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一种用于传达信息、传递重要事项的官方文书,它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特定的受众。如果你想写一份高效的通知,这里有一些建议和例子供你参考。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一
(一)各地(州、市)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宣传和公布。要特别注意将有关信息告知当地高等学校,确保高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及时、方便地参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申请期限内补齐材料后,再接受其申请,对无法在规定申请期限内补齐材料的申请人员,不接受其申请。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本通知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各阶段工作的时间,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普通话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自学考试、体检、学历鉴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证书发放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及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
(二)本通知未作规定的,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执行。
附件:各地、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3月16日。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三
20春季浦东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即将于3月1日开始,从今年开始,认定工作的流程将有较大的调整,统一由上海市教育人才网网上报名,分区县现场受理。浦东新区现场受理点为浦电路86号702室。
具体条件及办事流程请在2月1日起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址:
注: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四
(一)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武汉地区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当地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区教育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主动与当地教育局联系,开通现场确认点,并按教育局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和材料申报工作。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未开通现场确认点,或未按教育局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统一组织申报的,教育局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表格。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纸正反打印,要粘贴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2)在我区民办学校(幼儿园)任教的申请人,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公办学校教师和高校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四)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为黄陂区人民医院和黄陂区中医医院,申请人可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高校可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在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五)相关《体检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下面附件中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五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关于做好师生员工安全返校返岗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xx〕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我校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9月15日之前不安排学生返校及20xx级新生报到。具体返校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到校。
二、非20xx级新生,按原有教学计划自9月6日(星期一)开始采取线上教学方式上课。具体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三、请全体教职员工提前做好线上教学及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所有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返校上班时间为9月3日(星期五)。
1.目前已在徐州地区连续居住满14天,且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合格的教职工,报到前未再离开徐州大市的,可持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时报到上班。
2.目前尚在徐州地区以外的教职工,在遵守当地防控规定的前提下,须于8月19日(含当日)之前返回徐州地区所在居所,返徐后须连续居家健康观察14天,已返徐但不满14天的教职工仍须居家健康观察满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徐的教职工暂缓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暂缓返校。
四、请全体师生员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及学校最新通知,严格遵守所在地及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因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新规定对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的,按最新通知执行。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六
各位家长:。
您好!
寒假即将结束,即将迎来新学期的开始,首先祝各位家长在新的一年里家庭幸福,事事如意!祝我们的孩子们身体健康,快乐成长!
先发一个出行通知,主要是针对北队的同学:
因和平路施工,我校西北门暂时关闭,西北门进出校园的学生请前往学校东北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在此建议各位家长采用绿色环保出行的方式接送学生,这样给您的交通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培养孩子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
我们即将于2月17日(正月十八)星期一开学,到时候报道和开学一天,提醒大家以下几点:
一、报道当日要穿着冬季校服,按时到校,两节课以后举行升旗仪式和开学典礼。
二、请家长帮助孩子带好假期各项活动的作业:阅读经典读后感可以qq传给我或者发我邮箱、儿童科幻画、自制花灯。(自愿完成,不强迫,但是有奖励哦!)。
四、请同学们按照咱们上个学期的预习要求及时预习第一单元,周一我将检查。请同学们将自己的阅读记录(只记录、不积累)、练字本准备好,如有多写的请将本子夹好,放在文件袋里,及时上交。
另外:
若有花灯和展板做好的,尺寸较大,孩子开学携带不方便的,可以提前上交,教室门已经打开了.
请寒假代为养护班级花卉的同学也将花卉带来,新的学期,也欢迎大家再带些新的花卉,补充教室的绿色植物。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七
河北省石家庄市2010年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能力测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1、4月22日至23日,考试合格人员到“两学”考试报名确认点领取合格证,同时受理“两学”考试查卷(报名点填表)。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两学”合格证、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4月30日,各区将高中阶段能力测试报名登记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报名人员一律到市内五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地址如下:
(1)新华区教育局人事科:石家庄市友谊大街118号,电话:87823161。
(2)桥西区教育局人事科:石家庄市红旗大街155号,电话:89653018。
(3)桥东区教育局人事科:石家庄市大经街与东马路交叉口,电话:86093979。
(4)长安区教育局人事科: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长安区政府西院,电话:86662081。
(5)裕华区教育局人事科:裕华区政府院内,电话:86578970。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不得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党校学历暂不认定教师资格;双专科不能按本科认定教师资格。
3、5月17至18日,各区到市教育局领取高中段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19、20日,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5月22日上午9:00――10:30,申报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5月23日,试讲、面试、答辩。5月26日,石家庄市教育人才网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不需考试,按第三项中有关时间进行体检和申报材料。
三、其它有关时间安排:
1、体检: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市内六区申报各层次教师资格人员,一律到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驻县人员申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由县安排体检;申报高中阶段资格人员,按以下时间,到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地点:石家庄市交通医院(平安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市一中对过)联系电话:85119725。体检时须带:身份证、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空腹。体检时间为当天上午7:30――11:30。
2、提交申报材料:6月1--4日,申报高中段教师资格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录入数据库。提交材料地点: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4窗口(槐安东路77号,槐安路与休门街交叉口东北角,乘车路线:66路到邮电园,39、49路到安建桥,电话:86137246)。
提交材料包括:(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1954年1月1日前出生者不作要求;(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六)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省教育厅统一格式);(七)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九)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半身正面蓝底照片3张;(十)电子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采集的'电子照片,其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电子照片文件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命名,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为101108198008084316,.申请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将采集的电子照片于2010年6月1日前发送到nhz5165@邮箱中,由于申请人没按要求采集照片而造成申请未通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第五项不作要求。)。
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安排:
6月1日(周二):新华、桥东、新乐、井陉、平山、灵寿。
6月2日(周三):长安、辛集、深泽、无极、晋州、行唐、鹿泉。
6月3日(周四):桥西、藁城、赵县、高邑、正定。
6月4日(周五):裕华、开发区、矿区、元氏、赞皇、栾城。
取证时间:下半年取证。具体时间、地点注意查看本网站通知。
3、7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初中以下认定数据库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四、按照规定,高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认定,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区县教育局认定。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由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笔试、面试、试讲等工作。
石家庄市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八
20春季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自今年开始,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4月19日至5月12日,网络申报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据悉,本次认定工作分辖区进行。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在绍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由绍兴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经现场确认。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请参加“绍兴市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申报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请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确认时间为5月11日至13日,每天8:30-11:00和13:30-16:30。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九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2010年《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了做好我区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有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在认真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安排本地区、本部门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认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认真核对数据。
在以往认定工作中,个别地区和部门出现录入数据信息错误,严重影响了我区认定工作的质量。在今年春季认定工作中,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审核每一位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录入,并仔细进行校对,必须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3.各盟市确定1-2个本次认证采用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试点单位,于5月5日前向我处上报试点工作计划、试点单位名称以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时间安排。
2010年春季开网认定工作时间:5月10日―6月15日。
各盟市、旗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信息采集、材料审核、认定、编号及证书打印工作;受委托有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单机版采集数据上报工作;其他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等院校)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信息采集、材料送审及单机版采集数据的上报工作。各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认定工作,逾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将关闭,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认定机构(在我厅申请认定资格的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上报材料的要求。
由我厅认定教师资格的'高职高专院校,在认定时,除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实施办法》(内教发〔〕6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20两个年度的教学业务档案。
其它认定机构本次认定要求单机版录入申请人员信息时需导入照片,请各认定机构按《认定用户使用手册》要求采集上传。所有附属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装订。
四、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注意事项。
1.正式开展认定工作时,各盟市、旗县认定机构使用网络版系统登录网址是:/login/。
2.本批次认定工作正式开始前,需重新安装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及初始化。各盟市、旗县认定机构可于认定正式开始期间登录网络版系统下载新的单机版软件,各高等院校务必于5月9日前,从本地区、本部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电子邮箱中(必须是年秋季已在我厅人事处备案的电子信箱)查收本次认定工作所需的单机版安装软件及初始化参数文件。
3.各盟市、旗县认定机构务必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密码卡,严禁将密码或密码卡透露给其他人员,若因密码泄露或丢失给认定工作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无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请务于5月9日前与我处联系,以便安排材料送审时间。
5.各地区、各部门如在使用网络版及单机版系统期间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董飞,联系电话:0471-6203765,传真:0471―6260834,电子信箱:jiaoyuting@。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要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咨询、举报必须及时回复,认真处理,确保认定工作的质量。
附件: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试点单位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
全体教职员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难度加大,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同心抗疫,共克时艰,坚守个人、家庭、社会平安健康,请您务必积极响应属地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您切实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随时随地做好科学有效的安全防护;高度重视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科学佩戴口罩;做到规律作息,合理饮食,提高免疫力,阻断感染风险。
二、请您主动落实属地管控措施,坚持自觉居家抗疫,非必要不外出,坚决做到不聚集、不聚餐,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您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相关信息(包括红码、黄码、出行轨迹重叠、密接次密接情况、疫情防控部门或公安流调部门通知信息等),如有变化,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居社区和所在单位(部门)报告。
四、请您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若您在校内值班值守,请按学院统一安排及时进行核酸检测;若您居家办公、居家留观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请按属地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当您得到核酸检测结果后,务必于当天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
五、请您适时关注属地关于疫苗接种的通知要求,主动接种疫苗,做到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应接尽接,不漏一人。当您接种疫苗后,务必于当天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
六、请您务必落实“非必需不离兰”的管控要求,确需离兰,须按管理权限和防控要求办理请假、离(返)兰报备手续。
八、请您做好自我心理和情绪调适,建立积极向上的心态,科学化解压力和负面情绪,坚定战“疫”必胜的决心,确保心理健康。
十、请您务必保持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全程开启定位功能,按时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让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新疆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新疆,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18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母语为汉语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九条要求的相应水平,即:二级乙等。
3.在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对母语为非汉语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实行民族汉考(mhk)和普通话水平等级双轨并行。即:母语为非汉语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即可用民族汉考(mhk)等级证书作为申请依据,也可用普通话等级证书作为申请依据。具体如下:
民族汉考(mhk)等级: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达到mhk三级乙等;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达到mhk三级甲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达到mhk四级乙等。
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乙等。
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要求另行通知。
4.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2018年起,《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2016年4月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在2018年春季认定中有效;2016年10月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在2018年秋季认定中有效。
5.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二
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教职工返校上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xx年8月23日。
暑假期间未离开齐齐哈尔市域、从市域外抵返齐已满14天及现居低风险地区的单身公寓住宿教职工,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不适症状。
检测时间:20xx年8月20日。
检测地点:学院卫生所检测点。
检测对象:暑假期间未离开齐齐哈尔市域及8月7日前(含7日)返回本市的教职工。
检测人员统计上报:各部门严格按照返校人员范围审核并统计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填报《xx部门秋季学期返校教职工核酸检测统计表》(附件1),于8月18日11:00前发送至邮箱xxx。
1、全体返校教职工要持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登记表》(附件2),监测期满将健康监测记录上报所在部门留存备查。
2、抵返齐未满14天的教职工要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监测期满持齐齐哈尔本地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所在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申请入校。
3、未返齐教职工按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36号公告(附件3)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进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抵返齐人员要主动配合执行隔离管控措施。
4、现居低风险地区的单身公寓住宿教职工,返齐后在校外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齐齐哈尔本地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所在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申请入校。
5、教职工要坚决落实属地和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得瞒报市域外旅居史及行程;入校教职工要严格落实“防疫四宝”(扫码、测温、戴口罩、手部和鞋底消毒),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三
4月8日至12日(周一至周五)。
(二)现场受理时间。
特别提示:
因上述时间调整给各位申请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24日。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四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春季罗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6月19日;网报信息系统开放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网站开放期间,有关网站报名的相关技术问题,可于工作日的8:30-12:00、13:30-17:00致电010-58800171咨询。
(二)注意事项。
1.符合罗源县教育局认定对象的申请人,其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罗源县教育局”。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示的一致,如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4.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五
1.申请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教师资格政策,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成绩(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2018年起,《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
3.母语为汉语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对母语为非汉语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提交mhk证书或《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须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5.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缴费,并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报名参加测试)。
6.申请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7.申请人员要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候。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六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右上角“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必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选择“认定机构”及“任教学科”。选择资格种类为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省市为浙江省宁波市,认定机构为宁海县教育局,并选择相应的任教学科。
5、选择“确认点”。
6、阅读“注意事项”。
7、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教师根据信息说明如实填写全部信息(无论黑色或红色标识信息项),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照片格式须为jpg,建议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不得使用大头贴、生活照、手机等拍摄的照片),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个人简历必须从中学开始填起,时间不得间断。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国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9、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后按顺序翻印成a3纸格式,要求去掉页眉,页脚)和《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10.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符合“申报对象”第2类(省教育学、心理学统考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右上角“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绿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必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选择“认定机构”及“任教学科”。首先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然后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确认点”。
5.阅读“注意事项”。
6.填写“身份信息。
7.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教师根据信息说明如实填写全部信息(无论黑色或红色标识信息项),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照片格式须为jpg,建议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不得使用大头贴、生活照、手机等拍摄的照片),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个人简历必须从中学开始填起,时间不得间断。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七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经济社会发展处:。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5月31日。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增强工作时效。各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多渠道公开认定信息,使申请人及时获取相关认定信息。要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有申请人因未及时了解到认定信息而错过报名的情况发生。
二、统一认定时间,实行备案制度。各县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须与市认定时间一致并于认定开始前一周将认定计划通过邮箱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认定指导中心将集中发布各地认定时间安排,同时做好系统设置工作。
三、按时完成认定,提高工作质量。2012年我市信息系统开放的.时间为4月5日-5月3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5日-4月22日。请各县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加强过程监督,按时完成认定工作,并做好认定信息及材料归档工作。
四、做好计划设定和数据审核。根据省认定指导中心要求,各认定机构务必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在信息系统中做好设置认定计划和现场确认点的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做好批次内数据核查、不合格认定数据删除和证书打印数据的导出,特别是打印证书之前,要认真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杜绝批量证书打印错误。
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普通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请各县(区)认真制定本地教师资格认定计划,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专业春季教师上班通知(汇总18篇)篇十八
参加2019年春季罗源县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二)地点:罗源县医院(罗源县医院体检中心),具体地址:罗源县东大新村3号。
(三)体检流程: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到窗口登记并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幼教或者教资)、缴费,然后到各科室检查,检查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到指定地点。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负责人统一领取,个人不得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摄片)未完成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温馨提醒: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根据以后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六)注意事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5.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6.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部门(学校)应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