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21篇)

时间:2023-03-20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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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合同范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____________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___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____________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清洁卫生;

公共生活秩序;

文娱活动场所;

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车辆行使及停泊;

物业档案管理;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 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 乙方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串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费收费工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来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来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的______%奖励乙方。

2. 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______元_____元______元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资金另定;

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资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全责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房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中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 合同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全责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三

牧场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五

甲方:

乙方: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计人民币 ,人民币 元,及物业费保证金人民币 ,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人民币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

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

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 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自用电费

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1 平方米以上按:每天每平方米 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 元

2 平方米以上- 平方米以下按:每天每平方米 元收费

3 平方米以下按:每天 元收费

4 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

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

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

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

否则乙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

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

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

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

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

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

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

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

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

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

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

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

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

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

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六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

9.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年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一、甲方使用区域为_______座_______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二、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三、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元/建筑平方米。

四、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_______个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______________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五、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六、物业费为每?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七、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_______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十、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十一、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十二、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十三、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五、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十六、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十七、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十八、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十九、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二十、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二十一、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二十二、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二十三、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二十五、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十六、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十七、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二十八、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二十九、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三十、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十一、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三十二、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三十三、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三十四、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三十五、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三十六、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三十七、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三十八、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三十九、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四十、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四十一、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四十二、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四十三、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四十四、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四十五、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四十六、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四十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四十八、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四十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十、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九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户数: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5、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随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元/平方.月;住宅电梯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元/辆.月(一次性交年费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政策依据)。(即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

(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随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内)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3、甲方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个别业主,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每月3%的违约金,经多次催收继续无理拒交的,乙方可针对该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

甲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长沙县晶华美地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特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本物业座落位置:

湖南省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地率为建筑面积的35%。

2.本物业类型:小高层与高层商住楼。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条 委托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本物业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地面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管理服务。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小区内安全防盗、防火巡视等保安工作。建立严格规范的应急机制体系,及时应对突发的传染性疾病、火灾、治安等事件。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服务档案、资料、数据等的管理、保管;

9.本小区与当地各类组织的联系、协调及业主内部关系的协调。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乙方服务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 双方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代表业主维护产权人、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业主规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规约;负责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

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小区物业服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依据为《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失误(单次损失金额达5000元及以上),由乙方负全责赔偿并予以整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法律途径催缴催改;

4.本物业内所有公共部位收益归业主委员会收讫及管理,本物业内地上、下车库停车费归业委会收讫及管理。

5.免费提供给乙方的物业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食堂等,乙方必须按照专房专用原则,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损坏,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服务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制定本小区物业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方案及实施细则,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2. 遵守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及当地的各项管理法规、制度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委托,对本小区物业实施综合服务,确保实现服务目标;自觉接受物业监管部门、甲方及业主的监督。

3. 根据小区内公用设备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需要,制定维修、保养、改造方案,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改造费用,超出本合同由乙方承担的部分报甲方审批后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4. 遵守房屋设计、使用规范要求,在作业时严禁对房屋、设施结构、安全造成任何损害和影响,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5. 接受甲方对服务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账目。

6. 对本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小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并根据物业服务项目选聘员工,从紧控制人员编制数量。

8. 负责本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 按甲方规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10.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规约的规定对业主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服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1. 在服务期满不再续签合同时,向甲方移交服务范围中的全部物业、全部物业专用房屋、设施及全部物业服务档案及有关资料。

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小区物业服务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

13. 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业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做到科学、文明、高效管理。对违反本合同服务要求的员工及时辞退、更换。

14. 对小区住户情况保密,未经甲方或非公安司法部门执行需要,不得向外界或无关人员提供住户资料。

第五条 服务目标及要求

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服务事项制定出本物业“服务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服务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达到《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未达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服务标准必须符合《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标准》中的服务要求。

3. 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要求:

(1) 严格房屋建筑本体及其共用设施和各类设备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在实施操作时不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任何损害和影响。

(2) 对小区范围内属物业服务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有效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完好率。

(3) 对业主使用和装修房屋,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执行。

(4) 对于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有一支维修队伍,及时处理各类小修、急修工作,方便业主和使用人。

4.安全及消防管理要求:

(1)建立完善的小区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小区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2)物业保安队伍健全,实行全日制值班、执勤、巡逻等各项有效的防范措施。

(3)设置固定的值班岗亭和报警电话,出入口实行刷卡进出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4)巡逻人员文明微笑执勤,有统一的治安制服和规定的防范设备。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一定要保证消防设备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并培训一支业余消防队伍,一遇到火情可立即作出反应。另外,还要提高业主和使用人的防火和自救意识。

5.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要求:

(1)保洁措施行之有效,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2)小区内各道路、场所、楼梯要常打扫,常清洗,垃圾要及时清理,不留死角,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小区内化粪池要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溢流管路的流通。

(4)小区内排污管道要定期检查疏通,确保排污畅流。

(5)按规定做好杀虫害等工作。

(6)配合对小区内的广告,字画等乱贴、乱写、乱画、乱涂进行管理。

6.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要求:

(1)加强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做到花草树木无破坏,无病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长势良好。

7.小区物业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1)收集、保管好有关小区物业服务的政策、法规、章程等资料以及物业相关的图纸、数据等资料。

(2)建立、保存好小区住户档案、维修档案等。

8.接受业主监督,定期向业主公开服务内容,工作规划、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收费标准,物业费收支情况等,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9.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乙方与当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经常保持联系,协调好工作,配合社区创优及创造平安、文明、和谐小区。还应与物业相关的供水、供电、天然气、电信、市政等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出现情况时与这些部门配合、联动,尽快予以解决。

第六条 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干(含电梯分摊费)向本小区业主收取。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他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担。

2.水费加压费的收取标准为在自来水公司水费的基价上加收0.2元/立方米(吨)。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公共部位收益中支付。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目标,合同期内月平均考核分达90分及以上,甲方对乙方或直接对乙方聘用的优秀服务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月考核分在70-80分(不含80分),乙方必须对不称职的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更换;

月考核分在60-70分(不含70分),乙方必须更换物业经理并整改; 连续两个月月考核分在60分以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自动退出。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服务合同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签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乙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服务权,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不安本合同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甲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为乙方提供服务条件和便利,如甲方有违本合同内容,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双方互不负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月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五):

(六):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天津市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天津市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将摊位转租、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处理。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自愿放弃摊位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盖章:

乙方(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_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 号楼

物业类型: 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_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 层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 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 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 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 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 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 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 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四

建设单位(甲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

邮编: ;

地址: 。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

邮编: ;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

物业项目类型: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 ;

物业项目坐落位置: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物业服务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项目构成》见附件2;《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见附件3)。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物业综合性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不含建筑幕墙)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和安防、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

(八)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详见附件4。

第三条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具体提供以下服务:

1. ;

2. ;

3. ;

4. ;

5. 。

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建筑幕墙管理委托协议。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

2. ;

3. ;

4. ;

5. 。

第五条对业主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相关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另行商定。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的具体要求,且不得低于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企业承诺)》详见附件5。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各项服务主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方式;

(三)房地产、价格、城市管理、规划、交通、工商、环保、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支付。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担亏损。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相关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上述范围使用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企业按专有部分面积向业主预收物业服务资金,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由业主享有结余或者承担不足。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3.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元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由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相关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5.物业服务支出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由全体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业主所需支付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乙方应当自收到书面质询之日起7日内答复。

乙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通报全体业主。

第十条属于同一个物业区域但分期开发的,如各期物业的服务收费标准不同,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方式和标准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二条依法变更物业用途的,根据变更后的物业用途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住宅小区内教育和医疗卫生配套设施的物业服务收费不高于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教育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医院、卫生院(站)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车位由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车位属于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按 (每月/每季/其他)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规定的上限标准。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如下约定: 。乙方应当按照水电收费周期及时公布共用水电单价、用量、金额、分摊等情况。业主、业主大会对相关情况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答复或者协助供电、供水部门及时答复。

乙方办公及生活的自用水电,应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乙方负担;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水电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入列支。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已具备交付条件,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应当自甲方书面通知其办理交付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支付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空置的也应支付物业服务费。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福利设施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物业服务费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物业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的,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托收协议并根据托收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十七条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作出减免承诺或者约定。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同类型物业的收费标准足额交纳: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

(三)属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车位、公共服务设施等物业。

第十八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垃圾处理等专营服务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周转金等额外费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政府明确规定的,乙方不得向业主收取与专营服务费相关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

乙方不得以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其他与乙方相关的原因为由,擅自中断业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和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

第四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十九条车位属于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归甲方所有,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向甲方支付车位租金。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收取车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车位的经营管理协议。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代表全体业主经营管理的,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收取车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车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车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

乙方的车位经营管理费用 (每月/每季/其他)提取。

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车位租金。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当予以出租,并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后,将车位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甲方或者受委托进行管理的乙方应当与车位使用人(临时停车除外)签订书面的车位租赁服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需要进行车辆保管服务的,车位使用人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车位使用人在每次停车服务结束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二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会所归 (甲方/全体业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会所经营收入的%或元提取经营管理费用。乙方应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空地、其他公共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利用 长期停放车辆,利用 临时停放车辆;

2.利用 长期开展经营,利用 临时开展经营;

3.利用 刊登广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确定、公示收费标准,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召开业主大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可另行与乙方签订相关的经营管理协议。

第二十五条乙方利用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入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应当单独开设物业项目公共收入帐户,独立核算,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不得擅自挪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资金应当用于物业管理的下列支出:

1.由乙方承担之外的其他服务于业主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换、改造费用以及专项财产保险;

2.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或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3.对业主共有资金的审计费用;

4.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5.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应根据客观实际合理确定,提取的费用可随着经营状况相应变动,并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确。

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约定共有收入归甲方、乙方全额所有,不得擅自挪用业主共有资金。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或者 承担。

第二十七条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3.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6.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7.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8.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二十八条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的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乙方复验。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对于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

第三十条甲方交付使用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本省、本市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因甲方施工质量等引起的纠纷,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向相关业主解释,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解释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修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标准应当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的规定。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六章 物业的管理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但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乙方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开展相关工作时,可要求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给予配合。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当支持建立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数据库,并按照《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穗建规字〔20__〕1号)的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门楼号牌、业主姓名、业主手机号码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减少影响,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抢险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属于业主责任的,乙方应当督促、组织业主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属于政府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配合安全隐患处理工作,如借故阻挠造成全体业主共同损失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资金列支或由相关业主按规定另行筹集,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6。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改进物业服务。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规定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强制性标准、临时管理规约等,实施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采取劝阻、制止、 等必要的合法措施。无效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九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应当用于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预防性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财产保险。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条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约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分摊方式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分摊费用:

(一)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属于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属于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四)属于车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与车位存在共用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况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

业主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业的,甲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八章合同期限和到期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在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10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乙方应当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十条规定的资料和财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管。

第四十三条乙方应按约定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四条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与乙方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业主、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业主委员会、甲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

乙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双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据实赔偿。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违反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据实赔偿。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营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等其他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

乙方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损害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共同侵害业主利益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违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

第五十一条乙方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采取催缴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依法调整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费用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物业发生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时,乙方应及时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结清物业服务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结清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第五十二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止供应水、电、气等或者停止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因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不同意出资从而未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其他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策从而造成的失误;

5. 。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也应当认定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甲方应当将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甲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方式将本合同中涉及物业买受人权利、义务的条款向物业买受人作出充分说明。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未将本合同作为附件的,按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如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本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的,按较低的收费标准执行。买卖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第五十五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若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明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房屋为收件地址;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买卖合同上载明的通信地址为联络地址;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通信地址的,以业主发出的最后一份约定为准。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委托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有权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物业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

2.物业项目构成

3.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4.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

5.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企业承诺)

6.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五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_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___________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二十一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_____(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六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地 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第二条物业类型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类型: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 ,本物业的受益人 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营业大楼室内公共环境保洁。

第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六条 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即防火、防盗、防抢劫,包括消防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七条 办公大楼的水电及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操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所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6、甲方根据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更换人员,以满足甲方的物业管理需要。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及时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提交甲方审议、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2、接受甲方的审议、考核评定和监督,会同甲方每月做一次服务质量调查;

3、向甲方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在本合同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内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

2、交通秩序: ;

3、安全管理: ;

4、公共环境: ;

5、保洁: ;

6、水电管理: ;

7、甲方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

第六章 物业管理人员的安排

乙方为了满足甲方的物业管理要求,必须配备如下人员:

1、安管人员: 名;

2、保洁人员: 名;

3、水 电 工: 名;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 / 元/平方米,共计 元(¥ 元/月)标准支付。甲方应在每月月底收到乙方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费转入乙方帐户。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抬高管理费和乱收费(但如遇国家及区政府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的物业服务费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十四条 其他服务性收费由乙方与甲方协商。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按时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超过20个工作日没支付乙方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及附件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付服务费及至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两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作为补偿;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九条 本合同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未续签合同又未提出书面终止服务,本合同则自行续展一年。若一方决定不再与对方续签合同,应当至少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做相应的安排,不提前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对方两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作为补偿。

第二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 四 页,附件 四 页,共 八 页,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的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和甲方的约定,认真做好进出车辆及人员管理,应确保办公大楼的公共秩序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六条 乙方对大楼管理的同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保证乙方身体健康前提下在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对乙方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但须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遵守国家____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同时应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本条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工资标准随本企业服务年限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具体按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向乙方公示。

第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但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甲方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十七条当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

(二)、第

(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十

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二、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甲方:(盖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机关:(盖x)鉴证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八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十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xx市建设委员会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

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

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

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 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二十

业主、使用人(甲方): 物 业 公 司(乙方)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篇二十一

甲方:_市_局

乙方:_市新禹物业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保洁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洁范围

1、室内保洁:会议室(定期),楼梯台阶、扶手、卫生间、走廊、楼内走廊墙裙、局长室(工作日),

2、室外保洁:前后院、硬化路面、停车棚。

3、室内保洁不含一层。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 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 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3.888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0.972万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1月23日起至20_年11月22 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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