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在特定时间和空间条件下行为准则和约束,它明确了员工的权利和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的示范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对大家在规章制度的执行中有所帮助。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一
1、公务接待用餐范围:上级机关、领导来乡视察、调研、检查工作;兄弟乡镇来乡工作交流;乡政府及部门会议;村级干部来乡办事;各部门因公需要就餐的。
2、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乡政府食堂用餐。在本乡范围内就餐的,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安排就餐;确有需要安排在本乡范围外用餐,由对口接待分管领导请示书记、乡长同意后,方可安排,实行谁经手谁负责制度。
3、乡政府食堂接待用餐标准:市级领导及以上规格部门单位,接待标准为25元/人;本市科局级部门单位,接待标准为20元/人;村干部会议接待用餐标准为14元/人;盒饭标准为7元/人。接待用餐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标准的,要先报经书记、乡长批准。
4、公务招待实行对口接待、对口陪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特殊情况应报请书记、乡长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陪餐人员。
5、工作日期间中餐不得安排饮酒。
6、所有公务接待就餐的经办人员必须在就餐单上签字,并注明接待事由,及陪餐人员数,否则,不予以认可。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二
为热情周到、有礼有节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杜绝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餐规定:
(一)、村两委成员来镇办事需要安排就餐的,由联系领导安排在镇食堂就餐,标准为:15元/人,陪同人员为联系领导和联村干部。
(二)、县级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兄弟乡镇一般干部来镇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对口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要求,统一由党政办安排在食堂就餐,标准:20元/人,陪同人员仅限对口办公室相关人员。
(三)、县级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兄弟乡镇班子成员来镇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分管领导或对口联系领导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在指定饭店安排就餐,标准为30-50元/人,陪同人员为对口领导,必要时镇主要领导参加。
(四)同一时间,多个部门相关领导及人员同时来镇公务需要安排就餐的',除按规定报告审批外,人员能并桌的尽量并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五)双休日、节假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一律在食堂就餐。如遇亲戚朋友来访,确需在饭店安排就餐的,必须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安排。
(六)、县领导、县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省、市有关人员来镇指导工作的,具体接待事宜包括就餐由镇主要领导亲自确定、亲自安排。
(七)、所有接待及用餐,严格控制标准,从严控制陪同人员,除特殊需要,禁止香烟、高档酒水上桌。
二、餐费管理:党政办建立订餐登记,每季度与食堂饭店进行审核查对,不符合就餐规定或者不按规定签单的一律不予结算;如发现饭店价格偏高或不配合本制度执行的,除减少安排就餐外,年底部分餐费暂缓结算。
三、其他规定:未经镇主要领导授权,其他人员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签单,不准在本镇范围外用公款招待,不准以镇政府名义到下属企业拿要产品,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四、本规定自xxx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有的公务接待有关制度同时废止。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三
有关单位、部室: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的公务接待需求,根据公司《可控费用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望有关单位、部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公务接待用餐制度。
附件:《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的公务接待需求,根据《阿克苏市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特制定《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本着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业务部门联系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提倡节俭,杜绝浪费。
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安排,对各类公务接待实行领导审批制。
非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出差期间的餐费及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的互相宴请、馈赠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招待费属公务性开支,严禁私客公待、无客自请。
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随从人员;公司重要客户及招商投资人员;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工作交流的兄弟单位人员;来公司参加相关活动的外部人员以及其它必须安排的'公务用餐等。
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公司指定的餐馆就餐。
但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餐后,按程序报销,否则全部费用自理。
公务接待及就餐标准应严格控制,普通工作餐标准为50元/人;一般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 80元/人,特殊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100元/人。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的,须经 总经理批准。
公务接待用餐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无故超标准增加陪餐人员或虚报公务接待人数的,视情节轻重,对公务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200元,并通报批评。
午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15点30分前结束,晚餐时间应控制在22点00分前结束。超过规定就餐时间的应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向行政办公室汇报说明情况。无故超时就餐的对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当日各级值班人员陪餐时不得饮酒,否则,对其罚款100元,并按违纪通报批评。除公务接待就餐之外,不得单独领取烟、酒等,确有外事活动需要领取的,必须统一由行政办公室安排并做好记录。
申请单)需办公室登记盖章,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留,一份交公司财务作报销凭证。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办公室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主办科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资料《公务接待用餐制度》。凡未经正常审批的公务接待,办公室不予办理接待事宜。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事后又不补办审批手续的接待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行政办公室收到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或公司领导电话通知)后,严格按照标准到预定地点就餐。
就餐结束后,负责接待的人员应向餐厅服务人员核查就餐结算单,并开具税务发票,若超出就餐申请金额的需请示领导批示并填写超额就餐申请单。
注:结算招待费时,凭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用餐消费清单和税务发票到财务室结算,“三单”不全,财务室应拒绝结算,超出就餐申请金额的,由承待部门自行负责。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四
为明确公务接待的标准与程序,保证接待工作效果,合理控制费用开支,制定本制度。
2.1接待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
2.2接待应邀来院协助工作和合作单位的客人;。
2.3集团安排来院调研、培训或实习的员工。
2.4与上述接待对象相关的工作日程、食宿、用车、购买返程票等接待工作,均属于公务接待管理范围。
3.1来访人员由直接对口的业务部门负责接待;。
3.3省、市级政府部门及其它重要领导、学者等来访由总经理负责接待。
4.1集团内部人员接待。
4.1.3如需接待地承担(代垫)费用,需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
4.2集团外来宾接待。
4.2.1集团外来宾的接待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医院总经理确定并批准。
4.2.2来宾就餐可采用工作餐和招待餐两种形式。上级领导或来院指导工作的专家,经总经理批准,可安排招待餐,其它人员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安排工作餐。
4.3工作程序。
4.3.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工作的总体协调,包括交通工具、食宿安排、费用结算等,所需经费按照规定申请办理。
4.3.2集团内部人员到异地出差、调研、培训等需由目的地单位接待的,由所在地单位向接待地单位发出传真文件,注明人员所乘车次或飞机班次、联系方式及接待标准等信息。
4.3.3集团外客人需异地单位协助接待时,由所在地单位向接待地单位发出传真或接待函,注明客人身份、所乘交通工具详细信息、联系方式、接待标准、费用结算办法等信息。客人在异地发生的接待费用由接待地单位垫付,待客人离开后结算全部费用(包括食宿、用车等),并由接待地单位财务部门向客人所属地单位的'财务部门划帐。
4.3.4集团外来宾接待需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尽量缩小接待范围、节约接待费用。接待时一般不安排白酒、易拉罐饮料和烟,非经总经理批准,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
4.3.5公务接待发生的各项费用,需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或对口接待部门)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注明详细情况,报总经理签批。
4.3.6公务接待费用未经总经理签批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4.3.7接待客人需安排车辆时,一般只限市区内使用,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并安排;若需长途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安排。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五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一)园林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单位到我所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所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根据所领导指示安排指定陪同人员,制定接待方案。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所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单位及系统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30~50元标准。
(三)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机关要求标准确定。
(四)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领导签发的派餐单到食堂或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倡导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xx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襄办发[x4]9号),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对象。
按照“三个不接待”的原则,即“同城不接待、非公务活动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接待”,严格规范接待行为,具体接待对象主要为四类:
(一)上级领导机关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二)外地市教育部门来我市考察学习人员;。
(三)县(市)区来我局联系工作的党政领导;。
(四)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来我局汇报工作的科室及以上负责人。
二、用餐地点、招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根据招待对象和实际情况,分招待餐、工作餐、会议用餐三种类型进行安排。
(一)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
(二)招待标准: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招待餐、工作餐、会议用餐统一标准严格执行。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工作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所有接待餐一般安排本地中低档酒水,不得提供香烟。中午接待一律不安排酒水。
公务接待实行经费预算审批制度,按照“科室申请,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招待餐和工作餐报批程序:
(三)承办科室持审批单到指定就餐地点按标准进行安排。
会议用餐报批程序:
1.会议承办科室写出会议经费预算报告(大型会议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2.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办公室签署意见;。
4.局分管机关及分管财务的领导依次签署审批意见;。
5.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就餐地点,承办科室具体负责落实。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应在一周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交办公室审核后再按财务程序核报。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一)公务招待管理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上级领导部门、外地教育部门、县(市)党政领导以及综合性会议的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口科室参与;其它招待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对口具体承办。
(二)严格执行审批地点和标准。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审批地点和标准安排用餐。在审批地点外安排用餐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审批金额的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各科室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审批制度,严禁无单自行招待或先招待后补单的行为,凡未按程序审批的招待,一律视为私人行为,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严格进行考评。各科室招待费开支必须比上一年度只减不增,纳入局对各科室工作目标考评。
招待费支出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核结算,财务科按程序负责审批报帐。办公室要按照市统一要求,定期公布招待费开支情况,接受监督。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八
为进一步推动水利局党风政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节约开支,压缩经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水务局具体情况,特对局有关公务接待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招待费开支范围。
1、上级机关来我局视察、调研、检查工作;。
2、外省、市县工作人员来我局办理公务;。
3、外商来我局洽谈投资项目;。
4、县直单位、乡镇来我局办理公务确实不能返回的人员。
二、来人招待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水利大酒店就餐,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可在其他饭店招待,如上级的重要来宾、检查、大型会议等,或水利大酒店没有能力接待时,方可到其他饭店。
三、来人招待采用报告制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党委领导及各科室需安排就餐的,必须报告局长,经同意后,由办公室按标准开出就餐通知单给指定的酒店统一安排。餐费结算应两单合一,有就餐通知单,有菜单。每菜单上应有承办人最终签字。中央、省、市、县领导等特殊来宾需提高标准的,由办公室按领导指示统一安排,烟酒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按程序领用,一律不准用酒店烟酒。
四、开支标准(不含烟酒)。
3、省内外其他县(单位)来人,确需安排就餐的,标准为每人每餐35元。
5、乡镇来人到局办理业务,确实不能返回的,按标准每人每餐20元。
6、县直部门、单位之间工作交往,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
五、陪餐人员。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友邻省、市(县)来人,根据业务对口原则,陪餐人员应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局直有关单位或科室负责人。陪餐人员一般情况下控制在3-4人。
六、接待上级领导或外来投资者,要体现热情与真诚。确需用酒的,应尊重客人的意愿。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安排就餐确需邀请县领导陪餐的,应及时请示,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到乡镇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不在乡镇就餐,确需在乡镇就餐的,应严守县戒酒令,不准饮酒,就餐从简,并与办公室联系。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九
为热情周到、有礼有节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杜绝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餐规定:
(一)、村两委成员来镇办事需要安排就餐的,由联系领导安排在镇食堂就餐,标准为:15元/人,陪同人员为联系领导和联村干部。
(二)、县级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兄弟乡镇一般干部来镇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对口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要求,统一由党政办安排在食堂就餐,标准:20元/人,陪同人员仅限对口办公室相关人员。
(三)、县级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兄弟乡镇班子成员来镇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分管领导或对口联系领导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在指定饭店安排就餐,标准为30-50元/人,陪同人员为对口领导,必要时镇主要领导参加。
(四)同一时间,多个部门相关领导及人员同时来镇公务需要安排就餐的,除按规定报告审批外,人员能并桌的尽量并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五)双休日、节假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一律在食堂就餐。如遇亲戚朋友来访,确需在饭店安排就餐的,必须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安排。
(六)、县领导、县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省、市有关人员来镇指导工作的,具体接待事宜包括就餐由镇主要领导亲自确定、亲自安排。
(七)、所有接待及用餐,严格控制标准,从严控制陪同人员,除特殊需要,禁止香烟、高档酒水上桌。
二、餐费管理:党政办建立订餐登记,每季度与食堂饭店进行审核查对,不符合就餐规定或者不按规定签单的一律不予结算;如发现饭店价格偏高或不配合本制度执行的,除减少安排就餐外,年底部分餐费暂缓结算。
三、其他规定:未经镇主要领导授权,其他人员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签单,不准在本镇范围外用公款招待,不准以镇政府名义到下属企业拿要产品,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四、本规定自x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有的公务接待有关制度同时废止。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
(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
(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
(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
(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一
(二)严禁用公款在部门之间相互宴请;违反规定的一律由召集人自己买单;。
(三)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督查公务的.宴请;。
(四)严禁在参加培训、学习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就餐的,由承办者向分管主任提出申请,说明来客单位、人数和事由并填写《公务接待派餐单》,经审批同意后,按派餐单指定的地点和标准就餐。否则费用一律自理。
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同级单位领导洽淡工作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因公务接待需要陪客,原则上按科室对等进行安排。
接待费结算时,必须附有派餐单、原始菜单(经办人、审核人签字认可)和发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及违反本规定的餐费。
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因工作要求需加班就餐的,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办理以下手续:
1、事前向分管领导申请,提出加班事由、人数。
2、经分管领导批准,到综合科填制加班派餐单,执行午餐、晚餐每人次15元、早餐每人次5元的标准。
3、加班就餐票据(附有派餐单、原始菜单),统一由综合科审核后,每周一次交分管主任、主任签批。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二
为了更好的做好项目参观内部接待工作,为宾客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现场服务和满意的膳食服务。
房产后勤管理部。
岗位职责。
现场厨师班长负责菜品的质量验收、菜肴的配制与装饰,协助厨师大班长工作;。
现场厨师负责菜肴的制作,保障质量,按时出菜。
4.1房管部未移交项目的万科内部接待流程。
4.1.1膳食主办接到接待信息时,即与发件人对接、沟通,明确接待时间、地点、所接待人物、接待标准,结合宾客特点与厨师大班长制定菜谱、酒水并根据服务所需的车辆、工作人员数量反馈给发件人确认,负责监督和跟进接待事务;并将接待信息发送地产相关人员及公司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4.1.2业务主办接到膳食主办的接待信息后,根据接待计划安排接待现场和样板间安全、保洁、服务员、车辆的工作,在宾客到达前1小时准备工作完毕。所有接待服务人员精神饱满、bi规范、通讯工具良好,保持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烟头、杂物。
4.1.2.1技术组工作流程。
接到控制中心通知后,根据各餐饮/参观接待地点、路线要求,提前五小时检查、调试灯光、音响、区域照明、空调设备。
1)空调设备。
技术人员在餐饮/参观前一小时开启空调设备,视具体情况提前开启其他必要区域的通道;。
2)就餐场所照明设施。
就餐开始前一小时开启所有(视具体情况而定)场地灯饰。
3)音响设备。
a)严格按照业务主办/膳食主办所对接要求进行调试,一般技术要求灯光开启不要太强或太弱,并注意灯光的扭转方向避免破坏周边的设施。
b)稳固摆放麦克风,按照设备开机程序开启音响设备,并逐一调试每个麦克风音量,力求均衡无反馈声和嘈杂音(视与地产项目对接要求而定)。
c)若宴会期间要卡拉ok,技术员需提前准备好卡拉ok歌碟、目录,方便查阅点歌。
4)技术人员根据控制中心指示,负责在夜间开启园区路灯。
5)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反馈至项目房管员进行核查。
4.1.2.2安全班工作流程。
接控制中心通知后,根据餐饮/参观地点、路线要求,安全岗提前一小时开启相关区域门锁及责任范围内电源。
1)岗位设置。
在原有岗位基础上至少提前1小时增设相关警卫岗位。
2)标识指引。
视来访人数、来访车辆放置人员指引标识和车位导向标识。
3)现场控制。
路口岗、大门岗各1人负责与来访人员方向指引、问询工作;停车场出入口各1人控制车辆有序停放。
4)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控制中心,并由控制中心通报项目房管员进行核查。
5)控制中心应在每次发布接待通知时明确告诉各岗位本次接待要求、接待路线和其他特殊要求,并提前两小时向业务主办/膳食主办/项目房管员及其它各部门负责人通报整体餐饮/参观接待准备情况并予以记录,对未完成的准备工作予以督促和跟进,来访人员达到半小时前再次向业务主办/膳食主办/项目房管员及其它各部门负责人通报整体餐饮/参观接待准备情况并予以记录,对未完成的准备工作予以督促和跟进。
4.1.2.3保洁班。
接控制中心通知后,根据餐饮/参观地点,服务员提前4小时准备相关工作。
1)现场布置。
接控制中心通知后,根据餐饮/参观接待地点/路线要求,提前五小时清洁相关区域;并根据相关要求,提前五小时布置餐饮/参观接待现场。
2)物资准备。
3)现场服务准备。
在就餐开始前,服务人员提前1小时到场准备茶水、摆好杯子。
4)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控制中心,并由控制中心通报项目房管员进行核查。
4.1.3.1膳食组。
1)材料准备。
接通知后,根据就餐人数、饮食习惯、餐饮费用标准、就餐时间等内容订购相应餐饮材料(蔬菜、肉类、调料、酒水等)。
2)餐具准备。
根据就餐人数准备好充足的餐具(茶位、菜碟、碗筷、勺类、酒杯等等)。
3)烹饪。
根据厨师特长安排不同厨师烹饪不同菜式。
4)特殊准备。
根据来访人员国籍确定订购相应西餐、日式菜等。
5)以上所有工作需在就餐前半小时内完成,就餐前1小时将准备情况反馈至控制中心,并由控制中心通报项目房管员进行核查。
4.1.4接待过程中,服务人员不得大声喧哗,文明礼貌、规范服务;接待完毕后,对现场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对现场卫生进行清理;对接待剩余可存放物资回收仓库登记保存。
4.1.5膳食主办负责对接现场陪同负责人对《用车申请表》、《项目参观万科内部接待服务费用表》签字确认,对服务结果进行沟通、反馈。
4.1.6膳食主办负责接待服务费用的审核、填单、报销。
4.2已经移交物业服务中心管理项目的万科内部接待流程。
4.2.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接到膳食主办的接待信息后,根据接待计划安排接待现场和样板间安全、保洁、服务员、车辆的工作,在宾客到达前1小时准备工作完毕。所有接待服务人员精神饱满、bi规范、通讯工具良好,保持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烟头、杂物。
4.2.2其它相关内容参考。
4.1要求。
4.3现场服务标准。
4.3.1接待要求。
4.3.1.1部门相关接待负责人须提前十分钟在主要入口处迎候。
4.3.1.2形象岗须精神抖擞,室外巡逻岗须于大门内道路旁负责车辆引导,并在停车场加派临时岗,负责车辆停放指引和开启来宾车门。
4.3.1.3来宾下车后,可按与地产协商的接待要求和《房管部接待工作信息表》的安排确定参观路线。
4.3.1.4参观完毕,视与地产协商的接待内容指引来宾进入就餐区,来宾进入就餐区前半小时服务人员需摆放好所有就餐所需用品,待来宾入座后服务人员及时按程序提供相关服务,来宾就餐期间服务人员需在5米外等候提供服务,来宾用完餐准备离开时,以上迎接人员须将来宾送上车并目送来宾离开。
4.3.2餐饮/参观接待事宜保密规定。
4.3.2.1集团、地产领导带入的客户餐饮/参观接待内容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信息;。
4.3.3.2地产项目有保密要求的餐饮/参观接待事宜,按地产项目要求执行。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三
为了使我镇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一、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周到、得体、大方、安全、节约、凭能力、按标准”和“对口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积极做好接待工作。
二、镇政府的接待要提前请示书记或镇长,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凭接待卡负责接待;属各部门接待的要提前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各部门负责接待的客人,接待经费由各部门负责。
三、需要开工作餐的,原则上在镇政府饭堂就餐;如特别重要接待餐,经请示书记或镇长后,可到到镇政府指定的饭店就餐。
四、开工作餐要本着“厉行节约、对口对等”的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员,非有关人员不开工作餐。
五、严格执行宴请标准。原则上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餐不能超过40元,副处级至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每餐不能超过30元。村干及一般干部因公需开工作餐的,每人每餐不能超过10元。不能随意超出标准,特殊情况要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如擅自超标准接待的,餐费由经手人自理。
六、工作餐及宴请所用的酒、水果等,原则上应是本地土特产,严格控制名酒、名贵菜谱,不上香烟。
七、边远山区的村干因参加会议或其他公事,当日不能来回需要住宿的,原则上由办公室报请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住湛岑旅社,按现行差旅费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交纳房租费;各部门订房的房租由各部门自己负责。
八、接待经费必须日清月结。镇政府的接待经费由办公室、财会室一起在月底结算;各部门接待经费由各部门自行结算。每月结帐后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再由主管领导向书记、镇长汇报。
九、任何人都不能不经批准,擅自挂账欠数,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制度与过去下发文件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接待程序,推进接待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充分展示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省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综合部是公司接待工作管理者,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接待方案;(二)负责迎来送往;(三)负责安排食宿;(四)负责组织活动;(五)负责收尾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根据需要,协助综合部完成相关接待工作。
第三章具体规定。
(一)坚持热情、诚恳、周到、节约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包括客人食宿安全、财物安全、交通安全等。
(三)坚持综合部归口管理原则。机关所有来宾接待一律由综合部归口管理。
(四)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凡遇到超出职权范围,难以解决的问题,应主动向公司领导请示。
第六条接待对象和范围。
接待对象主要包括到公司检查、指导、联系、协调工作的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商业合作伙伴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接待范围由综合部视具体情况安排迎送、食宿、用车等。
第七条接待办法。
实行凭单接待,登记备案,核准报销的办法。
(一)凭单接待。接待对口部门在来宾到达前,必须提前三日(特别是重大接待),最迟不得晚于一日(仅限一般接待)填写接待申请单(见附件1)报送综合部。
(二)登记备案。综合部根据接待申请单做好接待登记薄(见附件2)填写工作。
(三)统一结算。接待费由综合部统一结算。所有费用票据,必须由综合部经理审核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到财务部报销。
在接待过程中,因临时需要购买的物品(如烟、茶及有关物品),必须经公司领导或综合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第八条对接待人员要求。
(一)注重仪容仪表,规范着装,举止大方。
(二)热情周到,以礼相待,一视同仁,遵章守纪。
(一)制订接待方案。
1.接待对口部门应主动向综合部提供有关活动的性质、目的、特点、程序,以及宾客的基本情况,如性别、年龄、职务、生活有无特殊要求等信息,综合部围绕活动总体目标,制定出可行性的接待方案。
2.制订接待方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接待计划内容应尽量详细周密。日程安排要体现出高效率、快节奏。
主要内容应包括:食宿地点和标准、活动日程、礼仪安排、陪同人员、交通用车、宣传报导等。
(二)接待方案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1.综合部制订接待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明确参加人员。综合部视接待需要确定参加人员,如需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则通知部门负责人,由其落实本部门参加人员。
3.分配接待任务。召集参与接待工作的全体人员,将任务逐项分配,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把接待日程表(见附件3)印发给有关人员,便于提前准备,相互协同配合。
4.综合部要在宾客到达前,检查落实接待各环节安排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迎接宾客。对一般来宾,由综合部经理负责,综合部经理安排相关人员前往迎接;对上级领导和重要来宾,则由公司领导亲往迎接,相关人员陪同。
2.安排食宿。接待人员应严格按照综合部经理规定的食宿地点和标准进行安排。
3.商定活动日程。住宿用餐安排妥后,接待人员应与来客中的负责人商定活动日程,如需变动,在充分尊重来客意愿基础上,对原定日程作适当修改,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4.组织活动。接待人员要按日程精心安排组织各项活动,预订返程车(机、船)票。
5.收尾工作。有关部门要协助综合部做好接待后的收尾工作。包括向客人征询意见,把订好的返程车(机、船)票交给客人,请客人办理有关离开手续,确定离开住地时间,安排交通工具、送站,结算各种帐目等。
(四)接待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在接待过程中,有关各方既要必须严格按照接待方案行事,又要及时妥善地弥补接待方案中难免出现的疏漏,机动灵活地处理接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保证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礼仪活动类型及接待要求。
第十条礼仪活动是接待工作的一种重要类型,从形式上分,主要有庆典仪式、开幕仪式、签字仪式、颁奖仪式、招待会、茶话会、宴会、文艺晚会等。
第十一条对于重要的礼仪活动,综合部要全力以赴,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对一段时间内各部门、各类型的礼仪活动,归口汇总,全面掌握,分出轻重缓急,提出计划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综合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分工完成各自职责,对“结合部”和有分歧的问题,综合部及时牵头,组织协调。
第十三条在礼仪活动进行中,各部门必须按既定方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或出现意外问题,必须及时上报,按活动指挥者意图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由关系单位主办的礼仪活动,综合部应当围绕公司领导需要,做好服务工作。一是了解有关活动信息(如规格、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背景材料,尤其是与公司的关系等);二是与主办方加强联系,向领导及时汇报动态信息;三是陪同公司领导参加活动,及时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附件1:《接待申请单》。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2:《接待登记薄》。
附件3:《接待日程安排表》。
热门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五
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工作的管理,促进对外接待工作规范化,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卓有成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各种对外接待工作,不含公司内部聚餐、外勤工作用餐开支。
三、相关定义。
1、宾客分类。
2、接待费用含:招待客户的住宿费;餐饮费;旅游费;娱乐费;烟酒费;礼品费等。
四、接待标准。
1.政府、行政单位的领导及分管人员相关接待标准。
《宾客级别划分及相应接待人表》。
2.公司客户相关人员相关接待标准。
《宾客级别划分及相应接待人表》。
3.业务类人员相关接待标准。
《宾客级别划分及相应接待人表》。
《接待标准级别划分表》。
1、宾客的级别划分原则上参考其职务,如需提高接待级别的,事前应向总经理申请。需提高接待级别的情况主要含:代表更高级别职务的领导出席的;事件关乎重大,需提高接待级别方能解决的。
2、总经理的亲友,由总经理指定接待级别。
1、宾客的接待由相应负责人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提前通知办公室,事前做好吃、住、行、费用及陪同人员的方案。
2、宾客(政府及客户)的方案由总经理核准。突发急需的接待,应事前电话请示相应领导。
3、接待负责人负责落实预算及方案的执行情况,宾客有会见公司领导意愿的,须沟通、安排好双方约谈的时间、地点。
1、a级宾客到达机场(车站),需安排好车辆及迎接人员前往迎接,需提前安排好贵宾厅。
2、接待人员需在宾客入住的客房内准备相关物品。
3、吃住行前应事前了解宾客的爱好、禁忌,在费用控制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宾客的合理需求。对于不合法、不合理需求须婉言拒绝。
4、接待负责人按接待标准、人数及天数申请烟、酒,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在办公室领取,接待结束后剩余的烟、酒须交回办公室保存,以备下次再用。
5、接待工作程度注重合法、合理、适度,接待人员的着装打扮、言谈举止注重端庄、礼节。酒席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6、宾客回程前,了解其喜好为其准备适量的特产、礼品,并妥善安排人员送机(站)。
7、每次接待工作结束后,须总结行程、费用及取得成效。对有特别嗜好、兴趣与特点的宾客需详细记载,以便之后接待作参考。
七、费用控制及报销。
1、接待费用的支出与公司经营目的与要求要相一致,节约开支、争取成果,充分考虑及认清每次接待的目的,合理接待。
2、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相应级别,如确实有必要超支,须事前请示总经理核准。
3、未办理《招待费用申请表》的任何接待,一律不得报销。
4、接待人员在接待工作结束后2天内必须将所有票据整理报账,一例一贴,按实报账,不得任何虚假,“假一罚十、假百辞退”。
5、烟酒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适量库存。烟酒费用按月据实结算(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由办公室挑选多家合适的酒店、饭店等,签订接待合同作为定点接待用地,据实发生的费用,按月结算(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八、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行政办公室,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相关表单:《招待费用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