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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申请与受理。
第二节审查与决定。
第三节期限。
第四节听证。
第五节变更与延续。
第六节特别规定。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第十一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第十九条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第二十条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十五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第二十六条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八条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对所实施的检验、检测、检疫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申请与受理。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节审查与决定。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二
市法制局: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达市府办函〔〕19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高度重视,局长岳娴在局办公会上专题研究,对全局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时间上做了安排。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相应机构,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了《行政许可法培训方案》。二、积极组织行政许可法学习和培训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好《行政许可法释义》,我局自印复习资料,人手一册,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在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过程中,我们及时到市法制办领取试卷,从考试结果看,总体上是好的,达到了预期效果,说明前一段时间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培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认真开展行政许可“三项清理”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在清理工作期间,我局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上报的审批事项已全部保留。今年经我局审批的共有7家旅行社,旅行社共受理处理旅游投诉10余件,结案率达100%。并在投资服务中心公示了星级饭店、旅行社等审批流程,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同时按照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会议要求,我局制定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度;受理、审查、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等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在实际行政许可中将要涉及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都已进行了上报。我局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了大量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概念不清、知识不牢等。对此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继续坚持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把行政许可法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旅游行业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特此报告。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三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保障税务机关有效实施税务行政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治税,保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局*地税政发9号文件精神,从组织领导到学习培训,从宣传到实施清理再到组织实施等环节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现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们根据县政府和上级局的要求,立即召开了有股、所长、各分局局长、稽查局稽查长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时间、地点,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并明确要求此项工作具体由征管股承办。
二、切实加强学习培训。
4月28―29日、8月29日,股、所长先后参加了县法制办组织的两次《行政许可法》专题培训,全部通过了考试,而后全体税干又接受了市局巡回培训一次。我们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到每一个税干手中,我们还7在月上旬,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全体税干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讲解辅导,对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等作了重点讲解,并进一步介绍了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全局80余名税干全部参加了此次培训,并在培训后进行了严格的考试。通过培训,大家认识到了通过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为纳税人服务的重要意义,提高了责任意识,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切实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宣传。
1、在各办税服务厅公示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在征收分局制作了喷绘版面,将税务许可的详细内容给纳税人当场讲解,并在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有关内容。
2、组织力量深入到纳税户进行调研。我们利用一星期时间深入到重点企业、个体户就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印花税代售许可等税务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向他们做了详细的宣传、讲解,从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的提出申请,到税务机关的受理、税务行政许可主体,都一一作了介绍,并认真地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在调研宣传活动中,我们共深入纳税人300余户词,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我们还把宣传税务行政许可与税法宣传结合起来,以税务咨询会、对话会等形式,尽可能地把税收法律、法规宣传给广大纳税人。
四、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1、为了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政府和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对现行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环节上,以前先到税务所(管理分局)由专管员审核签字,再由负责人签字,再转征管股审批,而后传征收分局输入微机,先后有四个环节的查核、审批,在这次清理过程中,我局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原则,精简审批环节,有纳税人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到征收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现场登记、现场办证,前后不超过10分钟,具体的信息交换由税务局内部来完成,就办证这一个事项来讲,清理了三个审批环节。在发票领购环节,也由过去从征管股到专管员,再到管理所负责人,最后到征收分局领购发票,精简为纳税人持购领证直接到征收分局发票购领窗口,经一次审批,发给纳税人所需发票。这一系列的清理精简,程序上比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简化了75%,纳税人办理许可比以前更便利、更快捷。
2、各基层税务所统一受理,由县局集中审批,实行内转外不转的方式。各基层税务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做出书面审查,审查许可申请过程中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然后分别做出不受理、不予受理、要求补证资料、受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受理的,提交县局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办公室(设在征管股)统一审批。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请予审议。《行政许可法》于8月27日颁布,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它的颁布实施对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区政府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十分重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意义、基本原则和实施程序,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修订完善现行审批制度,有效地保证了《行政许可法》在我区的全面贯彻落实。一、高度重视,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规范性文件,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创造有利条件去年10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和“全市建设四个中心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计经局等部门参与对我区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了清理检查,对不符合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的事项进行了修改,并发文(宜?府发[]1号)向全社会公布予以确认,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今年初,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又相继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3号)和《关于开展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128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对此电话进行了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有关文件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扎实做好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为《行政许可法》的正式施行做好准备,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认真清理,加强督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清理工作任务,为《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一)领导重视,成立专班接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128号)后,区政府领导明确批示:“要认真组织清理,安排学习计划,将学习纳入全区普法范畴”,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清理并修改与《行政许可法》不相适应的现行制度及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与此同时,区政府还成立了区行政许可清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领导。(二)强化责任,限期清理为进一步强化清理工作的责任意识,落实区政府的工作部署,1月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的通知》(宜v办发[2004]2号),对开展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清理范围和任务要求予以明确,并安排了清理工作日程,对规定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限期清理。1月9日至15日,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专人清理了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将每个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实施机关整理填表,并上报区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6日至2月16日,区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清理结果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审定意见;2月20日至29日,区清理领导小组提请区政府对清理结果再次进行了审定,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到市行政许可清理办公室。(三)加强指导,讲求质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日程安排,对清理工作加强了督促检查,对清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指导与解决,有效推进了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质效。截止2月29日,全区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843件,其中,政府办公室清理了5447件,政府部门清理了396件,清理出实施机关21个。经过清理,确定继续适用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5832件,废止11件,经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已上报到市行政许可清理办公室备案。二、集中力量,扎实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奠定基础《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贯彻实施,对政府工作是新的挑战和考验,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的良好契机。《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按照国务院、省、市的有关要求,对贯彻实施该法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狠抓《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广泛宣传,夯实基础为了更好的促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今年2月,区政府拟定了宣传、学习方案,并按照时间安排分步实施。一是电视宣传。从4月15日开始,区法治办与区电视台联合举办了《法律之窗》普法宣传电视栏目,把《行政许可法》作为宣传重点,对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二是专刊普法。4月下旬,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部分居(村)委会都按要求创办了一期《行政许可法》宣传专栏;三是上街宣传咨询。7月1日,区法治办组织20多个部门上街进行了宣传,在人口聚集地段三峡商城门前设立法律知识咨询和宣传点,围绕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抓好《行政许可法》的普法宣传,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困惑;四是标语宣传。7月1日前后,区直有关部门在重要地段通过横幅、条幅等多种形式,宣传了《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二)加强学习与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许可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区政府要求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行。紧紧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围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抓好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人员的培训。为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4月26日,区政府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向全区发出了《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宜?府发[2004]8号),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紧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迅速启动,按照“全员参与、分级负责、内容集中、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本单位进行了文件精神传达和思想动员,并分别对学习宣传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5月11日,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法治办专门聘请了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欧阳庆芳教授,在三峡商城三楼会议室联合举办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对全区党群机关、政府部门、街办和人大、法院、检察院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结合政府职能和工作要求,从限制政府权力、建设有限政府、保障市场自由、建设法制统一政府、实施政务公开、建设廉洁透明政府、确定正当程序、建设公正诚信政府、简化行政程序、建设便民高效政府等五个方面对《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意义、基本原则、许可设定、实施程序、法律责任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全面透彻的讲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的部门还结合本单位行政职能的特点,组织了专门培训。5月20日,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对全区计生系统50多名计划生育干部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再次培训;6月上旬,区委组织部对因出差没有参加学习的3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补课,保证了学习培训不留“死角”。截止6月底,全区有29个单位和部门共计4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学习。区委组织部、政府办、法治办对全区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区司法局将《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督办考核;区委党校也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纳入教学计划,作为参训学员的教学内容之一;区直各部门按照区政府办、法治办安排的普法学习任务,认真组织,狠抓抓落实,从思想上切实提高了对《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配套工作制度修订步伐,保证了《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为加快推进我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审批方式,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今年3月,区政府又积极创造条件,筹建了“?亭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为民便民、集中统一、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原则,采取“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全程公开”的服务方式,对第一批已公布的104项行政审批事项于10月20日已“统一进中心”,集中办理,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同时,在全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方式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快建立健全与实施《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各项工作制度,对与《行政许可法》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迅速进行了修改,并上报区政府审查备案,相关的配套制度也在今年7月1日前制定出台并予以公布,保证了《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四、更新理念,转变职能,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工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要求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都必须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前段时间,我们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坚持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政务公开工作尚待增强等。针对上述情况,区政府将进一步更新理念,转变职能,强化责任,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将严格要求、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使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掌握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本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将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彻底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五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巩固行政许可清理成果,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统计局在行政许可项目得到批准后,以有利于统计工作为原则,不再增加审批环节,从而使统计登记证和统计上岗证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
市统计局按照财政局、物价局有关收费文件要求,做好行政事业收费清理工作,在办培训班时以批准核定的收费标准来收费,没有滥办班、滥收费现象。对非税收入加强了管理,其收费全部上缴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并按市财政局规定使用。
2、健全机关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信息体系建设。
按照《统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市统计局制定了统计信息共。
享制度,法规科实行了公开办事制度,向社会公开办案程序、办案结果。综合科对社会及各单位提供了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材料。并定期公布安庆市年度国民经济统计公报和月度统计资料。
刊登。市统计局机关政务活动由于采用电子化方法,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规范机关行政执法行为?
1、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六
根据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贯彻落实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许可事项清理及落实工作。
为确保准确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前我局党组合理调整了科室分工,成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分局法制办,负责有关组织、规划和协调工作。我们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对全部许可事项和许可收费进行了认真地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区法制办。经清理拟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即生产包装食品的单位和个人食品标签认可证书。经自查我局已严格落实了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取消并停止办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收费已经停止收取。
二、严格程序、建立健全制度,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的合法实施提供保障。
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有关配套制度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局行政许可制度。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我们实行了x县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x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窗口办理制度、x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公示制度、x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审查工作规则、x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制度、x县质量技术监督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工作规则、x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听证规则、x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监督与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九项规章制度。这九项规章制度连同我局执法责任制度等其他规章制度已汇编,即将印刷成册。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我局还设立了办理行政许可的“窗口”,并按要求配备了相应办理人员,人员配备和业务素质基本能满足行政审批工作要求;本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的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期限、收费和监督电话也在政务公开栏中进行了公示,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运行。
三、转变行政理念,严格依法行政,以依法行政促进质监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1、《行政许可法》要求行政管理突出重点、监管重心下移,确保履行职责到位,监管到位。在具体监管工作中,我们将重心和重点转移到从源头抓质量上,强化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群众反应强烈的产品,涉及市场准入、认证认可、安全监察方面产品的监管,较好的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2、《行政许可法》把便民作为立法的.重要原则之一。我们从重管理轻服务的陈旧观念中跳出来,把立足点放在服务上,把管理纳入服务之中。首先是抓质量兴区工作。推行名牌战略,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发展品牌产品,不断提高工业产品质量水准。其次是抓农业标准化工作,我局起草的x标准被确定为京东板栗原产地域保护标准,为提高我县板栗声誉,为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3、《行政许可法》将公开、透明问题由道德自律转变为法律强制,有利于公民正确行使行政管理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我们严格遵循这个准则,实行三个方面公开透明。一向领导机关透明。凡遇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复杂案件及大型社会活动总是主动向当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政府法制办汇报,自觉接受地方领导机关、权力部门的领导与监督,认真、及时、求实地回复各种提案、建议、批示,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二向行政相对人透明。对行政相对人严格“五公开”: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充分听取他们的陈述、申辩,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质疑。三向社会透明。通过媒体、服务窗口、宣传活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公开职能职责、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编制工作流程图,实行统一对外窗口办事。此外,还专门聘请x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向他们通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他们的监督意见。这些都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产生了较好的公开透明效果。
行政许可法已实施了两年的时间,期间我们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理顺了相关业务关系、配备了相应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经检查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没有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现象,也没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情况发生。为我们树立现代行政理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责任型、透明型的政府行政部门奠定了基础。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七
按照***法制办《关于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7月1日至7月15日在范围内开展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自查活动,活动的开展围绕“早动手、早安排、查不足,总经验”的工作思路,遵循“细、准、全、快”的原则,初步完成了自查工作,成效明显,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和查找,有效的推动了行政许可法在**的顺利实施,为早日实现行政许可法“还权于民,转变职能,服务群众”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
1、充分动员,统一思想。
接到***法制办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由全体公务员、副科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参加的动员会议,会议由****同志主持,会议围绕如何更好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这一重点,部署了当前和今后的学习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明确了当前落实好行政许可法的意义和目的,统一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了对学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为下步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组织到位,机构健全。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委专门成立了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分管***为成员的***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地点设在***,并责成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贯彻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3、制度完善,措施得力。
检查工作之初,**组成专门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初步确定了实施意见,并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考核制度》,从初期的学习动员到末期的措施制定均做出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尤其是制定下发了《建委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公开便民、过错追究和监督检查制度》,有针对性的对公开便民、过错追究、监督检查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完善了措施,从而为规范行为、改进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4、注重宣传,效果明显。
为了营造贯彻、实施的学习氛围,使大家充分领会其内容、明确其目的、理解其意义,我们充分发挥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工作的主阵地作用,适时对行政许可法逐条逐句进行了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对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做到了耳熟能详。
二、严格运作,合理调度。
2、分责任。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学习贯彻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在实际工作中实施的责任感,围绕“抓重点,带全面”的原则,层层分解了责任,并明确规定,以科室主要领导为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部门领导的责任,形成了“层级网络责任管理模式”,达到了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目的。
3、搞培训。5月底,为了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行政许可法的深刻内涵和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本着强化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思路,专门聘请区委党校高级讲师***为干部职工授课,通过学习培训,使大家对行政许可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解决了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效果明显。
4、抓落实。在抓好落实方面,紧紧抓住“学深入、搞明白、查砌底、定措施”的工作思路,围绕“部门自查、深入检查、收集汇总”的原则,首先由各基层部门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要求,查找所辖项目,然后由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深入科室进行检查,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对收集的许可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初步确定有效的和无效的项目,基本上杜绝了工作上的空白点,为今后更好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为了更好的突出行政许可法方便大家、服务群众的目的,完善下发了《**服务措施》,对如何执好法、服好务、办好事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实现了全面为民的目的。
三、查根追源,正视问题。
经过全面系统的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许可法有了更加深该的认识,对其内涵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其目的和意义,但就自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意义理解不够透砌,甚至存在偏离现象;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对行政许可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三是个别同志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事论事多,盲目随大流多,学习的自觉性不高。
四、完善措施,创新招法。
针对问题,***高度重视,遵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针对检查中发现不足,经研究,制定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大学习贯彻力度。继续充实完善学习计划,增加学习时间和内容,明确相关责任,并适时聘请专家来我*授课。
二是加强制约机制的落实。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推行奖惩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监督。在培养执法人员相互监督意识的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四是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培养树立一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典型,坚持典型引路的原则,发挥好榜样带动的作用。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我国制定的一部针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的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对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泗洪县航道管理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以前,由市局、县局、县站多次举行该项法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使该部法律在未实施以前,就已深入到全站每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内心深处,为该部法律的正式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我站认真对照该项法律,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先后由市局、县政府、县局多次对我站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标准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梳理,没有发现也不存在违规实施情况,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不当的违法行政行为。受到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对于以上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我站都能认真遵照执行,都能够认真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自建站以来,从未有一起“三乱”行为和“三乱”事件的发生,较好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效地履行了职能工作的职责。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九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及时行动起来,按照市政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并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或修改,推动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我局的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较好的转变。
《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局共办理林场林木采伐许可证*宗、出省木材运输放行证*宗、出省植物检疫证*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宗,受理审核三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申请*宗,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申请*宗,审核上报生态公益林采伐改造申请*宗。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和《xx市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未出现行政许可过错,也没有出现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导致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局党组召开专题办公会,对贯彻行政许可法作出了统一部署,主要是抓好三个层次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我局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纳入干部普法计划,把学习《行政许可法》作为2004、20学法的重点,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反复学习。去年局公务员分四批次参加了市法制局、人事局联合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学习和考试。二是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开展“以案学法”学习活动。我局林政、营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森防站等负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单位),除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行政许可法》各条款外,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从全省林业行政诉讼案件中选取较为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例,进行剖析和大讨论活动,使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增加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我局将《行政许可法》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安排专题会议进行学习。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市组织的处级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通过学习,全局上下的行政理念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依法办事的水平也有了提高。
二、规范审批行为,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贯彻落实,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积极主动配合市审改办做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我局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对保留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再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站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强了大家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清理中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也不搞变通,该废止的废止,该撤消的撤消,该修改的修改。为我局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项,按一般业务管理事项*项,保留事项*项。在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拟下放*项行政审批事项到县级林业局,*项审批事项转为正常业务管理。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
按照政务服务局《关于报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自查情况的通知》,民政局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分别是: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等。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有法律依据,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许可事项、增设许可条件、增加许可环节、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自行设置前提条件等行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实施审批。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公开制度。
对民政开展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办理期限、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等事项进行公开,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示范文本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便于当事人了解、咨询及办理。
二是理顺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实际情况,专门对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相关程序做出具体规定,明确了行政许可办理股室、分管领导的职责和办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职责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诿和效率低下。
三是规范行政许可文书。
为保证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制定了规范的行政许可格式文书,要求工作人员和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人员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确保行政许可的规范运作。
四是便民制度。
按照提高服务效能的`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理原则,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行政许可文书等材料,集中放置在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为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过错现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职责,若办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引起国家赔偿的,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办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行政许可办理人员不足,审批与管理还不是十分的协调。二是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不稳定,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网上办理系统,认真组织行政许可各环节的落实和运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同时将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受理和办理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一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同志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并加强房产管理法制建设,坚持以服务菏泽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廉洁、规范、优质、高效”为宗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把扎实推进房地产行政许可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现将近年来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为了确保及时贯彻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一把手任组长,党组其它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狠抓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政许可主体、许可事项以及收费情况清理、行政许可程序制定等具体工作,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清理工作,规范许可行为。
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顺利贯彻实施,按照上级要求,我们首先对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审查清理,对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和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全面自查,不存在变相许可和自行增设许可的现象。实施主体已经过市政府确认并公告,没有委托实施许可的情况。具体施行许可的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行政许可的依据和程序全部予以公示,并严格依法实施。我局现有行政许可6项,各项许可设立依据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运行状况良好,在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许可审批、许可收费等方面,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三、规范许可程序,全面强化服务意识。
我局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办公。对来访或前来办事的群众,讲清政策、原则,并一次性告知办理许可所需的材料及程序。根据有关法规分别制作了有关表格、填表说明或明白卡。努力做到便民、高效,并实行首问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制度。
在公示制度方面,对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情况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一律公示。在配套制度方面,制定了《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窗口办理暂行办法》、《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规定》、《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权限,落实了岗位责任制,下大力气把该管的事管好。同时加大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力度,使被许可人严格按照许可要求办事,最大程度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尽管我们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行政许可的标准,离上级的要求和服务对象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审批程序还不够规范;行政许可文书没有完全发放到位;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行政许可事后监管的手段较为单一等等,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程序,针对管理对象的不同特点,认真细致地履行告知义务;
(三)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进一步把政务公开推向深入,全面推行阳光审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oxx年八月三十一日。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我国制定的一部针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的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对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泗洪县航道管理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以前,由市局、县局、县站多次举行该项法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使该部法律在未实施以前,就已深入到全站每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内心深处,为该部法律的正式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我站认真对照该项法律,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先后由市局、县政府、县局多次对我站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标准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梳理,没有发现也不存在违规实施情况,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不当的违法行政行为。受到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对于以上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我站都能认真遵照执行,都能够认真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自建站以来,从未有一起三乱行为和三乱事件的发生,较好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效地履行了职能工作的职责。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三
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检查。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
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检查;(2)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3)被许可人的自检;(4)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方式。
2、资格认定。对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认定;。
3、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广大行政相对人对我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举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局内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实用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xx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盛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扶余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培训及贯彻力度,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领导,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扶余县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今年1月6日,xx总理在xx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之后,2月初,县政府就成立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刘永德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
二是统一思想,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精神的落实。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大会精神的落实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够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宣传。
三是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5月2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常务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从全面准确理解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抓紧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等三个方面,对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抓培训,提高行政许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因此,扶余县政府把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做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6月19日—20日,县政府举办了全县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从事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共698人参加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常务副主任王启业、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赵旭东同志来扶余讲座,省法制办领导从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行政许可的种类,原则及制度,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实施程序,行政许可费用、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对《行政许可法》做了深刻细致的讲解,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参加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有了更深的认识,有效地提高了全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抓主体,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
一是制定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方案。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县政府于6月1日—7月13日,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在5月27日召开的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就下发了《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和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清理方案,认真开展好这次“双清”工作,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二是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清理结果。经过各部门自行清理、县政府法制办集中核对两个阶段的清理工作,扶余县将第二轮清理后保留的审批、核准项目153项,又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这次清理共取消审批、核准项目43项,工商、水利、物价、建设、交通、统计部门又新增加审批、核准项目23项,扶余县第三次清理后最终保留审批、核准项目133项;此外,将第二轮清理后保留的75项最终审批权不在我县但需要经我县初审上报的审核项目取消了30项,保留45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县政府各部门上报的5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进行了确认,最终保留行政许可实施主体38个,其中行政机关33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5个,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15个。扶余县“双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根据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尽早建立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全县行使行政许可的部门及审批项目一并纳入服务中心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批服务“一站式”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