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促进各界人士的合作与协调而制定的。规章制度的编写需要参考现行法规和行业标准,下面是一些实用的范例供您参考。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一
一、执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了解和关心职工,推动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协助和督促单位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工作。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二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认真履行职责,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积极配合项目部抓好对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教育。
四、协助党支部抓好班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精神文明素质。
五、协助党支部抓好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六、抓好职工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所内稳定,促进精神文明精神。
七、抓好劳动竞赛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八、结合实际,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九、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为职工办实事、好事。
分会主席职责。
分会主席对本单位的工会工作负全部责任,领导各分会委员的工作。会员人数在40人(含40人)以上的分会,可增设一名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1、主持召开分会工作会议、分会会员大会、分会小组长会议,组织执行和贯彻本分会委员会、会员大会的决议;传达本单位党组织和院工会的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参加二级单位核心组会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围绕院工会和本单位党总支(支部)的中心工作,制定学年分会工作计划,于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做出工作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及时报送本单位党组织和院工会。
3、参与二级学院(部、处)务委员会,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切实搞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支持和协助教代会代表组的工作,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积极开展工会的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女工、青工等方面的各项活动。
5、搞好教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之中,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抓好分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小组长的作用,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团结带动工会积极分子努力把本分会建设成“教职工之家”。
7、负责分会财务开支的审批。
8、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院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七、分会文艺委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文艺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活动。
2、筹备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节日联欢活动。
3、组织本单位文艺积极分子参加两级工会主办的文艺比赛和演出。
4、管好用好本单位购置或借用的文艺器材。
八、分会体育委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体育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2、组织体育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参加两级工会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
3、管好用好属于本单位购置或借用的体育器材。
4、负责学院全民健身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
九、分会生活委员职责。
1、关心教职工生活,及时反映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积极提请行政尽力解决;对于学院因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2、协助行政和分会主席做好困难补助工作。
1、配合党政加强青年教职工的队伍建设,团结引导青年教职。
2、工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
3、根据本单位青年教职工的特点、意愿和条件,积极开展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及时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积极要求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解释宣传工作,使他们对学院的困难予以理解和体谅。
5、了解本分会青年教职工的职称、进修、婚恋、住房等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分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会籍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好新会员入会、关系接转、保留会籍、自动退会和开除会籍手续,按标准及时收缴会费。
2、负责各项组织统计工作。做好年终分会组织状况的基本情况的统计、活动的统计、分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的基本情况统计。
3、抓好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发挥工会小组长作用;搞好年末的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和表彰,总结交流工会小组的工作经验。
4、提出分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并协助分会主席组织实施。
5、协助分会主席做好召开会员大会的组织准备工作。
6、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接受会员和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取得合理解决。
7、协助分会主席和教代会代表组长,做好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以及分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配合项目部的中心工作,结合分会的工作实际,开展因地制宜、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党政搞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2、及时了解并反映职工对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的思想动态。
3、对工会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4、负责公司工会、本单位党组织提供分会工作信息。
女工委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女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针对女职工的特点进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启发她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强的事业心。做好女职工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2、维护女教职工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同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歧视、虐待、迫害、摧残女职工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3、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配合公司工会做好女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工作。
4、及时了解女职工在工作、学习、生育中的困难,热心为女职工排忧解难。
5、协助工会搞好“三八”节的纪念活动。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公司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和召开时间。
(一)职工代表大会任期。
公司现在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任期同步,任期为五年。基层各单位召开职代会的代表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的,可以召开职工大会(200人以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0人以下召开职工大会),但召开职工大会时必须完成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一般在3月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各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必须在每年公司职代会闭会后的一个月内召开完毕。
1、基层工会召开有关会议提出召开职代会的时间、地点、议程、范围等事项,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同级党委(或党总支),党委(或党总支)批准后,基层工会再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工会、公司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2、基层工会按有关规定组织、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第四条职代会的召开。(详见附件一)。
第三章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工会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在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由工会主席任主任,安全技术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第六条监督检查内容。
(一)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现场机械、机具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备;
2、施工现场“三保”、“四口”、“五临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三宝”要求能正确配备和使用。
(二)现场安全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1、施工现场达到文明工地要求,杜绝脏、乱、差现象;
2、构件、材料的堆放符合相关规定;
3、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序分隔开。
(三)现场安全卫生设施的配备状况。
1、特殊作业场地要求通风良好;
2、施工现场要配有临厕;
3、现场供水用具应干净、卫生、防尘。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1、现场职工劳保用品应按要求发放;
2、对新入工地职工要及时补办劳保卡,确保劳保用品及时配备;
3、劳保用品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1、安全“三宝”应作为职工的基本防护用品;
2、现场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对特殊操作面施工应做到,心中有数,具备个人防护意识。
(六)季节性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及保暖措施;
3、职工宿舍应配备季节性降温、保暖措施,夏季注意防中暑,冬季注意防煤气中毒,并有专人负责宿舍管理。
(七)职工食堂的卫生状况。
2、炊事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做好防鼠、防蝇、防虫及炊事用品的定期消毒工作。
(八)临设居住环境的卫生防疫工作。
1、临舍的设置、人员入住情况要符合规定,禁止通铺现象;
2、职工宿舍应由宿舍成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宿舍垃圾及时清理;
3、宿舍区应派驻专职卫生员定期进行卫生防疫及疾病预防工作;
4、厕所、浴室应有专人每日打扫和消毒。
(九)宿舍用电应符合安全标准。
1、宿舍布线应由专职电工负责,开关、接线插座齐全,禁止个人乱拉乱接现象;
2、个人电器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无破损、漏电现象;
3、宿舍区应配备统一的漏电保护装置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十)职工的劳动时间。
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安排职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
(十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落实情况。
1、应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安排其适当的工作和劳动,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3、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处理程序。
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职工劳动合法权益的情形,工会应代表职工向公司行政反映,要求采取措施以整改;公司行政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答复;对拒不整改的,工会有权向上级行政单位以至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依法做出处理。
第八条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政治原则和法律原则。
1、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应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向行政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工会发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提出解决建议,督促行政单位及时做出处理。
3、工会依据劳动保护条例参与确认负伤、残疾、伤亡职工享受因公、非因公待遇的条件以及相关待遇的落实。
(二)维护保障和监督检查。
1、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情形,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公司行政应当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2、工会参与和监督行政单位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
1、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惩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时,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
2、工会对劳动过程中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工会有权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四)劳动保险和抚恤工作。
1、工会依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监督和保障劳动保险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政策、法令,减轻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时的特殊困难,并做好相关抚恤工作。
3、对涉及职工劳动保险政策落实的相关问题,工会有权与公司行政进行交涉,以确保相关政策的及时落实。
第四章劳动争议调解。
第九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由职代会推举)、企业代表(由总经理指定)、工会代表组成。企业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工会。
第十条调解内容。
(一)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包括: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发生的争议。
(三)因执行国家和省部、有限公司等有关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文件规定发生的争议。
(四)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第十一条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督促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职工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四)做好有关劳动和劳动保护法律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当事人双方自愿;
(二)依法调解;
(三)实事求是;
(四)平等协商;
(五)尊重当事人仲裁申请权和诉讼权利。第十三条调解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调解委员会一般应在收到调解申请10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说明调解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应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出席调解会议。如不接受申请,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劳动争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本企业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2、必须是我国法律规定受理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3、必须是争议双方自愿调解的劳动争议。
4、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必须未经过裁决或判决。
(三)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
(四)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1、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拟定调解方案,拟提出调解意见,并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
2、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
(1)宣布申请人请求调解的争议事项,调解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2)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
(3)说明调解委员会对争议的调查结果、调解意见。(4)与当事人协商。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一式四份,加盖印章,分送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抄送上级调解委员会一份。
4、调解不成的,应做好记录,并向双方当事人说明情况。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五)调解劳动争议,一般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六)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同时,调解员应主动要求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调解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上级调解指导委员会和有管辖权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履行调解协议。
第五章职业健康安全。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的产生。
(一)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组织任命或者由员工推选,以上两种形式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均要以工会文件或者通知的形式任命并予以公布,同时要建立记录台帐(附表1)。
(二)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或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两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
(三)工会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台帐(附表2)。
第十六条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职责。
(一)参与管理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实施和评审。
(二)参与危险源辩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
(三)参加管理评审会议。
(四)参与事故和事件调查及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五)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六)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对员工反映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应及时与行政沟通协商解决并向员工反馈。
(一)工会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二)工会应组织广大员工,开展各类群众性的安全活动。并建立安全活动情况记录台帐(附表3)。
(三)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参与对危险源的调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收集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台帐(附表4)。
(五)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并保持信息畅通。
(六)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督促本单位为员工配置劳动防护用品,改善作业条件。
第十八条与员工沟通的方式。
(一)工会应以书面形式将职业健康安全代表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传达到基层,让员工及时获取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的信息。
(二)沟通的方式可以是电话、信件访谈和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形式等,并做好来自员工信息交流记录(附表5)。
(三)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应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获取企业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与被检查单位行政沟通协商解决,或者向上级工会反映。
第十九条获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信息的处理方法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在收到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投诉或抱怨后,应及时同被检查单位行政沟通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或抱怨者反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五、附件:
附件1:领导干部的述职题纲;
附件2:民主评议、测评基层领导干部测评表;
附件3: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测评表;
附件4:职代会提案征集表;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四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2、依法行使《工会法》所赋予的权利,加强与员工的沟通。
3、认真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教育职工学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教育和引导职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职工文化活动,丰富职工生活,促进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技能。
6、密切联系职工,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年节送温暖慰问活动。
7、建立信息上报制。信息员要准确、及时上报工会的信息。包括职工思想动态、劳资矛盾、重大恶性事故(事件)、热点问题、典型经验和特色成果等。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五
工会组织管理框架。
依据工会章程,经组织研究决定,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资产中心工会共7名成员,分别为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组织宣传委员、生活委员、财务委员、文体委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由工会主席兼任)和女工工作管理委员。
1、工会主席职责。
1)工会主席是工会的代表,组织和指导工会所属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处理各项重大问题的审议、决定以及决定的贯彻落实。对工会所属组织和成员负有领导、指导、监督、教育的责任。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工会联合会与各企业工会以及其它组织的关系。
3)代表和维护教会员企业和员工利益,组织企业工会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4)组织对任职工会兼职干部和工会会员进行培训。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6)处理与工会有关的各种外部活动和民事关系,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
7)主管工会财务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委员会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
8)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任务。
9)完成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抓好工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工会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充分发挥工会作为企业与员工、政府与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并反映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合理要求,更好地为教职工谋利益。
4)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会办公会等各种会议,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
5)组织、领导工会所属部门工作,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同心协力,搞好工作。
6)协助主席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抓好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整理等内务工作。
7)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3、组织委员职责。
1)经常向工会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抓好各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企业工会主席作用,总结交流企业工会工作经验。
3)组织好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组织后工会干部的改选、增选,定期表彰工会积极分子。
4)承办新会员入会手续,负责工会会员档案管理,办理会员组织关系,负责各项统计工作。
5)负责召开全体会员会议的准备工作。
6)根据工会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宣传计划。配合工会联合会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宣传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7)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
8)办理工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文体委员职责1)从促进群众性文体活动出发,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意义的文体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企业工会活动。
2)负责各项文体活动的宣传组织等,重点组织好重大节假日的文体活动,并拟定奖励办法。
3)组织安排好各项文体协会的日常管理活动。总结推广分工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的经验。
4)保管、用好文体器材及各种用品。
5)做好各项文体活动的总结工作。6)办理工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5、生活委员职责。
1)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企业员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有关政策。2)听取和了解教企业员工对生活福利待遇方面的意见、建议,就员工共同关心的生活福利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及时与企业与上级工会沟通情况。参与讨论涉及员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3)收集、整理员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议案,审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关于员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的议案。
4)帮助员工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做好员工困难补助申请工作。5)参与员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6)办理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6、财务委员职责。
1)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规定,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
2)按照规定及时向工会委员提交工会委员会经费预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财务预、决算,积极组织收入和节约支出。
3)定期向工会和上级工会财务部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财务工作报告。
4)做好工会财产的清理、登记和管理工作。
5)主动向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工会组织检查和监督。
7、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依法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2)在调解劳动争议中应履行以下职责:(1)决定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调查申请。(2)调查取证,认定事实。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调解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4)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5)监督检查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合同。
(6)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3)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做思想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种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达到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的目的。
4)搞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教育,帮助她们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2)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3)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注意了解和征求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关系到女职工的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4)注意发现和培养女职工中的先进典型,鼓励女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为企业建设做出贡献。5)协助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政策、法令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制度和设施。6)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职工的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1、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
2、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既要注意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要注意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分。
3、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员工作工资倾斜。
4、注重对企业内最低工资收入者的帮助。在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同时,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帮助,通过协商谈判给予优先帮助,保证其正常的生活。
5、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职工年休等特殊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特制定平等协商制度。
1、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
3、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
4、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
5、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建筑工会和省总工会民管部各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
6、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公司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7、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6、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员工意见箱管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员工对公司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开辟群众性监督渠道,沟通双方信息,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员工意见箱。为切实加强员工意见箱管理,使之达到下情上达、沟通信息、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订立本制度。
1、员工意见箱设置在公司办公区,并有防潮、加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2、员工意见箱每月25号开启一次。
3、员工代表将公司员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落实整改情况整理成专门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信息输入,为公司领导了解员工对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4、员工意见箱中的员工建议和意见由工会主席及员工代表进行分类汇总,报公司经理审阅后,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报公司工会整理归档。
1、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使广大干部和职工理解加强劳动保护、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2、进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使职工了解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应知应会。
3、进行劳动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规律以及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4、协同安全部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和新工人岗位安全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5、利用黑板报、画廊、广播、电视、录相、培训班等工会宣传教育阵地活动优势,进行安全劳动保护的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宣传教育,不断丰富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
6、认真搞好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全总“三个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群众劳动保护积极分子队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会计法》的要求,依法对工会经费进行收拨,按规定向上级工会拨交经费。
2、依法算帐、记帐,做到帐物、帐表相符。
3、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经济基础,对于收取的工会经费要加强核算,保证工会经费发挥最佳经济效益。
4、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5、工会财产、物资是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会计工作要如实反映单位的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检查帐实之间是否相符。对于铺张浪费、贪污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及时揭露,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年度预算收入、支出经过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后,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厂务公开管理制度。
1、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企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企事业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奖惩办法、裁员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3)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
4)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缴纳情况。
5)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6)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履行,以及参加平等协商职工代表的选举、罢免情况。
7)工时、工资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
8)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的事项。
2、厂务公开的形式。
1)职代会议。职代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载体,凡是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生产经意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福利费用使用情况、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选举职工董事、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及民主评议领导人员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职代会闭会期间,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职代会联席会议公开,经协商通过后执行,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确认。
2)党政工联席会。对涉及企事业单位秘密有关重大问题及根据需要不宜全部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党政工联席会上公开,适当时在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上公开。
3)职工民主议事会。民主议事会可与行政办公会结合进行,就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质询,发表意见和建议,对落实的情况、形成的经要或做出的决议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栏或其他形式上公开。
4)职工听证会。对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或改革举措等重大事项及时通过职工听证会公开。5)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栏。对职工应该了解和掌握的企事业单位重大问题和政策性、临时性、突发性问题,以及定期公开需要职工了解的其他日常情况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栏上公开。
6)其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厂情发布会、内部报刊、有线电视、局域网、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板报、墙报、黑板报、情况通报、橱窗、信息、公示栏、广播,以及车间、班组、科室事务公开等形式公开随时需要公开的情况。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六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技术练兵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六、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费审查委员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
七、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负责工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协助主席搞好工会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工会干部配备工作。
2、积极发展工会会员,负责对会员的培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制定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教育工作。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5、制定和提出工会宣传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搞好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及时掌握职工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抓好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9、负责工会各种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积极向各网站、报刊投稿,宣传企业工会工作。
10、负责工会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11、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委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
一、工会走访慰问的对象包括:伤病住院职工、患有突发性重大疾病的职工、春节值班职工、“三八”节慰问女职工、家庭特殊困难职工、退休领导人员等。
三、走访慰问家庭特殊困难职工,由工会负责送400—8000元的慰问金。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四、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组织人员对一线困难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额度控制在200元以内,帮助困难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五、在职职工因病因故去世,或者职工本人或家庭发生天灾人祸的,工会视具体情况及时组织慰问并给予一定额度的慰问金。
六、及时掌握职工动态,出面调解职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团结工作。
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基本条件。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按“十有”标准规范组织建设。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执行民主集中制。办事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意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三、坚持说服教育和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时刻注意把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统一兼顾的原则。
四、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要坚持原则,讲求实效的基本工作原则和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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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七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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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八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一、在职工出现婚、育、病、丧等特殊情况时派人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各种困难,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一线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三、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节假日期间定期派人对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和退休职工进行慰问。
五、及时掌握职工动态,出面调解职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团结工作。
一、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二、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委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搞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四、文体、生活委员职责。
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
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4、做好退休、工伤、病休及病亡人员的处理、慰问工作。
五、女工委员职责。
1、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四期”保护工作。
2、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学习活动,鼓励她们做“四有”新人。
3、关心女职工的工作环境,按时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
4、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的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5、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组织健全,领导班子有文化、讲团结、热心为职工办实事。
二、发动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效益显著。
三、有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各种“簿册”齐全,并能经常开展各项活动,有一支占职工总数20%以上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四、组织职工开展读书活动(参加学习人数达到60%以上),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技术,职工群众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技术素质“三补”达到计划要求。
五、教育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的劳动态度,改革创新,提合理化建议,深入开展“双先”活动,树典带面,及时总结推广先进事迹。
六、承担起职工大会工作机构任务,协助职工代表小组搞好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利,协助行政办好职工福利,坚持走访,做好职工互济互助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
七、做好妇女“四期”保护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并能解决30岁以内大男大女婚姻问题。
八、经常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及时发展新会员。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支用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一、密切联系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家访谈心与职工交朋友。根据方方面面的愿望和要求开展活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执行民主集中制。办事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意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三、坚持说服教育和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时刻注意把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统一兼顾的原则。
四、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要坚持原则,讲求实效的基本工作原则和工作态度。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九
一、组织健全,领导班子有文化、讲团结、热心为职工办实事。
二、发动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效益显著。
三、有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各种“簿册”齐全,并能经常开展各项活动,有一支占职工总数20%以上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四、组织职工开展读书活动(参加学习人数达到60%以上),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技术,职工群众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技术素质“三补”达到计划要求。
五、教育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的劳动态度,改革创新,提合理化建议,深入开展“双先”活动,树典带面,及时总结推广先进事迹。
六、承担起职工大会工作机构任务,协助职工代表小组搞好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利,协助行政办好职工福利,坚持走访,做好职工互济互助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
七、做好妇女“四期”保护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并能解决30岁以内大男大女婚姻问题。
八、经常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及时发展新会员。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支用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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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充分发挥税收管理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以案释法,是指全区税务系统相关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的活动过程。
第三条 以案释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案例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的,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造成损害。
第四条 各执法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汇编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形成以案释法案例库。以案释法案例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更新内容。
第五条 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各个环节都应当结合正在办理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引用其他案件以案释法。
第六条 对可能造成案件参与人特别是当事人对执法行为和处理决定产生质疑,或者经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负面社会舆情等严重后果,影响我局公信力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向当事人等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
第七条 以案释法应当结合相应的法律文书、有关处理决定的重点内容等方面充分阐明法律和政策依据,同时对案件参与人在办案过程中提出的陈述、申辩、要求、申请、质疑、举报、控告、申诉等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
第八条 针对社会公众需求,筛选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案例”作为释法的重点:
(五)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类型案件。
第九条 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可以结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开展,也可以配合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或者根据案件情况、公众关注等方面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要注意结合案件内容、性质、特点,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第十条 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以案释法;
(四)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业务培训中的以案释法一般选用具有典型意义、针对性强的案例,既要有实体法案件,也要有程序法案件,重点是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的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积累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执法经验。
第十二条 业务培训以案释法可以采用讲座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着重传授执法人员尚不熟悉的执法程序、常见但容易出错的法律知识点、成功处理重大案件采用的执法手段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 以案释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采取口头方式的,可以以拍照或摄像的方式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以案释法工作由税政法规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税政法规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十一
从广义上讲,党的建设是指政党领导国家、社会,提高自身活力和生命力,以完成自身使命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工作机制。
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资料。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资料,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构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领导体制。
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职责明晰。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构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职责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职责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职责,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职责。
3。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异常是根据支部换届情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4。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本事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建强学生党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5。入党进取分子培养。
入党进取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进取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进取分子。入党进取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进取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进取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职责。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进取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经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景。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立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理解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10。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贴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团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资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本事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景和社会实践情景,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13。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资料,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16。党组织作用发挥。
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立,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7。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经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构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18。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
19。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到位。
20。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立网上党学校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校、院(系)党校师资建设和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钻研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催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环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明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定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钻研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明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呈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定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催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催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环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明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钻研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钻研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钻研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赋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一)、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文件精神。
2、向党员报告工作。
3、听取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5、讨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的组织建设及其他需要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
(四)、党员大会要有专门记录并长期保存。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制定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1、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
2、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
3、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
4、学习时要专心,并记好学习笔记。
5、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的放失,学以致用。
6、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集体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4、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6、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7、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后,经个人申请,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正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党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要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由支部纪检委员会深入职工群众征求意见,并将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报告局党委组织部和纪委,以便派人参加。
3、党员领导干部,除特殊情况请假外,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
参加党支部,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4、党委组织部、纪委每年不定期检查党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
会情况,必要时直接派员参加党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解决一些重。
要问题。
5、党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必须做详细记录,并如实整理上。
报给党委组织部、纪委。
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好形式。通过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既能广泛地团结非党群众,使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又能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党员联系群众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原则上每个党员联系一名群众,也可采取支部委员或党小组包科室的方法。
2、党员与其联系对象在联系活动中要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3、有联系对象的党员,每月要与联系对象谈一次心,每季度交流一次学习和工作体会,了解其思想动向,听取其对各方面的意见,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有联系对象的党员,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
5、党员在日常生活中要关心、体贴联系对象,在各方面给予真诚帮助,并尽力为其解决思想、工作、学习上的实际问题。
6、党员联系群众对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要积极协助支部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7、党员负责联系的群众年度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刑事处罚,取消该党员本年度优秀党员评比资格。
1、学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3、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2)其他副校长分别按照分管的职责承担以下责任: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责任;
对本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和防止、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责任。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年终开展一次。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检验和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整个评议工作要把评议党员的共产主义理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规、党纪、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出色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作为评议重点。
3、民主评议党员分为学习阶段、个人检查总结阶段、党内民主评议阶段、党外群众评议阶段、组织鉴定阶段和总结六个阶段。
4、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党章、《准则》和党的有关文件,提高认识。
5、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和对照检查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群众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党内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外群众评议可由职代会出面背对背进行。
6、民主评议党员要搞好组织鉴定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指出方向,民主评议党员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做到奖励分明,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和优秀党员的表彰工作。
7、民主评议党员要认真总结,做好鉴定及评议表彰等材料的归档立卷工作。
为实现对学校党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目标管理,督促党支部开展工作,鼓励争先创优,根据《党章》和党支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
1、考评对象与原则。
考评对象为全校党员干部。
考评原则是日常考察、定期检查和年度分析相结合。
(1)日常考核。党支部要通过同党员谈话和了解群众的反映,掌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对党员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帮助其克服改正。发现党员违纪,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
(2)定期检查。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并进行通报。
(3)年度分析。党支部每年度至少对本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找出倾向性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对发展的新党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形成新党员质量分析书面报告。
2、考核内容。
(1)、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为标准,重点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政治立场、表率作用等。
(2)、支委会成员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形成一个由支部书记主持的团结有力的领导集体。
(3)、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经常反映问题、参与讨论与交流,及时了解党支部的有关决定和工作安排。
(4)、支委会成员党性强,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不以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学习、科研、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核方法:
由支部根据党员平时参加活动记载情况及党员个人的总结汇报,给党员定格。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结果通报党员本人,对离退休党员违法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1、凡党员组织关系在局内的党员,均应编入基层党支部,党员有权利参加该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义务执行该党支部的决议、决定。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支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需加盖支部印章或支部书记签名印章,并由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
3、党员工作调动组织关系必须随本人转递,本人在什么地方,组织关系就落在什么地方。
4、党员临时外出学习,疗养或做临时性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须办携带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由支部开出证明信到组织部办理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
5、党员自然减员,基层党组织必须于一周内报告党委组织部。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教育考察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党委、支部、党小组各负其责。
2、预备党员在指定的党小组内参加的生活和各项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小组长及介绍人负责日常教育考察。
3、党支部要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纳入党支部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小组及介绍人的汇报、分析研究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并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党委应充分利用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各种方法,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基层支部教育考察工作负责督促指导。
5、党支部要按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最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要向组织反映,组织部要随时报请党委讨论审批党员转正问题。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由所在党支部考察研究后确定,并在党内宣布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由党支部指定,培养人为二名。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一般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确定,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的,应填写表格,经支部审查后方可列入发展计划。
三、培养人应经常对培养对象进行帮助教育,使其对党的了解逐步加深,入党动机不断明确,根据其平时表现,进步幅度大小,按期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般积极分子每半年写一次。
四、支部每年应对所在单位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整顿调整,严格划类,没有参加培训的积极分子,不能列入发展计划。
五、党委组织部负责发展前考察工作,在广泛了解考察的基础上慎重发展。
六、入党积极分子的调出,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向所调入单位转递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以便继续培养教育。
1、按期交纳党费,是一个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以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2、党费的交纳标准按中组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只有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其委托其它同志或家属转交。
4、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按月交纳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补交党费。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党费,党支部要向组织部报告名单,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党支部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组织部。
6、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费工作,一般可由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按党委规定上缴时间准时上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收目。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7、做好会议记录。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学校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学校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我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校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校党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校的监督指导。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校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十二
信访工作是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而信访工作制度则是保障信访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近期,本人有幸接受了一份有关“信访工作制度汇编”的阅读任务,深刻体会到了信访工作制度汇编的重要性和实用价值,本文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命运的重要工作。制度汇编的推出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性文件。在汇编中,各种涉及信访工作的制度、规章、条例、文件等被汇编于一处,减少了检索不便或漏掉文件的可能性,使信访工作更加便捷。
同时,汇编还为信访工作流程提供了指导。信访工作常常涉及一系列流程和标准操作,特别是在复杂问题的处理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制度汇编准确阐述了信访工作的操作步骤,为开展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制度汇编强化了信访工作的规范。
无规矩不成方圆,信访工作规范的程度决定了信访工作能否扎实。制度汇编的推出强化了信访工作的规范。通过制度汇编,信访工作中各种涉及规范操作的文书、操作指导一目了然。
遵循规范的操作能节省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降低出现操作失误的可能性。制度汇编在信访工作规范化的进程上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制度汇编帮助保障信访工作的公正性。
信访工作往往涉及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保证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制度汇编在帮助保障信访工作公正性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制度汇编,信访工作中操作规范,为各方持论证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避免了单纯主观意识或意愿因素对决策带来的信访风险。
信访工作量大、复杂度高、时间紧以及不可预测性都是信访工作效率低下的主要因素。制度汇编提供的操作流程和规范步骤有助于降低工作的复杂度和提高工作处理效率。
制度汇编可以指导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部门以及不同行政层级的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减少流程中出现的不必要浪费,为在信息获取、咨询、审批流程等领域,提供了极大的协调优化可能。
五、制度汇编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的方向。
国家依法治国应是所有工作的根本要求。处理信访工作的公务人员无论在适用法律法规上还是在工作中的操作规范上,都应是遵守法律、完善工作的表率。
而信访工作制度汇编,代表了国家对于信访工作依法治理的认知和实践方向,督促信访工作人员、各相关主管单位加强信访工作法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依据“依法治国”的原则,加强信访工作质量。
总结。
综上所述,制度汇编在信访工作许多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信访工作是一项公共服务工作,需要遵循规范操作,制度汇编为信访工作提供了精确定位;同时,信访工作涉及社会公正,制度汇编在促进信访工作公正性方面也为我们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同时,制度汇编也降低了信访工作的复杂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体现了实践依法治国的理念。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十三
公司工会、分工会干部应定期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的能力。
班组政治学习是职工日常思想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工会要接受党组织及其宣传部门的指导,在健全班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制定学习制度,提供学习材料,落实学习时间、场地和经费,以及进行学习考核等方面做好工作。
劳动竞赛不仅能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还能促使职工增强主义翁责任感,促使职工之间建立起团结合作的良好关系,把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渗透到生产过程中去的有效形式。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吸引职工群众关心企业兴衰的好形式,要对合理化建议的征集、审查、实施、推广以及计算效益,给予奖励等内容在制度或方案中作出规定。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及管理制度。
先进人物和集体所表现出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忘我劳动的奉献精神,是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活生生的教材。要将一些常规性的综合评比和单项评比逐步规范化。
读书活动是职工自我教育的一种好的途径,要通过建立读书指导小组,推荐优秀图书、帮助制定读书计划,组织读书辅导,开展评读书征文及演讲、知识竞赛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读书活动的领导和管理。
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可以增进职工之间的团结,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文体活动形式要多样化,可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职工的需要。
家庭访问是开展深入细致的个别教育的有效形式,一般有“五个必访”,职工有伤病时必访、职工婚姻生育后必访、职工家庭严重不和和需要调解时必访、职工家庭有丧事或发生意外事件时必访、职工家庭有突出困难时必访。
对于有这样那样缺点,错误的后进职工要落实专人联系帮教,经常个别谈心,必要时还要保持与其家庭的联系,从思想、工作、生活上予以关心,并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舆论环境,促使他们尽快转化。
公司工会分工会定期对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主要问题,拟定相应的对策,同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十四
信访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政府形象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其工作内容和范畴的特殊性,信访工作常常涉及复杂的委屈诉求、情感争执等问题,给公务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在信访工作中,必须逐步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和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这篇文章将根据《信访工作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总结信访工作的心得体会。
二、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信访工作的流程应该是符合规范的、问题导向的、证据确凿的。这需要公务员从前期接待到处理核实,以及权利保障,这些环节都要紧密衔接,从而才能让信访者拥有信心和安全感。为此,信访工作需要制定出相应的规范和制度体系。
三、倡导依法治理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的根本目标:依规依法解决问题。公务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作,必须保持法律意识,排查事实证据,不能开展盲目、肆意处理,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建立公开、透明的信访工作制度非常重要,相关规定必须公之于众。
四、发扬民主着力化解纠纷。
信访工作要发扬民主精神,重视公民的合理诉求,促进全社会的参与,着力化解纠纷。在处理信访问题的同时,公务员必须保持客观、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偏袒,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多方面、全方位地协调解决问题。
五、总结:信访工作的未来。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信访工作制度逐步完善。面对聚集式维权、纠纷复杂多样的新特点,信访工作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发挥新规定的作用,切实为政府和社会服务,为公民提供快速、有效的信访渠道,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信访工作真正成为服务社会的有益之举。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十五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二章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临沂大学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职代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重大工作发布会等形式,传达党委的有关决议精神,为学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读的平台,进行工作通报,发布工作信息,解除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坚定教职工推动学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委、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理、校内的检查、考核、评聘、招投标、教代会议案落实等方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鼓励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教职工代表等参与进来,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督促,强化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
6、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职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教职工做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评判者,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7、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化解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从全局上教育、向好处引导,维护学校的和谐发展。
8、积极配合学校党委、行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带头维护大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话多说,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职工利益的事多做;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9、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做好教职工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办好校务公开栏;建立校长联系工会委员、工会组长与工会委员、工会组长联系教职工制度,为工会委员、工会组长上引下联搭建平台,为学校和教职工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女教职工的身心发展规律,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11、争取学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工会自身建设。
1、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大政方针和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委报告的同时,一般应向临沂大学工会报告。
3、工会对临沂大学工会的工作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委汇报,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每年应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校工会常设工会干事一名,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6、工会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会的工作进度,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工会工作效率,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为学校其它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做出积极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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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大全(16篇)篇十六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三、每个工会会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四、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县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五、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六、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七、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八、关心会员生活与疾苦,凡会员的婚、嫁、娶主动关心,丧、病灾要尉问。对特困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
九、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十、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县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十二、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与物质权利。
十三、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四、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