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稽查调研报告 稽查的自查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书香墨最新稽查调研报告 稽查的自查报告(实用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稽查调研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我局从企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稽查工作、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等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二)污染源监察工作情况。

(三)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中记载了企业名称、设备名称或型号、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浓度值等相关信息,能够准确的体现出企业的现场相关信息,保证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符合人员数量要求,并在取证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调查取证工作均按照发现违法情况――立案审批表――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监察笔录(收集证据:违法事实、图像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等)――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行政处罚――下达事先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的顺序进行,确保了调查取证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行政处罚工作案卷的完整性。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44件。根据污染种类分:水污染14件,大气污染22件,噪声污染4件,固体废弃物污染1件,其他3件。根据受理渠道分,群众来访13件,上级转交(办)15件,县长信箱4件,12369热线12件。污染投诉报结率为100%。

稽查调研报告篇二

xx-x:

我局于xx-x年xx月xx日接受了市稽查局对我局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的稽查案件进行的复查,市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我局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均能按照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执法,做到了程序合法,文书较为规范,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处罚适当,注重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但还是有在《税务稽查报告》等文书中表述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执行等问题,在市稽查局给我局提出了问题后,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与我局检查的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一对照,认真整改,切实纠正了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4.对多缴税款的处理表述不准确的情况,今后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总之,我局要求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心,提升稽查形象。

xxx年xx月xx日,xxx水利厅第一稽查工作组对xxx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xx标段进行了工地现场察看、并查阅了工程质检、安全资料。在稽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狠抓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我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各科室部门,及时按照稽查报告及相关规范,对籍察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如下:

一、工程质量与安全:

1、砂石料场堆放的碎石规格5~20mm,20~40mm;已按照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检测报告》、《招标文件》中的碎石规格进行整改,配合比检测报告已报批监理机构审核。

2、水泥、粉煤灰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已报监理审批。

3、溢洪闸桥板预制现场钢筋生锈,已进行除锈;预制完成的桥板模板接缝跑浆部位已做缺陷备案。

4、油库位置已转移,远离施工及生活区。

附件:1、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混凝土配合比、碎石检测报告)

2、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水泥、粉煤灰检测报告)

3、钢筋除锈图片

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5日至19日,省环保厅对我市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稽查,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川环境监稽意见〔2015〕1号),提出了整改建议。我局对此次环境监察稽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赓即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省环保厅《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于7月20日组织华蓥市和岳池县环保局分管领导、监察大队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剖析,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找到问题的症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落实责任。与会人员结合环境监察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整改积极建言献策。

二、逐条整改,狠抓落实

针对省环保厅在稽查中所指出我市、华蓥市和岳池县7个方面的问题,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制订了整改实施方案(附件1),针对稽查中发现的个案进行了整改和立案查处(见附件2)。

一是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装订的要求对案卷进行装订;二是进一步完善调查笔录等相关的规范性;三是按要求收集证据,注重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四是严格执行省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防止出现自由裁量权超标;五是督促受处罚单位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的按每日3%增收罚款;六是依法运用刑事追责、按日连续计罚、限产停产等执法手段,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一是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重点污染源巡查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5〕155号)要求,我局组织全市环境保护部门经过认真梳理和筛选,最终确定了2015年全市重点污染源名单54家,其中a类重点污染源30家,b类重点污染源24家。我市制订了《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巡查工作计划》(广市环发〔2015〕62号),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巡查工作,认真填写环境监察巡查记录,做到记录完整、不缺项;二是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要求记录在巡查记录本上,及时进行整改或立案查处;三是每次检查必须检查上一次检查提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坚决进行查处;四是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我局制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的通知》(广市环发〔2015〕100号),要求对行政处罚案件、巡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限期整改要求等限时进行追踪,督促环境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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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调研报告篇三

省文化稽查队是在福建省文化厅直接领导下的行政执法组织,担负着对全省音像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网络服务场所、游戏机经营场所、演出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及全省文化稽查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是一支思想作风过硬、工作作风顽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的队伍。今年,在厅机关团委的关心指导下,队领导和支部领导高度重视,广大青年对创建活动认识明确、积极参与,成立了由队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创建省直“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从抓队员的整体素质入手,以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为途径,以提高队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目标,将创建省直级“青年文明号”与本队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创建推动了全队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将今年的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省文化稽查队今年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契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内部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创建机构,成立由队长亲自担任组长、支部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创建小组。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准则,以“外塑形象,内强管理”为宗旨,切实把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坚持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常抓不懈。做到研究计划有创建内容,部署任务有创建思路,检查考评有创建项目,总结讲评有创建成绩,切切实实把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落实到加强管理中来,形成队长带头积极抓,书记主动配合抓,党员、团员骨干协助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制度。稽查队党支部一方面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评比党、团员的表率作用,增强党员、团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每个党、团员骨干都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飘扬在各自的岗位上。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管理,我队今年与厅监察室建立了联系制度,通过每个季度的联席座谈学习,加大了监督面,使监督交流变得更加经常有效。

今年共举行过三次座谈交流,效果明显,其做法受到省纪委的肯定;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严格经费特别是接待费的支出,严格经费报销手续,重大经费支出先计划,后开支,不乱支滥用。今年共开支经费45万元,其中接待费0.56万元,均符合财经标准;四是加强制度的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照规章办事,增强规范性、透明性、操作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多年来,我们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人员执行公务纪律》、《廉洁执法制度》、《稽查办案应遵循的原则》、《稽查工作制度》等十三个规章制度,使一切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形成了“举报-查处-反馈”环环相扣的举报受理制度和“办案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科领导审查-队领导审核-厅领导审定”层层严格把关的案件处理制度,使全面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是我队对广大人民群众承诺的口号和我队稽查办案的工作宗旨。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最大限度地服务人民,我队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在服务的“软件”、“硬件”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首先,根据稽查队的特点,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队一方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另一方面把全体工作人员的相片、职务、服务编号以及廉洁执法制度等制作成框在队里明显位置上墙公布,让群众心中有数,增强工作透明度;其次,提出“四心、三个一样”的文明服务标准,“四心”即接待群众热心,不冷硬相待,了解情况细心,不烦燥不安,回答问题耐心,不大声呵斥,解决问题诚心,不敷衍搪塞。“三个一样”即生人与熟人一样,自然人与法人一样,干部和群众一样。做到执法讲原则,办案讲效率,因此稽查队成立六年来没有收到过一件群众投诉,真正实现了“零投诉”。第三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平时注意抓修养、抓纪律、抓规范、抓素质,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做到举报一家,依法检查一家;发现一家,依法处理一家;上级交办一件,认真查处一件。今年以来,省文化稽查队对举报的案件,认真调查、详细了解,有时候因地址不详,举报件中情况说明不够准确的,往往三番五次不厌其烦,耐心反复的核对,有时候一接到举报通知,来不及吃饭,有时候上班接到外出办案通知,来不及回家,来不及通知家里立即动身。多次迅速地落实查处群众举报,得到社会的肯定,许多老师家长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我队现有在队成员7人,其中三十岁以下4人,党员4人,团员1人,大专以上学历5人,双学位1人,在读本科、大专3人。结合全国稽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省文化稽查队在队里不断组织开展队内岗位培训、科室内部探讨、交流等培训形式,提高队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并积极鼓励年轻队员进行业务深造。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财会、人事、案例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业务素质。

3、加强业务学习,邀请文化部市场司稽查处陈晓文副处长和中国音像协会刘文和副秘书长来队对全体队员结合实际讲授如何鉴别非法音像制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目前,我队已经真正成为全省文化稽查队伍的“龙头”,地市文化稽查队伍经常来人、打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多次深入泉州、厦门、宁德、莆田等地指导工作,今年九月份成功举办了全省文化稽查队长培训班,促进全省稽查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

稽查调研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我局从企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稽查工作、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等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我局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严把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关,遏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截止6月22日,共计排查未批先建企业5家,久试不验企业13家。对此,我局已责令3家未批先建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他2家下达通知书,要求其尽早完善环保手续;对13家久试不验企业下达通知书,告知其久试不验的主要原因,要求企业加快整改力度,争取早日通过验收。目前,13家久试不验企业已全部提交验收申请,其中xx县汇禾实业有限公司已顺利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二)污染源监察工作情况

对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监察2次,对一般污染源每月至少监察1次,现场监察频次符合环保要求,监察记录填写完整。按照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要求,检查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及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特别是在开展环保大检查期间,通过加大对各企业的监管频次与力度,准确掌握排污企业的污染动态,督促企业保证各项设施规范运行,并将监察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了监管工作全面到位。

(三)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企业污染源进行现场监察时填写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现场监督检查单填写规范、完整。内容包括现场环境执法的机构、人员、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状况、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现场监测结论、对违法行为拟提出处理建议等,并建立了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中记载了企业名称、设备名称或型号、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浓度值等相关信息,能够准确的体现出企业的现场相关信息,保证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真实性和准确性。

现场监察记录对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给出明确的判定结论。对于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或建设项目违法建设的单位,现场监察记录中明确填写了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的名称、判别的依据或建设的进度;对于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在记录中载明了“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有环境污染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拟处理处罚意见或要求。

二、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

在生态环境监察方面,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日常环境监察范围,强化矿山开采及尾矿库安全检查,以检查赣江源头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开发等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农村环境监察方面,对“以奖促治”、“以考促治”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环境监察。强化畜禽养殖业监管,定期对畜牧养殖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查看畜禽养殖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防畜禽养殖废水超标排放或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人员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上岗证培训,监察大队每名执法人员都依法取得环境监察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回避制度,做到严肃执法、文明执法。

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符合人员数量要求,并在取证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调查取证工作均按照发现违法情况——立案审批表——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监察笔录(收集证据:违法事实、图像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等)——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行政处罚——下达事先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的顺序进行,确保了调查取证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行政处罚工作案卷的完整性。

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44件。根据污染种类分:水污染14件,大气污染22件,噪声污染4件,固体废弃物污染1件,其他3件。根据受理渠道分,群众来访13件,上级转交(办)15件,县长信箱4件,12369热线12件。污染投诉报结率为100%。

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进行了监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项问题。在办理12369环保热线、县长信箱及上级业务部门等信访督办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正确的法律法规,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了信访档案。

稽查调研报告篇五

推行“阳光稽查”构建诚信纳税---对推行“阳光稽查”的调查报告随着税务稽查由传统的执法型向执法服务型的转变,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已被广泛认可,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诚信纳税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为加快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就目前的税务检查工作而言,建立并实施新的检查机制和新的检查方式已势在必行。

一、税务稽查工作的现状分析与探讨近年来,按照“检查工作规范化、检查方式科学化、检查手段现代化和检查人员优质化”的工作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务局施,使稽查检查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实行了稽查检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加强了内部工作的规范化,减少了随意性;建立了稽查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的设置,突出稽查执法正确率、检查结案率、税款入库率等;实行“查前准备制度”,即对纳税人可能出现的偷税问题,进行科学的归纳分类,具体列举出来,要求每个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时,按照列举的项目条款,一一对照,细致检查,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制定审理把关的具体标准,开展案件复查制度,特别注意稽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正确准确查处问题,证据采集是否充分,运用法律是否正确;建立了检查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税务检查回访制度,不断约束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强化企业对税务人员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保证了监督的方式、程序、内容落实到位;开展稽查质量分析会制度,分析典型案例,评比优秀案卷活动,推动稽查质量全面提高.。实践证明,认真开展税务检查工作不仅查补了税款,而且也严肃查处了一批热点、难点、重点案件,起到了震慑税务违法犯罪分子、规范广大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堵塞税收漏洞,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二、正确认识运行新的检查方式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我们在对税务检查工作的现状进行客观性分析与探讨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税务稽查工作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稽查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稽查工作如何适应诚信纳税体系的有效开展等,值得我们正确认识和认真思考,同时应对现有检查方式加以完善和更新。

(一)“重点稽查”与依法城信纳税之间的关系。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强化税收征管,促进依法治税、防止税款流失。正确理解和把握“重点稽查”的含义,必须与依法治税工作和整个城信纳税体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稽查检查其执法客体是广大纳税人,由于受稽查检查传统思想的影响,在税收征纳主、客体之间似乎约定俗成了一种“检查”与“被检查”的关系。纳税人往往是望而生畏,双方存在一种不和谐的气氛。因此,稽查工作必须始终重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公开、公正和文明稽查,力争实现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的有机统一,这也是对企业依法纳税的信任,为营造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和税收秩序奠定基础,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提供了环境。

(二)税务检查监督制约机制急需完善。稽查工作担负着打击税务违法和规范纳税行为的同时,税法也赋予了税务稽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的权力,即对涉税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的权力。如何保证税务稽查部门和人员正确行使这些权力,既要防止超越权限用权力,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又要防止成为不法分子腐蚀拉拢的对象。稽查检查不仅处在偷税与反偷税斗争的前沿,而且也处在了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历史与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容易产生腐败。稽查检查部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拒绝监督,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保护好自己。当前稽查部门主要接受来自两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征管、税政、法制等业务部门的监督。对通过认真分析选出并实施检查的案源要做到认真检查和反馈,对检查中不明确的税收政策问题及时向税政部门请示,对较大金额的案件要提交法制部门进行审理定案。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实行错案责任追究、案件抽复查等制度,对执法办案中的不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从以上监督制约机制看出,各级稽查检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但对稽查检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每一个工作步骤及采取的方式方法,查处的真实情况是否公正、公开和透明等,还缺乏有实效、有针对性的监督。总之,要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在稽查人员高效履行职责的同时,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稽查检查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与时俱进,必须以人为本。当前,在稽查检查任务明确,税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人员逐步得到充实与加强。但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不是稽查人员的数量不足,而是稽查人员的素质不高,与当前稽查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治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稽查人员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但还是存在政治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

2、能够独立查账和独立查办案件的人员较少,影响了工作效率。

3、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的人员

半年在县纪委组织的行风服务承诺检查评比中,我局被评为优秀单位。综上所述,只有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努力创新,才能使各项工作得到完善和发展。通过对“阳光稽查管理办法”可行性分析,我们认为它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满足了当前经济环境的需求,更加符合了税务检查一要严查、二要严打、三要重罚、四要规范纳税行为、五要监督制约的稽查检查工作要求,是值得全市稽查检查系统借鉴并推广使用的。

推行“阳光稽查”构建诚信纳税---对推行“阳光稽查”的调查报告(第3页)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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