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又到了写月工作总结的时候了,让我们回顾一下过去一个月的工作成果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借鉴。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一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县文明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总结命名示范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讨论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探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保证了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县文明委制定下发了《关于xx年实施“xx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计划”的安排意见》、《关于组织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金种子“工程的通知》。县委宣传部和团县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未成年人中开展“双报到三反馈”工作的实施方案》。3月份,召开全县教育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精神文明责任书中进行量化考核。今年,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2个,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2个,示范家长学校2所,“学会感恩、尊敬师长”示范学校2个,心理健康咨询示范点2个。具体工作中,县文明办、未成办加强与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发挥联络、协调、督促、服务的作用,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强化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功能,通过专家讲座、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与沟通,引导家长更新家教理念,夯实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基础,今年确定创建示范家长学校2所。广泛开展传承文明家风活动,举办了全市传承文明家风深化和谐家庭创建启动仪式暨xx县“秀才艺·谈家风·晒幸福·促六和”和特困流动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县妇联依托“妇女之家”和“妇女阳光家园”,在乡镇、村(社区)组织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传承文明家风·孝道我先行”主题活动、“珍爱生命·远离^v^·反对^v^”专题讲座、“弘扬家庭美德·争做最美家庭”主题承诺签字仪式、“和谐家庭·亲子联盟”知识竞赛、“成长路上爱相随”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等系列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家庭成员”活动,评选“最美家庭”12户,“最美家庭成员”7名,家庭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突出学校教育主阵地。县教体局制定下发了《xx县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校园文化建设、道德实践活动、行为习惯培养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辅导、征文比赛、手抄报展示、国旗下演讲等活动,通过活动向学生渗透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切实抓实各学科的渗透,使课堂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注重环境育人、实践育人功能,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德育教育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今年,申报创建省级德育示范学校2所。
三、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大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金种子”工程,引导未成年人在寓教于乐中,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县文明办设计印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挂图1万份,定制含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四德”教育的鼠标垫1个,免费发放至党政机关、乡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并确保宣传挂图进入每个教室。为引导教育中小学生牢记背熟核心价值观“24”字,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要求,各校(园)运用宣传版面、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书报栏、文化墙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学唱传唱《中国力量》,营造了良好舆论宣传氛围。各校(园)利用班会、团队活动,组织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辅导、征文比赛、手抄报展示、国旗下演讲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向学生渗透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组织开展了“我的梦·中国梦”主题征文、演讲比赛、诗歌朗诵、绘画作品展等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指引自己健康快乐成长。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教育活动76场(次),参与青少年达3。3万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依托学校道德教堂,开展了“校园文明之星”、“文明礼仪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员”、“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评选命名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向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广泛开展“学会感恩、尊敬师长”、“中华经典诵读”、“文明餐桌”行动等主题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积极争做有道德的人。继续组织开展“三项经常活动”和“四项集中活动”,清明节期间,组织中小学生到纪念馆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率先转型跨越,建设美好家园”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六一前,举办了全县庆祝国际儿童节暨第五届“十佳少年”表彰文艺演出,表彰奖励了全县“十佳少年”10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0名、优秀少先队集体2个。推荐上报全国、陇原美德少年3名,12月份启动了xx县首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二
内蒙古西蒙公益基金会注册成立于20xx年7月14日,致力于搭建西蒙集团公信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事业平台,实现西蒙集团“实业报国,造福社会”的企业使命。基金会成立半年来,在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多方运作公益项目,同时完善基金会建制,现将基金会20xx年度各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
20xx年6月西蒙集团开始筹划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同时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300万元人民币用于捐资助教,并于20xx年10月正式签订协议。此300万元捐赠因在基金会正式注册前即开始运作,基金会成立后由基金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后续事宜一直到20xx年10月底前才全部完成,故捐赠款项仍在西蒙集团名下,没有入到基金会中。
基金会理事长连广明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对母校有着至深的感情,近十年来几乎年年巨资扶助师大的贫困学子。基金会成立后,将更专业化地开展类似的捐资助教活动,同时运作好“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资助更多的.社会贫困学子和科研人员,大力支持社会教育事业。
2、聋哑大学生献画感谢西蒙助其走出无声世界。
8月26日下午,天津美术学院学生任大宇与其父母、亲友来到西蒙集团,将一幅写着“感谢西蒙集团,让我走出无声世界”的油画和一封感谢信郑重地送到基金会理事长连广明的手中,这副沉甸甸的油画传递着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表达了任大宇一家对连理事长和西蒙给予的支持与帮助的感恩之情。
任大宇一岁多时因患感冒丧失了听力,父母克服重重困难教孩子看口型说话,在不懈坚持和努力进取下,他不负众望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大学。西蒙集团于20xx年初捐助了20万元为其成功进行了人工耳蜗埋植手术,让他走出了无声世界,语言能力也有了很大突破。
3、被授予“慈善企业”、“最具爱心单位”等称号。
因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扶危济困、捐资助学、抗震救灾、希望工程等捐款捐物贡献突出,20xx年初,西蒙集团被呼和浩特慈善总会评为“慈善企业”,总裁连茹荣获“慈善基金创始人称号”;年底,在自治区第二届公益之星评选活动中,西蒙集团又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七部门授予“最具爱心单位”。
1、20xx年西蒙集团开展的公益性活动主要集中在上半年,下半年基金会正式成立后独立开展活动不多,还有一些活动还在运筹帷幄之中,导致基金会没有正式的活动和产生相关款项。从1995年至今,西蒙集团在公益事业上的投入已近亿元,随着集团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公益性支出比例的加大,集团才成立了西蒙公益基金会,今后西蒙再组织公益性活动均将由公益基金会独立运作,也就不会再出现捐赠事宜和各项支出数值为零的情况。
2、西蒙公益基金会除一位理事为无党派人士外,其余人员全部为中共党员。人员的思想觉悟和观念足够先进,工作中也勤恳耐劳,但因全为兼职人员,党组织关系均在西蒙集团,因此,在基金会的工作中更侧重于实际的具体的工作,在党领导干部的层面体现不够。
3、缺乏运作公益基金会的经验。以前西蒙集团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没有具体形式的要求,缺乏专业性。基金会刚刚起步,尚属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还不完善,亟待查漏补缺。
1、加强党的领导。
2、加强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增强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对捐款情况、救助项目等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4、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技巧及水平,提高其综合素质。
5、加强横向联合,与相关性质的团体进行交流、合作,拓展思维,加强活动组织能力。
6、创新公益性活动载体,扩大公益性支出范围。
20xx年,西蒙公益基金会将“以法治会、规范办事”,努力提高基金会的影响力、公信力,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三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县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制定下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我办文明素质xx县城文明程度,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和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201x年我办坚持周一、周四的学习时间不变,认真学习了习^v^的各种讲话精神,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和省、市、县主要领导在“三严三实”工作会上的讲话及中央“八项规定”等,以地方志文化建设为纽带,以弘扬“存史、资政、育人”的修志行业精神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为载体,努力提高机关干部文明素质、文化素质为地方志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狠抓落实,把虚事作实。
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主要因素,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生活环境和宜居环境。
1、始终贯穿一条主线。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
头脑贯穿一条主线,围绕深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
2、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
“一个目标”,就是围绕二轮修志及地方志事业发展这个目标,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修志队伍素质,提高修志管理水平,把创建工作予于工作之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提升地方志行业形象。
三、细化任务,责任到人。
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关注民生,落实发展。
2、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牢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要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等多种途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职工教育之中,转化为党员干部同志的自觉行动,在机关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强大的精神支柱。
3、大力加强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和谐文化建设。要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培养和谐心理,充分发挥和谐文化的思想引导作用,价值引领怍用和道德规范作用,以和谐精神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为地方志发展和改革营造良好的和谐环境,使和谐文化渗透到方志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4、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深化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献身、负责、求实”的修志行业精神,是广大方志干部同志在长期的编修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培育起来的,既具有鲜明的修志特色,又富有强烈的时代精神。我办以马冬梅同志荣获全省十佳修志能手为抓手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精神、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创造一流业绩。二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要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身优势,进一步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建设,调动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技术创新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守住清贫,耐住寂寞。三是鼓励同志参加各种培训班,实现一人一技的战略目标,培养同志们的爱好,力求每人掌握一个修志业务,包括电脑、多媒体、修志、年鉴等,你爱好什么,我们就培训你的爱好,对爱学习、肯钻研,存成果的同志给予奖励。并制定政策,凡取得毕业证的报销上学期间学费,在媒体、报纸等刊登文章县志办奖励媒体稿费的二倍。
5、反腐倡廉,把活动引向深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分发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今年来,我们申报了“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年初下达的任务在一项一项的落实,尽管作的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精神文明标兵是干出来的,不是等出来的,我们一定要对照201x年创建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罚“的三落实”活动。紧紧围绕201x年县志办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培育文明的道德风尚。为实现“两富两美”而奋斗。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四
年,我局认真贯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打好了“十二五”开局节能攻坚战。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节能制度,明确节能责任。
为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节能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全局齐动、上下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科学分析和研究了我局能耗现状,明确了我局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了节能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制定了节能的主要措施,为我局节能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体系保障;建立健全了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使节能降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开展节能宣传,营造浓郁氛围。
三、抓住节能重点、落实节能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办公室时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了“长明灯”、“白昼灯”;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电源,减少了待机消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了耗水量;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降低了纸张消耗;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了车辆空驶里程,提高了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制定节能驾驶规范,严格执行油耗定额,降低了油耗和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一年来,我局工作任务繁重,承担了举办《光辉的历程》党史展览的任务,外出采访和调研的时间多,同时档案执法任务也不断加大,车辆出行率增高,耗油成加大趋势。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有针对性的制定新措施,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五
今年的3月17日是第xx个“国医节”,北京恒安中医院当日在北京朝阳区举行了首届“国医节”大型公益活动。
活动中,市民不仅亲眼目睹,更亲身体验了中医中药的神奇。来自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东直门医院等单位的多位专家教授现场为500余名居民免费进行中医把脉、免费开处方的活动,中医按摩师们则现场展示绝活,进行按摩、点穴、经络疏导等中医技法的展示体验活动,受到了居民的热捧。
主办方北京恒安中医院余志忠院长介绍说,作为一家中医医院,有责任和义务将中医这一国粹更好地传承,继而发扬光大。长期以来,医院悉心搭建名医名家就诊平台,邀请了东直门医院、北京中医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大批专家、教授出诊,不仅解决百姓挂号难问题,更为基层百姓带来了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主办方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切实地为社区百姓做一些实事,更是提供一个极佳的接触中医、感受中医、认识中医与了解中医的机会,希望居民通过切身的经历,体验到中医的博大内涵、神奇疗效与经典思想,让传统医药离老百姓更近些,使中医这一国粹得以更好的传承与发扬,让“国医节”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节日。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六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史志工作部署,结合区实际,以编修《区志》为主线,创新史志工作思路,加强基层部门修志督导,使区史志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史志工作稳步推进。现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史志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为现实服务实现突破。(一)为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国家黄蓝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区的新跨越,由区政府主办、区地方史志办公室承编的《概览》一书4月份全面启动。该书8月份进厂印刷,现正在校对印刷稿,12月份出版发行。(二)上半年,由^v^区委办公室、^v^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辉煌》出版发行,该书40万字,图文并茂,全面总结回顾区期间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示发展的宏伟蓝图,存史资政,启迪未来。(三)针对史志工作实际,组织人员编纂了《区情(袖珍版)》,此书为领导口袋书,设计新颖,携带方便、内容简明、易于浏览,是区的一本小型生活百科全书,9月份已出版发行。
(六)积极外出采购志书,加快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大对现有书籍、资料的管理力度,完善制度,严格志书出入借阅。本着少花钱多购书的原则,多次到省等地志书市场实地考察,广泛电话联系各地史志办、志书经销商,多渠道采购和交换志书,已新购和交换志书200余种500余册。年初,区编办批复了区方志馆机构,史志办加挂方志馆牌子,并批复了2个内部科室。方志馆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目前,馆藏1150种,6000余册。
(八)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按照省、市史志办下达的文件,已按时完成为省、市年鉴区供稿作任务。按照省、市史志办《关于举办首届齐鲁新方志论坛的通知》,积极撰写方志理论研究文章,报送优秀文章2篇。完成省人文自然遗产摄影作品大奖赛稿件征集报送工作。
(九)其它工作齐头并进。一年来,全力做好帮扶村、党建、精神文明、经济发展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积极加强调研、信访和统计工作,群团、妇女工作同步推进。
二、存在问题。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七
20xx年爱心公益匆匆进会在县委当局及各级领导的关切指导下,在列位爱心企业、爱心志愿者的鼎力支持共同下,严格遵守办会宗旨,遵法、守法、司法、律例和国家政策,将爱心公益事业与经济社会成长相结合,为推动我县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新时代文明实践运动成长做出应有的供献。现总结如下:
壹乐园儿童办事站项目是以儿童成长和儿童掩护为核心,通过支持本地公益组织在农村子社区、城市边缘社区及灾后地区树立平安友好的儿童运动空间,并通过布局化的课程和运动,为农村子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和受灾害影响的儿童提供平安及卫生教导、社会心理支持等办事,缓解儿童面临的各种平安及心理问题,搭建基于社区的儿童办事专业平台,保障儿童权利,助力儿童身心成长的儿童办事项目。
20xx年通过“99公益”配捐,我们于10月、11月,我们分手胜利申请到壹基金“壹乐园儿童办事站”项目。此中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在xx天池镇洋汤寨小学树立了(灾后)儿童办事站。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在xx石鸡坝乡岷堡沟小学树立了(社区)儿童办事站。依照项目设计和资助方要求,灾后儿童办事站项目于20xx年9月已结项。20xx年我们再次介入“99公益”配捐胜利后,社区儿童办事站项目在20xx年10月完成本年度结项后,于20xx年11月又继承实施该项目至xx年10月。
4月1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无情地侵袭了xx堡子坝镇中岭山村子吝山社金孝杰家。因家里人都去地里干农活无人在家,大火一瞬间将五间住房以及家中1000多斤玉米,20xx多斤小麦,黄豆、洋芋等赖以维持生计的'生活物资,全部化为灰烬。
火警无情,人间有爱。灾情发生后第一光阴,县委统战部、堡子坝镇急速与县民政部门和谐对接,快速上报了金孝杰家的受灾环境。得知环境后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也积极面向全社会提议众筹,组织“献爱心”运动,希望人人伸出援手、仗义疏财赞助他们早日重建家园。县太平洋影城、xx宏达农机公司等爱心企业积极响应,向受灾户捐赠砂石料150立方,代价人民币1.5万元,县鸿源页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捐赠页岩红砖1万块,代价人民币4500元,xx廊桥文化旅游开拓有限公司捐赠钢筋1吨,代价人民币4000元,县大润发超市捐赠床上用品五套,代价人民币3000元,县光头强建材捐赠钢筋0.5吨,代价人民币20xx元,本次捐赠折合人民币2.85万元。
20xx年2月“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在全省公开招标,颠末前期调研及我县农村子小学目前存在“减防灾知识技能”需求,我们设制了“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参赛。颠末大赛提议机构及专家团队海选、初评、终评,从46家机构、60份项目建议书中推选出14个获奖项目。我们的“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得到项目资金支持奖励。
20xx年3至6月,我们在xx石鸡坝乡岷堡沟小学实施“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由于我们有着曾经执行壹基金“儿童安全小讲堂”项目的培训和经验,因此,该项目在岷堡沟小学胜利实施,并得到学生、家长、先生的不停赞誉。
20xx年6至9月,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积极响该当局精准扶贫号召,结合我县饮用水水质环境,为匆匆进和保障居民的饮水康健,积极对接资源,和深圳市华迈环保有限公司杀青捐赠协议,给我县捐赠一批清水器,开展了“华迈清水项目改良水质送康健即清水器公益运动”,该运动是一项康健、环保、惠泽庶民的扶贫工作实际行动,本次受益群众达300多户。
20xx年6月25日至7月11日,我县先后三次普降中到大雨,局部地方因短时强降水引发暴洪泥石流,境内“两江八河”水位短光阴暴涨,涉及全县十几个乡镇,此中堡子坝镇、碧口镇受灾最为严重。得知灾情后我们急速行动起来,一方面向甘肃公益救灾网络和谐机构“甘肃一山一水情况与社会成长中心”陈诉请示灾情,一方面鼎力动员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
在县委常委、统战部黄顺福部长的支配下,我们实时和堡子坝镇领导进行沟通,依据灾区实际需求快速采购到方便面,矿泉水、充电宝、蜡烛、手套等物资。7月3日由匆匆进会副会长、党员张保花带队,志愿办事队队长杨小路等22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志愿者亲自送往灾区一线——八字河村子、德胜前村子等地。因暴雨冲垮了所有的交通要道,前往八字河、德胜前去只能靠人背肩扛,在临时开出的便道上登山越岭,且途径湿滑十分艰辛,随时都有塌方滑坡的危险发生。在党员和队长的率领下,志愿者们身背几十上百斤的救援物资,手拿铁锹等对象,不惧危险,不怕艰苦,失落臂个人安危,人人心里只有一个动机:为了让灾区的老百姓早日办理眼前的生存艰苦,赞助他们共渡难关奉献出本身的一份爱心和力量。在灾后泥泞的山坡上党旗、会旗、队旗高高飘扬的救灾步队的前列。7月5日我们依据灾区需求又组织了第二批物资,在途径没有抢修好的环境下,再次人背肩扛送往灾区一线。
随后我们多次组织志愿者来回灾区发放救援物资,同时又通过“甘肃一山一水”申请到代价32.5万元壹基金联合救援物资,此中:10公斤大米1701袋、10公斤面粉1701袋、壹基金生活包199个、睡袋199个、200平米彩条布199条。得到救援物资后,我们继承动员志愿者积极参加物资发下班作中,并要求党员带头,在人人的配合尽力下,将所有壹基金救灾物资,全部发放到排坊、马河坝、八字河、德胜前村子、福场村子等受灾较严重的群众手中。
在今年的抗洪救灾工作中,我们先后11次进入堡子坝镇八字河等村子发放救灾物资。同时组织人员、车辆前往碧口镇捐赠代价8400多元救灾物资,并张望了受灾失踪人员眷属。本次运动共计筹得捐款19,160元(捐赠物资除外),为堡子坝购买救灾物资11,087元,为碧口采购救灾物资使用7,200余元,剩余873元,由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财务人员暂时治理。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八
关于报送浦江县公益林建设管理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浦林〔2014〕5号根据浙林生函〔2013〕8号《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林建设管理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对照《2011年度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浙林造〔2011〕45号)内容,现将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及分布情况。
浦江县经省政府批准公布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为470366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6.7%。470366亩生态公益林中有国家级公益林36618亩,省级433748亩。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浦阳江、壶源江及其支流的源头及两岸;省级风景区仙华山;高速公路、20省道、03省道、47省道及铁路两侧;通济桥、金坑岭、仙华等中型水库的四周;大畈、檀溪等乡镇500亩以上连片阔叶林区域及杭坪、浦南、虞宅等饮用水源保护区。
2、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11]552号)、浙财农字[2013]39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拨付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2013]5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今年提高到每亩25元。我县作为省次重点扶持地区,省级以上财政解决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6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40%计8.4元/亩(今年25元/亩中,第二次提高的4元/亩全部由省财政解决,其余21元/亩由省、县财政共同解决)需要县财政配套解决。从2012年起,我县需要县财政配套的4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在财政预算中解决,能够随时申报及时下拨使用。
3、护林员的聘用情况。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强有力的森保队伍,使重点公益林内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率大大降低,无重大盗滥伐林木、重大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1、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为实现对县域内生态公益林资源、资金、管护、档案等变化的及时统计、分析、发布和管理;为建成市级、省级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建好我县公益林信息系统管理队伍,我局认真开展了浦江县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今年通过了省级验收。
2、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上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国家级公益林建设规模(浙政办发[2012]107号),以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划定的界线为依据,完成了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界线的核对工作。运用浦江县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电子底图上制作完成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和分布图并按规定上报省林业生态中心。
今年,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因香榧产业发展需要、桐坞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垃圾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建设项目需要、城北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等要求将其调整为商品林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县政府同意上报调整,浙江省林业厅下发了浙公益林调[2013]第16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浙公益林调[2013]第27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金华市林业局下发金林函[2013]2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仙华街道里七村省级公益林的函》、金林函[2013]3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大畈乡建光村省级公益林的函》分别将1030亩、139亩、5亩、15亩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调整商品林。现已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将1189亩商品林调入为重点生态公益林。
4、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今年用于公益林建设资金为25元/亩,共计为1175.915万元,其中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987.7686万元。损失性补偿资金中到国有单位17.1969万元;到集体单位777.268万元;到农户193.3037万元。生态公益林按权属统计共涉及1个国有林场、14个乡镇(街道)的236个行政村、4个乡林场、6433户。
5、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
今年我县在去年建成290103亩的基础上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304752亩,完成任务数的101.58%。其中阔叶林122702亩,占总数的40.26%;针阔混交林42520亩,占总数的13.96%;松木林120654亩,占总数的39.59%;杉木林11334亩,占总数的3.72%;竹林7542亩,占总数的2.47%。
6、生态公益林政策性投保工作。
今年由浦江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统一对我县470366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投保,总保险金额为14110.98万元,总保险费21.1665万元,保险期12个月,自2013年06月26日零时起至2014年06月25日二十四时止。今年9月,我局为177位专职护林员投保了每人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7、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的通知》(浙林造[2013]105号)的精神,我局组织力量,按照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区划的区划要求,对我县36618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进行了保护等级的核对。
我县36618亩国家级公益林只有一个生态区位,都区划为国防林,保护等级属于三级,具体小班保护等级区划情况,已按要求输入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我局十分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宣传,对杭金衢高速公路黄宅出口、20省道杭口岭山洞口、通往西部山区公路边通济桥水库处树立的3块5*15米大型宣传牌及其它116块中小型宣传标牌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直观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效果。
9、强化了对专(兼)职护林员的`日常管护。
一是分两批对专(兼)职护林员进行了短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责意识和管护水平,二是重要时段实施督查,查是否在位,查是否记录完备,三是完善对专(兼)职护林员的考核机制,做到考核与报酬挂钩。
1、个别乡财政拨付损失性补偿资金不及时。
经营单位的损失性补偿资金拨到乡镇财政后,个别经营单位认为资金放在乡镇户头和自己户头没有分别,没有及时去办手续把补偿资金划入经营单位户头。
2、档案管理尚欠规范。
由于档案管理业务不精,加上设备配置不全,致使档案内容不够齐全和规范、更新不够及时,如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经营单位数据;公益林管护组织数据;相关文档、图片、影像资料还不完善。
3、2011年度公共管护支出项目还没有完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安排的浦江县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建设还没有完成。
4、护林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护林队伍,人数偏多,分布和结构不够合理,不符合《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1、建立生态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
根据《浙江省生态监测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省厅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开展浦江县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项目建设。
我县有公益林面积470366亩,小班4982个,按《规程》需设置监测小班115个,建立监测网络。通过对样地进行土壤状况、生物多样性、林分质量、物种保存状况、森林环境以及森林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内容的调查,掌握公益林生态建设状况、森林灾害状况、森林数量质量状况,从而综合评估建设区的生态状况与效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
2、建立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
通过该系统建立能改变对护林员监管难以到位、上岗率低等问题,强化了对护林员野外作业的实时、动态管理和考核,能有效提高护林员出勤率,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是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3、完善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
目前,我县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还没有收集完整,我们将加紧采集和完善,通过该系统实现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林地资源变化情况、建设成效等情况动态的、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4、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
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设定护林员的人数、管护面积、护林工资等等,在2014年4月30号护林合同到期时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达到人员精干、职责明确、成效显著。
5、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益林调整。
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因客观原因而未进行公益林调整的林地进行公益林调整。
全县森林林分平均郁闭度还不高,树种比较单一,全县的森林生态系统尚处于较脆弱阶段,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生态平衡、优化环境、减少污染、防震减灾的生态效能远未发挥。
因此,从总体上看,必须要对我县的生态公益林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严格的封禁措施,以尽快提高林分质量。同时,要着眼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着眼于提高生态质量和功能,着眼于增强山区林农致富能力,确立以封育为主、结合改造方式,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采用人工造林、补植造林、抚育改造等多种形式,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和珍贵树种发展工程,逐步把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如期建成。
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及合理利用模式,以保护为基础,在保护基础上搞好生态建设,在生态建设中合理利用森林的各项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产业功能,达到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共赢互补。
7、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对新招聘调整到位的专(兼)职护林员将组织专业培训。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九
为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自查中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防汛工作自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5月18日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雨季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心进一步加大安全力度,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逐室、逐间、逐墙,进行检查,检出问题立即整改,为教育教学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会议作出决定:
1、“通知”精神立即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学文件促落实,明确安全责任,按照学校“日查、周查、月查、安全检查表”所列项目逐条进行检查,保证自己所负责的区域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2、各班立即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强化常规安全教育。班队会要求做到内容充实,效果显著,不流于形式,真正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
1、接送学生车辆合格,学校进行全面公示,但个别车辆尚存驾证不符、审验驾驶人和实际驾驶人不符现象。
2、接送学生车辆无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3、学校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集中临检,对临检不合格车辆进行了限期整改。
4、学校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领导小组及车辆安全管理员,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做到了:定路线、定车、定点、定时、定员、定人、定价、定安全措施。
5、学校交通安全员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源头超员现象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
6、学校全面开展了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学生上下楼事故时有发生,与管理工作跟不上防范措施不到位,护导不利有直接关系。为此学校采取了以下措施:
1、对楼梯及扶手等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检修,做到完好率100%,在教学楼上下楼梯设立了安全线,使学生一目了然,确保楼道楼梯畅通,杜绝了拥挤现象的发生。
2、学校每天安排教师、少先队中队长以上干部课间和放学在各楼梯口值班,护导疏散学生,值日人员要求到位及时,责任明确,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管好放学路队,加强交通安全。
1、班级校外活动,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未经允许严禁外出。
2、在校周边及学生所辖区域危险地段设立了安全警示牌,放学路队一、二年级学生由班主任护送到校门口,三年级由班主任护送到楼下。
3、学校每天安排教师早、中、晚。上学、放学在校门口值班制度。维持秩序,疏散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
4、各班主任每周对学生校外安全进行经常化教育。
1、加强了用电管理,对用电线路作了规范化检修,特别对教室内的开关、插座、接头作了重点检查,实行“一把钥匙、一把钳子”制度,坚决杜绝私拉乱扯。
2、完善了消防制度,建立健全了消防预案,开展了以提高中小学生幼儿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对消防器具及使用作了指导性检查,按照消防要求,配齐了消防设备。对教学楼内的消防栓、灭火器进行了检查和更新,严格控制火源,不准学生随身携带火种,要求上课时一律不准关后门,做到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加强“人防”建设,学校成立安全保卫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等情况;加强“物防”建设,学校大门和围墙建设、校园警务室或保卫室建设、安全防范器械配备和管理使用等情况;加强“技防”建设,学校幼儿园安装电视监控、紧急报警和周界报警系统等情况;加强安全保卫制度建设,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十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xxx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监督职能,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主要监督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2017年7月1日起,该项制度正式在全国实施。近年来,我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以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为重点,积极、审慎、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自2017年7月至今,共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条。立案调查26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已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追缴人防异地建设费800余万元、督促整治并恢复被占用林地12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500余吨等。上述工作成效彰显了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公益诉讼有序开展。
严格按照xxxxxx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意义,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科学谋划、扎实推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治站位。自公益诉讼工作正式实施以来,我院即确定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按照高检院、省院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院工作大局,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正确方向,提高公益诉讼的办案质量。
二是重视组织领导,提升思想认识。我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其作为检察业务的新亮点、新增点、新发力点。我院成立了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负责公益诉讼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即成员由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从而有效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能力。对内建立公益诉讼线索联动机制,要求院内刑检、控申、案管等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保护合力。一是加强同行政机关保护公益协作,我院多次走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等部门,在促进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20xx年,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全市首家两法及公益诉讼衔接办公室,会签了《含山县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及公益诉讼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上半年,我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本县非法采矿情况多次开展联合调查取证工作,为接下来的公益诉讼工作夯实了基础。二是重视与法院沟通工作,推动法院打造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检法两院就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法律地位、举证时限、庭审程序、案件裁判等问题达成一致,有力地促进了公益诉讼案件高效审理。
(二)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主要矛盾,着力解决时下热点问题。
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将时下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当下工作的主要方向。
一是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工作首位,守护“绿水青山”。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重点方向。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密切关注我县生态环境动态情况,一经发现生态环境污染隐患,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予以整改,争取事前消除危害,追求“以事先预防为主、事后治理为辅”的理想状态,达到切实取得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实效的最终目标。我院办理的首例贾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案是在依法履职中发现的,贾某某无证挖取碎黄石变卖,致使被挖区域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极大地改变了原来土壤、地形、地貌以及植被覆盖,加剧了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将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关于该案的全部诉讼请求,贾某某不但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恢复原状责任。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要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9万余元。通过该案的成功办理和有效宣传,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十一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最高人民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情况。《解释》规定,为解决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与保护的分散性之间的矛盾,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有必要按流域和生态区域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该司法解释将于明日起施行。
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解释》第二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
孙某某介绍,根据现有行政法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只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三种类型,但《解释》没有将社会组织限定在上述三种类型,而是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今后如有新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拓展了社会组织的范围,这些社会组织也可以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是使依法运行并且具备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参与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来,从而确保诉讼的质量和效率。
私益诉讼可搭公益诉讼“便车”
孙某某介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诉讼目的、诉讼请求上存在区别,但在审理对象、案件事实认定等方面又存在紧密联系。《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为了提高私益诉讼的审判效率同时防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还应允许私益诉讼原告“搭便车”,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判决的认定有利于私益诉讼原告的,其可以在私益诉讼中主张适用。《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就被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等所作的认定,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主张适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告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被告主张直接适用对其有利的认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仍应举证证明。”
减轻原告费用负担。
孙某某介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是为了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因此,《解释》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框架内尽量减轻原告的诉讼费用负担。在案件胜诉时,原告为该案支出的检验、鉴定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等费用应由被告承担。《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原告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依法申请缓交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原告申请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视原告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审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此外,对于应由原告负担的评估鉴定等费用,还可以从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服务功能损失赔偿款项中予以支付,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应当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其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败诉原告所需承担的调查取证、专家咨询、检验、鉴定等必要费用,可以酌情从上述款项中支付。”
孙某某指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属于新类型案件,审理、执行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原则上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较早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法庭,在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将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一案一指”的方式交给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解释》第六条规定:“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为解决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与保护的分散性之间的矛盾,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有必要按流域和生态区域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解释》第七条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确定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区域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刚刚成立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之一就是北京市范围内跨行政区划的环境保护案件。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十二
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对食品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
一是成立了以市长别必雄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6个扩大为26个,同时从工作机制、目标考核、应急处置、财政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责任。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职能(原由^v^门承担)。
今年以来,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着力点,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市场联合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督察活动,推进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
深入开展“建设诚信襄阳,保障食品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8月,省食安办授予xx县全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县,并推荐xx县创建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县。
今年,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8次、“四大家”领导参加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次、食品安全“六进”活动10次、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2次,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半年,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媒体刊发食品安全宣传稿件200多条。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以xxx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以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努力建设美丽云南。
第三条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联席会议具体工作。
第四条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预警机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严格规划管控,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的措施,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第五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建立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3项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覆盖全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开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状况、跨界断面水质状况、重要饮用水水源水质、重要湖库营养状况与水质等信息。强化河湖长制,加强环境联合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完善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加强湿地保护,提高湿地保护率。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加强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和考核评估。加强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加强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监管,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行为。加大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治理力度,努力改善草原生态结构。
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类标准和调查监测规范,加强各类遥感数据获取与应用,开展自然资源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及潜力分析,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支撑。
第六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科学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优良生态产品和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森林、草原和农业有害生物检疫管理,摸清野生动植物资源底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加强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重要有害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响应机制,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强化野生动植物疫源疫情监控。开展重大工程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监测。
实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出售、购买、运输和人工繁育等环节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非法交易、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
第七条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以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修复为重点,坚持“退、减、调、治、管”综合治理,科学划定保护边界,严格约束开发建设活动,切实减少生产生活对江河湖泊生态环境的干扰破坏。
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十四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公益诉讼部门在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个最严”、“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xx市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母亲河”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1至12月,我院共计搜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3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行政机关回复43件;搜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行政机关生态损害赔偿达成磋商协议2件。
二、工作举措。
(一)创新机制,拓展案源。贯彻落实xx市人民检察院、**_*《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与区审计局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联席会议纪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配合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邀请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利用人大调研落实两级人大关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契机,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继续加强和落实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继***挂职锻炼。
(二)围绕专项行动,夯实着力点。根据市院制定的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我院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公益诉讼部门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办案小组4组,共计开展巡查6次,对辖区“一湖一库xx”及其主要支流(汉丰湖、鲤鱼塘水库、xx、浦里河、南河、)进行巡查,对辖区的雪xx自然保护区、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开展好二分院辖区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摸排线索。
(三)服务大局,配合支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对标对表《xx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55个问题,对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建设立案1件。实地走访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澎溪河湿地保护区,主动联系沟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铁峰山整治办、区农委对接,全面掌握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整改任务及工作安排。
三、工作成效。
资源保护领域: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8亩。生态环境领域: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6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5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07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5个。
三、存在的问题。
检察建议类型相对单一,大多数检察建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缺乏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办理的检察建议不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逐步探索完善与全区各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查询、行政违法行为整改等信息及时、高效、无障碍互通。二是继续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调查手段、证据规则、移送和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具体问题,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与监察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双向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明确联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四是探索建立各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调查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形成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监察委、区各级行政机关各司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良好格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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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5篇)篇十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4次会议、2018年2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4次会议、2018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正确适用《^v^民事诉讼法》《^v^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规定,遵循诉讼制度的原则,遵循审判权、检察权运行规律。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应当配合;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公益诉讼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
第八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并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派员出庭通知书。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当写明出庭人员的姓名、法律职务以及出庭履行的具体职责。
(三)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辩论并发表意见;(四)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由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员参加。
第十二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执行。
二、民事公益诉讼。
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明材料。第十五条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本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第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人民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第十八条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释明变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诉讼请求。
第十九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而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公益诉讼。
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人民检察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本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第二十四条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而使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变更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区分下列情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判决:
(三)被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判决予以变更;(五)被诉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未超越职权,未滥用职权,无明显不当,或者人民检察院诉请被诉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被诉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
四、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解释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