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和教训都蕴含在我们的日常行动之中,总结是将这些经验和教训提炼成有价值的智慧。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它们内容丰富、观点独到,值得我们认真阅读和思考。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一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1、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2、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二
司法警察作为社会治安维稳的中坚力量,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宁、打击犯罪的重要使命。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司法警察,我有幸得到了一位资深警察的传帮带支持。在这一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传帮带的重要性和价值,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与体会。
段二:传帮带的意义。
传帮带是一种对新人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方式。作为新人,我们面临的挑战无疑比资深人员更多,更多的需要学习和经验积累。而传帮带正是通过分享经验、分享技能和提供指导来帮助新人成长。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加快新人的成长速度,提高效率,让新人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段三:传帮带的益处。
通过传帮带,新人可以得到更多的关心和支持,有助于建立起自信心,并且积极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在我实习期间,我的导师经常与我交流,了解我的需求和困难,并根据我的能力和进展来制定学习计划。他以身作则,不仅在制服犯罪方面表现出色,还在待人接物方面给予其他同事榜样和引领。这些都使我深受鼓舞,激发出更大的工作激情。
段四:传帮带的效果。
通过传帮带,新人可以更快地了解并适应工作环境,找到合适的工作方法和处理问题的策略。在实践中,我得到了传帮带者宝贵的经验分享。他教会我如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如何高效地进行犯罪调查,如何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等。传帮带的经验分享帮助我提前摸索到了工作中的一些关键操作,为我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段五:总结。
司法警察传帮带体现了团队合作与共同成长的精神,使传授者和接受者都能获益。传帮带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新人的工作能力,减少犯错几率,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团队协作的优势。同时,传帮带也是一种团队文化的传承和传递,可以促进团队成员间的密切合作和共同进步。因此,作为司法警察,我们要积极参与并加强传帮带,推动团队共同成长,为社会稳定和谐贡献力量。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三
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1、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2、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四
20__年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授衔培训已经结束十多天了,心里却依旧是空落落的,无法平静。和蔼可亲的邱政委、罗队的谆谆教诲还在耳边回响,一排排着装整齐、斗志昂扬的学员们打擒敌拳的画面还在眼前浮现,离去那天大家紧紧拥抱友谊难舍难分的情形还在脑海翻腾,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这次培训对我们授衔班的学员来说是一次全新的启程,它是我们成为一名司法警察的必经之路,更是我们人生中一笔无比珍贵的财富。旅程中有汗水,也有收获;有伤痛,也有欣慰;有感恩,也有不舍;更有一种力量与信念,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可以踏踏实实站稳脚跟并豪迈前行。
这次培训让我深刻体会了什么叫钢铁般的意志。读书时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只是对保尔·柯察金顽强的毅力所折服,并没有更切身的感受。这次培训却让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什么是钢铁般的意志。培训期间几乎每天早餐和午休后都会有30分钟的军姿训练,刚开始是轻装上阵还能承受,但是当我们学警棍盾牌操时,每次站军姿都必须左手托着几乎十斤重的盾牌,右手把着警棍。还清楚记得第一次在烈日下托着盾牌站军姿,不到十分钟的时候,我左手手臂就已极其酸痛。但这时,整个方队却没有一个人有任何的动静。我心里一边忍着疼痛,一边告诉自己,大家都可以做到难道我不可以吗?即便如此,疼痛并没消失反而慢慢地蔓延到全身上下,汗水从两颊直往下冒,当时我的表情肯定是无比狰狞的。但我知道我必须得坚持,不久的将来我将成为一名人民司法警察,人民警察就要在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我连这点小小的苦都吃不了,还怎样去为人民挺身而出?邱少云在烈火中焚烧都能纹丝不动,他那是牺牲自己的生命啊,而我这又算得了什么?!终于我坚持下来了,所有的人都坚持下来了。让我奇怪的是,在经历了那疼痛之后,最后十分钟我反而轻而易举就挺过来了,也许是意志使然,也许是手臂已麻木,但这却让我从骨子里真正懂得了什么叫钢铁般的意志。人生道路同样如此,很多时候也许就只需要你再坚持一会儿。
这次培训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团结就是力量。一双筷子易折断,十双筷子牢又坚。这次培训让我看到了团结的坚不可摧。二十天的培训,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还要将基本队列队形、擒敌拳、警棍盾牌操学好,任务比较繁重。况且参训人员的基础、年龄也参差不齐,更加重了训练的难度。但是,许多有基础的学员主动担当起小教员,为班上同学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纠,一个学员一个学员的过关。如有一位不会,大家就齐心协力地帮他,晚上下完理论课一起陪着练,这种互帮互助的精神无不令人感动...终于,众人拾柴火焰高,培训班一百多位学员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部考核达标,圆满地结束了这无比难忘的二十天。
培训虽然结束了,但相反它却意味着另一种新的开始,让我们慢慢沉淀之后的扬帆起航!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司法警察作为执法实施的主要力量之一,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维护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传帮带成为了提高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有幸参与了司法警察传帮带的工作,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传帮带不仅仅是一种教导和指导,更是一种帮助和关怀。作为高级警官,我担任着传帮带工作的班子成员之一。我们团队的任务就是帮助新警员顺利融入工作环境,并为他们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倾听并尊重每个新加入的警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优点,只有真正理解他们的需求,并帮助他们发挥所长,才能够真正取得传帮带工作的效果。
与新警员进行交流和沟通是传帮带的重要环节。交流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建立积极的工作关系,还可以加强师徒之间的信任和理解。在与新警员相处的过程中,我始终保持谦虚和诚恳的态度,主动倾听他们的需求和困惑,并给予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通过与新警员的交流,不仅可以共同分享工作经验和技巧,还可以促进彼此的成长和进步。
传帮带不仅是一种技术和知识的传授,更是一种道德和职业价值观的培养。作为传帮带工作的导师,我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新警员。传帮带的目的是培养出一支忠诚、勇敢、敬业、遵纪守法的执法团队,因此在传帮带的过程中,我注重向新警员灌输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引导他们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在传帮带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学习和成长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是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无论是老警员还是新警员都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在与新警员的学习交流中,我不仅回顾了自己的执法经验和技巧,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新的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作为传帮带的导师,我们要时刻保持学习的姿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理念,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过这段时间的传帮带工作,我明白了传帮带不仅对新警员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对我个人有着积极的影响。通过传帮带工作,我对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提高。传帮带工作不仅是一项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荣誉和奉献。我愿意继续参与和支持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司法警察传帮带工作是一项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传帮带的导师,我深刻体会到传帮带的意义和价值,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传帮带方式和方法。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司法警察队伍在治安维护和公共安全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六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复杂化和严峻化,司法警察这一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各级公安机关纷纷组织开展了司法警察专项培训。我有幸参加了一期为期两周的司法警察专项培训,深受启发和教育。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收获了很多体会和感悟。在此,我将就此次培训的内容、方式、感受等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培训的内容非常丰富,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警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在法律知识方面,我们学习了有关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规定,以及各类案例的具体分析和处理方法。在警务技能方面,我们接受了高水平的训练,如暗访侦查、简易勘验、嫌疑人审讯等,这些训练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至关重要。同时,培训中还注重了警察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的培养,通过一系列道德伦理课程的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作为警察的责任和使命。
其次,这次培训的方式非常有创新和实用。传统的理论讲授虽然是培训的基础,但在这个培训过程中,我们注重的主要是实践操作。例如,在学习刑事侦查时,我们进行了实地勘查训练;在学习嫌疑人审讯时,采用了角色扮演的方式进行模拟训练。这种实践操作的方式,不仅能够加深对理论的理解,还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困难情况的能力。
再次,这次培训让我深刻感受到司法警察这个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我们接触到的大部分都是一些危险的、有风险的案件,需要我们在接警、勘查、侦查等环节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绝对的安全。我们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松懈,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优异的专业素养。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名警察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如坚韧、正直、公正、冷静等。
最后,这次培训让我对未来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明确的思路和目标。在培训期间,我结识了许多优秀的同行和师长,他们身上展现的对工作的热忱和对社会的责任感令我深受感动。我渴望将来能够成为这样一名对社会有所贡献的司法警察,用自己的能力和专业知识为社会维稳和治安安全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参加司法警察专项培训是我人生中一次非常宝贵的经历。我通过这次培训不仅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和技能,而且收获了很多心得和感悟。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把所学所感付诸实践,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衷心希望,通过这样的培训,能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有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的司法警察,共同为建设和谐安全的社会而努力奋斗。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七
时至今日,司法警察作为执法人员之一,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职责。而司法警察谈心谈话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一部分,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精神治疗,更是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引导其改过自新的重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调解员的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体会。
首先,对于司法警察而言,谈心谈话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因为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思想动态各不相同,有时甚至会情绪激动或不合作。这就需要我们冷静下来,耐心聆听,细致观察,发现问题的根源,并设法化解矛盾。在与一位犯罪嫌疑人交谈时,他表现出愤怒和抵触情绪,但通过我的耐心引导,逐渐暴露出他内心的伤痛和失落。只有建立了良好的谈话氛围,才能让他们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内心,在社会再次给予他们机会。
其次,司法警察谈心谈话需要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我们需要灵活运用不同的沟通技巧。有的人内向,需要我们更加温和、细腻,有的人外向,需要我们更加直接、坚定。在一次谈话中,我遇到了一个犯罪嫌疑人,他一开始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声称是被冤枉的。通过灵活运用沟通技巧,我设法让犯罪嫌疑人放松下来,逐渐倾听他的心声,并帮助他理顺思路,最终他选择主动交代了事实真相。沟通技巧是司法警察谈心谈话中的关键,合适的沟通方式可以架起沟通的桥梁,让双方都能够得到理解和满足。
再次,谈心谈话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谈心谈话既需要有坚定而正直的意志品质,也需要有宽厚而包容的心态。通过与各类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接触,我深刻认识到他们往往是有情感需求的个体,内在的痛苦可能导致他们做出错误的行为。因此,我们不能将其简单地定义为“罪人”,要以人为本,学会换位思考,关心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司法警察的亲和力,进一步提升谈心谈话质量。
最后,谈心谈话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司法警察谈心谈话也需要不断更新与适应。通过与同事的交流和学习,我了解到近年来许多地区已引入心理辅导师的职位,他们拥有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在把握情绪管理、人际关系建立上更具优势。因此,我决定在工作之余,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学习相关心理学知识,提升自身在谈心谈话中的专业能力。
总而言之,在司法警察的工作中,谈心谈话起着关键作用。通过耐心倾听、灵活沟通以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努力,我愿意为社会的治安和安宁做出更大的贡献。虽然这个过程充满了挑战,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始终坚守法治和社会公正的原则,不断学习和进步,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使命。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八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很重视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为法院的审判、安保工作做出了贡献。尽管如此,据笔者了解的情况,仍有少数人民法院主要突出在基层法院的个别领导对法警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总是抱怨多,误以为法警好耍,工作做得少,待遇又比法官好,除了开庭值庭外,平时几乎没有什么事做,并表现出法警可有可无或尽可能少的思想,且多数安排在其它庭、室兼职,对法警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建设关心少,重视程度差,甚至流露出“我对你们法警够意思了”等不受听影响团结的语言,根本没有树立法警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导致编队管理难以落实。笔者认为这是个误区。
首先是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党组和领导应高度重视司法警察的管理教育和组织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方针,对警务人员实行严格的、实际的、直接的领导,是警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有效完成各项任务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我们知道,《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是一支不可替代的司法武装力量,管理体制为双从领导编制,即:既受本级法院党组的领导,又受上级法院司法警察管理部门领导。其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防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职责共八条:(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次序;(2)值庭时负责传代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3)传达法律文书:(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6)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7)执行死刑;(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其职责服务和贯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全过程,体现在立案、审理到执行、安全保卫等各个环节上,这是首要的。其次是要配齐配强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班子,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大队长,要作风过硬、军事强悍,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领导能力,具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再次是认真落实编队管理,要尽可能或不出现兼职法警,让他们按规定完成好法庭警卫、提解、押送、看管、执行等职责任务后,有一定时间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维护法院的安全保卫和加强训练工作,不断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更便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管理。第四是在法警队伍的结构上,要科学合理,由于司法警察是一支准武装性质的队伍,那么随着人民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法警的要求更加严格。一是年龄结构上,中、青年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性别上,基层法院女警按规定最低应达到2名以上,以便于执行女犯押解、看管等任务;三是文化程度上,必须是大专以上,同时还应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第五是每年对司法警察进行业务技能考核,对那些不合格者或者品质不好,有违法违规问题的人员,予以清理淘汰,真正实现队伍纯洁、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要求。为此,不难看出,加强对司法警察的管理教育和组织建设是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根本。
既然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支准军事化队伍,其性质和任务就已经决定了必须具有过硬的军事技能,才能够完成好职责任务,实现审判、执行、安保等无责任事故发生,对人犯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军事过硬不是做文章,更不是喊口号,关键是要落实在行动上,利用一定时间,实实在在,刻苦练习。通过训练,促进每名司法警察熟悉、掌握必要的军事技能和军事素养。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坚持了一年一度一至两次的军事训练,加强了法警队伍应当具备的各种军事技能。但是,据笔者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看,这方面工作抓得好的并不很多,每年军事训练上报有情况,实际落实差,虽然训练了,但是多数也是应付性的,主要突出在基层法院这个环节。因为,他们所处的情况是点多、线长面广,事务性工作繁忙,对法警的军事训练关怀甚少,督促落实差,主要是怕出经费和影响兼职部门工作,如一但发生突发事件,难以妥当处置的隐患大有存在。由此看来,加大法院系统司法警察队伍军事训练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一是要树立以防为主,变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法警工作无小事的思想;二是要加大法警的军事训练力度,基层每年不少于一至二次15至20天,支队每年对基层进行一次考核验收,总队每两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比武活动,并进行抽查,将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达到一点带面,促进训练取得实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总局二至三年应当检查一次;三是内容上重点突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强调实用性,达到队伍精炼、军事强悍之目的;四是方法上以封闭式为主,其它方法为辅,武警教官执教为主,其他人员执教为辅,并落实好专项经费和人员;五是加强单警装备和法院安保设施设备的添置,以便执勤和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装状态,保障法院机关安全,尽可能减少或不发生安全事故,为本地区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地增长作出应有的贡献创造必要的条件。所以,加大其基础理论学习、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等军事训练和其它理论学习是法警队伍建设的有力保障。
荣传统,真正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司法警察队伍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对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确实具备服务审判和安保工作的能力水平,也为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氛围,对工作憧憬美好的未来。
黑水县人民法院干警:曾云辉。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警种,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的一支准军事化的司法武装力量,是法院队伍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担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送达法律文书、看管提押人犯、协助执行、执行死刑以及保卫审判机关安全、处置突发性事件等职责。当前,随着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的增加,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也日趋繁重,其职能作用更加明显和重要,在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下,作为司法警察如何正确应对挑战,践行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实现司法警察工作的持续良性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笔者认为,司法警察在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中,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突出“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当前在践行“执法为民”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生命线。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明确地回答了政法工作应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当前司法警察在践行“执法为民”中尚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
1、执法的为民意识淡薄。从司法警察工作实际来看,一些法院的司法警察在警务执法过程中,仅把思维停留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只要自己工作不出现安全事故即可,没有在主观上确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和理念,以致在执法过程中,忽落了群众的感受,生硬地执法。
2、执法的服务意识不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包括司法警察在内的任何国家机关所必须遵循的宗旨,因为一切权力均来自于人民。但从现实来看,尚有一些法院的部分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他们在执法过程中,仅片面地追求严格执法,但对何为严格执法,怎么做才算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的价值追求是什么?缺乏必要的、正确的认识。
3、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素质决定工作能力,决定工作的好坏与成败,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职能的基础和保证。但就当前的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来看,许多警队的司法警察素质还有待提高,这主要表现在文化素质与业务技能方面。
二、问题与不足产生的原因。
纵观司法警察在“执法为民”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工作实际不看,笔者认为主要由于以下原因所致。
1、政治业务学习不够。这主要表现在政治学习形式化、业务学习浮浅化等方面,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
2、个人自律意识不强。这主要反映在个别干警走上工作岗位后,就不再注重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缺乏工作的上进和进取心。
3、执法与服务理念滞后。这主要体现为部分干警仅片面追求本职工作相安无事,对执法的目的、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执法的服务大局意识缺乏足够的重视和了解。
4、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规矩不遵守也不制裁,笔者认为倒不如没有此规矩。具体到司法警察这个职业而言,有关的规章制度很多,且多是约束行为规范、规定工作要求的,可一些司法警察在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时,存在着不细致、不严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果与质量。
三、司法警察要做到“执法为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坚持执法为民,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素质。
执法为民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过硬的本领,尤其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人民法院及司法警察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必须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审慎执法、注重服务的发展之路;要按照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为目标,结合法警工作实际,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可通过经常组织各类丰富多彩地练兵比武活动,及时总结、表彰,评出每周、每月的业务学习先进个人、技能训练能手、岗位文明执勤标兵、单项训练标兵、捆绑能手、神枪手、摔擒王等,并进行宣传、表彰,广泛激发个人训练热情,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素质高的司法警察队伍;要突出“强化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要结合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司法警察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责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衔接,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
提高司法警察的自身素质,个人主观努力最重要,我们每一位司法警察都要加强对法律知识、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做到先学法、再执法,达到业精技熟;要在干中学,学中干,在日常性警务执法实践中,注重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注重研究解决薄弱环节,实现执法水平质的飞跃,提高自身执法的实践能力;要对自己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水准等方面的不足有足够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从而正确地确定自己努力的方向;要树立较高的价值标准和道德标准,提高个人的素质,做到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公正、公开、公平、为民,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各级警队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兴趣化、岗位练兵化,以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
2、坚持执法为民,要正确处理好“为民”与“执法”的关系。
“为民”与“执法”在本质上是相统一的关系。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观念新突破,应成为每一位司法警察工作的价值追求,要处理好“为民”与“执法”相统一的问题,首先必须回答好为谁用权、为谁执法这个问题,以增强对执法为民客观必然性的认识。结合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司法警察要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切实增强三方面意识:一是要不断增强执法的服务意识。要坚决打消“执法即执权”的错误意识,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冷、横、硬现象,提高宗旨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人人自觉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到警务执法过程中去。二是要不断增强执法的群众意识。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三是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国,这既是我们工作的原则,也是我们为民执法的重要准则,衡量工作是否执法为民,关键就看是否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是否依法办事。很难想象一个没有法治意识的执法者是如何执法的,故作为一名司法机关的执法者----司法警察必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以适应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坚持执法为民,要做好执法理念与服务理念的有机融合。司法警察要把服务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的警务执法工作之中,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最佳融合,通过学习教育、交流讨论、查摆剖析问题等有效形式,让每位干警都深刻理解执法为民思想的内涵和重要意义,从真正意义上来实现执法理念的转变,推动警务执法服务观念的创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从传统的观念、做法中解放出来,不断适应形势的变化,遵循现代客观规律和变化趋势,切实转变思维观念和工作方式。司法警察在实践中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端正执法思想,甘当公仆。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职责,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坚持杜绝为体现自己存在而执法的恶习,坚持肃清为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和经济利益而执法的本位意识;二是必须转变执法观念,廉洁执法。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在运用执法权力时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和控制,切实严格依法办事,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任何时候都经得住权力、金钱、人情和美色等的考验和诱惑;三是必须增进执法感情,文明执法。要通过深入开展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教育,打牢广大司法警察执法为民的感情基础,司法警察工作处于窗口位置,所以要时刻以和谐执法的理念来展现人民法院的和谐司法,在工作中要做到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尽可能多地为群众提供便利,尽可能少给、不给群众添麻烦,并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做到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讽当事人;第四是必须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执法形象。在警务执法过程中,每位司法警察都要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并加强对业外生活的约束和自律,时刻注重维护执法形象,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及有关行为规范要求去做,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4、坚持执法为民,要从抓制度、促规范上下功夫。
制度化、规范化是执法为民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等对司法警察的职责及执法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该《条例》和《规则》,各级警队应制定和完善《司法警察管理办法》、《考勤制度》、《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进一步完善司法警察工作的管理机制,使司法警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条例》的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作为抓司法警察工作和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根本,严抓目标管理和考核,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模式,既抓司法警察在队中的管理,也抓司法警察出警中的管理;既抓工作时间内的管理,也抓八小时以外的管理;采取以事究责的方法,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规范司法警察的言行,增强司法警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提高司法警察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自律性。
总之,作为司法警察,在践行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过程中,首先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民、胸怀大局,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竭尽全力地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做好事;各级警队要本着强素质、树形象、顾大局、重服务的理念和要求,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思路,按照队伍建设革命化、规范化、军事化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使每位司法警察把“执法为民”的理念牢记于心、践于言行。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十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为期三个月的司法警察专项培训班。通过这次培训,我对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责、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下面,我将就这次培训的收获和体会进行总结与分享。
在培训的第一阶段,我们主要学习了警务基础知识和执法技巧。这次培训不仅帮助我们熟悉了各种警械的使用和保养,还教会了我们日常操作中的一些技巧与方法。我记得有一次,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抓捕演练,我明白了在紧张的抓捕现场,合理的分工和默契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多次的演练,我们的配合越来越默契,我也逐渐获得了更多的信心和勇气。
在第二阶段的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础知识。通过专业老师的耐心讲解,我们对法律的基本概念、适用条件、制裁力度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记得,在学习刑法时,我们逐个解析了各种罪名的构成要件,如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这让我明白到,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深入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运用到实践中去。
第三阶段是我们进行了大量的现场实训。我们分组进行了多次模拟执法场景的演练,如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刑事案件等。在演练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是也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比如,一次处理聚众斗殴的案件中,我遇到了大量涉案人员的矛盾和冲突。通过耐心调解和合理分工,最终我们成功地将纷争平息,并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平复纷争、维护社会安定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第四阶段的培训是关于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的教育。我们学习了从警奉献、从警纪律、从警廉洁等方面的内容。我们明白了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我们必须牢记职责、遵守纪律,始终保持警察的威严和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坚决抵制腐败行为,依法行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公平正义的司法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一个阶段是考核与总结。通过一系列考试和实际评估,我们的培训全部结束了。我很庆幸自己能够通过各个环节的考核,顺利获得了司法警察资格证。回首这次培训,我深深感受到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和胜任这个职业,同时也为我们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这次司法警察专项培训,我收获了知识,获得了技能,更重要的是,明确了自己的职业使命和责任。我将始终牢记警察的职业操守,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社会治安和司法公正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司法警察。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十一
一、引言(200字)。
司法警察是法律保障的重要力量,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所面对的风险和挑战特别大。因此,对于这些警察来说,训练是至关重要的,而正确的训练方法也是他们能否胜任工作的关键。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我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总结出了一些训练秘诀,希望能够和大家分享。
二、体能训练(200字)。
首先,在训练过程中,体能训练是我认为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只有拥有足够的体力和耐力,才能在面对紧急情况时保证警察队伍的高效和有序。因此,我每天都会坚持进行一定的体能训练,包括跑步、举重、引体向上等项目。特别是在训练过程中,我会注意锻炼自己的心肺功能,这样可以让我更好地适应高强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技能训练(200字)。
其次,除了体能训练,技能训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必须熟练掌握枪械使用、警棍使用、防身技巧等一系列技能,当面对紧急情况时能够熟练地运用这些技能进行处理。因此,在训练过程中,我会注重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多练习各项技能,以达到助人为乐的目的。
四、心理训练(200字)。
除了体能和技能的训练之外,心理素质也是非常重要的。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司法警察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保持镇定和理智。因此,在训练中,我注重通过心理训练来提升自己的心理素质。平时,我会注重维持情绪稳定,在面对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冷静下来,采取正确的措施处理事情。
五、团队协作(400字)。
最后,我认为团队协作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很少有机会独立工作。只有通过团队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因此,在训练过程中,我注重加强团队协作,通过配合、合作等方式,提高团队工作效率和协调能力。并且,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能够相互鼓励、互相支持,达成最终目标。
六、结尾(200字)。
总的来说,我在成为一名司法警察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训练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训练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公平发挥自身所长。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十二
为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科学管理,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制定最新司法警察条例全文。下文是最新司法警察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科学管理,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六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维护审判秩序;。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执行死刑;。
(六)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七)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指令,对违反法庭规则,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予以强行带离,执行罚款或者居留。
出现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等紧急情况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先行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及时予以控制,根据需要进行询问、提取或者固定相关证据,依法执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第十条对不宜进入审判区域而强行进入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依法强行带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予以控制,并视情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可以依法配合实施搜查、查封、扣押、强制迁出等执行行为。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实施自杀、自伤等行为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协助救治,必要时应当对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并视情节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对严重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危害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法院机关财产安全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采取训诫、制止、控制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证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四条遇有脱逃、拦劫囚车、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适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人民法院授予警衔的人员应当使用国家专项编制,具有司法警察职务,并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大队。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管理本级司法警察工作的主要职责:
规章制度。
和细则;。
(七)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条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司法警察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考评司法警察工作;。
(四)承担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职备案工作;。
(六)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七)承担其他需要管理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录用的司法警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录用司法警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二条调任、转任到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职务的,应当符合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经过司法警察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或者晋升职务、授予或者晋升警衔。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警察职务序列,分为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警用标志,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携带人民警察证。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警务保障。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指令的执行,依照前款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武器和警械,由公安部统一监制,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公安部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武器、警械、人民警察证为司法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和训练所需经费应当得到保证,并列入人民法院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司法警察装备现代化建设,有计划地改善司法警察工作必须的指挥、通信、武器、警械、防护、交通、救援等装备设施。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抚恤以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5月4日公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4月1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封闭训练成果展演在县看守所训练基地成功举行。大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成军及班子全体成员观看了训练成果汇报表演。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要求,该院全体法警在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训练基地举行了为期8天的封闭集训。法警大队大队长唐元章带队全程指挥培训,主要训练了执行安检、安保、值庭、押解、看管、防暴处突等任务的技能技巧,学习了各种警用械具、安全设备的使用规范,规范了警姿、队列、法警礼仪等警容风貌,学习并掌握了擒敌拳的基本技能。全体法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到位、听从指挥、认真训练、严守纪律,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
汇报表演会上,全体法警展示了警姿、队列、擒敌拳、防暴处突等科目的训练成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成军代表院党组对全体法警展现出的优良警容风貌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保证严密的组织纪律。全体法警要高度服从院党组的决定和指挥,关键时刻必须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关键时刻能打赢。二是必须保证任务执行合法合规。通过训练,全体法警熟练掌握了安检、安保、值庭、押解、看管、处突等任务的技能技巧和操作规范,执行任务必须按相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展现司法警察优良的精神风貌。三是必须保证训练日常自觉。法警工作任务繁重,一年举行多次集中封闭训练是不现实的,要把训练提升到“家庭幸福、晋职晋衔、履职保证”三个需要的高度,主动克服工学矛盾,结合日常生活开展训练,把体能、素能的提升变成一种日常自觉。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十三
司法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而司法警察的训练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其工作效果和形象。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参加了司法警察的培训和训练,在此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训练的经验和心得,下面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二段:加强自身体能、技能和心理素质。
司法警察训练强度大,要求参训人员具备较强的体能和技能。为了达到这个要求,我坚持每天进行锻炼和练习,同时还学习了一些战术和警用技能。另外,司法警察的日常工作有时需要忍受长时间的精神压力,因此,我也通过学习冥想等方式,增强自己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第三段:注重协作配合能力。
在司法警察工作中,协作配合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情况需要多名警察同时行动。为了训练协作配合能力,我通过参加小组活动和演练、模拟实战等方式,锻炼了团队协作的能力,并且学会了如何处理紧急情况和采取正确的操作步骤。
第四段:提升职业素养和领导能力。
作为司法警察,不仅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形象。因此,我在训练中注重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并且学习了一些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的知识。这些都对我日常的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且得到了同事和上级的认可。
第五段:结尾。
通过参加司法警察的培训和训练,我对自己的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技能和方法。相信这些经验和心得也能够对其他即将或正在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同志们有所帮助。希望大家都能够成为优秀的司法警察,为社会安全和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精选司法警察心得(通用14篇)篇十四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因此其队伍建设必须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探究新时期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并将这种理念指导司法警察的实践工作,是进行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唯有在司法警察工作中树立适应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工作理念,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结合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树立以下五种工作理念:
一、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这是司法警察的基本工作理念。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执行;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执行死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工作等八大职责,可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因此,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在享受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日趋严重的信用危机,人民法院也面临着“执行难”、“白判”、“空调”的困扰。同时,以公开审判为重心,以强化庭审功能为着力点,以保障裁判公正为目的的审判方式改革已在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开展,这些都对担负着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警务保障职责的司法警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警务保障工作的任务、原则、方法和范围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使得警务保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范围更广、质量更严。对司法警察来说,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努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问题就摆到了每位司法警察面前。
笔者认为,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从思想上明确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司法警察要增强改革意识,积极开动脑筋,克服消极被动、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思想,同时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崭新的思维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其次要改变警务保障的工作方式,在保障功能上从“重刑轻民”转为全面保障。在工作重点上从防止人犯脱逃转移到营造法庭庄严氛围上来。防止人犯脱逃是法警工作永恒的主题,抓安全防脱逃固然重要,但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法警工作需要一种更高层次的工作水准,需要通过司法警察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组织,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格的执法行为,营造出一种庄重威严的法庭氛围,使试图串供或哄闹法庭的不敢妄为,使旁听人员肃然起敬,受到教育。再次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应变能力。无论是参加庭审活动,还是参加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由于结果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灵活应变。能配合审执人员做好法制宣传、说服教育,能及时有效地劝阻制止不当行为,从而使审理、执行工作达到最佳效果。最后要加强司法警察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理顺法警队伍管理体制,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加强调警工作力度。要狠抓法警教育训练工作,提高专业技能和保障水平。同时重视法警队伍的物资装备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技能精湛,执法严格,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从而真正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二、遵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注重执法形象。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道德理念。任何职业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司法警察也不例外。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的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来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可以看出,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既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又体现司法警察自身的修养和道德水准。因此,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不要眼高手低,不安心本职工作;忠诚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爱憎分明,实事求是,刚正不阿,公正执法;纪律严明,服从指挥,不搞自由主义,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作风踏实、严谨,不浮躁,不自由散漫;业务精通,训练有素,关健时刻能拉得出,打得响;注重效率,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拖沓,不拉审判、执行工作后腿;诚实守信,言必行,行必果,不言而无信,不守信用;清正廉洁,甘守清贫,不贪赃枉法,受礼受贿。同时注意着装规范、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从而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组织理念。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力量,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单独管理、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基于这一特殊的工作性质,山东法院试行司法警察警营式管理,作为一种经验很有可能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可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因此,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当然,司法警察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并不是无原则的或是完全被动的,遇到一些根本不属司法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司法警察有权予以拒绝。对在工作中遇到的与自己理解不相一致的,甚至有不同看法的命令,司法警察可以向发出命令的领导提出,供领导参考,但若未被采纳,则仍应按原命令执行,个人意见予以保留。
四、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人性化理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实质和核心;宪法修正案中加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是“以人为本”思想的法制化。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的维护者和执行者,对保障和促进人的发展起着十分重大的作用。而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一个重要部门的司法警察队伍首先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能与时俱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践行司法为民,在平时的工作中处处贯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的思想,无论是对民行或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还是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应当充分尊重它们的人格,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在执行押解、值庭、拘传、拘留、查封、扣押等职责时,要给予执行对象以人文关怀,对于他们提出的诸如喝水、上厕所、站累了想坐坐等基本需求应尽量予以满足,而不应一概拒绝,甚至进行体罚或用侮辱性的语言进行训斥,让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在感受到国家法制威严的同时,也享受到基本的人格尊严。目前,有的法院开庭时给被告人戴头套、将枪击执行死刑改为注射执行死刑等做法,就是法警工作人性化的表现。
“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还应表现在法警队领导的警务管理、警员与警员之间的相互协作等方面。在警务管理中,队领导应充分发扬民主,倾听并采纳警员对警务管理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警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关心警员的政治进步和个人生活,从优待警,使警员能安心本职工作,并能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警员与警员之间也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在执行任务时发扬团队精神,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警务保障任务。
五、注重程序,规范操作,讲究效率。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操作理念。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来进行规范操作的。因此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规细则,树立程序公正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办事,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克服粗疏马虎和随意性。以执行司法拘留任务为例,要执行此项工作任务,司法警察首先应当持有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有院长(包括分管院长)签发的且写明被拘留人的有关自然情况及采取拘留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拘留决定书,从而做到法律手续完备,严格依法执行。对于手续不完备的,特别是没有院长(包括分管院长)签字的拘留决定书,司法警察有权退还给法官,待法律手续齐全完备后方可执行。而不能拿到拘留决定书后不加审查就去执行拘留任务,这样会增加工作的被动性,从而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这方面的教训以前是有的。
由于司法警察没有裁决权,在履行职责时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当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决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讲究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的时间地点要求,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每一位司法警察应当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这场改革中去,以正确的理念指导日常工作,大力加强专业技能和体能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采之能胜,战之能胜,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