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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一
(一)幼儿自身发展的需求。
首先,幼儿自身是非常渴望得到他人的赏识与关注的。其次,幼儿的发展除了受智力因素的影响外,很大程度上也会受到非智力因素的影响。赏识教育对幼儿的性格、情感、兴趣等方面的培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最后,适当的赏识会让幼儿学会感恩、感激,从而使幼儿能够注意和欣赏事物积极的一面。恰当的赏识能够给幼儿带来积极的体验,让幼儿养成良好的个性。当幼儿在一日生活中出现困惑甚至失败时,教师更应充分肯定幼儿,通过多种形式鼓励支持幼儿,使幼儿从内心真正感受到教师的关怀与尊重。
(二)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要求。
育方式可以拉近家长与教师之间的距离,营造轻松愉悦的家园氛围,有利于家长积极参与家园合作,使教师积极地开展教学工作,实现更有效的家园共育。
(三)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需求。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而赏识教育也同样认为幼儿拥有无限可能,并要求教育实施者尊重幼儿的独立人格,鼓励幼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赏识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探索模式,是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必不可少的教育方式。
惩戒教育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预防失范行为和危险行为,二是对失范行为进行否定、评价和纠正。值得注意的是,惩戒与惩罚是不同的。惩戒强调“戒”,而惩罚强调“罚”;惩戒针对的是犯错的行为,惩罚针对的是犯错的人。因此,我们要将惩戒教育与惩罚教育区别开来。正确适当的惩戒教育有利于幼儿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此,幼儿园教师有必要对幼儿进行合理的惩戒教育。
(一)幼儿自身成长的需求。
幼儿在成长过程中总是容易犯错。从伦理上说,幼儿出现不规范的行为或不适宜的言语会对他人甚至自己造成一定的消极后果,这种消极后果往往会阻碍幼儿的健康发展。这时就需要幼儿园教师运用合理的惩戒教育帮助幼儿纠正不良行为,消除不良后果。因此,惩戒教育在幼儿的成长道路上是非常必要的。
(二)惩戒权合理使用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的权利。同样,《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指出教师可以用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这些政策法规虽未明确惩戒的方式,但幼儿园教师作为教师群体中的一分子,也是拥有惩戒权的,这也并不代表幼儿园教师可以滥用惩戒权。同时,教师也绝不能将惩戒上升到体罚甚至变态体罚。
(一)面临的问题。
过度便会使惩戒发展为惩罚甚至体罚,这不仅不利于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惩戒力度不够或者不惩戒,就无法改正幼儿的不良行为。
(二)面临的挑战。
无论是赏识教育还是惩戒教育,目前都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幼儿园教师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提高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的有效性。
(一)幼儿园教师应提高自我监控能力,增强职业素养。
教师自我监控能力是指教师为了保证教育的质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教育教学活动本身作为意识的对象,不断地对其进行积极、主动的计划、检查、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的能力。[3]因此,为了提高自我监控能力,幼儿园教师不仅需要关注教育教学过程,而且应关注教学活动后幼儿的反馈,并对这些反馈不断进行总结与反思,从而做到合理科学地运用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同时,无论是对幼儿进行赏识教育还是惩戒教育,幼儿园教师的教育出发点都要基于对幼儿的爱。幼儿园教师在教育中不仅要有爱,而且也要让幼儿感受到教师的爱。幼儿园教师真正热爱幼儿,就会带着温度、带着理解、带着激励去对待幼儿,用赏识教育或者惩戒教育促进幼儿的发展。因此,幼儿园教师要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做到心中眼中都有幼儿。
(二)幼儿园教师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实现家园共育。
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是日积月累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需要家长与教师共同努力,指引幼儿行为。因此,幼儿园教师要积极与家长展开沟通交流,改善幼儿生活和受教育的整体环境,充分实现家园共育的目的。教师可以通过家长会、家访、校园亲子活动等方式与家长建立联系,并向家长传达正确的教育观念,帮助家长养成正确的赏识观与惩戒观,使家长在对待、处理幼儿不合理行为时能与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保持一致:幼儿表现好时给予赞赏,而幼儿表现欠佳时教师和家长共同监督,实现家园共育。
(三)幼儿园教师应合理把握赏识和惩戒的力度。
幼儿园教师进行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时要做到因材施教,对不同的幼儿、不同的教育事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同时,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行为进行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时,应坚持公正原则、灵活原则、及时原则。赏识和惩戒作为两种基本教育方式,如果能得到合理的利用,会产生好的效果。但是,如果不合理的使用赏识或者惩戒都会产生不好的效果。[4]因此,幼儿园教师需要掌握赏识和惩戒的力度,将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结合起来,做到赏识中有激励,惩戒中有鼓励。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二
单位:大河第八小学时间:智渊2012年4月17日。
(单位:红寺堡大河第八小学作者:张智渊时间:2012-4-17)。
我刚刚从学校里毕业,就接了六年级的数学,我们班的马宏兵是。
一个典型的学困生,数学成绩一直上不去,并且比较懒惰,成绩不理想也不主动学习,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对此我感到压力很大,但是有一点好的方面就是他挺聪明,学其他的东西挺快。
刚开始我用了很多方法但是都收效甚微,有一天我在网上浏览,无意间打开了赏识教育,看了刘宏老师的演讲,了解了一点他的教育思想,那就是赏识教育。
这种理念培养了一大批“周婷婷”,被新闻媒体称为“周婷婷现象”。
赏识教育是一种尊重生命规律的教育,总结的“花苞心态”调整。
了无数家庭教育中的“功利心态”,总结的“生命像一条河”、“全纳思维”、“先骄傲、后成功”等思维方式使许多家庭走向了和谐、幸福、美满。赏识教育是人性化、人文化的素质教育的好理念。它是实现自身和谐、家庭和谐、亲子和谐、团队和谐的秘方;是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
周宏老师的赏识教育思想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就想这种办法也许。
对马红兵很有效,于是我在上课时候主动叫他回答问题,叫他上黑板做题,但是针对他的问题我不能给他太难的题,所以每天每节课我都会叫人上黑板,做不同难度的题,而对于马红兵我就让他做不叫简单的,我估计他能做出来的题,第一次我让他做了一道六分之一加六分之五的题,他做对了,我们全班为他鼓掌,并且我一再强调他的进步非常大,同学们也异口同声的肯定,马红兵满脸带着笑容坐下了,第二天我叫人上来做题的时候一向不举手的他也举起了手,我叫他上来同样让他做它能够完成的题,他又做对了,我们继续鼓掌,夸奖。从此我每天都会叫他上黑板做题,题的难度慢慢加大了,他上来的此说越来越多了,胆子越来越大了,上课敢举手了,不会的问题敢主动提出来了,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了,一个多月以后我发现他彻底变了,知道自己主动学习了,又是上黑板做题也错,但是他不再害怕了。期末考试的时候他考了71分,是一个让我没敢想的分数。刚开始给他们测验的时候他总是考十几二十几,最多三十左右,考完试我们又为他鼓掌,一起肯定了他的进步。这学期来他继续像上学期最后那样主动,积极。
马红兵的进步也是我的进步,使我认识到了一种全新的教育思想。
并表扬,逐步形成燎原之势,让孩子在“我是好孩子”的心态中觉醒;相反的批评教育的特点是注重孩子的弱点和短处——小题大作、无限夸张,使孩子自暴自弃,在“我是坏孩子”的意念中沉沦。不只是好孩子应该赏识,所有的孩子都需要。孩子是脆弱的,敏感的。适当的赏识是一种正确的爱,也是对孩子的一种鼓励和赞赏!有益于保护孩子成长的天赋,激发孩子内心的潜力,把成长的快乐还给孩子,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三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指出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学生,不是为了给学生造成痛苦,而是为制止不正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简言之,教育惩戒与赏识教育同为教育手段,惩戒和赏识皆是针对不同的教育情境采取的不同的教育方式。只是惩戒相对于赏识而言,它要对学生的不当行为施以不愉快的结果。因此行使惩戒时,一定是在关爱学生的基础上适当惩之以法,引以为戒。
1.惩戒讲究正当的程序。教师用于惩戒的规则必须提前确定地让每一位学生知晓,实施惩戒之前要给犯错误的学生足够的提醒与告诫,要给学生辩解的机会与权利。例如新学期开学或接手新班,我们往往要和学生一起制定班规,班规以褒为主,惩辅之。
2.惩戒讲究罚之有度。惩戒只是手段,其目的是引起学生思与行的警觉,促其进行自我教育,所以教师在实施惩戒时一定深思方法是否恰当,度的把握是否合理,忌盲目暴躁地罚代替所有的教育,它可以和其他教育并行。
3.惩戒讲究艺术。惩戒教育不是单纯的让学生受到惩戒,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它的目的是教育。于洁老师的《我就想做班主任》一书中说过:我批评过这位学生后,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一定观其言行,察其表现,抓住机会表扬他一次。
魏书生老师惩罚犯错学生写反思、唱一首歌等,都非常具有艺术性和教育性。
4.适当的惩戒利于学生的社会化发展。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时时处处充满各种规则,恰当的教育惩戒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锻炼出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
5.适当的惩戒利于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现在的学生都非常会察言观色,效仿旁人,但因这一群体是发展中的人,是非观念往往不够清晰。适当的惩戒有利于“杀一儆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以上“三讲究”和“两利于”是自己的一点思考。还想提醒各位老班:在面对犯错误的学生时,当觉察到自己的情绪不正常时,我们可以先远离学生,等自己冷静下来再处理,做到无冷静不教育。
总之,我们不能满足于不让学生做什么,我们更应该让学生明白可以做什么,并且让学生努力做成。奖惩分明,宽严并济,用人格影响人格,用生命影响生命,这样有温度的教育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四
近期,按照年初既定计划,一直在开展失信惩戒的制度研究与起草工作。项目组同志们发挥各自优势,集思广益,在制度起草过程中付出了较多努力。
期间,有一些点滴思考,在起草文件中我作了一些记录,供同仁分享。
一、明确失信的定义。
逻辑学上讲,有了精准的定义,才能有明确的外延,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范围”。以上命题的逆否命题是,如果定义没有考虑清楚,就难以有明确的外延。我们在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比如失信范围到底有哪些,讨论中的症结其实是对失信的定义没有搞清楚。失信行为要聚焦“弄虚作假、承诺了不兑现、谎报瞒报”等问题。
二、失信的认定与惩戒。
失信行为存在于各业务板块,认定由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实施更为合适,这样既能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优势,又能利用好既定的工作职责界面,缩短工作链条,提升认定效率。笔者之前一直不同意惩戒是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我们的惩戒措施主要是人事及评优方面的限制性条款,理应由负责人事及评优职责的职能部门来落实惩戒措施。南宁市出台这方面制度时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最终还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来具体执行惩戒,因为组织人事部门掌握着所有人员的人事信息,这是落实具体惩戒措施的原始基础。
三、失信惩戒是否和违规违纪处理并行。
失信行为不同于违规违纪,二者在逻辑关系上是一种交叉关系,一种行为既是违规违纪行为,也是失信行为。还有,只是违规违纪,没有失信;只是失信行为,构不成违规违纪。
责任追究和失信惩戒可以并行。比如逾期还贷,银行既可以把逾期还款人放入失信记录,让其以后再贷款申请受到限制,也可以在对方长期不还款情况下,让法院执行收回其抵押的资产。同样,具体到企事业单位,一个人在发生违规违纪自然要受到纪律检查部门的责任追究,如果在违规违纪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提供虚假信息,自然要也要受到失信惩戒措施的限制。二者可以并行实施,不存在从重或者从严的选择情况。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五
优秀的教师以严苛的管理方法成就许多孩子的一流大学梦,但又因对违规违纪学生施以惩戒而遭到惩罚并撤销评定职称。教育需要规则,给学生规范以促进奋发向上,给教育以适当惩戒权助学生自律成材。教育适当惩戒,理所应当。过分溺纵,易助虎为患。
规则为径,成果为山,循径登山,方能行以致远,俯瞰众山。
西方哲学家有言:”人有两件东西不能抛却,一为头顶上的星空,二为道德下的自由。有规则才能成大事,无以规矩成方圆。”作为学生,我们本不应该在拼搏的年纪里贪图享乐,在本该成就功满的年纪里懊悔自责。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捍卫另一棵树,一阵风吹动另一阵风,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若想唤醒许多懵懂无知少年的“灵魂”,施以鞭策与鼓励方是长久之计。过分体罚与鞭策会使学生在敏感多心的年纪里患上忧郁等不良情绪,小则危害一时,大则毁掉孩子一生。教师施以合理惩戒,在教书育人同时也能护育孩子心灵。
惩戒是舟,鼓励是海,乘舟泛海,方能泛浪起伏,纵享美景。“成功的花儿,人们只羡慕它的娇艳,尔当初,他浸泡在泪和血水中”,冰心如是道。曾经“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的教育方式给我们以启迪,——适当鼓励一点点便能助人大跨步。时代催生先进教育观念,过去等惩罚落后的教育方式已被历史的车轮碾压成渣,新时代师生倡导亦师亦友的和谐关系。教师施以合理的鞭策,学生心甘情愿的接受,那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和“和人类辛勤的园丁”称谓便是实至名归。国外教师体罚需申请上报并对体罚年龄有上限,相关规则制度较为完善。探索中的教师惩戒权应借鉴多方。
惩戒是曲,善意是谱,依曲成谱,以惩戒之方式达到善意目的。
在《通往奴役的自由之路》中提及,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相对的自由是规则的约束。我们支持教师的惩戒,但倡导合理适度有效。我们也极度反感一些却为人师表却以变相体罚鞭打孩童的恶人。社会需合力查清教育界乱象。山东作为高考大省,升学压力众人皆知。家长心疼孩子但也要培养正确观念。教育局应协调统筹多方意见制定相关法规。唯有社会多方发力,教学互乐才成可见之景。
给予教师合理惩戒权,既鼓励了学生又惩戒了老师。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六
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个与家长合作采取惩戒教育措施取得成功的实例,给了我很多回味和思考。
几年前,我调到金花小学任教,接任五年级班主任。听前任班主任介绍,这个班在二年级起就几经村点合并,是有名的杂牌班。一年一换班主任,纪律全校最差,学习成绩连年全乡倒数,而且班上有一种“特殊的班风”——偷盗成风,屡禁不止。
开学初,我就着手对班级进行了《守则》、《规范》、养成教育、行为习惯等思想教育,大力进行班级纪律整顿,狠抓班风的转化工作,多少有一点起色。接着又结合班情制定班务管理制度、班级奖惩制度、文明学生评选标准,来一个转急弯、下陡坎的转化工作,后来又进行了针对班级违纪违规、小偷小摸的现象进行惩戒,班级呈现出了一片良好的景象。
可是每周内都会隔三岔五出现:张三不见了钢笔,李四找不到文具盒,王五的硬皮作业本不翼而飞了的现象时有发生。班内对几个重点人员的监控很凑效,怎么也查不出新的“嫌疑犯”来,一直持续到“十一”假。在“十一”假期间,由于学校不能全封闭,各班教室门不够牢固,学校自三年级以上各班均发生偷盗学生作文集的事件,全校共丢失了80多本各种类型的作文集,学校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侦破活动未果。
事过几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班的学生木小凡成为这次盗书事件的重大嫌疑犯,说来令我大吃一惊。一个周三下午,一名住宿生是木小凡的好朋友,到离学校不远的木小凡家里去拿菜,在木小凡卧室里玩时无意中发现他床底下的纸箱里有很多作文集。这名住宿生趁木小凡不在房间时看了一下,正是学校各班被盗的作文集。那名学生把这一重大发现悄悄告诉我时,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因为木小凡在班上是一个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尊敬老师的学生,我接任本班班主任曾多次表扬过他。毕竟事实如山,不得不令人信服。“十一”假盗书事件终于有了结果,学校妥善处理后,但我的后续教育工作未完。
我深入到木小凡家了解情况,原来他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学生——四岁时妈妈不幸病逝,爷爷奶奶非常溺爱这个长孙,后来奶奶去世,爷爷年迈,爸爸未娶常年外出打工,他由有残疾的未成家的大伯监护,家庭显得有些贫寒。听他家邻居说,木小凡读二年级时因有一次偷吃邻居家商店的副食被大伯严厉惩罚了一回,年底爸爸回家后听说大伯惩罚的有些过重,生气地与大伯吵了一架。自此木小凡虽然有大伯照看,也只是管吃管穿,正面教育的很少,时有偷偷摸摸的行为,大伯有顾忌,不能把他怎么样,时间长了养成了他惯偷的坏习惯。由于我初来乍到,对他了解的太少。只是我接任班主任后“新官上任三把火”,教育及时,措施得力,监控得当,他才由公开转为隐蔽,致使我“不识庐山真面目”。
此后,我结合班会、晨会和思想教育课加大了对木小凡的教育力度,一般都是恻隐性的劝导。不定时地找他谈话聊天、讲故事、说笑话,举一些很有教育意义的事例开导他,希望他有很大的转变。秋季算是顺利度过了。可是第二年春季,木小凡偷瘾复发,虽然在班内学校里不再偷盗了,可邻居们遭了殃。两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先后偷邻居家、商店、米面加工房、卫生所、亲戚家等钱物10多起,捉住了他承认错误,没捉住他百般不认账,屡教不改。2006年秋,他爸爸多次听邻居在电话里诉说孩子的偷盗事件后,为了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地把他从金花小学转到江苏打工地的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又因偷盗被爸爸惩罚悄悄出走,爸爸和工友们找了几天,最后请警察帮忙才找到,只有弃学在工地上闲玩,老毛病一犯再犯。2007年春不得不转回本班就读。
他爸爸无可奈何地找到我说:“我家小凡,从小养成了好偷的习惯,与我常年外出打工没有正面管教有直接关系,现在确实是‘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真是丢尽了人。我对他失去了信心,恨不得不要他。现在只有麻烦老师给我管教管教,只要他再偷,我就报警送他到派出所算了。”
我听着家长的肺腑之言,望着家长无限期望忧伤的眼神,心里感到十分痛惜,想到孩子虽然手脚不好,但在学校里在班上还是非常听老师话的,转化他应该有一些希望的。我安慰和劝告家长:“教育孩子要有耐心,需要时间,要有诚意,更要细心。不能‘破罐子破摔’,一同想办法制服他,让他迷途知返。要相信‘功到自然成’的道理。”就与家长一起分析了木小凡养成惯偷习惯的根源:母亲去世缺少母爱;家庭较为贫寒无主妇做饭吃的不够好嘴馋,要吃零食无钱购买生邪念;小时候偷盗被大伯管教你与大伯争吵,在他幼小的眼里给他一种支持的错觉;争吵后没有向大伯道歉和做必要的交代,大伯不好进行管教;偷盗邻居的钱物后你总是赔偿,没有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惩戒,致使他胆子越来越大,屡禁不止。
最后,我与家长商议了一个管教木小凡的“行动计划”——学校和班级故意不给木小凡报名,要他和家长写出切实可行的保证书,让他认识到再犯错误就没有学校读书了;家长必须暂时在家进行看护,与老师、邻居建立监督机制,进行电话联系,只要他犯错,家长必须给予必要的惩戒,让他明白犯了错误必然收到惩罚;当着大伯面签订管教合同,让他知道大伯有管教的权利;当面告知他在家犯错任凭大伯处置,在学校犯错任凭老师惩戒,使他意识到完全没有了保护伞;学校、家庭和邻居都做好木小凡犯错的书面记录,每次犯错都要写检查和保证,使他感觉到现在已经形成了立体的管教体系;要求家长外出打工后一个星期通一次电话,如实汇报自己的表现,年底打工回家进行兑现。这样使他完全失去了靠山,只有改正过错,重新做人。
果然有明显的效果:木小凡的爸爸在家监管了一个月就外出打工,他大伯消除顾虑,大胆管教;老师从正面进行引导,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木小凡神奇般的转变了,半年内没有在犯错误了,上初中就读也没有再偷东西了,彻底的改邪归正了。
通过很多事实和现象表明,思想教育、说服教育对大多数学生有效果;对少数学生毫无作用。笔者认为,惩戒教育作为教育和管理学生的一种手段,有效适度地运用在说服教育毫无作用的学生身上,能取到意想不到的效应:促进学生改正过错、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锻炼学生的承受能力,改变学生脆弱心理状况;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对学生的身心成长和未来发展有着积极的深远影响。惩戒教育有规范行为习惯的作用,充满着人文性,富有情感性。惩戒教育有度,恰到好处地运用。惩戒教育与家长合作,密切配合。惩戒教育与学生沟通,充分理解,心悦诚服地接受。然而,惩戒教育一直没有得到肯定和重视,甚至与体罚相提并论,谁还敢冒着违反师德规范的危险去尝试这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呢?教师也只能顺应社会潮流,在家长过分溺爱孩子的基础上还要强化师爱,勉强可以运用的思想教育也显得苍白无力,甚至说服教育也不敢运用。
教育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不是单边行动,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面结合。教育方法是灵活多样的,根据不同学生选择奏效的方法是永远值得探究更新的,寻求适宜有效的教育方法是未完的话题。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七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第十四条。
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第十八条。
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八
如今,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矛盾。由于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同,老师如何管理学生,成为了一道难题。老师是否应拥有惩戒学生的权力呢?我认为不应该。
在教师不具有惩戒权的当下,因体罚学生而出现意外的事件并不少见。如果教师拥有了惩戒权,那么这种事故是否会更加多发呢?这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严师出高徒”是很多人深信不疑的规律,所以,才会出现“惩戒合理”的思想和行为,甚至出现了家长建议老师以暴力教育学生的现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严师,应该是对学问对知识的认真负责,对教学的高标准与严要求,保证教学的质量和效率,而不是以棍棒教学,用暴力育人。
“熊孩子”是当今受人关注的社会话题之一,每一次有熊孩子事件发生,总会伴随着几乎人人喊打的暴力现象。暴力有时可以压制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以暴制暴成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那么,整个世界都将处于无休止的战火之中。
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熊家长”,真正应该改变的是家庭教育。仅依靠暴力,即使孩子暂时屈服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教育方式只会在孩子心中留下暴力的阴影,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帮助。
曼德拉曾说过:人的一生中最值得荣耀的,不是没有失败,而是在经历失败后能够勇敢地站起来。孩子犯下的错误也是这样。犯下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停地犯同样的错误。知过而改之,并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才是对待错误应有的态度。法律惩罚犯罪者,并不是要求犯罪者永远记住罪行,而是为了防止犯罪再次发生。
中小学时期,是孩子身心成长的重要阶段,更应培养孩子对待事物正确积极的态度。对孩子进行惩罚,也许会让孩子认识到错误,但是,不一定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改正错误。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老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学校和老师在教育教学中,更应讲究方式,使用正确的方法,成为学生们人生之旅中的摆渡人。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九
教育惩戒是指对学生在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时,通过某种行为或方式的惩罚来促进学生的修身养性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有些学校采用了严厉的措施来惩戒学生,但这些做法通常只会激起学生的反感,甚至会引起悲剧。事实上,教育惩戒重在教育,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和道德习惯,构建和谐校园。
第二段:教育惩戒应该是有机的组成部分。
教育惩戒不应该被作为一种单独的手段应用,而应该成为一个学校与学生建立和谐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应该在维护规则的同时,具备情感教育的智慧,能够理解学生的需求并鼓励他们以积极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目标。教育惩戒的重点应该是关注行为后的后果,并通过评估这些反应确保它们是切实可行的,具有建设性的。学校需要教育和指导学生思考,让他们理解为什么某些行为对他们自己和他人来说都是不好的。
学校应该将教育惩戒视为解决不当行为问题的方式,而不是压制它。如果一位学生的行为不当,应该首先找到这个问题的根源,而不是简单地草率地惩戒他。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适当灵活的解决方案,在保障学生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惩治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学生的指导和教育应该使他们认识到这些问题对自己和其他人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并向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技能。
第四段:教育惩戒要坚持公正原则。
教育惩戒应该遵循公正原则,避免任何恶意或过分苛刻的惩罚,否则将会破坏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信任和关系。学校和教育者不应该让自己的个人情感和偏见影响到对学生的评估和处理。坚决制止对学生的歧视和偏见,让所有学生得到公正对待。
第五段:结论。
在推行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学校和教育者要始终坚持以教育为重,并且在处理问题时要关注每个学生的不同需求和背景。正确地处理学生的问题才能提升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我们应该把教育惩戒作为一个重要的课程和学生辅导手段,鼓励学生好好学习和执行良好的行为。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学生们将在充满信任和支持的氛围下形成良好的习惯和价值观,并在未来的生活中实现自身价值。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十
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惩罚或约束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在教育界一直存在争议,有一些人认为惩罚可以起到警示和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过度的惩戒可能伤害学生的心理健康,甚至产生逆反心理。在我的心得体会中,我认为教育惩戒必须慎重使用,不能滥用,同时应该注重引导和激励。
首先,教育惩戒是一种必要的手段,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当学生违反了学校的纪律规定或道德底线时,适当的惩罚可以让他们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有助于纠正不良行为。例如,当学生抄袭作业或者欺负同学时,如果不加以惩戒,他们可能会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进而形成坏习惯。因此,教育惩戒不仅是对个别学生的教育,更是对全体学生的教育,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行为准则。
然而,教育惩戒必须注意方法和程度,不能过度施压或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心理健康。过度的惩罚容易引发学生的逆反心理,甚至导致逃学、低落情绪等问题的出现。作为教师和教育者,我们应该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以适当的方式和力度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例如,可以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让他们明白错误的后果,并给予恰当的惩罚。同时,在给予惩罚的同时,也要给予学生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帮助他们认识问题、改正错误,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除了教育惩戒,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和激励。教育惩戒应该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是唯一的手段。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觉意识和主动性,鼓励他们自觉遵守规则和积极参与学习。当学生做出正确的行为和取得进步时,我们应该及时给予肯定和奖励,激励他们坚持下去。例如,当学生完成了一项困难的任务,我们可以公开表扬他们的努力和成绩,让他们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和成就感,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学习中去。
最后,教育惩戒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学生成长和改正错误。对于一些严重违纪或不良行为的学生,惩戒是必不可少的,但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惩罚上,更要关注他们的成长和进步。例如,当学生犯了错误后,我们应该不仅仅只是批评和惩罚,还要与学生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沟通,找出问题的根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的原因,并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意识到错误,改正错误,并在成长过程中变得更加优秀。
综上所述,教育惩戒是一种有必要的手段,但必须慎重使用。教育者应该注重方法和程度,正确引导学生,不伤害学生的心理健康。同时,教育惩戒应该与引导和激励相结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培养自觉意识和归属感。最终,教育惩戒要以学生的成长和进步为出发点,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成为有道德、有责任心的人。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惩戒教育是一种常见于教育场景中的行为管理方法,以规范学生行为,保障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然而,惩戒教育必须有明确的规则和标准,以避免滥用、过度的严厉惩罚等不良后果。本文将从个人体验出发,总结一些惩戒教育规则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规则设置与明确(200字)。
惩戒教育规则的第一要义是设置合理、明确的规则。这些规则应该明确描述哪些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哪些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并列举了相应的惩罚措施。规则的明确与合理性能够帮助教师正确执行惩戒教育,避免主观随意和不公平的情况。自我体验中,当学校规定清楚、明确不可接受的行为时,惩戒措施的执行就更具有说服力和公正性,能更好地约束学生行为。
第三段:公平和公正的执行(200字)。
惩戒教育必须确保公平和公正的执行,这需要教师们在执行惩罚措施时准确判断学生的行为和态度,并根据规则公正地裁定与实施相应的惩罚。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曾有过被错过或误判情况,这样的错误会让学生感到不满与反抗。因此,教师们应保持客观、冷静的心态,认真权衡学生的行为结果,并与学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解释,以确保惩戒措施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第四段:惩戒与关怀相结合(200字)。
惩戒教育不仅要着重于惩罚,更应该结合关怀和关爱。惩戒措施执行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并重新适应和融入教育环境。在我个人的体验中,当教师在给予惩罚的同时,关心和关爱学生,给予他们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惩戒,也更有动力去改正错误,并积极参与到教育过程中。
第五段:激励和正向引导(200字)。
最后,惩戒教育不应只局限于惩罚,也要注重激励和正向引导。在我个人的体验中,我发现与其一味强调错误和惩罚,不如更多关注学生的优点和潜力,并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鼓励。这样的正向引导能够更有效地树立学生正确的行为价值观,让他们积极发展自己,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总结(100字)。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十二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一种行为调控手段。长期以来,教育界对于教育惩戒的讨论一直存在。传统的教育惩戒方式往往采用严厉的体罚或是言语训斥,这样的方式不仅存在伤害学生身心的风险,也容易引起社会的非议。然而,在近些年的教育实践中,教育惩戒理念的转变带来了新的反思。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教育惩戒新心得体会。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一种必要的手段,它的意义在于更好地引导学生行为、塑造良好的学生形象。现代社会对于素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教育惩戒的理念也逐渐被重视起来。合理的教育惩戒可以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后果,并且引导他们改正错误。同时,教育惩戒也能够加强学生自律意识,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因此,教育惩戒对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然而,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也需要不断更新与调整。在过去,体罚和言语训斥往往是教育惩戒的常见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方式逐渐被认为是过时和不合适的。现代的教育惩戒更注重的是温和而有针对性的方法。比如,可以采用课内外训练、社会实践、自行反思等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改进的能力。此外,教育惩戒也需要结合学生的特点进行个性化教育,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和特殊情况。总之,教育惩戒的方式应该更注重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并建立起师生和谐互动的良好关系。
在实践中,教育惩戒新心得体会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心理素养和专业能力。教师需要理解学生,透过表面的行为看到深层的原因。有时候,学生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在教育上,更可能是来自于家庭或其他方面的压力。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家庭背景,与学生进行心理交流,以找到适合他们的教育惩戒方式。同时,教师也需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除此之外,教师还应主动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教育理念,学习最新的教育惩戒方法,以适应时代的变化。
段五:结语。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的一种必要手段,它既是引导学生行为的重要工具,也是塑造学生良好形象的需要。然而,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需要与时俱进,更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健康成长。教师在实践中应具备一定的心理素养和专业能力,关注学生的家庭背景和心理需求,与家长共同努力,实现学生的良好发展。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教育惩戒,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推动社会的进步。(1200字)。
实用合理的教育惩戒(模板13篇)篇十三
孙丽。
“惩戒教育”是当今教育有争议的热点问题。然而众所周知,惩戒是教育的手段之一,它和教育一样古老,自从有了教育也就有了惩戒。著名的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育者的任务是既要激发儿童的信心和自尊心,也要对学生心灵里滋长的一切错误的东西采取毫不妥协的态度”。即使是在发达国家惩戒教育也并没有取消。美国法律规定,在学校执行教育法的过程中“教师可以用合理的适度的武力处罚儿童”。佛罗里达州达得县教育委员会政策第5144条规定,教师可以惩罚学生,这种惩罚包括用不超过二尺长、三—四寸宽、五寸厚的木板打不服从学生的臀部,但不能超过五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现实中我们也不难看到,缺少惩戒的教育直接影响了学生心理品质的健康发育,带来心理承受能力的弱化,不良行为习惯的膨胀等诸多不良后果。教育的一个基本功能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而惩戒在促进小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方面具有其他方法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因此,学校不仅不可能远离惩戒教育,而且应将其作为基本的教育内容之一有效地加以利用。这对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在实施“惩戒教育”时要以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信任学生,根据不同的学生特点灵活利用不同的惩戒方式规范小学生的行为,引导小学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校“惩戒教育”的现状和做法。
一、对小学惩戒教育的现状的认识。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以及“尊重学生,善待学生,赏识学生”已成为共识。小学惩戒教育意识轻淡,惩戒结果低效。“惩戒”二字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以至于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小学惩戒教育的不可或缺性,教育实践也证明小学惩戒教育有不得不用的窘境。但在当前小学日常管理中却出现了有的教师对惩戒教育望而却步的现象。学生出现问题行为后,他们不敢对其进行必要合理的惩戒,怕被扣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帽子。
当前“不当惩戒”的概念模糊,使教师在正常教育行为中顾虑重重。小学教师不好把握教育的“度”,严厉容易出事,轻描淡写又无济于事。但是由于人们(包括教师)对法律规定的模糊认识,对新课改理念的片面理解,学生及家长对有关“体罚”的法律法规的曲解和利用,导致广大教师正常教育手段的大幅度缺失,反映在教育行为中就表现为教育的无能为力。教师的正常工作受到了影响,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必然受到影响。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令禁止体罚,因此,教师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这是不容质疑的。依据《义务教育法》赋予教师的教育权力,针对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破坏学校校纪规章的学生而行使的一种教育管理权。它既是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也是教师职务权利之一。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实际反映的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关系,是一种以命令与服从为特点的、具有明显强制性的行政管理行为,具有合理性。但某些人以否定的心理偏执看待惩戒,总以为惩戒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引发他们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或是产生忧郁自卑。由于人们(包括教师)对法律规定的模糊认识,对新课改理念的片面理解,学生及家长对有关“体罚”的法律法规的曲解和利用,导致广大教师正常教育手段的大幅度缺失,反映在教育行为中就表现为教育的无能为力。
二、对小学教育管理中实施惩戒教育的保障及意义的再认识。
1、实施惩戒教育的法律法规。
199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8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2009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都对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批评做出了相关规定。200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因此,教师惩戒权是法律赋予。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惩戒权是教师的一种职权,因此它不仅是一种教育权利,更是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特有教育权力。教育部2009年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较之于2006年曾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一大显著特点就是明确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与权力。有研究指出:“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
2、惩罚教育的实施意义。
学生的成长过程是一个由“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作为发展中的尚未成熟的学生,首先必须接受外在的由教师代表社会所给予的强制规范的影响,这是一个促使个体社会化的过程。而惩罚是遏止个性的过分膨胀、矫正其非社会性行为的手段。惩罚教育可以改变学生狂妄、高傲的性格。惩罚教育可以熄灭学生狂妄嚣张的气势,及时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不管是谁犯了错,都必须接受惩罚。惩罚教育可以深化学生对错误的认识。惩罚教育可以深化学生对错误的认识,在惩罚中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是不被认可的,是要受到惩罚的,从而记住教训,避免了错误的再次发生。惩罚教育可以使学生明事理,辨是非。惩罚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惩罚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犯了错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惩罚,使学生明白了其中的权力和义务的关系,从而自觉维护集体纪律。另外在小学生这个年龄阶段,其心理发展是很不成熟的,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做出一些不良行为,这就需要对学生进行引导,在必要时也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再加上当前学生家庭中,家长对学生的管教日趋薄弱,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作用就日益突出,教师在一定程度上要承担家长部分管教孩子的责任。
3、教师惩戒权有利于完善学校教育制度化,促进社会和谐。
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具有维护学校秩序的作用。学校作为专门培养人的教育组织机构,其各项工作都应该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地开展,这就需要靠一定的纪律来维护。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基本前提就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活动的有序进行,消除那些违规行为对学校正常活动的不良影响。这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有效地抵制学生中的歪风邪气,维护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制度,使得师生的权利义务、职责地位及其互动关系明确化,创造制度化、规模化的现代教育体制。学校就是社会的缩影,在学校阶段,恰当的惩戒手段可以使学生知法守法,因违“法”而被“究”,体验法律的严肃性及违法的痛苦,促成其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从而预防犯罪。这对于学生走出学校,步入社会有一定的意义,降低整个社会的违法犯罪率,这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我校在实施“惩戒教育”过程中的几点体会。
1、把握原则,合理实施“惩戒教育”。
首先在实施“惩戒教育”的过程中,为教师积极搭建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以此增强每位教师敬业观念与权利意识,树立尊重学生权利的新的师道观,转变教学观念,防止过于无视或过分依赖惩戒权。同时,要掌握以下原则,合理实施惩戒权:教育性原则、尊重性原则、灵活性原则、公正客观原则。引领教师要时刻明确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罚。明确要求:要求老师在实行惩罚教育的时候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在进行惩罚教育时不能恶语伤人,以粗暴、讽刺、挖苦的语言对学生进行惩罚教育;要求老师要明察秋毫,在进行惩罚教育时要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一清二楚的了解,对学生犯的错误进行分析,是初犯还是屡犯,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都要清楚;实行惩罚教育时教师要做到公正平等,惩罚时必须因事而不因人而定;要求教师在实行惩罚教育时惩罚手段要灵活。惩罚教育要和其它教育相结合,单独行使惩罚教育可能会使学生产生抵触的情绪。另外还建立了相应的教育职责和监督机制,在保障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权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学生的权益。
2、有效实施“惩戒教育”的经验策略。
(1)通过实施“惩戒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
学生的责任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而逐步形成并不断增强的。当学生的行为符合各种规范时,我们就可以称其扮演了正确的社会角色;而当学生的行为与各种规范背道而驰时,我们则称其没有履行社会角色的要求,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教师惩戒权行使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实施惩戒,让学生改变那些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认识到自己的角色要求,并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学生在接受惩戒的过程中,可以意识到只有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能更好地适应和立足于社会。逐渐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是非感和正义感。为此,我校教师对日常行为习惯、教学常规、教育活动常规常抓不懈,积极促进每个学生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培养学生行为习惯有经验的老师,我校每学期都组织经验交流会,大家共同研讨,共同进步。其中,老师们提到学生的管理要从细节着手,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例如:有的老师让多次犯错学生作为班级制度的监督员,并写“告状”条,巧妙利用学生写“告状”条,对学生进行练笔;有的老师在解决学生矛盾时让学生进行“换位体验”,促其矛盾的化解;有的教师总是在学生犯错后先说“没关系”,让后和学生一起想补救的办法,让学生主动经历“处罚”等。
(2)通过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促进教师实施“惩戒教育”。中小学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活动,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集体性和组织纪律性。当个别学生出现破坏集体纪律的行为时,往往会影响集体目标的实现,也会侵犯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给其他学生带来不良影响。教师行使惩戒权就是为了维护集体纪律的存在,保证集体目标的实现,使更多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另外,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一种归属的需要,如果学生违反集体纪律。就会因此而得不到集体的认可或承认,缺乏归属感。教师行使合理的惩戒权,就是为了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使其行为符合集体要求并被集体认可。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也将逐渐树立起集体意识,主动地参与到集体活动中来,与集体共荣辱。学生一旦有了集体意识,班级对学生的影响也就可以促进“惩戒教育”的顺利实施。比如某班有一个“刺头”孩子,总是不服管教。家长也拿他没办法。这个班的老师在他犯错后从不和他起正面的冲突,先是让他先向老师把他违规的理由说尽,然后要求他在全班同学面前评理的机会,由班集体是所有成员对他进行批评教育,然后由他向老师汇报自己的感受和认识。几次下来,这个学生的行为大有转变。
(3)通过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促进教师行使惩戒权的合理性。教师惩戒权的行使不是来自于教师的权威,而是符合大多数学生的意愿和志向.被大多数学生认可。教师惩戒权行使的依据、原则和方式等,除了按照相关的法规制度和教育规律来制定.还应该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在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这样不仅切合教育实际,而且可培养学生良好的民主意识。当个别学生出现违规行为时,教师可以根据大多数人的意愿而对其行使合理的惩戒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教师的“独断专行”,在实施中更具有说服力,不仅可以让那些违规学生更乐于接受惩戒教育,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而且可以在学生心目中树立民主、平等的意识。比如:有的班级在对学生进行的处罚都是依据师生共同制定下来的规定,并不是由教师一个人制定的规矩。有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有变动,都向学生进行合理的解释。充分尊重学生在处罚中的权益。
另外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戒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培养学生的责任感。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教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惩戒教育.无论是对学生的认知的提高、情感的陶冶、意志的锻炼,还是对学生性格与气质的形成,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教师在实施惩戒权的时候,因人而异。同样是作业忘带,有的孩子是保证换个时间带来,有的是接受相关作业的提问检查,还有的要留下把作业补上再回家。教师依据不同孩子的性格特点,在达到教育学生养成按时完成上交作业这一目的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尽量做到对每一个孩子的惩戒都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性格。
(1)进一步明确教师实施“惩戒教育”的具体要求。教育惩戒的目的是通过给学生精神上的触动或刺激来激发学生改正错误的决心或行为,但惩戒是一把双刃剑,教育惩戒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当的教育惩戒不仅收不到好的教育效果,还可能导致逆反和抵触心理,甚至会把犯错误的学生推向犯罪的深渊。因此,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理论学习,促其惩戒行为的艺术性与科学性。
只有善意、友好的教育才容易被人接受,只有巧妙得体的措辞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亲其师,听其言,效其行”,教师的学识、人格、道德素质无一不在影响着学生。艺术的教育惩戒,它是老师一个善意的微笑,是老师一束关注的目光,是老师一句提醒的话语;它是沁人心脾的春风,是和风细雨,滋润着学生干涸的心田;它更是一只号角,促人不断奋进。
(3)积极收集可供研究的教育案例。
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曾提倡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因:根;材:资质;施:施加;教:教育。孔子这一教学原则的提出,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性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从而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同样,这一原则也是适应于教师的惩戒权的行使上的,老师在对学生惩戒时,要充分考虑到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有的学生可能就需要老师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她)就会明白老师的意思,从而改正自己的缺点或错误;而相反,有的学生可能比较调皮,老师在进行提醒时,仍然不能进行改正的,老师可以使用更深一些的惩戒措施,如课堂中的罚站,然后在课后抽时间帮他补习,根据每个学生所犯的错误给予相当的惩戒措施。总之,惩戒的方式不是单一的,考虑到学生的态度、事件的性质以及影响的范围的不同,可以交叉使用不同的惩戒方式。而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效果,这对于提高教师合理实施惩戒的能力,是一笔财富。如果经过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就能大大促进教师的共同提高。
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正在成长中的学生来说,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小树不修不成才”,惩戒在教育中正起着“修剪”之功能。我们要让孩子既懂得爱的珍贵,也懂得原则的可贵,更懂得真理的可畏,我们需要谨慎地、恰当地使用惩戒,以更好地实现教育的社会功能。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综合运用一切可能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手段,才能更好地实现我们的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