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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一
乙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_____型广告塔_____座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_》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_____漆(_____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_____》型广告塔_____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_____》型广告塔_____座,单价每座_____元(大写: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的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n座广告塔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整);_____%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工程期限为_____天,其中加工配件_____天,运输_____天,安装_____天。
六、双方责任
广告制作合同·小区广告合同·电梯广告租赁合同·广告刊登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x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_____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_____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_____kn/m2(抗风设计值为_____级)。钢结构广告牌制作广告塔质保期为_____年,保修期为_____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河北墙体广告)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 ;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件:
《_____钢结构广告塔主体安装质量验收表》
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图纸内容变更,附变更备忘录。
(四)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_____xx省工程建设标准《_____》_____。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东方紫园小区东热力泵房及消防泵房地下钢结构楼梯的制作及安装
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某 年 月 日至某 年 月 日,制作及安装总工期为天。
三、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东西两个热力泵房及消防泵房钢结构楼梯的制作安装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本工程安装结束日内,付工程款元,余下的元待整体验收合格后给付。
三、质量及技术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合格,由乙方质检人员现场检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准的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及时与乙方沟通。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提供电源,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按照图集及图纸设计要求,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五、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佩戴安全帽,特别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以防为主,安全施工。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本工程喷涂中灰防锈漆两道。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三
(1)吃苦耐劳,必不可少
作为一名工地新人,你千万不要怕苦怕累,做事情一定要积极主动,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做事不要拖拖拉拉、不推卸责任。施工日志要天天写,工程资料要跟进施工进度,不要养成拖拉欠帐的坏毛病。碰到困难和不公,也不要发牢骚,因为那于事无补。
你一定要明白,不要急于出成绩,而应该埋下头来努力工作。你的辛苦和付出一定会有人看到的,得到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尊重是你干好施工员工作的第一步。
(2)深谋远虑,学会总结
合格施工员,必须有超前的思想和居安思危的心态。为事前的思考和计划,每天晚上临睡前,你可以计划一下第二天的工作,将要用到的东西、要做的事情,提前做好准备。这样,第二天工作起来就会更加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省去不少的麻烦,节约更多的时间。
(3)不断学习,提升自己
工程施工是一项要求知识面很广的工作,除了掌握本专业知识外,还需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各种知识,如预算、造价等。所以,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只有具有全面能力有足够的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精通商务的复合型人材才能有能力胜任项目负责人的工作。
(4)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优秀的施工员,平时在工地上要多看、多问、多行动、多思考。有事没事地就多看看人家老施工人员怎样施工,以便更清楚了解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同时,熟悉本专业标准图集、国家现行规范,去资料室多阅读人家写的施工方案。遇到不懂的问题或难题时,应该多请教别人,只要能解决问题,不要碍于面子,羞于启齿。
那么,自身的基本必备能力以及施工员的职业素养清楚了
又该如何提升自己的实际问题处理能力呢?
(1)施工技术问题
1.施工图纸必须得熟。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部)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各气候等自然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
2.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作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
3.施工规范学习,技术交底等工作。只有拥有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具体的施工工艺才能确保施工过程的每一工序步骤尽在掌握之中,了然于心,做好各方面突发情况的处理准备方案,以保证能按时保质地完成。
(2)施工材料问题
1、 材料供应。配合设计方确定所需材料的品牌、材质、规格,精心测算所需材料的数量,组织材料商供货;
2、 材料采购。面对品类繁多的材料采购单,必须将数量(含实际损耗)、品牌、规格、产地等一一标识清楚,尺寸、材质、模板等必须一次到位,以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3、 材料分类堆放。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及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对材料做进场验收,抽检抽样,并报检于甲方、设计单位;
4、 材料发放。使用追踪,清验。对于到场材料,清验造册登记,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凭材料出库单发放使用,并且需对发放材料进行追踪,避免材料丢失,或者浪费。
(3)施工质量问题
施工的关键是进度和质量。对于进度,原则上按原施工组织计划执行。但作为一个项目而言,现场情况千变万化,如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所难免,绝对不能模式化,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安排。
(4)施工人员管理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人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是通过人将材料组织而创造出来的。只有拥有一支富有创造力的、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完成一项质量优良的工程项目。
(5)施工资料问题
任何项目的验收,都必须有个竣工资历料这一项。竣工资料所包含的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竣工图、验收报告、设计变更、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有关技术参数测定验收单、工作联系函、工程签证等等,都要求我们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要一一注意收集归类存档。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将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管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使其自觉遵章守纪;
2.现场文明是施工现场管理的窗口,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采取封闭式管理,现场临时设施要牢固、美观;安全标牌、警示标志要齐全、到位;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总之,作为一名合格的施工员,要时刻记住自己的岗位职责。经验虽然不是一点两点,一天两天就能说完的,但是希望你们可以在今后的具体实践操作中,结合系统的学习慢慢领会,学会发掘知识点,不懂即问,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四
污水厂厂长岗位职责
一、服从总经理的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向总经理负责;
二、严格监督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等制度拟订;
四、负责设备维修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检查,维护检修计量器具;
五、负责编制生产工艺流程、工序协调。
六、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确保订、定产品合同的履行;
七、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八、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抓好劳动防护管理、措施和计划;
九、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厂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职责、权限规范化;
十、做好生产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核算规范化、统计数据的正确性;
十一、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平衡用电、节约能源;
十二、抓好物料的损耗统计,必须做到“有因必补无因不批”的原则。 十
三、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厂长助理职责
一、协助厂长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制度制定,并对制度有效性向公司负责。
二、主持厂内各项会议召开制作孔明灯的原材料,安排作好会议记录。
三、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与质量有关的问题,对最终质量负责;
四、有权对厂内与生产、安全、现场管理、人员等有关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五、对不合格品控制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时行监督。
六、负责厂内人员考勤、人员招聘,厂内后勤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一切生产安全防范、监督、落实工作;
八、切实执行厂长提出的与生产有关的所有工作的完成; 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一、保证执行厂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及质量指标;
二、负责本车间各个岗位人员的合理调配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三、组织编写车间各岗位操作程序,设计制订生产记录及各种表格;
四、负责车间内部现场管理;
五、规范车间内部所有有关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六、负责复核车间所有的生产记录;
七、负责生产设备的使用、保养及维修;
八、负责督查车间内部安全生产,防范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教育。
九、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罚款或开除建议。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质检员职责
一、熟悉有关产品规范、标准;
二、熟悉掌握检验测量方法,检验工具保养;
三、参与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生产工艺改进;
四、依照产品检验标准,对各工序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及追踪;
五、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提出解决方案;
六、配合各工序交接工作;
七、负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 设备操作工职责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满足生产需要,严禁违规操作;
二、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找技术人员协助解决维修,并做好记录;
三、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
四、负责搞好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 维修工职责
一、熟悉各种设备结构、技术性能和完好标准,能够熟练地拆卸和组装;
二、随时掌握各种设备的运转情况,指导操作工合理维修和保养设备,制止违规操作,搞好设备的完好率;
三、及时维修设备,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四、在维修工作中要坚持修旧利废,节约挖潜,妥善保管维修工具;
五、对于关键设备要重点维护、保养,每天例行巡检,检查运行及时处理。 门卫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负责全厂报纸、信件、邮件的收发;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来厂,门卫与办公室联系登记后,方可进入;
四、上班时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门卫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公司要一律凭出厂放行证明,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公司办公室。
六、车辆出公司同样凭放行证明,属于公司的车辆要加强巡查。
七、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立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八、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厂办公室纠正。
九、熟悉公司环境,熟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十、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
一、搞好门卫室周围的环境卫生。 第二章 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2、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3、安全管理之组织、指挥、监督由工厂设置专人负责。
4、组长以上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二、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3、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要熟练使用方法。
4、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每次下班前要观查十分钟,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5、设备采购合同范本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害。
6、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7、发现起火立即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a)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b)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c)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d)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三、窃盗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夜间值勤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工厂内巡逻。
3、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告公安机关侦察。
四、身体伤害的预防
1、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
2、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3、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4、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5、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6、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7、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8、凡电器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
9、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10、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11、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
12、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13、汽车、叉车、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为工厂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14、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随时告知其属下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
五、机械工具的处理
1、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查有无异状。
2、机械的清扫注油应在转动停止后进行,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3、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4、对于压力计、温度计等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车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工厂内所有在职、临时用工人员;
三、具体规定:
1、职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工作时间只允许穿公司发放的绝缘胶鞋,不允许穿拖鞋、凉鞋、短裤、赤背,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设备班前班后检查清洁,违者罚款10元/人/次;
4、砂浆生产必须严格按照“量要准、材要净”,搅拌要绝对均匀,生产日期要准确无误,砂浆出库要先发前期产成品以免过期,成品堆放要整齐、易出;如发生过期未发出,将处以50-200元罚款。
5、违反厂内规章制度或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者,免除当月奖金。
6、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50元。
7、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雇。
8、外出补口车及补口人员要正确对待每个工地补口方案,做到外观漂亮,质量优良,对甲方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尽量配合,无法配合的的友好协商,帮其出谋划策,对自己及工友的人身安全操心。有危险及时找甲方人员给予排除后方可施工。带去的随用工具、原料做好防盗措施,如丢失照价赔偿,如发现在外出施工中有损公司形象和浪费材料对代班组长罚款50元,下班严禁搭乘派出三轮车,严禁虚报出工及现场有意延时加班报工,一经落实罚款200元/人/次。
9、甲方开具整改及罚款通知,由其班组人员共同承担,所用原材料费用由公司从班组人员本月工资中扣除,并处罚款50元/人;当日工作量名单要由当日甲方人员签字,每日领量单时要把实际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问清楚,并填到的相应空格内。
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5元。
12、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3、员工要在下班前对工作区周围环境进行清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违者罚款10元,车间主任罚款20元。
14、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设备电源及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15、因产品质量问题与质检人员争吵,不服从领导处理决定,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经济处罚。
16、电工由于车间内用电设备较多,应把电线埋地引用。电工应做到每周一次检查漏电保护是否正常。电工应做到随叫随到不得拖延,影响生产;电工平时应在车间做巡回检查,不得到办公室或者其它工区聊天,影响他人工作。
17、电气焊操作时应对工作区内清洁,防火防漏电保护。氧气切割时,氧气、乙炔应分离5m。操作人员不可用带油手套搬移氧气瓶、乙炔瓶。其他工作人员在帮助移动时也一样要做到上述规定,要做到每次开会必须强调,做到每个员工都要掌握。
18、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落实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汽瓶的使用,中午、下午及夜班下班时必须放到指定存放位置。
19、对于车间内的所有违章行为,厂内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做出纠正,屡次不改者,可视情况建议领导做出相应处罚。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上午8时至12:00时,下午14时至18:00时。
二、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打考勤卡登记制度。
1、因工作原因而不能打卡者,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书面证明,主管签字,交负责考勤人员。
2、员工逾规定时间到岗时间超过5分钟视同迟到。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3、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视同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视旷工半天。
三、请假规定: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主管批准,假条交办公室留存;
2、如有紧急事件无法请假的,应事先电话通知主管,报办公室登记,并在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假手续;
3、办公室人员不按规定请假无故不上班,以旷工处理。
四、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旷工扣除两倍日工资,严重者开除。
3、事假按累计天数扣除工资。
4、月出勤天数不满25天者不得享受当月奖金;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50-200元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6、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二、惩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违反生产操作规程操作机器设备,视情节处罚款10-200元/人/次;
2、违反用火、用电和违反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元;
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10元/人/次;
5、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
6、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对车间主任扣罚50-200元/项;
7、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单位领导100元/次;
8、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等其它原因,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9、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10-30元/人/次;
三、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0%,并扣罚厂长直接经济损失的20%;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40%,并扣罚厂长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ooo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并扣罚厂长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并扣罚厂长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ooo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医疗费用,并对厂长扣罚100-500元/人。
7、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5oo-1000元罚款,扣罚厂长500-2000元罚款。
四、凡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承担相关损失,造成重大损失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7、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检验管理制度
1、质检员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对产品各项进行检验,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每道工序半成品必须由质检人员出具书面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成品出厂须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对此批产品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制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 仓库管理制度 目的与范围
一、目的为使公司的仓库运作更加规范,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用品库、原材料库、半成品库、成品库的管理。货品入库
1、货品到厂时应及时通知检验人员到仓库办理检验手续。
2、仓库管理人员凭品质检验合格办理入库手续,凡经检验不合格,应通知供应商及主管领导办理退货。
3、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并在入库单上签名,办理入库手续。
4、货品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货品保管与保养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定位”摆放。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货品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
3、特别注意化工用料的化学反应。固化剂和促进剂直接距离不得少于15米;仓库内的聚氨酯原料要做到密封严密,不使用不开封;仓库内的氧气、乙炔、液化气要做到远离易燃易爆的物品。
4、保温管原料进厂要按规格、不同用户等区分堆放,不同用户的原料、成品要划分明确,标牌准确,不同用户产品不能相互混放;
5、白料要按入库日期分区码放; 货品出库
1、仓管员发料时一律实行先进先出,先进库的先发。
2、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未验收入库货品不准出库。
盘点及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2、盘点时发现盘盈或盘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3、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4、盘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物品,由报领导批准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5、保管员应建立账册,并按规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6、仓库存货要确保帐、卡、物三相符,货品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工具管理制度 总则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浪费、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我公司员工所使用的办公家具、操作工具、办公用具、资讯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事项的管理。 工具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2、领用人领用工具时,仓库人员应登记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
3、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4、以旧换新领用时,使用人用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仓库人员在其工具卡上注销旧工具并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新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5、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使用人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6、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办公室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
7、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
2、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工具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原价赔偿。
3、仓库每半年整理一次库房工具的清单,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厂长批准后,对缺损工具进行申请采购补齐。 门卫管理制度
一、凡出入本单位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二、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办公室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三、厂内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四、人员因病离开,须办公室出据证明给门卫交验;
五、门卫负责管理工厂办公场所的车辆停放秩序;
六、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工厂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
七、对于拉运出厂的产品、半成品、及厂内人员外出携带的工具、物料等物品,需向门卫出具办公室出门证,并仔细核对出厂物品清单或产品出库
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五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双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
附件 1 一式 份: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六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建钢结构房屋,现委托乙方承建。为使该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政府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和地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建设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约60平方米)
工程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意见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钢结构部分(带行车梁、预埋件,但不含、消防涂装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乙方于 日开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签证顺延,签证单在一周内办理有效。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如大风、暴雨等自然条件等)
第四条 质量和保修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钢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3、钢构件焊接等级必须达到设计图标准要求。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个月。自保修之日起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第五条 承包价格
本钢结构工程包干价即人民币:3.3万元整(含税价)。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价格涨跌与本合同价格无关,均按合同包干价执行。
按甲方提供图纸及乙方报价单中内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图纸变更或增、减项,按合同报价单明细进行增或减,本工程最终结算价额为:包干价,增、减图纸变更确认部分价额及下浮比例。
第六 甲方责任
1、甲方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资料、接通水电源,且水源电源离工地现场不能超过100米,其超过部分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可能发生之纠纷,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监督、协调及工程签证等事务。
4、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期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
2、保证工程质量及生产进度;
3、严格按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书并按国家有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进行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
4、工程验收前准备好有关竣工资料。
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及国家《钢结构施工规范》施工。
6、如因钢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退回,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8、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标准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并应注明材质等级、规格、长度、安装轴线偏差记录。
10、乙方提供探伤报告(探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探伤报告应有构件示意图比照和构件编号。
11、乙方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显示:坡口形式、角度、间隙、钝口、板厚、有无垫板及采用什么设备和焊接方法,焊接记录。乙方提供整套检测验收资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2、构件在运输和场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构件妥善处理和保管,构件变形、碰伤、污染、被盗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钢材等原材料进乙方加工厂房必须经甲方代表认可,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到乙方工厂查验,乙方提供炉批号质保书后才能下料。
14、构件装焊完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喷砂,达到s2.5级后进行涂装。
第八条 工程费用及工程款支付
一、结算方式:
三、本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砖混墙、柱底混凝土、报建费、报验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价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支付2.3万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价的97%。
3、质保金为总工程款的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第九条 验收
1、工程施工中,乙方按工程进度分阶段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2、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质量检验的标准作为依据。乙方负责提供整套检测验收等竣工资料。
3、甲方负责政府验收申请,但乙方需无偿配合相关的整改。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完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单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1、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将由提出方按合同总价10%予以赔偿对方。
2、甲方不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各阶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2、办完工程验收交接结算并交付全部工程款后,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附则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更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订立之前所有公函、协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七
1、贯彻执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负责组织贯彻施工组织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
3、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工程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把关的责任,对施工过程的技术、工艺、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4、组织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图纸、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参加图纸会审及重要单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审查设计变更和技术会议纪要。
5、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要制定相应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保证安全使用。
6、组织有关人员收集填报、整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原始记录,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7、组织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严格执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查规定,负责好施工各项试验工作。
8、负责文明工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检查文明工地建设的落实情况,及时提出整理方案。
9、组织工程的定位、放线以及沉降、变形观测工作。
10、负责与建设单位的图纸变更、经济签证的往来。
11、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12、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技术性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13、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八
钢结构合同4篇
施工合同就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
(盖章) (盖章)(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兹就乙方承揽制作与安装甲方 钢结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制作地点:
三、安装地点:
四、工程内容:
1、结构:
2、建筑面积:
3、层数、建筑高度:
五、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六、资金来源: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附表内容可作为附件列载)
一、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1.1 长度
1.2 宽度
1.3 檐口高度
1.4 柱间距
1.5 跨度(跨数)
1.6 屋面坡度
1.7 行车轨顶面高度
(吊钩高度)
1.8 柱网尺寸
二、结构设计荷载
2.1 屋面均布活荷载
2.2 楼面荷载
2.3 附加悬挂荷载
2.4 行车荷载
2.5 行车型号(单、双梁)
2.6 行车制造商及操作方法
2.7 屋面风机荷载
三、材质设计要求
3.1 钢柱、 钢梁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3.2 墙梁、 檩条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3.3 支撑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3.4 型钢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3.5 围护结构用自攻螺钉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3.6 吊车梁 材质 油漆材料 构件颜色
四、地震烈度
4.1 地震基本烈度
4.2 钢结构建筑设计防震烈度
4.3 气象资料
五、屋面设计构造要求
5.1 外层板 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5.2 玻纤保温棉(kg/m3) 材质: 厚度: 铝泊:
5.3 内层板 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5.4 透光板 材质: 厚度: 板型: 透光度:
5.5 天窗或通风屋脊
5.6 机械通风设施
5.7 外包角及收边板 厚度: 材质: 颜色:
5.8 钢丝网 网型: 材质: 规格:
六、墙面设计构造要求
6.1 外墙面 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6.2 玻纤保温棉 (㎏/m3)
材质: 厚度: 铝泊:
6.3 内墙面 材质: 厚度: 板型: 颜色:
6.4 外墙门 门型: 材质: 颜色:
6.5 外墙门尺寸 长: 宽: 总面积:
6.6 窗 玻璃: 厚度: 窗材质:
6.7 窗尺寸 长: 宽: 总面积:
6.8 雨蓬(门斗) 长: 外挑宽: 高度:
6.9 外包角及门窗泛水收边板 材质: 厚度: 颜色:
6、10 其它
七、其它设计要求
7.1 天沟 形式: 材质: 厚度:
7.2 下水管 直径:材质:
7.3 基础 由 施工及提供。
7.4 女儿墙 高度: 厚度: 颜色:
7.5 地脚螺栓 材质根据设计要求,由 提供,由 安装。
7.6 防火要求
7.7 地质资料 由 提供。
8、其它
9、上述设计技术条件发包方已确认,作为最终设计图纸依据。
10、发包方提供的材料:
11、经发包方确认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工程±0.000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的制作与安装,具体见第二条相关的内容。不包括烟囱、内隔墙、作业台、钢梯、栏杆及水电安装 等前述列明的内容的工程。
(注:1、如遇非我司承包范围的施工图内容时应在合同中写明。)
2、属承包范围和不属承包范围的工程应具体化。)
二、±0.000以上施工图且在承包范围内的钢结构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本工程运输由 方负责,运费 在本合同造价内。
五、本工程基础设计由 方负责,基础施工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其他: 。
(注:本条所述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内容应由本合同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合同价;风险范围为
。
二、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为: ),其组成详见报价单附件 ;报价单报价仅为合同定价的参考,不作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以及税金。
三、合同价款在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
四、本合同总包管理现场经费为 元,由发包方支付总包方; 费用 元,由发包方支付给 方。
五、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第三条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方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方确认的追加款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甲方又不确认追加合同价款的,按国家现行费用定额和计价方法执行。
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六、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 + 费用。
七、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17号文》规定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本合同双方特明确:本工程造价中的 元为建筑业劳务价款(安装费), 元为材料及制作费,承包方按上述内容及价款开具相应发票。
八、其他约定:
(注:如定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则本条
第一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每平方米为 元。
第二款可表述为: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 万元,在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价款。
第五款可表述为:实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为: 。
第六款可表述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为:综合固定单价x实际施工面积+费用)。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设计按第 项(第1项或第2项任选1项填上)之方式执行。
1、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负责。
1.1发包方于合同订立后 日内向承包放提供完整的构件加工图和施工图捌套,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
1.2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设计委托书中载明。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2、本工程承包方按发包方的授权代办施工图纸设计。包括 工程范围的设计。基础由承包方设计时,承包方可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具体委托设计内容由发包方向承包方出具委托书确定。
2.1设计单位为:
其设计范围包括:
2.2设计费(包括转委托的费用) (包括或不包括)在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合同价款中,设计费总计为 万元,由 承担。
2.3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基础资料,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和周边的高低压电力网线和地下管网线工程红线图,项目批文复印件等全部设计相关资料。发包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2.4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必需的工艺条件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如加层或拼跨则必须提供底层和相关建筑的施工图。
2.5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承包方提交据以设计的全部资料。承包方应于收到全部有效资料后 日内完成设计任务。
2.6承包方完成设计后三日内将设计文件施工图 套,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对设计有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三日内提出;无修改要求的应在收到图纸后三日内组织承包人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交底,逾期则视为设计图已由发包方确定。
2.7承包方应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和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设计技术条件进行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件制作和安装施工的需要。
2.8发包方对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设计进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方在国家规范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设计。
发包方自行设计或委托第三人设计±0.00以下基础部分时,承包方可根据发包方设计条件提供基础地脚反力,供发包方设计基础时采用。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发包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承包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在变更设计委托书中载明。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三、因发包方变更设计条件或提出变更设计、材料、设备等,由发包方承担下列费用责任:
1、设计工作量增加的,追加相应设计费;
2、材料设备增加的,追加材料设备款;
3、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4、造成承包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停工或材料积压的,补偿相关损失。
5、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包括设计变更导致的重新设计、重新采购制作、安装及返工等相关工期),并赔偿承包方返工、停工、窝工的损失。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工地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工程师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工程师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工程师签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工程师发生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工程师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者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7、发包方更换工程师,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发包方或其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单须经承包方确认后生效。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工程师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方。新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工程师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工程师相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限制,并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设计完成经发包方确认后 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图 套,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会审和交底会议。发包方
提出书面会审纪要。
2、会审纪要决定修改设计的,承包方应予修改。设计工期顺延。
3、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 天送交发包方。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以可承载汽吊通过作业为准;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照明和动力电源,包括水表、电表、配电箱配置,以能满足用水用电的需要;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可承载吊装作业和堆放钢构件;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以上工作概括为“三通一平”,发包方保证符合进场施工的条件,并承担前述工作的费用。
2、埋设基础地脚螺栓。
3、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协调处理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古木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前述事项的费用。
5、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6、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7、协助承包方办理建筑企业异地许可证等证件。
8、发包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本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工作日),为不连续相对确定期间。从承包方接到发包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完工报告日止。如工程分区段安装施工的,则施工工期分别从各区段基础交接后第 日开始计算至各区段完工日止,各 天。
二、发包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三通一平”等工作,以确保承包方按时进场施工。
(若发包人对设计及施工的具体期限要求进行划分的,可以将上一项改为:
一、本合同总工期为 天(工作日),为不连续相对确定期间,从 第 日起算。
二、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设计期限为 天,以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据以设计的有效资料起至施工图交发包方审查确认日止。
2、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 天,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3、施工工期为 天,从承包方接到发包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工程完工,发包方接到承包方完工报告日止。如工程分区段安装施工的,则施工工期分别从各区段基础交接后第 日开始计算至各区段完工日止,各 天。)
三、工期顺延
1、如乙方负责设计,则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提交据以设计的全部资料,否则设计期限相应顺延。承包方交发包方图纸审查的期间和发包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期间不计入设计工期。
2、如乙方负责设计的,在设计期间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的,设计期限顺延。如导致增加设计工作量或返工的,追加设计费。
3、在施工准备期间如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则对重新设计、材料采购、制作的时间顺延,并追加设计费和赔偿因重新采购或重新制作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4.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4.2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4.3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工期相应顺延;
4.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4.5因工程师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4.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4.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相应顺延;
4.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4.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5、实际发生的设计工期、施工准备期和施工工期按本条规定计算。三阶段实际工期相加未超出约定的总工期的,则为按期竣工或提前竣工。
四、暂停施工
1、工程师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补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
1、本工程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 ;《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览表》。
2、《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览表》内容应当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发包方对其质量负责。
4、发包方应按一览表中的约定内容提供材料、设备。提前交付的,承包方有权拒收;迟延交付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损失。
5、发包方将材料设备交付承包方,双方应进行清点和核对。品种、规格、型号等与一览表不符的,发包方应予更换。承包方一旦接收材料、设备后即负有保管责任。
二、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设备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负责。
3、承包方运送材料、设备、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清点检验。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上或检验申请上签。
4、发包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再通知承包方代用。承包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设计方或发包方。设计方或发包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承包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发包方。
三、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设备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检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发包方不得指定承包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发包方不得强制承包方违反安全施工规范进行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负责;为保证安装现场作业的安全,下列情况禁止进行安装作业,相应工期应当顺延到下列情况消除:
1、安装现场风速达五级以上的,禁止吊装作业;
2、安装现场下雨的,禁止爬高和电焊作业。
三、发包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四、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违反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发包方认为必要的处所其应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六、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七、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一、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三、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该按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四、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六、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可通知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七、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八、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
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 钢构工程验收
一、基础地脚螺栓工程由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前交由承包方复验。复验发现不符要求的,发包方负责整改至符合要求,具备进场施工要求。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发包方三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承包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钢结构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完工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完工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14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7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项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五、按《建筑法》规定,工程未经竣工或验收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提及的工程竣工及验收均指钢结构施工工程。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预付款(或定金),计人民币 元。
2、施工图会审确定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备料款,计人民币 元。
3、钢结构主构件进场后 三 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进度款,计人民币 元。
4、屋面材料开始进场后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进度款,计人民币 元。
5、钢结构工程施工完工后五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进度款,计人民币 元。
6、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元。
7、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保修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
8、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其各阶段支付比例不变,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
9、发包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发包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方赔偿一切损失。
10、其它约定:
二、结算
1、承包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视为合格后14日内发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四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发包方自收到承包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内不作确认或不出具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确认该结算报告。
4、如结算报告的工程最终造价为固定合同价款,无增减时,则无需发包方确认即应按本条第一款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如有增减时,则对增减部分进行决算。
5、追加工程款、费用、赔款,如已由发包方签证确认的,则无需再次确认即应支付;尚未确认的,由发包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4日内确认。
6、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材料采购、构件制作属承揽合同中的定作,涉及该部分的款项的税金由承包方在其住所地纳税,并由承包方按合同的规定开具相关货物销售发票。
2、本工程安装部分款项为建筑业劳务价款,由承包方在安装工程所在地交纳营业税,并开具相应发票。
第十四条 工程分包
(注:如不同意分包,则删除本条。)
一、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分包。
二、承包方确定的分包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三、分包工程的范围为 。
四、分包工程款由承包方与分包方结算支付。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方支付各种工程款。
五、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对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在分包现场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以保证本合同的执行。
六、承包方按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分包合同由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交发包方一份备案。
(或:分包合同由承包方、发包方、分包方三方另行签订)
第十五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一、奖励
1、工程经验收获 奖时,发包方一次性奖励承包方 万元。
2、工程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发包方奖励承包方 元。
二、承包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因承包方的原因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合同允许顺延的期限内竣工的,其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为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赔偿发包方的违约损失。但赔偿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发包人对工期逾期的索赔应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提出。
3、由承包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人转委托他人的设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设计人承担设计责任。
4、承包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承包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遗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3、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受损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的,按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5、因发包方原因造成承包方返工、停工及窝工的,按承包方参加项目所有工作人员每人每天 元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三、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合同担保
1、为了保障全面履行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可以提供担保。
2、发包方选择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承包方提供担保:
2.1向承包方交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
2.2由第三人向承包方提供信用担保;
2.3发包方向银行申请以承包方为收款人的 个月的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承包人,作为履约担保。
3、承包方选择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发包方提供担保:
3.1向发包方交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
3.2由第三人向发包方提供信用担保;
4、如提供第三人信用担保的,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二、纠纷处理
双方愿意以如下方式解决纠纷( )(以下两项只能选取其中一项,否则仲裁条款无效)
1、向 (a杭州仲裁委员会;b上海仲裁委员会;c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能选取其中一项,多选无效)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纠纷产生所需的律师费用,按争议额的10%由败诉方承担,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元人民币。
三、合同的组成及优先秩序为:
1、合同文件组成
1.1本合同;
1.2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3合同施工图纸;
1.4报价单;
1.5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单、确认单、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1.6招标书、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本合同结构排序依次为:条、款、项、目。例:第八条、第三款、第三项、第九目内容:“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其“三”为款,“3”为项,“3.2”为目。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或乙方若签署的时间不一致,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本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文本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
二、本合同附件共 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
附件1
附件2
附件n
三、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
四、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工程
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五、资金来源:
六、工程程质量标准:
七、材料选用要求:
八、保修条件、期限: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需为本工程作壹年的保修,保修期内,如不属人为损坏的项目,乙方提供免费修理。如属人为损坏或超过保修期,则不属于保修范围,但乙方可协助修复,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或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工程+0000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及屋面、墙面(不含砌体),门窗,具体见第二条相关的内容及方案图。不包括:烟囱、内隔墙、作业台、钢梯、栏杆……等前述列明的承包内容以外的工程。
二、+0.000以上钢结构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其它:。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小写):
二、本合同采用主要材料价格采用浮动价。其中,施工期间人工、钢材、水泥、砖、混凝土、砂石、铝材、预应管桩可调整价差,调整方法:以投标截止日当月的该材料的佛山市信息价为基准,浮动价格在±1%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1%时,按进度,以施工期间该材料的佛山市信息价与投标报价主要材料价格计算价差;当佛山市信息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与投标报价主材料价格计算价差。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及第三条第一款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方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3、由于设计修改而出现的变更工程项目,按《顺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追加该项目的单价,由甲方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后,方施工。
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费用
第五条工程变更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据以施工的基础资料,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地质资料、水准座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和周边的高低压电力网线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经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蓝图一式份(并提供cad电子文件)。
三、乙方应当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合同施工。
四、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甲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乙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在设计变更中载明。
五、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的,由甲方承担下列费用和责任:
1、 材料设备增加的,追加材料设备款;
2、 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3、 造成乙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停工或材料积压的,赔偿损失。
4、 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六条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埸的代表称为工程师。工程师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工程师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工程师签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工程师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乙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异议,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工程师愈期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书面通知时,必须承担因指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为名。姓名为:、、。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7、甲方更换工程师,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
8、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乙方项目经理
1、乙方派驻工地现埸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埸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埸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或其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单无效,除非经承包人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工程师在回执上签名并写上日期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新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乙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均属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为现埸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埸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甲方委派的工程师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工程师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施工准备
一、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乙方应派相关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会审和交底会议。
2、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乙方应即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3、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乙方即应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埸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2天送交甲方。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准备进埸安装。
二、甲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埸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以可承载汽吊通过作业为准;接通施工现埸施工用水源及照明和动力电源,包括水表、电表、配电箱配置,以能满足用水用电的需要;施工埸地平整压实,可承载吊装作业和堆放钢构件;拆除现埸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以上工作概括为”三通一平”,甲方保证符合进埸施工的条件,并承担前述工作的费用。
2、埋设基础地脚螺铨。
3、向乙方提供施工埸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等,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协调处理好施工埸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古木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前述事项的费用。
5、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6、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7、协助乙方办理建筑企业异地许可证等证件。
8、甲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乙方发出进埸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以工程师在开工报告上的批复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根据开工日期作相应调整。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个日历天。
二、工期顺延
1、在施工准备期间如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则对重新设计、材料采购、制作的时间顺延,并追加设计费和赔偿因重新采购或重新制作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2.1进埸后,发现工地现埸不具备进埸施工条件、无法进埸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埸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2.2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工期相应顺延;
2.3由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2.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汽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2.5因工程师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2.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2.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2.8非乙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乙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2.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三、暂停施工
1、工程师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则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甲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内容应当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甲方对其质量负责。
4、甲方应按一览表中的约定内容提供材料、设备。提前交付的,乙方有权拒收;迟延交付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
5、甲方将材料设备交付乙方,双方应进行清点和核对。品种、规格、型号等与一览表不符的,乙方有权拒收。乙方接收材料、设备后即负有保管责任。
二、乙方采购和提供材料、设备
1、乙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设备、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清点检验。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上或检验申请上签。
4、甲方提出材料代
人员结构分析报告范本九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建钢结构房屋,现委托乙方承建。为使该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政府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和地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建设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约60平方米)
工程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意见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钢结构部分(带行车梁、预埋件,但不含、消防涂装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制作、包场内外运输、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前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配合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包税费等方式全面承包钢结构厂房工程。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乙方于 日开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签证顺延,签证单在一周内办理有效。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如大风、暴雨等自然条件等)
第四条 质量和保修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钢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3、钢构件焊接等级必须达到设计图标准要求。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个月。自保修之日起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第五条 承包价格
本钢结构工程包干价即人民币:3.3万元整(含税价)。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价格涨跌与本合同价格无关,均按合同包干价执行。
按甲方提供图纸及乙方报价单中内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图纸变更或增、减项,按合同报价单明细进行增或减,本工程最终结算价额为:包干价,增、减图纸变更确认部分价额及下浮比例。
合同所产生的工程材料检测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 甲方责任
1、甲方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资料、接通水电源,且水源电源离工地现场不能超过100米,其超过部分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可能发生之纠纷,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监督、协调及工程签证等事务。
4、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期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
2、保证工程质量及生产进度;
3、严格按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书并按国家有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进行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
4、工程验收前准备好有关竣工资料。
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及国家《钢结构施工规范》施工。
6、如因钢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退回,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8、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标准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并应注明材质等级、规格、长度、安装轴线偏差记录。
10、乙方提供探伤报告(探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探伤报告应有构件示意图比照和构件编号。
11、乙方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显示:坡口形式、角度、间隙、钝口、板厚、有无垫板及采用什么设备和焊接方法,焊接记录。乙方提供整套检测验收资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2、构件在运输和场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构件妥善处理和保管,构件变形、碰伤、污染、被盗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钢材等原材料进乙方加工厂房必须经甲方代表认可,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到乙方工厂查验,乙方提供炉批号质保书后才能下料。
14、构件装焊完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喷砂,达到s2.5级后进行涂装。
第八条 工程费用及工程款支付
一、结算方式:
三、本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砖混墙、柱底混凝土、报建费、报验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价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支付2.3万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价的97%。
3、质保金为总工程款的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第九条 验收
1、工程施工中,乙方按工程进度分阶段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2、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质量检验的标准作为依据。乙方负责提供整套检测验收等竣工资料。
3、甲方负责政府验收申请,但乙方需无偿配合相关的整改。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完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乙方同意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本工程验收之前使用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验收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单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1、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将由提出方按合同总价10%予以赔偿对方。
2、甲方不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各阶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2、办完工程验收交接结算并交付全部工程款后,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附则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更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订立之前所有公函、协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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