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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一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住所: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住所:
仲裁委员会()字第号裁决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综上,仲裁委员会()字第号裁。
决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的情形,恳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二
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62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55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58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84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女,1964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65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8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62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申请人第三人:xxx(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76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x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
二0xx年七月二十一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三
申请人:,男,年月日生,住区路87号,电话:。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住区路小区号楼楼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区人民法院作出(19)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年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四
请求事项:
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xx)二中民终字第126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两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二中民终字第126xx号”民事判决违反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已被受理。
鉴于被申请人为外地个人,住所地在江苏省涟水县,执行完毕随时都有可能离开北京,且其流动性大、居无定所。如果将来贵院纠正原错误判决,执行回转时也将因找不到被申请人或执行费用过高而使申请人造成损失。
因此,请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xx年一月二十二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五
申请人:曹_,女,__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
被申请人:伍__,男,__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______。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阳民一初第88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阳民一初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阳民一初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六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保证申请人的。相关权益。
事实与理由: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被申请人厂房工程项目向申请人购买商品混凝土,至今人尚欠申请人货款本金xx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被申请人厂房工程项目,被申请人尚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巨额工程款。被申请人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25日在主持下达成了还款协议书,协议第五条第2项约定,被申请人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做好包括申请人在内的.材料供应商货款支付,保证不存在任何矛盾纠纷。
为防止被申请人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进而损害申请人利益,请求贵院依法向被申请人下达协助执行通知,阻止其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或由被申请人直接支付相应款项于申请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xx月xx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七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工作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__________申请复议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_____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现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_____(申请执行人印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八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年__月__日。
执行依据:深宝法民初/重字第号民事判决/调解/裁定书。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拒不全面履行生效判决。
被申请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此致
申请人:曹x,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阳新县大王镇下海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xx,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阳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x。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67年11月15日生,住咸阳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107号。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61年12月13日生,住咸阳市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〇xx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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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九
请求事项。
1.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探视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
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______)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现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其中载明:“原告李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王应给予协助”,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百般阻挠,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为维护申请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十
当事人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第4款和《仲裁裁决执行规定》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可以是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根据《仲裁裁决执行规定》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外,执行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起执行监督。
而不同于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执行规定》第22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还有其他救济途径吗?申请撤销商事仲裁裁决的案件,除三种类型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申请的案件、管辖权异议案件可以上诉)外,撤销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无权上诉,无权申请再审,无权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人民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作出的裁定,除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外,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复议、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时,需要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于撤销仲裁裁决驳回申请的裁定能够提起上诉的情形仅限于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而对于人民法院立案且经过实体审查后裁定驳回申请撤销仲裁的,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法复[1997]5号)也有同样规定,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十一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__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__年8月3日作出(20__)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十二
申请人:
地址:
负责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所欠债务壹拾柒万壹仟玖佰玖拾柒元叁角伍分,以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x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__-x申请人借款163711.96元,借款期限自20__年1月22日至20__年1月22日。合同生效后,被申请人__-x迄今仅偿还借款7期,逾期53期。20__年1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__-x担保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__-x向申请人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申请人__-x违约后,被申请人__-x担保有限公司至今未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均由__-x公证处公证员__-x予以公证,赋予申请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效力。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__-x、被申请人__-x担保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63711.96元,利息6268.25元,罚息20__.14元,合计171997.35元。
此致
__-x人民法院。
申请人:__-x。
20__年四月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十三
1、申请人:张,男,汉族,55岁,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村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李,男,汉族,43岁,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村。
被申请人:何,男,汉族,46岁,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村。
请求事项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二七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__年8月3日作出(20__)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十四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84689.88元(租金35024.65元+滞纳金46631.23元+诉讼费3034元)。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__年9月2日作出(20__)上民三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十五
刘长利,男,1970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大连市中山区竹青街4—1—8号。
顾明胜,男,1950年4月9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8号2—4—1。
郭元生,男,1958年4月2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
李德本,男,1963年4月6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街650号。
张德智,男,1949年5月26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d园3号1—4—1。
于连起,男,1952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a园41号4—7—1。
王明宝,男,1974年9月2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1217号。执行申请人:曲道炎,男,1951年2月5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双岭街608号。执行申请人:张学军,男,197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大甸街491号。执行申请人:王玉玺,男,195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葛立新,男,1971年5月3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
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村582号。执行申请人:刘义,男,196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
王兆发,男,1954年9月24日出生,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胡万胜,男,1943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中山区中翠街151号。
李基男,男,1961年2月26日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05—5—11—10号。执行申请人:刘长胜,男,1968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心街1—3—4号。
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路。法定代表人:杨明利,系该公司经理。
王玉珍,女,1952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集贤街6号4—3。
刘仁训,男,1942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新生街2—1—1号。
根据(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判决,要求法院到大连市工商局依法裁定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大连市工商局,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刘仁训与王玉珍在20xx年4月29日、20xx年2月16日、20xx年9月4日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同时,被告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xx年4月29日、20xx年2月16日、20xx年9月4日所制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无效。
辽宁省长海县(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
二、被告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前述时间制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无效。
辽宁省大连市(20xx)大民三终字第92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辽宁省长海县(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
根据上述判决,依法申请长海县人民法院对判决内容予以执行。
此致
长海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字):
20xx年11月21日。
热门不予执行的申请书(模板16篇)篇十六
申请执行依据:________。
申请请求:
事实与理由:
__区人民法院于20__年__月__日就申请人__诉被申请人__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__)__民初字第__号),判决被申请人__应于20__年__月__日前支付申请人__元赔偿款。
被申请人未上诉,原判决现已生效。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拒不执行原判决,被申请人至今尚未支付申请人赔偿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4000元,同时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__承担。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