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一种反思和总结的过程,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时常无法预料,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采取应急措施来尽量减少损失。在近期的一个突发事件中,我亲身经历了应急措施的实施过程,对于这一主题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认识。
首先,我认识到及时获取信息的重要性。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了解事态的发展和影响范围对于采取应急措施至关重要。在这次事件中,我通过媒体和亲友的消息了解到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周围的人员通报。信息的传递不仅可以帮助其他人做好安全防范,还可以避免谣言的传播,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
其次,我深刻体会到大家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在应急事件中,大家的团结合作是最大的力量。我亲眼见证了在这次事件中,邻居之间携手合作,相互帮助的场景。有人负责组织疏散,有人负责提供临时住所,有人负责安排饮食等等。大家团结合作,共同应对,使得事态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控制和纠正。团结合作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根本所在,只有众志成城,才能化险为夷。
再次,我注意到加强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突发事件中,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确保自己的安全。这次事件中我被迫撤离家园,在背井离乡的情况下,我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我带上了急救包,准备了应急食品和水源,并确保了通讯工具的畅通。这些措施不仅保护了我自身的安全,也为我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援助。
此外,我认识到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在突发事件中,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应急预案可以帮助我们在事态发生时迅速行动,减少人员伤亡。这次事件中,我所居住的社区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紧急联系人和物资准备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帮助了我们有条不紊地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
最后,我认识到加强应急教育的必要性。不断加强应急教育对于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至关重要。通过应急教育,我们可以了解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及其应对措施,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自救技能。我在这次事件中亲身体验到了应急教育的效果,它让我在危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
总的来说,在这次突发事件中,我对应急措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及时获取信息,团结合作,加强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教育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面对突发事件,我们要保持冷静、勇敢、机智,通过科学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有通过不断的总结和学习,我们才能提高社会的应急响应能力,为应对未来的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二
今年5月中旬,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方案要求,我区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有关组织工作,做到“三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收到预期学习效果,增强了我区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危机管理能力,从而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我区十分重视本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工作,安排分管应急的.区领导负责发动和组织培训工作。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文件,使党员干部从政治高度理解本次培训的意义,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明确本次培训的基本要求,从而加强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为保证培训的实效,我区落实了有关组织工作:一是及早做好安排自学和集中培训的安排,对学习人员的业务工作适当调整,保证学习时间;二是做好《公共危机管理》等学习资料的订阅,一手一份,三是每期集中辅导学习都安排一名区领导带队,并做好考勤检查。经检查,三期集中培训未有出现缺勤;四是认真组织好考试,要求培训考试卷交由分管领导检查,再上交由区应急办办公室统一整理,保证考试质量。
通过提高认识,落实有关措施,加强了培训的实效,使我区公务员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初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方法,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整体上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三
通过对应急管理课程的认真学习,使我清醒的认识到,应急事件也可称为突发事件或危机事件,就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点:1.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突发事件以什么方式、在什么时候出现,往往是人们所不能预料的,这就决定了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刻是难以完全预测的,一切似乎都是在瞬息万变,并且极可能产生涟漪效应。2.聚众性。社会性突发事件,多是由少数个人操纵,通过宣传鼓动而把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卷到事件中来。自然性的突发事件,也往往危及多数群众的生命财产,关系到一个区域工作的成败,使事件具有聚众性。3.社会危害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一般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小到影响广大群众的正常的生产、生活运转,大到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甚至危害国家的政治安定和民族团结。4.决策的非程序化性。领导者必须在有限的信息、资源和时间条件下寻求所谓“满意”的处理方案。危机事件的决策环境相对于政府的常规性决策环境往往是一种非常态的社会情境,是各种不利情况、严重威胁、不确定性的高度积聚。我们只有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意识,逐步把握规律,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和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进程的深化,我国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发生,各种社会矛盾及问题不断积聚,社会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这对我国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应急管理能力及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养或培训应急管理人才日益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使命,而学习应急管理知识就成为我们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应对突发事件,就必须把预防和管理体制放在优先位置,真正做到有制可依。把应急管理方案实际化、条理化、细致化,最后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我们也是对周区环境、地理位置、覆盖区域、社会实情进行了全方位考察,综合所有的制约因素,认真制定了站点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于一体的预警机制,并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尽可能的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我对应急管理的决策、预防和应急准备、检测与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有了一定的了解。应对突发事件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大家共同的事情。应急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会继续深入了解和研究应急管理这门学科。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四
为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我厂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的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全厂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害,于是在月份组织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现将演练结果总结如下:
组成了以厂长为总指挥,其他领导、安全员为副总指挥的领导小组。分别成立了联络组、救护组、信息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了全体员工参与,人员到位,各司其职。
厂办公室制定了具有可行性的演练方案,组织厂领导、安全员认真学习,明确演练目的和指导思想,熟悉演练过程和演练中的注意事项,确保了演练的顺利进行。
模拟指挥部接到地震的报告,办公室人员通知演练开始,到员工防护措施的过程井井有条。员工按预先制定的路线逃生,砖坯窑内工人疏散的方法和各主要地点的人员安排,模拟事故发生后急救方法也非常合理。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五
本月二十日,根据县教委的安排,我报名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公需科目”培训,听取了进修学校石邦君老师主讲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一课,石老师的授课,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旁征博引,富有哲理。深感收获匪浅,使我深深体会到处置好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任务之艰巨、责任之重大,以及不断提高自身依法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从近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看,无论是何种公共事件,大多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法行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生活无着落、政策不配套、标准不统一、情报滞后信息不灵)、干部执政为民思想缺失、宗旨意识淡漠、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难以化解不稳定因素、对农村黑恶势力未能及时打击处理而致使事件升级。尤其是在当前改革攻坚阶段,各种矛盾增多,各类群众利益诉求增多,行政侵权、司法侵权个案的发生,很容易升级为涉政公共事件。所以要求我们每个干部:
一、要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必须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发生。
二、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要把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公共事件的.发生。
四、要正确把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完善处置机制,真正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坚持正确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5、要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情报信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插手利用。
五、要切实加强基层三级管理网络建设,把人员、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取得理解。对恶意炒作的,要开通正面渠道,引导舆论。真正达到媒体与政府异口同声,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有缝隙可钻。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六
我校认真落实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灵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我们不断加强了对卫生应急演练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预案和制度,使我校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应急演练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应对法,遏制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促进我校卫生工作稳步的发展。我校成立了由付青山校长任组长,李春英、杨书芹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十五人的医疗专业处置队伍。
通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大大提高了我校卫生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意识、政策理论和管理水平,提高卫生应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广泛普及了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知识。系统掌握了卫生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及相关政策,熟悉了卫生应急工作领域的最新进展,建立健全了能满足我校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全面提升了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为了确保“演练”真正取得实效,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了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督查和指导班主任培训与演练,把卫生应急演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纳入目标管理,强化协调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从认识到位、人员到位、防范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应急突发事件措施到位。”切实绷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这根弦不动摇,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活动开展落到实处,及时解决演练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培训、演练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回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有些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个别同志对突发事件工作理解不够,再加上基础设施跟不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需要加大工作资金投入,不断增添设施和办法。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扬长避短,从抓薄弱环节入手,切实做到时刻想着群众,真心关心群众,热情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坎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做到有备无乱。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七
1.1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范围。
2.1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督导操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各事业部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并督导操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维修人员。
3.3.1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日常保养工作。
3.3.2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遇故障时协助操调整和处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内容。
4.1安全规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上岗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设备在开动前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操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4.1.1.6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先自行检查若为小故障容易即时修复的.可自行修理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项。
4.1.2.1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电缆破损时要及时报告班长?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4.1.2.3当有人触电时不可赤手去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当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时需要进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操作。
5.1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保养。
6.1日常保养。
6.1.1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由操完成。
6.1.2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
6.2定期保养。
6.2.1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6.2.2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松动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由维修人员完成。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八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文是安徽省为更好应付突发事故而出台的最新管理办法。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操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机械、冶金、建材、轻纺、烟草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其他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政府统筹指导,企业组织实施,强化预案衔接,注重现场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相关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本市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信息化水平;负责《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北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北京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域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按照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指导、检查和备案工作;负责本办法第四条对应类别的区县级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将本辖区应急预案信息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国有集团(控股)公司负责对其子公司(分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和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报备工作。
第七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四)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预案在信息接收报送、现场处置等方面的衔接。
第八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掌握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重大危险源情况,并在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明确的事故类别,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在辨识和评估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明确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规模较小生产经营单位可在专项预案中明确上述内容,不单独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明确的事故类别,结合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管理、保障要求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存在较大危险性的重点部位、重点工作岗位和重要设备等,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可能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
(二)针对每一类事故风险,逐一制定应急处置流程,并明确各流程的具体操作人员。流程应包括报警、紧急处置、受伤人员急救等;并明确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三)所需的应急处置工具、装备等,并明确数量及存放位置。
(四)现场作业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五)根据重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必须考虑的其它要求和条件。
第十三条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作为本单位的专项预案,分析、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形式及后果,明确预测预警及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保障等。同时,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备、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岗位等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中应提出发生事故后对周边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按照从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建设要求进行编制,并遵循危害因素分析透彻,预防措施得当、应对准备充分、响应快速及时、处置救援妥当,针对性强和易操作的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预案时要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公布的应急预案,在信息报送、现场处置等方面有效衔接。
第十五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评审、报备等管理工作。其中,列为区县专项应急预案的,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列为区县部门应急预案的,报区县应急委备案并抄报市安全监管局。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评审或论证工作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73号)要求的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或书面报告,并附有各位专家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书面评审意见、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和参加评审人员的签名材料。
第十七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应本着对社会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论证人员与所评审论证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论证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论证的,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论证。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按下列要求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210.75.218.101/ajjweb/),提交应急预案电子文本。
(二)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2.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并附专家签字的名单;。
3.应急预案经正式批准实施的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制定完成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应急预案和备案申请材料后,实施形式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其进行修订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三条市、区县安全监管局通过本市应急预案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审核和信息接报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信息数据库,满足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决策需要。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重点部位、重点工作岗位和重要设备等的现场处置方案应张贴在对应地点的明显部位。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并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事故征兆后,要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办法》规定备案的,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编制、审查、批准、印发、备案、公布、修订、宣教培训、演练、监督和检查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由市应急预案、区(新区)应急预案、基层应急行动方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五大类组成。
(一)市应急预案。市应急预案包括市总体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市部门应急预案。其中,市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市专项应急预案是市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市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自身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区(新区)应急预案。参照市有关做法,区(新区)应急预案包括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三)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基层应急行动方案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落实区(新区)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应急预案而制定的应急行动方案。
(四)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
(五)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议和文化、体育、商业、贸易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全市统一的应急平台,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提高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省和市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三)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
(四)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应急能力;
(五)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六)内容完整,简洁规范;
(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与奖惩;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第九条市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具体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编制。市专项应急预案由市政府组织制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由市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市部门应急预案由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
区(新区)应急预案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市一级的做法制定。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分别制定。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活动主办单位制定。
第十条各级政府(管委会)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指导相关类别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框架指南由市应急办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新区)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应急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由各区(新区)应急办制订,征求市应急办意见后,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其中,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应结合基层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侧重于监测预警、先期处置、社会动员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或重大活动性质组织制定。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开展应急预案起草工作;组织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对起草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涉及限制公众自由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评审、报批、备案和公布等事项。
第十四条市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区(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定后发布实施。
第十五条专项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后,送同级应急办初审,报同级政府(管委会)审定。
第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报送同级应急办初审时,应提交下列编制说明材料: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四)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六)专家评审意见;
(七)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审定后发布。
第十八条审定通过的总体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审定通过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报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定通过的部门应急预案应报同级应急办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应急行动方案应报区(新区)应急办和区(新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应急行动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备案。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及其简本。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或应急行动明白卡。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保密要求公布应急预案简本和简明操作手册。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制定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应急预案适用情况。
鼓励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三)相关单位名称或职能发生变化;
(四)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消除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情况。
下级专项应急预案与上一级专项应急预案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上一级政府负责协调。
同级专项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同级应急办负责协调;必要时,报请同级政府(管委会)研究解决。
同级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同级应急办负责协调。
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应急行动方案与区(新区)应急预案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区(新区)应急办负责协调。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应列入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内容,其中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作为重点。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并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培训大纲,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应急预案相关培训。
各级政府(管委会)应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考核内容,增强公务员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九条市、区两级应急办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指南,提出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与实施的方法,指导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规划并报同级应急办。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活动的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性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由编制预案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并报同级应急办备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
基层应急行动方案原则上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开展演练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中央驻深单位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市政府。
第三十二条市政府负责贯彻实施市总体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市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区(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相关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由市应急办牵头组织、具体负责。
第三十三条编制市专项应急预案的市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检查与本专项应急预案相关的市部门应急预案、区(新区)专项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贯彻实施本区(新区)总体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区(新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基层应急行动方案的管理工作。相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由区(新区)应急办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六条对未按照规定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或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十一
一、凡在本公司内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劳动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二、公司设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组成。其职责是:组织指挥公司重大事故应急分队和员工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总经理、生产部长分别担任正副队长的公司重大事故处置应急分队。分队成员由各部门及生产车间员工组成。其职责是:服从命令、反映迅速、积极抢险、维护秩序。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的一般处置顺序:
(一)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
1、首先切断有关电源、气源、火源等;。
2、救出受伤害员工;。
3、抢移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4、采取灭火、防爆、降温、疏散无关人员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二)由公司领导出面迅速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情经过、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等简明扼要地向__地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同时报“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终止后,组织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
五、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协查。公司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专人对外交涉。
七、本预案在重大事故发生后将立即启动。有关责任人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后果,将追究其一切责任。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十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发生火灾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2、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领导。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4、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防止未成年人盲目救火。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110或122交通事故中心报警。
2、立即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同时将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发生传染病时及时通知家长隔离治疗。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环境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疗、病理和传染源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医院诊治。
2、及时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及时通知受伤者的家属或家长。
4、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搜集有关材料,妥善处理事故。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心得(案例13篇)篇十三
一、案情设想:
1、罪犯纵火。
2、电源起火。
3、意外失火。
二、现场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和分管领导和部门电话。
2、立即切断电源,撤离易燃、易爆物品,打开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材,奋力灭火。
4、抢救受伤人员,重要财产:如现金、贵重物品、帐册等。
5、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三、救援行动方案。
单位干部职工发现火情或接到报警通知时,应尽快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扑救。若纵火罪犯未离开现场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给予制服。
2、罪犯逃跑的,不要追击,记住其主要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做好现场保护,同时迅速报告案情,协助破案。
四、人员分工。
1、受灾部位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切断电源,抢救财产及现场维护。
2、火灾第一发现人当不能及时扑灭火势,负责报警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实施应急措施。
3、办公室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应作为快速反应救援力量,在接到报警通知时,要立即组织人员直赴现场,奋力扑灭火灾。
4、灾情现场的施救指挥员,由现场班子成员负责指挥,如班子成员不在场,由火灾发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指挥,如负责人不在场,由在场的党员干部或工龄长者负责指挥。
5、所有干部职工在接到单位灾情通知时,应无条件立刻赶到受灾地点,服从现场指挥,全力参加灭火救灾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当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奋力抢救,特别是现金、档案卷宗等贵重货物,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如现场情况危急、险峻、确实无法实施抢救,应撤离人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