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反思过去一个月的工作,并做出改进和调整。下面是一些往年的优秀月工作总结范文,通过阅读它们,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经验。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一
千金塘西,由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
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项目部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一)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
(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有特殊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会请专家进行论证。
(四)一般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公司及项目部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五)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公司及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七)公司、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八)公司、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九)公司确保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公司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项目部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一)公司、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2、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3.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3.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3.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3.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3.5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2、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3.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3.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3.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3.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3.5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故多发行业的建筑业更应通过科学的、有效的、长期的手段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采取全过程的监控,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并最终降低事故率。
淞泽家园八区西二期项目部2012年4月17日。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二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三
1、重大危险源实行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分级管理与分级监控的原则。
2、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负全面责任。
3、职责明确,做到定人、定位、定管理、定措施。
4、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台帐,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责任人。
5、制定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6、公司每月,车间(部门)每周,班组每班,岗位每小时进行检查监控,发现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严禁故障运行。
7、车间(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情况每月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各项工艺指标符合规程、工艺卡片要求。
9、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隐患并做好记录。
10、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
11、仪表完好率、使用率、自控率达到标准。
12、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监控系统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定和规程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
二0一一年一月
危险源点是易发事故、多发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性质严重的地段和部门。对危险源点实行安全监控,能做到事先对检查对象加以剖析、随时了解、掌握危险源点状况,便于消除潜在危险,防患于未然。
1、安全监控对象和目的
安全监控对象为火工品库、井下采场、空区、尾矿库。
1.1火工品库监控等级为a级,易发生事故类别为爆炸,监控主要目的为防爆防盗。
1.2井下采场监控等级为b级,易发生事故类别为片帮冒顶、爆炸,监控主要目的为防止人身伤害。
1.3空区监控等级为a级,易发生事故类别为坍塌、透水,监控主要目的为防止泥石流、淹井、人身伤害。
1.4尾矿库监控等级为a级,易发生事故类别为坍塌,监控主要目的为防止溃坝及人身伤害、财物损坏。
2、安全监控内容和要求
2.1火工品库
2.1.1库房内严禁明火进入。
2.1.2库房内严禁闲人进入。
2.1.3储存做到分类按规定高度和距离堆放。
2.1.4领用严格执行“三专、三严、五双、六对头”(即专库储存、专车运输、专人保管;严格制度、严格手续、严格管理;双把锁、双本帐、双人管、双人领、双人用;购进、库存、发出、领用、退回、销毁与帐目要符合。)和“两不批、五不发”及当班多余火工品一律退库的规定。(即:不是专用领料单不批,不是专职人员不批;没有领料单不发、手续不全不发、不到发放时间不发,不是双人领料不发,质量有问题不发。)
2.1.5看守二人以上并定岗定位。
2.1.6做好防盗、防失、防错、防火、防水、防爆工作。
2.2井下采场
2.2.1严格执行采场安全一般规定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2开拓、采准、回采符合设计技术参数。
2.2.3爆破作业专业人员操作,有人监护,多余火工品退库。
2.2.4不得在顶板有险石的地方进行作业。
2.2.5停产后开工,需事先全面检查安全。
2.2.6当班领导,跟班上岗。
2.3空区
2.3.1空区周边的'防洪设施能预防罕见的洪水,并及时检查防洪设施状况。
2.3.2空区充填应按空区回填施工方案有序按时进行。
2.3.3空区周边警戒标志明显,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空区。
2.3.4当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
2.4尾矿库
2.4.1严格控制好排放点的距离,做到均衡有序排放。
2.4.2安排定期测量水文孔水位、干坡段长度、沉积滩坡度、溢流井清水深度,并做好观测记录和数据分析。
2.4.3加强尾矿库的巡视。
2.4.4当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
3、安全监控方法和记录
3.1把不安全因素列成检查项目,不漏掉任何能够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做到简明易懂、容易掌握;同时,经过有经验的人员定期检查,便于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危险、防患于未然。
3.2安全监控标牌上墙。
3.3安全监控责任人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班组长担任,
按规定日期和规定内容进行检查,做到天天有人检查。
3.4认真负责地做好危险源点安全监控检查记录。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四
大学网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月日。
设备维护保养由:负责,设备操作由:负责。
吉首监狱服刑人员综合服务楼工程。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此安全隐患工作方案如下:
以上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由项目经理邓子美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张华应第二责任人,每日进行巡视检查。
编制人:审核人:
吉首监狱服刑人员综合服务楼项目部。
207月8日。
吉首监狱服刑人员综合服务楼。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五
以建设“平安工地”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运输安全与保护环境。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
事故定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装载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事故类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两种情况。泄漏事故主要是指运载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危险性气体或液体化学品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车辆的容器气体或液体发生大量释放、泄漏,往往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灼伤。此外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
(一)指挥组织。
建立领导小组。
应急指挥长:李翠玲。
副组长:于琳娟。
成员:刘海强吕炳春李建利张志财刘新奎邹小舟田松刘健蒋金辉陈剑飞刘凯。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参加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救援其他事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及协调现场施救。
为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级别。并依此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以及其他伤害,或造成10辆车以上毁坏,或需10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他伤害,或造成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较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或造成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他伤害,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无死亡,受伤中毒、灼烫或无危险品泄漏但车辆受损严重。
(一)驾驶员、乘务人员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现场处置方法: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如危险化学品泄漏有爆炸、火灾、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或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警察和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的反应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与前方取得联系,并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指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员,协同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救援。
2、服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按照现场工作区域划分事故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开展救援工作。
3、及时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积极参与救援组织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协助恢复道路。
(二)事故调查。
参与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查处理。
(一)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救援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人员,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各有关部门(企业)。
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列入年初财务预算。
(三)加强通讯和信息报告。
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四)治安维护。
突发事应急救援组织要及时联络公安、交警、武警按照有关规定,争取他们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各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六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职责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8、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资料。
9、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资料:。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潜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3、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七
20xx年,我市按照重庆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监[20xx]127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抓基层、抓基础”、坚持“抓源头、抓过程”,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战略。针对我市量大面广的重大危险源的现状,创新思维、更新观念、强化手段,从全面实施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制度入手,摸清底数,分级管理,加强监控,超前防范,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切实加强对我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确保了我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现将20xx年重大危险源监管。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完成了全市重大危险源的补充申报。在20xx年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共完成了4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的补充申报。
(二)完成了全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20xx年组织、聘请了有关专家对全市4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定期评估,掌握了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特别是弄清了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后果危害程度,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三)建立了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统一制作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软件要求,全面完成了全市重大危险源信息资料录入工作,建立了我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体系。
(四)编制和完善了我市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指导、督促企业根据安全评估的情况,编制和完善了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从而建立了我市科学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加强领导,切实摆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江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了江津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王华荣任组长,安监局副局长韩勇、市商贸委副主任凌泽华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江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中心,具体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20xx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全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果的重要途径,真正把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础工程,一项治本之策,一项长久任务。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与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本区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政府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和预警监控平台,了解和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预警监控,从而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与效果。
(二)规范监管,全面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中负有重要责任。日常监管中,主要指导、督促企业抓好以下监管工作。
工作计划。
和具体实施方案执行,在前期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的要求,根据目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际情况,组织企业进行补充申报,从而杜绝了遗漏。
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
三是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是指导、督促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台帐。
五是指导、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纪录。
六是指导、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七是指导、督促企业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八是指导、督促企业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九是指导、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地区、行业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改进监控管理手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性。
(三)形成全力,进一步加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执法检查力度重大危险源分布面广,涉及的监管单位多,且安全监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管的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商贸等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评估、监控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合力,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集中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
二是各相关监管部门,各施其职,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检测、评估,切实履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情况,以及对存在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限期完成整改,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对因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管理失控酿成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江津电视台、江津之窗、新闻中心网站等宣传媒体上大力宣传各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重大危险源的有关法规标准、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为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20xx年全市共在相关媒体上宣传报道近20篇文章。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在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相关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工学习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政策理论、方法和相关法规、标准,掌握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20xx年全市共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四期,参加培训人员近500人,做到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人人持证上岗。
一是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gb18218—20xx标准,地质灾害没有涉及等。建议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种类,研究是否应该将类似地质灾害这类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危险源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
二是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缺乏专门的法规。目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虽然在《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相应的规定,但基于重大危险源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规,强制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规范和细化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三是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仍处于探索阶段,我市的申报登记工作仍在试点中,绝大多数重大危险源未实行评估分级,给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带来极大困难。
四是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够。由于人员变动及其它原因,从事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知识了解不够,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及技术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监管的缺乏科学性。少数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专业知识缺乏,技术标准不清,安全意识不强,对重大危险源危害不明,缺乏起码的监管能力和有效的自我防范意识,应急救援措施不力,人员素质低,救援设备不能满足事故处理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工作,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对已申报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参照有关标准进行分级,实行分级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组织企业对所属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三是进一步在市局的指导下,对我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总结,编制各类分析图表、编写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
工作报告。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加大救援设备投入,提高应急救援质量水平。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八
方晋晔。
据老牌咨询公司零点研究咨询集团12月发布的“零点中国公众城市宜居指数”显示:厦门位居中国宜居城市指数首位。然而与此同时,一场关于px的热议也在厦门点燃。而它的导火线,即是《厦门市重点区域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简本。该简本中称:“翔鹭石化pta一期工程经审批建设,底试生产。由于该企业初期环保设施不完备、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醋酸排放大大超出环保审批的限值要求,对周围居民和新市区居民区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废气污染投诉不断。福建省环保局曾于12月17日发文(闽环监函第187号)责令翔鹭石化公司参照国际上pta生产先进技术和工艺,尽快组织力量开展整改工作。在近三年的生产建设过程中,虽有环保部门的督促监管,企业也在努力改进环保设施,但是废气污染问题至今尚未彻底解决。强化现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控制环境污染是当务之急。”
也就是说,翔鹭石化的污染根本不是“偷偷地排”,而是明目张胆地排,不必遵守国家的法律,也不必理会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更不把周边居民的健康当回事。针对在厦门生产px的问题,赵玉芬院士认为“px就是对二甲苯,属危险化学品和高致癌物,对胎儿有极高的致畸率”,“联苯厂存在特别重大的安全性隐患,是不能靠近城市的,至少要建立在100公里以外,城市才能算安全。”
我国刑法第383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从该条文我们可以得出:在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中,是以污染或破坏环境行为实际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或造成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实际损害的结果作为成立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也就是说,我国关于惩治危害环境罪的立法中只规定了实害犯,而对危险犯――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危险犯――均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罚制裁。其次,我国刑法学界普遍都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2],可是,如前文所述,福建省环保局曾责令翔鹭石化尽快组织力量开展整改工作,而翔鹭石化却置若罔闻,其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结果显然是明知的。第三,本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们知道,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其后果都是相当严重的,而我们的刑罚却又是极其轻微的。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犯与实害犯之争。
(一)危险犯与实害犯的关系。
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来说,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以翔鹭石化为例,px装置的主要原料及产品均为对人体有害的污染物质,其中苯为对人类具有致癌作用。同时,与各国的大型化工项目做对比,翔鹭的规模是最大的,与市区的距离却是最小的,如果发生爆炸或者泄漏就可以毁灭整个城市,污染整个闽南地区。此外,厦门周边海域有大量珍稀海洋生物,如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这些珍稀的海洋生物对水质要求非常高,在没有建大型化工项目的情况下数量尚且日渐稀少,如果大型化工企业再往海里排污,将会给这些宝贵的生物带来灭顶之灾。因此,如果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社会权益造成严重威胁,使其处于危险状态,而未加以犯罪化,只是消极地等待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生命、健康、公私财产和生态系统重大损失时,才依保护生命或身体法益或财产法益的传统刑法条款或有限的保护环境权益的条款定罪量刑,充其量只是亡羊补牢,悔之晚矣。
(三)实害犯的规定不利于司法机关的提前介入。
《厦门市重点区域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简本一出,许多民众不理解,我们的司法机关为什么不启动司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一家失去基本诚信的违法企业,为何无须承当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和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然而,现实情况是,环境污染是一个量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污染常常是透过广大的空间和长久的时间,经过多种因素复合累积以后,才逐渐形成或扩大的。其所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并不会因侵害行为的停止而立即停止,往往要在生态环境中持续作用一段时间。倘若严守传统犯罪的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势必因证明的困难而将部分生态犯罪漏出法网。况且有相当一部分生态犯罪侵害的是全人类,并无具体被害人。[7]而确定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关健问题,在于必须证明犯罪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司法机关当然也就无法启动司法程序。
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因此,预防和保障功能是刑法的基本功能,通过刑法的威慑和惩戒可以促使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危险结果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责任感,降低发案率。()因此,在立法上增加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犯的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刑法的预防、指引作用,使违法者能预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刑事后果,使司法机关能有效地行使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从而使得人们更为谨慎地对待自然生态环境。
(四)我国刑法处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犯的设计。
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看,不乏对危险犯处罚的条款,许多罪的犯罪构成都不要求有实害结果。如第116条投放危险物质罪、第330条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等等。这些危害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权益所处的危险状态,并不一定比某些危害环境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环境权益所处的危险状态更加“危险”,其社会危害性,也并不一定比某些危害环境行为所足以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更加“严重”。因此,在现行刑法中增设惩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犯的条款,是对现行刑法的发展与完善。同时,环境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虽然各国的环境问题有程度上、形式上、时间上的差异,但在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发展过程及治理和预防方法上却有着极大的相通性。在惩治环境犯罪问题上也一样。因此,适当地借鉴国外有关处罚环境犯罪危险犯的规定也是必要的。从世界各国惩治环境犯罪的立法上看,实害结果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是环境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如日本、德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只要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足以对人的健康和财产造成危害,就可以构成犯罪。
由此,笔者建议,以后在修改刑法时,增设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危险犯,即只要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放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足以给公私财产或者公众生命、身体带来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犯罪。如果造成了实际危害后果,即实害犯,则加重处罚。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九
20xx年,我市按照重庆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监127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抓基层、抓基础”、坚持“抓源头、抓过程”,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战略。针对我市量大面广的重大危险源的现状,创新思维、更新观念、强化手段,从全面实施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制度入手,摸清底数,分级管理,加强监控,超前防范,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切实加强对我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确保了我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现将20xx年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完成了全市重大危险源的补充申报。在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共完成了4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的补充申报。
(二)完成了全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20xx年组织、聘请了有关专家对全市4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定期评估,掌握了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特别是弄清了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后果危害程度,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三)建立了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统一制作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软件要求,全面完成了全市重大危险源信息资料录入工作,建立了我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体系。
(四)编制和完善了我市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指导、督促企业根据安全评估的情况,编制和完善了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从而建立了我市科学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切实摆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江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了江津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王华荣任组长,安监局副局长韩勇、市商贸委副主任凌泽华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江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中心,具体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20xx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全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果的'重要途径,真正把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础工程,一项治本之策,一项长久任务。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与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本区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政府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和预警监控平台,了解和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预警监控,从而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与效果。
(二)规范监管,全面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中负有重要责任。日常监管中,主要指导、督促企业抓好以下监管工作。
一是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严格按照市安监局下发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执行,在前期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的要求,根据目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际情况,组织企业进行补充申报,从而杜绝了遗漏。
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
三是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是指导、督促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台帐。
五是指导、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纪录。
六是指导、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七是指导、督促企业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八是指导、督促企业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九是指导、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地区、行业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改进监控管理手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性。
(三)形成全力,进一步加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执法检查力度重大危险源分布面广,涉及的监管单位多,且安全监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管的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商贸等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评估、监控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合力,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集中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
二是各相关监管部门,各施其职,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检测、评估,切实履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情况,以及对存在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限期完成整改,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对因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管理失控酿成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江津电视台、江津之窗、新闻中心网站等宣传媒体上大力宣传各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重大危险源的有关法规标准、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为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20xx年全市共在相关媒体上宣传报道近20篇文章。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在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相关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工学习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政策理论、方法和相关法规、标准,掌握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20xx年全市共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四期,参加培训人员近500人,做到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人人持证上岗。
三、问题及建议。
一是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gb18218—标准,地质灾害没有涉及等。建议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种类,研究是否应该将类似地质灾害这类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危险源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
二是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缺乏专门的法规。目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虽然在《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相应的规定,但基于重大危险源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规,强制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规范和细化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三是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仍处于探索阶段,我市的申报登记工作仍在试点中,绝大多数重大危险源未实行评估分级,给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带来极大困难。
四是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够。由于人员变动及其它原因,从事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知识了解不够,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及技术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监管的缺乏科学性。少数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专业知识缺乏,技术标准不清,安全意识不强,对重大危险源危害不明,缺乏起码的监管能力和有效的自我防范意识,应急救援措施不力,人员素质低,救援设备不能满足事故处理的需要。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工作,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对已申报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参照有关标准进行分级,实行分级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组织企业对所属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三是进一步在市局的指导下,对我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总结,编制各类分析图表、编写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报告和重大危险源分析报告。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加大救援设备投入,提高应急救援质量水平。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十
地铁施工区域一般地下管线错综复杂,施工时需对影响施工的管线进行必要的改迁或悬吊保护,但悬吊及邻近基坑的供水、污水、燃气、热力等管线,仍然是施工中的重大风险源。以上管线的材质、接头型式,及其工作方式等方面不尽相同,但对其工作条件的限制却较为严格,在较大的变形下,会发生管线爆裂、燃气泄漏,甚至人员伤亡事故,直接威胁施工安全,影响居民生活,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一、预防措施
2、对基坑周边进行空洞普查,对查出的空洞采取注浆或其他措施回填,保证回填密实;
4、加强地表沉降监控测量工作;
5、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管线接头位置埋设沉降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测;
6、对悬吊保护的管线,进行每日巡查;
8、调查清楚管线的管井、阀门开关控制位置;
9、加强对基坑围护结构渗漏水点的观察,及时分析渗漏水的原因。
二、应急措施
1、关闭管线的控制阀门(开关);
3、对局部变形过大但不影响环境的管线进行修补;
4、对大范围过大变形的地下管线采用地表注浆加固处理,注浆时控制注浆
5、开挖并暴露管线,对其进行悬吊等方式加以保护(必要时);
6、其它针对性的管线保护处理措施。
7、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支撑参数及基坑开挖方案。
三、应急求援设备、物资配备
挖掘设备、注浆设备、抽排水设备、管线检测设备、劳动保护设备、砂袋等。
四、注意事项
1、平时加强各种管线应急抢险的安全教育,并相应配备一定量的专业劳动保护用品;
2、发现预兆,及时反映和处理,防止事故范围的扩大;
3、做好管线事故的抢险应急预案,并责任到人。
另:虹港路处6m×2m水泥砂浆砌毛石暗渠已过,有专项施工方案;
机场前10.2m×2.1m框架钢筋混凝土暗渠施工还早,处理前也要编写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工程
根据规范要求及本工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重大危险点源监控措施。本工程采用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项目经理为第一报告人,一旦施工现场出现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报告人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和本级政府相关部门。紧急情况发生时临危不乱,立即启动相关紧急预案,按程序、有步骤地采取正确合理的应对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签订工程经济承包中应有安全生产指标;制定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国家规定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
(2)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全年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全年一般安全事故不超过0.8%。)对安全责任目标应进行分解,并按分解的责任进行考核。
(3)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针对性强,且全面有效,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并走在施工进度的前面。
1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工程
项)应进行单项交底。
(5)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做好检查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并应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完全消除隐患。
(6)制定安全教育制度。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班组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操作规程、作业环境、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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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十一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药库应24小时值班制度。做至《把“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圈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十二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小编收集了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欢迎阅读。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的基本出发点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常用的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有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等。
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源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但是,系统安全的一个重要观点是,人们不可能彻底消除所有的危险源,人们只能有选择地消除几种特定的危险源。一般来说,当某种危险源的危险性较高时,应该首先考虑能否采取措施消除它。
可以通过选择恰当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合理的设计、结构形式或合适的原材料来彻底消除某种危险源。例如:
用压气或液压系统代替电力系统,防止发生电气事故;用液压系统代替压气系统,避免压力容器、管路破裂造成冲击波;用不燃性材料代替可燃性材料,防止发生火灾。应该注意,有时采取措施消除了某种危险源,却又可能带来新的危险源。例如,用压气系统代替电力系统可以防止电气事故,但是压气系统却可能发生物理爆炸事故。
受实际技术、经济条件的限制,有些危险源不能被彻底根除,这时应该设法限制它们拥有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降低其危险性。
(1) 减少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例如:
必须使用电力时,采用低电压防止触电;限制可燃性气体浓度,使其不达到爆炸极限;控制化学反应速度,防止产生过多的热或过高的压力。
(2) 防止能量蓄积。能量蓄积会使危险源拥有的能量增加,从而增加发生事故和造成损失的危险性。采取措施防止能量蓄积,可以避免能量意外的突然释放。例如:
利用金属喷层或导电涂层防止静电蓄积;控制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等。
(3) 安全地释放能量。在可能发生能量蓄积或能量意外释放的场合,人为地开辟能量泄放渠道,安全地释放能量。例如:
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破裂片等,防止容器内部能量蓄积;在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上设置泄压窗,防止爆炸摧毁建筑物;电气系统设置接地保护;设施、建筑物安装避雷保护装置。
隔离是一种常用的控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既可用于防止事故发生,也可用于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
预防事故发生的隔离措施有分离和屏蔽两种。前者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的分离,防止一旦相遇则可能产生或释放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物质相遇;后者是指利用物理的屏蔽措施局限、约束能量或危险物质。一般说来,屏蔽较分离更可靠,因而得到广泛应用。
(1) 把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防止产生新的能量或危险物质。例如把燃烧三要素中的任何一种要素与其余的要素分开,防止发生火灾。
(2) 局限、约束能量或危险物质在某一范围,防止其意外释放。例如在带电体外部加上绝缘物,防止漏电。
(3) 防止人员接触危险源。通常把这些措施称为安全防护装置。例如利用防护罩、防护栅等把设备的转动部件、高温热源或危险区域屏蔽起来。
在系统、设备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破坏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证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称为故障——安全设计 。一般来说,通过精心地技术设计,使得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处于低能量状态,防止能量意外释放。例如,电气系统中的熔断器就是典型的故障——安全设计,当系统过负荷时熔断器熔断,把电路断开而保证安全。
尽管故障——安全设计是一种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但考虑到故障——安全设计本身可能因故障而不起作用,所以选择安全技术措施时不应该优先采用。
物的故障和人失误在事故致因中占有重要位置,因此应该努力减少故障和失误的发生。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增加安全系数、增加可靠性或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来减少物的故障。可以从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两方面采取防止人失误措施,一般地,技术措施比管理措施更有效。
常用的防止人失误的技术措施有用机器代替人操作、采用冗余系统、耐失误设计、警告以及良好的人、机、环境匹配等。
(1) 用机器代替人。用机器代替人操作是防止人失误发生的最可靠的措施。由于机器在人们规定的约束条件下运转,自由度较少,不像人那样有行为自由性,所以很容易实现人们的意图。与人相比,机器运转的可靠性较高。机器的故障率一般在10-4~10-6‘之间,而人失误率一般在10-2~10-3之间。因此,用机器代替人操作,不仅可以减轻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失误。应该注意到,尽管用机器代替人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失误,然而并非任何场合都可以用机器取代人。这是因为人具有机器无法比拟的优点,许多功能是无法用机器取代的。
(2) 冗余系统,可以采取2人操作、人机并行的方式构成冗余系统。2人操作方式是,本来由l个人可以完成的操作由2个人来完成。一般地,1人操作另1人监视,组成核对系统。如果1个人操作发生失误,另 l个人可以纠正失误。人机并行方式是,由人员和机器共同操作组成的人权并联系统,人的缺点由机器来弥补,机器发生故障时由人员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来处理。各种审查也可以看作冗余措施。在时间比较充裕的场合,通过审查可以发现失误的结果而采取措施纠正失误。
(3) 耐失误设计 。通过精心地设计,使得人员不能发生失误或者发生失误也不会带来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设计。耐失误设计一般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利用不同的形状或尺寸防止安装、连接操作失误;采用联锁装置防止人员误操作。
(4) 警告。警告是提醒人们注意的主要方法,它让人把注意力集中于可能会被漏掉的信息,也可以提示人调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可以通过人的各种感官实现警告,相应地有视觉警告、听觉警告、触觉警告和味觉警告。其中,视觉警告、听觉警告应用得最多。
防止人失误的管理措施很多,主要有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人员;推行标准化作业,通过教育、训练提高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合理地安排工作任务,防止发生疲劳,使人员的心理紧张度最优;树立良好的企业风气,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等。
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的基本出发点是防止意外释放的能量达及人或物,或者减轻其对人和物的作用。事故后如果不能迅速控制局面,则事故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甚至引起二次事故而释放出更多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在事故发生前就应该考虑到采取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技术措施。
常用的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有隔离、个体防护、薄弱环节、避难与援救等。
作为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隔离,其作用在于把被保护的.人或物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隔开。隔离措施有远离、封闭和缓冲三种。
(1) 远离。把可能发生事故而释放出大量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工艺、设备或工厂等布置在远离人群或被保护物的地方。例如,把爆破材料的加工制造、储存设施安排在远离居民区和建筑物的地方;一些危险性高的化工企业远离市区等。
(2) 封闭。利用封闭措施可以控制事故造成的危险局面,限制事故的影响。
限制事故影响,避免伤害和破坏。例如,防火密闭可以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蔓延;高速公路两侧的围栏防止失控的汽车冲到公路两侧的沟里去;为人员提供保护。把某一区域封闭起来作为安全区,保护人员。例如,矿井里设置的避难室;为物质、设备提供保护。
(3) 缓冲。缓冲可以吸收能量,减轻能量的破坏作用。例如,安全帽可以吸收冲击能量,防止人员头部受伤。
实际上,个体防护也是一种隔离措施,它把人体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开。
利用事先设计好的薄弱环节使事故能量按人们的意图释放,防止能量作用于被保护的人或物。一般地,设计的薄弱部分即使破坏了,却以较小的损失避免了大的损失。因此,这种安全技术又称接受微小损失。常见的薄弱环节的例子如下:
锅炉上的易熔塞。当锅炉里的水降低到一定水平时,易熔塞温度升高并熔化,锅炉内的蒸汽泄放而防止锅炉爆炸;电路中的熔断器、驱动设备上的安全连接律等。
事故发生后应该努力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但是,当判明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时,则应迅速避难,撤离危险区。
为了满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需要,在厂区布置、建筑物设计和交通设施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一旦发生事故时的人员避难和救援问题。具体地,要考虑如下问题:
采取隔离措施保护人员,如设置避难空间等;使人员能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规定撤退路线、设置安全出d和应急输送等;如果危险区域里的人员无法逃脱的话,能够被援救人员搭救。
为了在一旦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够迅速地脱离危险区域,事前应该做好应急计划,并且平时应该进行避难、援救演习。
在生产过程中经常利用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与安全有关的状态参数,发现故障、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控制这些参数不达到危险水平,消除故障、异常,以仿止事故发生。
安全监控系统种类繁多,图2—3是典型的生产过程安全监控系统示意图。图中虚线围起的部分是安全监控系统,它由检知部分、判断部分和驱动部分三个部分组成。
典型的安全监控系统
检知部分主要由传感元件构成,用以感知特定物理量的变化。一般地,传感元件的灵敏度较人的感官的灵敏度高得多,所以能够发现人员难以直接察觉的潜在的变化。
判断部分把检知部分感知的参数值与规定的参数值相比较,判断被监控对象的状态是否正常。
驱动部分的功能在于判断部分已经判明存在故障、异常,有可能出现危险时,实施恰当的安全措施。所谓恰当的安全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是停止设备、装置的运转,即紧急停,或者启动安全装置,或者向人员发出警告,让人员采取措施处理或回避危险。
根据被监控对象的具体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的实际构成有如下几种:
(1) 检测仪表。安全监控系统只有检知部分由仪器、设备承担。检测仪表检测的参数值由人员与规定的参数值比较,判断监控对象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果发现异常需要处理时,由人员采取措施。
(2) 监测报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的检知部分和判断部分由仪器、设备承担,驱动部分的功能由人员实现。系统监测到故障、异常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人员采取措施。在这种场合,往往把作为判定正常或异常标准的规定参数值定得低些,以保证人员有充裕的时间做出恰当的决策和采取恰当的行动。
(3) 监控联锁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的三个部分全部由仪器、设备构成。在检知、判断部分发现故障或异常时,驱动机构完成紧急停车或启动安全装置,不必人员介入。这是一种高度自动化的系统,适用于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就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安全监控系统的任务是及时发现故障或异常,及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然而,安全监控系统本身也可能发生故障而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发生两种类型的故障,即漏报和误报。
(1) 漏报。在监控对象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安全监控系统没有做出恰当的反应(例如报警或紧急停车等)。漏报型故障使安全监控系统丧失其安全功能,不能阻止事故的发生,其结果可能带来巨大损失。
为了防止漏报型故障,应该选用高灵敏度的传感元件,规定较低的规定参数值,以及保证驱动机构动作可靠等。
(2) 误报。在监控对象没有出现故障或异常的情况下,安全监控系统误动作(例如误报警或误停车等)。误报不会导致事故发生,故属于“安全故障”型故障。但是,误报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生产停顿或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会因此而失去人们的信任。为了防止误报型故障,安全监控系统应该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
安全监控系统的漏报和误报是性质完全相反的两种类型故障,提高安全监控系统可靠性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一般来说,表决系统既可以提高防止漏报型故障性能,又可以提高防止误报型故障的性能,可以有效地提高安全监控系统的可靠性。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本规定附件2列示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
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二)地下暗挖工程;
(四)人工挖孔桩工程;
(五)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六)一次爆破装药量达到200kg以上的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爆破;
(七)高度大于6m(含6m),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八)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
(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工程;
(十)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款所列重大危险源范围进行调整。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同意,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方可实施。
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方案的附件。
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修改后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
第九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应当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审查、批准程序参照第七条执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以《监理快报》的形式及时将有关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监理月报》的必报内容上报。
第十三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将重大危险源作为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内容,予以公布或者通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造成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未按期整改的,应当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按照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对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十五
为了对化工厂危险物品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危险物品包括各类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剧毒、放射性的物质。化工厂仓库是工作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危险品的要害部位,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为此,除了对仓库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还必须保障工作中工人的安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该部位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化工厂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化工厂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四、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化工厂领导人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化工厂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五、应急措施。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电工处置,并指挥工人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化工厂负责人及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化工厂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
1、生产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然后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2、当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离现场。受氯气轻微中毒后者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中毒较重者应吸氧;严重者如已昏迷者,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1、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工人离开工厂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相关部门,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2、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然后送医院救治。
六、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化学危险品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110、119、120。
七、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本预案由化工厂负责人组织落实,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法律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精选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案例16篇)篇十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晓峰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陈海伟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建峰担任办公室主任。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整治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对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种类、危险性及施救方法进行大力宣传,促使危险化学品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对加油站的排查整改工作。
3、电线线路;4、警示标志牌;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运输车辆;7、安全设施配备情况;8、驾驶人员和。
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情况等。经检查,加油站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在我镇安全办的协助下已经完善。
四、落实对液化气供应站的排查整改工作。
我镇对一家液化气供应站进行检查,要求定期办理和更新各种经营手续,定期检查气瓶,防止气瓶超期使用,从而引起安全事故;要求各供应站严格执行液化气储存仓库远离住宅区的规定;要求各供应站加强对运输车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