畏之心,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1、教师威信消极影响的表现。

教师威信对教育成效的积极影响是有目共睹的,但辩证地看待教师威信的作用也是必要的。根据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影响力从性质上看,分为强制性影响力和自然性影响力。强制性影响力,也称为权力性影响力,由社会赋予个人的职务、地位、权利等条件构成。自然性影响力,也称为非权力性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任何人都有。自然性影响力与强制性影响力不同,它对被领导人所产生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是心悦诚服的。这种自然性影响力比强制性影响力要大得多。我们所谈的教师威信更多的时候是指这种自然性影响力。受中国传统文化中“师严道尊”的思想,现行教育制度中教师和学生在教育资源控制上的不对等和学生个性、心理、价值观上的不成熟等因素的影响,教师威信的某些消极影响也会在教育中表现出来。

(1)“晕轮效应”,束缚学生的思想。“晕轮效应”又称光环效应、爱屋及乌心理效应,比如学生因喜欢某位教师而喜欢他所教授的课、学科及教学方法等。反之,也有学生因讨厌某位教师而不喜欢其所教的科目。学生因喜欢并相信威信高的教师,从而无限扩大和泛化教师身上的优点,对教师产生崇拜心理。这种“晕轮效应”容易使学生盲目地信服教师而丧失自己的思维,从而成为思维僵化、缺少个性的学生。这与注重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模式相差甚远。

(2)“马太效应”,教师威信更易两级分化。“马太效应”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简单地讲就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如教育中部分教师只关注拔尖的学生而忽视了后进生的现象。教师的威信是学生对教师认同的体现,一方面威信高的教师容易得到学生的认同,从而教师威信更高,另一方面威信低的教师由于得不到学生的认同从而更难建立起教师威信。如有的学生因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偏科,甚至对威信低的教师存在敌意,这对学生的发展极为不利。从某种意义上讲,“晕轮效应”和“马太效应”在某些方面是相互影响的,要避免教师威信的这两方面的不良影响,都需要学生保持正确的认知。

(3)“模仿效应”,导致学生丧失自我。教师威信甚至还会导致学生对教师的盲目崇拜和模仿,导致学生丧失自我。根据心理学的观点,自我意识是指人对自己各种身心状况的认识及对周围事物关系的各种体验。从三岁到青春期,是社会教化对个体影响最深刻的时期,也是角色学习的重要时期。儿童在幼儿园、小学、中学接受正规教育,通过不断地练习、模仿和认同,逐渐习得社会规范,形成各种角色观念,如性别角色、家庭角色、同伴角色、学校中的角色等,并能有意识地调节控制自己的行动。虽然儿童也积极关注自己的内部世界,但他们主要依据别人的观点去评价事物、认识他人,对自己的认识也服从于权威或同伴的评价。因此,这一时期个体自我意识的发展被称为“社会自我”发展阶段,也称为“客观化”时期。从青春发育期到青年后期,是自我意识发展的关键期。如果这段时期学生对教师盲目崇拜和模仿,很容易导致自我的丧失,甚至产生一系列问题行为。

2、克服教师威信消极影响的措施。

从以上关于教师威信对教育消极影响的分析中可知要想克服这一情况,需要多渠道、多方面的通力合作,但关键还在于教师自身。所以要想克服教师威信的消极影响,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个中心、一个重要、三个辅助。

(1)“一个中心”是指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能力等各方面。既然教师威信的影响是双向的,作为教师就应该积极发挥教师威信的有效影响,而避免或缩小消极影响。归根结底需要教师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这是关键,只有保证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性影响都是正确的,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威信的积极影响。所以教师在外在形象上要展现给学生健康、阳光的方面。在教学中,要以渊博的知识引导学生、启发思维;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学生,挖掘学生的潜力;以无私的爱心呵护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2)“一个重要”是指学校要重视教育,创造有利条件。作为管理者的学校,应从大局观出发,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教师威信的消极影响。首先,在教师专业技能训练中,不仅要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还要向教师传递正确的育人观。其次,要加强教师的自身反思教育,客观地认识自身的优点和缺点,及时发现不足并加以改正。再次,学校也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教师,让教师感受到学校的关爱,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同时,学校也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学生客观公正地看待教师和学校。

(3)“三个辅助”是指学生、家庭和社会的作用。就学生自身而言,要提高自己的思维水平和洞察力,理智地对待教师威信,做到信服而不是盲从。同时要用批判的思维看待教师和学习过程,用坚定的自信挑战权威,做到既尊师重道又释放个性,展现真我。就家庭教育而言,家长要树立正确的家长观、学校观、儿童观。在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应关注孩子的个性发展,及时和孩子沟通交流,帮助孩子客观地分析教师威信及其影响。就社会教育而言,多元化的社会价值观,可以有效地防止学生对某一威信的盲从,有助于学生理性地对待教师威信。

“亲其师,信其道”,教师威信在学校教育中的积极影响是主要的,这是教育教学有效开展的前提。但是其消极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教师自身、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扬长避短,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威信对教学的有效影响,从而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七

社会心理学在中国的发展时间比较短,有关社会心理学课程的教学研究时间和投入程度有限,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理论学说、内容体系、以及学科位置、等均未定性,仍需要大量的探索和实践来完善其知识体系。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社会心理学课程需要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使师范生能广泛深入、简洁扼要地掌握社会心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认识本学科在教育实践及个体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并获得初步实践体验,发展独立思考、独立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本文依托高师院校的教学资源和自主的教学环境,在多年社会心理学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将社会心理学课程与有效教学理念结合运用,进一步提高社会心理学的教学效果。

社会心理学是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个体或群体对各种简单或复杂的社会刺激所作的反应及所引起的社会心理活动和社会行为,以及各种社会问题和现象的发生机制,从而帮助群体预测和调控其社会行为,帮助个体理解和调节自身和他人的行为。不同群体之间和个体之间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但支配着它们的是地位和情景等社会因素、不同的生存方式等文化因素以及生物学的和经验的个人因素,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就是不同行为背后的影响和制约因素,它们共同组成了个体和群体行为的支配系统。

高师社会心理学课程的教学目标是:通过教学,力求使学生在多维视野下从宏观的社会层面、中观的群体层面和微观的个体层面理解人们在不同社会情境下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或文化行为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其中社会层面包括风俗、国民性、民族心理特征、时尚等,群体层面包括社会影响、群体心理氛围、群体凝聚力等,个体层面包括自我意识、个体社会化、社会知觉、社会态度、社会动机、社会学习、人际交往等。在掌握社会心理学原理及理论的基础上,训练学生将社会心理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利用心理学实验设计及测量等间接方法观察和了解人的社会行为,进而在教育实践中更好地把控班集体行为、管理教堂。具体目标有:首先,帮助学生掌握社会心理学知识理论,形成社会心理学的基本素养;其次,通过实践和实验课程教学,使学生能够在生活中运用社会心理学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再次,能够设计与社会心理学相关的实验研究,同时具备数据分析和撰写研究报告的能力;最后,在教育实践中,能够将社会心理学知识运用于教学和课堂管理。

高师院校开设社会心理学课程的目的是,通过对社会心理学的有效学习能够使师范生认识自我心理发展特点,了解社会行为的发生机制,并运用所学的社会心理学知识调节自己的情绪和心理状态,优化个体的心理素质,指导自己的社会交往行为,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同时运用于教育实践,了解、处理和引导学生在班级及其他团体中中的社会心理和行为方式。

有效教学理念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实用主义哲学、行为主义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有效教学的教学过程是遵循教学活动的客观规律的,其“有效”主要是指教师在采取有效教学策略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之后,使学生获得具体的进步或发展,强调教学投入与教学产出之间的合理比例关系。

有效教学的理念主要包括教师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引领者、教师具有效益观念和不断反思的意识、教学目标具有可行性、教学效果具有可测性等。有效教学即有效益、有效率、有效果的教学,具体如下:

1、有效益。指教学目标是具体可行的,学生有无进步或发展是衡量教学有无效益的唯一指标。

2、有效率。指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是简洁、省时、高效的,在单位教学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教学成效,教学效率为有效教学时间与实际教学时间之比,学生在同样的时间内获得的进展越大,或者学生获得相同提升所用时间越短,教学效率越高。

3、有效果。指教学效果是量化可测的,学生在学业成绩、认知水平、学习态度等方面有着明显并且具体可见的提升,学有所得。

社会心理学既是一门具有很强理论性的学科,又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心理学史家墨菲说:“社会心理学的一只脚站在实验科学的基础上,另一只脚则是处于社会变革的波涛起伏之中。”1要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社会心理学的基础知识、理论和技能,获得初步实验体验,发展独立研究的能力,需要探索使用有效教学策略进行社会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有效教学策略涉及到课堂教学的全程,包括教学之前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氛围的营造、教学目标的明确;课堂进行中的策略实施与监控、课堂行为的管理、学生注意力的保持、、学习方法的指导、学生参与度的提高等;同时要注重学习结果的反馈及评价。

(一)有效教学准备策略。

有效教学准备策略是教师在以学生为教学主体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基础上,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量化的教学目标为前提,根据课程内容,科学合理地设计可操作性强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过程。

1、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明确学生是教学的核心。

在“全人”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从学生未来发展的角度,全面审视其所有能力的价值,不能过分关注学生的某一方面的能力而突出某一学科或者高估自己所教学科的价值。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才是教学的核心。教学实践表明学生的情感参与和认知参与呈正相关,学生通过认知、行为和情感三种形式参与到教学过程之中,教师基于学生的学习需求对学生展开针对性教学,加强与学生的互动,以问引思、以理导思、以变发思、以情激思,激发学生的学习心向、引导学生的自主活动。

2、关注教学目标的量化,导向教学成果的可测。

桑代克认为,凡是存在的事物必有其数量,凡有数量则可以测量。有效的课堂教学目标应是有效的、明确的、具体的、可测的、多层次统一的。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其行为是外显的,能通过学生的表达、操作、演示等具体的活动观察到,并作出可以量化的、分级的、有进步目标的评估,一方面展示他们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另一方面由此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并为进一步的评价打下基础。

3、基于内容的操作性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对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的细致的安排和规划。社会心理学课程采用基于内容的教学计划模式,强调内容第一,在制订教学计划时首先关注内容,第一步考虑教学材料和教学资源,第二步是活动方式和策略。这种计划并不仅是指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而是设计每节课将课程变成学生的活动、作业和任务的实际操作的教学计划。通过对教材内容的分析确定学生的起点状态以及从起点到最终目标之间所需要完成的子目标,并据此安排逐级完成目标的教学活动及其顺序。

(二)有效教学实施策略。

有效教学实施策略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以学生为主体力求使其获得生成性进展的一切合理方法和手段,可采用基于小组合作的教学模式提高其获得进步的效率。

1、关注课堂的生成。

在教师的启发与引导下学生在教学情境中的知识联动、问题驱动及对知识的理解、体验、感悟即课堂的生成,其实质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教师一方面要通过精心的教学准备与情境设计让学生融入到课堂教学活动之中,使学生全身心投入学习,积极主动地参与,唤醒学生的情感体验,一方面要因势利导,教学活动不拘泥于原有的思路和教案,在学生的“旁逸斜出”时给予恰当的引导,促使学生在教学中淡化教师牵引的感觉,在自由的氛围中实现对教学知识、技能的主动内化,使学生获得非预期的生成性发展。

2、小组合作学习模式。

教学方式上课采用学生独立学习与小组合作学习相结合,首先要进行教学内容设计,根据设计好的问题情境选择合作的具体方式,安排实施步骤。合作学习的方式很多,如小组讨论、相互训练、个案研究、角色扮演、模拟辩论、团体游戏等。原则是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并负责一部分任务,成员间相互帮助、互促互利。

例如,讲到“偏见”时,抽取两组学生,可采取模拟辩论的小组合作学习方式,提出论题如“农民工子弟应该与城市孩子一起读书”,把学生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模拟,探究偏见产生的根源,使学生加深印象并努力消除自身的偏见。讲“图式对人的影响”时,通过编排传话小游戏,编一段情景故事让学生逐一传下去,最后接到的同学复述情景故事的内容,让学生体会传得面目全非的内容是如何受到了图式的影响,同时也深刻明白以讹传讹、道听途说的信息的不准确性。

另外,对于一些理论性知识的小组合作学习方法可借鉴以下模式:把全班同学分成若干学习小组,每个学小组抽出一人组成若干个“专家”小组;把所要学习的内容划分为若干学习单元,每个“专家”小组接受一个单元的教学任务,深入学习,分工合作,集体备课,写出较高质量的教案,在课堂上作为“教师”向全班同学讲解本单元知识并答疑释惑。每个学习小组必须学习所有单元的内容,其每个成员同时是专家、教师和学习者,依据不同学习单元进行角色转换。

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其一是指导,即根据问题设计的需求和学生的需求进行指导;二是调控,即实施过程中对学生的反馈信息采取的调控措施;三是测验,结束后的测验用以检查每个学习小组对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教学效果。

最优犯罪心理相关论文(模板18篇)篇十八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的增长,社会逐渐老龄化。老年高干科室,是一个特殊的患者群体。护理任务重,护士普遍感到心理负担过重。现将老年高干病区护士心理压力的原因分析如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老年高干;心理压力;对策。

1原因分析。

1.1护理对象。

患者均为退休老干部,对社会贡献大,领导重视,加上紧张的工作环境及高干病房对护士素质的高标准,使护士长期承受身心两方面的压力。

1.2人际关系。

医疗和护理是一项合作性很强的工作,各方面都需要配合,要处理好护护、护患、医护及患者家属的关系。在原则上,即使遇到歪曲现实、情绪激动、甚至痛骂护士的患者,护士也必须保持平和、冷静、理解的心情并帮助解决问题。

1.3老年人生理特点。

随着年龄的`增长,机体自身抗病能力相对减弱和适应性下降,并发症增多,病程长,迁延不愈。而收治的患者又以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晚期癌症等慢性疾病为主。患者多罹患两种以上疾病,病情变化快且是猝死的高危人群。

1.4职业发展。

医学的不断发展使护士面临着职业竞争,许多护士下班后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考试等在职学历教育。其普遍存在身心疲劳、缺乏被理解和尊重,认为事业无发展前途、职业满意度低、再择业倾向大等职业心理问题[1],护士所承受的压力已经成为一种职业性危险。

2.应对策略。

2.1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牢固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提高应变能力,对所患疾病不同出现的护理安全危险因素给予正确的评估,制定个体化护理法案。

2.2注重锻练陪养敏锐的观察力和敏捷的操作技能,要注重使自己的心理素质更好地适应患者的需要,在工作中护理人员要进一步培养自己的观察力,记忆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2]。并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有效沟通,增加其对护理工作的尊重、理解和认同。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2.3树立差错防范意识,加强法律意识,加强急救器械、药品及抢救操作技能的陪训[3]。特别在抢救病人生命时,应具有娴熟的业务技能。

2.4重视护士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矫正其消极应对方式,对负面情绪进行心理干预,促进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陪养对待压力事件的积极态度,提高自我价值的认同感,激发专业热情。

2.5护理管理者应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科学的排班,适当调整工作强度,以减轻护士的工作紧张度。

参考文献。

[2]梁燕仪,阮洪,蔡文玮,等.浅谈护理人员实施心理护理的基本技能[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1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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