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个人成长和经验积累的回顾和总结,是我们成长路上宝贵的财富。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近年来,公安机关出台了禁酒规定,以保障社会治安和公众安全。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认真学习了禁酒规定,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贯彻。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禁酒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并从中总结出了一些宝贵经验。
第二段:禁酒规定的重要性(250字)。
公安机关实施禁酒规定是出于对社会治安和公众安全的考虑。酒后驾驶、酗酒斗殴等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的威胁。禁酒规定的出台,旨在制止这些不良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和社会纠纷的发生。根据统计数据,禁酒规定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提升了公众安全感。这些数字证明了禁酒规定对社会的重要性,让我们意识到禁酒不仅是个人行为,更是对社会的责任。
第三段:禁酒规定带来的好处(300字)。
禁酒规定的实施,不仅提升了社会治安和公众安全,还带来了诸多好处。首先,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交通安全得到了明显改善。其次,酒精导致的家庭暴力和社会纠纷事件减少,社会和睦的氛围日益增强。此外,禁酒规定也促进了公共场所的整体环境改善,提高了人们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可以说,禁酒规定的好处不仅仅体现在个人和家庭层面,更是对整个社会的积极影响。
第四段:禁酒规定的遇到的困难和对策(300字)。
尽管禁酒规定带来了很多好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首先,一些酒吧和饭店可能会尝试规避禁酒规定,非法售卖或隐瞒酒水。其次,个别人员对禁酒规定不够重视,仍然违反禁酒规定。对于这些困难,我们应该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禁酒意识,让大家共同参与禁酒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五段:禁酒规定的启示(200字)。
作为公众,我们需要认识到酗酒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并开始从自身做起。我们应该自觉拒绝酒精的诱惑,保持节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宣传禁酒的好处,倡导酒精文化的健康发展。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无酒安全的社会环境。
结尾(100字)。
总结来说,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实施对社会治安和公众安全起到了积极影响。禁酒规定带来了很多好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借此机会,我们应该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禁酒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二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于禁酒问题越来越重视。为了减少酒驾、酒扰等问题的发生,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并推出一系列禁酒规定。作为当前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部分,我认为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具有重要意义,并从中汲取了一些深刻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机关禁酒规定聚焦了社会安全。酒驾、酒扰等问题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不仅造成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增加,还引发了夜间秩序混乱、家庭纠纷等重大问题。由于酒精在人体中起到了一种解离作用,让人产生意识上的松弛感,容易引发暴力行为。公安机关的禁酒规定可以有效地减少这些社会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定。
其次,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倡导了健康生活方式。过度饮酒对健康非常有害,长期饮酒可以导致肝脏病变、心血管疾病、胃病等。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出台,为社会大众树立了正确的生活态度,提醒人们要远离不良习惯,保持身心健康。禁酒规定的宣传让人们认识到,健康的生活方式需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和强健的身体。
再次,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加强了法治意识。饮酒过度不仅对个人健康不利,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通过禁酒规定的推行,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遵纪守法,并自觉远离酒精的侵蚀,才能做一个合格公民。同时,公安机关对于违法酒驾者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这为整个社会强化了法治意识,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公安机关禁酒规定还提高了人们的道德素养。酗酒不仅伤害自己的身心健康,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一个喝醉的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往往会做出让人痛心的事情。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推行,提醒了人们要有更高的道德底线,远离酒精的枷锁,让我们在家庭和社会中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总的来说,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在维护社会安全、倡导健康生活、强化法治意识和提高人们道德素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禁酒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酒精诱惑,积极响应公安机关的禁酒生活方式,同时也要在社会中宣传禁酒的理念,共同为打造一个健康、和谐和文明的社会做出贡献。只有人人都以禁酒为理念,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三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精消费逐渐普及,但与此同时,酒驾和酗酒问题也屡屡引发社会公憾。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公安机关针对酒驾和酗酒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禁酒措施,其中“公安禁酒六条规定”是我国公安部门在打击酒驾和酗酒现象方面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执行过程中,我深感这些规定的必要性和妥善性。接下来,我将从推动法制观念、增强道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以及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等五个方面,总结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在推动法制观念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过去,因为法律法规落地执行的不全面,很多人对酒驾和酗酒的危害并没有足够的认识。而如今公安机关以身作则,制定了明确、具体的禁酒措施,使社会各界更加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这为广大公众提供了一个警示教育的机会,促使人们正确认识到酒驾和酗酒的危害性,并自觉遵守相关法规。
其次,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能够提高人们的道德意识。从法律角度看,酒驾和酗酒不仅涉及到安全问题,更涉及到公共道德。公安部门制定的禁酒措施在惩治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让广大民众认识到了道德约束的重要性。人们深刻认识到酒驾和酗酒不仅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更是对社会公德的一种伤害。这使得广大人民对个人品质和社会公德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道德水平。
此外,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还能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过去,酒驾和酗酒行为往往在一些场合和聚会中被视为“豪迈”的表现。但是,随着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和推动禁酒措施出台,这种社会心理正在得到改变。如今,人们在聚会和社交场合逐渐形成了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念,以及拒绝酗酒、抵制酒驾的社会习惯。这种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公安禁酒六条规定也提醒了人们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尽管公安机关在推行禁酒措施时已经采取了很多有效手段,但由于形势的复杂性和人们自觉约束的局限性,禁酒措施的执行效果仍然有待提高。个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就成为了保证禁酒措施执行效果的重要环节。只有每个人都自觉保持清醒,远离酒精,才能真正做到拒绝酗酒和酒驾行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还需要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酒驾和酗酒行为一直是一个社会问题,禁酒措施的落实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广大公众应积极参与,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酒驾和酗酒行为的举报和揭发。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使禁酒措施真正发挥效力,保障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综上所述,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在推动法制观念、增强道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以及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禁酒措施的执行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只要广大公众自觉遵守和支持这些规定,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酒驾和酗酒问题必将成为过去,人们的生活环境必定会更加平安和美好。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精的消费也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和社交的表达方式。然而,酒后驾驶和酗酒现象却也日益增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此,公安部门出台了禁酒规定,以保障人们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公安举办的禁酒规定宣传活动,深感禁酒规定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和收获。以下是我对这次宣传活动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禁酒规定的宣传必须引起广泛共鸣。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图片展示、文字解说以及亲身经历的分享,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酒后驾驶和酗酒所带来的后果。这些事实的陈述和真实的照片让我深受触动,意识到酒后驾驶和酗酒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所造成的极大威胁。这使我意识到,酒精并非只是一种美酒佳肴的伴侣,更是一种潜在的杀手,我们必须对其保持充分的警惕。
其次,禁酒规定的宣传重点要突出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我们才能真正意识到酒后驾驶和酗酒的危害,并从自身做起,保护生命和社会的安全。通过观看宣传片,我看到了一个个因酒后驾驶而引发的悲剧,心生怜悯之情的同时,也更加明白了法律的力量。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只有坚决遵守法律,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和稳定的社会。
再次,禁酒规定的宣传应注重如何解决饮酒问题。酗酒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和法律问题,更是一个需要社会共同努力解决的社会问题。通过与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交流,我了解到他们为了减少饮酒问题对社会的危害,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提供就业培训、心理咨询等多种服务,帮助饮酒者戒酒,并推行酒后代驾等措施,减少酒驾事件的发生。这些举措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努力解决饮酒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不能仅仅靠单个部门或个人的力量。
最后,禁酒规定的宣传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利用了多种宣传手段,如以身边小事为切入点,通过微电影、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将禁酒规定的宣传深入人心。这种创新的宣传方式不仅吸引了更多的关注,也更加容易让观众产生共鸣和接受,进而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这让我深感宣传方法与手段的创新对于禁酒规定的宣传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将宣传方式与时俱进,才能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总之,公安关于禁酒规定的宣传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要认识到酒后驾驶和酗酒的危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解决饮酒问题,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我们也要赞赏公安部门不断创新宣传手段,让禁酒规定的宣传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有效地遏制酒后驾驶和酗酒问题,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文明的社会。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五
酒精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物质,喝酒醉酒所带来的后果不仅会危害自己的健康,更会危及他人的安全。为了防止醉酒带来的危害,公安部门制定了“公安禁酒六个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者将进行依法处理。在积极宣传这些规定的同时,本人也深入思考,并总结出了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段:从专业角度出发,加强监管。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吸毒、醉酒治安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这些规定对酒驾、醉驾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对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从犯处罚也进行了规定。通过对这些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公安机关可以更好地规范酒精的使用,加强对饮酒行为的监管,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第二段:酒后开车是违法行为,需要引导人们理性饮酒。
酒后开车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尤其在近些年,各类酒驾事件频频发生,对整个社会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因此,公安禁酒六个规定首先强调的就是酒驾和醉驾行为的严禁。从这个角度看,规定不仅是一种管理手段,更是一种引导和教育手段。公安机关应该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理性饮酒,形成文明、健康的饮酒文化。
第三段:防止醉酒行为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
除了酒驾和醉驾外,醉酒后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忽视。在公共场所饮酒,不仅会干扰他人的工作和生活,还可能引发公共安全事件。公安禁酒六个规定规定了这些行为是严格禁止的,不允许在公共场所醉酒、喧哗、打斗等,这也是一种对个人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只有遵守规定,才能保证每个人的安全。
第四段:加强家庭教育,从源头上消除酗酒行为。
不少人醉酒的习惯往往是从家庭养成的。家长在亲子教育中,就应该引导孩子树立健康、理性的饮酒意识,避免酗酒行为带来的危害。除了公安机关的规定和处罚外,家长更要在平时的生活中,多关注孩子的饮食习惯和生活状态,及时发现并防范不良现象的发生。
第五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的宣传工作,旨在让广大市民了解这些规定,并知晓饮酒行为带来的危害。公安机关要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建立健康文明的饮酒心理和行为,提高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只有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人们了解到这些规定,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饮酒带来的不良后果。
总之,公安禁酒六个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整个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些规定不仅是一种管理手段,更是一种引导和教育手段,对于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应该始终遵守这些规定,文明饮酒,从源头上消除酒精带来的危害,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六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酒水消费变得越来越普遍,然而也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如酒驾、打架斗殴、家庭暴力等社会治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公安部门出台了禁酒六个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本文将针对这六个规定进行分析和探讨。
第二段:规定一:公共场所内禁止饮酒。
这一规定的出台,意在杜绝酒后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安宁。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成为文明的公民。
第三段:规定二:公交地铁禁饮酒。
这一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共交通车辆安全。酒后驾车不仅危害自己,更危害他人。而在公交地铁车上饮酒,有可能会存在醉态影响他人,造成恶劣影响和危险。因此,我们应该自觉配合公交地铁车的管理人员,按规定合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四段:规定三:醉酒驾车将认定为醉驾。
这一规定是为了加强对饮酒驾车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醉酒驾车的行为,不仅要严惩,更要从制度上实行零容忍。因此,作为公民,我们要始终牢记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危害到自己和他人,更可能会给自己的人生蒙上不可磨灭的污点。
这三项规定都是为了从不同角度上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赠送、购买酒类,是从源头上杜绝未成年人饮酒的行为,防止他们形成对酒精的依赖。而酒后驾车被纳入信用记录,就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就会失去信用,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而对于还在逃避处罚的酒后驾车不仅要坚决打击,还要借此教育其它人,醒悟生命的珍贵和对他人生命的承诺。
第六段:结语。
禁酒六个规定,是公安部门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对于我们公民来说,只有自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发挥积极作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需要从内心理解这些规定,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的行动中去,把这些规定贯彻落实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七
近年来,公安部门对于酒后驾驶问题加强了打击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严厉的措施,以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作为全社会的一员,我充分认识到了公安禁酒六条规定的重要性,并深刻体会到其带给我们的积极影响。以下是我对公安禁酒六条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让我明白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过去,我对于酒后驾驶的危害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往往将其视作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甚至有时被当作一种“豪迈”的象征。然而,通过公安禁酒六条规定的宣传,我了解到饮酒后机体反应被抑制,分辨能力和判断力下降,对道路交通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经过深思熟虑,我深刻认识到一时的豪情是无法抵消降低驾驶安全的风险的。
其次,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让我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作为一名道路交通参与者,我应该时刻保持警觉,不仅仅是不酒驾,还应该鼓励他人不要酒驾,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维护工作。公安禁酒六条规定敦促每一个人在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也要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主动参与到文明交通的倡导中,共同创建一个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一个公民,我深感责任重大,从此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行动起来。
再次,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让我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公安禁酒六条规定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和公安部门对酒后驾驶问题的重视程度,也是对于公民应该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确要求。从此,我明白了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法律对每个人的规范作用。良好的法律环境不仅仅需要政府的重视,更离不开公民的自觉遵守,只有每一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才能使法治社会建设得以顺利推进。
同时,公安禁酒六条规定也让我认识到自己在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性。没有一个人能够独善其身,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共同守护的责任。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呼吁大家不仅仅是关注自己的行为,更要关注身边的人,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每个人都应该是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的参与者,举报酒驾,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最后,公安禁酒六条规定的出台对于我个人来说是一种教育和告诫。通过了解这些规定,我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不仅仅是靠交警的执法和管理,更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行车时严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使路上的行车环境更为安全。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让我认识到安全意识要贯穿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日常的行为中,时刻保持一种高度的警觉,严守交通法规,不仅仅是自我保护,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综上所述,公安禁酒六条规定是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力保障,也是对每个人交通行为的规范。通过深入了解和体会,我意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意识,明白了法律的严肃性,认识到自己在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性。公安禁酒六条规定为我们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我们应该时刻铭记这些规定并落实到自己的生活中,共同努力,共创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八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酒越来越成为人们社交、娱乐、庆祝等场合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过量饮酒却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带来了很大威胁。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人民安全,公安部门相继实行了一系列禁酒规定。本文将围绕公安禁酒六个规定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谈初学者的犹豫。
作为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一开始我对公安禁酒六个规定有点犹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但当我深入了解其中的含义之后,我发现这六个规定并不是要我们完全禁酒,而是提醒我们饮酒要适量,遵守社会公德,确保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而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三段:强调饮酒适量,拒绝酗酒。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中的第一个规定,强调“晚间饮酒适量,拒绝酗酒”。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健康的生活习惯,合理控制饮酒量。要时刻意识到过量饮酒会给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并树立不酗酒的意识,以免意外伤害或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第四段:强调不开醉驾之“足”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中的第二个规定,强调“不开醉驾之足”。酒后驾车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危害自己生命安全,也危害他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应该严厉禁止。因此,要时刻保持清醒,杜绝醉驾的行为。
第五段:合理饮酒,规范社交。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中的第三个规定,强调“合理饮酒,规范社交”。意味着我们饮酒是为了社交,而不是为了醉酒和放纵。应该在适当的场合、适量的时间、适宜的氛围下进行饮酒,并认真对待社交礼仪。
第六段:总结。
总之,公安禁酒六个规定着重强调“控制饮酒量、拒绝酗酒、不开醉驾之足、合理饮酒、规范社交、健康生活”,旨在强调健康饮酒、文明饮酒的社会风尚,为公共秩序和人民安全保驾护航。我们意识到自身在饮酒方面的一点一滴,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的人和社会整体,而且我们也应该从自身做起,用行动去诠释公安禁酒的精神。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九
局党组对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在机关作风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小事抓起,树好自身形象。
1、局政工科和办公室根据区委和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安排好每月主题内容。
2、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全员学习制度,做到集中与自学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学习结合,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1、局纪检组牵头,各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廉政司法文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司法职业群体服务和谐本领,创造公开透明的廉政司法环境。
2、按照分级分类分训要求,开展岗位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等政治业务培训。鼓励全体人员自学,攻读本科、研究生学历和第二学历,加强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1、改进文风会风。召开会议要简短,议程要简化,内容要简明。会前必须签到点名,会议期间手机、小灵通必须关机,确有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到振动状态。公文写做要规范,文字要简练,内容要详实。司法行政发文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由主要领导签字。
2、严格工作制度。一是挂牌上岗制度。司法行政人员办公室必须挂牌,办公桌必须亮牌,明确职责和岗位。二是例会制度。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上加强沟通协调,会后不折不扣执行。三是下基层工作制度。党组成员每月下基层、挂钩联系点不得少于一次,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每周下基层不少于一次。四是留言制度。下基层单位,外出工作必须告知留言,明确时间、地点、内容。
3、强化工作纪律。加强自身形象,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请假制度。严格司法群体职业礼仪容貌,注意言行举止,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禁酒令;下班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因事请假一天报分管领导,一天以上报主要领导。
4、建立绿色通道。针对司法职业群体,全局上下一盘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各部门科室、各站所处齐心协力,互相支持,分工合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面对司法职业个体,全体人员一接到通知,必须反应迅速,及时到位,保证政令畅通。
1、考核依据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各科室的完成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2、督查实施由局督察队组织,必要时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参与。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酒驾不再发生。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夫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推动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何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财产的损失估且不提,心灵的创伤谁来修复?那些酒驾的人们可否想过发生这样事情是多么糊涂,多么令人厌恶、憎恨!
我曾看到这样的一则漫画:一个喝得烂醉的驾驶都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开下罚单时,他不以然的产:“红酒还是白酒?”这则漫画引人深思。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要呼吁司机朋友们,请你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请你们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你们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局党组对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在机关作风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小事抓起,树好自身形象。
1、局政工科和办公室根据区委和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安排好每月主题内容。
2、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全员学习制度,做到集中与自学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学习结合,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1、局纪检组牵头,各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廉政司法文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司法职业群体服务和谐本领,创造公开透明的廉政司法环境。
2、按照分级分类分训要求,开展岗位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等政治业务培训。鼓励全体人员自学,攻读本科、研究生学历和第二学历,加强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1、改进文风会风。召开会议要简短,议程要简化,内容要简明。会前必须签到点名,会议期间手机、小灵通必须关机,确有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到振动状态。公文写做要规范,文字要简练,内容要详实。司法行政发文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由主要领导签字。
2、严格工作制度。一是挂牌上岗制度。司法行政人员办公室必须挂牌,办公桌必须亮牌,明确职责和岗位。二是例会制度。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上加强沟通协调,会后不折不扣执行。三是下基层工作制度。党组成员每月下基层、挂钩联系点不得少于一次,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每周下基层不少于一次。四是留言制度。下基层单位,外出工作必须告知留言,明确时间、地点、内容。
3、强化工作纪律。加强自身形象,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请假制度。严格司法群体职业礼仪容貌,注意言行举止,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禁酒令;下班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因事请假一天报分管领导,一天以上报主要领导。
4、建立绿色通道。针对司法职业群体,全局上下一盘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各部门科室、各站所处齐心协力,互相支持,分工合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面对司法职业个体,全体人员一接到通知,必须反应迅速,及时到位,保证政令畅通。
1、考核依据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各科室的完成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2、督查实施由局督察队组织,必要时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参与。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北京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xxx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
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一是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在街道各级领导班子中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对街道领导班子,开展以“扬五种风气、建五型班子”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节约型“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对村、社区干部,开展以“知民情、聚民意、谋民福、解民忧”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
二是大兴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党校培训和干部集中轮训等多种方式,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工作实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争当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领导干部。街道机关、村、社区、事业单位的每位干部都要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写好一篇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真心实意地向实践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三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努力建设服务型组织。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开展以“爱民、为民、富民、安民”为重点的“送党情、办实事、解民忧”和“联村联社区”、“一员双岗”、“连民心、献爱心”干群结对等活动,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难题、送温暖、办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基层联系点等制度,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作用,落实便民服务制度,完善便民服务流程,真正做到真心为民做事,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效率型组织。巩固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成果,完善效能机制,认真落实各类便民服务措施,严格实施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出台规范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开展明查暗访,强化效能监察,完善绩效考核。认真开展“三创”活动,积极开展争创“效能示范岗”、“群众满意单位”、“优秀村(社区)”等活动,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五)加强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努力建设节约型组织。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压缩行政费用开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形成清廉节俭的风气。严格落实街道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费疗(休)养、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有关规定。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实行定点管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接待礼仪,提倡便餐制,严格执行午餐“禁酒令”。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
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
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中国民间有一句俗语叫“酒风看作风”,公安部门禁酒令的心得体会。倘若某某在酒席场上喝酒直率、实在,不管身体能否承载得了,令敬酒者高兴,敬酒者由此推演说某某人的工作作风过得硬。倘若你在酒席场上无酒量或不能喝,以理拒喝,令敬酒者扫兴,敬酒者往往说某某的工作作风不实。“酒风”与“作风”本来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两个词,被硬生生的联系在了一起,并且成了评价一个人工作作风好坏的一个标准之一,是否有点牵强附会吗?“酒风”本义是病名,指以身热解堕,汗出如浴,恶风少气为主症的酒病。后来引申为一个人对喝酒的一种态度。是能喝还是不能喝?是喝的直率还是勉强?是拉满灌还是留三分?这要看喝酒时的身体、氛围、条件等情况才能表现出来。“作风”则是指一个人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酒风”本来是一个贬义词,包含的意义也只能是在生活上一种对待饮酒的态度。而现实生活中的酒席场上,敬酒者往往把它贬义褒用了,把其意进行了曲解,并且与工作作风连在了一起,混为一团。
“酒风”真能体现“作风”吗?其实不然。有个别人为了迎合他人的心意,大喝特喝,酩酊大醉,忘乎所以,丑态百出;有个别人按提议者要求,满负荷饮酒,甚至超越了身体的承受力;有个别人为了哥们义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狂饮暴饮;有个别人本不胜酒力或者根本就不会饮酒,由于某些原因,硬着头皮装能,喝得面红耳赤„„。这些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好的工作作风吗?相反,还会贻误工作。喝酒超量的人,他上得了班吗?酒气熏天,脸泛红晕,他办公形象好吗?迷迷糊糊,昏头昏脑,他能保证工作质量吗?„„等等,不一而足。好的“酒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工作期间,纪律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上班时间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身体状况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环境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即便是有特殊的情况需要饮酒,也要适可而止,适量、适度、适时,酒席的规模和酒的档次上都要控制。不能认为不喝白不喝,反正酒是“公家”的,这样既喝坏了党风又喝坏了胃。好的“作风”不是靠“酒风”来证明的。
良好的思想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纯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有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紧跟时代脉搏,经常换脑,常学常新。良好的工作作风主要体现在恪遵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良好的生活作风主要体现在生活正派。生活朴实,不贪图享乐,不大吃大喝。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没有吃喝嫖赌等恶习。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制度约束。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政治局委员到基层要简化接待,新的中共领导集体为我们带了一个好头。最近,中央对控制“三公”消费又推出了一些具体举措。这场公务消费清风正在由高层政府吹向基层地方,并悄然涌向经济领域,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强烈,拍手叫好。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措施方法。在管控饮酒措施上要得力、方法上要得当。好的措施方法制定以后,要有人依规管事办事,并且要长期不懈地坚持落实到位。如果流于形式,刮一阵风,就会功亏一篑,起不到任何功效,反失政府和部门信誉。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干部素质。党员干部在酒席场上既是操控者又是执行者,“酒”经考验的首先是这些群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酒文化观,带头严控酒的消费时间和档次,带头执行有关禁酒令。同时,对下属违规饮酒要帮助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沦为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一
凡树有根,方能生发。弘扬“三能”精神,只有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方能注魂立根。
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聚焦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立警之本,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思想源泉。
(二)以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扛起“三能”精神。勇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也是公安民警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核。当前,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能不能知重负重,敢不敢担当作为,是对全体公安民警的重大考验。要弘扬好“三能”精神,必须要有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大事难事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广大公安民警要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努力锤炼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硬脊梁、铁肩膀。
(三)以铁一般的过硬本领支撑“三能”精神。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面对公安工作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光有信念、担当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铁一般的过硬本领。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门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升广大公安民警在法律政策运用、重大风险防控、复杂事件处置和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能力。要紧扣实战实用实效,扎实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练就克敌制胜真本领、硬功夫,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精,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能力支撑。
(四)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保障“三能”精神。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弘扬“三能”精神的根本保障。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紧抓实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保持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勇于刀刃向内、自我净化,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保持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二
通过xx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讲堂”活动,听取了艰辛的探索、辉煌的成就——中华民族从“东亚病夫”到站起来、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及历史启迪的党课,让我受益匪浅。
听完这课饱含深刻意义的党史,让我知道党的思想是博大精深、实践是永无止境的。也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了党,以及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和永远跟党走的心。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从苦尽甘来的民族解放,到朝夕奔梦的富强之路,开拓进取的复兴进程,百年党史所孕育的红色文化,已然带动着诸多的伟大实践。波澜壮阔的百年征程激励奋勇前行的昂扬斗志,矢志不渝的百年初心见证坚定不移的信仰信念。
学好党史,要善于用党的经验指导实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立场、高尚的人格精神、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是我党理想信念的集中彰显、政治信仰的生动体现。这些精神组成了共产党人的精神品质,是百年党史的红色传统、红色基因。学习党史,就是要以史为鉴,总结经验教训,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中,我们在工作中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困难面前,更要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走好群众路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就会对工作充满激情,迎难而上,对党的事业担当有为。
对我们公安民警来说,担当就是责任,作为就是业绩。而主动工作,敢担当,有作为使是我们工作尽职尽责的前提,我们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争一流的使命感去工作,面对问题敢于担当,面对困难敢于挑战。最好的落实就是保持不断学习的进取之心,培养善于总结的反思习惯,以快、细、严、实的工作风格,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基础工作,在工作上找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的执行力和能力,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沦为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
中国民间有一句俗语叫“酒风看作风”,公安部门禁酒令的心得体会。倘若某某在酒席场上喝酒直率、实在,不管身体能否承载得了,令敬酒者高兴,敬酒者由此推演说某某人的工作作风过得硬。倘若你在酒席场上无酒量或不能喝,以理拒喝,令敬酒者扫兴,敬酒者往往说某某的工作作风不实。“酒风”与“作风”本来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两个词,被硬生生的联系在了一起,并且成了评价一个人工作作风好坏的一个标准之一,是否有点牵强附会吗?“酒风”本义是病名,指以身热解堕,汗出如浴,恶风少气为主症的酒病。后来引申为一个人对喝酒的一种态度。是能喝还是不能喝?是喝的直率还是勉强?是拉满灌还是留三分?这要看喝酒时的身体、氛围、条件等情况才能表现出来。“作风”则是指一个人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酒风”本来是一个贬义词,包含的意义也只能是在生活上一种对待饮酒的态度。而现实生活中的酒席场上,敬酒者往往把它贬义褒用了,把其意进行了曲解,并且与工作作风连在了一起,混为一团。
“酒风”真能体现“作风”吗?其实不然。有个别人为了迎合他人的心意,大喝特喝,酩酊大醉,忘乎所以,丑态百出;有个别人按提议者要求,满负荷饮酒,甚至超越了身体的承受力;有个别人为了哥们义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狂饮暴饮;有个别人本不胜酒力或者根本就不会饮酒,由于某些原因,硬着头皮装能,喝得面红耳赤„„。这些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好的工作作风吗?相反,还会贻误工作。喝酒超量的人,他上得了班吗?酒气熏天,脸泛红晕,他办公形象好吗?迷迷糊糊,昏头昏脑,他能保证工作质量吗?„„等等,不一而足。好的“酒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工作期间,纪律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上班时间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身体状况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环境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即便是有特殊的情况需要饮酒,也要适可而止,适量、适度、适时,酒席的规模和酒的档次上都要控制。不能认为不喝白不喝,反正酒是“公家”的,这样既喝坏了党风又喝坏了胃。好的“作风”不是靠“酒风”来证明的。
良好的思想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纯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有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紧跟时代脉搏,经常换脑,常学常新。良好的工作作风主要体现在恪遵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良好的生活作风主要体现在生活正派。生活朴实,不贪图享乐,不大吃大喝。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没有吃喝嫖赌等恶习。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制度约束。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政治局委员到基层要简化接待,新的中共领导集体为我们带了一个好头。最近,中央对控制“三公”消费又推出了一些具体举措。这场公务消费清风正在由高层政府吹向基层地方,并悄然涌向经济领域,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强烈,拍手叫好。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措施方法。在管控饮酒措施上要得力、方法上要得当。好的措施方法制定以后,要有人依规管事办事,并且要长期不懈地坚持落实到位。如果流于形式,刮一阵风,就会功亏一篑,起不到任何功效,反失政府和部门信誉。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干部素质。党员干部在酒席场上既是操控者又是执行者,“酒”经考验的首先是这些群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酒文化观,带头严控酒的消费时间和档次,带头执行有关禁酒令。同时,对下属违规饮酒要帮助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四
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一次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针对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十分必要。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之中。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广大政法干警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监狱警察要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狱具体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要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当前政法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少数政法干警法治观念淡薄、专业素养不高、群众观念不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极大损害了执法司法公信力,一些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逐渐暴露,“孙小果案”等重大案件的发生,暴露出部分政法干警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受到党纪国法严惩,遭到了人民群众的深恶痛绝。
要全面准确把握教育整顿的目标任务。围绕完成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必须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做到一心一意、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要以先辈先烈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精神之钙,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砥砺对党的赤诚忠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自己的政治能力同担任的工作职责相匹配,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着力补齐依法履职中的短板弱项,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察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警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警察队伍。上级党委决定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自开展保持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场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xxxx”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劳教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虽然与民警职工们有一定感情,但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位谋点利。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六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__年12月4日召开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提出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进文风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特别强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八项规定”一出台,便赢得了满堂彩。在长安工业公司上下,随便走到哪里,就可以看到广大员工对八项规定的讨论和称赞。有人说,中央八项规定所涉范围之广、内容之细,彰显力度之大、决心之坚,让人感到非常“给力”。
事实上,大家都能体会到,八项规定之所以“给力”,是由于这些规定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我们无需回避,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确切还有改进工作作风的余地。主要表现为慢、粗、虚。“慢”就是对当前发展态势、发展机遇认识比较慢,对公司分厂决策理解慢,具体落实行动慢,“辛辛苦苦效率低,忙忙碌碌实绩少”;“粗”就是办事不求精细化,工作环节疏漏多,执行决策生搬硬套,搞“上下一般粗”,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虚”就是任务布置了没回音,计划了没行动,开头了没结果,安排了没检查,执行决策“行动在嘴上,停留在会上,落实在纸上”。正是由于如此,在公司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熟悉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才能凝聚起实现发展目标的强大气力,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员工一起实现“美丽兵装梦”和“幸福长安梦”。
固然,改进工作作风不能只停留在“说”的层面,还要脚踏实地地去“做”,还要靠敢于动真格碰硬。一些不良作风之所以成为顽症,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抓作风建设的力度不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八项规定”就是改进文风会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重要举措。常言道: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效率。一些党员干部主观上有解放思想的愿望,但眼光只放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头脑装不下形势发展的新思想,因而“形势变了仍旧我行我素,任务明确了仍旧等待观望,在非常时期仍旧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凭老底子,解决问题靠老经验,常说的是不行、不能办,而不是怎么能行、能办,遇到难题往往是主意出得多,挑的担子小,执行的力度小。从这个角度看,中央八项规定提出的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将行为准则和规范固化为制度,正是为广大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了范本、立下了“规矩”。
同时,社会在发展进步,知识在不断更新,如果不注意学习培训,就会形成“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局面。要结合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注重加强党员干部关键才能的培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和制约执行能力的客观因素,对症下药,拾遗补缺,努力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岗位技能培训等有效途径,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完成好工作的业务能力,切实解决“想执行但不会执行、能执行但标准不高”的现象。
作风是一个抽象而宽泛的概念,而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是具体的,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唯有把一项项具体而细致的规定变成每个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让每个党员都能以良好的作风做好工作,改进作风才算落到了实处,这才真正“给力”。
总之,工作作风是靠高度的责任心“干”出来的,是靠开拓创新的精神“闯”出来的,是靠脚踏实地的作风“拼”出来的,是靠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出来的,是靠严格的制度“管”出来的,是靠有效的监督“促”出来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作风越务实,就越能坚定攻坚克难的决心、加大真抓实干的力度,从而开启实现“中国梦、兵装梦、长安梦”的新征程。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七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八
近年来,公安部颁布了一系列禁酒项规定,全面加强了对酒驾的打击力度。我对这一系列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调查,并从中获得了一些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将以五段式的形式,分别从公安禁酒项规定的背景、实施效果、问题与挑战、改进建议以及对个人的启示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想从公安禁酒项规定的背景谈起。酒驾问题一直是我国交通安全不容忽视的难题。长期以来,无论通过法律的严格惩罚还是交通部门的宣传教育,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公安部的禁酒项规定应运而生。这项规定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方法性的特点,它旨在进一步加大对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公安禁酒项规定的实施效果是不可忽视的。通过对一些相关接洽记录的调研,我们可以发现,酒驾和醉驾的案件数量在禁酒项规定实施后明显减少。这一变化主要是由于禁酒项规定重新定义了酒驾和醉驾的概念,并规范了相关行为的认定标准。这不仅加大了对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减少了司法部门的工作量。此外,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公安部也加强了对酒驾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工作,增加了执法人员的现场勘验和技术检测工作,提高了取证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公安禁酒项规定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首先,禁酒项规定的制定和实施面临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利益冲突。考虑到酒精产品对经济的重要贡献,部分地方和企业可能会对这一规定持保留态度。其次,公安部在禁酒项规定的实施上还存在一些难点。例如,在技术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仍需加强,以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此外,部分司机对禁酒项规定的认同度仍不高,这需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来提高他们的认知。
针对公安禁酒项规定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我有一些建议。首先,政府和企业需加强合作,旨在平衡酒业的发展与禁酒项规定的实施。可以通过政策的引导和经济激励等措施,使两者达到良好的平衡。其次,公安部门应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尤其是在技术检测方面,执法人员需要接受更多的培训和实践,以提高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此外,公安部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打击酒驾的整体协同效应,以达到更好的规定实施效果。
最后,公安禁酒项规定对个人也有一定的启示。我们作为普通公民需充分认识酒驾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禁酒项规定。在需要饮酒时,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指定的驾驶员代驾,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对他人和社会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同时,我们也可以借此机会加强对行车安全和交通法规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公安禁酒项规定是对酒驾问题的一次全方位的打击和管理措施。通过对其背景、实施效果、问题与挑战、改进建议以及对个人的启示进行总结和思考,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一规定的重要性和实施的必要性。希望在公安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酒驾问题得到更好的管控,交通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十九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点了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xx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最新公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总结报告(案例20篇)篇二十
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带头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通过学习六项禁令自我反思,准备以谦虚谨慎的态度把好“四大关”:
1、把好思想关,谨防自腐蜕变;。
2、把好名誉关,谨防好大喜功;。
3、把好感情关,谨防事随情迁;。
4、把好嗜好关,谨防失足落水。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是在学习六项禁令上要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助严思想防线,防微杜渐,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争做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