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XY字客

演讲稿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能够在公共场合传达有效信息。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领略一些激动人心的演讲范文,感受演讲的力量和魅力。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一

七是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3日上午,在县城富康广场举行了xx县2016年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20家“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开展了“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企业、枸杞生产加工知名企业分别在县城富康广场,红宝农特产品批发市场,鸣沙市场,大战场市场,石空镇分别开展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名优产品等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9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6个,悬挂横幅415条,发放购药用药、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8个方面宣传资料64000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对2014年以来没收的7个大类184个品种5153瓶(袋、盒),价值达2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予以公开销毁。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活动总结二。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二

1、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4、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5、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7、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9、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3、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14、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5、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6、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7、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8、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9、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0、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21、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5、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26、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27、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8、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29、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3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31、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2、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33、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34、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35、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6、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37、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38、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39、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40、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41、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42、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43、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44、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45、树立“消费与服务”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6、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7、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8、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9、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50、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1、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2、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3、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54、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55、切实保证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三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5.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7.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四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这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改善民生,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年来,我县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辛勤努力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整治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有力地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既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抵制各种侵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有利于改善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和措施,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改善和保障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以“消费与安全”作为宣传主题,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维权工作。继续加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广大消费者要通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为营造安全的、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卓资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朋友们:

正值全县上下学习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三抓五治”活动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今天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联合县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单位,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养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促使广大消费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安全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县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及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的“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即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同志们: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祝每一位消费者在新的一年里愉快消费、安全消费!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全面加强“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推进维权网络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大力开展各项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处理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围绕这一主题:

一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消协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例、维权典型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使广大消费者能够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为载体,建立集受理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于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以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资和虚假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把商品准入关,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社会各界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共同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商、质监、公安、物价、卫生等执法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又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消协、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要充分发挥其紧密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广大消费者的普法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能力。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绿色的消费观念;要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开曝光,在全县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三是广大消费者作为消费活动的主体,要进一步掌握消费知识、增强消费信心和责任意识,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安全消费”,支持和鼓励合法经营企业和个人,发挥消费推动发展的原动力。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安全的良好消费环境。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和谐、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只要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尽职尽责,广大消费者积极维护权益,我县消费环境一定能够更加和谐安全,一定能为建设富裕、人文、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五

3、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5、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7、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8、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1、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2、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3、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5、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6、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7、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8、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9、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20、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六

2、诚信经营,利国利民。

3、加强服务品牌,让消费生活更美好。

4、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5、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6、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7、凝聚社会共治力量,着力提升维权效能。

8、抵制不良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无忧消费。

10、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

11、加大网络消费理性消费教育,维护互联网经济良好健康发展。

12、倾听消费者呼声、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求、赢得消费者支持。

13、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6、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七

同志们、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隆重举行大型纪念宣传活动,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亲切的慰问!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消协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就是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紧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就是要密切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关系广大消费者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虚假广告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新形势、研究新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消协要以抓好诚信经营、倡导理性消费为重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经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年主题的宣传,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和形成健康安全的消费关系。工商系统要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要勇于和损害自己消费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监督和保护自身利益。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工作做得更加出色,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最后,祝愿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八

保护消费者金融权益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为更好地规范金融服务,保障消费安全,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xx日报向岛城责任金融机构发出以下倡议:

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打造品质金融,建立健全产品开发销售、投诉处理、信息保密、应急预案等相配套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完善信息透明、公开职责,及时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严格企业自律,营造行业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在自觉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上,认真接受政府监管,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决不放松警惕意识,加强创新型金融产品风险识别、监测和预警,确保平台与产品严守法律“红线”,坚决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金融犯罪行为。

让我们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帮助消费者强化金融消费保护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行动,共筑品质金融,共创美好生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九

为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优化金融消费环境,近日,中行蒲县支行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该行充分利用网点配备的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厅堂宣传区域及柜面摆放相关宣传资料供客户取阅。

同时,组织员工进周边社区、广场、商店、超市进行现场宣传,向公众讲解金融知识,解答客户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借记卡年费收取、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理财产品风险、银行卡盗刷、社保卡使用等方面。

此次宣传活动,共接收客户咨询500余人次,提高了周边群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

3月11日,我市在阜城清河广场举行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市领导王长安、王显义、吴开义到场巡视,并看望慰问了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

活动当天,市工商局、物价局、消协等40多家单位在清河广场摆放展台、设置展板,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向过往市民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并接受市民投诉、咨询。

100多家企业在现场设置了展台,展示企业形象和名优商品。现场还举行了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

上午9时许,市领导一行来到活动现场,详细了解各单位活动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的识假辨假知识。

副市长王显义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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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一

同志们、朋友们:

在这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三月,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日。在这里,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及工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过去的一年里,随着国家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县工商局、**县消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共查出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件,案值元;受理消费纠纷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元,为消费者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而奋斗!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二

3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防城港市工商局港口区分局和防城港市港口区消费维权保护委员会联合在市行政中心区北京华联生活超市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参加活动的成员单位有工商、公安、商务等39家,企业有25家。现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吸引前来咨询消费维权常识的社会各界人士。在现场,工商部门还接受现场消费投诉。

在当天活动上,举行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展示会,对近年以来工商等职能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公开曝光。这次集中展示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各类食品、饮料、酒、日用品、香烟、保健品、进口旧衣服等。开展这次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展示识别,既是防城港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成果展示,也是全市各职能部门以实际行动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次重要举措,更是表明了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决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三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一、消费保障安全权。

二、知悉真情权。

三、自主选择权。

四、公平交易权。

五、获得赔偿权。

六、依法结交权。

七、知识获取权。

八、维护尊严权。

九、监督批评权。

3.15我们科学消费。

避免盲目性消费;缺乏计划,花钱凭一时冲动,随大流抢购市场热销而自己并不急需的商品,这种消费方式是不可取的。

减少浪费性消费;浪费性消费通常表现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如食品多了变质,水龙头漏水,不随手关灯等。

限制积压性消费;购进大量家庭一时用不完或暂时用不了的东西,造成积压,使自己丧失购买更急需或更合心意的商品的支付能力。

抑制冲动性消费;这种冲动性消费对工薪阶层危害不小,应理智地予以控制。

3.15宣传标语。

0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02、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0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0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0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0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0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0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0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从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今年“3.15”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今年“3.15”期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据介绍,“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今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以进一步加强互动,形成合力,通过电视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20时,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北方新闻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今年,自治区还将继续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3月份,将密集发布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传递维权正能量,保护和提振消费信心。同时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在“3.15”期间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以引起社会各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推动经营者加强自律,恪守诚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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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五

13日上午,聊城市金鼎购物中心门前广场人头攒动,东昌府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此举行,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食药监局、盐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融系统等十余个部门接受市民现场咨询投诉。

“除了向市民普及有关消费的知识外,最重要的是要让市民学会辨别真假。接受投诉咨询。”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

“这些酒都是假的吗?看着跟真的没啥区别?”“东阿阿胶药店和超市里都有卖的,到底在哪里买比较好,怎么辨别真假?”在此次活动的咨询台前,很多市民提问不断。“市民选购东阿阿胶产品时,可从外包装和价格上先有一个直观鉴别。如正品阿胶包装上“阿胶”二字有明显凹凸感,假阿胶则无凹凸感,并有错字、漏字等,防伪电话几乎都打不通或提示输入错误等。”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现场认真回答群众问题。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组织专业人员设立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中国国门时报(3·15专刊)》和进口商品鉴别技巧知识手册、山东检验检疫系统2016年十大执法案例、网购进口商品维权明白纸等方式,面向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活动。

据了解,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电子商务渗透率最高的国家,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网络消费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中的新形态、新模式。另一方面,网络购物相对于实体店购物,消费者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到市民一致好评。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六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为加强3·15纪念活动的领导,组织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xx。

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各位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处。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3·15期间,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组织区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电子屏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传递正能量;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二)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3·15期间,组织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7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维权合力,推动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消保处)。

(三)召开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3·15期间,组织召开部分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研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消保处)。

(四)发布xx电商分析报告。3·15期间,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规模、销量、存活状态等进行网络搜索,总结归纳2017年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特点,形成xx电商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发布,促进xx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网监处)。

(五)开展生产领域纸制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3·15期间,拟抽查生产领域纸制品66个批次,其中卫生巾(卫生护垫)36个批次,纸尿裤14个批次,卫生纸、纸巾纸(含湿巾)16个批次。(质监处)。

(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3·15期间,组织技术机构在部分区域对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计量处)。

(七)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3·15期间,结合“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在部分区域开展推动和宣贯活动,引导企业特别是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获得质量认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带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认证认可处)。

(八)开展“护老行动”民心工程活动。3·15期间,落实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安排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作要求,制定“护老行动”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片等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讲培训、区局现场咨询活动,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保健食品处)。

(九)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活动。3·15期间,对我市保健食品直销企业和大型生产企业开展在产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健食品处)。

(十)开展话务人员培训活动。对xx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的话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其接线能力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技能。(投诉举报中心、食品流通处、餐饮处、药化流通处)。

(十一)开展投诉举报媒体宣传活动。3·15期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宣传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上线工作,提高平台的影响力,为消费维权创造便捷渠道;与xx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行风坐标》节目合作,开展消费维权专题直播,解答消费者咨询,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投诉举报中心)。

(十二)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3·15期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做好全国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投诉举报中心)。

(十三)召开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议。3·15期间,总结2017年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情况,交流维权经验做法,部署2018年“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投诉举报中心)。

(十四)开展珠宝贵金属产品知识宣传咨询活动,3·15期间,针对珠宝贵金属产品开展知识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现场答疑解惑消费者在珠宝首饰消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为消费者讲解购买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首饰饰品佩带保护须知,提高消费者识假甄别能力。(质检院)。

(十五)开展xx计量博物馆免费参观开放活动。3月15日,向社会免费开放xx计量博物馆。(计量院)。

(十六)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数据分析活动。3·15期间,开展2017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和评审报告大数据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手册形式在特检系统内发放,为特种设备检验和监察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特检院)。

(十七)开展纺织纤维开放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在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絮用纤维制品选购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为消费者介绍“黑心棉”的危害性并讲解鉴别方式;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纺织企业“零距离”接触实验室仪器及服装检测过程;选派一线人员赴企业开展质量宣传,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纺织纤维所)。

(十八)开展xx市食检院实验室开放日活动。3·15期间,邀请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等参观xx市食检院实验室。(食检院)。

(十九)举办xx“3·15”现场晚会。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xx电视台、北方网、xx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18年“3·15”晚会,晚会涉及典型案例曝光、重点维权工作展播、维权工作成果展示等内容。(市消协)。

(二十)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首批企业授牌活动。3·15期间,围绕日用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经过自愿申报、审核、预公示等环节,确定首批企业名单,召开颁牌大会。(市消协)。

(二十一)开展老年消费教育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启动活动。3·15期间,总结2017年百场老年消费教育公益讲堂活动,持续发力老年消费教育,市、区消协联动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推动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市消协)。

(二十二)开展2017年度消费维权10个典型案例发布活动。3·15期间,甄选10个2017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对每个案例进行评析,在主要媒体、网络媒体进行发布,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参考。(市消协)。

(二十三)开展纺织制品比较试验报告发布活动。3·15期间,对通过实体店、网店等渠道购买的48件毛巾、袜子、内裤等纺织制品,进行抑菌率指标比较试验,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报告。(市消协)。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发展助力,为消费者美好生活护航的具体体现。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国家工商、食药监、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口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加强维权协作,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搞好3·15纪念活动。各区局、区消协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周密组织安排3·15纪念活动。

(二)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各单位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遇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安排集中值守,依法及时处理国家三总局交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各区局和稽查总队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得到依法查处。

(三)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注重收集总结3·15活动开展情况,于3月21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3·15活动工作情况总结通过oa系统反馈消保处。各区局、区消协要注重留存3·15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汇总收集本区局和消协的工作情况,于3月21日前将本区3·15活动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和《2018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系统报送委消保处。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七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消〔2015〕2号)安排,结合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天津市消费维权实际情况,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决定组织开展以下纪念活动。

1.组建315志愿者团队。联合市文明办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维权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律师等人员组成,整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2.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针对不同消费领域,在个别行业筛选优秀企业成立第一批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开展消费讲堂、消费体验等形式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

3.启动天津市诚信承诺单位评选活动。在总结“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基础上,联合行业组织,在天津市部分行业启动“诚信承诺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4.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发布文胸比较试验报告,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

5.启动公用服务业霸王条款评议活动。征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邮政、通信等公用服务行业霸王条款。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公平正义的和谐消费环境建设。

6.发布银行业格式条款点评报告。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发布点评报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7.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

8.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配合天津电视台举办315晚会。公开曝光消费维权十件典型案例。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八

3月13日上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解读今年“3•15”期间杭州的消费维权活动安排,通报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20工作举措,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记者从《20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白皮书》看到,年市场监管举报投诉咨询平台从各渠道共接收举报投诉咨询33802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6.52%,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69.57万元。全市各级消保委(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39799起,投诉解决率97.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65.94万元。问到为何举报投诉咨询量会出现这么大幅度的增长,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举报投诉指挥体系建设力度,加大人员投入,扩展接收渠道,不断提升接通率;另一方面,对投诉举报流程进行改进,特别是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流程进行登记和受理区分,即采用只要接到就予以登记,核实后再进行受理判断的模式,降低群众反映问题的门槛,大幅度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的接收登记量。

2016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问题为导向,陆续开展了“一整治三严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络订餐“净网行动”、红盾网剑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绝对化广告、强制消费、商业贿赂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专案突破等途径,共完成各类案件查处6777件、罚没款1.44亿元,共移送司法机关77件。全系统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对流通领域专业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加油站等场所销售的成品油、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小家电、丝绸产品、宾馆用一次性牙刷等品种1201批次的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处理不合格商品近300批次,立案查处150多起。同时,全市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和信心,完成食品生产小作坊整规,关停取缔715家,申报登记679家;新增阳光餐饮838家,累计创建2269家;新创建37家放心农贸市场,累计创建122家,免费开放150家农贸市场检测室,基本建成蔬菜、肉、水产品三大农批市场的追溯系统;完成生产和流通领域食品检测60684批次,发现并处置不合格食品1406批次,不合格率2.89%;推动《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试点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和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此外,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如积极发挥汽车专家委员会以及房产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消费监督活动、公开征集“霸王条款”、创新建立金融消费教育社群、联合阿里巴巴推进网络消费教育等。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世联表示,年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围绕国家两中心职能,扎实推进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杭州于去年获批设立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今年将围绕国家“两中心”职能,加大网购消费维权力度,引导全市消费类网络交易平台全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部纳入12315“五进”工作体系,全部建立消费纠纷自行处理绿色通道。还将加大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监管力度,将在杭16家网站、平台纳入重点监管清单,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房地产、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内容的互联网广告开展重点整治。探索建立跨境消费维权机制,建立和完善先行赔付制度,为国内外消费者购买跨境商品提供便捷的投诉维权通道。二是围绕放心消费创建,重点推进消费市场综合治理。将加强老年健康消费市场治理,加大对中老年人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对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打亲情牌方式误导、欺骗老年人进行非理性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范围内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非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有关广告的违法发送行为和广告内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加强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加大对教育培训、房产中介、健身美容、银行保险、电信通讯等服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连锁经营的有统一格式合同的企业进行源头规范。将加强网络订餐问题整治,加大线上线下餐饮经营者核对排查力度,强化交易平台监管,对准入数据无法匹配的一律先行下架,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和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围绕维权社会共治,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建立和完善杭州市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吸收各领域专家、学者加入队伍,并根据专业特长进行分工,形成多元体系,特别是建立消费维权专家团,提升专家团在消费纠纷调处中的实际效力。完善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建立杭州市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确立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为消费者组织快速高效开展消费纠纷调处提供司法保障。同时积极加强与旅游、物价、公安等消费维权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完善跨部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消费争议案件线索移转和协助调查机制,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3•15”期间,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还将开展全方位的宣传纪念活动,组织跨境平台代表发出“履行平台责任,维护跨境消费者权益”倡议;启动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活动和“百名所长进商超百姓消费畅无忧”活动;举行“杭州市消费维权专家团”成立仪式和杭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同时还将邀请广大媒体代表、消费者充分参与后续系列活动,共同营造消费者参与的良好氛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十九

为了贯彻落实xxxx[xx]1号文件精神,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扎实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氛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的指导和xx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3.15”期间,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并成功举办了武汉市xx区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消协组织的xx年“3.15”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共设置中心会场1个,分会场16个,全部活动中印制宣传展板96块,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0多份,出动各类车辆300多台次,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达500多人次,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6000多人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xx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为了把今年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好,年前即进行了筹划部署。工商局领导和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就3.15宣传活动制定了计划,并及时向市消协、xx区政府进行了汇报。春节刚过,消费者协会在xx区工商局领导下安排“3.15”宣传活动内容,并结合今年中消协主题年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3.15”活动方案。3月3日,xx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制定下发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服务”年宣传咨询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成立了“3.15”活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张文胜任顾问,xx工商分局党组书记兼局长吴怀福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xx工商分局副局长兼区消协会长王同亮以及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消协,秘书长刘立安任办公室主任,xx工商分局各科、室以及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当天下午,xx工商分局召开了各分会、科室领导的会议。会上,消协刘立安秘书长明确了本次活动中各分会、科室的具体工作。xx工商分局王同亮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局通力配合、积极协作搞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尤其是现场咨询会。3月4日,区消协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布置会,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全面部署工作。吴怀福局长强调,本次活动声势影响要大一点,活动内容要多一点,工作开展要实一点,形式方法要新一点。此后,区消协先后两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三次现场办公,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的工作调度,确保了“3.15”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主题鲜明,特点突出。

突出服务企业。优良消费环境的建设离不开优秀企业的帮助。一个行业在优秀企业的表率以及带领下,会形成一股良好的服务风气,进而带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宣传优秀企业成为了促进行业服务完善的一个重要手段。据此,我们制定了“消协搭台,企业唱戏”的工作方针,以消协组织的“3.15”活动为契机,向广大消费者现场宣传了33家名优品牌企业、诚信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企业通过现场宣传品牌商品的产品特征及防伪标识,介绍产品质量、性能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展示企业形象。同时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为企业服务,向企业提供商标注册、企业等问题,有关部门现场答疑,宣传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优势,帮助企业创立商标品牌意识;向企业提供工商法律法规、合同仲裁方面的相关知识,让企业了解仲裁,信任仲裁,有效化解各种经济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在此次活动中让企业充分展示自身形象,和消费者进行零距离互动。从而增强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信心,树立行业典范,规范企业服务的标准,促进xx消费经济的增长。

突出和谐消费。消费增长的最终落脚点是在广大消费者身上,那么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是促使广大消费者积极消费的外部助力。为确保和谐消费的精神落到实处,根据中消协以及市消协“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工作精神,我们在“3.15”活动前构想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并在年前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认真准备,确保规范。在准备“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工作中,我区消协结合中消协以及省、市消协关于“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相关标准,组织了辖区各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基本标准,为“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对接企业,提供信息。我区消协向协作单位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服务,对企业商品和服务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调研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供企业参考。三、服务消费,加强交流。组织开展了多场商品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并组织消费者座谈交流及消费体验活动等。由于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合理,在此次“3.15”活动中推出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xx区“消费纠纷和解单位”后,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广大群众以及企业的一致好评。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搭建起来后,我们将逐步吸纳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平台,逐渐完善并扩大消费平台保障性和影响力。降低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成本,给企业创造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机会,进一步创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突出关注民生。杨松书记在今年武汉发展规划中提出了“gnh”(国民幸福指数)这个新概念,使民生也成为了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而关注民生消费市场是关注民生的重要表现。在这个领导瞩目、群众注目的重点区域,我们也针对性的在此次“3.15”活动中专门设立了现场民生消费咨询台,请到了各个与民生消费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现场给消费者普及相关消费知识,现场发放消费知识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就老百姓关心的医疗、住房、社保、再就业、小额贷款等以及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现场进行答疑。工商分局、食品药品分局、区经贸委、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局、旅游局分别就消费维权、打假保优、安全消费、如何识别烟酒及放心食品、支持全民就业、社保、劳动再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群众的提问,使群众关注的热点知识真正普及到一般消费者。并在“3.15”活动过后,正式通过新搭建的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来维护广大消费者在民生消费市场中的利益,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以及生活质量。

突出打假保优。假冒伪劣商品是破坏消费市场,打击消费者消费信心的罪魁祸首。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类商品从整体上越来越难以和它们的正品区分,使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也使许多优秀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对这种情况,消协应该义不容辞的承担起给消费者普及识假、辨假的知识,保护消费者和优秀企业利益的责任。所以在本次“3.15”活动中,我们请到了xx区工商局、xx区烟草专卖局、xx区食药监分局、以及银监会的相关同志现场向消费者讲授各类产品尤其是日常消费烟酒、日常药物、人民币的识假、辨假的知识,在预防消费者受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的同时也使消费者成为监督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助力。同时,通过有关专家对各类商品真假识别方法的演示,现身说法打击假冒伪劣及“傍品牌”行为。并现场展示了一批节能、环保、优质的高科技产品。

三、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在今年的“3.15”活动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特色工作来创建“xx3.15”品牌。一、一点领导、多点开花。此次“3.15”活动我们以二七航天双城为主会场,同时由各个分会与xx的16个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协调设立了16个分会场。各个分会场都组织了特点鲜明的咨询活动。如:后湖分会在后湖中百仓储就组织了关于烟草识别专题咨询,四唯分会在三阳路邮局门口进行了电动车行业专题咨询等等。二、深入社区,走入群众。我区球场分会在同庆阁社区组织了“维权活动进社区”活动,虽然活动当天下着大雨,但仍有300多市民冒雨参加,很多群众都感慨,“3.15”维权真正成为了他们身边的消费卫士。三、走入课堂,宣讲知识。我们在此次活动中提出了“消费维权从娃娃抓起”的崭新口号,将消费维权知识带入课堂。我区四唯分会在长春街小学,岱山分会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举行了关于消费维权知识的专题讲课,得到了在校学生、教师、家长的一致好评。四、加强宣传,打造品牌。此次活动,参加职能部门、企业、媒体和市民创历史新高。省消协副秘书长郭现义、市工商局副巡视员孙友谊和xx区人大副主任陈昌有、副区长张文胜、政协副主席曾庆泉、纪委副书记李功明、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等领导,以及二七街办事处书记赫敏、主任余松、xx分局局长吴怀福参加了活动。会场上悬挂宣传标语40幅,升空气球8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整个3.15期间的活动湖北经视直播和楚天都市报给予大力支持,社会反应良好。

“3.15”已悄然离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使命依然在肩。我们将以“3.15”为契机,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主题,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xx区的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二十

为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以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有关“3·15”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以及《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建设“四力”贵港做出新的贡献。

(一)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议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单位联席会议和年主题座谈会,解读2018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意义;向成员单位特别是行业组织、经营者代表解读新《广西消保条例》亮点,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在“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南百广场组织开展现场主题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消委会要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解民情、办实事”的为民服务形象。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继续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在“3·15”前后举办1-2期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也要继续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在“3·15”前后集中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在“3·15”前后,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大力宣传新《广西消保条例》,解读主要条款和新亮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结合新《广西消保条例》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18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保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市工商局将在“3·15”期间联合媒体,全方位宣传和展示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亮点和成果。

(六)征集评选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区消委会部署要求,从2017年消费维权案例中,评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应配备说明),逐级上报审核,评选出“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按照要求做好我市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推送工作。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市局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报送到市工商局消保科邮箱(联系人:彭xx,联系电话:xx)、消委会邮箱(联系人:罗xx联系电话:xx)。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二十一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18年6月30日前结束。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李炎才,人员由xx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合同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x,人员由xx组成。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邹林洁,人员由xx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xx,人员由xx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杨xx,人员由xx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王xx,人员由xx组成;二组组长:黄顺华,人员由周xx组成;三组组长:吴xx,人员由彭水平、文小平组成;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xx、刘xx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xx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xx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韩强、杨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大全(22篇)篇二十二

为深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各级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消费与民生”、“生态消费”为主题的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内容及做法报告如下:

全市各级消保委对“3.15”活动都十分重视,把它作为20xx年消保委工作的重头戏和开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消保委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召开常务委员会、五届五次全委会、相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多次办公室会议,对全市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消保委按照市消保委的要求,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计划贯彻到所属各分会、联络站,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本级消保委、分会、联络站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表现在:一是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党政领导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应邀参加消保委各种会议,亲临宣传咨询现场视察指导。如鄞州区人大副主任张世华、区政协副主席王飞龙出席区消保委四届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奉化市副市长宋达军在奉化日报上发表题为《坚持民生导向,提升维权水平》的署名文章。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临“3.15”咨询活动现场指导工作。江东区政府把纪念“3.15”活动列入政府3月份工作计划,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工商局将纪念“3.15”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联合委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络站开展纪念活动。各地分别通过全委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和维权知识,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市各地消保委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编印《消费者维权手册》。在“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8万份《消费者维权手册》,内容包括年主题、生态消费及维权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和各地投诉电话等,同时收到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汽车消费abc》、《低炭生活手册》、《农资商品知识手册》、《新消费漫画》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以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二)开展第二批示范茶楼评选活动。根据省消保委的文件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放心示范茶楼评比活动,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初审后上报市消保委复审,市消保委会同茶文化研究会进行实地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评选出4家省级放心示范茶楼。市消保委对评选出的示范茶楼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被评上的茶楼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举办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为倡导健康、绿色、低炭的消费理念,落实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年活动主题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一次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从近年来被评为“消信单位”和“推荐产品”的企业中挑选出30家契合“生态”主题的企业及产品,把这些企业和产品的文字图片内容制成宣传海报在广场上集中展示,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这些企业和产品,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引导消费。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通过组织消费者体验节能、安全、环保产品企业,生态产品实例讲课,生态消费倡议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验基地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消费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工作,重点推进生态消费教育。3.15期间全市各地消保委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消费教育工作。如鄞州区消保委连续三年在全区初一学生中发放《消费维权手册》,累计已发放消费维权手册30000多册;又联合区教育局、团委在42所中学7万名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江东区消保委在宁波十九中学、江东实验小学成立消费教育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两校全体师生1200余人参加,学生代表还以宣誓的形式发出生态消费倡议。大榭开发区消保委组织第一小学学生及家长到世纪联华超市实地模拟购物,根据模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点评,并围绕生态、低炭、绿色消费为学生和家长举办知识讲座,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学生及家长懂得重视生态消费等。

(四)召开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为更好的宣传年主题,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年主题,市消保委于3月11日召开了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总结20xx年消保委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发布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对年主题的涵义、确定依据以及市消保委贯彻落实年主题的六项举措进行了介绍;公布了20xx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会议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举行了常务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及培训会议,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前后,全市消保委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x。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天一广场举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事业及新闻媒体共30多个单位153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现场烟草部门和工商演示真假烟酒鉴别方法。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热情接待消费者咨询。宁波电视台“来发”、家博汇栏目组搭建了“3.15现场报料台”帮助老百姓维权。各县(市)区消保委、分会纷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还在活动现场安排文艺演出、开展食品检测、家电免费维修服务、有奖知识竞猜、珠宝首饰鉴定、发送环保袋等服务项目,深受消费者欢迎。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91个,参加工作人员xx80余人,提供现场维修服务622件,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49件,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其中市本级1.34万份,现场接受咨询549人次,受理投诉115起。

全市消保委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参与市场监督检查190余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8起。

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抢购食盐,一度造成“盐荒”的现象,积极参与工商等部门的维稳行动,并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告诉消费者食盐供应充足,理性面对“盐荒”,不要相信谣言。海曙区消保委针对超市低标价高结算现象,走进家乐福超市,着重就《合同法》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案例作了讲解,并教育超市方面作为一家颇具影响力的超市,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准,受到了家乐福领导员工的欢迎;江北区消保委就此组织辖区内14家大小超市开展“承诺推行双倍差价补偿”活动,14家超市承诺:今后若有消费者在购物时遇上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不管商品原价多少,超市方除退还多收费用外,一律实行差价两倍的赔偿制度,且不设上限。宁海县、镇海区消保委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及民生消费领域的格式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些领域有:房地产、汽车销售、宾馆酒店、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洗涤、健身及大型商场、超市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对行业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另外,慈溪市消保委专门召开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各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自愿签署《慈溪市汽车服务行业消费维权自律公约》,建立起汽车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鄞州区消保委联合区工商局开展了“无障碍退货”诚信服务倡议活动,辖区新江厦、三江、麦德龙等22家大型超市卖场的代表签署了推行“无障碍退货”承诺书,这是继海曙“天一商圈”后的更大范围推行,实惠了消费者。

针对质保期内车辆自燃赔偿问题发表消保委观点。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新买一个多月的轿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自燃。找经销商赔偿,经销商答复:你已经投保自燃险,所以你得先向保险公司理赔,把理赔款拿过来后,我们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给你补一辆新车。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是: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给你理赔,但是你要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移交。可是把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后,消费者又将如何向汽车公司追偿不足部分?这类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已困惑多年成为“老大难”。市消保委十分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先后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由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及法律专家参加的案件调处会。在此基础上就“三包”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如何赔偿发表了宁波消保委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汽车质保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由经销商负责调换新车,其他费用如车辆购置税,建议地方税务部门退还给消费者以体现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车辆保险费建议保险公司能够延用等,消保委观点在当地媒体及中消协网站等刊出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为今后妥善解决这类矛盾指明了方向。此外,针对部分消费者对车险和车辆“三包”规定的不了解,发布了《新车保险有糊涂账,有些附加险种未必划算》的消费警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

利用消保委维权网络平台积极宣传“3.15”活动。“3.15”期间,市消保委对网站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发布各地消保委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和维权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加大“在线投诉”的解决力度。

同时,在纪念“3.15”活动中,各级消保委都重视抓好x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在“3.15”前后与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报道活动,在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开通消费维权热线,先后接受采访10多次,宁波电视台各新闻段多次播放“3.15”新闻,《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新闻周刊》报道消保委“3.15”活动多个专版,在宁波网、宁波日报、东南商报设立维权专题栏目,刊播消费维权信息、案例及有关报道20余篇。余姚市消保委作客当地新闻网,与网民互动,就大家关心的邮购、预付费式消费、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得到了网民的广泛支持。鄞州区消保委会同区工商局、电视台制作了“3.15”专题节目,在《鄞州日报》设立了“3.15”专栏,结合去年以来处理的汽车、保健品、房产质量投诉等典型案例宣传年主题的重大意义,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奉化市消保委与委员单位共同出资制作了20个路灯灯杆广告,安放在城区主要路口,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镇海、北仑区消保委与当地广播电台合作直播3.15咨询现场活动。象山、大榭消保委与当地新闻单位、学校合作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法》、产品“三包”和消保委职责等内容,消费者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3.15”活动,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多期,开设报刊专栏xx个,有关“3.15”活动的宣传报道120余篇,其中市级50余篇,发布消费信息、警示57条。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x》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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