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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的读后感篇一
刺客列传
原文: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仇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次曰夷眛,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将兵围楚之灊;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详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译文:
专诸,是吴国堂邑人。楚国大将伍子胥因父兄被楚王枉杀,逃离楚国来到吴国,知道专诸有本领。伍子胥知道公子光打算杀掉吴王僚,于是就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
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按兄弟次序排,大弟弟叫余祭,二弟弟叫夷眛,最小的弟弟叫季札子。诸樊知道季札子贤明,就不立太子,想依照兄弟的次序把王位传递下去,最后好把国君的位子传给季札子。诸樊死去以后王位传给了余祭。余祭死后,传给夷眛。夷眛死后本当传给季札子,季札子却逃避不肯立为国君,吴国人就拥立夷眛的儿子僚为国君。
公子光说:“如果按兄弟的次序,季札子当立;如果一定要传给儿子的话,那么我才是真正的嫡子,应当立我为君。”所以他常秘密地供养一些有智谋的人,以便靠他们的帮助取得王位。
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地好好待他。吴王僚九年,楚平王死了。这年春天,吴王僚想趁着楚国办丧事的时候,派他的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属庸率领军队包围楚国的谮城,派延陵季子到晋国,用以观察“各诸侯国的动静。楚国出动军队,断绝了吴将盖余、属庸的后路,吴国军队不能归还。
这年四月丙子日,公子光在地下室埋伏下身穿铠甲的武士,备办酒席宴请吴王僚。王僚派出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是王僚的亲信。夹道站立的侍卫,都举着长矛。喝酒喝到畅快的'时候,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把匕首(即“鱼肠剑”,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亲手所铸五大名剑中的三把小型宝剑之一。)放到烤鱼的肚子里,然后把鱼进献上去。到僚跟前,专诸掰开鱼,趁势用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吴王僚当场毕命。他的侍卫人员也杀死了专诸,吴王僚手下的众人此时混乱不堪。公子光趁机放出埋伏的武士,诛杀吴王僚的部下,将其全部消灭。
刺客列传的读后感篇二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
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
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
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
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
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
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
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序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刺客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注:达摩克利斯是公元前4世纪意大利叙拉古的僭主狄奥尼修斯二世的朝臣,他非常喜欢奉承狄奥尼修斯。他奉承道:作为一个拥有权力和威信的伟人,狄奥尼修斯实在很幸运。狄奥尼修斯提议与他交换一天的身份,那他就可以尝试到首领的.命运。在晚上举行的宴会里,达摩克利斯非常享受成为国王的感觉。当晚餐快结束的时候,他抬头才注意到王位上方仅用一根马鬃悬挂着的利剑。他立即失去了对美食和美女的兴趣,并请求僭主放过他,他再也不想得到这样的幸运。
达摩克利斯之剑通常被用于象征这则传说,代表拥有强大的力量非常不安全,很容易被夺走,或者简单来说,就是感到末日的降临。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木刻图片出现在16世纪和17世纪欧洲书籍图案上。
刺客列传的读后感篇三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列传的读后感篇四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列传的读后感篇五
刺客列传是汉朝司马迁所写,各位,我们看看下面的刺客列传原文及翻译,一起阅读吧!
《刺客列传史记》汉司马迁
原文: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馀祭,次曰夷u,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馀祭。馀祭死,传夷u。夷u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u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m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馀、属庸将兵围楚之;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将盖馀、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佯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译文:
专诸,吴国堂邑人。伍子胥从鲁国出逃至吴国,深知专诸的才干。伍子胥谒见吴王僚,尽说伐楚之利。吴国公子光说:“他伍子胥父兄皆被楚所杀而说吴伐楚,这是为报私仇,非为吴国利益计。”吴王这才打消了攻楚的想法。伍子胥知公子光想杀吴王僚,便说:“公子光将有志于国内的事,不可说以攻伐之事。”于是便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
原来,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大弟余祭,二弟夷,三弟季子札。诸樊知道三弟季子札贤,故不立太子,把王位依次传给三个弟弟,想最后把国家传到季子札手里。诸樊死后,传余祭。余祭死,传夷。夷死,当传给季子札;季子札不肯受国,隐匿不知去向,吴王便立夷之子僚为吴王。公子光说:“假若以兄弟为次,则秦子当立为王;若以儿子为序,则我光当是继承人,当立为王。”所以便偷偷的养谋臣勇士以伺机夺王位。
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地好好待他。吴王僚九年,楚平王死了。这年春天,吴王僚想趁着楚国办丧事的时候,派他的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属庸率领军队包围楚国的谮城,派延陵季子到晋国,用以观察“各诸侯国的动静。楚国出动军队,断绝了吴将盖余、属庸的后路,吴国军队不能归还。
这时公子光对专诸说:“这个机会不能失掉,不去争取,哪会获得!况且我是真正的继承人,应当立为国君,季札子即使回来,也不会废掉我呀。”专诸说:“僚是可以杀掉的。母老子弱,两个弟弟带着军队攻打楚国,楚国军队断绝了他们的'后路。当前吴军在外被楚国围困,而国内没有正直敢言的忠臣。这样王僚还能把我们怎么样呢。”公子光以头叩地说:“我公子光的身体,也就是您的身体,您身后的事都由我负责了。”
专诸向公子光提出自己最后的顾忌:身体受之于母,母在不能远行,更不敢以死相托。公子光很义气:你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你不在,我代孝。专诸无话可说、无虑可顾了。
专诸回家一见老母,泣不成声。有其子当然有其母,母亲心神领会,谎称想喝泉水。待专诸取水返回,母亲已自缢与床。
公子光在地下室埋伏下身穿铠甲的武士,备办酒席宴请吴王僚。王僚派出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是王僚的亲信。夹道站立的侍卫,都举着长矛。
喝酒喝到畅快的时候,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把匕首(即“鱼肠剑”,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亲手所铸五大名剑中的三把小型宝剑之一。)放到烤鱼的肚子里,然后把鱼进献上去。
到僚跟前,专诸掰开鱼,趁势用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吴王僚当场毕命。他的侍卫人员也杀死了专诸,吴王僚手下的众人此时混乱不堪。公子光趁机放出埋伏的武士,诛杀吴王僚的部下,将其全部消灭。
剪除了吴王僚,公子光于是自立为国君,这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吴王阖闾。阖闾于是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将鱼肠剑函封,永不再用。
刺客列传的读后感篇六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刺客列传的读后感篇七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列传的读后感篇八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魄……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