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JQ文豪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

报告的撰写需要注重客观、清晰、简洁的表达方式,以及准确的数据支持和论证。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主题和领域的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一

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涉及到建筑、设计、历史文化保护等多个领域,与城市居民的生活以及城市未来发展息息相关。

12月10日,由成都市节能及新材料产业协会“既有建筑改造与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与城市更新专委会20xx年度技术交流论坛在成都召开。此次论坛以“焕新城市聚焦新时代城市既有改造与(有机)更新发展之路”为主题,聚焦国家相关政策发展趋势、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与城市(有机)更新现状等话题。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存在四大方面的问题:一是改造内容碎片化;二是资金来源单一化;三是政策支持分散化;四是组织工作被动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宅工程示范处处长田灵江在会上表示。

田灵江认为:“改造更新的内容应坚持先民生后提升再配增的原则,从问题出发,顺应群众期盼,满足居民安全需求和基本生活需求。”

近年来,随着规划设计的注意力逐渐从增量规划转为存量规划,城市更新特别是有机更新越来越引起重视。

在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副总建筑师、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改造及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刚看来:“城市更新不只是保留空间和场所这样的物质样本,延续城市记忆和培育新的城市生活也是城市更新的核心议题,更需要关注的是如何理清生活活力存续的基础架构并以此构建合理的策略和机制。”

来自日本芝浦工业大学大学院客座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兼任教授吴东航重点围绕日本既有建筑的更新改造,包括日本住宅的现状、既存住宅的现状、住宅建设以及维持管理的模式、公共住宅的改造、民间住宅的改造等多个方面,为中国的城市更新提供了不同的思考角度。

此外,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二所主任工程师刘霜艳,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黄璐等专家分别就各自领域与到场嘉宾展开了学术探讨和经验交流。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了掌握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市政协联络处于*月中旬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及发改、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符合改造政策的小区*个,涉及*栋楼*户居民,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需加装电梯的小区有*个,涉及*栋楼*户居民。*年-*年,全市有*个小区列入中省计划,目前已开工*个(其中:*年*个,*年*个),开工率*%、完工*个,均为*年项目,完工率*%。全市列入中省*年计划项目*个,共*户,计划总投资约*亿元。

二、主要问题。

(一)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多个部门,往往“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缺乏配合协作机制。一是在项目申报上,上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申报流程,存在相互推诿现象,造成项目申报无所适从。二是项目审批,我市按片区包装策划老旧小区项目不到位。三是项目组织实施缺乏整体性,改造的质量有待提高。

(二)资金短缺,使用不够科学合理。目前改造提升主要依靠中省补助资金支持,由于小区众多、基础设施落后,资金投入高,财政压力大,全市已列入计划*个老旧小区,改造面积约*万平米,改造户数*户,计划总投资约为*亿元,但目前已到位的资金仅为*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补助*亿元、发改预算内投资*亿元),占投资的*%,资金缺口约为*亿元。

(三)政府包揽,群众参与度不高。目前的改造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政府财政补贴和各种专项资金支持,政府承担了较大部分投资,改什么、怎么改,往往政府部门说了算。老百姓对改造的重点与质量等方面有意见,配合不积极,多不愿出资。

(四)物业多样,管理水平低下。大部分仍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收入普遍偏低,对于花钱买服务的物业管理意识较为淡薄,即使同意小区引入规范的物业管理,但在出资和缴费问题上也不愿配合,导致难以筹集整治和管理资金。空间有限,停车位规划难度大。由于老旧小区多建成于*、*年代,当时规划不足,停车区域面积普遍较小,停车位数量远远无法满足现有迅速增长的私家车数量。且小区内居民楼间隔较小,没有多余的空地可以改造停车场,加剧“停车难”现状。

(五)产权复杂,维修改造难度大。老旧小区产权情况十分复杂,统一管理难度较大,多数老旧小区产权属于村集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情况居多。尤其是产权属于企业的部分老旧小区,由于改制、破产等因素,还面临责任管理主体缺失问题,基本处于“失管状态”,尤其是在*年以前建设的小区基本上未按照建设部要求建立维修基金,无法满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需求。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补助资金拨付;

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三是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老旧小区改造的属地工作责任,参照市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整合归集各类小区改造资金。四是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和实施主体,开展小区改造的宣传、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通过整治改造前后的对比,使广大居民真正理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义,从而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支持、配合整治改造工作,减少整治改造过程中的矛盾和工作阻力,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科学改造方案,切实提升品质。要求各县市区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提升的原则,优先实施小区排水和供电设施、停车场建设及其他事关小区安全的工程项目,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要制定差异化的改造方案,突出重点,强化质量管理,切实提升老旧小区的功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通过改造,不仅让小区旧貌换新颜,更要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小区居民筹资;

三是做好工作协调,加强与电力、通讯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引导相关企业参与改造。四是采取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四)重视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顺利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要做好建设工作,合理施工组织计划,严格把关施工过程。加快推进*和*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按中省要求时限开工建设,加快中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效益。既要保质保量、按时交付工程,又尽可能减少改造过程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五)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改造后的管理结合起来,避免“前改后乱”现象。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或基层社区党组织作用,一是对于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力度,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对于物业管理不健全的小区,在健全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引导业主根据小区情况,灵活自主选择专业物业公司、社区准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三是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机制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后续小区设施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三

根据在2016年度常委会《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公共用水、小区基础设施等存在问题,在陈建华主任等常委会领导的倡导下,常委会将“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定为常委会2017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2017年3月,陈建华主任批示成立了由唐航浩副主任任组长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率队多次深入调研,并要求调研组以福南新街大院为典型,解剖麻雀,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为推进该项重大民生工程、营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组先后4次到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深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明察暗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组织市城市更新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越秀区政府、荔湾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调研会议,于6至7月先后赴杭州、北京、天津、合肥进行专题调研,并通过期刊、杂志等途径查找国内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实践案例分析、报道等文献,充实基础资料。

在认真调研我市各区典型微改造项目,特别是在认真分析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主要做法进行分析和总结,梳理并归纳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书面征求课题调研组成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城建环资专家库专家对报告初稿的意见,综合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全市工作概况。

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中心老城区越秀、荔湾量最大。据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汇总统计,我市拟将2000年前建成的779个老旧小区实施分批改造。其中,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建成老旧小区31个、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建成老旧小区198个、1980年至1990年建成老旧小区224个、1990年至2000年建成老旧小区326个,一共包含约3.77万栋房屋,建筑面积约51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80万户,人口约260万人。

各区、镇街作为落实主体,负责数据摸查、项目评估、方案编制、方案审定、资金统筹、项目实施、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建立长效管养机制、信访维稳等工作。微改造已经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开展调研摸查。根据2015年国家住建部要求,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各区对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居住小区进行系统摸查,同时了解民意诉求,掌握老旧小区微改造一线实际情况。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2015年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发布。2016年底,市城市更新局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有关任务目标,并明确了有关改造内容,有关工作全面铺开。

2017年安排90个,资金约2亿,总用地面积约526公顷。

外围临街餐饮店较多,消防通道屡遭堵塞,油烟污染扰民严重等,导致社区综合环境破旧、杂乱,对此居民的改造意愿非常强烈。

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完成了升级改造,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优化。

继第一期微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赴福南新街社区调研,提出后续改造建议,推动打造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示范项目。与此同时,16-27号大院周边其他居民纷纷表示出强烈的改造意愿。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等也计划以此为契机,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在全区的铺开积累经验,开展了调研摸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通过区先行垫付和申请纳入市资金计划,奠定资金基础,统筹有序实施。截至12月11日,项目立项调整待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编制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目前,街道已基本完成小区内低矮建筑和原有建筑面积、产权、居住户数摸查和居民意愿征询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周边社区微改造案例有关材料)。

福南新街小区的微改造过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在海珠区将福南新街16-27号综合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南石头街道后,该街道迅速行动,确立了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着手的原则,将其列入街道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争取区相关部门认可和支持,抓紧推进。

积极协调区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参与到改造中来,为改造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3.民意为先,广纳意见。由于该小区属于典型的无物业管理老旧工业宿舍区,为克服出现居民不理解、意见不统一、集资难、不支持甚至阻挠改造等社区改造经常遇到的难题,街道改变以往政府主导、自定方案推行改造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前期居民意见收集工作,摸清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改造底数,组织工作人员逐家逐户上门派发调查问卷,走访调查率达85%。此外,还针对居民提出的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破旧、车辆乱停放和噪音污染等方面问题不断完善改造方案。

4.居民自治,群策群力。为充分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促进居民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居民自治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多方努力下,街道指导该有关居民楼成立大楼管理小组,负责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宣传和沟通工作,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出“街道要我改”到“主动要求改”和“有人协调改”的小区改造氛围。

5.全程监督,保证质量。为保证小区改造工程质量,街道安排居委会和大楼管理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到微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导,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居民意见。大楼管理小组定期向全体居民通报改造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保障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6.成效明显,居民满意。此次改造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困扰大楼居民多年用水难、居住环境差问题。随着供水系统的更换,大院环境的整饰和逐渐美化,居民群众日益感受到改造工作带来的对生活的切身改变。经过改造,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成效明显,受到居民一致好评,周边尚未改造的小区居民也纷纷表达了强烈的改造意愿,福南新街微改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其他典型微改造项目现状及其分析。

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调研组通过调查走访、随机暗访等方式深入越秀区仰忠社区,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协和社区、西湾东社区,恩宁路永庆坊和十三行历史文化街区,天河区石牌村,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实地考察了多个典型微改造项目,并与有关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街道进行座谈交流,以掌握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梳理了各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典型项目的工作重点、组织筹建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1.上述典型项目的工作侧重点。

(1)以改善民生基础设施为主要方向的有:

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微改造项目主要改造了辖内道路,进行了雨污分流、供水管网改造和三线整治并相应增设公共设施等。

(2)以维护和传承历史风貌为主要方向的有:

白云区柯子岭微改造项目对牌坊及外立面进行了整改装饰,并把握该村客家文脉,打造了客家风情长廊。

(3)以整治提升环境景观为主要方向的有:

黄埔区已经完成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计划对文冲船厂生活区的破损建筑外墙等进行整饰及改造。

2.上述典型项目的组织模式与资金筹措特点。

越秀区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将珠光街作为越秀区老旧社区‘三线三管’整治试点”有关批示精神,选择仰忠社区为试点,成立了时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仰忠社区微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社区内设立微改造建设办公室,下设公共设施改造、旧楼宇改造、人居环境改造、综合协调、资金监督审查等五个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微改造落实,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95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450万元,区财政1490万元,社区居民集资约10万元。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通过居民自筹、政府补贴的形式解决资金来源,其中政府负责公共部分的设施投入,市级安排资金600万元,区级安排150万元,居民负责入户部分的改造投入。荔湾区西村街道社区微改造起步较早,主要由政府出资1000多万予以保障。该社区形成了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的“西村经验”,主要特点是在实践中探索出“先自治、后改造”模式,制定了社区建管委产生及工作条例、议事机制、社区微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等,创造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自治,社区自治助推基层治理”的工作模式,由社区党支部、建管委作为工作主体,由建管委、居委会、街道共同动议决策,由建管委和街道专业科室共同监督实施和验收,由建管委做好后续管养工作。其改造项目以下水道、风水亭、路面翻新等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为主。恩宁路永庆坊以“政府主导、企业承办、居民参与”的“民改商”形式实施修缮维护,对居民生活区实施改造,片区内43栋房屋被荔湾区政府回收,居民就近安置。通过公开招商引入万科集团建设及运营,并给予其15年的经营权,计划总投入资金约为1亿元,建筑成本回收周期为12年半。期满后是将经营权交还政府还是继续探讨新的合作模式尚未确定。永庆坊仅为恩宁路微改片区的一期试点,政府计划将继续发展二、三期项目。天河区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和石牌村改制公司,推进石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了驻点工作组,每日召开施工碰头会,每月召开各方联席会,项目一期市级安排资金1000万,区级安排1008万。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有关部门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改造的各个阶段,指导组建了建管委,推动解决了大院外立面破损、“三线”乱拉、停车混乱、公共设施缺失等问题。

(四)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总体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南石头街等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经综合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调研情况,现归纳我市微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

1.对于微改造的思想认识亟需提高和统一。

写有“广州市历史建筑”字样的牌子被悬挂在某历史建筑违章附属物上等工作细节把握不严、标准不高等现象。这些观念和思想都未能全面体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性质、宗旨和方向,急需厘清思路和统一认识。

有些区先天条件较好的小区却安排了资金投入量相对庞大的锦上添花工程;

将珠江两岸、主干道旁的老旧小区纳入首要改造项目,而内街内巷的老旧小区相对延后改造,等等。对于一些历史街区,如荔湾区十三行街区,调研组了解到,有关方面对后续二、三期改造也没有完整的基本计划。此外,随着年代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和管理水平不断升级,新的老旧小区还将逐步形成。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二三十年才会出现老旧问题,但一些高档电梯商品房小区,日久失修一样会出现问题。如东风西路的某高档小区,一向是广州老城区的指标性楼盘,小区分三期开发,楼龄分别为14至22年。但该小区在2010年曾遇到部分外墙铝塑板老化,两次发生外墙铝塑板大片脱落的安全事件,最终不得不求助于消防人员上门排险。因此,在全市层面,急需建立一个动态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需改造范围的工作机制,依靠现代技术形成数据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区两级层面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的微改造总体规划、实施策划和实施计划。

3.资金保障效度、力度亟需提升。

三是微改造属于市、区共建工作,工作内容和资金保障各有侧重,但目前各区财政支持力度不一,部分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过于依赖市级财政资金,造成市安排的资金支出进度不理想。其次,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财政出资项目没能有效覆盖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的建设内容中的规定项目的危房治理、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改造、燃气入户改造等规定由个人出资。相当数量老旧小区居民不愿出资,项目改造过程中对此未能有效覆盖,导致微改造不完全不彻底,影响到社区微改造项目的整体效果。同时,由于我市老旧小区数量庞大,且微改造是一项长期性、涉及面广、投入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必将难以持续,因此,微改造资金筹措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4.微改造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其次,上述法律法规涉及微改造的多数条文为原则性描述,实践指导性不够强;

再次,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内容广泛,涉及问题复杂,除包括改造目标、范围、主体、程序等以外,还包括产权认定、各利益主体权责划分、资金筹措渠道来源等重要问题,需要一部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加以统合和规范。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划、建设、财税、产业、金融、文化保护等部门也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这些都影响了微改造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5.工作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有待完善。

涉及到微改造工作流程的主要是市城市更新局印发的《广州市微改造工作流程指引(试行)》,其内容较为简要,有待进一步细化,等等。因此,目前相关操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与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实际需要仍有一定差距。二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一方面具有解决问题的急迫性强、项目繁多且分散、工程签证变更多等特点,整体审批流程较长。另一方面,在微改造项目施工许可等审批流程方面又存在缺陷。如,目前按照市相关规定,微改造不需要进行规划用地报建和卫生防疫等的方案报批,但在微改造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时,却由于无法提供上述部门的审批意见而无法顺利办理施工许可等,这些都需要尽快在审批程序上出台具体指引。

6.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老旧小区微改造通常涉及建设、规划、电力、通信、供水、城管等十几个部门和单位,不少区和街道反映,协调上述部门,特别是水、电、燃气、通信等有关部门时,存在较大难度,一些企业以当年没有计划安排请业主自行申报列入明年计划为由表示难以安排。这些都容易造成工期停滞或者重复迁改等后续问题,对项目进度和预算支出等都有较大影响。如,海珠区城市更新部门自今年4月开始协调,直至目前为止,该区9个微改造项目仍未有一个项目的三线整治工作完成现场施工,严重影响后续工程的实施。

7.改造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消防的问题与矛盾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未满足建筑退缩、消防、结构安全、日照时间等要求;

受周边管线和电力增容等条件制约。

8.部分老旧小区房屋由于特殊条件导致不利于管理和改造。

一是由于企业改制、破产等诸多原因,造成部分单位小区(如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处于失管状态,同时由于产权原因造成维修、投入渠道不畅。二是位于老旧小区内的直管公房管理成本高,据了解,我市住房管理部门管理的直管房约为11万套,建筑面积500多万平方米,普遍位于老旧小区之内,由于房屋量过于庞大、位置过于分散、部分历史租户(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末因政策原因不能参加房改的住户)视租住直管房为自身福利而不服从管理等原因,管理相对困难,且因租金标准普遍偏低,部分房屋租金可能还不及管理和维修成本,增加财政压力。三是我市仍大量存在共用厨厕的老旧房屋,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居住条件极差,以目前的微改造措施难以有效解决实际的急迫性问题。

9.物业管理机制亟待建立。

我市老旧小区大多处于低管理或无管理状态,管理机制有所欠缺,在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方面无法日常顺利开展。如福南新街小区即属于典型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原属企业进行房改后,随着企业逐步转制、解散等,小区呈现无管理状态。相对先进城市而言,我市在建立后期物业管理机制方面的确是有所欠缺的。虽然在《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有所提及,但至今未明确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含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建成后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长效管养维护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细则,使得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建成后难以明确养护主体等,对项目后期管养造成困扰,从而影响微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总之,当前我市老旧小区面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反映了我市老旧小区居民群众人居环境维护提升与城市更新过程、城市化进程未能同步发展。归根结底,这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城市中的反映。对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居住品质的提升,关系到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社会发展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市民对城市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因此,对上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2017年6、7月份,调研组到北京、天津、杭州、合肥市等城市学习考察。调研发现,四个城市都把老旧小区微改造(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改善民计民生、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工作,针对老旧小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老化、外部环境脏乱、居住功能下降等问题,专门出台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利用数年时间,实现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变了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不断增强市民百姓的获得感。有关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如下:

(一)加强调查摸底,明确改造范围。

2014年,重点针对70、80年代建造的标准住宅实施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合肥市明确将2000年9月1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土地性质为国有的、房屋标准成套的老旧小区列入改造范围,2017至2019年将整治范围扩大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老旧小区。

(二)强化资金投入,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推动改造工作有效落实。北京市在“十二五”时期,市、区两级投入340亿元,全面开展以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为牵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至今已完成1582个小区、5850万平米的总体任务。天津市在2012至2015年间,完成了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作,累计投资51.7亿元(不含水电气改造等专项资金),改造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113万户、340万居民直接受益。合肥市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共投资16.87亿元,对324个、总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惠及15.7万户,45.9万人,并计划于2017至2019年间投资21.52亿元,进一步整治总建筑面积1076万平方米的607个老旧小区。反观广州市,2016、2017两年才一共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推进106个微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相对薄弱。

(三)明确工作标准,切实实施改造。

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办理施工招标资金拨付施工管理验收接管等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二是在改造内容中,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针对不同年代房屋分别改造。以北京市为例:小区公共部分方面,进行水电热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绿化景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更新补建信报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雨水收集系统应用补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休闲娱乐设施完善安防系统补建警卫室修建围墙等内容的改造。房屋建筑本体方面,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进行节能改造热计量改造和平改坡,对楼梯进行清洗粉刷,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空调规整楼梯外线缆规整屋顶绿化太阳能应用普通地下室治理等改造;

对1980年(含)以前建成的,还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还可增加面积(加建阳台)。

(四)充分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施工期间接受社区志愿者和居民的监督工程竣工后组织街道及居民代表参与验收。下阶段北京市也将遵循自下而上、以需定项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确定试点小区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基础类改造内容必须完成自选类改造内容由居民共同决定。

(五)坚持让利于民,推进惠民政策。

在实施改造的同时,各地还推出增加面积、增加厨厕、出售公房等惠民政策。北京市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可为居民加建阳台,增加面积,从根本上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同时,通过补贴方式鼓励老旧小区加建停车场、增设电梯,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租赁式方式,由企业投资增设电梯,并拥有电梯产权,通过居民付费使用和后期其他经营项目(如养老服务)收回投资成本。杭州市针对不成套、砖木结构、简易砖混结构房屋,实施厨卫设施进户,其中“拼厨加卫”增加面积的,仅按建安成本价收取费用,对于困难家庭还可减免。同时,该市还完善了直管公房出售政策,于2016年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市区直管公有住房出售范围,允许非成套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直管公有住房,以及原规定暂缓出售的部分未实行“住改非”的临街底层住宅、部分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确定保护的建筑物出售。

(六)引入物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都通过在老旧小区建立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管理长效机制,来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北京市出台《关于印发的通知》,开展以居民自治、共建共享等为核心的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建设工作,引导小区逐步引入物业公司参与社区治理和建设。天津市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市财政每年拿出1.6亿元补贴旧楼区管理服务费,各小区可结合实际采取社会化服务管理公司管理、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三种管理模式。杭州市在整治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和专业化物业管理两种模式供小区居民投票选择,选择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按照“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等“八个有”的管理目标开展工作,小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配备3个物业专管员,每增加3万平方米增配一名专管员,对居民收费标准为0.15元/平方米·月(可上浮20%)。合肥市参照杭州市做法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有偿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有偿社区服务管理由社居委组织,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停车、商业用房等经营性收入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由社居委统一收取和使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是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尺度的。同时,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老旧小区微改造是贯彻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助力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必须稳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结合调研情况,针对上述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建议。

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其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

纵观我市老旧小区房屋构成,主要是由房改房、承租公房等构成。伴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公有住房出售,产权形式逐步多元化,有房改房、承租公房、回迁房、商品房等,产权存在交叉和模糊地带,但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后相当一部分小区却没有实施配套的物业管理,因而给小区管理包括微改造工作带来很多困难,这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面临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必须分析老旧小区的产权结构,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自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方能寻找老旧小区开展微改造和解决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事项的有效路径。

首先,根据《物权法》,对房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基础。但由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不享有专有权或者享有部分专有权的原售房单位却就小区共用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形成了共用部分所有权脱离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不正常状态。因此,在确立小区管理组织时,除了老旧小区居民(即房改房所有人、商品房所有人、回迁房所有人、公房承租人等)之外,在原售房单位或产权单位仍存在的情况下,还应吸纳原售房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加入小区的管理组织,确立有权即应担责的微改造工作先行性基础,从而逐步消除因所有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无人担责所形成的失管现象。

其次,要对老旧小区中的原产权单位进行重新细致的梳理,摸查、核实、登记原产权单位是否还存在、是否还发挥作用、是否还占有小区共有资源等,从而对小区共有资源进行权属和共有事务的责任划分进行确认,重点是要对老旧小区共有部分物权的制度变迁进行确权,明确老旧小区共有或共用物业(特别是如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置、地下空间等)的权属,由此产生的义务、责任和衍生的收益,从而在明晰物权基础上重构老旧小区的管理制度基础。

新增的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的如绿化、文体设施等由政府负责,属于经营性的如新建停车场等,由投资方负责并享有收益权。此外,小区管线设施(水、电、气、通信)等的改造,可探索将部分设施产权予以明晰,将表前产权划归企业,给予改造企业合理的收益,激发其积极性。

应当逐步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权责统一、共建共享的观念,充分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参与微改造工作。

(二)确立“摸家底—订规划—明主体—出指引—强监管”的推进机制。

摸清详细底数,合理评估分类。

合理界定、摸清底数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合理界定。何为老旧小区,全国各地对此定义不一。综合我市和全国各地的情况,老旧小区的特征可以大致归纳为建筑年代相对久远、建筑结构比较单一、建筑性能已经退化、基础设施较为陈旧、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或缺失、环境质量不达标等,总体而言就是居住功能达不到宜居甚至是可居的标准。为此,我们应从上述大的方面继续完善、细化出一套关键指标,确立我市老旧小区的界定标准。

二是摸清底数。切实发挥市城市更新部门的统筹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动态更新、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改造内容的工作机制,通过历史资料查询、部门信息共享互助共享、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分类访谈、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市老旧小区各方面的数据,包括街道、居委、居民等主体对微改造的意见和需求。同时,注重加强动态的房屋安全普查,对于老旧小区中的危破房进行重点标识和登记。特别是可以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四标四实”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老旧小区底数,掌握产权来源、建筑年代、危破程度、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等情况,做好老旧小区地块标图建库工作,细致掌握各区老旧小区的大致类型及其所处区域。

对于确有改造必要,设施相对较为完善,也有自我更新实力的小区,不宜由市安排大量资金实施微改造,应鼓励其自我开展环境整治,如天河区石牌村等。对于传统历史文化街区,如荔湾区恩宁路、十三行街区等,要加强专项规划的宏观引领作用,规划应以人为本,坚持使历史文化街区在保障基础民生的同时,加强保护历史环境进行品质提升和功能补强,擦亮其历史名片,发挥其独有文化影响力,增强市民对于街道和社区的归属感。在具体操作层面,要形成“政府——居民”双向而行、意见统一的评估立项机制。政府方面,要在摸底工作基础上,按照改造迫切性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缺失程度进行排序,完善、细化微改造内容以及评估、申报指标,尽快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政府项目库。在区级操作层面上,各区要把好项目申报前的评估关。要充分发挥区、街、镇和居委的引导作用,要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调查、成立老旧小区建管委或业委会自主开展等方式,扩大居民知悉面和参与面,引导居民自行申报,建立“引导居民提出申报项目——区、街比对政府项目库——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居民确认并正式立项”的工作流程,提高申报项目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公认度。其中,在政府项目库内、改造意愿强烈(达成改造共识人数比例越高)的,其立项申请可以优先考虑。对具有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小区,要进行改造前的基于小区全生命周期的第二层次的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改造工程提供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定量依据,确定改造方向、目标和具体程度,从而为后续资金投入明确投资方向和进行标准控制奠定基础。

2.制定专项规划,统一有序推进。

老旧小区微改造具有紧迫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未来政府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因此,应该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将上述摸底、评估后的老旧小区的分类和改造内容在规划中充分体现,有原则、有步骤、有方法地积极稳妥推进。要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区功能布局,明晰各老旧小区所处片区的功能定位,着眼于片区改造、滚动改造,提前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制定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历史任务节点为期限的微改造专项规划,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和内容,到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到位,在此基础上,到2035年实现小区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小区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区要根据上述总体规划制订微改造详细规划,明确改造具体内容和进度,以此在全市层面确立明晰的微改造的工作对象和区域范围。同时,注意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合理预留在一定时期内老旧小区数据更新空间。与此同时,对文物和历史建筑进行细致摸查,出台专门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微改造工作计划,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功能再造和活化利用,有计划地引入合适产业类型,推动此类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

3.明晰责任主体,优化工作流程。

提高全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议事机构层级,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中各个规定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集团、中国电信、广州市有线电视等)纳入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审核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同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各单位、公共事业企业年度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对区、街道工作特别是基层难以协调的问题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它部门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明确规划、建设、城管、环保、物价、广电、消防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纵向从政府到社区、横向涵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科学运行机制。找准现有微改造审批程序提速的主要障碍,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流程,形成高效、规划、科学的微改造建设管理模式。探索简政放权,探索将审核审批权和具体事务下放各区,实施微改造备案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便捷机制。建立对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业务部门的监管机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涉及的三线整理、供水供电改造、燃气入户等工作列入上述企业的考核清单,对有关企业支持微改造项目改造提出考核要求。

4.出台程序指引,规范标准流程。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市政府应当按照协同、快速、便捷的原则,充分发挥统筹、引导、规范作用,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标准规范,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实施流程、工程导则、监督机制以及争议解决和协商机制等方面的细节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市级层面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制定专门的道路开挖、市政给排水设施接入、绿化迁移、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指引,各区可以探索诸如参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办理程序制订微改造项目施工手续等途径,简化办理程序,加快办理进度。探索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等制度,发挥专业人士作用。加强对老旧小区“三线”整治等技术指引实际操作情况的调研,及时完善、细化“三线”规范标准、技术条件等方面形成一套规范操作指引,重点解决街区狭窄导致供电网线铺设难度大、弱电网线下地设计企业标准不统一、供电线网规划和老旧社区微改造规划难一致等主要问题。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研究增设社区服务点、公共卫生间、立体停车场、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收集点、变电站等配套设施工作标准体系。

5.加强全程管控,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事前预控、事中监管、事后考评,构建全过程、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区执行建设标准的督导检查,市城市更新部门要对各区落实项目工程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工程项目质量监控等实施定期的收集、督导、抽检,确保项目工程按时保质推进。要注重充分的信息公开,依托相应的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微改造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加强事后考评和通报问责,对于未能完成工作进度的,视情况采取通报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暂停该区项目审批、扣减城市更新资金等问责方式。各区要出台符合各自实际的配套操作细则,发挥街道、居委能动性,简政放权,运用督导、奖惩等机制促进街道推进微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准备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和市、区审计部门等作用,坚持全程、深度介入,加强对微改造工作全程的监察、监督。注重让群众、特别是老旧小区的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探索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属地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邀请或聘请辖区内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鉴于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长期性及其所需资金的巨量性,政府应该坚持“权责统一、各方共担、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并存”的原则,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国家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探索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

可经营性基础设施,包括新建停车设施、新增管线设施等,可由最终受益人出资。

其次,要探索利用多种融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于预期收益性较低的改造项目,应当发挥财政资金的民生保障作用。对于预期收益较高的项目,应当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金融机构贷款等资金渠道。实践证明,老旧小区微改造会使居住小区产生增值收益,可以探索将增值收益打包成相应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加社会资金注入。同时,探索由居委会或街道代为管理,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用地、闲置用房,委托专业的公司或通过互联网平台为需要路演展览、小区广告的企业等供应场地,以及通过物业租赁、停车设施经营等方式,拓宽小区微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道路、绿化、文体设施等项目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要盘活用好已有的资金,逐步建立完善持续性的个人资金来源渠道。具体而言,当前主要是充分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市政府要及时检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效果,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积累实践经验。对于未成立业委会、无物管单位或房屋产权单位无法履行房屋维修责任时,可以由街道代为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修缮。完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补缴办法,将未缴纳的国有企业旧宿舍区纳入补缴范围,允许其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补缴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创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和渠道,使得微改造涉及的居民甚至是受益人可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微改造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在政府操作层面,要向先进城市看齐,按照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善、环境提升并举的原则,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改造内容纳入财政全额补助范围,将建筑节能改造、小区公共部分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也适当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对于危房改造,政府要通过政府资助(包括技术支持、政策咨询等)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引导、支持作用。充分考虑无房改房、贫困户集中的老旧小区的需要,提高用于建筑本体方面的市财政出资比例,并对低保户、贫困户和困难家庭出资部分予以重点支持。要避免条块分割,探索整合小区改造资金、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拓宽资金来源,统一调度使用。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市、区城市更新部门要充分考虑实施项目的成熟度,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切实做好财政预算滚动计划。制定城市更新项目验收、考核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我市城市更新资金分配使用。同时,要构建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管体系,以项目考评结果为依据,结合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

(四)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常态管养的长效机制。

老旧小区微改造要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紧密结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微改造工作机制。发动街道、社区(居委)等基层力量,发挥居民基层协商自治作用,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实施效率。具体而言,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多元化模式,实现长效管养机制全覆盖。

在街道、社区和居民层面,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和经过微改造可以达到引入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小区,要积极引入规范化的物业管理。街道、社区应帮助、指导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特别是要优化诸如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等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机制,在业委会成立、审批、备案各方面予以支持。在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入环节上,要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度和认可度,着重明确服务内容,确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同时,探索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提前介入微改造方案的做法,参与谋划小区停车位、公共空间利用、管线改造和监控视频等设置的总体设计,为后期建立物业管理制度的顺畅衔接和顺利运行提供支撑。对于条件较差,无物管或物管已经退出的小区,有业委会的,可以采取所在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成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招聘诸如小区内的下岗人员等,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依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对于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个人,采取准物业管理模式,并逐步在居民适应现代化物业管理模式后,过渡到标准化物业管理。对于零散居民点,可以按照就近合并的方式,由街道、社区提供社区托底物业服务,整合区域内资源,通过区域内泊车抵偿服务、便民设施收入等弥补资金短缺,保障管理的可持续性。

在政府层面,建议借鉴杭州等城市建立物业管理的做法,出台实施适合广州实际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措施,引导业主做好后续维护管养工作,从根本上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市、区政府每年给予街道和社区一定的管理经费补贴,加大对物业管理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降低税费、补贴管理费等方式,吸引物业公司入驻。培育发展多样化的物业管理市场、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的微利、非营利的物业服务市场。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点责任人、保洁员、巡查员、志愿者、挂钩部门联系人等主体,实行对老旧小区的全天候管理全覆盖。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及时处置老旧小区违法建设、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政府要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设置考核分值和权重,开展定期考核,采取设立专项经费并“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予街道,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建管委的日常运作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其在人、财、物保障机制的探索,借此筑牢居民社区自治的基础。从各个层面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在“共同维护、共同承担、共同受益”理念方面的宣传,提升居民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自觉。构建良好公共道德风尚,推动形成良好的社区建设管理秩序。最后,应鼓励有能力的老旧小区自发开展微改造工作,加强政策指引,适当予以补助,推动形成老旧小区自我更新的新常态。

(五)完善老旧小区微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系。

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建议制定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内容建议包括老旧小区认定分类、改造程序指引、涉及主体及其权责关系等。在配套政策体系方面,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规划调整的指导意见,包括涉及的相关规划政策和土地政策。我市可针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新建房屋和老旧小区微更新改造的差异,进一步健全符合广州存量用地和老旧房屋更新改造实际的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机制,确保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研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适用土地、规划、消防标准体系,配套出台有关措施。同时,根据我市实践情况,积极向省、国家提出立法和政策性建议,研究**老旧小区新增设施有关难点问题,同时注意避免城市更新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底层高密度向高层高密度的转变。增设电梯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重要、迫切的民生问题之一,建议参照北京等地的做法,及时总结荔湾等区增设电梯工作经验,加快研究提出适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两个2/3”规定,通过有效协调争取底层住户支持,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解决筹措资金问题等,有效推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难题的突破。此外,建议积极研究扩大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相关政策。可以参照杭州市做法,进一步探索放开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适度减少公产直管房数量,既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提高居民获得感。

(六)进一步巩固微改造的公众参与基础。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四

根据《关于印发12月份民生工程工作安排计划的通知》(财民生办函〔20xx〕31号)要求,现将20xx年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改造27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58.3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1122户。我市已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并于20xx年11月底前全部通过竣工验收。通过“一次改,改到位”,实现“路面平了,道路宽了,路灯亮了,设施全了,环境美了”,受到广大居民好评。20xx年11月,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市,7个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市更新项目。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xx年10月15日印发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简报(第二期),刊载《铜陵市多向发力推进社区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一文,专门介绍推广我市经验做法。

20xx年,我市计划实施省级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1500套、基本建成1513套。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棚改新开工1879套,占省目标任务的125%;基本建成1803套,占省目标任务的119%,均已超额提前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1.高位推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区政府和住建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区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包保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二是充分尊重民意。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楼栋网格员培训,详细了解改造方案、吃透政策,做好入户宣传和协调沟通工作。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充分吸纳居民意见,将“怎么改”与“怎么管”同步考虑,制订改造后老旧小区管理方案,突出长效管理。三是加强协调督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严格落实“旬督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工程顺利进展。

2.精心谋划,优化改造设计方案。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编制20xx-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制订年度改造计划。我局组织编制《铜陵市老旧小区功能修补专项规划》,以控规单元为单位,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环境提升和服务功能完善。重点开展违章拆除,雨污分流,道路和水电气管网整治,通讯线缆整治,绿化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增设停车位、充电桩、路灯、消防、智能安防、居民休闲健身设施,适老化改造等内容,并结合小区实际,增设养老、托幼、居民活动中心、物业用房等便民服务设施。优选设计队伍,在方案设计阶段,通过“两上两下”,充分征求并吸纳居民意见,多轮修改,确保规划设计方案充分体现民意。

3.打造样板,提升老旧小区品质。选择解放东村、新城花园片区作为试点,按照“统一颜色、风格、样式,留住城市记忆,与周边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的设计理念,聚焦小区雨污分流和道路设施改造、小区出入口和一楼院墙整治、绿化提升、适老化改造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我局会同规划、发改、公安、数据资源等部门,邀请省市规划设计专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涉及方案严格把关。组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导组绿化、市政、供排水方面专业人员,深入现场督查指导,强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后期管理全过程管控,为全面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品质提供范例。

4.加强监管,致力打造满意工程。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二是引导居民参与,在每个改造小区选聘3名业主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方案科学合理,过程公开透明。四是将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监理、社区和业主代表参与管理、县区住建部门监管与市住建部门派驻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监督相结合,落实全方位、多层次、网格化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五是县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参加,严格按程序对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考核评分。

5.多方筹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建立共担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共担的总体思路,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原则上由政府主导,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指导管线单位在小区改造的.同时对老旧管网进行改造。鼓励利用老旧小区闲置房产改造成居民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等。二是创新筹资模式。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明确市、区(县)资金分摊比例。鼓励区(县)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引入社会化资本参与经营性服务设施投资和后期管理,实现建设、管理、运维一体化。三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铜陵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类资金用途,严控工程造价,加强资金监管。要求县区及时筹措配套资金,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6.加装电梯,解决居民爬楼难。为解决试点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加装电梯工作持续推进,市住建、规划、市场监管、财政部门今年4月联合出台《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修订)》,依据《民法典》适时调整征集居民意见的比例和同意率;提出不同楼层出资参考比例,便于业主协调一致意见;精简申报程序,建立部门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和水电气、通讯管网改造绿色通道,强化属地安全质量监管;明确增设电梯工作所需资金,在财政给予适当奖补的基础上,可采取业主自筹自建与社会资本代建使用者付费等方式。鼓励辖区建立加装电梯工程队伍库,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加装电梯优质优价。目前全市已有26个单元加装电梯建成投入使用,40个单元陆续进入施工阶段。

7.立足长远,推动改造后期管理常态长效。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后期管理同步考虑,通过制订物业服务方案,明确和公示物业费标准,公开选聘物业企业入驻。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准物业服务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和市场招投标挂钩,实现优胜劣汰。深入贯彻“解业主之忧,纾企业之困”服务宗旨,开通“铜都物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搭建铜陵市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处理物业投诉问题,提供维修、家政等便民服务。开展阳光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车辆乱停放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印发实施方案,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推进老旧小区道路命名和录入交警平台、停车线施划、宣传劝导、依法处理、互通互认等工作。

通过实施27个老旧小区改造,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利用小区边角和空闲地块,共增建停车位1900余个,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引进铁塔公司、城森智慧城运公司投资新建非机动车充电桩1100个,杜绝“飞线”充电安全隐患;增设及更换路灯1308盏、增设楼道灯8259个,解决居民夜间出行不便;铜官区新城花园、解放东村等4个小区实施供电和通讯线缆下地改造,义安区天使小区、观湖东苑二期和枞阳县商城一期、金坛花园小区实施通讯线缆下地改造,老洲镇大包墩东苑实施通讯线缆桥架方式改造,破解老旧小区“蜘蛛网”难题。修复路面21万平方米,绿化提升10.12万平方米,增设智能安防设施125套,共完成改建公共活动广场约46000平方米,配置健身器材220套、健身步道11.8公里,改建居民活动中心、物业服务用房5100平方米,提升了居住品质。

1.快速启动工作。一是在20xx年棚改任务计划确认基础上,我局印发《关于印发铜陵市20xx年棚改和第一批征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棚指〔20xx〕1号),明确各县区本年度工作任务。二是为规范推进棚改工作,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铜陵市20xx年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抓调度、强化联动抓落实、依法依规抓强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常抓统筹调度。一是组织调度推进。7月,我局召开年中棚改和征收安置调度会,对各县区棚改滞后问题一一梳理,做到问题件件清,应对方案件件有,确保后续棚改工作持续推进。二是现场调度推进。9月,市政协副主席孙中辉现场视察狮子山独立工矿区棚改项目,详细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对此指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快工作推进,建立工作专班,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前往铜官区狮子山独立工矿区、枞阳县上码头、义安区五松城区城北片进行现场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要求相关棚改项目加快推进速度,做好棚改任务完成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推进。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将棚改纳入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对县区党政领导实行双考核,并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出台考核测评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推进措施、考核奖惩;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实行交办、会商、督办“三单”推进和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制度。

3.做好资金保障。20xx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棚改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政策性补助资金3176万元;组织县区申报发行棚改专项债券4.2亿元,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加大对外宣传。棚户区改造作为省民生工程项目,我局高度重视,采取在主流媒体刊登文章、发放宣传图片、电子屏播放宣传语等多种形式,面向受益对象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我局在人民日报安徽频道、铜陵日报、铜陵网络台、工作交流等媒体刊登我局棚改民生工程信息8篇;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设立“民生工程”专栏,每月公示市住房城建系统民生工程项目内容和进展情况,有效提高了群众知晓度。

1.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指导县区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认真制订落实小区长效管理方案,公开选聘综合实力强、管理业绩好的优秀管理单位进驻。进一步拓展“红色物业”覆盖面,在新城花园、解放东村、金口岭村、金口岭东村等10个小区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搭建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多方参与的沟通议事平台,促进小区管理规范有序,各类设施得到有效维护。

2.进一步细化改造方案。组织县区政府会同社区及相关单位深入20xx年拟改造的31个老旧小区调查改造小区的具体情况,了解居民需求。公开选聘具有丰富经验、综合实力强的设计单位,努力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和环境品质。按照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深化方案设计,不断丰富和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内容,因地制宜推进大片区统筹改造、跨片区组合改造,实施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挖掘、整合存量资源,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配套短板,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能化改造,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打造亮点特色,促进城市综合更新改造提升。

3.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在明确上级补助和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作为筹资主渠道前提下,鼓励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多个小区改造项目打包运作,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部分房屋拆除改建、增建相结合,完善小区各项功能,提升小区品质和价值,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尤其是实力雄厚的企业整体承接改造项目,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1.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继续督促县区做好与市第三方绩效评价和上级考核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省住建厅积极对接了解我市棚改项目年尾排名情况,并认真做好考核迎检准备。

2.做好明年棚改规划工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做好20xx年棚改项目总体安排。进一步梳理20xx-20xx年三年棚改计划,从推进城市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出发,计划20xx年棚户区改造1020套,做到早谋划、早落实。

3.做好资金争取工作。针对明年棚改项目,坚持政策导向,积极与省住建厅对接,抢抓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把推进棚户区改造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做好棚改项目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为棚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五

据统计,县城区有住宅小区530余个,其中老旧小区(2005年前建成)441个,占城区住宅小区总量的80%以上。老旧小区大部分建成于上世纪**十年代,多为6层左右的高密度住宅楼小区或零散的临街独栋楼房,以单位福利房、房改房、旧城改造开发房、拆迁安置房等居多。老旧小区多数无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大多采用业主自治管理或聘请夫妻门卫看守小区大门的方式进行日常管理;建筑外立面陈旧,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因年久失修无人维护,建筑外墙渗水,道路破损,化粪池、排水管堵塞,供水管网跑冒漏问题严重,电路设备老化等问题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需求;因当时设计条件限制多数没有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普遍;老旧小区多数业主为年纪较大不愿离开主城区生活的老年群体以及部分在县城务工的租住人员,对老旧小区改造有意愿但不愿自筹资金对小区进行改造,寄希望于政府包干改造。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明确部署,要大力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从国家层面将原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保障性安居工程向老旧小区改造倾斜。我局从2019年2月起组织县城区三镇、公房管理所对县城区老旧小区按2000年前及2000年至2005年建成进行了初步摸底调查,同年5月,又再次进行了查漏补缺的摸底,通过摸底也收集到了各社会各界及普通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为我局今后更好的开展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意见。

县凯江镇朝阳东路社区书记黄勇作为基层干部,通过多年与群众打交道收集到众多群众意见,代表多数群众提出不是所有小区都适合改造,应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优先改造部分业主改造意愿强烈且水、电、气、排水等管线老化、外墙或楼顶渗水严重的小区,先帮助群众恢复住房的正常使用功能,再在资金结余的情况下改造小区临街立面、小区内停车位、绿化等小区风貌工程。

县住建局退休职工肖乐全作为2020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户代表向我们表达了他的意见,在改造过程中应注重方式方法,要有专业的规划,应充分发挥业主的积极性和参与性,由小区业委会或社区组织小区业主按改造内容适当筹集前期费用,不能全部由国家负担,在改造前业主对改造方案有意见应及时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反馈,不得在改造过程中阻断改造工程,同时施工队伍要注意施工文明,尽量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作息;作为一代建设人,还提到对城区内的改造应按片区统一规划和改造,确保主城区外立面的统一性,也可以通过片区改造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社区服务用房、市民便民中心等社区公共配套。

县蚕种厂宿舍住户刘跃林曾因小区合表用水漏损率高,业主矛盾突出的问题多次向我局反映希望尽快对小区水表进行分户改造,我局也将该小区纳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当其得知该消息时激动的表示对党和政府的感谢,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认为国家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视,作为业主享受到了实惠一定会全力配合,并动员其他业主配合,但也希望政府部门加强对改造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管,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让惠及广大普通百姓的好事变成豆腐渣工程,辜负国家的期望。

对于群众的期盼和建议,我局都充分理解并将其作为今后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见,充分结合民意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老旧小区改造“改哪里、怎么改、谁出钱、如何管”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根据《意见》我县将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成立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执法局、水电气通讯运营单位等相关单位和城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专营企业的职责,齐抓共管,统筹协调机制。

(二)摸清家底,建立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我县老旧小区基本情况再次全面清理,摸清掌握老旧小区的分布、现状、改造意愿等,摸底情况报县住建局形成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清单。

(三)制定改造计划,分类推进。由属地政府加强宣传,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根据财力及资金筹措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方式,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制定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提前谋划,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提前做好改造工程前期可研、立项、设计等准备工作,以便在上级部门下达支持政策时能够及时争取上级资金,提供申请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居民自筹资金、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四)制定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施,尽快研究制定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明确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任务、实施步骤等,进一步精减和优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尽快落地实施。

(五)继续推进2019及2020年已申请到国家改造资金的2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计划实施,同时配合县财政局做好今年包装的县公园街片区及南门广场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的债券发行工作,筹集3.5亿资金用于片区老旧小区急配套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严格按建设程序,选择资质优、协调组织好、施工水平高的专业施工队伍参与改造施工,我局将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同时建立项目业主单位、属地乡镇、社区、居民代表合理监督机制,强化对项目的跟踪督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根据市政协2020年工作安排,x-x月份,由xxx副主席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多层面座谈会、外出考察等形式,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据调研组不完全统计,我市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xx个(乐成街道xx个、城东街道x个、城南街道xx个),总建筑面积xxx多万平方米,涉及xxxxx户,xxxxx人。其中,xx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xx个,涉及xxxx户,xxxxx人。调研发现,老旧小区“三多”“三少”“三缺”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居民改造意愿普遍强烈。

(一)建设标准不高,多孔预制楼板结构多、建筑管线老化多、安全隐患多。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原建设标准较低,不少建筑是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经过二三十年的使用,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建筑楼体、外立面、楼梯破损以及电气线路、水污管网老化严重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非常强烈。如xx区xx栋建筑有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的xx栋,xx小区xx栋建筑有多孔预制楼板结构的xx栋,调研组走访发现其中部分房屋主体出现不同程度的倾斜,部分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墙面脱落,看上去安全隐患较大。xx小区其中一条覆盖一半以上建筑的电力线路,每逢用电高峰期就频繁停电,今年夏天刚开始就连续三个晚上停电,群众强烈要求后实行了线路分流改造。xx近几年都出现了管道堵塞、化粪池溢出等情况,业主们不得不雇佣疏通公司来清理。多数老旧小区建筑住宅阳台洗涤污水管与屋面排水管相连,导致雨污混排现象普遍,很多排水管还是球墨铸铁管,大部分已经腐蚀损坏严重,此外大多数消防栓都已损坏,无法正常出水。

(二)配套先天不足,电梯少、停车位少、公共服务设施少。老旧小区总体上存在着居住功能不足、配套设施短缺、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等问题。如老旧小区大部分是x-x层建筑,基本没有安装电梯。据调研组初步统计,xx区老旧小区xxx幢建筑数千个单元楼,仅有电梯xx部。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规划相对滞后,因停车位不足造成的乱停现象十分普遍,近年来虽然有开展公共停车区域的优化调整,但车位仍是“僧多粥少”,出入通道甚至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停放情况依然存在,如xx二区居民车辆xxx多,停车位仅xxx个,居民反映每天回家都要抢车位。老旧小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明显缺失。据调研,xx个老旧小区中,仅xx个小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包括x个违建),x个小区有老年活动场所,x个小区有托幼场所;很多小区的公共娱乐设施如健身器材严重老化,甚至根本没有配备;公共厕所配备不足,xx街道xx个老旧小区就有xx个没有公共厕所。

(三)居住环境差乱,人防技防缺失、组织管理缺位、物业管理缺乏。老旧小区违章搭建、毁坏绿化、杂物乱堆、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房子乱租等现象十分常见。如老旧小区很多车库住着老年人、新xx人,有的xx平方米的车库住了x-x个人,在车库内吃住同室,有些煤气罐或电磁炉就在床边,消防隐患相当严重;部分住户将洗衣板直接放在车库边上,洗涤等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路上,严重影响小区面貌;部分建筑一楼或者车库还被租用作为经营场所,如在xx小区车库或者一层被用作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教育培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老旧小区多数人防技防不到位,部分保安岗亭形同虚设、无人值班,部分监控摄像头存在聚焦模糊甚至失效。如xx小区的监控室三台监控屏幕在调研时竟然全部黑屏;xx区不少楼道门禁系统形同虚设,长期无法使用却没人修理。据调研,目前xx个老旧小区中,有xx个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xx个小区没有进驻物业管理,xx个小区没有建立党的组织,而且很多业委会只有组织,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没有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没有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

2019年x月以来,国家部委、xx省、xx市相继出台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文件,各级政府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极为重视。《xx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中我市2020-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x个,目前我市已上报xx小区、xx区、xx、xx小区等x个小区改造项目,万平方米,涉及约xxxx户。

(一)小区底数不清,改造机制不健全。

我市城区老旧小区存量大,不同小区的改造规模差异明显,改造任务复杂。但目前我市尚没有编制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规划,小区情况掌握不够,对改造的总量缺乏准确数据和具体安排,也缺乏具体的建设标准和政策支持。如市住建局、市文明中心、属地街道都有部分老旧小区的简单统计数据,但数据各不相同,老旧小区规模、房屋质量状况和业主构成等关键数据缺失,配套设施、基层治理情况不清。同时我市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行动工作推进相对滞后,实施方案现在还没有出台,群众关注的改造资金居民自筹比例、补助基数以及与水电气污等权属单位专项工程衔接的具体政策支持尚不明确,而对比兄弟县市区,xx、xx已经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xx、xx、xx也陆续公布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此外,我市还没有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由住建部门的一个科室负责工作对接,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责任单位权责不够明确,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资料档案不全,改造技术有难题。

据反映,部分老旧小区前期的设计图纸和建设资料缺失,有的只有总平图却缺失地下综合管线图,有的干脆什么资料都没有。如前期住建部门为今年启动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做规划设计,去档案馆等多处也没找到建设时的设计图纸,不得不聘请专业机构对小区情况进行重新测绘,无形中增加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xx街道干部为解决xx小区居民和村民权属纠纷,找了几个部门也没有找到当时的规划平面图纸,无法明确四至,难以划分权属。同时,老旧小区建成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各单位对小区进行了各种后期施工改造,建筑、绿化等部分结构改变了,电力、给水、排水、通信、天然气等地下管线迁移了,即便拿着旧时的资料图也不能照样设计,需要实地核对,否则稍有误差就可能挖破管线。据xx公司反映,xx区地下管线复杂,规划设计完成后工程推进缓慢,至今现在仍未开工;xx小区地下管线走向不详,社区、小区无人能说得清楚,给天然气改造设计增加了很多困难。此外,改造施工需要使用一定的钢筋、混凝土等建材,而老旧小区面积有限,楼距不足,空地较少,由于场地的限制会进一步加大改造的难度与施工的风险,甚至可能影响百姓生活与人身安全。

(三)居民需求多样,现实矛盾不乐观。

调研组走访调研了解到,多数居民希望拆老房子住新房、改装使用天然气省钱、加装电梯方便老人,还对小区绿化与道路、停车场以及树木的高度、防盗窗的改造存在多种意见。可以看出,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迫切,对配套服务的需求多样,对政府实施改造寄予高度期望,但居民需求与改造的条件、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小区个体之间的差异、居民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的多样性使得老旧小区的改造更加复杂。如电梯加装方面,近年来老旧小区居民要求加装电梯的意愿一直较为强烈,但因加装电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邻居无一反对意见、房屋鉴定报告b级以上等条件限制,自20xx年以来申请加装的成功者寥寥,仅有xx小区、xx、xx公寓x个小区共计x台电梯。供水改造方面,一些老旧小区x楼以上住户水压不足,只能靠自家的水泵和水塔来增压供水,一些住户水管总是不间断地出现黄水,饮水安全有隐患,一旦改造将是整个片区大面积停水,居民用水短期不能保障,且面临低层用水正常的居民不同意改造的情况。适老化改造方面,调查发现老旧小区老年人比例明显高于新小区,据街道统计数据显示,xx岁以上的老人如xx小区xxx人(占xx%)、xx小区约xxx人(占xx%)、xx小区xxx人(占xx%)、xx小区约xxx人(占xx%),随着老旧小区“老龄居民”人数的不断增加,老年人无障碍出行、休闲娱乐活动、群体安全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等需求也日益明显,但一些项目限于场地、资金处于无法可改、无处可建的尴尬境地。

(四)资金问题突出,业主共建意识弱。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总规模较大,据部门反映,部分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改造工作面临着财政资金“投不起”、居民和社会资金不愿投、后期管护资金缺失等问题。据初步测算,假设按照补助基数xxx元/平方米计算,仅今年计划的x个小区项目补助就超过x个亿。虽然***、省拨付一定专项补助基金(xx市级仅对xx、xx、xx区等各实际功能区实施补助),市财政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并且根据现有文件规定,符合***财政补助的改造对象主要是xx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不包括居民自建房为主的老旧小区,但在我市该时间段内老旧小区或多或少夹杂着自建住房,如xx小区商品房xxx套、自建房xx套(间),xx小区商品房xxx套、自建房xxx套(间),xx小区商品房xx套,自建房xxx套(间)。因此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无法享受上级财政补助,很大程度增加了本级财政的投入负担,影响改造工作的大范围推进。同时,调研发现部分居民缺乏“共享共建共治”和“购买服务”的观念意识,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政府的事情,自己不用花钱,等、盼、靠政府投入思想非常普遍,因此往往改造意愿很强烈,说到投钱就沉默。

(五)长效管理缺乏,改造成果难维持。

老旧小区在历年各类创建工作中,虽经过几轮环境整治或单项改造,但“脏乱差”现象总是卷土重来。尤其是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老旧小区防控难度普遍大于新式小区,如多个开放式老旧小区为确保隔离到位,不得不封闭起来,但多次发生封闭隔断障碍被破现象,进出人员的隔离防控存在疏漏。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区治理力量不足,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业委会方面,很多小区业委会是退休干部、热心人士在管理,他们没有执法权主要以劝导为主,有时感叹“管了也没人听”,有时认为管得多了会得罪人,业委会整体职能作用没有发挥。如一些居民在绿化或空地上圈地种菜,甚至在公共场所养鸡养鸭、搭建铁皮棚等,屡劝不止。物业方面,老旧小区收缴物业费困难与物业管理不到位的矛盾比较突出。老旧小区多数住户不愿意缴纳较高的物业管理费,导致物业公司不愿进入老旧小区;即便引入收费标准较低的物业(据了解目前最低为xxx元),部分业主因对小区管理存在分歧不愿意交物业费,部分业主认为是自建房不需要交物业费,如xx小区xxx多户,2019年大约xxx多户居民没有上交管理费;物业费收缴不到位,直接导致物业管理难以维持,最终降低服务标准或直接撤离弃管,形成恶性循环。街道社区方面,社区工作人员除书记、社工外,普遍没有固定薪资,社。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区的很多工作人员要么是新进大学生,要么是临时人员,基层工作经验匮乏或工作主动性不够,加上社区工作经费缺少,平时忙于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指标,极少参与老旧小区的管理;街道及驻社干部走访巡查小区时间不多,对现有的小区业委会很少开展培训指导,往往造成“前期鼓励成立业委会,最后却任由其自生自灭”现象。如果改造完成后小区管理方继续缺位,就会导致改造成果无法维持,步入“改造—破坏—再改造”的怪圈,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

三、几点建议。

(一)健全机制,摸清底数,加快出台规划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是个系统性工程,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市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分工,划分目标责任。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快组织开展全市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真实准确掌握老旧小区规模、房屋建筑本体、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状,以及居民具体的改造需求等情况,建立全市老旧小区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议将调查对象范围放宽至20xx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在此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三年计划”,明确老旧小区的具体分类和改造批次时间,明确改造的具体内容和建设标准,明确改造的投入保障和组织实施。规划应统筹好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的关系,建议将老旧小区改造和文明城市创建、“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未来社区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机制,研究出台针对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的政策措施,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注重前期,统筹推进,合理把握改造节奏。

住建、资规部门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和图纸的查找整理,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相应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改造带来的实效和好处,尽可能地取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比如对比改造与拆后重建的费用,若差距不大建议实施“就地重建”;有些房屋可以进行改造,但其不适合我市的长期发展规划,要避免改造的重复浪费。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三)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改造提升居住环境。

城市的发展和社区的建设都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建筑改造、道路交通和停车、管网系统、景观绿化、适老化改造、社区服务体系6大方面,因地制宜来确定各小区菜单式改造内容,优先安排居民群众反映集中、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一是支持存在多孔预制楼板等安全隐患较多的老旧小区拆旧建新。此类小区进行综合改造价值不大,反而还会增加安全隐患,建议采取拆旧建新的办法。可在危房鉴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采取不同的安置方法。具备开发潜力地段的小区可引进开发商进行重新开发,适当提高容积率,一并将托幼、养老、医疗等便民服务嵌入,提升土地的利用价值;借鉴鹿城等地做法,向需拆迁改造的住户发放安置房“房票”,购买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实现异地安置。二是鼓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参照xx、xx等地做法,尽快出台电梯资金补助方案(xx按电梯加装费用xx%给予最高不超过xx万元/台、xx给予符合条件的xx万元/台补助),进一步优化电梯安装申报和审批流程,小区改造条件成熟的可适当降低加装电梯的启动门槛。若财政紧张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三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开展改造,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打通消防通道。四是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功能。优先解决水、电、气、路、排污等问题。改造零星空闲用地、改造绿化带或与周边单位共建等方式增加停车位,有条件的增设汽车充电桩和电瓶车充电棚。拓展居民公共活动空间,及时维修翻新小区内破损的公共休闲设施,增设小区健康步道、休闲游憩场地和健身器械,条件成熟的要建立完善老年人活动中心,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托育机构。

(四)多元投入,加大保障,健全资金筹措机制。

市政府要研究明确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的政府和居民资金负担比例,做好财政投入保障,探索构建政府政策性引导、居民共建性出资、企业市场化参与、社会全方位支持的多元化融资机制。一是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探索老旧小区专项债券等融资方式,鼓励金融系统开发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优惠金融产品,探索居民户内改造、装修、节能减排等消费领域的个人贷款金融服务。二是探索利用增建商业设施、翻建结合扩建等措施,合理利用小区及周边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占地,在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开发;通过制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出台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适当降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用于改造的申请门槛,减轻老旧小区改造筹资压力。四是充分发挥责任企业和责任单位资金作用,加大对水电气网等垂管部门协调力度,在预算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提高灵活度,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便利。

(五)综合施策,规范运作,促进小区长效管理。

要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持续加强老旧小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一是党建进小区,以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加大街道对老旧小区的管理力度,建立驻社干部联系老旧小区的工作制度,加强对业委会的培训管理,规范业委会资金管理和物业监管等制度。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可以进一步充实业委会的红色力量,还未成立业委会的可以帮助成立小区临时业委会,在管理过程中逐步物色小区的能人志士加入业委会,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管理机构,夯实小区管理基础。条件成熟的小区可以建立党支部,提供党组织为民服务清单,以“红色”力量激发老旧小区管理“新动能”。还可以借鉴xx做法,出台文件明确党员机关干部必须兼任所住小区楼长、单元长等,赋予其社区服务职责,带动居民共同参与到小区治理。二是物业进小区,以专业服务促进小区管理。根据不同小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采取社会化管理、准物业管理、社区自治管理等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建议建立物业管理征信系统,对业主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警示,对物业企业管理失信并造成小区严重后果的进行曝光。对于一时难以引进物业企业的,可由街道设立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在各准物业小区设置管理处,形成系统的管理网络,实施准物业管理。三是执法进小区,以乱象整治规范小区管理。联合司法、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多部门集中梳理小区常见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明确执法责任单位,编制违法事项清单并在小区公告。通过“城市大脑”建设延伸到小区,采取摄像头抓拍违法行为的形式,开展“非接触性执法”,由指挥中心分派给各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加强业委会、物业和属地社区、街道的沟通,定期召开小区社情研判会,对小区的各种违法情况进行分析,加强对小区管理的支撑,完善小区执法治理体系。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七

根据在2016年度常委会《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公共用水、小区基础设施等存在问题,在陈建华主任等常委会领导的倡导下,常委会将“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定为常委会2017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2017年3月,陈建华主任批示成立了由唐航浩副主任任组长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率队多次深入调研,并要求调研组以福南新街大院为典型,解剖麻雀,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为推进该项重大民生工程、营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组先后4次到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深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明察暗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组织市城市更新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越秀区政府、荔湾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调研会议,于6至7月先后赴杭州、北京、天津、合肥进行专题调研,并通过期刊、杂志等途径查找国内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实践案例分析、报道等文献,充实基础资料。

在认真调研我市各区典型微改造项目,特别是在认真分析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主要做法进行分析和总结,梳理并归纳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书面征求课题调研组成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城建环资专家库专家对报告初稿的意见,综合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全市工作概况。

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中心老城区越秀、荔湾量最大。据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汇总统计,我市拟将2000年前建成的779个老旧小区实施分批改造。其中,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建成老旧小区31个、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建成老旧小区198个、1980年至1990年建成老旧小区224个、1990年至2000年建成老旧小区326个,一共包含约3.77万栋房屋,建筑面积约51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80万户,人口约260万人。

各区、镇街作为落实主体,负责数据摸查、项目评估、方案编制、方案审定、资金统筹、项目实施、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建立长效管养机制、信访维稳等工作。微改造已经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开展调研摸查。根据2015年国家住建部要求,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各区对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居住小区进行系统摸查,同时了解民意诉求,掌握老旧小区微改造一线实际情况。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2015年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发布。2016年底,市城市更新局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有关任务目标,并明确了有关改造内容,有关工作全面铺开。

2017年安排90个,资金约2亿,总用地面积约526公顷。

外围临街餐饮店较多,消防通道屡遭堵塞,油烟污染扰民严重等,导致社区综合环境破旧、杂乱,对此居民的改造意愿非常强烈。

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完成了升级改造,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优化。

继第一期微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赴福南新街社区调研,提出后续改造建议,推动打造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示范项目。与此同时,16-27号大院周边其他居民纷纷表示出强烈的改造意愿。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等也计划以此为契机,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在全区的铺开积累经验,开展了调研摸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通过区先行垫付和申请纳入市资金计划,奠定资金基础,统筹有序实施。截至12月11日,项目立项调整待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编制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目前,街道已基本完成小区内低矮建筑和原有建筑面积、产权、居住户数摸查和居民意愿征询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周边社区微改造案例有关材料)。

福南新街小区的微改造过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在海珠区将福南新街16-27号综合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南石头街道后,该街道迅速行动,确立了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着手的原则,将其列入街道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争取区相关部门认可和支持,抓紧推进。

积极协调区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参与到改造中来,为改造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3.民意为先,广纳意见。由于该小区属于典型的无物业管理老旧工业宿舍区,为克服出现居民不理解、意见不统一、集资难、不支持甚至阻挠改造等社区改造经常遇到的难题,街道改变以往政府主导、自定方案推行改造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前期居民意见收集工作,摸清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改造底数,组织工作人员逐家逐户上门派发调查问卷,走访调查率达85%。此外,还针对居民提出的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破旧、车辆乱停放和噪音污染等方面问题不断完善改造方案。

4.居民自治,群策群力。为充分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促进居民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居民自治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多方努力下,街道指导该有关居民楼成立大楼管理小组,负责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宣传和沟通工作,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出“街道要我改”到“主动要求改”和“有人协调改”的小区改造氛围。

5.全程监督,保证质量。为保证小区改造工程质量,街道安排居委会和大楼管理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到微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导,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居民意见。大楼管理小组定期向全体居民通报改造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保障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6.成效明显,居民满意。此次改造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困扰大楼居民多年用水难、居住环境差问题。随着供水系统的更换,大院环境的整饰和逐渐美化,居民群众日益感受到改造工作带来的对生活的切身改变。经过改造,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成效明显,受到居民一致好评,周边尚未改造的小区居民也纷纷表达了强烈的改造意愿,福南新街微改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其他典型微改造项目现状及其分析。

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调研组通过调查走访、随机暗访等方式深入越秀区仰忠社区,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协和社区、西湾东社区,恩宁路永庆坊和十三行历史文化街区,天河区石牌村,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实地考察了多个典型微改造项目,并与有关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街道进行座谈交流,以掌握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梳理了各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典型项目的工作重点、组织筹建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1.上述典型项目的工作侧重点。

(1)以改善民生基础设施为主要方向的有:

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微改造项目主要改造了辖内道路,进行了雨污分流、供水管网改造和三线整治并相应增设公共设施等。

(2)以维护和传承历史风貌为主要方向的有:

白云区柯子岭微改造项目对牌坊及外立面进行了整改装饰,并把握该村客家文脉,打造了客家风情长廊。

(3)以整治提升环境景观为主要方向的有:

黄埔区已经完成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计划对文冲船厂生活区的破损建筑外墙等进行整饰及改造。

2.上述典型项目的组织模式与资金筹措特点。

越秀区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将珠光街作为越秀区老旧社区‘三线三管’整治试点”有关批示精神,选择仰忠社区为试点,成立了时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仰忠社区微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社区内设立微改造建设办公室,下设公共设施改造、旧楼宇改造、人居环境改造、综合协调、资金监督审查等五个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微改造落实,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95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450万元,区财政1490万元,社区居民集资约10万元。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通过居民自筹、政府补贴的形式解决资金来源,其中政府负责公共部分的设施投入,市级安排资金600万元,区级安排150万元,居民负责入户部分的改造投入。荔湾区西村街道社区微改造起步较早,主要由政府出资1000多万予以保障。该社区形成了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的“西村经验”,主要特点是在实践中探索出“先自治、后改造”模式,制定了社区建管委产生及工作条例、议事机制、社区微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等,创造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自治,社区自治助推基层治理”的工作模式,由社区党支部、建管委作为工作主体,由建管委、居委会、街道共同动议决策,由建管委和街道专业科室共同监督实施和验收,由建管委做好后续管养工作。其改造项目以下水道、风水亭、路面翻新等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为主。恩宁路永庆坊以“政府主导、企业承办、居民参与”的“民改商”形式实施修缮维护,对居民生活区实施改造,片区内43栋房屋被荔湾区政府回收,居民就近安置。通过公开招商引入万科集团建设及运营,并给予其15年的经营权,计划总投入资金约为1亿元,建筑成本回收周期为12年半。期满后是将经营权交还政府还是继续探讨新的合作模式尚未确定。永庆坊仅为恩宁路微改片区的一期试点,政府计划将继续发展二、三期项目。天河区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和石牌村改制公司,推进石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了驻点工作组,每日召开施工碰头会,每月召开各方联席会,项目一期市级安排资金1000万,区级安排1008万。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有关部门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改造的各个阶段,指导组建了建管委,推动解决了大院外立面破损、“三线”乱拉、停车混乱、公共设施缺失等问题。

(四)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总体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南石头街等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经综合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调研情况,现归纳我市微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

1.对于微改造的思想认识亟需提高和统一。

写有“广州市历史建筑”字样的牌子被悬挂在某历史建筑违章附属物上等工作细节把握不严、标准不高等现象。这些观念和思想都未能全面体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性质、宗旨和方向,急需厘清思路和统一认识。

有些区先天条件较好的小区却安排了资金投入量相对庞大的锦上添花工程;

将珠江两岸、主干道旁的老旧小区纳入首要改造项目,而内街内巷的老旧小区相对延后改造,等等。对于一些历史街区,如荔湾区十三行街区,调研组了解到,有关方面对后续二、三期改造也没有完整的基本计划。此外,随着年代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和管理水平不断升级,新的老旧小区还将逐步形成。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二三十年才会出现老旧问题,但一些高档电梯商品房小区,日久失修一样会出现问题。如东风西路的某高档小区,一向是广州老城区的指标性楼盘,小区分三期开发,楼龄分别为14至22年。但该小区在2010年曾遇到部分外墙铝塑板老化,两次发生外墙铝塑板大片脱落的安全事件,最终不得不求助于消防人员上门排险。因此,在全市层面,急需建立一个动态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需改造范围的工作机制,依靠现代技术形成数据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区两级层面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的微改造总体规划、实施策划和实施计划。

3.资金保障效度、力度亟需提升。

三是微改造属于市、区共建工作,工作内容和资金保障各有侧重,但目前各区财政支持力度不一,部分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过于依赖市级财政资金,造成市安排的资金支出进度不理想。其次,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财政出资项目没能有效覆盖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的建设内容中的规定项目的危房治理、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改造、燃气入户改造等规定由个人出资。相当数量老旧小区居民不愿出资,项目改造过程中对此未能有效覆盖,导致微改造不完全不彻底,影响到社区微改造项目的整体效果。同时,由于我市老旧小区数量庞大,且微改造是一项长期性、涉及面广、投入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必将难以持续,因此,微改造资金筹措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4.微改造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其次,上述法律法规涉及微改造的多数条文为原则性描述,实践指导性不够强;

再次,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内容广泛,涉及问题复杂,除包括改造目标、范围、主体、程序等以外,还包括产权认定、各利益主体权责划分、资金筹措渠道来源等重要问题,需要一部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加以统合和规范。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划、建设、财税、产业、金融、文化保护等部门也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这些都影响了微改造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5.工作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有待完善。

涉及到微改造工作流程的主要是市城市更新局印发的《广州市微改造工作流程指引(试行)》,其内容较为简要,有待进一步细化,等等。因此,目前相关操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与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实际需要仍有一定差距。二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一方面具有解决问题的急迫性强、项目繁多且分散、工程签证变更多等特点,整体审批流程较长。另一方面,在微改造项目施工许可等审批流程方面又存在缺陷。如,目前按照市相关规定,微改造不需要进行规划用地报建和卫生防疫等的方案报批,但在微改造项目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时,却由于无法提供上述部门的审批意见而无法顺利办理施工许可等,这些都需要尽快在审批程序上出台具体指引。

6.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老旧小区微改造通常涉及建设、规划、电力、通信、供水、城管等十几个部门和单位,不少区和街道反映,协调上述部门,特别是水、电、燃气、通信等有关部门时,存在较大难度,一些企业以当年没有计划安排请业主自行申报列入明年计划为由表示难以安排。这些都容易造成工期停滞或者重复迁改等后续问题,对项目进度和预算支出等都有较大影响。如,海珠区城市更新部门自今年4月开始协调,直至目前为止,该区9个微改造项目仍未有一个项目的三线整治工作完成现场施工,严重影响后续工程的实施。

7.改造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消防的问题与矛盾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未满足建筑退缩、消防、结构安全、日照时间等要求;

受周边管线和电力增容等条件制约。

8.部分老旧小区房屋由于特殊条件导致不利于管理和改造。

一是由于企业改制、破产等诸多原因,造成部分单位小区(如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处于失管状态,同时由于产权原因造成维修、投入渠道不畅。二是位于老旧小区内的直管公房管理成本高,据了解,我市住房管理部门管理的直管房约为11万套,建筑面积500多万平方米,普遍位于老旧小区之内,由于房屋量过于庞大、位置过于分散、部分历史租户(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末因政策原因不能参加房改的住户)视租住直管房为自身福利而不服从管理等原因,管理相对困难,且因租金标准普遍偏低,部分房屋租金可能还不及管理和维修成本,增加财政压力。三是我市仍大量存在共用厨厕的老旧房屋,并伴有不同程度的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居住条件极差,以目前的微改造措施难以有效解决实际的急迫性问题。

9.物业管理机制亟待建立。

我市老旧小区大多处于低管理或无管理状态,管理机制有所欠缺,在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方面无法日常顺利开展。如福南新街小区即属于典型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原属企业进行房改后,随着企业逐步转制、解散等,小区呈现无管理状态。相对先进城市而言,我市在建立后期物业管理机制方面的确是有所欠缺的。虽然在《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有所提及,但至今未明确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含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建成后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长效管养维护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细则,使得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建成后难以明确养护主体等,对项目后期管养造成困扰,从而影响微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总之,当前我市老旧小区面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反映了我市老旧小区居民群众人居环境维护提升与城市更新过程、城市化进程未能同步发展。归根结底,这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城市中的反映。对老旧小区生活环境、居住品质的提升,关系到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社会发展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市民对城市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因此,对上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二、兄弟城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

2017年6、7月份,调研组到北京、天津、杭州、合肥市等城市学习考察。调研发现,四个城市都把老旧小区微改造(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改善民计民生、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工作,针对老旧小区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老化、外部环境脏乱、居住功能下降等问题,专门出台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利用数年时间,实现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变了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不断增强市民百姓的获得感。有关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如下:

(一)加强调查摸底,明确改造范围。

2014年,重点针对70、80年代建造的标准住宅实施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合肥市明确将2000年9月1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土地性质为国有的、房屋标准成套的老旧小区列入改造范围,2017至2019年将整治范围扩大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老旧小区。

(二)强化资金投入,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推动改造工作有效落实。北京市在“十二五”时期,市、区两级投入340亿元,全面开展以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为牵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至今已完成1582个小区、5850万平米的总体任务。天津市在2012至2015年间,完成了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作,累计投资51.7亿元(不含水电气改造等专项资金),改造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113万户、340万居民直接受益。合肥市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共投资16.87亿元,对324个、总建筑面积1176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惠及15.7万户,45.9万人,并计划于2017至2019年间投资21.52亿元,进一步整治总建筑面积1076万平方米的607个老旧小区。反观广州市,2016、2017两年才一共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推进106个微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相对薄弱。

(三)明确工作标准,切实实施改造。

对1980年(含)以前建成的,还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还可增加面积(加建阳台)。

(四)充分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各地都坚持让群众知情,问群众所需,请群众参与全过程,为微改造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天津市加强开工前现场调研,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试行“一小区一方案”。建立了旧楼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镇三级社会服务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年累计聘请了2744名社会监督员,对改造工程和接管服务落实情况实施全方位监督。组织工程验收引入了群众评判机制,现场听取群众监督员、居民代表、居委会意见,试行一票否决。杭州市危旧房改善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四问四权”,即“改不改问情于民、改什么问需于民、怎么改问计于民、改得好不好问绩于民”,落实广大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合肥市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对拟整治的小区专门就整治内容开展问卷调查,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规定需覆盖小区80%居民)才列入下一年工作计划,施工期间,接受社区志愿者和居民的监督,工程竣工后,组织街道及居民代表参与验收。下阶段,北京市也将遵循自下而上、以需定项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确定试点小区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基础类改造内容必须完成,自选类改造内容由居民共同决定。

(五)坚持让利于民,推进惠民政策。

在实施改造的同时,各地还推出增加面积、增加厨厕、出售公房等惠民政策。北京市抗震加固改造过程中,条件允许的可为居民加建阳台,增加面积,从根本上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同时,通过补贴方式鼓励老旧小区加建停车场、增设电梯,并在此基础上,引入租赁式方式,由企业投资增设电梯,并拥有电梯产权,通过居民付费使用和后期其他经营项目(如养老服务)收回投资成本。杭州市针对不成套、砖木结构、简易砖混结构房屋,实施厨卫设施进户,其中“拼厨加卫”增加面积的,仅按建安成本价收取费用,对于困难家庭还可减免。同时,该市还完善了直管公房出售政策,于2016年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市区直管公有住房出售范围,允许非成套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直管公有住房,以及原规定暂缓出售的部分未实行“住改非”的临街底层住宅、部分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确定保护的建筑物出售。

(六)引入物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都通过在老旧小区建立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管理长效机制,来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北京市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开展以居民自治、共建共享等为核心的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建设工作,引导小区逐步引入物业公司参与社区治理和建设。天津市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市财政每年拿出1.6亿元补贴旧楼区管理服务费,各小区可结合实际采取社会化服务管理公司管理、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三种管理模式。杭州市在整治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和专业化物业管理两种模式供小区居民投票选择,选择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按照“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等“八个有”的管理目标开展工作,小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配备3个物业专管员,每增加3万平方米增配一名专管员,对居民收费标准为0.15元/平方米·月(可上浮20%)。合肥市参照杭州市做法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有偿社区服务管理模式,有偿社区服务管理由社居委组织,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停车、商业用房等经营性收入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由社居委统一收取和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是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尺度的。同时,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老旧小区微改造是贯彻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助力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必须稳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结合调研情况,针对上述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建议。

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其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

纵观我市老旧小区房屋构成,主要是由房改房、承租公房等构成。伴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公有住房出售,产权形式逐步多元化,有房改房、承租公房、回迁房、商品房等,产权存在交叉和模糊地带,但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后相当一部分小区却没有实施配套的物业管理,因而给小区管理包括微改造工作带来很多困难,这是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面临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必须分析老旧小区的产权结构,确立“权属明晰、权责平衡、各负自责、多方共赢”的改造原则,方能寻找老旧小区开展微改造和解决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事项的有效路径。

首先,根据《物权法》,对房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基础。但由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不享有专有权或者享有部分专有权的原售房单位却就小区共用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形成了共用部分所有权脱离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不正常状态。因此,在确立小区管理组织时,除了老旧小区居民(即房改房所有人、商品房所有人、回迁房所有人、公房承租人等)之外,在原售房单位或产权单位仍存在的情况下,还应吸纳原售房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加入小区的管理组织,确立有权即应担责的微改造工作先行性基础,从而逐步消除因所有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无人担责所形成的失管现象。

其次,要对老旧小区中的原产权单位进行重新细致的梳理,摸查、核实、登记原产权单位是否还存在、是否还发挥作用、是否还占有小区共有资源等,从而对小区共有资源进行权属和共有事务的责任划分进行确认,重点是要对老旧小区共有部分物权的制度变迁进行确权,明确老旧小区共有或共用物业(特别是如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置、地下空间等)的权属,由此产生的义务、责任和衍生的收益,从而在明晰物权基础上重构老旧小区的管理制度基础。

新增的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的如绿化、文体设施等由政府负责,属于经营性的如新建停车场等,由投资方负责并享有收益权。此外,小区管线设施(水、电、气、通信)等的改造,可探索将部分设施产权予以明晰,将表前产权划归企业,给予改造企业合理的收益,激发其积极性。

应当逐步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权责统一、共建共享的观念,充分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参与微改造工作。

(二)确立“摸家底—订规划—明主体—出指引—强监管”的推进机制。

摸清详细底数,合理评估分类。

合理界定、摸清底数是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合理界定。何为老旧小区,全国各地对此定义不一。综合我市和全国各地的情况,老旧小区的特征可以大致归纳为建筑年代相对久远、建筑结构比较单一、建筑性能已经退化、基础设施较为陈旧、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或缺失、环境质量不达标等,总体而言就是居住功能达不到宜居甚至是可居的标准。为此,我们应从上述大的方面继续完善、细化出一套关键指标,确立我市老旧小区的界定标准。

二是摸清底数。切实发挥市城市更新部门的统筹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动态更新、掌握老旧小区基数和改造内容的工作机制,通过历史资料查询、部门信息共享互助共享、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分类访谈、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市老旧小区各方面的数据,包括街道、居委、居民等主体对微改造的意见和需求。同时,注重加强动态的房屋安全普查,对于老旧小区中的危破房进行重点标识和登记。特别是可以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四标四实”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老旧小区底数,掌握产权来源、建筑年代、危破程度、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等情况,做好老旧小区地块标图建库工作,细致掌握各区老旧小区的大致类型及其所处区域。

对于确有改造必要,设施相对较为完善,也有自我更新实力的小区,不宜由市安排大量资金实施微改造,应鼓励其自我开展环境整治,如天河区石牌村等。对于传统历史文化街区,如荔湾区恩宁路、十三行街区等,要加强专项规划的宏观引领作用,规划应以人为本,坚持使历史文化街区在保障基础民生的同时,加强保护历史环境进行品质提升和功能补强,擦亮其历史名片,发挥其独有文化影响力,增强市民对于街道和社区的归属感。在具体操作层面,要形成“政府——居民”双向而行、意见统一的评估立项机制。政府方面,要在摸底工作基础上,按照改造迫切性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缺失程度进行排序,完善、细化微改造内容以及评估、申报指标,尽快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政府项目库。在区级操作层面上,各区要把好项目申报前的评估关。要充分发挥区、街、镇和居委的引导作用,要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调查、成立老旧小区建管委或业委会自主开展等方式,扩大居民知悉面和参与面,引导居民自行申报,建立“引导居民提出申报项目——区、街比对政府项目库——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居民确认并正式立项”的工作流程,提高申报项目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公认度。其中,在政府项目库内、改造意愿强烈(达成改造共识人数比例越高)的,其立项申请可以优先考虑。对具有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小区,要进行改造前的基于小区全生命周期的第二层次的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改造工程提供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定量依据,确定改造方向、目标和具体程度,从而为后续资金投入明确投资方向和进行标准控制奠定基础。

2.制定专项规划,统一有序推进。

老旧小区微改造具有紧迫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是未来政府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因此,应该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将上述摸底、评估后的老旧小区的分类和改造内容在规划中充分体现,有原则、有步骤、有方法地积极稳妥推进。要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区功能布局,明晰各老旧小区所处片区的功能定位,着眼于片区改造、滚动改造,提前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制定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历史任务节点为期限的微改造专项规划,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和内容,到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到位,在此基础上,到2035年实现小区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小区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区要根据上述总体规划制订微改造详细规划,明确改造具体内容和进度,以此在全市层面确立明晰的微改造的工作对象和区域范围。同时,注意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合理预留在一定时期内老旧小区数据更新空间。与此同时,对文物和历史建筑进行细致摸查,出台专门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微改造工作计划,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功能再造和活化利用,有计划地引入合适产业类型,推动此类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

3.明晰责任主体,优化工作流程。

提高全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议事机构层级,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标准中各个规定项目涉及的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集团、中国电信、广州市有线电视等)纳入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审核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同步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各单位、公共事业企业年度计划。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对区、街道工作特别是基层难以协调的问题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市城市更新部门与其它部门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明确规划、建设、城管、环保、物价、广电、消防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纵向从政府到社区、横向涵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科学运行机制。找准现有微改造审批程序提速的主要障碍,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简化审批流程,形成高效、规划、科学的微改造建设管理模式。探索简政放权,探索将审核审批权和具体事务下放各区,实施微改造备案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便捷机制。建立对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业务部门的监管机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涉及的三线整理、供水供电改造、燃气入户等工作列入上述企业的考核清单,对有关企业支持微改造项目改造提出考核要求。

4.出台程序指引,规范标准流程。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市政府应当按照协同、快速、便捷的原则,充分发挥统筹、引导、规范作用,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标准规范,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实施流程、工程导则、监督机制以及争议解决和协商机制等方面的细节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市级层面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制定专门的道路开挖、市政给排水设施接入、绿化迁移、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指引,各区可以探索诸如参照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办理程序制订微改造项目施工手续等途径,简化办理程序,加快办理进度。探索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等制度,发挥专业人士作用。加强对老旧小区“三线”整治等技术指引实际操作情况的调研,及时完善、细化“三线”规范标准、技术条件等方面形成一套规范操作指引,重点解决街区狭窄导致供电网线铺设难度大、弱电网线下地设计企业标准不统一、供电线网规划和老旧社区微改造规划难一致等主要问题。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研究增设社区服务点、公共卫生间、立体停车场、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收集点、变电站等配套设施工作标准体系。

5.加强全程管控,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事前预控、事中监管、事后考评,构建全过程、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区执行建设标准的督导检查,市城市更新部门要对各区落实项目工程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工程项目质量监控等实施定期的收集、督导、抽检,确保项目工程按时保质推进。要注重充分的信息公开,依托相应的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微改造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加强事后考评和通报问责,对于未能完成工作进度的,视情况采取通报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暂停该区项目审批、扣减城市更新资金等问责方式。各区要出台符合各自实际的配套操作细则,发挥街道、居委能动性,简政放权,运用督导、奖惩等机制促进街道推进微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准备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和市、区审计部门等作用,坚持全程、深度介入,加强对微改造工作全程的监察、监督。注重让群众、特别是老旧小区的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探索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属地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邀请或聘请辖区内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鉴于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长期性及其所需资金的巨量性,政府应该坚持“权责统一、各方共担、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并存”的原则,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国家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探索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

可经营性基础设施,包括新建停车设施、新增管线设施等,可由最终受益人出资。

其次,要探索利用多种融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于预期收益性较低的改造项目,应当发挥财政资金的民生保障作用。对于预期收益较高的项目,应当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金融机构贷款等资金渠道。实践证明,老旧小区微改造会使居住小区产生增值收益,可以探索将增值收益打包成相应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加社会资金注入。同时,探索由居委会或街道代为管理,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用地、闲置用房,委托专业的公司或通过互联网平台为需要路演展览、小区广告的企业等供应场地,以及通过物业租赁、停车设施经营等方式,拓宽小区微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道路、绿化、文体设施等项目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要盘活用好已有的资金,逐步建立完善持续性的个人资金来源渠道。具体而言,当前主要是充分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市政府要及时检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效果,为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积累实践经验。对于未成立业委会、无物管单位或房屋产权单位无法履行房屋维修责任时,可以由街道代为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修缮。完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补缴办法,将未缴纳的国有企业旧宿舍区纳入补缴范围,允许其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补缴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创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和渠道,使得微改造涉及的居民甚至是受益人可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微改造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在政府操作层面,要向先进城市看齐,按照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善、环境提升并举的原则,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改造内容纳入财政全额补助范围,将建筑节能改造、小区公共部分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也适当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对于危房改造,政府要通过政府资助(包括技术支持、政策咨询等)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引导、支持作用。充分考虑无房改房、贫困户集中的老旧小区的需要,提高用于建筑本体方面的市财政出资比例,并对低保户、贫困户和困难家庭出资部分予以重点支持。要避免条块分割,探索整合小区改造资金、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拓宽资金来源,统一调度使用。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市、区城市更新部门要充分考虑实施项目的成熟度,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切实做好财政预算滚动计划。制定城市更新项目验收、考核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我市城市更新资金分配使用。同时,要构建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管体系,以项目考评结果为依据,结合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

(四)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常态管养的长效机制。

老旧小区微改造要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紧密结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微改造工作机制。发动街道、社区(居委)等基层力量,发挥居民基层协商自治作用,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实施效率。具体而言,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多元化模式,实现长效管养机制全覆盖。

在街道、社区和居民层面,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和经过微改造可以达到引入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小区,要积极引入规范化的物业管理。街道、社区应帮助、指导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特别是要优化诸如国有企业老旧宿舍区等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机制,在业委会成立、审批、备案各方面予以支持。在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入环节上,要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度和认可度,着重明确服务内容,确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同时,探索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提前介入微改造方案的做法,参与谋划小区停车位、公共空间利用、管线改造和监控视频等设置的总体设计,为后期建立物业管理制度的顺畅衔接和顺利运行提供支撑。对于条件较差,无物管或物管已经退出的小区,有业委会的,可以采取所在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成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招聘诸如小区内的下岗人员等,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依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对于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个人,采取准物业管理模式,并逐步在居民适应现代化物业管理模式后,过渡到标准化物业管理。对于零散居民点,可以按照就近合并的方式,由街道、社区提供社区托底物业服务,整合区域内资源,通过区域内泊车抵偿服务、便民设施收入等弥补资金短缺,保障管理的可持续性。

在政府层面,建议借鉴杭州等城市建立物业管理的做法,出台实施适合广州实际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措施,引导业主做好后续维护管养工作,从根本上巩固微改造工作成果。市、区政府每年给予街道和社区一定的管理经费补贴,加大对物业管理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降低税费、补贴管理费等方式,吸引物业公司入驻。培育发展多样化的物业管理市场、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的微利、非营利的物业服务市场。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点责任人、保洁员、巡查员、志愿者、挂钩部门联系人等主体,实行对老旧小区的全天候管理全覆盖。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及时处置老旧小区违法建设、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政府要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设置考核分值和权重,开展定期考核,采取设立专项经费并“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予街道,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建管委的日常运作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其在人、财、物保障机制的探索,借此筑牢居民社区自治的基础。从各个层面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在“共同维护、共同承担、共同受益”理念方面的宣传,提升居民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自觉。构建良好公共道德风尚,推动形成良好的社区建设管理秩序。最后,应鼓励有能力的老旧小区自发开展微改造工作,加强政策指引,适当予以补助,推动形成老旧小区自我更新的新常态。

(五)完善老旧小区微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系。

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建议制定有关老旧小区微改造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内容建议包括老旧小区认定分类、改造程序指引、涉及主体及其权责关系等。在配套政策体系方面,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关于老旧小区微改造涉及规划调整的指导意见,包括涉及的相关规划政策和土地政策。我市可针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新建房屋和老旧小区微更新改造的差异,进一步健全符合广州存量用地和老旧房屋更新改造实际的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机制,确保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研究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适用土地、规划、消防标准体系,配套出台有关措施。同时,根据我市实践情况,积极向省、国家提出立法和政策性建议,研究破解老旧小区新增设施有关难点问题,同时注意避免城市更新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底层高密度向高层高密度的转变。增设电梯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重要、迫切的民生问题之一,建议参照北京等地的做法,及时总结荔湾等区增设电梯工作经验,加快研究提出适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两个2/3”规定,通过有效协调争取底层住户支持,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解决筹措资金问题等,有效推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难题的突破。此外,建议积极研究扩大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相关政策。可以参照杭州市做法,进一步探索放开公产直管房出售范围,适度减少公产直管房数量,既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提高居民获得感。

(六)进一步巩固微改造的公众参与基础。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八

(篇一)。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年作为区政府重点工作;**-**年列为**区人大的一号议案及政协重点课题。**年,全国在8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以探索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为推进全国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苏州市列为试点城市之一。**鲈乡二村、三村片区改造提升作为苏州市7个申报国家级试点中的一个片区改造提升试点,着重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成机制、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的机制、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机制、健全动员群众共建机制、健全改造项目推进机制、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小区管理长效机制这九个方面探索改造提升机制,而从为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397个,“十三五”期完成317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总投资约16亿元,总面积1063万平方米、受惠居民超8万户,**年完成全区89个老旧小区的综合改造,年度投资约4亿元,其中包括鲈乡二村、三村片区和水乡花园试点改造项目。“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综合计划改造为96个,总面积214万平方米、受惠居民万户,总投资约亿。

二、工程建设情况。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二、存在问题。

2个小区进度偏慢,目前尚未全部完工,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做好跟踪工作,督促各小区建设单位完善建设各项手续,加快施工进度,已完工的尽快开展竣工验收,保证按**市的时间要求在年底前全部实现竣工。

2、提前谋划好明年改造的项目,做好入户调查,争取住户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力争提前开工建设。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九

(篇一)。

**年**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涉及10个小区,分七个标段施工,此项改造面积万平米,惠及居民约7144人。

一、扎实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改造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改造工作;各社区书记和城管执法中队队长为组员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抓安全、抓质量、抓进度。

2、宣传到位。

一是改造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明确职责、明确改造内容、明确工期、明确质量。二是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明确改造内容,征集合理化意见建议,征得广大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支持。

3、做好技术交底。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核理重点、确定难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关键环节技术交底。

二、精心组织,进场施工。

7月底七个标段十个小区陆续进场,全面铺开,为确保工程进展和质量,每个改造的小区选出两名居民代表为监督员,配合改造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老旧小区改造难点在清表(拆除违建),大部分违建建成时间久远,且形成原因千头万绪。为使工期如期进行,以社区为主,城管配合,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共计拆除违建43处,无一处强制拆除。

三、民生为重,积极协调。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民生无小事。保障改善民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继续以不断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在**年将主城区剩余的老旧住宅全部改造完毕。同时着眼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的长效管理问题,通过物业进入、业主自治等模式,切实加强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有效保障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有服务、有管理,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

老旧小区大都处于老城区,是一个城市历史的印象和记忆。在社会转型和城市化浪潮中,老旧小区由于建设时间已长,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出现了房屋建筑老化、功能设施匮乏、环境脏乱差、治安和消防隐患突出等普遍性问题,日益成为城市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城市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老旧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改造,切实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既是城市治理和统筹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湘潭市积极顺应民生建设需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的提质改造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了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思路,为湘潭市加快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参考和建议,民进湘潭市委成立了“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调研”课题组,组织会内外专家学者,历时八个多月,深入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主要城市社区调研走访,分别与湘潭市住建局、民政局以及11个城市社区进行座谈,召开了老旧小区改造研讨会,征求了相关专家的意见,参考了国内城市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调研报告。

另一方面又“后天营养不良”,社区困难厂矿企业职工相对集中,房屋产权形式复杂多样,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物业管理存在“真空”,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现实困难。凡此种种,致使老旧小区的人居环境与新建小区形成强烈反差,居民对此怨声载道。老旧小区集中的社区已经成为湘潭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落后地带,亟待进行提质改造。

面对民生建设期盼,湘潭市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幸福湘潭为目标,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的提质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相继实施了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把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和年度重点工作,启动实施了湘建社区、大阳新村社区等5个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提质改造试点,标志着湘潭市老旧小区改造正式进入全面提质的新阶段。总体上来看,湘潭市对城区老旧小区的集中改造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改善社区道路设施为重点,实施背街小巷提质改造。这个阶段主要以2009年启动的背街小巷提质改造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路面提质、下水道疏通完善、路灯安装、绿化提质、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的完善等。市政府提出了“路要平整、灯要明亮、水要畅通、面要美观、管要统筹”的五个改造要求。在规划设计上体现“三个挂钩”,即与社区建设挂钩、与城市主干道改造挂钩、与“城中村”改造挂钩,同时注重特色街巷和精品街巷建设,打造老城区的新亮点。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湘潭市共完成城区440余条背街小巷的标准化提质改造,基本实施了“路平、灯亮、水畅、绿美、人行舒适、环境优美”的目标,有力的改善了社区的交通条件和公共设施。

第二阶段: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实施棚户区改造。这个阶段以2010年启动的棚户区改造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危房改造、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更新,城市区域功能调整完善等。湘潭市结合旧城改造、滨江风光带、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重点对河西地区包括沿江风光带在内,东起铁路桥、西至窑湾地区、北起熙春路-雨湖路-人民路,南至湘江堤范围近3万平方公里的棚户区,以及河东地区沿城市主干道两侧范围的棚户区集中改造。为了解决改造建设资金难题,组建了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任务。在此后的三年内,全市共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近3万户,大量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质量、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14年1月,市政府制定实施了《湘潭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年)》,湘潭市棚户区改造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第三阶段:以改善社区基础设施为重点,实施老旧小区提质改造试点。以2014年启动的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试点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水电管网、道路、停车位和绿化、环卫、文化等基础设施。政府工作报告将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之一,计划投入1000-1200万资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根据“市级组织、区级协调、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全面提质基础设施、形成示范的总体要求,今年3月以来相继进行了项目遴选、现场勘察、方案设计、招投标等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完成雨湖区、岳塘区的5个老旧小区改造。经初步统计,此次改造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新添社区公园5个,已疏浚下水道8814米,铺设下水管道2473米,整修、新增下水井816个,铺设沥青路面16668米,架设路灯133盏,砌花围885平方米,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受到居民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湘潭市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不少进展,但从整体上来看,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的难题:

1、统一规划难题。湘潭市老旧小区存量大,不同社区的改造规模差异明显,改造任务复杂而艰巨。但目前我市尚没有编制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规划,排查摸底不够,对改造的总量缺乏准确数据和具体安排,也缺乏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建设标准,导致老旧小区改造处于边改边看、边看边调整的摸索状态。现有的试点方案与棚户区改造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衔接也不够紧密,存在重合部分,加上市、区两级协同不够,易出现重复建设现象。此外,由于缺乏规划整合,改造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城建、财政、规划、城管等相关责任单位权责不够明确,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2、技术改造难题。老旧小区大多处于老城区,建设时大都没有系统规划,区域内建筑标准较低,房屋密度较大、质量较差,水电气等管网密布,道路、排污、消防及居民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再加上缺乏有效保养和维护,基本都到了“问题阶段”。由于原来的设计图纸和建设资料缺乏,而公共空间又狭窄有限,且各类违章搭建多,一些项目处于无法可改、无处可建的尴尬境地,改造工作面临现实难题。在已实施的社区改造项目中,在规划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社区实际情况,影响了改造质量和效果。如部分社区公共道路施工论证不够,只是在原来路面上直接加筑路基,导致路面抬高、居民楼底层车库门无法打开,社区居民不得不铲除部分路基。

小区道路老化破损,没有路灯,绿地杂草丛生、布局混乱;

消防设施缺乏,安全隐患突出;

各类违章搭建多,私自改建房屋多,车辆无序停放多,进一步挤占了公共空间,社区活动场所、公共绿地、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受限于资金等原因,目前改造的内容、标准与社区居民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4、经费筹措难题。目前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赖上级专项经费支持和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按照“两型社区”建设的目标,老旧小区改造的经费缺口巨大。从试点的5个社区改造来看,原计划的1000-1200万元资金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湘潭市老旧小区较多,改造经费动辄数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无力承受。如果全部由社区、企业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许多老旧小区是困难群众集中区域,民居收入水平低,也难以大量分摊改造成本。如何破解经费筹措难题,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的投入机制,是当前市、区两级政府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雨湖区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达到225个。根据改造经验,如果只改造不管理,必将步入“改造——破坏——再改造”的怪圈。目前,现有的老旧小区产权日趋多元化,居民结构复杂,加上大都处于开放式状态,治安隐患增多,如果不能建立起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社区改造的成果将前功尽弃。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湘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幸福湘潭”的发展愿景,要求“大力改善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满足人们对改善生活品质的期盼”。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民生工程,福泽于民、惠及百姓,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面对遇到的各种难题,我们必须创新思路,迎难而上,坚持改造与整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同步,加快城区老旧小区的改造步伐,确保老旧小区的广大居民共享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成果。

在改造内容和标准上,建议重点改造、疏通下水,整修路面,维修、增设路灯,安装和配齐消防栓,增加绿化面积,修建垃圾中转站、化粪池,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库(棚),因地制宜设置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地,拆除小区违章搭建,增设文体休闲设施,达到美化、亮化、绿化、整洁、通畅的安居要求。具体建议如下:

1、科学规划,健全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是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一是尽快制定《湘潭市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系统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明确改造的原则、内容、标准及投入保障、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等,使改造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此为依据,制定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年度计划。规划应统筹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的关系,促进保留、改造、拆迁与开发新建相结合,处理好改造与保护的关系,保留好老旧小区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二是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改造项目应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特别是要充分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尽可能地取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的政策措施。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中,对老旧小区改造给予一定倾斜,加大资金投入,逐步使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老旧小区,带动老旧小区商业、服务业振兴繁荣,增加就业机会,促进老旧小区良性发展。

2、统筹协调,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市、区两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协调改造工作。一是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常设工作机构,并明确部门分工,划分目标责任。住建、房产、规划等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造顺利进行。二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做好动员、组织和宣传工作,稳步推进社区改造。三是切实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改造、建设和管理。街道和社区应指导、支持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帮助居民开展自治管理。四是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老旧小区建设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对按规划要求新办的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等公益事业,可办理出让手续,土地出让收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奖励的方式返还给投资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市财政,经市政府批准可返还各区,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根据社区改造轻重缓急和资金筹措进度,对老旧小区改造排出计划,分步实施,陆续推进。对改造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监管和审计。

4、坚持标准,健全老旧小区改造质量保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是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居民十分关心的民生工程,必须把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贯彻“经济实用、功能完善、绿色生态、环境优美”的要求,精心组织工程设计,努力使改造项目符合小区建设整体规划,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择优选择规划设计和施工企业。要坚持规划引领,高起点规划设计,聘请国内外一流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确保规划设计的完整性、统一性和施工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市区两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检测单位等要承担起相应责任,把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和关口,杜绝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四是建立工程项目接受社会监督的机制,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满足质量标准要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工作,在小区明显位置设置项目公示牌、永久性责任牌,让小区居民和社会群众直接对改造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

5、规范运作,健全老旧小区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是加强老旧小区后续管理、确保改造成果的必然要求。要着力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机制等问题,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符合居民意愿的管理模式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自治管理机构,夯实小区管理基础。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发挥主导作用,帮助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机构,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和服务工作,努力实现社区内居民自治管理全覆盖。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普及物业管理。要坚持改、建、管并举,做到改造完成、物业管理及时跟进,避免出现反复改造现象。在物业管理上,可以根据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区分不同小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社会化管理、业主自治管理、准物业管理等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在实施社会化物业管理有难度的社区,政府可以采取补助困难居民、减免物业公司税费等方式,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三是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建设为契机,由政府城管、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社区违建、违停等集中整治活动,为老旧小区改造和后续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调研简况。

调研时间:

2014年2月初至10月底。

调研情况:

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调研构思于2013年10月,正式启动是在2014年2月。在调研开展以来的八个多月时间里,调研组成员在民进湖南省委副主委、市政协副主席马石城的指导下,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积极走访市直部门了解政情,努力深入社区居民倾听民意,比较直观地掌握了我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情况。调研组成员走访了湘建社区、砂子岭社区、车站路社区等主要城市社区,分别与湘潭市住建局、民政局以及11个城市社区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汇总分析了雨湖区、岳塘区的社区资料,对比考察了湘潭市和国内有关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在此基础上,调研组组织撰写了调研报告,并在相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最终于10月底定稿。在整理调研成果的过程中,调研组撰写的“完善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建议”被《人民政协报》采纳,发表在2014年6月9日第3版。

调研负责人:

马石城(湖南省政协常委、湘潭市政协副主席、民进湘潭市委主委)。

调研主持人:

熊兆伟(湘潭市人大常委、民进湘潭市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

调研组成员:

马石城、熊兆伟、张佑祥、张钢、邓平、李文艳、郭玲。

执笔人:

张佑祥(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

定稿人:

马石城。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一

据统计,县城区有住宅小区530余个,其中老旧小区(2005年前建成)441个,占城区住宅小区总量的80%以上。老旧小区大部分建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多为6层左右的高密度住宅楼小区或零散的临街独栋楼房,以单位福利房、房改房、旧城改造开发房、拆迁安置房等居多。老旧小区多数无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大多采用业主自治管理或聘请夫妻门卫看守小区大门的方式进行日常管理;建筑外立面陈旧,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因年久失修无人维护,建筑外墙渗水,道路破损,化粪池、排水管堵塞,供水管网跑冒漏问题严重,电路设备老化等问题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需求;因当时设计条件限制多数没有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普遍;老旧小区多数业主为年纪较大不愿离开主城区生活的老年群体以及部分在县城务工的租住人员,对老旧小区改造有意愿但不愿自筹资金对小区进行改造,寄希望于政府包干改造。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明确部署,要大力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从国家层面将原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保障性安居工程向老旧小区改造倾斜。我局从2019年2月起组织县城区三镇、公房管理所对县城区老旧小区按2000年前及2000年至2005年建成进行了初步摸底调查,同年5月,又再次进行了查漏补缺的摸底,通过摸底也收集到了各社会各界及普通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为我局今后更好的开展该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意见。

县凯江镇朝阳东路社区书记黄勇作为基层干部,通过多年与群众打交道收集到众多群众意见,代表多数群众提出不是所有小区都适合改造,应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优先改造部分业主改造意愿强烈且水、电、气、排水等管线老化、外墙或楼顶渗水严重的小区,先帮助群众恢复住房的正常使用功能,再在资金结余的情况下改造小区临街立面、小区内停车位、绿化等小区风貌工程。

县住建局退休职工肖乐全作为2020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户代表向我们表达了他的意见,在改造过程中应注重方式方法,要有专业的规划,应充分发挥业主的积极性和参与性,由小区业委会或社区组织小区业主按改造内容适当筹集前期费用,不能全部由国家负担,在改造前业主对改造方案有意见应及时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反馈,不得在改造过程中阻断改造工程,同时施工队伍要注意施工文明,尽量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作息;作为一代建设人,还提到对城区内的改造应按片区统一规划和改造,确保主城区外立面的统一性,也可以通过片区改造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社区服务用房、市民便民中心等社区公共配套。

县蚕种厂宿舍住户刘跃林曾因小区合表用水漏损率高,业主矛盾突出的问题多次向我局反映希望尽快对小区水表进行分户改造,我局也将该小区纳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当其得知该消息时激动的表示对党和政府的感谢,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认为国家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视,作为业主享受到了实惠一定会全力配合,并动员其他业主配合,但也希望政府部门加强对改造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管,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让惠及广大普通百姓的好事变成豆腐渣工程,辜负国家的期望。

对于群众的期盼和建议,我局都充分理解并将其作为今后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见,充分结合民意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老旧小区改造“改哪里、怎么改、谁出钱、如何管”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根据《意见》我县将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成立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执法局、水电气通讯运营单位等相关单位和城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专营企业的职责,齐抓共管,统筹协调机制。

(二)摸清家底,建立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我县老旧小区基本情况再次全面清理,摸清掌握老旧小区的分布、现状、改造意愿等,摸底情况报县住建局形成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清单。

(三)制定改造计划,分类推进。由属地政府加强宣传,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根据财力及资金筹措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方式,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制定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提前谋划,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提前做好改造工程前期可研、立项、设计等准备工作,以便在上级部门下达支持政策时能够及时争取上级资金,提供申请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居民自筹资金、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四)制定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施,尽快研究制定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明确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任务、实施步骤等,进一步精减和优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尽快落地实施。

(五)继续推进2019及2020年已申请到国家改造资金的2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计划实施,同时配合县财政局做好今年包装的县公园街片区及南门广场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的债券发行工作,筹集3.5亿资金用于片区老旧小区急配套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严格按建设程序,选择资质优、协调组织好、施工水平高的专业施工队伍参与改造施工,我局将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同时建立项目业主单位、属地乡镇、社区、居民代表合理监督机制,强化对项目的跟踪督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二

xx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1、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三

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新亚洲工业区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44190011608,位于林村社区新亚洲工业区,改造总面积15.1575公顷(原发证面积共16.6218公顷,土地权利人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东府国用(20xx)字第特233号,面积为50061平方米,和东府国用(20xx)字第特234号,面积为116157平方米。土地证总面积16.6218公顷减去改造总面积15.1575公顷等于1.4643公顷。1.4643公顷为当时发证重叠面积),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我市塘厦镇“三旧”改造规划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自20xx年5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年产值为500万元。

该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地块由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前期投入10亿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居住、金融商业、道路、绿化用途,总建筑面积为292556.3平方米,预计年产值将达到5亿元。

6、道路用地面积为23188.2平方米;

7、绿化用地面积为3479.5平方米。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四

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蚌埠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四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经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小区名称。

20xx年度整治改造的8个老旧小区:新城小区、站北小区、治淮路570号、南三工区小区、勤俭一里南段大院、淮秀园、新淮路小区227、251、279、291号、淮轮小区。

20xx年“三供一业”3个项目:安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小区,治淮路699、715号,南三工区小区,液力小区。

通过整治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一)雨污分流改造。

老旧小区雨污管网大多年久失修,雨污同道排放,管道堵塞、漫溢。通过雨污管道维修改造,达到下水顺畅,减少堵塞,实行雨污分流。

(二)“三化”改造。

“三化”即绿化、亮化、硬化,通过养护、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景致优美、居住舒适的小区环境。

(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休闲、文化、生活需求,结合小区特点和场地,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广场,添置健身、休闲设施,满足居民的文娱生活需求。

(四)外立面、楼道改造。

为保证小区的整体改造效果,对破损、污旧的小区楼体外立面、楼道、围墙等整体清理、粉刷。

(五)水电气弱电管网改造。

通过与水电气沟通,完善管道修复和跟换,做到三表出户。建设集中通信管线,电信、移动、联通、中广有线等通信线路统一排管。对原有明线进行拆除,恢复相关部位原貌。做到老旧小区改造后通信服务内容齐全,管线统一建设,统一使用,隐蔽走线。

通过前期调查摸底,梳理小区内的违建及不合理构筑物,全面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拆除私设地锁,清理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等。

(七)停车位改造。

1、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恢复停车功能。

2、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

3、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

4、清除功能废弃的车棚、违建等,增建、扩建停车位。

(八)技防设施改造。

对技防设施进行更换、维修或增设。老旧小区改造后技防设施探点布局合理,清晰度符合要求,小区技防水平明显提升。

(九)提升型改造。

在基本型改造的基础上,根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要求,结合我区老旧小区实际情况,按照市规划设计要求及房屋安全鉴定标准,选择节能型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小区。

(十)加装电梯改造。

增设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协调服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等原则,同时考虑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加装电梯前,应对房屋结构安全性和地下隐蔽结构进行检测。加装电梯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征得业主同意后,按照省市加装电梯建设审批流程进行各项工作。增设电梯应结合现有建筑条件,在不改变、不破坏原有建筑结构的原则下进行。电梯增设工程完成后,应按相关规定对建筑结构和电梯分别进行竣工验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一)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1月)。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改造内容杂,因此要精细摸底调查工作。一、调查老旧小区基本情况,了解小区四至、建成年代、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违建情况、居住户数、楼体分布、楼栋数、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二、调查过程中涉及街居、物业公司、供热、供水、供电、通讯、排污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登记造册。三、调查要详细、真实、全面,为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提供依据。

(二)施工方案设计阶段(20xx年3月-4月)。

委托蚌埠规划设计院,根据摸底调查提供的基础数据,结合实地考察及社区、居民意见等,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规划设计,并公示规划设计方案,接受社会及居民监督,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并邀请相关单位、业界专家、居民代表进行图纸会审,完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编制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规划设计完成,同时跟进清单编制工作。

(三)建筑物拆除阶段(20xx年4月底前)。

小区内建筑物拆除是确保小区改造效果的关键。按照《龙子湖区建筑物拆除四个原则》,各街居通过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小区内违建归属、年代及分布状况,按照程序、按照要求做到应拆尽拆。具有合法手续及航测图建筑物按照有关规定拆除,予以补偿。

(四)项目招投标阶段(20xx年5月-7月)。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招投标程序进行分类打包招标,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五)项目施工阶段(20xx年8月底-11月底)。

施工阶段由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每一项工程由专人负责。严格把控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六)项目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制度。区旧改办负责招标第三方验收单位,组织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完成初验后,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通知,整改完毕后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之后向市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办公室汇报并申请查验。初验验收和竣工验收须有验收组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代表参加。

(一)区旧改办职责。

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总体工作,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二)区人大、区政协包保职责。

1、包保领导需参加包保老旧小区的图纸会审、施工现场会、调度会,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行的改造意见。

2、经常深入包保老旧小区施工现场,帮助解决现场发生的疑难问题,并督促问题的解决,以加快老旧小区的改造进度。

3、监督区旧改办工作人员服务协调工作是否到位,监督街道、社区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

(三)街道社区职责。

各街道社区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施工前完成影响施工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征迁和拆除工作,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成立综合协调小组和居民监督小组,协调各类矛盾纠纷,参与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的初验。

(四)区财政局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本级资金的筹集,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五)区行政执法局职责。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违建拆除法律业务指导,配合街道、社区集中拆除工作。

(六)区住建局职责。

指导区旧改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对具有有合法手续建筑的征迁补偿指导。

(七)区质检站职责。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担负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测。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施工隐蔽工程等的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旧改办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落实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二)规范资金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实行专款专用。改造提升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划拨和使用,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实施,由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同时,强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

(三)严格监督考核。

1、严格考核。按照《龙子湖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考核办法》,定期对各施工单位、各街道社区进行督察,重点监督施工单位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重点检查街居老旧小区施工环境保障和工作安排执行情况。

2、奖惩制度。以小区为单位,设立奖励基金,根据拆违、维稳、群众评价等对该小区进行综合打分排名,对于包保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区人大、政协和区旧改办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街居人员同奖同罚。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意义、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拥护支持,把好事办好。实现百姓满意,领导认可,验收合格的民生工程目标。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五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到xxxx年,已纳入xx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xx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x.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x.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x.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五)长效管理。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改造提升后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六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改造与管理相结合。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在xxxx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xx年——xx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xx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xxx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一)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安防、消防、绿化、照明、围墙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便民市场、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

(三)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屋顶美化、补建停车位和充电桩、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

(四)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一)调查摸底。

各街道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

(二)制定年度计划。

区政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改造任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组织实施。

1、编制改造方案。各乡街结合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拟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菜单、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区管理模式初步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改造方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

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乡街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专项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

(四)竣工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管线迁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物业移交接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期管理维护。要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

区政府负责筹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所需资金。根据小区实际,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政府、业主、产权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的资金奖补。水电气暖等改造优先列入运营单位本系统工程改造计划,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金融消费升级信贷等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可产生收益的改造项目可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资金。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安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等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各相关街道:配合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开展工作;协调老旧小区物业、业主;入户调查摸底;处理突发矛盾;依法对老旧小区违建进行拆除。

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制订改造计划、编制整治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配合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造。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为各街道健全老旧小区业主管理组织提供政策指导。

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资金补助。

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住建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

区城乡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类处理、绿化提升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有关管道与市政管道的对接改造和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协调相关企业按照改造内容对小区水、气、暖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和改造。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指导及职责范围的监管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等通信单位线缆入地事宜。

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各类安全、市政、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的指导、配合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开展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台账制度。区、街道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台账,实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改造工作经验。

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区政府结合市直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流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制度,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4、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现场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要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

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六)注重长效管理。

要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七

老旧小区改造不是拆迁,改造在原建筑基础改造,拆迁是直接拆掉了。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

老旧小区改造不是拆迁,改造在原建筑基础进行改善维护,拆迁是直接拆掉了,而房屋拆迁的建造周期往往比较长,政府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需要承担高昂的征地拆迁费用。

但是老旧改造不会对于业主进行补偿,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的、有步骤的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

由于老旧小区的暖气用期限较长,供暖有效也不太最好,有些人还嫌弃老旧暖气片的外观,因而将其改造成为2块板砖的;大多老旧小区的地板砖都是60cm_60cm的,而现在的人都是用80cm_80cm的,所有不少人为了美观,会将瓷砖改造成为80cm_80cm的;老旧小区卫生间门大多都是木门,而现代人用的基础都是玻璃门,而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改善人民的生活,所有以房间修缮为主。

老旧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等都存在一些安全性难题,为了安全起见,老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行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改造消防通道、电梯等,调整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包括房间修缮、规范楼内管道、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

老旧小区环境改造是为了提高小区绿化带水平,让小区内整体看起来更加干净、整洁,还有修补磨损的地面,打扫卫生,清除小区的违章建设;让小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地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墙面小广告,优化小区整体环境,让小区变得整洁又漂亮。

关于旧城改造,通常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进行补偿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奖励。被征收房室价值由房屋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具体而言征收方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的操作如下:

1、由于拆迁改造的原因,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协议来定。

2、如果不同意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

3、房屋拆迁主管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安置协议制定。

未能达成协议的,或协商不成的,撤除人,被撒除人可以向房屋拆除管理部门申请撤除补偿配置裁定。

最优老旧小区改造报告图大全(18篇)篇十八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到xxxx年,已纳入xx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xx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x.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x.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x.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五)长效管理。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改造提升后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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