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协议出现争议或解释困难时,应依照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决,或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下面是一些合同协议的精选范文,可以帮助大家写出更具有规范性和专业性的协议。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一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____年11月26日开始实施,至20____年12月15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二
目前我国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上基本已经做到比较完善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要加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水平、实现管理的不断优化,利用一些特定的改革策略才能实现。首先,需要加强对整个合同管理体系的管理力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落实每一项合同管理工作,将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与实际项目结合起来,加强合同的执行力,全面的发挥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有效职能。
其次人,对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的培养,针对我国的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有的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不是专业人员,这就需要以专业案例的形式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专业水平,同时通过正面与反面案例学习的方式,对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实践性培训,有效提高其工作水平。最后,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实施严密的审核制度,避免因条款漏洞造成合同双方之间的利益纠纷或者冲突。
4结束语。
建设单位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对于项目本身来说意义重大,由于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内容非常复杂,因此需要由拥有综合性专业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才能担当,面对目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少量问题,只有以严谨的、科学的工作态度、严格的管理制度来对待每一环节,才能使建设单位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得到不断的优化和综合水平的有效提高。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三
项目管理是为了完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过程,包括项目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在我最近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了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重要性。在这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主要分为五个方面:项目规划、项目执行、项目监控、项目收尾和总结与反思。
第一段:项目规划。
项目规划是项目管理的第一步。这个阶段需要本着目标导向原则,确定项目范围、资源、安排、预算等内容。在我自己的经历中,初期的项目规划修订非常重要,它能够帮助我们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预算,让整个项目更加顺利。企业应该始终关注项目规划这一阶段,因为越早规划流程越清晰,后续的项目操作越好。
第二段: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是将项目计划付诸实际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原来意料之外的挑战。我们需要始终保持工作与数据的记录,并及时调整完善项目进程。项目执行的关键不仅在于快速响应交换变化,还需要及时更新项目计划,解决项目进度风险,保证工作的高质量。
第三段:项目监控。
项目监控用于检测项目的进展情况,以确保项目能够达到指定的范围、时间、预算和质量目标。通过对项目进度、时间和资源等的评估,我们能够更新实时报告并适时通知上级领导或客户项目的变化和需求。项目管理团队可以利用监控建立自己的订阅项以保持及时的信息交流。
第四段:项目收尾。
项目收尾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流程实现项目的结束。尽管这个过程可能会被轻视,但它实际上是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在我自己的实践中,我注意到了一些必要的动作,比如为晚期工作收集数据、完成报告,收集用户反馈,普及其他成员的工作。通过这些举措,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了解用户对于项目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完善我们自己的项目管理方式。
第五段:总结与反思。
任何一个项目的最后阶段都需要进行总结与反思,以获得工作的最优性并不断提高我们自己的项目管理经验。在我的经验中,这可以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性工具,让团队有机会检查工作中的不足和得利之处,从而总结出的最佳实践,扩展我们的项目管理技术,最终把得到的体验应用到我们未来的项目工作中。通过合理的总结与反思,我们也能够做到内在可持续的发展,相信这能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创造更多的效益。
总之,项目管理全过程经历让我意识到了项目管理中每一个阶段的重要性,不论是规划、执行、监控还是收尾,都是至关重要的。总之,积极地承担自己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角色,遵循项目管理原则,制定明确目标,并做到适时调整,一定会让项目顺利推进。在此,我也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对今后从事项目管理的购买员们、供应商等有所帮助。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四
在整个建设工程中,最终环节是工程结算,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结算收尾管控工作,对整个工程造价成本控制而言具有重要价值。但是从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结算控制水平进行分析,比较容易受到以往传统因素的影响,合同纠纷案件也呈现逐渐递增趋势,与新时期的合同类型不相符,甚至绝大多数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不能严谨践行具体的工程要求,拖延工期,增加施工成本。
1自觉遵循法律且严格践行合同条例。
在工程建设中增强对签订施工合同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造价管理具有积极意义。即便在近几年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建筑市场逐步迈向规范化方向,但合同管理内容仍旧不够全面、细致,在管理中也存在漏洞,对整个工程的正常有序施工造成一定阻碍。合同签订完毕标志着法律正式生效,其约束着签订合同的双方,因此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都与双方的利害关系有着重要影响。在合同签订时,若合同中的款项未能明确,尤其是相关于违约内容未进行具体明确就草率签订,则会增加合同纠纷案件发生几率。此外在实际施工环节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都应该落实到书面中,不能凭空口头承诺。合同中也应体现具体防范措施与分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款项。在签订合同环节中,合同主体应严格审核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与严谨性,以此种方式来降低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几率,为合同的履行与工程条款结算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具体来讲:需将“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不能篡改;“专用合同条款”需按照不同的条款编号与具体内容引用,并且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予以修改与完善。
2划分施工合同种类,按合同款项执行。
我国国内通用施工合同形式可以分成:固定价格合同、可塑价格合同以及成本加酬合同三种形式。其中,固定价格合同需由承包方对工程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进行承担,并且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突发因素付出代价。由此可见,这种合同条款通常报价较高,比较适用于工程量较小的工程且能精密计算、工程周期较短、技术相对简单的建筑项目工程;可塑价格合同能够制定可调整框架,将工程中存在的风险合理均摊,这种优越性使得这类合同适用范围较大;成本加酬合同即经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依照预先约定内容支付劳金的合同。在这一类合同中,业主担负了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人由于不承担任何风险,所以其劳动报酬相对而言较低,比较适用于急迫开展的工程项目、新型工程项目或是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选择工程合同类型的最为科学且合理办法为:首先,工程承包商与业主应当对整个建设工程规模、建设周期、市场状况、难度系数、环境条件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全方位考量之后应慎重选择利于双方的合同类型,进而保证双方对合同的较高认可度以及合同的切实可行性。若确定合同类型,在工程竣工阶段的审计结算工作就应严格按照既定合同款项执行。譬如某临时工程,约定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固定价格方式。考虑到承包商对工程缺少对工程项目前瞻预测工作,在施工中若出现使用材料的价格上涨问题,会使得该工程项目的运转资金困难,在工期内不能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工作。在工程竣工的结算审计阶段,承包商时常以各种编造理由增补签证,使用不当手段弥补工程建设多支出部分的材料费用。依据签订合同价款中的基本原则,在签订固定价格合同之前应对建材时常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调整与掌控,依法承担合同结果,因此在结算中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条例办理。
3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管理工作,增强管理力度。
在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状况下,建筑市场主体的权责是以建立合同方式体现的,对此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是规范自由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努力,在合同管理工作方面已经凸显成效。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制度能够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应增强整顿工作,科学规范市场顺序。在严谨把关的基础上,增强对合同履行的管理力度。若相关工程建设资金不充足,严禁办理相关手续,且不能越级组织招投标工作,不准许办理施工许可证;坚决抵制垫付资金与带资施工现象,促进建筑市场朝向健康绿色方向发展;创建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与项目工程承办单位的正确思想意识,严格律己;严格限制工程竣工结算条款办理等。在工程竣工的后期阶段应及时交付给建设单位,保证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及时投入使用运行,近早发挥建设工程的各方面效益,进而促进工程价款结算,达成最终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4创设合同管理团队,严格要求持证上岗。
积极开展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培养,严格要求工程施工人员培训合格后放能上岗,不合格人员坚决不能予以岗位安排,此种方式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管理工作实现理想效果的最佳途径。现阶段,我国国内已经正式践行工程造价师注册制度。工程造价师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造价管理者,其重点工作任务为做好工程建设投资与合同管理。增强与优化合同管理工作是保证项目工程建设的必要保证,这也是做好工程结算管理的核心要素,基于此规范化、严谨化能够促进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工作顺利有效进行。因为建设工程中本身存在特殊性质,所以在工程结算中还有可能遇到其他无法预测问题。因而工程建设单位与承包施工单位极为有必要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予以高度重视,摆正合同在工程中的位置,提高认识程度,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将各种因素进行全方位考量,并且将工作做到细致入微,降低一些突发性因素发生的可能性,进而有效保证建设工程在竣工阶段的造价结算工作能够按照具体施工合同中的款项高效有序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有必要做好工程项目的造价工作,将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妥善保管。
5结束语。
根据我国当前的工程造价结算控制工作实际情况,出现各种频发问题,对整个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对此,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应该切实求是,结合实际情况,更新传统观念,强化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将合同纠纷案件几率降低,规范市场,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进步,进而带动我国gdp总值,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马龙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文档为doc格式。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五
咨询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六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建设工程咨询相关事宜,签定本合作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以下咨询业务;。
(一)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咨询:
3.招标阶段咨询:招标文件审核、招标过程控制咨询;。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拟定、审核咨询;。
5.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咨询;。
6.项目后期评价咨询;。
7.建设项目其他相关咨询;。
(二)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4.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签定与索赔;。
5.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自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自__年__月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七
答: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还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为要式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生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未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当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二、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注意哪两点:
答:一、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之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外的约定必须协商一致才能写入合同,企业单方面写入合同,尤其是对劳动者不利的内容法律上是无效的。
二、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在何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
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此,《劳动法》第二十条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该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作了更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临时工”能否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自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所谓的“临时工”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十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提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五、在何种情况下,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签订不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不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均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不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租赁、承包后的劳动合同应如何订立?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继续履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依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时,可代表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答:所谓劳动合同无效,是相对于有效劳动合同而言的,指劳动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因而其内容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增加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一种情形。综合上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即属上述情形,应属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包括订立劳动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上述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但是,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八、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答: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提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扩大。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和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前者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对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包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在颁布实施后,该法在第三十九条中对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作了扩大规定,包括:(一)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非过失性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而是基于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对此,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在第四十条的规定中承继了上列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对于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十、职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该十五天应如何理解?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应理解为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十一、注意辞职和离职差别。
辞职和离职虽一字之差,程序是截然不同的。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现时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不管是自己的原因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劳动者本人的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让劳动者填写所谓的《辞职申请表》。很多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被单位辞退时,以为填写辞职申请表只是履行一种离职手续,须不知道一旦填写这份申请表,在诉诸法律时,将会产生两种与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其一、劳动者将丧失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权利。其二、劳动者无法申领失业救济金。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工作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离职虽然也是劳动者实施权力的一种方式,但是不是法律认可的合法所为,对于权力的保障前者法律支持,后者法律并不支持,劳动者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一定要慎重。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八
托管方(甲方):
受托管方(乙方):
乙方经办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托管地点及约定。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托管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户型为____室____厅,楼层为___楼。房产证号(合同)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托管,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其中免租期______.
3、房屋租金:每月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付,支付日期为租金到期前_____天之内。另付押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托管终止,甲方对房屋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合同签署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预付___个月的房租,以后的房租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每期的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确定上述户名、开户行、账号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4、房屋仅作商业办公或居住使用,若为商业办公使用,不得在午休或夜间时段干扰邻居及其他住户的日常生活;乙方有义务对承租人进行管理,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托管期间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上网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采暖费由甲方承担。
6、政府规定出租房屋应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托管房屋前,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对房屋的结构及屋内物品进行检查、清点。
2、乙方代为甲方管理房屋及房屋钥匙。托管期间,乙方必须定期对甲方的房屋进行查看并管理,以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房屋结构、上下水以及水、电、暖、天然气、光纤、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统一改造,以及上述设施在托管期间出现非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也可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上述设施出现人为损坏或其它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托管的房屋如因产权、拆迁等发生纠纷,一律由甲方负责解决,由此造成乙方及承租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托管期间对房屋具有使用权,但不得破坏房屋现有设施;托管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用自留钥匙进入房屋,否则造成的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6、本合同期限未满前,一方拟终止合同,需提前___天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意见。托管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托管到期后,甲方若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若不再续签合同,甲方应给予乙方1-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的房屋租金按本合同规定计付。
7、甲方在交付房屋前需完善房屋的基本设备,如水卡、电卡、燃气卡、机顶盒等,如不能及时交付上述设备,乙方有权延长免租期直至上述设备交付为止。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九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机房噪音控制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依据和技术指标。
1、发电机组型号:
冷却方式:
台数:
2、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20xx-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噪声等效声级:65db(a)。
评价点位置:
所属区域:
噪声标准:白天65db(a)晚上65db(a)。
注:。
1.如果背景噪声级超过此治理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则以背景噪声为允许值。
2.根据规定,测量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米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例如窗外1米处)。
二、噪音治理要求:
1、噪音治理措施应当经济、有效、可靠,外表整齐美观。
2、噪音治理措施,不影响机组操作、维护、并应使得机房内有充足的新鲜空气进气量,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采用机房全封闭,隔离噪声源方式。合理设计机房进风消音道和柴油机排气消音器。对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以减小噪声扩散和减小室内混响声。
具体治理项目见施工图和报价表。
四、承接方式。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治理技术工程服务,承包整个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人工安装费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签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内运料进场施工,整个噪音控制。
工程在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
六、施工条件及协作事项。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
总工程费用为: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交付定金;。
主材料进场后付;。
工程完工后天内付清余款。
八、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要求及施工过度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遇双方未能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时间。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十
甲方: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使施工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1、位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施工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2、于施工队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遵守安全纪律。
4、认真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5、服从工地的安全检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
6、为保证安全生产、有以下违纪现象工地给予处理。
(1)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或不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在工地偷窃集体及个人财物,扣除工资、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料尽地清、道路通畅。
7、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队:
职工: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十一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劳动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法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终止前这段时期内,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时,因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或双方提出,而提前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十二
电梯全过程管理。按管理的不同阶段可分为前期管理、使用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做好全过程管理,是安全、有效使用电梯的基础。
(一)、电梯的前期管理。
当一个单位需要配置电梯时,就应落实电梯的管理部门,对电梯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做好电梯的前期管理工作,搞好技术可行性研究、工艺方案审定、选用和评价、安装和验收。有的单位由于不了解电梯的全过程管理和电梯的特点,忽视电梯的前期管理工作,或者电梯的前期管理工作归一个部门管理,把投产后的电梯交给设备部门管理,往往使电梯全过程管理脱节,遗留许多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电梯的前期管理应做好以下工作:
4、确定电梯安装单位。电梯由电梯制造厂或认可的单位负责安装。电梯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认可证件。电梯安装前,应根据电梯制造厂的要求.进行开箱检查。根据装箱单核实厂方发货是否与订货型号一致,零部件是否短缺。随机文件是否齐全、随机工具、备件是否齐全。
随机文件要登记造册,一份交档案室保存,一份交安装单位,待电梯安装峻工验收后如数收回,一份留做维修档案资料。随机文件只有一份的,要提前复制。
随机工具、备件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5、根据本单位情况,选配专职电梯维护人员。并到劳动部门和有合适条件的单位培训,取得电梯维护操作合格证。
电梯维护人员最好自始至终跟随电梯安装工作,检查电梯安装施工质量。学习电梯维护技术。
6、经常检查电梯安装施工质量,及时解决安装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电梯安装过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电梯安装峻工后,根据《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验收规范》,对电梯逐条、逐项的进行检查试验。交付使用前.应取得当地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
7、根据本单位情况,选配专职电梯司机,并到当地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
8、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是正确使用、维修电梯必不可少的技术资料,必须注意保管和认真填写。
(二)、电梯使用期管理。
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取得当地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后,就要投入正常运行使用。电梯能否正常安全运行,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除了做好电梯的前期管理工作外,还要做好电梯使用期的管理。
电梯的使用期间管理是电梯的有效使用寿命期的管理。是电梯全过程管理中重要的阶段。为使电梯能始终安全运行,人员平平安安,首先要求“用好”电梯。要采取各种有效的组织技术措施,合理地、充分地使用电梯,充分发挥电梯的设备效能。其次是“修好”电梯,有专职维护人员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对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磨损、发生的故障,要及时修理,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停机修理时间,降低修理费用。电梯的使用期管理一般应做好以下工作:
3、经常检查电梯技术质量,检查维修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登记统计。考核维修工作质量。及时解决维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电梯质量检查评定,提高一类设备率。
8、贯彻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设备维护政策、法令、规程、推广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不断健全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三)电梯的后期管理。
根据电梯技术状况和使用年限,向上级提交电梯更新计划。上级批准更新后。组织实施电梯的更新计划。总结被更新电梯全过程管理中的经验、教训。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十三
摘要:建筑工程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是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时期赢得市场的关键,是企业经济转换为物质成果的实际行动。全过程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因次,加强施工前和后续的现场管理,对建筑施工企业都非常重要,必须扎扎实实的管,认真的、科学的对待。
建筑施工1.施工前的科学管理与充分准备1.1充分做好技术准备。
现在建筑工程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工艺复杂、技术先进、新材料应用、材料品种多的特点。这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施工技术及工艺的事前准备,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工程,同时考虑自身企业的具体情况(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各种气候等条件,认真、合理的做好施工前组织计划,确保每一项工程、每个工序都能控制在计划范围之中。其次,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前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做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
1.2科学的施工前组织和资源配置是搞好施工期间现场管理的有效措施。
1.2.1科学合理的施工前组织设计现场施工计划,计划施工进度,使其忙而不乱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所必须的。在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细致研究和精心准备,对施工中的每一阶段、每一工种可能出现的技术难题提出符合施工过程实际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都将大大降低施工成本和确保施工质量。
1.2.2根据工程特点精心设计、绘制工程平面图,放置在醒目处。对搭设临时设施,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构件、水电路铺设等都认真进行预先规划,并在平面图上予以标识。对现场安全通道要设计醒目的标识牌。做到施工前计划周全的设施布局,材料区域与工艺特性科学布置、机械操作范围明确、车辆进出方便、工序衔接紧密等施工科学化管理,使整个现场不仅仅是施工前的计划还是施工过程中都显得忙而不乱,井然有序。
1.2.3合理配置施工资源是保证施工现场动态投入生产并在施工过程中达到最佳组合,获取较大经济效益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人力、材料和机械都需要不断变化,在施工前的配置施工资源的应用力求平衡。要根据进度计划编制人力、材料、机械进场计划;根据材料供应与使用情况决定材料储备量;根据主导机械配置与之能力相适应的附属机械。
2认真抓好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
2.1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施工现场最重要的环节,施工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靠质量赢得信誉,靠质量赢得市场,靠质量增加效益。
2.1.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领导体系,强化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并强化质量体系统筹管理,及时对员工进行技术交底,强化员工的质量责任心,同时层层签订质量责任保证书,明确质量与责任的关系,使质量目标的实现落实到每一个人,并按规定建立奖罚制度,与各级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2.1.2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巡回检查,做到质量的全过程管理无缝隙,对发现的问题必须查明原因,追查责任,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在全面抓好施工质量的同时,应针对不同工程质量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大管理措施,严把材料采购和质量进场验收关,杜绝不合格品材料进入现场。
2.2制定严格、科学现场管理办法,为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必须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所有进入工程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施工企业工作服和安全帽,并从专用施工通道进出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时间进行施工,严禁超强度施工和蛮干。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必须服从现场的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遵守现场的警示标志、标语,以及隔离标志。严格控制现场的环境卫生,做到施工工序完成后料清场地清,每天的施工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定期清理。必须保证管理人员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实际有效控制,不能流与形式。交叉作业人员必须有安全员和质量员忠于职守的监督管理,因工序衔接部位也是质量和事故多发区域。
2.3优化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走现代企业之路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优化现场管理实际上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走的现代企业必经之路。同时,它也是建筑企业整体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企业文化的体现。换言之,施工企业若想在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应有的份额,就必须优化现场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场管理优化水平,代表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是施工企业经营建设的综合表现。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内抓现场综合管理,外抓市场有效竞争,以市场促现场,用现场保市场,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科学有效的优化企业自身的现场管理。
建筑企业优化现场应遵循经济有效的基本原则、科学发展原则、标准化规范化原则。那么,科学的优化企业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施工作业与现代化管理接轨、物资流通管理与信息网络接轨、施工质量管理及现场整体管理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通过上述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内容的优化,来实现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的优化目标。在目标确定后,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为用户提供最满意的建筑质量,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二是,彻底消除施工现场的浪费现象,科学合理的组织作业,真正实现科学管理的高效率和高效益;三是,优化人力资源,不断的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四是,加强定额管理,及时降低物耗和能耗,减少物料周转时间而占用资金现象,不断降低成本;五是,优化现场协调作业,发挥其综合管理效益,有效的控制现场的投入,尽可能的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六是,均衡的组织作业,实现标准化作业管理;七是,加强基础工作,使施工现场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八是,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与文明作业。
2.4建立施工企业激励、约束、监督机制,构件良好的企业文化。2.4.1建立竞争机制。建立员工(包括领导层)的竞争上岗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一要有效的促进全体员工的作风转变,提高管理层工作和办事效率;二要有效的激发员工对企业、对新技术工艺的学习热情;三要提高广大员工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和潜在力量,有效的促进施工生产和质量意识。
2.4.2建立企业内外部的综合激励机制。从改革员工最关心的分配入手,彻底打破大锅饭,将员工个人收入与施工生产、质量、安全成本等指标挂钩,按贡献给予应有的价值奖得。
2.4.3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施工企业必须有章法“章和法”才有说服力,避免传统的家长制,让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生效力,用制度激励人、用制度约束人。
2.4.4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围绕提高工程质量和增加企业效益这一核心,切实建立有效的施工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陕建三建集团。
李
智
2015年7月20号。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十四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_社保和商保有哪些区别摘要:社保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社保,旨在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则是针对客户需求在不同方面给予高额保障,给予客户全方位的保护。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十五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通用16篇)篇十六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
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其次,单位未办理保险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以依据法律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