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是表达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和个性的展示,也是对空间进行功能性规划和布局的过程。希望大家通过这些总结文献,能够更好地理解装修的意义和益处。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以及从事与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的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
第四条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是本市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活动管理、监督的日常工作。该办公室由市建委、市经委共同管理。
县装饰装修活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监督工作,并接受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市工商、税务、规划、房管、建工、物价、公安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第五条 政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设立为住宅装饰装修消费者提供工程承包、材料供应、劳务交易、信息咨询、设计、监理、质量评估等服务的市场或企业。
第六条 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办理报建和招标手续。
依法可不实行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条 发包单位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单位。
第八条房屋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产权人应当依法向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核准申请,对符合房屋结构安全要求的,由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装饰装修安全核准书;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应当持核准书向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送市建委审查;没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施工。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和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第十二条 在本市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三条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需申请领取资质证书的,应当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上报发证机关审批。
第十四条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应当坚持方便群众、市场引导、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的原则,建立方便群众的住宅装饰装修配套服务体系。
第十五条 承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具有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无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承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申请领榷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申请领榷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十万元;
(三)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四)工程技术、施工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设立住宅装饰装修市场,以及成立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提供信息咨询、设计、工程监理和劳务等服务的企业,应当经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经营场所或者分立、合并、终止的,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后三十日内,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凡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施工的人员必须经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专业考核合格,领取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得使用无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第二十条 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证书、核准书和施工人员上岗证书应当按规定进行年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人员不得持转让、出借、出租、涂改、伪造、复制以及其他无效资质(资格)证书、核准书或上岗证书承接装饰装修工程或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安全和质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外表装饰装修应当符合规划设计的外部立面要求。
第二十三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规范、标准,不得使用放射性等环境污染超标的材料。
第二十五条 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违反工程质量规范、标准问题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部门认可的文件或准许工程使用文件报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当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所产生的噪声,在午间和夜间禁止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在本市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未办理核准手续的;
(三)未领榷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承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
(五)施工单位使用无上岗怔书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
(六)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时,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的。
第二十九条 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中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市建委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室内装饰行为,加强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保证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室内装饰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活动和监督管理的,均应遵守本条例。
军事设施及特殊工程的室内装饰,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公共建筑和家庭居室的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六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等活动。
第四条室内装饰应当坚持保证质量、确保安全、美观实用、节能节材、环境友好的原则。
鼓励室内装饰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新型材料。
第五条市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室内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下设的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市辖区、县的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室内装饰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第二章室内装饰从业资格
第七条从事室内装饰的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配备相应的工程预决算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室内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本市从事室内装饰的装饰企业、设计单位,每年应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书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料到市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市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公布备案的室内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名录。
第三章室内装饰工程管理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投标,依照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一条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室内装饰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强制性标准。
第十二条室内装饰工程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对该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十三条室内装饰工程开工前,装饰企业应当持书面合同、设计图纸、相关资料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书,到市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施工备案手续。
(三)需要拆改室内供暖、燃气管道的,应当征得供暖、燃气管理机构同意;
(四)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试验;
(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装饰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
第十五条室内装饰使用的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禁止装饰企业、装饰人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环保要求和防火要求的装饰材料。
装饰人依法享有室内装饰自主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装饰人指定装饰企业和强行推销装饰材料。
第十六条室内装饰工程竣工后,装饰人应当对室内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消防安全进行检测、验收。检测验收合格的,方能使用。
受委托的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室内装饰工程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为二年,自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下列室内装饰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十九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安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家庭居室装饰
第二十条提倡家庭居室装饰人选择经注册备案的装饰企业承接室内装饰。
第二十一条家庭居室装饰不适用办理施工备案手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装饰人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前,应当告知相邻人。
装饰造成相邻人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饰人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属装饰施工方责任的,装饰人可以向其追偿。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楼梯间、消防通道、电梯间、单元入口处堆放废弃物。禁止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装饰产生的废弃物。
第五章室内装饰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室内装饰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照法定程序,文明、公正执法。
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等。执法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室内装饰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二)向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三)向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四)装饰合同中有仲裁约定的,按约定申请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7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条件从事非家庭居室室内装饰活动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装饰工程总造价0.5%至2%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装饰项目造价2%至5%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办理施工备案手续擅自施工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补办有关施工手续,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时限和期间进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作业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环保要求装饰材料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处不合格装饰材料总额1至3倍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
第三十四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当事人处3万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室内装饰活动造成相邻人、其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室内装饰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二
施工的安全问题,主要分为防盗、防火、防水、防危这几项。
一、防盗。
在装修期间,犹其是室内的窗户、防盗网等没有做好之前,注意梁上君子对此蠢蠢欲动。
我就曾经见过至少二家人:一家是住宅、一家是食堂。两者命运一样:同在一楼,同样被人整层盗去铝合金玻璃窗,只留下光光的一个框边。所以在工场内务必派人值守。
另外,在装修工场也必须防内贼。偷工具的、偷工场内物资。特别是包工不包料的,业主或者管理方更要费神。
二、防火。
1、禁上在工场内生火、吸烟。应在明显处张贴'禁止吸烟”警告牌。
2、不得在没有绝缘管道保护下乱拉电线。临时接线应尽量远离易燃装修材料。
3、必须在工场内做饭的,一定要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该区域应是没有火患危险的。
4、必须绝对禁止在室内生火取暖。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室内通风。
三、防水。
1、建议装修材料在堆放时垫高20—30cm。使其与地面脱离。
2、小心用水,特别是在排水系统没有做好之前。工人在工场内洗澡的,要向其再三嘱咐。
3、离开工场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
4、不得让不懂管道施工的工人从事给排水施工。
5、铺设实木地板或复合地板的,应注意临近区域的防水问题。
6、没有人员值班时,应关紧窗户。如果处于通风期,应尽量避开台风季节。
7、定期清理排水孔,以免堵塞造成淹水事故。
四、防危。
1、装修材料放置妥当,尖角物品要适当预保护,防止碰撞受伤。
2、小金属配件要放置妥当,犹其是钉子。废置木板上钉有钉子的,要及时打弯压平。
3、高空作业要做好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高空作业装备。
4、稳固天花板工程、安装灯具等,一定要打好膨胀螺丝,多打一点以防万一。
5、应由受到正式训练的人员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犹其要小心电锯、高压射钉枪等机械的安全使用。
装修工程的危险虽然比不上建筑行业。但还是要小心为上。
五、防电。
1、电线排座不宜在地上乱走,更不宜在其上面碾压。
2、电线管道禁止在积水中通过,以免发生漏电时造成人身伤害。
3、电线管道表层如有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4、电源箱要安装必要的接地线和漏电保护开关。
5、电工项目应由受到正式训练的电工负责。
六、防化。
1、小心放置各种化工材料,并采取一定的隔断措施。
2、施工时,不应太大量施工,保持一定的限度。
4、使用化工材料,要带好胶手套等保护措施。
5、对于不明物体或者材料,切记不要乱拿乱碰。
6、不要在没有行家指导下擅自调配化工原料。
7、对于强酸、强碱、强挥发性材料要加强安全防护。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三
施工的安全问题,主要分为防盗、防火、防水、防危这几项。
在装修期间,犹其是室内的窗户、防盗网等没有做好之前,注意梁上君子对此蠢蠢欲动。
我就曾经见过至少二家人:一家是住宅、一家是食堂。两者命运一样:同在一楼,同样被人整层盗去铝合金玻璃窗,只留下光光的一个框边。所以在工场内务必派人值守。
另外,在装修工场也必须防内贼。偷工具的、偷工场内物资。特别是包工不包料的,业主或者管理方更要费神。
1、禁上在工场内生火、吸烟。应在明显处张贴'禁止吸烟”警告牌。
2、不得在没有绝缘管道保护下乱拉电线。临时接线应尽量远离易燃装修材料。
3、必须在工场内做饭的,一定要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该区域应是没有火患危险的。
4、必须绝对禁止在室内生火取暖。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室内通风。
1、建议装修材料在堆放时垫高20—30cm。使其与地面脱离。
2、小心用水,特别是在排水系统没有做好之前。工人在工场内洗澡的,要向其再三嘱咐。
3、离开工场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
4、不得让不懂管道施工的工人从事给排水施工。
5、铺设实木地板或复合地板的,应注意临近区域的防水问题。
6、没有人员值班时,应关紧窗户。如果处于通风期,应尽量避开台风季节。
7、定期清理排水孔,以免堵塞造成淹水事故。
1、装修材料放置妥当,尖角物品要适当预保护,防止碰撞受伤。
2、小金属配件要放置妥当,犹其是钉子。废置木板上钉有钉子的,要及时打弯压平。
3、高空作业要做好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高空作业装备。
4、稳固天花板工程、安装灯具等,一定要打好膨胀螺丝,多打一点以防万一。
5、应由受到正式训练的人员操作各种施工机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犹其要小心电锯、高压射钉枪等机械的安全使用。
装修工程的危险虽然比不上建筑行业。但还是要小心为上。
1、电线排座不宜在地上乱走,更不宜在其上面碾压。
2、电线管道禁止在积水中通过,以免发生漏电时造成人身伤害。
3、电线管道表层如有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4、电源箱要安装必要的接地线和漏电保护开关。
5、电工项目应由受到正式训练的电工负责。
1、小心放置各种化工材料,并采取一定的隔断措施。
2、施工时,不应太大量施工,保持一定的限度。
4、使用化工材料,要带好胶手套等保护措施。
5、对于不明物体或者材料,切记不要乱拿乱碰。
6、不要在没有行家指导下擅自调配化工原料。
7、对于强酸、强碱、强挥发性材料要加强安全防护。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四
本工程为8888集团办公楼装修工程。工程项目位于888888南区,周边环境比较简单。工程主体为四层办公楼。
引用标准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4、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议周字(56)第40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国务院发(1984)97号);。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8、关于规范项目用工的规范。
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
本计划适用范围。
1、本计划仅用于浑南置业集团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控制。
2、本计划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
1、本计划有效期自日起到工程结束止。
2、本安全、环境管理疾患编制完毕后,需要项目部各级领导审核审批。
3、安全环境保护计划由建筑有限公司上级负责人批准下发后,即成为有效版本,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沈沈阳市辰星装饰装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执一份,并按此方案内容执行上报及管理等工作。
总要求。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和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应围绕实现项目安全目标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活动及其业绩、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模式运行。并根据此计划中要求,做好制度方案及现场安全工作,并上报宏石建筑有限公司。
2、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3、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措施;。
4、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保证安全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
策划。
1、安全、环境目标。
目的: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通过对全体员工(包括分包方)宣传、学习,使全体员工有明确的奋斗方向,以达到安全目标的最终实现。
职责:项目经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公司和相关方的要求,在开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并及时上报。
权利和义务: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及职工均有宣传并贯彻目标及对目标提出可行性优化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l年负伤事故频率:1.0‰以下;。
l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l达到jgj55—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l社会、业主、员工、其他方面的重大投书为零。
环境目标:。
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环境因素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
识别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
通过识别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并依次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从而有效地控制事故和污染。
l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要求:。
n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n应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应从以下分项或设施为辨识的重点(不限于):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作业、明火、临边防护、事故易发多发地点或作业环境、施工机具等。
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实施计划。
l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源:。
n建筑物高度为四层,外装修职工高处作业危险性大;。
n用电作业多,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n楼层内“临边”较多,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应提前做好围护;。
n安全隐患多,其他不可预见突发性事件,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n工期紧张,施工进度快,生产安排不合理的话,职工可能会疲劳作业。
项目部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的措施。
针对以上所列出的项目安全管理中的危险源,抓好项目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要做好如下工作:。
l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是经常性、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通过执行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场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n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n脚手搭设验收制。做好分段施工分段验收,对不合格的脚手架不得投入使用;。
n持证上岗制。对装修队伍机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n动火申请制。凡电焊、氧气焊等动用明火作业,经申请同意后施工;。
n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和事故报告制;。
n安全管理负责制。要有各级安全管理负责制,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决策层对每个大的施工阶段要分析安全难点和管理难点,以采取必要的对策。
4.4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以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
l对新工人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l贯彻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规及对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
l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做到正确使用“三宝”;。
l适时安全教育:做好季节性、节假日加班加点和突击性施工的安全教育。
现场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主体装修阶段防止高空坠落。防止高空坠落是高处安全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防止物的不安全状态。
l防止高空坠落的措施。
n及时作好电梯井的安全防护措施;。
n高空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
n风力大于六级、大雾天必须停止高空作。
l防止物体坠落措施,高空坠落任何物体,可能造成对人员的伤害或其他的损失,主要防止措施如下:。
n脚手架跳板上不允许随意放置扣件、回形卡、钢筋、钢管等物体;。
n未经采取有效措施,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在外脚手架上、下立体作业;。
n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l防止触电,本工程由于电气设备多、移动性大,临时用电线多、导电物体也多的特点,防止触电的主要措施如下:。
n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n机电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n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方式,有可靠的接零和接地;。
n照明、行灯电压按不同地点、环境采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n其他施工用电方面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的规定。
l合理地安排现场生产:。
n在进行生产安排时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l消防措施。
n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n施工现场东侧的道路要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n工地设置专用消防泵,设独立电源线路;。
n义务消防员要训练有素,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救”;。
n禁止用电炉做饭、烤火;。
n严格执行施工用火申请制,有动火证、消防设施方能动火作业。动火时,派专人看护;。
n不允许乱拉私接电源线;。
n易燃物品专库存储,距其它建筑物20m以上;。
n现场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促进职工防火意识;。
n定期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建好防火工作档案。
l后勤保障措施。后勤工作是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的基础工作,因此后勤管理工作的力度一定要加强,抓后勤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n保证饭菜质量,食堂卫生工作要严格管理;。
n高温施工期间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在施工现场保证职工能喝到干净的饮用水。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五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室内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二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二十五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2、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3、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5、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7、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六章: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装修程序,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座各店内部装修工程。
第三条各店物业部(以下简称物业部)负责内部装修工程和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内部装修前申请部门(各商场)必须填写《内部装修申请表》,同时提供电气设计图纸、资料及装修用材说明,填写时应注明装修的具体内容,按统一要求布置施工现场的封闭物及挡板。
第五条接到《内部装修申请表》后,物业部应立即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批复。
第六条《内部装修申请表》填写完毕,由施工单位到物业部办理手续。
第七条办理施工手续时,施工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及费用:
1、《内部装修申请表》。
2、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施工证工本费。
4、施工押金。
5、灭火器租赁费(办理动火证时交纳,可自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6、施工人员《特种行业操作证》(如焊工证、电工证)。
第八条进场手续办理流程:
(1)、查验《内部装修申请表》;
(3)、查验《特种行业操作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4)、发放《施工须知》,并告知施工单位注意事项;
(5)、填写《内部装修登记表》;
(6)、通知物业部电气科;
第九条手续办理完毕,施工单位凭《内部装修申请表》与物业部进行施工规范及要求对接。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申请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物业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第十一条施工用电属临时用电,由物业部指导施工单位接用临时用电,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第十二条内部装修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要求,不得损坏消防箱;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喷淋头、排烟风机、应急灯、疏散标志灯、烟感温感探头、应急广播喇叭、消防电话、强弱电接线盒等;不得防碍防火卷帘门安全运行,防火卷帘门周围半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消火栓周围一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物品的摆放不得影响疏散通道的正常通行;不得将疏散通道地面、防火门与货区进行一体化装修。
第十三条每日(次)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人走电停,切断临时电源,清理现场物品及垃圾,消除火险等安全隐患。物业部现场组及时检查。
第十四条内部装修选用的材料要符合国家、行业等安全标准,并优先选用推荐材料及品牌。非推荐品牌的质量和外观设计应好于推荐品牌且该品牌通过国家“3c”认证。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50259)—96】等国家规范、行业相关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内部装修完毕,申请部门会同物业部、施工单位根据竣工图纸,按照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内部装修验收表》,由物业部电气人员送电运行。
第十七条内部装修验收不合格的,由物业部向申请单位发出《内部装修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内部装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送电运行;
1、未验收;
2、验收不合格;
3、违反《施工安全协议书》,拒不整改;
第十九条施工敷设完毕,施工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退场手续:
1、《内部装修验收表》;
2、交款收据、施工证、灭火器;
第二十条退场手续办理流程;
(1)查验《内部装修验收表》(回收物业部存档);
(2)查验收款收据;
(3)查验施工证;
(4)清算退还施工押金(由财务部退还)。
第二十一条内部装修中为设计的其他技术问题,施工单位应与物业部积极协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物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与《施工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七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方针,项目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和操作工人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即抓生产,又抓安全,当生产进度与安全生产相矛盾时,进度让位于安全。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交底教育制度,安全奖罚等制度。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项目安全全面负责。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及相关施工管理者按国家、公司部门政策法规性文件按排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安全员要检查到位,做到腿勤、眼勤、口勤,发现隐患立即解决,决不拖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对新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上岗,特殊工种的工人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重视安全'四宝'的作用,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带,所有手动工具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中认真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5)按规定搭设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如五临边、四口的安全护栏等的搭设,均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架子搭设、吊栏、塔吊、外用电梯等安装前,均应编制可行性方案。安装完毕经专业人员及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恶劣的气侯条件下(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危险区段边须设红灯示警。
(7)施工安全用电管理措施:a.本项目施工必须根据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实施,施工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和'单相三线制',严格将工作零线和保护接pe线分开,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制,上下线路间距合理,绝缘良好,电机、闸箱应有防雨措施;b.现场临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材料,严格用电申请请报批制,严禁私拉乱接。a、b、c三个区必须每区设一个临电电工;c.建立健全现场临时用电档案。
(8)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a.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工地机械员应保存机械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资料并建立档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b.现场正式运转的各类机械、应定人定机,相对固定,持证上岗,并制订岗位责任制;c.搅拌机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进行可靠性运转检查及防漏电检查。使用时严禁超载,上料台下严禁站人,以防漏浆伤人,并有可靠固定;d.提升架卷扬机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运行;e.木工使用的电动机具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限位、保险、防护罩等应齐全有效,设备外壳、铁闸箱子等应做接地保护。严格依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作业;f.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处有保护罩,电焊机加漏电保护器;g.现场所有设备均须按使用说明及操作规程使用;h.安全管理必须加强过程监督和控制,建立健全检查档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9)钢结构安装前要有安装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方能施工。对幕墙施工工人开专题安全教育。
3.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场容管理:a.场容设计应结合项目管理目标来做优选经济合理方案,装修时平面图重新设计;b.本工地场容设计标准:市级文明工地标准;c.施工区所有围墙均采用预制铁围挡板不变;d.生活区布置不变:办公生活区分、食堂、厕浴区分、生活施工区区分。建立文明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干净整齐;e.施工现场主入口靠西侧围墙设置七板一图,提高文明意识;f.加强全员挂牌上岗管理,不带上岗证不许上岗;g.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定期清运,严禁乱堆乱放;h.工地厕所应及时清扫,并要有防蝇蚊措施;i.工地食堂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j.设专人及时清理现场,疏通上下水管道,并不得有常流水。
(2)环境保护措施:a.本工程严格依照iso14000标准环境管理体系施实执行;b.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现场减少粉尘排放。施工现场达到无烟尘排放;减少cfcs的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c.环境保护方针:遵守法规、减尘降噪、节能减废、全员参与、污染预防、持续改进;d.环境保护体系:本工程贯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领导,项目生产负责人和环境管理者代表人的三级管理体系,形成从项目经理到各管理层。各岗位负责人的机构,用环境保护体系,贯穿于施工生产环境保护的全过程,使施工现场每一个环境保护标准都能达标。
(3)环卫措施:a.现场应设封闭垃圾站;b.食堂污水应按规定设隔油池,除油后外排;c.电锯应设封闭防护棚,严禁露天设置,晚上10:00后严禁使用;d.现场要有防扬尘措施,经常洒水湿润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飞扬的材料要存于库内;e.施工人员在装卸车,倒运材料时应轻拿轻放,尽力减少刺耳的噪声;f.现场噪音大的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等,坚持先作好防护棚再使用;g.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夜间作业时间,应提前与业主协调取得批准,取得谅解;h.工人进场后,由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严禁在现场大声喧哗;i.施工现场要求天天清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k.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的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及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l.办公室内天天打扫,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m.职工宿舍轮流值日,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n.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o.工地厕所顶、门窗齐全并设纱窗,设专人清扫、冲洗、保洁,定期喷洒灭蝇灭蛹药物。
3.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成立现场消防、保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
(2)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做到应召即来,团结奋斗。
(3)结合季节变化、社会大气候的变化,定期分析掌握施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经常检查现场库房防止用品及现场的消防器材,按要求做好年检记录,以保证材料的可靠性。
(5)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成品、半成品保卫。
(6)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
积极与当地治安机关取得联系,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外埠包工队及来京人员,须进行认真审核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手续。
(10)施工层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
(1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12)建立用火申请制,安全负责人为现场的动火审批负责人。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3)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施工交底,并应具有具体防火措施。
(14)库房用非燃材料支搭,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5)建立健全各级消防保卫安全档案,认真检查并填写有关资料,以备核查。
3.4.材料管理措施
(1)确定材料用量,搞好现场材料平面布置规划,严格按装修平面布置堆放材料
(2)场地、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有回旋余地,场地应向排水沟作坡,确保无积水。
(3)材料严格按平面布置图码放,码放不超高,不越线。
(4)认真按月做好材料统计与计划,按不同时期及时调整库存与进场量,不用材料及时清退。
(5)水泥库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落地灰及时清理回收利用。
(6)施工现场设垃圾分检站,做到及时集中分检回收,及时清理。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八
2.物料提升机和搅拌机的安全使用:
1)物料提升机司机应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人员要稳定,每班开机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车运行。
2)严禁载人,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装卸人员才能进行吊篮作业。
3)禁止攀爬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4)司机在通信联络信号不明时不得开机,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机。
5)严禁超载运行。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6)司机必须做好日常检查,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钢丝绳磨损情况。
7)司机在操作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机具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并及时解决。
8)搅拌机及时清理并保持机体和现场清洁
3.临时用电
1)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人员作业,禁止私接乱搭。
2)在潮湿环境中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3)使用电动工具时要做好防护。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如:取暖、解冻等
4.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
2)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及时清理现场杂物保持整洁。
3)楼内禁止大小便(如:发现大便一次扣除承包人的人工费200元)。
4)工人宿舍保持整洁,及时打扫卫生。
5)做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按原料2倍价值扣除人工费。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九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二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二十五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2、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3、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5、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7、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一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公司申请备案;。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公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1、配电箱和开关箱。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4、配电线路。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2)各种用电线路必须架空且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特殊情况不能架空的必须作穿管埋地保护。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2、易燃原料堆放处禁止任何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并安排专人看护有明显的标示,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2、宿舍内的生活设施由各单位自行提供。宿舍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3、各单位必须设置专人对各自范围进行管理,并积极配合对宿舍的检查工作。对范围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破坏,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所属范围的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罚。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二
3、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
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三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接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线头接电,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后果一律自负。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措施。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外,不得私自进入装修现场。
9、顶部安装灯具或连接孔,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负责修补。同时要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施工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1、所有装修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每天退场时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统一放在自己的制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款50—100元。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的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做饭、乱扔垃圾。装修完工后的日常卫生和装修垃圾一律由施工方负责清理干净,否则罚款200元。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应冲水,造成便池堵塞的自行负责疏通。若发现违规者,一次罚款50元。若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装修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监理人员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资格。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四
为了使小区内的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的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深圳市金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装修管理规定。
1、业主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会同施工单位携以资料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装修审批表》,详实填报表内相关事项,由管理处审核: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3)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
(5)装修合同复印件;
(6)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7)装修施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2、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的《装修审批表》进行审批,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装修协议书》及《承诺书》等,缴相关费用,装修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单位门前公共走道及墙面的保护工作后,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填写《水管试压及厨卫地面防渗水试验确认表》后发放《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
3、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应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聘请持有承建资格证的正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
4、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1、房屋结构:
(1)物业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外貌及公用设施,不得改变物业。
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层,禁止使用20mm厚度以上的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装修材料进行地面装修。不得擅自在地面和墙上钻孔、钉钉,以免破坏原有管线。若确实需钻孔,请预先通知管理处。
(3)禁止擅自拆修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安装水管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
(4)不得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禁止拆修复式房内的楼梯、走道。
2、阳台、露台:
(1)不得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或以其他形式封闭阳台、阳台上不得安装木柜、接水管、水龙头、洗衣机、洗脸池等有碍整体外观形象和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物品。
(2)不得改造或更换阳台,露台部分的墙面砖及其他房屋的外墙部分,禁止对阳台、露台进行乱搭建。
(3)禁止在复式房露台加装防盗网。复式房允许在铝合金门内侧安装不锈钢拉闸门,在不影响正立面效果的情况下,允许在复式房露台上加建雨棚或棚架,但必须按管理处统一设计要求制作。
3、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或震动窗户,以免引起床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渗漏现象。严禁在窗台内侧做木柜。窗户护栏不允许更换、拆除。
(2)严禁更改已安装的防火防盗进户门,严禁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3)不得在进户门前的公共走廊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敷设与原设计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共通行的装饰品和用具。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等)。
(4)允许在窗门内侧安装纱窗,但纱窗铝合金条要和现有的铝窗式样和颜色一样。
4、智能设置和管线:
(1)不得更改室内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设施管线。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不得擅自移动或封闭厨房内煤气探测报警器。
(2)户内装修时,应妥善保管好室内智能系统设施及设备,避免灰尘、水雾、腐蚀性气体等物质的介入。
5、厨房及卫生间:
(1)允许在厨房内加设灶台、洗涤池,允许在卫生间加建便池、洗脸池等,不得改变原设计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扩大卫生间。
(2)不允许更改厨房、卫生间的给排水(排污)管道。
(3)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厨房排烟道口的设置和安装应按管理处要求的位置安装。
(5)卫生间已做好防水层,严禁凿打地面或以重力碰撞、震动给排水管,以免造成渗漏水现象。
6、牌匾及广告牌的设置摆放:
业主在挂设牌匾、广告牌等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处允许方可施工。
7、严禁改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确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施工必须按照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队必须遵守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确保不出现违章作业,损坏公用设施和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等情况,否则将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没收出入证,拒绝进场。
5、业主装修时,装修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装修垃圾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堆放、清运,对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上堆放垃圾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6、装修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技术操作人员驳接,业主不得私自在户外(自家以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己承担。
8、按消防局规定,装修施工队伍必须在施工现场装备两支4kg灭火器方可开始施工;
9、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内留宿;
10、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条》;
11、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沙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15、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1、装修期间管理处有权对施工现场的装修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
4、管理处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加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押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管理处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员承当。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独立承当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物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者,可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说服劝告;
2、责令停工;
3、责令恢复原状;
4、扣留或没收工具;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协议书》处罚款;
7、诉诸法律。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罚款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小区设施的完善和管理服务的创新。
xxx。
二0xx年三月二十七日。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五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装饰装修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广大工友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第一条;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条;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严禁打架斗殴、赌、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严禁抽烟、喝酒,抽烟一次罚款普通工友50元次,管理人员200元次,对喝酒后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倍。
第七条;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机械损坏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工地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条;工地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物品。严禁在本工地、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2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条;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
第十二条;各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用具、设备、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为了公司荣誉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工友切实执行、严格遵守。
大连上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六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七
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总分包单位装饰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册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建筑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3.1施工现场形象。
3.1.1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应设置为长方形,建议尺寸为900mm×12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
3.1.2各类材料堆场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在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建议尺寸为400mm×150mm。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3.1.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pvc板,边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1.4窗贴(若物业允许)干净无皱痕、平整顺直字向外贴于窗户上。
3.2施工人员形象。
3.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
3.2.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黄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3.2.3严禁在施工现场赌博、打架、酗酒,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
3.2.4礼貌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包括业主本人),有客户在场时尽量减少有灰尘及大噪音的施工。
3.3现场材料堆码。
3.3.1材料堆场布置要求。
3.3.2水电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水电材料进场时,应分类排列整齐堆放。水管与线管一起并排堆放,水管与线管的配件堆放在另一角落,电线另外堆放,在不妨碍施工前提下应统一堆放。
2)装修垃圾及时清扫装进垃圾袋,每天下班前送达垃圾堆放处(如无垃圾清运点,则垃圾袋沿客厅墙面排列整齐堆放,完工时必须清运干净)。
3)水电管道安装应在线槽、管槽施工到位并将所有卫生清理干净再进行。每间工作场所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有杂乱材料堆放,更不得有未清理的垃圾。
4)水电前期工程安装结束后,分类堆放好剩余材料:线管与水管应分别捆扎好,每一米捆扎一道,统一安放到房间:电线与线管的配件分类装入袋中。工程中途如有修改返工的,材料和垃圾均应及时做好堆放和清运工作。
5)业主提供的灯具、开关面板、灶具、电器、洁具等应包装完好,排列整齐堆放。
6)后期工程收尾时,必须注重成保护。各台面、饰面及地面不得直接安放材料或工具。剪下的电线头等应及时小心清除,以免造成划痕,损坏台板饰面。切实做到工完场清。
7)业主多余材料,灯具、洁具的包装盒均需及时清理打包、移交业主。灯具、洁具、电器等合格证书、保修单集中存放,竣工后统一移交给业主。
3.3.3木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木工进场,应先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并整理堆放材料,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选择客厅和无家具房间,尽量靠墙边堆放。
2)细木工板、多层板靠墙平放在客厅地面,堆放高度在1米以内。
3)饰面板、三合板靠墙平放在同一房间内。
4)堆放地垅、杉木档时,应先放地垅后放杉木档,三捆为一排,每排重叠用木档隔离,保持空气流通。(三米长材料放4根为宜)。
5)为防施工场地狭窄和线条堆放零乱,可在离地高度1.7米左右的墙面上安装木档三角架3-4只,将木线放置在木架上。
6)施工中除垃圾应及时清理外,取料后多余材料应及时排列整齐堆放(大块料和木档放回原处,小块料整理好堆放在同材料旁边)。
7)施工工具需每天整理一次,较大的应选择适当位置排列整齐堆放,小工具应及时放入工具箱。
8)木工前期工程完工时,踢脚基层板、踢脚线与饰面板捆扎好后放入厨房间保护好的台面板上,清理所有场地和家具柜内的灰尘,将多余材料排列整齐堆放,并及时安排清运。
3.3.4泥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泥工进场首先要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和各用料的堆放场地,在符合楼的正常承载负荷和方便施工操作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多处堆放和就近堆放,基本原则如下:。
2)水泥、沙石料以袋子的长边靠承重墙单列向上整齐排列堆放,水泥堆放高度不超过5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20包,沙石料堆放高度不超过7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30包(注:所有袋口均要求扎牢。)。
3)砖砌块等材料在考虑就近堆放的前提下,靠承重墙以砖垛形式单列排列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米。
4)瓷砖、地砖按型号分类,合理有序的靠承重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大型抛光砖应靠承重墙整齐向外竖放,长度不超过1米,依次平行堆放。
5)凡水泥、瓷地砖均应远离水渍区,以免潮湿损失。
6)所有材料包装袋在拆开使用当开在阳台墙边叠放整齐,纸箱应拆开平放,水泥袋、泡沫等垃圾及时入袋当天清理。
7)铺贴后的多余材料,墙砖、地砖等应及时装箱或包扎后移交施工员或业主,多余砂石料等应及时清场转运。
3.3.5油漆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油漆工进场施工,应先整理堆放材料,选择室内家具少或没有家具的房间居中堆放。
2)老粉叠放10包为标准,每袋上下角对齐,胶水、乳胶漆叠放高度为2桶,聚脂漆叠放高度为4桶,依次排列堆放。
3)毛巾干砂不要与颜料、色精直接混放,应用塑料袋隔离分开装箱子,合用过的砂纸不得随便乱扔,应及时装入垃圾袋内。
4)搅拌场地,必须用保护膜或三合板铺设,万一搅拌物外溢,要及时清理干净。
5)使用后的空桶、废物集中放在合适的地方当天清理。
6)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严禁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螺丝等容易划损成品的硬物。
7)拆卸下来的门、抽屉必须编号,有序堆放,五金、锁具除标明原安装位置外,必须集中装入箱子放入柜内。
8)照明灯具须用统一架子,不使用时应与双梯放置到阳台或施工不易碰撞的位置,施工用的工具每天在下班前应整理集中放置。
9)前期工程结束时,除将后期材料留足并排列堆放整齐外,应将多余材料整理并及时清场转运。
3.4、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
4)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
5)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3.5施工成品保护。
3.5.1成品保护的范围。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指一切设备、装修材料、半成品、工序成品、成品等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范围:。
1)工程设备成品。
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冷水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置(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2)运输过程中的装修材料、半成品。
定加工材料的特殊包装、饰面材料软包装、装车运输的包装、卸货堆放的措施、二次运输垂直运输的成品保护等。
3)装饰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地毯、石材、钢铝、门窗、楼梯饰面及扶手,地下室、卫生淋浴间及防水工程等。
4)安装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3.5.2客户自购材料保护要求:。
1)客户提供的产品均须及时清点、检查验收,接收后的产品应加以妥善保管和合理堆放;。
2)施工前客户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或拆卸交由业主保管;。
3)对客户采购的其他设备及易损物件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须加以保护。
3.5.3施工过程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不得损伤或堵塞;。
2)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
3)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勿拆毁其外保护设置,以免损伤。
4)铺贴好的地砖大理石、花岗岩、木地板均应在表面清洁干净无杂质后用多层保护膜交错覆面保护,保护膜应用胶带连接以免杂质进入(有条件时,上面加盖纸板箱和废夹板为佳,以免被踩移位)。
7)使用粘膜带不允许粘贴在饰面板、木地板、抛光砖等容易污染又难以清洗的成品上;。
8)如木地板表面没有防护膜,严禁穿鞋踩踏,允许只穿袜子或专用软质拖鞋进入;。
9)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10)维修时,工具与产品放置都必须用防护纸做铺垫;。
11)所有产品、半成品与成品均应小心摆放,以免损坏表面和品质;。
12)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3)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4.1施工用电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用电线路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花线和不使用接头直接裸插;。
4)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4.2现场防火要求。
1)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
2)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3)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5)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4.3结构安全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
2)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暗藏、改动燃气管道;。
4)未经许可进行明火作业;。
5)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6)未经允许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八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最热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九
为进一步加强装修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改造工程合理有序开展并处于受控状态,特做以下规定。
1、需要改造的厅房、岛柜,由其承租方或供应商负责填写《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在开工前报后勤保障部进行消防与用电的审图。
2、承租方或供应商自行联系、安排装修施工人员,并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名单报我公司,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3、夜间加班施工的.,需在后勤保障部办理施工证,由卖场管理部提前办理加班申请手续,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指导。
1、施工用电必须由商场电工负责从指定位置接入,用电负荷必须经商场电工核准,并随时接受后勤保障部专业人员的检查指导。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胶质线作临时电源线。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泼水,污水必须倒入指定区域。
1、各类灯箱必须在适当位置钻不小于直径16mm的散热孔若干。
2、所有的灯箱材料必须是阻燃的,如是木质材料,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
3、商场厅房、岛柜灯箱必须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子整流器(须经国家电工认证的合格品牌);厅房顶部辅助照明功率因素必须大于0.90-0.95,金卤灯功率不大于70w,射灯安装必须使用低压灯具;所选电器、开关箱、电线必须有国家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质量证明及安全认证3c标识。
4、灯箱内灯可使用密封型灯具,光源必须选用t5型灯管。灯具固定必须牢固,主导线必须采用不小于bv105-2.5平方毫米铜芯导线,灯脚间连接使用优质软导线,且穿上黄蜡管,并与顶板商场照明分开,独立回路到指定的控制箱内。
5、电源导线必须穿pvc管或其他经认可的阻燃管材,若使用金属管,两头则必须加绝缘护口,所有电源接头处需做分线盒密封,敷设在天花顶上的线管应悬空固定,吸顶灯及附件应牢固安装。
6、灯箱内灯管数以1平方米灯箱面积安装2支40w日光灯管为宜,以防过热。
7、所有厅房必须安装电表(dd862-4型),安装位置由商场指定。
8、商场厅房、岛柜制作在灯箱封闭之前需经商场电工检查,合格后再封闭安装(由商场电工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9、地面严禁钻眼。
10、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范进场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如发生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其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严禁乱倒污水、乱扔垃圾,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全部清场。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对违纪者罚款500元,由施工单位支付。
(3)施工现场严禁在地面钻眼,发现一次对违纪者罚款500元。
(4)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将装璜垃圾清理干净,如不按规定及时清运的,每次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式作业,且须在醒目处张贴警示标志,告知顾客注意安全。凡因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力造成意外伤害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每发现一次对违规者罚款200元。
(7)爱护施工现场的消防灭火器材,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
2、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切勿随意拆除现场原来安装的各类设备或影响其正常使用。如需要电工、消防人员配合、指导,可与以下部门联系:后勤保障部5229206、电工(24小时电话)5229223、消防5229201。
3、不得损坏、挪动各类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在消防栓箱附近设置货架时,消火栓箱门、排烟阀应能以120度打开,货架不得遮挡手报、消火栓箱、等,不准遮挡各类探头、喷淋头(四周保证30cm)、摄像头,防火卷帘下方设置柜台的,不得影响防火卷帘正常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堆放及管理,对油漆类材料、化工类材料、胶粘剂材料应单独堆放、单独配料和管理,未使用完的施工结束后带离商场,否则,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6、凡发现未申报动用明火,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7、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服从管理,将责令其停工整顿,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8、厅房、岛柜改造的图纸、资料必须放在施工现场,以备管理人员查看,否则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1、装潢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卖场管理部进行装潢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2、消防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后勤保障部进行消防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3、用电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后勤保障部进行用电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4、资料存档:装潢、消防、用电全部验收合格后,将施工资料交后勤保障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