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雨中梧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

在写工作报告时,我们可以借用数据和实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增强报告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了解到一些写工作报告时需要注意的要点和技巧。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一

尊敬的.领导:

首先想对您说声谢谢,在工作上您多年来给予的信任和关照,让我在任何时候内心都洋溢着感激之情。

回顾这几年的工作情况,我深深觉得能得到您的赏识进入xx工作是我莫大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在生活和工作中,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事们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一直是我自信而积极的源泉和动力。在公司工作几年里,我受益良多:无论是从财会专业技能还是人际关系处理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公司提供的发展平台和锻炼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发挥最大的努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这才是对公司对您以及对我自己的负责。但我发现自己对于从事xx行业工作的兴趣已经减退,目前的状况下要圆满完成公司的托付我已经开始有心无力。所以我决定提出辞职,请您支持。

对于我此刻的离职我表示诚挚的歉意,请您谅解我做出的决定。衷心希望还能获得与您共事的机会。我会在递交辞职报告后一到两周内配合公司安排的工作交接再离开公司,把因为自己离职带来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公司成立至今创造了很多优秀的业绩,持续地在发生可喜的变化。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感到痛心遗憾。真心祝愿公司的规模不断地扩大,业绩不断地提升,也祝愿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签名:

日期:20xx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二

《xx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对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做出预计:xx年房地产信贷增速将进一步放缓,并有可能再次加息,房地产市场供求偏紧局面很难改变,但房价增幅将趋缓。这份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主持编写,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本年度报告对xx年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并分别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中心城市的房地产业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对于xx年中国房地产发展趋势,报告从四方面进行了分析预测:投资继续得到控制,融资渠道酝酿变局。尽管实施了以抑制投资增长为主要目的的宏观调控,但20xx年的投资率仍然达到了51.33%,超过20xx年创出新高,抑制投资过快增长的任务依然艰巨。20xx年,中国房地产投资占到固定资产投资的近1/5,并且对上游产业拉动作用增强,压缩房地产投资应在情理之中。专家预计,今年房地产投资增速将有所放缓,但不会低于20%。

土地市场走向规范,土地增量供应控制更严。报告预测说,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土地市场将会更加公开透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将更为加强,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逐步展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审批权限将上收。被动需求有望下降,二手房市场将持续升温。在去年停止拆迁、集中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报告预计今年的拆迁工作将慎重进行,拆迁导致的被动需求将有较大幅度下降。此外,随着二手房交易管理政策的完善和实施,已购公房的大量上市,房源将继续放量,梯度消费格局逐步形成。

供应关系偏紧,房价增幅趋缓。报告预测,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以首次购房需求和改善型需求为主的背景下,住房需求呈现很强刚性,一般性上调利率措施对需求量影响不大,今年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将持续旺盛。在国家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供给增幅仍将呈下降趋势,因此供求偏紧局面很难改变。

此外,由于政策变动对市场预期(供给减少)的影响有关时间减弱、市场经济自身的价格调整、特别是政府将采取措施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等因素,报告预期今年房价增幅将趋缓。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三

转眼来公司已两月有余,在这里工作的点点滴滴对我来说是历历在目。从开始的什么都不懂到现在可以自己独自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对我来说真的不是一件易事!

来这里的前期因为不能很好的理解前台工作,以至于在工作做总是犯错,总是有很多问题;有问题不是错,错的是自己不会分析问题!时间在一天天过去,从开始的不知道做什么到现在的主动去做事,以及给别人找事做,这是我自己的进步,也是我人生路上的进步吧!来这里对我来说是对了,人生面临很多选择,如何做一个正确的选择,其实你只需要明白自己此番是为了得到什么,新福给了锻炼自己口才的机会以及让我明白如何很好的和别人沟通。

在这里工作期间我知道了收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收房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这都是一种学习!前台接待员其实是很锻炼人的,对我这个比较粗心大意的人来说真的是得到了很好锻炼,虽然前台的表格归档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可是跟之前的我相比已经有了很大进步,我要追求更好,做出更好的结果,这也是公司所需要我们新福所有员工做到的!

我们主管总是跟我们说,我们上班并不是说我们要得到多少钱,而是要在工作中找到归宿感找到荣誉感!

来这里的两个星期开始主管要求我们开始催物业费,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位二栋的业主,他一直在问我关于办理房产证的事,在工作中我时刻记着我现在的每一次行动都是在为我以后的工作做准备,虽然当初我对办理房产证也不是很清楚,可是我还是不厌其烦的帮他问了很多地方,尽量让她更多地了解办房产证的知识!后来她来我们这里一下子交了三年的物业费,尽管只有5000多元,而且交物业费是天经地义的,可是我依然觉得这是对我工作的一种肯定,在这里我们找到了荣誉感!

以上是我在公司这段时间所学习到的,出来工作不能只为了学习,还需要为公司创造价值,虽然本人与20xx年x月x日来到公司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本人自愿承诺以下几点:

1、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工作服整洁,上班佩戴工作牌。

2、接听业主来电时,铃声3声以内,拿起电话,清晰报道:“您好,这里是新福物业,请问您有什么事吗?”认真倾听对方的电话事由,如有事相告或相求时,逐条记录下来,并尽量详细答复,通话完毕时,语气平和的跟业主说:“谢谢,再见!”

3、拨打业主电话时,当电话接听后,主动向对方致以问候,“您好,这里是新福物业”,使用敬语,确认其房号、通话人姓名后,将要做的事交待清楚,通话完毕时说:“谢谢,再见”。

4、当业主到服务中心求助或投诉,进门口时,主动起立,以微笑来迎接业主,问好:“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认真、耐心地聆听业主所提及的问题,并对其做到完整登记,无遗漏,及时协调处理,确保回访率100%,业主告辞时,主动起身,并说:您慢走,欢迎再来!”

如果不能按照以上说的所做到自愿做以下惩罚罚款100元,并且打扫一整栋楼道卫生,利用下班时间!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四

经过向张家口市和崇礼县各相关单位咨询,现基本流程、所缺材料和所需的大概费用已基本理清,汇报如下:

4、七个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含四个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要求必须为河北省人),其中有一个必须是中级职称;两个会计资格证,一个统计证。以上持证人员县建设局表示可以帮助联系。

1、七个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使用费,按年收取每年每人预计60007000元,第一年预计费用为420xx49000元。

2、七个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有关职称等情况的证明以及养老保险的证明。职称证明预计5000元;养老保险需要出具缴纳的发票,因此公司必须给以上七人最少缴纳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七人一个月的费用预计为3000元左右。另需到劳动局购买他们的合同,每份2元。

3、房屋租赁费根据所租经营场所具体情况而定,预计费用为每年5000元以内。(如果不租赁经营场地此项费用可忽略)。

4、县级相关部门关系疏通:10000元(含宴请费用及给领导和主要办事人员送些礼品的费用)。

5、市级相关部门关系疏通:15000元(含宴请费用及礼品费用)。

6、报卷材料的整理装订费用:1000元。

报审的材料中需要提供经营场所的证明,即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产交易所出具)及出租人的产权证,附办公场所彩色照片,室内外各一张,后期市建设局会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按照崇礼县房屋租赁价格,如果在某些企、事业单位中租赁一到两间办公室,每年的费用大概为5000元左右。如果暂时不租赁,那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出具房产人产权证和后期应对市局检查所需的活动经费大概需xxxx元。前期是否租赁经营场所,请领导指示!

以上是办理房地产暂定资质需要协助提供的材料和所需费用。所需材料请领导指示相关部门配合提供,所需费用是否可以执行,请领导批示!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五

20xx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为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2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参与监票工作,保证了广大股东行使合法权益;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依规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管情况,监督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活动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xx年4月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99号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xx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4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xx年4月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4月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xx年4月xx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xx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出具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xx年7月3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8月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六)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xx年8月7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选举吴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8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xx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xx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

(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xx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等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9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九)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xx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xx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9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xx年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2月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xx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2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xx年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2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2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度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在履职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按约回购福建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亚特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权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结算的项目资源,提高了公司房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

公司还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0%权益,收购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和苏州惠友房地产有限公司00%权益及相关债权净额,受让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符合公司“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3+x发展战略,优化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区域布局和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联合发起设立海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峡人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公司本次共同设立海峡人寿,能充分利用海峡两岸市场有效资源,挖掘金融行业和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有利公司以房地产为核心,形成相关资源联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尚未发现内幕交易或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xx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签署相关协议的事项,及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0%权益等事项,均属于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xx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了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x年修订)》的要求,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可以更为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因受公司股票停牌等因素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顺延时间不超过3个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变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变更承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x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九)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

根据《公司xx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8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可行权的68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十一)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该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了制度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公司对定期报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等重要事项,均已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备监管部门,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xx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支持、配合和促进董事会工作,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希望公司在xx年取得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阳光城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六

去年的4月1日是我进公司的日子,时光流逝、岁月如梭,转眼间在__房地产公司工作已整整一年了。回首过去的路径,还眺未来的征途,苍苍莽莽中,感觉自己和身边的同事仿佛行者,一路风尘却也一路高歌,一路艰辛却也一路执着,行者的脚步一向勇往直前,公司的发展必然风光无限。

在公司成立不到两年的短短时光里,在陈总的英明领导下,创造了许多骄人的业绩:开发了__市一次性规划面积最大的东湖苑小区;一年开工面积达44万平方米,居全市第一;开发项目建设创市级文明工地率100,居全市第一;一次性通过iso9001/iso14001质量/环境双体系认证,成为全省第一家获双体系认证的房地产企业;小高层设计引入中复式结构设计,为全市首家;……;业绩之多不胜枚举。

当然,在思考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思考一些存在的问题,因为成绩毕竟属于过去,它所构成的只能是回忆,最好能站在未来的角度考虑现在,也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思考问题。

我进入公司已整整一年,对公司也有了很深的感情,我很愿意向关注自己的孩子一样关注公司的成长,现就将我对公司的几点思考向领导作个汇报:

关于贯标,这是我从本职工作来说第一个应该思考的。在陈总的英明决策、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公司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了质量/环境双体系,并通过了认证审核,然而如何保持好体系,使其更好的为公司的发展服务呢?现状不容乐观,随着审核的通过,证书的获得,有些部门也就将体系文件束之高阁,贯标程序抛在脑后,每月的工作总结一拖再拖从不按时编报,现场管理有所松懈,记录保持应付了事,等等等等,理由只有一个字——忙,忙能作为理由吗,况且真的很忙吗。关键问题在于,思想意识上的重视程度,尤其是部门负责人的思想意识,应该加强他们的贯标意识教育,比如采取对他们专门培训、领导教育、加强交流、举办活动等等。

关于企业文化。正如陈总所说,一个企业优秀企业文化,可以在企业中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那么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呢?企业文化是软指标,甚至于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因此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不能以硬指标来衡量的,我们是否可以采取这样的一些措施:编发公司刊物(刊物中可以让每位员工投稿)、多制造一些员工间相互交流的机会、开展一些文化、游览、体育、座谈等活动,另外提高员工素质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关于沟通。只要人活在世上,就离不开沟通,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从相互了解到相互信任都源于沟通。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沟通更是至关重要,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哪一环节少得了沟通。我们公司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应该说为全体员工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沟通机会。不过为了更好的进行沟通,是否可以考虑每周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都开一次工作例会,让大家随时了解公司发展的进程,也能随时掌握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程,并且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当然还可以考虑厂务公开或信息通报等多种沟通形式。

关于资金。目前公司在资金方面遇到了困难。不过我认为,虽然土地拍卖未能如愿,但我们的土地还是很有诱惑力的,肯定已经引起了港城房地产界的注意,甚至于一定会有房产商,正在私下考虑和公司洽谈,以达到双赢。

以上五点,为个人之所见,如有不妥,敬请见晾。作为公司员工,能为公司的发展与壮大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此乃真正之我幸。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七

2、负责对施工现场,材料用料,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协调与工程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报批等关系。

4、负责项目工程预算把关,资料准备工作。

5、负责项目工地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6、负责材料员,监理员,水电施工员,仓库保管员,安全员的正常管理工作。

7、负责工程调度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会议决议有效执行落实。

8、严格把握和及时处理项目的技术变更及施工中工程技术问题。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八

今年1-12月份,xx市房地产投资完成134亿元,完成年计划175亿元指标的77%,同比增长14%。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14亿元,同比增长12%;公建完成投资25亿元,同比增长25%。全市住宅施工面积152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69万平方米,增长8%,其中新开工面积52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71万平方米,增长18%,竣工面积50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67万平方米,增长12%。全市销售商品房51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了3%。其中现房销售3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期房销售1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

今年预计房地产投资完成1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房地产施工面积18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预计达到650万平方米左右,高于年初预计竣工指标,公建竣工50万平方米。

xx市今年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国内外一些大财团、大企业纷纷投资我市公建和房地产开发。万达集团、中体产业、珠江实业、北京阳光壹佰、联想集团等一批国内知名的开发企业相继来我市投资,分别开发万达商业广场、奥林匹克花园、江南温泉渡假村、华苑新城等一批大的开发项目。二是公建投资明显升温,拉动了投资继续快速增长,大型公建施工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成为我市公建投资比重最高的时期。三是改善型需求势头进一步趋强,精品商品住宅出现旺销。改善型、康居型需求正在逐步替代安置型需求,引导着今后商品房市场的发展方向。四是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比重增加。五是小城镇住宅建设继续保持较强的增长势头。小城镇开发面积连续两年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速度,吸引了一批开发商竞相投资小城镇开发建设。六是盘活停缓建项目工作开始启动。首批8个试点项目中有5个项目已顺利盘活。

在开发企业管理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开发企业协会作用,按照部里的要求,目前正在依托协会在全市推出开发企业信誉度制度,按期准备将全市所有开发企业综合信誉情况向全社会公布,引导企业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信誉提高竞争力。

根据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的要求,xx从7月15日开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委牵头,市计委、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建设部的进度要求,进行了分三个阶段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检查整治工作。我市共有8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97家中介机构、544家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了自查。各管理部门对全市511个在建项目,161个物业管理小区,273家开发企业、233个中介机构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关于市场整顿工作我市形成了专门的报告已报房地产司,房地产司还专门通过《房改与房地产工作简报》进行了通报。

今年是xx房地产管理法制化进程迈出重大步伐的一年。今年10月24日,xx市人大正式通过了《xx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对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争议解决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具有xx地方特色的规定,成为xx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项基本法规。其中在开发项目的建设方面,条例规定了在全市建立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准许交付使用制度,使建委对开发项目的跟踪、对交付使用阶段把关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条例已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二手房市场发展速度不够快,租赁市场没有启动,影响到整个市场梯次消费的形成。二是土地使用制度变化造成部分开发企业观望。今年7月1日起新的土地使用政策出台,开发商在心理上有一个等待、观望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土地供应放慢。前九个月全市土地供应同比下降25%,项目储备同比减少37%,影响到全市开发后劲。

明年加快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培育房地产市场有效需求为动力,以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为主线,以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房地产业的附加值,巩固支柱产业的位置,推进全市经济增长。

从总体上看,明年要继续加大房地产结构调整力度,通过继续完善鼓励公建开发的政策环境,推动公建开发和投资将继续保持较好势头。住宅方面,要把培育住宅有效需求作为工作重点,下力量调整相关政策,鼓励本市居民和外省市居民来我市投资置业,为住宅开发提供稳定的需求支持。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构造梯次消费格局。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结合海河两岸开发和现存危改片综合改造,重点在加大危改拆迁力度和开工新的大项目两个方面下功夫,通过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增长。

明年全市房地产业施工面积1800万平方米,保持今年水平,房地产完成投资185亿元,比今年增加5亿元。房地产竣工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50万平方米,高于今年水平。拆迁危陋房屋100万平方米。

围绕完成好明年工作目标,我们准备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组织实施危改为着力点,加快大型公建开发步伐,促进城市布局不断改善。今后中心市区危改的重点,要从过去的以住宅建设为主转向以公建开发为主。通过加快公建开发步伐为金融商贸、旅游文化等第三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和活动舞台,实现中心市区产业“退二进三”。把海河沿岸地区和老城厢、关上、小王庄等地区作为今后几年危改的重点,多渠道筹集资金,创造条件加快改造,拆除危陋房屋100万平方米。

(二)构造住房梯次消费新格局。适应我市建设国际港口大都市的要求,引导开发企业新建高品质住宅,限制低档住宅开发。加大住宅精装修试点和推广力度,一次性装修到位率由目前5%提高到5%以上。逐步扩大菜单式装修范围。积极推进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在全市基本建立起“新人新制度”。完善鼓励二手房交易的政策和启动房地产租赁市场的招法,引导居民树立梯次消费观念,住房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比由今年的10.5提高到明年的1:0.6,加大租赁行为和中介机构管理力度,净化租赁市场和中介市场,形成增量房与存量房互动,“一手房、二手房、租赁房”三房鼎立,高中低消费者全面入市、梯次联动消费的格局。

(三)以钢结构住宅体系开发推广为核心,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建立企业间的战略联盟,构造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形成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和带动,带动我市钢铁、化工、建材等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研制、生产和推广,特别是要积极在住宅、大型公共建筑方面推广应用钢结构,明年钢结构体系占全市施工面积的比例由今年的3%提高到6%。探索建立完善住宅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住宅体系生产技术开发补助金制度以及住宅生产工业化促进补贴制度等措施,支持大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和进行自主的技术开发活动,探索建立以钢结构为特色的标准化结构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争取占领其他省市市场。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培育新的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点。要高起点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度相应的鼓励政策,规范项目计划管理渠道,引导开发企业调整开发区域布局,投资对小城镇开发建设。加强小城镇开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管理,提高小区配套水平和环境综合质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小城镇的开发适应今后xx加快发展的要求,在市区周围建成一批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型居住区。

(五)加快盘活停缓建项目,加大空置商品房处置力度。在总结今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领导小组向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建委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形成共同促进停缓建盘活的社会氛围,力争在明年使这项工作迈出大的步伐。

(六)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继续实施好扶优扶强战略,提高大型企业市场占有率。推进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加快房地产企业“国退民进”步伐。建立房地产业发展预警预控系统,推出开发项目电子手册制度,加强行业发展动态跟踪监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在开发企业积极推广iso9000国际标准认证,搞好全员执业知识培训,推进企业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

建议目前建设部要求各地建立开发企业信誉档案,我市也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即将向社会公布开发企业信誉度。但目前这方面缺少相关的法规或规章作为法律依据,建议建设部就此颁布部令或相关规定,使这项工作更有章可循。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九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全市房产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些指标已提前完成,大部分指标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1、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建设1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小户型商品房,确保2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通过租金补贴、提供廉租房等途径,缓解5000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目标:目前已下达经济适用住房计划203。22万平方米,完成施工面积为46。6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0。23万平方米。通过提供廉租房、租金核减的方式已缓解3370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租金补贴及另一部分廉租房房源工作正在紧张操作之中。

2、代政府征收各项税费目标1。6亿元:已完成2。822亿元,提前完成目标。

3、房地产管理业增加值 9。5 亿元,增长15%:已完成4。8亿元,为计划的50。2%。

4、完成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数量900个,组织落实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00人。已完成新增就业岗位466个,为目标的52%。

5、植树1万株:已完成11119株,为目标的111%。

6、存量房交易量340万平方米:已完成193万平方米,为目标的57%。

7、审定全市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1。5亿元:已完成0。84亿元,为目标的84%。

8、立面整治后的楼宇统一实施物业管理:我局正着手开展临街立面整治建筑实施物业管理试点,与各区局、区公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9、全市创国家以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含大厦)2个:材料已上报,年底建设部验收。

10、指导、协调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达到国家一级资质:新康物业、丽岛物业两家企业经建设部初审合格后通过了网上告示,6月初取得了全国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我局承担了市政协重点提案92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组织成立了“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定并完善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配套措施,有效制止了破坏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规范了优秀历史建筑维修程序,加强了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开展了优秀历史建筑的确认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优秀历史建筑标志牌的研制和换牌工作。6月30日,市政协相关领导对92号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认为我局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要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工作、10件实事和人大政协议提案的顺利完成,我们以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为主要内容,狠抓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了上半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1、致力于稳定住房价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随着国家关于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运行和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李宪生市长连续召开三次市长办公会,围绕“持续、健康、协调、稳定”的主题,就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行了专题研究,明晰了我市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我局连续多次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学习、研讨,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和阐明了政策,使各方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晰了政策导向,为我市做好稳定房价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和舆论氛围,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一是规定自xx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正式实施全额征收营业税工作;对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实施了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工作;二是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我市于xx年6月,正式公布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即: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三是在去年完成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于xx年5月18日正式对外开通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向社会不间断的公布全市房屋供应量、供应结构、供应价格情况及买卖交易情况,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欢迎,稳定了市场心理预期,引导了理性消费。

2、致力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

根据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局在去年年底超前实施项目储备的基础上,会同市计委、规划国土局分两期编制了年度建设计划,已报经市政府批准下达,计划总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203。2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计划规模为114。45万平方米,于2月中旬下达;二期计划规模为88。77万平方米,于4月上旬下达。在这两期计划中,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计划规模为137。45万平方米,占计划总规模的67。6%,将重点面向旧城改造和重点工程困难拆迁家庭销售。近期,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将在年内再次追加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以缓解当前相对突出的拆迁安置矛盾。

截止目前,已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有25个,施工面积为46。6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0。23万平方米。另据跟踪调查,预计在7、8月份将有13个面向社会销售的计划项目开工,施工面积将增加104万平方米,故“建设1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小户型商品房,确保2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目标任务有望完成,但因房地产建设周期较长,这批住房预计在今年年底、明年春节前才能上市销售。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十

在受五江建材市场形成规模、大汉建材城等等新建建材市场招商冲击的影响下,经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在年初就完成了公司应收额的84%,全年共完成经营收入992.23万元,较去年增长5.2%,为队形成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逐步成为队经济的支柱产业。

1、全年完成了地质大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经过市场调查了解,请各类专家咨询,同设计院反复商量,反复修改方案10余次。

2、土石方工程,6万余方外运,处理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各类矛盾。

3、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已基本完成。

4、各类报建手续已办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等。

报建过程中,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节省报建费用500余万元。

4、开发办其他事项

1)省道209改扩对杉山基地房屋的拆除和土地征用,争取各类拆迁费用100.54万元。

2)石马山基地5、6栋屋顶琉璃瓦凿除,解除院内的不安全隐患。

3)为配合地质大厦建设,基础院内煤气管改道。

在本着为队节约资金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在部分地段投放了地质大厦建材市场招商广告,扩大了新建大厦的影响力,稳定了原有市场的商家。通过宣传,到公司来登记租赁和咨询的商家络绎不绝,我们还通过和商家互动、接触,摸清了商户的心态,做到了知己知彼心中有数,准确把握市场形式的发展动态,同时还和部分知名品牌经销商家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为了招商的顺利进行在招商过程中没有休过节假日。

20xx年工作中的不足与改进方法:

上传下达通道,团结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有利地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团队建设

适时安排人员学习,提供交流平台,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尽快打造出一支能拉的出的队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资源保证。

2、强化工程管理,细化工作计划

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存在个别施工单位难于管理的现象,对此我们积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难度和工作时间,采取分段控制,责任到人的方法,及时排队工作中的困难,推进项目建设。

3、提高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随着市内新建材市场的增加,社会车辆的增多,加大了市场管理的难度。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什么人也有”,面对各种各样的商家,使市场管理人员难以全面应对。对此,我们要耐心劝导,认真工作,努力做到使商家满意,让顾客放心,为418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品质的提升打好基础。

20xx年的工作设想与展望:

全面落实与队签订的经济责任制,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进一步繁荣稳定市场。

1、市场管理方面:

对市场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整个市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车辆做到有序停放,加强安全保卫功能,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2、地质大厦工程进度

力争9月份完成整楼主体工程,11月份进行商场的试营业。

3、招商工作

5月份全面完成地质大厦建材商场的招商工作,9月前完成商场管理团体的构建与培训。

新的一年,新的形式、新的要求,我们将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相信在大队的正确领导下,一定能完成好既定的各项任务,我们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的成绩,为418队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大的贡献。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十一

我的主要工作重点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负责xx项目的设计管理,主要包括:

1、总平面图的确定。目前xx的总平面图已经确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已经上报规划局。由于xx的开发对xx现状带来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因此需要重新进行排布,现已让设计院出具方案四套,但方案问题较多,还需进一步修改。

2、单体方案的确定。目前xx的户型平面已基本确定。正在进行外立面效果图的设计,设计院发来的三套方案经过讨论已将修改意见反馈,等待修改出图。

3、xx发改委批文所需材料的编写。现在所有报告已经送审,等待审批完毕后办理发改委批文。

二是负责xxx的设计管理和后期的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xxx配套施工图纸的设计,包括协同项目部与供电公司进行结合。确认电专业图纸涉及范围等。配套图纸设计工作已经完成。

2、xxx人防审图及人防备案。工作已完成。

3、xxx绿化图纸的设计,xxx绿化图纸设计已基本完成,图纸会审已经结束。

4、协助成本部对预算中的疑问进行解答,并对设计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变更。

5、协助项目部进行现场施工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出具设计变更,包括厨房门洞,下水管线,阳台等。

6、协助营销部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户型需要修改的地方进行变更,包括沿河小高层增加阳台,别墅增加车位等。

三是负责材料公司商业地块的设计管理,主要包括材料公司平面及立面方案的选定,平面及立面的确定。设计院出具的方案现阶段还需要继续调整。

四是日常的合同签订,材料交接等工作。

五是协助xxxx基建办进行集团公司办公楼手续的相关办理。

经过一年的工作,发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很多不足和困惑。

1、应注重书面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无论是与合作单位之间的交流还是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协调,在之前的工作中并没有注重书面资料的存档,多数靠口头交流。当问题发生时,难以找到当时的资料,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很多困难。

2、设计管理是设计院与公司的联系纽带,在与设计院的交流过程中,很多时候设计院难以理解我们的意图。因此在设计的过程中常常不能完全体现我们的意愿。在与设计院和领导交流方面还应再加强。

3、所有的工作所有的疑问,在设计阶段能解决是最好的。但所有对政策的落实,对平立面的判断,设计院出图时的内部审核和细致程度都对时间提出了大量的要求,与此同时对设计阶段的时间卡的又特别严格。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外界条件瞬息万变,设计工作又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次小小的改变,影响的是整个项目,因此这些地方往往会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继续努力,具体可由一下几个方向

1、注意多向领导、同事虚心学习工作方法和工作形式,多与大家进行工作中的协调、沟通,从大趋势、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博采众长,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2、要提高工作质量,还要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每一件事情做完以后,要进行思考、总结工作,真正使本职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尤其是要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善于自我反省。

3、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不能为工作而工作,日常工作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摈弃浮躁、等待的心态,善谋实干,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

4、平时多注意锻炼自己的听知能力。在日常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等场合,做到有集中的注意力、灵敏的反应力、深刻的理解力、牢固的记忆力、机智的综合力和精湛的品评力;在办事过程中,做到没有根据的话不说,没有把握的事不做,不轻易许愿,言必行,行必果。

5、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本职工作奠定基础,从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一定再接再励,甘为人梯,做好本职工作,让领导和其它员工踏踏实实安安心心的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我坚信,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做的更好,走的更远。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十二

提供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到行为规范、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实行工作人员上岗公示制,规范服务用语,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搞好政务公开。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房地产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公开工作职责和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和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办事结果。

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批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并做好介绍、引见承办人的工作。对于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要退回的,承办人应向其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或相关手续;对于按规定给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立即逐级呈报,及时审批。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

房地产初始登记: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办结;

转移登记: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办结;

变更登记: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办结;

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及转移登记:由法定的20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办结;

房地产开发(物业)资质审批:在法定的20个工作日办结;

商品房预售审批:在法定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房屋拆迁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法定的'30日内办结;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5个工作日内办结;

凭缴费依据签订白蚁预防合同:1个工作日内完成;

白蚁灭治: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规范行政收费和执法行为。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必须罚款的一般按罚款金额下限执行。

六、廉洁勤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廉治从政、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忠于职守、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

七、实行责任领导补救制。当窗口人员工作不到位时,其所在股、所的负责人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及时安排他人给予办理。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我方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并将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当事人。

九、本局投诉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十三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房地产开发管理方法,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简称开发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级和暂定资质。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0人(高级职称的8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5人(建筑、结构、房地产5人;会计4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投诉房屋面积与总销售房屋面积之比)2%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的6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4人(建筑、结构、房地产5人;会计3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3%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的3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2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4%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已竣工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0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3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低于5%,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五)暂定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0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3人;统计1人)。

3、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4、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与此相当投资额。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审查时,应当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听取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明文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暂定资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二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的验资报告。

(五)企业税务登记证。

(六)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七)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劳动合同。

(加盖劳动局鉴定章),企业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九)企业获得开发项目的证明文件(土地有效证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受理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

第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颁发《暂定资质证书》;对不符法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准予暂定资质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二条《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依法延续《暂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但延续期限不得超过2年,具体延续程序按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执行。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续。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但最高等级不得超过三级。

第十四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十五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五)企业验资报告和企业资产负债表。

(六)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劳动合同(加盖劳动局鉴定章),企业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七)近年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施工、预售许可证,开发经营权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

(八)企业经营统计年报。

(九)企业销售的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十)建设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开发企业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二级、三级开发企业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并征求开发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在省工商局申请注册的中央驻鲁单位、省直部门和名称冠以“山东”“齐鲁”字样的开发企业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发证。

四级、暂定开发企业资质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外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必须是一级资质企业;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必须是三级以上资质企业。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一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年检;二、三级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年检;四级、暂定资质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资质年检。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据各自资质等级,按照下列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按照建设部《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20公顷以下的土地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区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可以在全省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的土地、房屋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可以在全省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级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的土地、房屋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仅能在所在地城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暂定资质开发企业可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原则上按与其注册资本和人员结构等资质等级条件相应开发企业可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来确定,仅能在所在地城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年检合格的,到期按照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规定换发新证。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资质证书。房地产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超越资质等级和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国务院《城。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出现因基础设施不配套等严重问题的,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注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遵守本细则。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xx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7、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中,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时,应当先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资质预审。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开发企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资质预审意见,在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由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资质预审意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经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申领《暂定资质证书》。

(一)申请报告;。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或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

(五)验资证明(原件或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

(八)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及相应的技术装备证明;。

(九)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它文件;。

(十)外商投资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提供以上(一)至(九)项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二项文件:

1、对外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以上所报材料一式三份,除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按16开纸打印或复印,依顺序装订成册。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经初审后的备案申请之日起,在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原因。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经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申请核定和晋升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申请报告;。

(五)企业的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及相应的技术装备证明;。

(八)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以上(三)至(十)项所报材料一律按16开纸打印或复印,依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及二级以下资质由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十条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正本一本,并可以根据需要核发副本若干份。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办理补领手续。

请资质等级。

第十三条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报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后,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报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后,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或超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各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开发建设项目。

(四)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开发建设项目。

二级和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定在本市区(县、市)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十六条省外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河南省境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持下列证件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一)进豫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介绍信。

);。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和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或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

(四)合法的资信证明;。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六)企业进豫的所有人员名单和各类专业技经人员的资格证书;。

(七)拟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理。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企业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年检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企业自检报告;。

(五)企业章程和有关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上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详细报告及证明材料;。

(八)上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有效证明文件;。

(九)上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年报基层表;。

(十一)人员变动情况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以及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三)至(十一)项所报材料一律按16开纸打印或复印,依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第十九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二条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应当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的供求信息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及诚信经营情况。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注册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第九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在五百万元以上;。

(二)有四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二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一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统计人员。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六)企业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房屋。

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的核定和管理,依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下列规定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越级承揽项目:

(一)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开发项目的规模不予限制;。

(二)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承担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

(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承担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十五万平方米;。

(四)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承担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十万平方米。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开发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根据批准后的房地产开发规划,会同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下列事项如实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前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三)资本金到位和开发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四)拆迁补偿安置情况;。

(五)开工日期和建设进度情况;

(六)按规定应当记录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筹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并专项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和用地的性质、规模及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综合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规划、市政、电力等部门进行综合验收。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进行综合验收。未经综合验收或者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将房屋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其筹集的资本金占项目剩余投资总额的比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

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二十一条计算商品房的面积,应当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公布的《房产测量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屋购买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批准文号。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的款项,必须按规定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屋购买人出示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五)竣工验收的备案证明。

第二十六条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住宅小区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承诺事项,在项目所在地或者销售地点进行公示,并不得对商品房的质量、面积、性能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二十七条销售商品房设有样板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说明实际交付商品房的质量、设施、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第二十八条销售商品房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九条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载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商品房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具体载明使用注意事项。

第三十条在商品房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经检测确认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其检测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经检测确认主体结构质量合格的,其检测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核发资质证书的;。

(二)向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三)因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十四

2015年虽然“动荡”,但我感觉非常充实。相比年,今年的我思想更加成熟,思考问题更全面,在现场管理方面、房地产销售方面等有了一定的提高。在担任贵都国际花城的项目经理时,我根据自己的想法并结合市场动态及需求,制定了一份贵都国际花城的定价报告和贵都国际花城的认购程序。虽然写得不是很专业,但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东西,而在这之前我所做的只是负责好销售现场的工作。通过写报告,我明白用心去了解项目,用心去参与项目每一个环节,尝试着用心去写每一个与项目有关的方案,才能完全融入到这个项目,了解其真正的卖点。

当然,有所收获就必然也有教训。在清豪仙湖别墅的销售过程中,由于销售部与工程部联系不紧密,造成房屋朝向更改、位置变动却亳不知情,结果在推销过程中没有按实际情况介绍,导致客户要求退房。虽然通过我们的努力,客户最终没有退房,但这件事,却让我明白销售经理的职责重大,对己对销售员都不能一丝一毫的放松。

第四部分工作展望。

在总结过去工作的不足之处时,也为新的一年制定了工作计划及目标。

1、在205月1日之前,清豪仙湖别墅一期收盘,销售率达到9xxxx以上;。

3、培训销售人员,为公司培养出更多的有用之才;。

4、加强业务能力及沟通能力的学习,补充能量,为迎接下一个挑战做好准备;。

走过“动荡”的2015年,迎来“辉煌”的年。百年的每位成员都强烈感受到公司在改变,公司在壮大。首先是公司增加了新的“血脉”,让公司更加强大;其次是公司的运行体制也变得更加完善,从以前的销售与策划结合不够紧密,到现在每个项目都有固定的策划师跟盘,公司总部还增设了拓展部与招商部;最重要的是百年由代理变为开发成功转型。种种的变化都让我们雀跃不已,在未来的岁月里,愿我们与成功有约,与快乐有约。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新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

租赁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住宅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得侵犯。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八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规划。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的控制指标拟订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的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采取双方协议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有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出让金。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表,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办法有国务院决定。

第十九条国家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来失而终止。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地音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期制。

第二十三条下例建设用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的: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发;。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五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七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下政法规和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八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金;。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二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沽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五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七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执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部份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十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二条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六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七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八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五十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五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士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的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节房屋租赁。

第五十二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四条住宅用地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五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第五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已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五十八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使用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经并处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九条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构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经及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法执行。

第七十二条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管理工作报告范文(16篇)篇十六

1.开会准备:

1〉拟定会议内容、目的、归纳会议事项与要点;。

2〉决定会议的方式,如出席人员、会场、时间等;。

3〉会场准备。如会议横幅、扩音设备、桌椅等。

2.主持会议须知。

3.参加会议人员需知。

4.列席参加公司的例会或行政领导办公会时应做好会议的'记录,需形成会议纪要的做好有关覆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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