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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一
通过对应急管理课程的认真学习,使我清醒的认识到,应急事件也可称为突发事件或危机事件,就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点:1.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突发事件以什么方式、在什么时候出现,往往是人们所不能预料的,这就决定了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刻是难以完全预测的,一切似乎都是在瞬息万变,并且极可能产生涟漪效应。2.聚众性。社会性突发事件,多是由少数个人操纵,通过宣传鼓动而把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卷到事件中来。自然性的突发事件,也往往危及多数群众的生命财产,关系到一个区域工作的成败,使事件具有聚众性。3.社会危害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一般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小到影响广大群众的正常的生产、生活运转,大到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甚至危害国家的政治安定和民族团结。4.决策的非程序化性。领导者必须在有限的信息、资源和时间条件下寻求所谓“满意”的处理方案。危机事件的决策环境相对于政府的常规性决策环境往往是一种非常态的社会情境,是各种不利情况、严重威胁、不确定性的高度积聚。我们只有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意识,逐步把握规律,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和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进程的深化,我国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发生,各种社会矛盾及问题不断积聚,社会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这对我国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应急管理能力及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养或培训应急管理人才日益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使命,而学习应急管理知识就成为我们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应对突发事件,就必须把预防和管理体制放在优先位置,真正做到有制可依。把应急管理方案实际化、条理化、细致化,最后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我们也是对周区环境、地理位置、覆盖区域、社会实情进行了全方位考察,综合所有的制约因素,认真制定了站点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于一体的预警机制,并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尽可能的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我对应急管理的决策、预防和应急准备、检测与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有了一定的了解。应对突发事件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大家共同的事情。应急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会继续深入了解和研究应急管理这门学科。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二
今年5月中旬,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方案要求,我区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有关组织工作,做到“三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收到预期学习效果,增强了我区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危机管理能力,从而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我区十分重视本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工作,安排分管应急的.区领导负责发动和组织培训工作。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文件,使党员干部从政治高度理解本次培训的意义,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明确本次培训的基本要求,从而加强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为保证培训的实效,我区落实了有关组织工作:一是及早做好安排自学和集中培训的安排,对学习人员的业务工作适当调整,保证学习时间;二是做好《公共危机管理》等学习资料的订阅,一手一份,三是每期集中辅导学习都安排一名区领导带队,并做好考勤检查。经检查,三期集中培训未有出现缺勤;四是认真组织好考试,要求培训考试卷交由分管领导检查,再上交由区应急办办公室统一整理,保证考试质量。
通过提高认识,落实有关措施,加强了培训的实效,使我区公务员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初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方法,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整体上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三
在州委的安排部署下州委组织部于xxxx年6月27日至7月4日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xxxx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我有幸参加了培训班通过8天的`学习我有了更多的感悟、认识、提高和想法。
(一)组织到位目标明确。一是覆盖面广这个培训班学员来自全州各级各部门有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29人;不但有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还有应急管理的重点部门和处在应急一线的乡镇干部涵盖了应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二是组织到位培训班出发前州委组织部就明确了班委并召开动员会对班委和培训班提出了具体要求。州委组织部还派出部领导和相关科室同志作为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跟班培训服务。无论是往返路途中还是在培训过程中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组织有序服务到位使我感到温暖备至、信心十足。三是目标明确这个班是应急管理培训班xxxx州的应急管理水平在全国全省来讲相对是比较滞后的特别是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全力奔小康的过程中我们处在加快发展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二)学校准备充分。这是一次高规格的培训培训学校是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特别是高中级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思想库作用。特别是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承担了此次培训的主要任务使培训工作针对性更强。学校还专门成立班子负责培训班的培训工作在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配备、住宿餐饮等方面都作了精心安排为我们学习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整个培训过程充分体现了组织的关心和厚爱组织期盼着通过培训能提高xxxx干部的综合素质以此来推动xxxx州应急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所以心理充满感激之余就是想方设法把学习抓紧抓牢抓出成效只有把学到的知识用于推动xxxx州的发展稳定之中去这样才无愧于组织无愧于良知无愧于责任。
此次培训主题是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在短短8天培训时间里如何通过培训提高学员应急管理能力关键是课程设置。我认为这次培训班课程设置是非常合理的:既有理论深度讲授和切合实际的案例教学又有身临其境的模拟和现场体验参观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从6月27日到7月4日我们共学习了13个专题: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领导者的法治思维充分发挥信访和法律调控手段解决当前存在的事件从“邻避”走向“迎臂”如何与媒体大交道社会转型发展与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食品药品安全桌面推演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结构化研讨系统哲学与领导战略思维国外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同时还安排参观了国家博物馆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此次应急培训班不但以应急培训为核心还从提高政治素养、传承传统文化到如何应对媒体、提高实战能力进行综合培训专题涵盖了应急管理的方方面面。
通过这次系统化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了我对应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应急管理的理解和分析能力特别是积累了知识掌握了方法。
(一)是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此次学习中老师所讲授的内容都紧贴国内和云南省当前最新的突发事件应对形势和研究内容。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王华老师讲授的以昆明pxx风波为例从“邻避”走向“迎臂”让我认识到行政过程中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应急处置中亲临现场、及时沟通的重要性;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王彩平老师讲授的危机情景下政府官员媒体应对使我掌握了新闻发布会的基本技巧和提高了应对媒体的能力;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闪淳昌讲授的提高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回顾了我国近年来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和启示分析了应急管理的发展态势提出了做好好应急管理的一些思考让我认识到了应急管理所面临的复杂形势同时也把握了应急处置的一些关键节点和技巧。其他老师讲解的专题进一步加深了我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认识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所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清楚了自身肩负的使命及责任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本次学习发现了许多自己和本单位本地区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以前没有认识到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为自己以后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二)增长了见识拓宽了思路。本次培训授课的老师都是专家学者他们的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教授的各个专题观点鲜明内容生动论述清晰启发性强。一位位老师精彩的讲述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番番激烈的讨论循序渐进的启发了我的思维使我不断地思考、提高全面加深了对xxxx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当前突发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了解对今后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实施科学管理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也使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技巧进一步丰富观察问题的视野进一步开阔。
(三)掌握了知识提高了能力。由于我工作过程中面对的突发事件不是很多应急处置的一些事件都较为简单所以突发事件应对知识还不够丰富经验较为缺乏本次培训班为我提供了一次系统的学习机会让我全面地掌握到应急管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对突发事件应对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领会。通过培训知识结构得到了丰富理论修养得到了增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提高。
(四)促进了交流加深了认识。这次培训班学员来自xxxx全州各级各部门不但有厅级干部和处级干部还有科级干部;不但有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还有应急管理的重点部门和处在应急一线的乡镇干部涵盖了全州应急管理的各个环节大家相聚在一起同学习、同生活让我们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同时也为我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让大家互相交流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了解各个部门各市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取长补短共同促进。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一案三制”的要求我州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完善了应急措施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积极组织了应急演练。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我州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国家和省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州各县市政府都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安排了专职或兼职人员但也有少数县市和州直部门仍然对应急管理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日常值班工作不规范应急处突工作全局性、协调性、一致性较差。表现在:
一是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性质、定位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县市和州直部门仍旧用老眼光看待新情况认为应急工作就是值班和上报信息没有真正把应急管理工作放在新时期的大背景下思考。仍存在着“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问题没有把应急管理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
二是对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不到位。一些县市和单位仍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应急管理机构随意指定某个部门和人员兼任此项工作且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悉;有的挂了牌子但只有牌子空守大门而连办公室都没有更不用说有专人负责;有的为了应付上级形式上下文成立了应急办但长期处于缺员状态。由于认识不到位工作任务和职责不明确、不具体工作程序不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较为被动难以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大多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但缺乏常规性和有针对性的演练验证对预案没有适时修订缺乏可行性和实战性。
二是有的县市和州级部门对突发事件研判不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不及时、不规范很大程度影响了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和应急信息的及时收集报送。三是州、县市应急办机构定位不够明确、人手少且流动性大等原因往往应付于信息接报、上传下达与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不够影响了综合协调能力的发挥。
(三)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较为滞后。州、县市协调统一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指挥中心尚未建立难以实现州、县市应急数据库建设、应急信息及时传递、应急指挥协调一致和应急资源共享。
(四)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滞后。我州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起点不高对应急管理工作认识不足、经验少、专业水平低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不到位应急演练开展不多相关人员对应急知识的掌握不够到位州、县市、乡镇街道等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队伍的常规培训机制尚待形成。同时应急和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缺乏计划性、针对性宣传教育面不广广大群众缺乏必备的应急知识和实践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较弱。
(五)应急管理经费的不足。由于州、县市财政困难应急管理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造成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不足应急宣教培训工作和应急演练工作难以实施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先期处置能力较低后续处置应对迟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不断提高我州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此次培训启示和借鉴昆明市、楚雄州等地在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进一步调整充实州、县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规范设立日常工作机构明确职责核定机构编制充实人员力量保证日常工作运转。
二是适时修订完善州、县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州、县市、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和执行维护稳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值班管理的党政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对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措施不当不力未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迟报、漏报、隐瞒不报信息等工作失职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年度会商制度科学预测预判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是有计划、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系和可行性锻炼应急指挥能力和队伍实战能力。
三是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充分实现资源共享。
四是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日常应急值班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做到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
五是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媒体和舆情应对能力。
六是积极通过委托办班、外出交流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形成应急管理队伍常规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筹备建设州县市乡协调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为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促进日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协调统一、流程规范、及时高效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求有必要建设州、县市、乡镇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目前全省16个州市中昆明市已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楚雄州已建成一期工程视频会议及相关配套系统其他州市正在筹备建设。建设全州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有利于有效整合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应急资源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实现应急指挥科学化和信息化。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可借鉴昆明市和楚雄州的做法对州人民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分两期实施建设方案另行制定首先建设一期工程通过网络联通调用州级相关单位应急指挥系统指挥中心的信息资源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针对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即将启动的实际为避免今后与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不兼容、无法对接应急指挥综合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列为第二期工程。各县市应急指挥平台由各县市自行建设。州、县市均可借鉴楚雄州“政府主导、企业投资、购买服务、以租代建”的模式。
(四)加大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加大应急管理干部的应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干部综合素质。
二是同时加大应急知识宣传通过编发应急知识手册、画册制作应急卡通宣传片、电视专题访谈节目设立宣传专栏等进一步提升我州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切实提高应急管理经费保障能力。重点应保障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重要专项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经费。
(六)加强调研摸清底子。州政府应成立调研组对全州应急工作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我州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可操作情况物质储备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等等为州委州政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出谋献策为实现平安xxxx和小康xxxx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四
本月二十日,根据县教委的安排,我报名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公需科目”培训,听取了进修学校石邦君老师主讲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一课,石老师的授课,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旁征博引,富有哲理。深感收获匪浅,使我深深体会到处置好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任务之艰巨、责任之重大,以及不断提高自身依法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从近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看,无论是何种公共事件,大多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法行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生活无着落、政策不配套、标准不统一、情报滞后信息不灵)、干部执政为民思想缺失、宗旨意识淡漠、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难以化解不稳定因素、对农村黑恶势力未能及时打击处理而致使事件升级。尤其是在当前改革攻坚阶段,各种矛盾增多,各类群众利益诉求增多,行政侵权、司法侵权个案的发生,很容易升级为涉政公共事件。所以要求我们每个干部:
一、要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必须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发生。
二、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要把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公共事件的.发生。
四、要正确把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完善处置机制,真正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坚持正确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5、要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情报信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插手利用。
五、要切实加强基层三级管理网络建设,把人员、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取得理解。对恶意炒作的,要开通正面渠道,引导舆论。真正达到媒体与政府异口同声,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有缝隙可钻。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五
为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我厂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的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全厂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害,于是在月份组织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现将演练结果总结如下:
组成了以厂长为总指挥,其他领导、安全员为副总指挥的领导小组。分别成立了联络组、救护组、信息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了全体员工参与,人员到位,各司其职。
厂办公室制定了具有可行性的演练方案,组织厂领导、安全员认真学习,明确演练目的和指导思想,熟悉演练过程和演练中的注意事项,确保了演练的顺利进行。
模拟指挥部接到地震的报告,办公室人员通知演练开始,到员工防护措施的过程井井有条。员工按预先制定的路线逃生,砖坯窑内工人疏散的方法和各主要地点的人员安排,模拟事故发生后急救方法也非常合理。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六
近年来,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面对突发事件,人们急需采取应急措施以应对紧急情况,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过实践和学习,我深感我们应不断总结经验,进行系统探索,以便于更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在此,我愿意分享我个人对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心得体会。
首先,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进行警示和疏散是十分关键的。记得有一次,我们单位举行了一场关于火灾的应急演练,亲身体验了警示和疏散的重要性。在演练开始之前,我对火灾的相关知识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但在模拟火灾现场,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惊恐和紧张。然而,我发现即使在那种情况下,警示和疏散的步骤仍然能够帮助我保持冷静并迅速脱离危险区域。因此,我深刻认识到,在突发事件中,对于警示和疏散的重视程度决定着人们的生命安危。
其次,在突发事件中,个人防护和救援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意外事故,人员伤亡往往与是否具备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有着密切关系。而个人防护和救援能力的发展离不开不断的实践和学习。通过参加各种应急演练、学习相关知识以及夯实基本技能,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防护和救援能力。当一次地震发生时,我在挡板下的知识让我能迅速寻找到可以躲避的地方;当一次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时,我使用我学到的急救知识及时帮助了受害者。这些实践提高了我的个人防护和救援能力,使我更加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我注意到突发事件中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十分重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措施进行行动是非常关键的,而这需要各种各样的组织和个人之间进行高效的沟通与协调。回顾一个在学校举行的应急演练,当我看到各个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地按照救援计划进行行动时,我深感沟通和协调的关键性。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够避免误解和混乱,确保救援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因此,进一步提高沟通和协调能力,培养团队意识,是我们应急措施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第四,及时提供帮助和救助,展现人性光辉,也是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在突发事件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者和救援者。当我参加了一次志愿者活动,亲眼见到一名年迈的妇女被水灾围困的情景时,我强烈地感受到及时提供帮助和救助的重要性。在那次活动中,我向她伸出援手,并帮助她安全脱险。那一刻,我明白了,在突发事件中,无论是身为受灾者还是救援者,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展现出人性的光辉,相互帮助。
最后,我认识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前的预防工作和发生后的应急措施是紧密相关的,相辅相成的。仅仅依靠应急措施是不够的,应该在平时加强对于突发事件的预防,提高预警能力,改善防灾设施。只有这样,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才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而这方面的改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都需要加入进来,形成合力。
总之,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全和利益。通过个人的实践和经验,我深刻认识到,警示和疏散、个人防护和救援能力、沟通和协调、及时提供帮助和救助以及预防和应对的系统工程是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关键环节。我相信,在各方共同的努力下,我们将能逐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实现安全稳定的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七
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势在必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成为严重危及人类社会安全的重要因素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同时也给经济运行带来了新的不确定因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政府统一指挥社会共同参与部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当前各级政府提升行政能力的重要课题。本人于今年6月26日至7月5日参加了国家行政学院xxxx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学习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受益匪浅、感受颇深的学习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完全理解和接触的知识不但在理论上使自己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同时在思想上也有了更新的飞跃在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通过学习和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认真反思当前提高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势在必行。
人的意识支配着人的行为。领导干部对于突发事件有什么样的认知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也就决定了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的高低。
领导干部一要强化教育树立民本思想意识。要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认识到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才能做到位人民群众的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要加强预防树立危机意识。“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要做到“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存而不忘亡”要清醒地认识到应急处置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被动应急而应急准备是一种主动应急。因此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克服“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这种认为本来没有事自己瞎着急或自找麻烦的懈怠思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作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三要责权一致树立责任意识。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应急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宣传和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四要资源整合树立依法规范意识。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抓不懈的保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和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应急管理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新时期的具体体现。应对突发事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首先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无论政府还是公众都需要学习、探索提高应对的能力唯独能力提升了才能事半功倍做到有效防范和处置。领导干部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应急管理的成效大小。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自身综合素质的建设与提高。这就要求领导干部:
一要锻造立场坚定的政治素质;
二要培养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要培养娴熟的业务素质;
四要培养广泛丰富的知识素质。
因此领导干部应挤出时间除参加集中培训学习外多学一些有关应急管理的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xxxx年1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政策法规意识不强应对突发事件存在凭经验处置的现象从而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对处置突发事件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只有通过学习新知识、培养新观念、开拓新视野才能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我们不能完全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地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要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应从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培养敏锐的现场洞察力。敏锐性的培养首先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判断及时做到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胸中有数;其次靠深入工作实际及时捕捉和占有相关的信息做到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事件苗头和动态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事态发展的方向提高现场洞察力。
二是提高现场的决断力。面对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敢于决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提高决断力领导干部首先要维持平静的心态和冷静的头脑。其次要排除各种干扰抓住问题的关键。再次要把握角色认清自己在突发事件中所处的位置和承担的责任。最后要善于收集真实信息迅速作出决定。
三是提高控制处置能力。处置突发事件关键在于控制事态发展使其不扩大、不升级而领导干部控制处置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事态的控制效果。比如我州富宁县板仑乡板仑中学1名女生被殴打并侮辱事件就是事态控制不力的典型案例。据调查核实该事件发生后该校校长在得知情况后虽然对事件进行了了解但没有深入的掌握事态情况和信息认为是一般学生之间打闹事件就没有与当地公安部门积极调查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导致受害学生的不雅照被嫌疑人上传qq空间事态出现了扩大、升级给社会及受害学生家庭带来了极大影响。
四是提高科学的沟通协调能力。面对突发事件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尤其是对突发事件信息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媒体用清晰的语言将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主动地、尽可能准确地公布给公众及时消除谣言与误解积极引导媒体和舆论获得民意的支持设法使受到危机影响的公众站到政府相关部门这一边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任为突发事件的应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提高科学的善后处理能力。善后处理能力是指突发事件处置终结之后领导者对原因的调查、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和问题的改进以及消除影响、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能力。领导干部在事后的评估、查漏补缺工作中应认真及时总结危机处置过程中的不足与漏洞并找出原因建立危机档案库。
应急管理是一项创新型的工作而创新又是一个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领导干部作为应急管理的组织者、推动者只有不断提高实践推动能力才能实现对应急管理的创新发展。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要强化实践。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真正的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要到工作一线进行锻炼积累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经验提高组织、指挥、协调能力、现场处理问题能力要经常性地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训练和演练。应急演练从现象上看检验的是演练是不是有序进行机制是否灵活有效信息渠道畅不畅通应急预案具不具备操作性、实效性、实用性;实际上折射出的是领导干部素质的高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强弱。比如职教园区xxxx开放学院成立大会事先制定了应急预案注重情景构建并提前启动应急准备安排参加人员以百人为方块形成队列设了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使得1万多领导干部及师生参与的成立大会在空间有限的园区升旗广场内得以井然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得到了高度肯定。
二要调研推动。领导干部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要虚心向群众求策问计从群众那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召集相关部门通过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创新性探讨。要认真研判形势探索规律途径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推动应急管理的创新发展。
三要过程推动。突发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不可避免的为防止突发事件转化为危机、灾难性事件在应急管理中必须把创新理念贯穿于每一个工作流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包括对群众的善意疏导、正确激励到应急处理的有序组织等。要不断尝试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新方案善于洞察事物态势提高自己的预见能力面对突发事件的苗头争取做到驾驭大局把突发事件熄灭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需要建立配套的评估机制。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不能完全依靠培训来提高必须用客观的体制来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和做法。首先要将领导干部的危机管理培训学习情况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纳入到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中。其次明确领导干部培训的经费保障、职责分工、培训基地和网络建设、培训约束机制等内容并将其作为任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标准。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考核机制。这也是提高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制度上为领导干部的行为选择提供相应的正向激励因此要尽快修正目前的考核体系防止出现虚假管理。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改革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设立应急管理的绩效指标要突出五项特征:
一是明确性——对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进行明确的目标设定和任务设计;
二是可衡量性——界定衡量能力的客观标准;
三是操作性——在领导干部能力的范围内能够实现;
四是相关性——能够满足各种相关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的要求;
五是时限性——把时间的限制作为重要的应急管理能力衡量标准。在建设应急管理绩效指标的同时要以绩效管理为推进平台包括绩效的衡量、绩效的监控、以及持续不断的绩效改进等确保将绩效管理作为危机管理的基础。
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等多个层面并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和面临突发事件的范围和频度等因素有关因而需要逐步推进、循序渐进。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必须与应急管理体制建设相结合根据现行体制框架和背景既要吸收借鉴国外和内地城市先进的经验又要结合各地实际才能不断地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从而在根本上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也逐渐增加。面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几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有感于其中的苦与乐,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首先,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一个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各个层级的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任务分配,以及各级人员之间的协作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在以往的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组织协调的重要性。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各级人员紧密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其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有高效的指挥能力。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一个合格的指挥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面对突发事件,常常情况多变,事态紧迫,需要指挥员迅速分析判断,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同时,指挥员还需要领导团队进行操作,确保救援工作的迅速高效。通过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我体会到了指挥员的重要性,明白了指挥员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压力。
再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在救援行动中,往往需要用到各项专业技术设备和工具。例如,化学品泄漏事件需要专业的化学物质分析仪器和防护设备;地震灾害需要专业的搜救工具和设备。因此,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需要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我深深感到了专业技术的重要性,不仅需要专业人员具备扎实的技术水平,还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以适应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
最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在突发事件救援现场,常常会出现惨烈的画面,遭受伤害的人们会表现出恐慌和失措。在这种情况下,救援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冷静和稳定的心态。同时,救援人员还需要与被救助者建立联系,给予他们安全感和温暖。通过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我明白了心理素质对救援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培养和锻炼自己的心理素质。
综上所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高效的指挥能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通过参与实践,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提升方向。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员。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呼吁广大民众关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九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
(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
(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学校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电话:67810586)、区食药监局(电话:67181550)和区卫生局(电话:67810878),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学校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学校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学校其他使用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学校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
1.1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范围。
2.1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督导操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各事业部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并督导操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维修人员。
3.3.1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日常保养工作。
3.3.2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遇故障时协助操调整和处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内容。
4.1安全规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上岗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设备在开动前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操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4.1.1.6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先自行检查若为小故障容易即时修复的.可自行修理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项。
4.1.2.1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电缆破损时要及时报告班长?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4.1.2.3当有人触电时不可赤手去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当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时需要进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操作。
5.1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保养。
6.1日常保养。
6.1.1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由操完成。
6.1.2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
6.2定期保养。
6.2.1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6.2.2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松动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由维修人员完成。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编制、审查、批准、印发、备案、公布、修订、宣教培训、演练、监督和检查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由市应急预案、区(新区)应急预案、基层应急行动方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五大类组成。
(一)市应急预案。市应急预案包括市总体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市部门应急预案。其中,市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市专项应急预案是市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市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自身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区(新区)应急预案。参照市有关做法,区(新区)应急预案包括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三)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基层应急行动方案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落实区(新区)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应急预案而制定的应急行动方案。
(四)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
(五)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议和文化、体育、商业、贸易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全市统一的应急平台,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提高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省和市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三)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
(四)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应急能力;
(五)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六)内容完整,简洁规范;
(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与奖惩;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第九条市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具体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编制。市专项应急预案由市政府组织制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由市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市部门应急预案由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
区(新区)应急预案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市一级的做法制定。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分别制定。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活动主办单位制定。
第十条各级政府(管委会)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指导相关类别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框架指南由市应急办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新区)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应急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由各区(新区)应急办制订,征求市应急办意见后,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其中,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应结合基层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侧重于监测预警、先期处置、社会动员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或重大活动性质组织制定。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开展应急预案起草工作;组织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对起草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涉及限制公众自由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评审、报批、备案和公布等事项。
第十四条市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区(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定后发布实施。
第十五条专项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后,送同级应急办初审,报同级政府(管委会)审定。
第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报送同级应急办初审时,应提交下列编制说明材料: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四)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六)专家评审意见;
(七)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审定后发布。
第十八条审定通过的总体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审定通过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定通过的部门应急预案应报同级应急办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应急行动方案应报区(新区)应急办和区(新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应急行动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备案。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及其简本。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或应急行动明白卡。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保密要求公布应急预案简本和简明操作手册。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制定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应急预案适用情况。
鼓励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三)相关单位名称或职能发生变化;
(四)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消除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情况。
下级专项应急预案与上一级专项应急预案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上一级政府负责协调。
同级专项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同级应急办负责协调;必要时,报请同级政府(管委会)研究解决。
同级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同级应急办负责协调。
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应急行动方案与区(新区)应急预案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区(新区)应急办负责协调。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应列入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内容,其中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作为重点。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并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培训大纲,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应急预案相关培训。
各级政府(管委会)应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考核内容,增强公务员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九条市、区两级应急办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指南,提出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与实施的方法,指导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规划并报同级应急办。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活动的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性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由编制预案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并报同级应急办备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原则上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开展演练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中央驻深单位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市政府。
第三十二条市政府负责贯彻实施市总体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市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区(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相关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由市应急办牵头组织、具体负责。
第三十三条编制市专项应急预案的市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检查与本专项应急预案相关的市部门应急预案、区(新区)专项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贯彻实施本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区(新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基层应急行动方案的管理工作。相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由区(新区)应急办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六条对未按照规定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或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国办发〔2013〕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发布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发布、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三
一、案情设想:
1、罪犯纵火。
2、电源起火。
3、意外失火。
二、现场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和分管领导和部门电话。
2、立即切断电源,撤离易燃、易爆物品,打开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材,奋力灭火。
4、抢救受伤人员,重要财产:如现金、贵重物品、帐册等。
5、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三、救援行动方案。
单位干部职工发现火情或接到报警通知时,应尽快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扑救。若纵火罪犯未离开现场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给予制服。
2、罪犯逃跑的,不要追击,记住其主要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做好现场保护,同时迅速报告案情,协助破案。
四、人员分工。
1、受灾部位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切断电源,抢救财产及现场维护。
2、火灾第一发现人当不能及时扑灭火势,负责报警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实施应急措施。
3、办公室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应作为快速反应救援力量,在接到报警通知时,要立即组织人员直赴现场,奋力扑灭火灾。
4、灾情现场的施救指挥员,由现场班子成员负责指挥,如班子成员不在场,由火灾发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指挥,如负责人不在场,由在场的党员干部或工龄长者负责指挥。
5、所有干部职工在接到单位灾情通知时,应无条件立刻赶到受灾地点,服从现场指挥,全力参加灭火救灾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当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奋力抢救,特别是现金、档案卷宗等贵重货物,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如现场情况危急、险峻、确实无法实施抢救,应撤离人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四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五
一、预防措施: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二、处置措施。
1、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要一边及时送学生去指定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向120报告,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同时要及时向学校带班领导和校长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车救急。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发生火灾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2、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领导。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4、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防止未成年人盲目救火。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110或122交通事故中心报警。
2、立即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同时将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发生传染病时及时通知家长隔离治疗。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环境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疗、病理和传染源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医院诊治。
2、及时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及时通知受伤者的家属或家长。
4、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搜集有关材料,妥善处理事故。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针对风险分析结果,以快速响应为中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两类:
(一)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专项工作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不同层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各有侧重。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重点规范市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内容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十一条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应当根据专项预案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编制本单位相应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报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包括指挥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不同情况下响应处置的程序与相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的分级层次、分级标准、相应措施和响应结束条件等内容;分级响应的有关内容应当满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保持与上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易发多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编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以向有关单位下达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订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驻地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上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报属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与上位应急预案、本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和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四)突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五)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有关专家、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组织风险评估时,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组织应急资源调查时,应当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无修改意见时也应当书面反馈。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各方面意见是否协调解决;。
(四)主体内容是否完备;。
(五)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六)应急响应设置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第二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经编制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送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三)编制应急预案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初审过程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论证会;根据需要,在召开评审论证会前可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初审通过后,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向编制单位出具初审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在应急预案通过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送审稿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审批。送审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五)评审意见书;。
(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意见书。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二十四条专项应急预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
第二十五条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并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印发单位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20日前报送当地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一式10份;。
(三)风险评估报告;。
第二十九条对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订演练计划,根据预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演练课目背景设置情况,演练组织指挥情况,参演人员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和应急保障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对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或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进行。
第三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五)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要求修订的;。
(六)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印发满3年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应急预案中指挥机构人员组成或者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情况报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将更新后的通讯录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对所提建议进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订应急预案的决定,及时反馈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研究协调联动事项。
第三十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四十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应急管理考核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是指承担应急预案编制任务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是指审查批准应急预案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1月20日印发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政办发〔〕179号)同时废止。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汇总18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审批,必要时经本级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备案。
(二)地方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