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据书信可以作为证明我们行为的有效证据,它对于解决纠纷和保障双方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条据书信的语言应当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以免引起歧义。信函中的相关合同、合同等文件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一
我暑假期间看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有一个六岁小男孩看见一个图画上面有一条蟒蛇在吃一只大野鼠。
所以,他画了一张画,他让大人看了一下,问:吓到你们没?大人回答说:一顶帽子怎麽能吓到我们呢?那个小男孩对他们讲:这不是帽子,这是一条蟒蛇吞了一只大象。所以这个小男孩又画了一个蟒蛇的外观。大人说:只要你好好地念地理、历史、算术和文法就好了。这就是他六岁就放弃成为大画家这个绝佳行业的原因。
小男孩长大以后,当了飞行员,有一天,他开着‘自己’的飞机飞到沙漠的时候,出了点故障,好像是引擎坏掉了,所以,他就降落在了沙漠,因为他身边没有机器师,也没有修理人员,他只好自己来修飞机的引擎,可他身上的水已经不够喝8天了,突然,从他耳边传来一个声音,讲到拜托帮我画一只绵羊,他看了看那个男孩,看他也不像是迷路了,他问男孩:小朋友,你是从哪里来的?小男孩回答:我是从一个很小的星球来的。接着就说拜托帮我画一只绵羊,刚开始他画了一个蟒蛇图,小男孩说:我要的不是蛇,是绵羊,因为蛇太可怕了,然后,他试着画了一只绵羊,男孩说:不行,这只羊已经病的很重了。在帮我画一只。
于是,他又画了一只绵羊,男孩又说:画上的动物不是小羊。这是一只公羊。它还有角耶!
最后,他又画了一只羊,小男孩又说:这只太老了!我要一只可以活的久的小羊。他非常生气想马上把飞机的引擎给拆了,于是,他在纸上画了一个盒子,他说:这个盒子里面有一只小绵羊,男孩说:这才是我想要的小羊!
然后,小王子给飞行员讲了他在各个星球上遇到的人有国王、爱表现的人、酒鬼、商人、灯夫、地理学家其中小王子最喜欢的就是灯夫,因为其他人都是为了自己而活的人,但灯夫是为了别人而活的人,所以小王子非常喜欢他。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遇到了蛇、狐狸、玫瑰花、搬道工、店员,其中小王子驯养了那只狐狸,最后,还是和狐狸很伤心的分手了,最后,就遇到了飞行员,转眼间,8天过去了,最后,飞行员修好了引擎,但是,飞行员和小王子也要分手了,小王子很伤心的离开了,飞行员也很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很难过,让我想起我在信阳待的时光,和姐姐哥哥待的时光,小王子很孤独,我也很孤独,所以,我很喜欢里面的小王子。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二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故事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使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嗅嗅和匆匆立即采取行动,适应变化;唧唧刚开始不能适应变化,后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也加入了寻找奶酪的行列中;而哼哼呢?它的思维始终定格在原来的状态,至终仍不能接受这变化。故事的结局,除哼哼外的其他三位都在奶酪n站找到了自己所需的奶酪,而哼哼却不愿变化,拒绝变化,永远停留在奶酪c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学习中,我觉得“奶酪”更像我们要寻找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巩固旧的知识,还要善于用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才能找到值得细细品味的新“奶酪”。我曾害怕学习,希望学习中没有疑难问题,不需要动脑筋思考,所以学习显得比较机械。通过读这本书,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中,要适应新的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斑羚飞渡》,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的是在猎人的逼迫下,一群斑羚不得不飞渡悬崖,可小斑羚无法飞渡过去,老斑羚为了让小斑羚活下来,竭尽全力顶住小斑羚,用自己的生命帮小斑羚抵达了对岸,安全地活了下来,(老斑羚呢?)。
看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能想到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方法,赢得了种族的生存机会。老斑羚为了保护小斑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已经超出了简单的血缘和亲情,是伟大的,无私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我是多么希望老斑羚也能活下来啊,让斑羚们不再饱受父死母伤、家庭破碎的煎熬呀!
读这本书,我不由地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为我付出了很多很多,我生病了,他们焦急地送我去医院;我表演节目时,他们常常熬到晚上十一点多给我查看服装,腰也酸了,眼睛也累了;吃饭时,他们每次都把最嫩的菜挑给我吃,让我茁壮成长……爸爸妈妈非常爱我,我没有理由让他们生气,没有理由不努力学习,我一定不辜负他们的希望!
《斑羚飞渡》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重新领悟了舐犊之情,更让我明白了感恩之心!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四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是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虽然我觉得小说最后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的共鸣。
能够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够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够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够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五
《斑羚飞渡》这个令人感动的故事,我前后共读了三遍,那悲壮的一幕,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
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掀起了千层巨浪,感慨万千。它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
读到这里我被斑羚之间的灵性和感情震憾了,在面临种族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竟采用了这样悲壮的办法,用年老斑羚的生命换取了年轻斑羚的生存,斑羚一对对井然有序地飞渡,老斑羚为了下一代,它们却从容地走向死亡,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它们是那样的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即使生命只有一次,是强烈的责任和深厚的爱,促使它们作出了这样的决择。
我想对我们人类说不要猎杀它们,我们应该和动物们和平相处,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
让我们和大自然一切有生命的成为好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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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六
我是含着眼泪读完《斑羚飞渡》这本书的。合上书却合不上我久久不能平息的思绪。
斑羚,是一种美丽而珍贵的动物,它全身都是宝,正因为这样,贪婪的猎人们不择手段、想方设法要围捕斑羚群,以此想发一笔横财。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斑羚群被那些猎人围追堵截到了一座“伤心崖”上,那座山峰像是被利斧从中间剖开,两座山峰都是笔直的绝壁,山顶部位都凌空向前伸出一块巨石。这群斑羚到了伤心崖就算是走上了绝路。如果能跳到对面山顶的巨石上去,才能绝处逢生,但两山的距离最窄的地方也很难让这些“跳跃冠军们”跳到对面去。
我为那只领头羊的临危不惧、足智多谋而喝彩,它想出了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赢得种群生存机会;我也为那些老年羚羊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甘愿充当垫脚石,从容地走向死亡而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憎恨那些为牟取暴利而想方设法残杀动物的猎人。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七
余华先生用极富民俗特色的语言,借福贵之口,向我们讲述了从五十年代到今天,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中国贫苦农民的故事。《活着》是一部现实主义意义上的悲剧,让人读完悲从心来却又无可奈何。浪子回头固然金可换,但是时代巨大的不可抗力让无数的福贵们背负上了不得不去承担的悲苦命运。
活着,活着,人生在世,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但是,活下去又谈何容易?人生的跌宕起伏,从大富大贵的纨绔子弟,到一无所有的乞丐,从趾高气昂的地主少爷,到历经生死流浪在军阀混战中的士兵,从初次看见希望的熹光到再次被现实的黑暗吞噬,渺小如福贵的千万中国贫苦农民,又怎能奈何?那个时代对千千万万的福贵们极尽摧残,以摧枯拉朽之势贪婪地吞噬着他们渺小的生命。
那一片埋葬着老母亲、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的坟茔边,福贵指着旁边的空地嘱咐人说,自己走后就葬在这里。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虽然以小说的手法展现,将人世间生离死别的千万种苦难,离合悲欢的千万种情感都灌输在一个福贵的身上,但是却真实得可怕,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里,中国人的缩影。所有的这些苦难,都是我们的先人曾经经受过的。
我们无法想象那样在战火中摸索着求生活的黑暗日子,我们无法感受到子弹擦身而过、身边血流成河的恐怖,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中疯狂的汹涌的潮流,我们也无法体会诸多悲剧相互叠加而产生的强大的心里压力……或许我们的灵魂早已经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迷失了,我们也许已经忘记,或不再愿意提及那一段黑暗的日子里,无数的“我”是怎样卑微地生存过。
余华作品的价值,就在于他能够看似轻易地唤起人们对历史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我们一边高喊着对生命的热忱,一边沉迷在虚拟的世界中无法自拔,我们一边谴责着对时间的浪费,一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纠缠再三。前几天有位导师说道,真正的大学,就应该是“虚”的学问,谈实用,不如改叫职业技术学院。我觉得他说到了结症所在。
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一代人,是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我们追求虚荣的浮华,追求虚无的享受,追求名与利,追求金钱与物欲。当然你可以轻易的说,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社会就是大染缸,身处其中怎么可能独善其身。但是,我们仍然能够看见许许多多的视名利如粪土,集毕生之所学为的发展献身的人们。我们需要这样的正能量,我们的社会也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学会了将一切事物都赋予标签与价值,我们惯于用金钱去衡量这个世界,华服珍馐,香车美人,豪宅花园,甚至于婚姻,甚至于感情,都一一被明码标价,伦理与道德的地位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浮生若梦,一切过眼云烟。盛极一时却落得百年孤独。叫人不得不感叹人生的无常。
关键在于,我们最终能不能明确自己的内心究竟想要什么,能不能摒弃自己不喜欢的样子,能不能明确自己的定位与价值,能不能真正做到——为自己而活,“为活着而活着”。我无权去评论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但是我可以自由地去选择我想要的人生,去成为我想要成为的人,去经历我想要经历的故事,去完成我想要完成的梦想。
青春,就是用来不断地接受挑战,不断地去尝试,不断地疯狂,不断地失败,不断地站起来的,我不想为名利和循规蹈矩的教条束缚,我要自己的生命能够自由地呼吸,我要自己的生活精彩绝伦。人生不怕有遗憾,但是,只要多年之后回想起自己的青春时,能够无悔这段光辉岁月,便足矣。
我相信,孤身一人在这个冰冷世界中流浪的福贵,他是幸福的,命运的悲剧并不意味着他灵魂的悲剧,他拥有着非凡的经历,拥有着至亲至爱的人最最亲密的回忆,酸甜苦辣,共同调成了人生的一坛酒,在时间的调和中愈来愈浓郁甘醇。
“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独一无二的体味与感受。怎样选择,怎样抉择,便会成就你怎样的人生。活着,为自己而活。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八
用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双城记》读完了。
读完之后,些许震撼,些许愤怒;些许感动,些许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伟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这部小说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爱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爱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理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希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接受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悲剧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希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直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九
这本名叫《狼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
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十
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医生曼内特被关进巴士底狱,十几年不见天日,意识都麻木了。后被释放,被英国加尔森银行的罗瑞和自己女儿露西接到英国,慢慢康复。法国青年查尔斯是在法国宫廷中握有实权的侯爵的唯一亲侄,继承人,然他隐名埋姓往来英法之间,同情北美民众脱离英国的独立运动,被英国间谍告发而受审。他的辩护律师的助手卡尔顿长得与查尔斯一模一样,出庭作证,以至陪审团宣告查尔斯无罪释放。查尔斯与露西相互深爱,后结婚;曼内特重操旧业,查尔斯当教师,露西有了女儿,一家人过了几年不富裕却平静的生活。法国大革命风起云涌,之前因暴行激起民愤被乡民刺死的侯爵的管家被暴动民众送进监狱,他写信给罗瑞,请他找到侯爵的侄子,请其设法搭救。无意中看到此信的查尔斯瞒了岳夫和妻子毅然回去法国。然他一踏上法国,即被革命民众以回国的逃亡分子身分送进大牢。医生和露西看出查尔斯独自回法国的意图,随后赶来巴黎;医生以他十几年被关在巴士底狱的身分与革命政府交涉,最终,查尔斯获得释放。但随后,查尔斯又被诬告入狱,经所谓审判要上断头台;卡尔顿买通了看守,在探监时,将查尔顿弄昏迷,让看守当成他卡尔顿抬出去。医生,露西和罗瑞一起连夜带了还在昏迷中的查尔斯逃回英国;而卡尔顿顶替了查尔斯被押上断头台。
狄更斯就是这样,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编出了这样一个有点浪漫离奇的故事,塑造了医生,查尔斯,露西。罗瑞,卡尔顿等人的形象。这些形象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坚守真理,主持正义,满怀爱心,追求永恒。而这些,也是狄更斯一向追求倡导的,对后人,也有深厚的警世意义。
大体上看来,对法国大革命,狄更斯是理解的。他在《双城记》书中也描述了法国大革命特别是1792年前后革命方面的底层民众那纯粹出于对压迫阶级的报复心理,残杀无辜的非人道行为,对此,狄更斯是很不满并给以谴责的。对狄更斯的态度,也能理解。
小王子的读书笔记篇十一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很喜欢。
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和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辫子直挺挺的竖着,鼻子像个小土豆,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布满雀斑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黑色,一只棕色。她的鞋比脚大一倍,但是她喜欢这双爸爸为她买的鞋。
皮皮住在一座叫做“维拉。维洛古拉”的房子里,她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死了,乐观的皮皮认为:妈妈变成了天使,每天都在天上看着她呢。她的爸爸是一个船长,在一次风暴中被卷进了大海,皮皮认为:爸爸被冲到了一个住着很多黑人的岛上,成了黑人国王。
皮皮经常满意的说:“我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读到这里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就想让皮皮来我家,和我一起玩耍,一起上学。皮皮是个自立的小姑娘。她完全可以照顾自己的生活。烙饼、烤椒盐饼干、喂马、照顾尼尔松先生(她的小猴子),这些都不在话下。我很佩服她这一点。
皮皮力大无穷,她能举起放着一匹马、四个大人、八个孩子的门板。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想如果她去参加奥运会的举重项目,一定没有人破得了她创的记录。
皮皮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用面包、黄油、奶酪……招待了半夜来家里的两个小偷,还和他们跳舞,并且在他们临走时给了他们每人一枚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